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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志向是前进的驱动力,计划是前进的路线图。根据公司对我们的要求,我们应该提前准备一份详细的工作方案。方案的结构性很强,好的方案模板是什么样的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各中学、联校,民办学校和局直各单位:

针对我市夏县校外无业青年殴打在校学生的事件,被媒体网络广泛传播,造成了不良影响。按照王清宪市长:“校园暴力令人恐怖!而此现象并非个别案件,并非个别学校,某种程度上说具有一定的普遍性。教育、管理部门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在全市以夏县的这一事件为鉴,开展一次普遍的校园暴力整治活动,建设文明、温馨、和谐、向上的校园。”的批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中小学开展校园暴力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公安部、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关于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护校安园”的行动方案》和山西省有关学校安全工作规定为依据,紧紧围绕维护教育系统稳定大局,推动平安教育、平安校园建设,在全县积极开展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强化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严防发生重大涉校涉园安全案事件,维护校园持续安全稳定,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环境。

二、工作目标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试行)》要求,通过集中整治各级各类学校安全隐患,杜绝校园暴力案件发生,形成“校内安全管理、校外高危人员排查管控、校园安全督导检查和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切实增强广大师生的安全感,确保我县校园安全稳定。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教育科技局负责对学校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检查。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内部安全负总责。学校要建立从校长、副校长到教师的层层负责的安全责任体系,加强校园内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学校内部保卫力量、守卫防护装备、安全防范设施和应急处置机制落实情况等进行自查。尤其是初中、高中、职中、民办学校要加强安全法制教育,提高学生守法意识;加强家校联系,及时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取向;对违纪的、思想压力大的、行为偏激的和与校外不良青年联系紧密的学生进行摸底排查,采取一对一教育管理方式,及时化解生生、师生之间的矛盾和纠纷;加强放学时间段对校门口、宿舍楼内的管理,有效减少学生的聚集;严查严管校园的易燃易爆品、管制刀具、剧毒化学试剂,堵塞安全漏洞。

(二)整治学校周边治安秩序。各校要协同公安部门打击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和校园及周边存在的流氓团伙、黑恶势力。全面排查管控校园周边以及与校园活动相关的各类重点危险人员,严防失控漏管造成现实危害;校园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是否落实,校园及周边警务室或包校责任民警的履行职责是否认真。

(三)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学校要加强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特别是寄宿制中小学的门卫值班、值班巡逻、外来人员出入登记查验、宿舍管理、领导带班、学校岗位安全职责等制度是否落实,台账是否完备,信息反馈是否及时。

四、实施步骤

此次校园暴力排查整治行动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整治行动。

(一)排查摸底阶段(5月20日-30日)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本方案,围绕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确定排查重点,逐个学校进行排查摸底,要结合《学生校园暴力情况调查问卷》,彻底摸清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隐患和问题,广泛接受家长和群众反映的建议,要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并且上报教育科技局政教股。

(二)集中整治阶段(5月30日-6月15日)

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分析、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学校负责校园内专项整治工作,做到有机构、有方案、有措施。教育科技局督导学校整治工作落实。校外涉校涉生暴力事件由综治牵头,教育部门和学校积极配合公安部门进行从快、从速、从严、从重打击和整治。

(三)检查验收阶段(6月16日-20日)

整治工作结束后,各学校要及时总结并向教育科技局上报整治情况。市综治、公安、教育将联合对校园暴力整治情况进行明查暗访和抽查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县教育科技局成立校园暴力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导检查等工作。校园暴力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育科技局政教股,联系电话:。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方案,落实校园暴力专项整治,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新绛县教育科技局校园暴力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统筹协调,形成合力。各级各类学校要强化信息沟通,形成工作合力。凡不按照规定要求采取各项安全监管安保措施,因工作不重视、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涉校安全事件或校园安全工作长期排名落后的,要对主要责任人进行问责和追责,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学校发生重大恶性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 “一票否决”,并在全县通报。

(三)要严格信息发布管控,防止产生负面效应。涉校涉园案事件发生后,学校、幼儿园要在第一时间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凡未经市级行政主管部门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发布或泄漏相关涉校涉园和未成年人相关案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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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xx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 )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xx-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xx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管治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维护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稳定、高级运转为根本,以规范主体、净化市场、健全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法制宣传、加大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建立规范、有序、高效、诚信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使全镇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经营主体资质达标合格,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实现农资经营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

三、整治范围

凡是在我镇从事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此次整治范围。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通过核查种子经营资质,整改和淘汰不合格的种植经营门市,严厉打击套牌和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以及超品种审定适宜区域经营、经营已终止推广的品种等违法行为,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档案。

农药:坚决查处经营高毒农药及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一药多名”、标签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蔬菜、茶叶、水果等作物仅限用农药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为重点,严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注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经营门店监管,大力宣传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二)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经销大户、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重点监控的农资经营单位和物流企业等。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

以农资销售和使用地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为重点。强化对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域的监管。

五、工作步骤

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9月20日)。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1日)。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全镇所有农资经营企业、个体经营门店、区村经营进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区村同步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形成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1月1日-11月30日)。迎接市、县督导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高速重视,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要具体抓,确保抓出成效。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标语、专栏、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诚信经营,曝光制假售假农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69485200),做到受理一起,查实一起,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案件查处。突出打击整治重点,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查案力度。按照不查清源头、数量的不放过,不查清销售去向的不放过,不向农民讲清农资使用方法的不放过,农民要求退换而没有退换到位的不放过“五不放过”的原则,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联合办案,限期查办,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责任分工。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查办力度,齐抓共管,联动联查。

农业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联动执法、案件协办、联席会商等工作。

工商所:负责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严厉查处虚假农资广告宣传。

安监办:负责化肥、农药等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实,严把农资经营环节,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市场。

