执行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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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文秘114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有效和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xx〕xx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xx政〔xx〕x号)、《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x号)、《关于开展xx年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排查清理活动的通知》(xx处非办〔xx〕x号)、《关于印发xx年xx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秘〔xx〕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分工,压实责任,防打结合,打早打小,突出重点,疏堵结合,上下联动,密切配合,进一步强化防范预警、风险排查、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规范一批、关停一批、打击一批,坚决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多发态势,切实维护我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防范预警。县直各部门、各乡镇要对重点领域、异常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和防范预警。高度关注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重点领域。人行、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等部门,及时掌握类金融机构和投资理财等重点领域的人员、地点、资金、运作、社会评价等基本情况。重点把握巨额可疑资金交易、巨额转移资金、批量处置资产、不能及时兑现本息、重大负面事件等异常情况。
(二)切实加强风险排查。县直各部门要对重点领域“拉网式”排查,全面了解风险情况,严格控制和防范非法集资行为。各乡镇要加强配合。
重点领域: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私募股权投资;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平台、p2p等新型网络金融行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资金合作社;电子商务、租赁行业;养老机构,民办教育机构等企业。
工作重点:
1.严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重点查处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转贷和暴力追债。被查机构应提供近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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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关于组织开展“关于严历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通知的要求,进一步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犯罪行为,规范生产经营秩序,净化市场环境,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建设幸福大围这一核心任务,严字当头,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制假贩假违法行为,规范市场秩序,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打击制假贩假专项行动,打、防、治多项措施并举,坚决遏制制假贩假势头,严厉查处一批制假贩假生产经营单位,取缔一批制假贩假黑窝点,增强生产经营者法制意识和社会质量意识,建立健全打击制假贩假长效监管机制,营造公平、开放、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食品打假专项行动
1、农产品和农资产品打假专项行动(农业部门牵头)主要任务:全面清理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的违法行为。重点产品:蔬菜、水果、畜禽、水产、蛋类等初级农产品,种子、肥料、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资产品。
重点单位和区域:初级农产品、水产品生产基地,农产品和农资产品生产企业、经营场所。
2、生产加工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使用问题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严查无证照生产黑窝点,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加大监督抽查力度,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重点产品:肉制品、乳制品、米面制品、豆制品、食用油、大米、饮料、饮用水、食品包装材料等。
重点单位和区域:食品加工集中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集中区域,校园周边区域。
3、流通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等违法行为;严格市场准入,依法生产准入,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强化流通环节食品质量监测,加大抽查后处理力度。
重点产品:乳制品、食用油、米面制品、桶装水、酒、饮料等。
重点单位和区域: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
4、餐饮消费环节食品打假专项行动(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牵头)。
主要任务:严厉打击餐饮服务单位经营和使用假冒伪劣食品、无证食品、过期食品、标签标识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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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有力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环境健康权益和全州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16〕50号)和全省推广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制度改革成果推进会暨2016年环保执法“风暴行动”启动会议精神,决定在全州组织开展环保执法“风暴”专项行动(以下简称“风暴行动”)。
一、工作目标
全州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按照“严格执法、标本兼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大气十条”“水十条”等环保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中共**委办公室**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州委办字〔2015〕112号)要求,进一步深化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环境执法稽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以打击整治“黑废水”“黑烟囱”“黑废渣”“黑废油”“黑数据”“黑名单”和化解“项目环评”问题为重点,强化联合执法、司法联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二、工作重点
在开展“六个一律”环保“利剑”执法专项行动(下称“利剑行动”)和环境保护大检查的基础上,结合环保部西南督查中心环境执法稽查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突出抓好以下六个打击工作和化解“项目环评”问题:
(一)严厉打击“黑废水”。
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府发〔2015〕39号),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系统梳理重点流域内沿江(河)设置的工业、农业、生活等各类排口,特别是南盘江、北盘江和万峰湖流域,严厉打击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方式偷排污染物或私设排污口的违法行为。
2.以矿山开采、涉危涉重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行业企业为重点,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查处污染物未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3.依法取缔各流域内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排查重点流域内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型工业企业以及污染防治设施老旧、能力不足、运行不正常的规模型企业,严厉打击向水体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炼焦、农药、煤矿开采及洗选、铁矿洗选、铅锌冶炼、有色金属等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
(二)严厉打击“黑烟囱”。
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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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印发〈2016年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广工商发〔2016〕52号)文件安排,为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遏制传销行为的反弹势头,巩固“无传销县”成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我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尹顺强任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宋曲明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经检大队、市场股、监察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冯凡斯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牵头督导、检查以及日常工作的指导。
二、行动目标
始终保持打击传销高压态势,通过开展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使我县传销活动数量明显减少,反弹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杜绝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群众识别、防范传销能力进一步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长效机制日趋完善。巩固我县“无传销县”成果。
三、行动重点
(一)重点地区。以乔庄、竹园两地为重点区域,加大打击整治力度,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二)重点对象。重点查处以“资本运作”、“1040工程”、“连锁销售”、“西部大开发”、“红色旅游”等为名实施的聚集型传销案件;以“电子商务”、“原始股投资”、“基金发售”、“网络资本运作”、“微商”等为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件;直销企业从事传销和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活动的案件;涉及少数民族、在校大学生及港澳台人员的传销案件。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威胁、诱骗未成年人、在校学生及少数民族群众参与传销的人员;长期从事传销活动、屡教不改和参与多个传销组织的人员。