派出所:负责侦办制售假劣农资案事件,协同农业中心、工商所、等部门查处农资案件,依法接管大案要案。

供销社:负责建立健全系统内农资购销台账,扩大优质农资商品的市场覆盖面。

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为。

(五)强化工作通报。集中整治期间,镇直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及时交换相关执法信息,实行执法信息周报制度,大案要案随时上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各区村每周向镇农资专项办公室汇报一次整治情况,镇农业中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汇总工作,每半月向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一次执法情况。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近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办发电〔2016〕117号)和《中共**县委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办字[2017]3号)文件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同意,从2017年1月1日至4月15日,在全县国土资源系统范围集中开展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各乡镇资源国土所、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要按照“四个全覆盖"(领导责任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问题整改全覆盖、督查问责全覆盖)“四个绝不能”(绝不能以学代干、绝不能以虚代实、绝不能以点代面、绝不能以宽代严)总要求,既全面深入排查治理,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将“大排查大管控大整治”持续深入抓紧抓实抓细,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整治范围、内容

(一)整治范围

紧盯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重点矿山、易引发地质灾害的在建工程和地质灾害防治“三大重点”,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一)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

1、严厉打击无证勘查开采行为。

2、严厉打击持过期失效许可证勘查开采行为。

3、严厉打击证照不齐全矿山勘查开采行为。

4、严厉打击持勘查许可证采矿或开采矿种与许可矿种不相符合等非法行为。

(二)严格查处违规勘查开采行为

1、严肃查处超越批准矿区勘查开采行为。

2、严肃查处一证多井、多井口生产行为。

3、严格查处影响安全生产的开采行为。

(三)认真组织地质灾害隐患宣传及防治工作

1、落实地质灾害隐患防治工作责任。地质灾害隐患点特别是纳入县级监测的265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做到一个隐患点,一名领导负责,一名干部包点,一名群测群防员值守,确保地质灾害防治责任有效落实。

2、督促建设单位强化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在建工程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和主体工程“三同时”制度,地质灾害防治配套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使用。要求建设单位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落实防治措施,实施防治工程。

(四)扎实推进其它相关重点工作

1、积极推进超深越界监督测量三年专项行动,逐矿建立执法监察信息档案,立案查处、挂牌督办、公开通报一批重大违法开采行为,切实督促矿山企业自觉遵守安全生产、守界开采。

2、联合公安、水务、林业、安监、环保等部门抓紧进一步落实山砂、砖瓦窑等矿山专项整治行动,依法关闭破坏地质环境和造成河流污染的采(洗)山砂场,综合整治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砖瓦窑。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和农民建房选址的隐患排查。

(二)整治内容

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1)各类证照是否齐全有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是否符合标准并定期检测维护;(2)是否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3)是否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并严格安全管理;(4)是否定期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主动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和问题;(5)是否组织开展新进员工岗前安全培训和全员定期安全培训,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6)是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开展演练。

2.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1)是否及时传达贯彻上级领导指示和会议精神;(2)是否认真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3)监管责任是否落实到人,领导干部是否落实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要求;(4)是否认真组织开展“全覆盖’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和打非治违行动;(5)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制定台账,并按照“五落实”的要求整改到位;(6)是否严格安全监管执法,对非法违法企业是否做到关停到位、处罚到位、处理到位;(7)是否严肃事故责任追究和事前问责。

三、具体要求

(一)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规章和技术标准要求,对本单位安全隐患进行及时、主动排查,突出检查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逐一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订整改方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排查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结果必须经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在单位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群众监督,并报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备案。

(二)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股室、二级机构必须坚持“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妥全”原则,按照职责分工对直接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安全督查检查。各乡镇资源所要对辖区内所有企业每月全覆盖检查1次;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股室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要组织对部门监管的企事业单位进行2轮全覆盖检查。

(三)各带队领导要带队到基层开展安全生产专项督促检查。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局领导班子对所联系的乡镇至少开展2次督查(督查分组见附件1)。

(四)严格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坚持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敢抓敢管,动真碰硬,要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确保取得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复产必须经过验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关闭取缔;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严厉处罚,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对行动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发现重大隐患不整改、不落实隐患整改措施和不按时按要求整改隐患的一律实行事前追责。

四、工作步骤

安全生产“春雷20l 7”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l7年1月上旬)。局机关举行安全生产“春雷2017”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仪式,下发工作方案,营造浓厚氛围。

(二)自查自纠、排查整治阶段(2017年1月中旬-4月初)。各乡镇各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对照检查范围和内容开展自查自纠与排查整治,各督查组对照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督促检查。各督查组牵头股室要于每月5目前向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上月行动开展情况、发现的问题和隐患督办情况。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对照隐患台帐督促落实整改,逐一销号。对技术要求比较高,短时间内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隐患,要请业内专家制定整改规划,做好防范预案,并派专人盯守。

(三)督查整改,总结验收阶段(20l7年4月初-4月15日)。局机关组织督查组及相关股室对各乡镇国土资源所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专项整治行动成果与经验,表彰先进、鞭策后进。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统筹安排部署专项整治行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督查,各督查组负责本组督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各乡镇所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切实抓好本地本单位专项整治工作。

(二)落实经费保障。本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经费由局财务室据实解决。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对专项整治行动予以必要的经费保障。

(三)做好宣传发动。各乡镇国土资源所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局办公室要及时组织报道先进典型和经验,对检查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的,要予以公开曝光。要充分发挥群众和舆论监督作用,鼓励通过各种方式举报安全隐患,及时兑现举报奖励。

(四)认真总结考核。各乡镇所各牵头股室要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送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省奶业恢复和振兴,根据全省《20xx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农业部《20xx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20xx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落实《山东省生鲜乳收购站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xx5号),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推进基层畜牧部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巩固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以生鲜牛乳为重点整治产品;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以我省奶牛主产区,事故多发区,省际交界区和目前整治工作进度相对缓慢的市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查处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为重点整治手段。
四,整治任务
在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整顿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以下任务。
(一)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开展例行监测,掌握质量状况。组织实施20xx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为重点,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例行监测,掌握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
实施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执法。以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为重点,配合农业部对奶业主产地区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对例行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实施监督抽查;依据抽查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严格审批准入,优化奶站布局。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和运输许可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条件要求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奶站和运输车辆严禁收购运营;服务奶源基地建设,遵照奶站规划要求,通过引导迁移,合并转化等手段,不断优化生鲜乳收购站布局,促进奶业健康发展。
完善检查制度,防范非法反弹。建立健全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分片驻站,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信息渠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范非法收购站(点)出现反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
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运营水平。严格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检查,( )推动"三表一单"使用和保管,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
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乳品安全标准》等培训工作,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提高从业者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引导标准养殖,夯实安全基础。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生鲜乳质量安全基础。
五,工作安排
20xx年生鲜乳专项整治从2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通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支撑全年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一)2月份,印发整治方案,部署全年活动;加快清理整顿进度,月末实现全部奶站持证经营;印发《20xx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二)3月-4月,召开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暨奶业生产形势座谈会;
(三)4月份,开展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四)3月-5月,开展上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五)4月-6月,开展羊奶生产收购情况摸底调查,研究制定羊奶收购管理办法;
(六)3月-6月,联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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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等,对生鲜乳收购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七)3月-9月,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八)4月-11月,配合农业部开展重点地区飞行抽检;
(九)4月-5月,对重点市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十)7月-10月,开展下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十一)12月,全面总结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在遵照全省《20xx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总体工作要求的同时,生鲜乳专项整治活动还需做到:
一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地要根据省里方案和当地实际,细化生鲜乳整治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明确具体目标和责任,强化执行考核和督导。
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各级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要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整顿工作开展。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正面舆论,迅速果断处理负面影响,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要于每月30日前将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开展,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认真梳理归纳,形成文字总结,突出量化指标和典型做法经验,向省局报送;奶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要随时报送。