四、行动步骤
专项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动员部署,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根据方案作好专项整治工作安排。
(二)打击整治阶段( 6月26日至 8月20日)。各食品药品和工商质监所、经检大队集中精力和资源,摸排线索,查处案件,铲除窝点,处置网站。各单位要加强与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开展辖区内的整治行动。
(三)总结考核阶段(8月21日至8月**日)。各单位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上报,县局汇总后向市工商局上报。县局对各所队专项行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内容。
五、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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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防控专项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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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火灾防控,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经县政府同意,自即日起至x月x日,在全县组织开展“守护平安-火灾防控”专项行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及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各级行业职能部门作用,动员全社会力量,进一步加大消防安全常态排查、火灾隐患分级治理、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力度,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确保全县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要节日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工作内容
(一)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整治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场所设置、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未按规定要求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未保持完好有效,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违规搭建使用燃烧性能达不到a级要求的彩钢板建筑,违规设置员工宿舍,在门窗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广告牌、灯箱及其他障碍物,营业期间违规进行电气焊施工、维修作业等,未制定符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开展演练,消防培训不到位等。
(二)劳动密集型企业。重点整治单位重大火灾隐患久拖不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居住场所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合用;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企业消防安全管理责任部门不明确,未按规定向上级政府报备。
(三)易燃易爆单位。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和综合治理的有关部署要求,认真履行消防监督管理职责,重点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组织建设和责任制落实、专(兼)职消防队伍建设、防火安全技术措施、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设施运行、灭火药剂储备、灭火应急预案和演练、火灾爆炸事故的工艺应急处置等方面内容,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督促消除火灾隐患。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灭火药剂储备不充足或与处置本单位灾害事故不匹配,消防控制室等重点岗位值班操作人员未按规定持证上岗,未确定重点部位并制定灭火应急预案,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
(四)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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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
环保专项行动宣传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家六部委和我省“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好我市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具体内容:
在此次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将紧紧围绕省、市《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确定工作重点和工作范围,制订切实可行的阶段性宣传报道计划,确定宣传重点,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和跟踪报道,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宣传报道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贯穿整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针对违法排污企业主动曝露问题、解决问题。
二、工作目标:
在连续报道的同时,形成三个高潮:一是公开披露环境违法问题的高潮,二是全面整治、解决问题的高潮,三是展示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的高潮。
三、时间安排:版权所有
在整个环保专项整治行动期间,我市将根据实际情况,在做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一是解决群众反复投诉的重点环境污染;二是加大噪声污染治理力度;三是集中整治城市大气污染;四是检查重点流域、重点地区污染防治情况;无是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六是对连续两年环保专项行动以来查处的环境违法企业整治情况进行全面复查;七是对再次出现“十五小”、“新五小”企业和列入国家淘汰产品、工艺、生产能力目录的企业连片反弹的地区进行督查;八是对制革、造纸、化工、水泥、炼焦、冶炼等重污染行业和重污染工业密集区突出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清理,逐一检查,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并向社会公布情况。同时将陆续掀起5个专项行动高潮:一是对不正常运行的污水处理厂的整改高潮;二是连片污染反弹问题的整治高潮;三是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专项检查高潮;四是重污染行业中重点排污企业违法排污问题整改高潮;五是加大对纺织、印染企业的检查力度。根据总体安排,宣传报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6月10日—7月31日),为重点揭露问题阶段,宣传报道紧密配合全面清查和全市的抽查工作,及时公布各县(市)、区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整治行动的基本情况,公布重点挂牌督办名单。
第二阶段(8月1日—10月31日),全面宣传报道市直六部门对清查出的重点环境问题的集中整治情况,在新闻媒体上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各县(市)、区要充分反映本辖区内典型环境违法案件的查处情况和基层政府“土政策”的清理情况;对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力度大的地方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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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 ××县人民法院 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的方案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20xx]52号《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根据××中院《关于认真开展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部署,县法院决定今年1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期半年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以加大解决执行积案的工作力度,维护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现结合我县执行工作的实际,制定以下方案。 一、集中清理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切实履行职责,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力量,强化措施,加大力度,力求通过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实现院党组提出的四个目标:一是凡有执行条件的超期限未结案件要全部执结;二是凡已具备执行条件的中止执行案件都要恢复执行并及时执结;三是新受理的执行案件要在法定期限内执结,防止发生新的执行积案;四是通过这次专项活动集中清理解决一大批执行积案,要实现执行案件受理与结案的良性循环,执行难的局面明显好转。 二、集中清理的重点 在这次集中清理活动中,要在抓好新收案件执行的同时,重点清理以下七类案件:一是超期限一年以上的案件;二是受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干扰及各种非法干预未能执行的案件;三是特困群体为申请执行人的案件;四是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的案件;五是中止执行、暂缓执行应当依法恢复执行的案件;六是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赔偿案件;七是当事人多次上访的案件。 三、集中清理的方法步骤 根据上级法院的统一安排,这次集中清理活动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1至2月,主要任务是制定计划,摸清底数,动员部署。执行庭要对本院所有未结执行积案进行梳理,逐案登记造册,全面掌握本院执行积案的底数和以上七类案件的底数,分析未结案件的原因和症结。 第二阶段:3至6月,主要任务是执行案件(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四、集中清理的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清理执行积案的领导。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的集中清理执行积案领导小组,负责清理积案的统一管理、统一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执行庭庭长××*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要求 查看全文>>>执行专项行动方案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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