“冬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冬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近段时间以来,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大量民工提前返乡,各种社会矛盾和社会热点问题增多,人民内部矛盾引发的纠纷、事件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移民维稳工作,这必将诱发一些新的社会矛盾和案件,成为危害社会治安,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按照县委、政府下发的关于《思南县“冬季严打”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开展为期两个月(从即12月19日至2月19日)的冬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打击“两抢一盗”犯罪、流氓团伙斗殴和寻衅滋事犯罪,坚决遏制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确保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期间全县社会治安大局的稳定,为全省“两会”召开营造良好的治安环境。根据我乡治安形势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冬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经乡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成立枫芸乡“冬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鲁万贵(党委书记)
副组长:张伟(政法委书记)
成员:唐宏强(政治委副书记)
刘胜国(派出所所长)
谭熙之(司法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派出所,由刘胜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由李彬、王升、许东、白其勇具体负责办公。负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的收集汇总,每周要拟编“严打快报”送县委办、县政府办和政法委办公室。
二、任务目标和打击重点
(一)任务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会议精神,围绕保障民生,关注民生,维护群众利益为目标,坚持以打开路,标本兼治,科学有效的开展“冬季严打”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和流氓团伙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活动,破获一批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惩处一批犯罪分子,坚决遏制“两抢一盗”以及其他犯罪活动的高发势头,切实维护全县社会治安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二)打击重点:
1、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开展命案立破案专项大清查行动的通知》要求,对历年本涉及辖区的命案嫌疑人进行认真梳理,摸清命案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同时,驻村民警要深入在逃人员家中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蹲促在逃犯罪嫌疑分子早日投案自首,并发动群众、村组干部检举揭发在逃犯罪嫌疑人藏匿的地点及有关线索,对收集到的情况要及时报送冬季严打专项整治办公室。
2、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在冬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将打击毒品犯罪、强戒吸毒人员与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制定方案,趁元旦、春节期间,在外吸贩毒人员回家之机,抓捕一批贩毒分子,强戒一批吸毒人员。
3、以打击“两抢一盗”案件为主,同时,对近年来辖区发生的流氓团伙斗殴、寻衅滋事等案件进行清理,对各村、组进行摸排,是否存在村匪,路霸等黑恶势力,要将摸排情况于12月25日前报送冬季严打专项整治办公室。
4、严厉整治道路交通安全。对辖区内的摩托车要逐台造册登记,对来路不明、证照不符、发动机号、车架号有铲涂改的,对车辆进行暂扣,查明原因。同时,要将开展工作的情况及时报送冬季严打专项整治办公室。
5、要加大对破坏电力设施、盗窃通信电缆等案件的防控,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力争在冬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中对破坏电力设施案件有所突破。
6、要加强民爆物品的管理,对辖区内的沙场,矿井进行定期检查,使用爆炸物品的情况进行彻底清查,对非法运输、买卖、储存、转借使用的,一律依法严惩。
7、要密切关注“重点人员”的活动动向,落实稳控措施,坚决劝阻其进京和到省上访,坚决防止其串联使移民群众聚集、大规模上访。对那些打着为移民维权幌子,有意制造事端的不法分子适时予以打击处理。
8、进一步加强移民维稳工作。要本着“关注民生,保障民生,顺应民意”的原则,认真做好上访移民群众的解释工作,特别是刚从外打工回来的移民,由于他们对移民政策的不完全了解,如果解释疏导不当,
将会造成更大的后果,对于移民的合理要求应及时的解决,避免发生更大的矛盾。对于幕后策划、组织、操作移民群众以“非正常上访”手段扰乱国家( )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首要分子,要认真收集固定证据,坚决从严从快从重打击,决不手软。
三、时间安排
自12月19日至2月19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12月19日——12月28日为摸底排查阶段,将摸排收集到的情况于12月25日报送县两办、县政法委办公室。
2、12月29日——2月9日为严打专项整治行动阶段。将摸排到各类违法犯罪分子一网打尽,切实做到“稳、准、狠”,确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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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春节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稳定。
3、2月10日——2月19日为总结评比阶段。派出所要认真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报告,报县委办、政府办和政法委办公室。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协作,明确职责,形成合力。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协作下,搞好专项斗争,承担攻坚任务。一是要加强对外来人员、返乡民工中的“两劳”释放人员、流氓恶势力成员,吸毒人员的管理和控制,“从人到案”侦破一批案件。二是要加强阵地控制,对废旧收购业、旅社、摩托车修理业、报废汽车拆解业等特种行业进行清理整顿,加强管理。要在这些部门中物建特情,以提高对违法犯罪线索的发现能力。三是派出所与乡道安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对来路不明、证照不符、发动机号、车架号有铲涂改的,对车辆进行暂扣,查明原因并及时上报。
驻村民警要深入村寨,进村入户开展工作,对负案在逃、批捕在逃、网上在逃人员要深挖细查,要深入在逃人员家中发放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的蹲促通知书,做其亲属的思想工作,蹲促在逃犯罪嫌疑分子早日投案自首,并发动群众、村组干部检举揭发在逃犯罪嫌疑人藏匿的地点及有关线索,力争年前抓获一大批在逃人员。
(二)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办案。专项行动中,要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诉讼意识、时限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坚持对法律负责与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一致性,坚持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一致性,要主动协调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用足用好法律武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犯罪分子。办理案件过程中,案件质量在什么环节出现问题,就由办理案件单位负责。办案中严禁滥用强制措施,以罚代刑,超期羁押和刑讯逼供。
(三)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严打氛围。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专项行动的声势和氛围。派出所要充分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投入打击斗争,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分子,要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在各村组,社区、学校广泛深入开展法制教育和安全防范教育,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范意识。
(四)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各部门要把开展严打专项整治行动与移民维稳有机结合起来,与整治突出治安问题有机结合起来,与打黑除恶、命案必破、缉枪治爆等专项行动有机结合起来,努力促进各项工作同步发展,齐头并进。工作中,要加强信息报送反馈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要及时上报专项整治办公室。
(五)建章立制、完善机制。要总结专项整治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打击、防控“两抢一盗”犯罪活动上升势头,净化和改善社会治安环境。
“冬季严打”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人民政府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动员会精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维护群众环境权益。根据区委、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XX办发〔2013〕1号)要求,决定在全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维护地区形象为目标,深入落实强化生态文明、加快内涵发展的总体思路和“发展发展再发展、实干实干再实干”的工作要求,加强部门联动和综合治理,集中查处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建立生态文明建设长效机制,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重点检查整治饮用水源地周边的企业,不在规划的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各类涉水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利用渗井、渗坑、溶洞、矿山、废弃矿坑或其他闲置场所非法贮存、处置有毒有害物质或危险化工废物,以及运用其他方式排放污水的严重违法行为。
(二)集中打击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打击各类私拉乱倒污水、废液或其他危险废物等严重违法行为。
(三)依法关停取缔非法长石酸洗、罐(桶)体清洗、煤焦油加工、片碱、小化工、小印染、小造纸、土炼油以及各类涉水“土小”企业,关停取缔不在工业园区内的各类有废水产生、无排污去向的“土小”企业或加工作坊。
(四)集中整治非法向城市管网和河道内排放污水废水的行为,严厉打击私自打井,非法取用地下水的违法行为。
(五)集中整治化工企业的污染隐患,重点查处未落实环境安全防范措施的行为、查处涉重金属企业的违法行为。
(六)集中整治擅自处置、排放医疗机构产生的污水,擅自处置实验室、科研机构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液、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
(七)严厉打击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违法行为。
三、工作措施
(一)成立专门机构,严格执行工作方案。**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行动方案,统一组织专项行动,研究全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重大问题,督办重点案件。从相关部门抽调专职人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专项行动具体事务,调度各村、各企业及成员部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专项行动实施情况及有关问题处理情况。
(二)实行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合力打击违法行为。此次专项行动由镇建环所、城管中队牵头,环卫所、安监站等部门协调开展,各相关部门依照各自分工开展具体工作。
各村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单位或个人开展拉网式检查,对有关问题及时查处。各村、各相关部门结合辖区及主管行业实际,根据本通知确定的重点开展拉网式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在此期间,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拉网排查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就有关问题整改情况加强落实。各村、各相关部门要对本辖区、本部门(行业)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三)实行定期监查,加强督导。专项行动期间,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督导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重点问题和查处的典型案件要及时上报,不得瞒报。
(四)加大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环境意识,为专项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公布专项行动热线电话,鼓励支持群众进行监督和参与。
四、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是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切实保障群众健康的需要,是控制污染、改善环境、完成节能减排目标任务的需要,是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公共安全、保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各村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任务要求,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镇党委、政府成立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镇长李林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各村、各部门要严格落实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干部全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切实将其摆上重要议程,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以最大的决心、尽最大的努力、从重从快从严打击和惩处一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努力消除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维护地区形象。

附件:**镇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师德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师风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党的教育实践活动取得实效,进一步规范学校管理,促进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突出解决我校少数教师身上存在的慵、懒、散、满、混、浮、慢、差、乱等师德修养不高、职业纪律涣散、专业素质不精、从教风气不正、师表形象不佳的问题,进一步提高教职工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根据《德兴市教育系统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省、市、县和县教育党工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强化队伍管理,优化师德师风为核心,以思想教育、制度建设、集中整顿、严明纪律为抓手,着力解决我校教师队伍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学校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师能建设,切实增强教职员的责任意识、法制意识、纪律意识、安全意识,确保学校教育发展大局和谐稳定,为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和创办人民满意教育提供有力保障和坚强支撑。

二、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从根本上解决少数教师师德不纯、师风不正、师能不精等突出问题,在规范管理上建立一套新机制,在师德建设上塑造一个新形象,在立德树人上达到一个新层次,在质量提升上达到一个新高度。

三、活动范围

学校班子成员及全体教职工。

四、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活动取得实效,学校成立xx小学集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崔凌军

副组长:严显冰

成 员:王茂发 祝桂传 祝卫东 王志丹 曾海英 蒋群杰 黄倩倩 吴静 饶金玉 祝超群 魏迪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严显冰兼任办公室主任,学校德育处和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五、活动内容

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本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着力解决目前我校教师队伍中存在的“慢”“混”“散”“满”“浮”“懒”

“庸”“差”“乱” 等9 个方面及其他损害教师形象和影响教育风气的问题,通过专项整治活动的开展,弘扬师德,端正师风,增强师能,树立全体教师积极向上的良好形象。

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的良好契机,全面摸排、逐人过关,对于学生及家长反响强烈、严重影响校风教风的不正之风要做到既对人又对事,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德兴市教职工管理办法》、《xx小学教职工管理办法》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的相关规定,采取强有力的帮教措施促其限期改正。对于依然我行我素、屡教不改的将及时上报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六、活动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从 2014年4月1日开始,8月底结束,共5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2014年4月1日—2014年 4月20日)学习动员阶段,突出“学深学透”。

1.动员部署。成立xx小学“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行事历,召开全体教职工会议,对“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及时传达和贯彻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工作要求。

2.广泛宣传。利用学校网站、校园广播、校园简报、专栏、等载体营造舆论,形成浓厚氛围,使每一位教师提高对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明确师德师风建设的具体要求,增强师德修养的自觉性。

3.专题学习。按照“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工作行事历组织全体教师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关于禁止在职在岗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的暂行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升质量的意见》、《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学习《德兴市教职工管理办法》和《xx小学教职工管理制度》等有关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每位教师参加专项学习时间不少于 20 学时,每次学习要做好记录备查。学校要通过 “六个一”活动,即举办一期师德师风集中班,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记好一本师德师风学习笔记,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举行一次教师进村入户家访活动,提高师德修养,增强事业心和责任心。

(二)第二阶段(2014 年4月21 日—2014年5月20日)自查自纠阶段,突出“查评到位”。

1.查摆问题。紧紧围绕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主题,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等形式,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形成学校师德师风分析检查报告;教职工要对照《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查摆个人师德问题,深刻反思个人从教以来的师德行为,形成个人剖析材料。查摆问题主要从以下十六个方面进行:

(1)查有无散布有损党和国家声誉和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和言论,传播违反互联网规定的不良信息,参与邪教等非法组织及反对党和政府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行为;

(2)查有无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谩骂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或随意剥夺学生上课权利,将学生逐出教室,或以辅导、谈话为名,带异性学生单独到教师办公室的行为;

(3)查有无不备课、上课应付、批改作业不认真、辅导不用心等敷衍塞责、马虎从教、误人子弟的现象;

(4)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产生明显负面影响的现象;

(5)查有无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

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现象;

(6)查有无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

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现象;

(7)查有无教育理念陈旧、教法死板,不读书不学习,不思进取,不愿接受新方法、新课改等行为;

(8)查有无校园内吸烟、上课时间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等行为;

(9)查有无拒不接受学校正常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擅

自脱岗等违反工作纪律的现象;

(10)查有无接受家长的宴请或索要财物、向学生推销资料

或学习用品、乱收费用、违规补课、有偿家教、调人情座位等行为;

(11)查有无上班时间酗酒、在职经商、行为不检点等违反职

业道德和违法违纪的行为;

(12)查有无学校领导脱离群众、不带课、自我要求不严,

管理不透明等现象;或违反财务、纪律等规定的现象;服务态度蛮横的现象;

(13)查有无不服从工作调配和管理,或搬弄是非、制造矛

盾、破坏团结,或在校内外制造事端、打架斗殴等行为;

(14)查有无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迟到早退、无故不参加

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或旷工的行为;

(15)查有无传谣、造谣,利用网络发表不负责任言论、搞

人身攻击的行为。

(16)其它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2.民主评议。一是组织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活动。民主评议工作由学校牵头组织,邀请市教育局领导参加,采取领导评、同事评、学生评、家长评、社会评等方式,评议结果记入师德档案,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评聘、评优评先、绩效工资发放的重要依据。二是形成学校自查自纠报告。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学校要分年级组、处室召开会议,组织教师、学生、家长代表等对报告认真进行分析评议。评议的重点是对师德师风认识深不深、查找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透不透、工作措施实不实等,形成自查自纠材料,并通过会议、网络等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第三阶段(2014 年5月21日—2014年8月底)整改提高阶段,突出“整改实效”。

1.整改落实,务求实效。学校根据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落实方案。做到“一定三有”,即整改定目标、推进有措施、落实有责任、完成有时限,并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作出公开承诺。在整改中,党员干部要发挥带头作用,做出表率,促进校风、教风和学风好转。

2.选树典型,模范引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学校将培养典型,总结先进经验,树立学习榜样,层层推选师德先进个人。广泛宣传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使广大职工学有榜样、赶有方向。对在师德师风方面有突出表现师德模范,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并择优向上推荐。

3、惩处后进,强化警示。对在专项整治活动开展过程中工作仍无起色,按部就班,责任心不强造成一定影响的教师,学校将按照师德师风建设的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师德评议结果处于末位的教师实行待岗、转岗或者分流;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教职工有上班时间酗酒、经商以及作风问题拒不认错改正的,学校将按照管理权限和相关规定程序上报县教育局采取谈话告诫、通报批评、调整岗位、降职使用、辞职、党纪政纪、法律处理等形式,进行严肃处理。

4.总结验收,建章立制。“师德师风整治”专项活动结束时,

学校将针对活动内容制定具体的验收评估细则,抽组人员分年级组、处室进行严格验收。验收不合格年级组和处室,由学校指派人员组织在暑假期间举办专题培训班进行补课。同时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活动开展情况、实施效果认真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特别是对在专项整治活动中师德师风建设方面探索尝试的好做法、好经验认真进行提炼,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扩大教育成果。

七、保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xx小学 “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行动的组织实施、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纪律保障和上下联络等工作。明确各成员职责,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共同抓好落实,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二)突出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xx小学网站、校园广播、电子屏、宣传栏、简报等宣传阵地和媒介,深入宣传开展“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活动的重大意义,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成效,全面展示工作中形成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新成效,充分反映群众意见,切实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作用和监督作用。

(三)务求整改实效。对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的原则。学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不拘形式开展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调度,限期整改。要建立健全效能问责机制和办法,严格执行过错责任追究等有关规定,切实解决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全力以赴实现专项整治活动目标,以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持续提高、各项工作的全面进步检验专项整治活动的成效。同时要通过活动的开展,分析查找出学校管理、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存在的疏漏和缺陷,进一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推动学校精细化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向更高层次迈进。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有效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势头,严厉打击“两非”(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根据国家卫计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人口计委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县人口计生委等5部门决定在全县联合开展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加大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力度,严厉打击“两非”违法行为,确保全县当年出生人口性别比下降至114以下,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结构平衡创造条件。

(一)查处一批“两非”案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集中力量查处一批“两非”案件,重点突破并曝光一批大案要案,依法严肃处理涉案单位和有关人员,在全社会产生震慑作用,防止“两非”行为蔓延。

(二)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母婴保健法》、《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完善长效工作机制。针对“两非”行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完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体系,落实相关部门职责,推进形成部门协调、区域协作的长效工作机制,构建全县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一盘棋”格局。

二、重点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的“两非”行为,严肃查处“黑诊所”和游医等从事“两非”的行为,严肃查处“两非”中介,严厉打击采血鉴定胎儿性别行为,加强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器械和终止妊娠药品的监管。确保全县完成查结“两非”案件10例,确保查处1例以上辖区内公办医疗机构或大型民营医疗机构涉及“两非”的大案要案。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遏制全县“两非”案件频发势头,使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的各项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三、职责分工

全县整治“两非”专项行动由县人口计生委牵头,会同县卫生局、县工商局、县食品药品管理局、县妇联共同组织开展。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分工如下:

(一)人口计生部门。负责起草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定期召集工作协调会,研究和安排相关工作;加强对各级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管理,做好孕情管理工作;会同卫生、工商、食品药监、妇联等部门联合查处“两非”案件,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向本级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二)卫生部门。负责加强对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依法对发生“两非”行为的医疗卫生机构及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及时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两非”广告;配合相关部门对违规经营相关医疗器械和药品的企业依法严肃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对以合法注册为掩护,开展“两非”中介业务的企业,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将因从事“两非”违法行为被依法吊销、关闭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在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对终止妊娠药品及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相关医疗器械销售单位的监管,完善相关制度,依据有关规定对违法经营的企业和个人进行严肃处理。

(五)妇联组织。发挥妇联组织优势,依托“建设法治中国·巾帼在行动”、寻找“最美家庭”等工作载体和妇联自有媒体阵地,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妇女自觉抵制“两非”行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营造全社会关爱女孩、尊重和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4-5月)。

1、制定方案,启动专项行动。召开协调会及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对专项行动进行安排部署,全面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各地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启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

2、落实任务,狠抓督促落实。每个乡镇场务必要突破1例“两非”案件,每个村委会(社区)务必要提供1条以上有价值的“两非”案源线索。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案源线索,做到有案必查,并将其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年度考评内容。

3、强化宣传,形成浓厚氛围。要采取多种形式,运用各种手段,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重要性。要让辖区内各级医疗、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药品经销部门及其从业人员、个体从医人员充分认识非法实施“两非”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提高他们遵纪守法和执行有关规定的自觉性。

4、实行重奖,激励群众参与。公布举报电话,对举报“两非”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每例给予5000元的举报奖励,奖励经费由县人口计生部门兑现,举报电话:0794-12356,0794-4232329。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5-10月)。

1、各乡镇场要落实跟踪服务人员和跟踪服务制度。凡发现孕14周以上孕情无故消失或疑似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的,跟踪服务人必须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向上级人口计生部门报告。凡孕妇擅自进行“两非”行为,跟踪服务人员未及时上报的,一经查实,要追究跟踪服务人员的责任。

2、加强B超登记、建帐以及计划生育手术的排查和终止妊娠类药品的管理工作,加强对终止妊娠类药品监管,建立健全终止妊娠类药物监管制度,实行终止妊娠类药品专供专管和流向控制。

3、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以及个体诊所清理清查。对不具备执业资格的B超进行查封,对无证行医的诊所坚决予以取缔;对全县经营终止妊娠类药品的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对非法销售、使用终止妊娠类药品的,从重处罚。通过清查整顿,从源头上杜绝“两非”行为的发生。

4、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做好打击“两非”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对发现的可疑线索、群众举报线索等应及时组织协调专案组开展调查取证核实,移交执法执纪部门立案查处等。同时,对已调查核实的“两非”违法行为,督促相关部门按法律法规规定处理到位,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督查评估阶段(2015年10-11月)。

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联合组成若干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整治“两非”专项行动进行督查评估,对工作部署周密、进展迅速、成效显著的乡镇和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展迟缓、无明显成效的乡镇和部门进行通报批评等,评估结果将纳入年度工作考核评估内容。

五、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各级领导和各有关单位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做到责任、目标、重点任务和时间进度明确,努力形成部门配合、区域协作、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局面。要建立健全“两非”案源排查信息网络,实现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严格执法,惩处到位。要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资源优势,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本系统相关单位和人员参加专项行动。要加强信息核查,完善区域协作机制,多部门通过联动执法,解决“两非”线索发现难、调查取证难、人员处理难的问题;对群众反映和调查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认真核实,涉嫌构成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立案侦查;重大案件要及时向县(区)主要领导报告,并由分管领导亲自协调督办,依法严肃查处涉案单位及有关责任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扎实效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积极组织协调当地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大众传媒,通过开设宣传专栏、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专家访谈、涉案人员现身说法等多种形式,及时报道专项行动进展,曝光“两非”典型案件,通报有关机构和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营造打击“两非”的舆论氛围,震慑犯罪分子,引导广大群众自觉抵制“两非”行为。

(四)严格考核,职责落实。县人口计生委将适时组织督查组,对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对工作不落实,协查“两非”配合不到位的相关单位以及对“两非”案件查处不力,造成工作被动或出生人口性别比畸高的乡镇予以组织处理直至“一票否决”。对未完成全年“两非”案件查处任务和“两非”案件水分严重偏高的乡镇,取消其年度计划生育综合评先评优资格。

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保障河道行洪及航运安全,消除安全隐患,打击非法淘金开采行为,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吉府办字[2013]202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时间及范围

专项整治行动自**年4月1日至12月31日止。整治范围为赣江**县段。

二、方法步骤

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由县人民政府统一协调指挥,县直职能部门联合执法,乡镇积极配合完成。

1、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县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县实际情况,制定专项整治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整治内容、整治措施和保障措施,并组织实施。罗塘乡、百嘉镇、**镇在沿江村庄的显著位置装贴专项行动公告,做好沿江各村群众、非法淘金船只业主的思想工作。

2、自纠劝离阶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县国土资源局下发通知,责令非法淘金船只限期驶离赣江**县段。同时明确告之非法淘金船只业主在限期内未驶离赣江**县段的将进行联合执法、扣押或强制拆除。

3、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8月31日)。县政府统一组织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海事处、县港航管理所、县安监局、罗塘乡、百嘉镇、**镇等部门乡镇进行联合执法,对限期内仍不退出赣江**县段的非法淘金船只进行扣押或强制拆除(爆破)。

4、巩固成果阶段(9月1日至12月31日)。适时组织整治行动“回头看”活动,乡镇要加强巡查,若巡查过程中发现仍有非法淘金船只停留在赣江**县段的,一律联合执法进行强制拆除,以巩固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取得的成果,形成联动机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国土的领导任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海事处、县港航管理所、县安监局、罗塘乡、百嘉镇、**镇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由郭永光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肖小华同志兼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

2、落实部门职责。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县国土资源局主要负责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的牵头抓总以及非法淘金行为的查处工作。县水利局主要负责河道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河道采砂采区现场监管工作,依法查处非法采砂行为,保障防洪安全。县公安局主要负责河道非法淘金治安管理,依法打击河道非法淘金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协助对淘金设备的扣押、拆除(爆破)工作。县财政局负责保障专项整治行动的租船、燃油、拆除(爆破)等工作所需经费(主要是执法车船只用油、联合执法检查用餐等费用叁万元)。县海事处、县港航管理所主要负责船舶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证书不全的船只同时提供专项整治行动交通船只。县安监局主要负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管理,严把安全生产条件关,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采砂业主,一律责令停止采砂活动。罗塘乡、百嘉镇、**镇等乡镇主要负责做好公告装贴、沿江村民思想宣传工作,并督促当地村民配合专项行动不参与到非法淘金活动中去,同时加强平时监管,发现非法淘金船只及时上报,对参与非法淘金的党员、村干部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3、务求整治实效。积极宣传河道打击非法淘金的相关法规、政策,适时对整治行动的成效、典型事例的处理结果进行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实际,统筹安排,抓好组织推进和督促检查工作,大力发挥典型的引导示范作用,注重工作质量和实效。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将本次专项活动的总结情况以书面形式于**年12月10日前报县河道非法淘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旅游市场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

201*年1月13日,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动员大会,计划开展为期一年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活动,重点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高定价、高回扣行为、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着力解决旅游者和社会舆论关注的市场存在的难点、热点问题,形成全行业、全社会共同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良好局面。为有效整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州旅游业的形象,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促使我州旅游业持续、健康、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整治重点

(一)整治“零负团费”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我州旅行社低于旅游成本的报价组织游客在我州旅游的行为;二是查处我州旅行社将旅游业务委托给本州其他旅行社时,不向接受委托的旅行社支付足额接待和服务成本费用的行为;三是查处我州旅行社接待不支付或者不足额支付接待和服务费用旅游团队的行为。

(二)整治高定价、高回扣行为

一是整治购物企业对旅游商品进行虚高标价的行为和部分经营玉石、茶叶的购物企业不明码标价的行为;二是整治购物企业、景区点在帐外暗中给予旅行社或司导人员回扣的行为以及旅行社或者司导人员在帐外暗中收受、索要购物企业、景区点回扣的行为;三是整治旅行社、购物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四是整治购物企业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

(三)整治其他非法经营和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一是查处“三黑”。即: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资质,开展旅行社经营的“黑社”;未取得旅游客运资质从事旅游客运经营的“黑车”;未取得导游资质从事导游服务的“黑导”。二是查处旅行社承包挂靠、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三是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和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

二、整治措施

建立考核体系。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遵循“属地负责、部门分工、企业主体”的原则。在此前提下建立监督考核体系:一是建立约谈机制。对于旅游市场综合整治推进不力致使当地旅游市场环境不好、旅游服务质量不高、游客满意度不高、旅游投诉较多的县市,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县市政府进行约谈;对于不按职责分工抓落实,在监管范围内多次出现影响旅游形象问题的部门,同级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对部门进行约谈;对于违法违规行为较多、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由所在地相关职能部门对其进行约谈。二是建立问责、处理机制。对于经约谈,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仍无明显成效的县市,提请州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工作职责仍不落实的部门,提请同级政府启动问责;对于经约谈,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旅游投诉依然较多的企业,依法严处。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报请州政府将县市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成效列为州政府对地方政府旅游产业发展的考核事项,并将组织对各县市的督查和考核。

(二)落实重点措施

针对当前我州旅游市场突出存在的“零负团费”及高定价、高回扣的问题,要从三个方面采取措施推动问题的解决。

1、尽快研究确定“零负团费”的衡量方法和旅游佣金比例。针对目前旅游成本不易核算、难以直观识别,合法佣金比例没有确定的问题,()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将共同进行专题研究,尽快建立旅游成本核算机制、旅游线路产品定价机制和旅游线路产品价格监管机制,尽快确定佣金的最高比例,并公布实施时间。届时州旅游局将严格遵照实施。

2、进一步推动“公对公”佣金机制和导游薪酬机制建立完善和实施。在上述工作落实后,针对导游人员无户籍管理、没有基本工资、没有社会等问题,落实省旅游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出台的《关于建立**省导游薪酬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导游薪酬机制和导游派遣证制度,维护导游合法权益,改善导游执业环境,加强导游队伍管理。

3、继续推行旅行社“七统一”。针对旅行社目前的承包挂靠经营模式,继续强力推进“七统一”,即:统一管理、统一品牌、统一采购、统一报价、统一宣传、统一计调、统一结算,提高旅行社组织化水平、经营管理水平、集约化程度,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旅行社龙头企业,引领行业发展。

(三)推行旅游标准

2009年以来,省旅游局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合力推进旅游标准化工作,完成了涉及旅行社、导游、购物、旅游汽车的5个地方标准。今年结合已颁布的标准推行,将按照《**省旅游条例》关于“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旅游经营者的旅游设施和旅游服务质量实行标准化等级评定管理,旅行社接待旅游团队应当选择等级评定合格的旅游经营者作为服务提供方”的要求,逐步实施未通过等级评定的经营单位,将不得接待旅游团队规定。

(四)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坚持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工作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针对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难点,采取联合执法、交叉检查、设点检查、市场巡查等多种方式,加强旅游市场监管和和执法检查。

二是强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分层次、分时段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及时公开发布查处和结案情况等。

三是建立旅游企业诚信档案。建立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违法违规信息档案,建立旅游企业投诉信息档案,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违规企业、从业人员和旅游投诉较多的企业,向社会公示。

(五)完善监督机制

一是要在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对我州各级旅游执法质监机构及旅游执法人员的考核评价体系并实施考核。二是探索建立监管与监察互动机制。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与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探索建立监管和监察工作互动机制,加大对旅游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力度。三是推行旅游质量监督员制度。聘请社会各界人士担任我州旅游质量义务监督员,强化社会监督。四是充分发挥媒体的监督作用。宣传理性消费、文明出游。对严重损害广大旅游者利益,影响我州旅游形象,扰乱我州旅游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的旅游企业和从业人员,予以公开曝光。五是加强社会舆情处置。高度关注涉及旅游市场秩序的舆论热点问题,及时妥善处理,让社会舆论监督作用得到更好的发挥。

(六)发挥协会作用

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指导行业协会围绕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重点,创新工作方法,研究自律措施,完善行规行约,建立行业诚信体系。各旅游行业分会内部要加强自律,树立行业正气,用行规行约惩治违规会员单位,举报行业内部害群之马,对其他行业不合理、不合法的要求,要坚决抵制,维护本行业的健康发展。旅行社协会要从提升服务质量、抵制低价恶性竞争,重塑行业诚信形象入手,倡导诚信经营和守法经营,坚决摒弃“零负团费”;导游协会和旅游车船协会要加强对司陪人员的教育和,在行业内开展“树正气、倡新风”活动,解决抵制胁迫、诱导、纠缠游客消费的行为,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三、整治计划

为确保全州上下联动,形成全州一盘棋的整治格局,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工作,围绕整治重点和措施,今年全州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总体上按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和准备阶段(1月13日至1月20日)

201*年1月13日,省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动员大会,部署安排全省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各县市(区)要在1月20日前对当地的旅游市场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启动各项工作。

2、集中查处阶段(1月21日至春节黄金周为止)

做好二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请各县市(区)文体广电旅游局对照检查央视披露的“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导游变导购、烧高香等问题,在当地结合黄金周假日旅游工作,开展专项整治,严查突出问题,形成高压态势,确保上述问题尽快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州假日办将于节前、节中联合相关部门,邀请媒体,组织明查暗访。

3、综合整治阶段(春节结束至11月份)

重点做好四个方面工作:一是州旅游产业改革发展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于一季度完成旅游线路产品定价和监管机制的建立,完成旅游市场综合整治的约谈、问责和处理、考核机制的建立基础性工作。二是从二季度开始,逐步建立“公对公”佣金机制、导游薪酬机制。在前期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对“零负团费”、高定价、高回扣、强迫消费等重点环节和重点问题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打击力度。全年分批次开展查处“四黑”;查处旅行社挂靠承包、不与游客签订旅游合同、不载明合同事项、不履行合同、使用无证导游和无资质旅游车辆、不落实委托合同、与无资质人员进行旅游业务合作等行为;查处旅行社、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胁迫、纠缠游客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烧高香等行为;查处导游、旅游车驾驶人员辱骂游客、服务态度低劣的行为;规范导游着装(民族服装)礼仪、佩戴小喇叭情况;查处购物店销售伪劣商品、假药、药托等行为。四是按照部门的部署开展对旅行社、旅游购物店财务制度不健全、偷漏税行为的整治。

4、考核阶段(12月份)

州旅游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12月份组织一次年度考核,并将各地市场整治的情况报请州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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