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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2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范本

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专项整治是响应国家的号召,把一些日常的不好习惯或者不良习惯给剔除,这样更加有利于日常工作的开展,平时有哪些专项整治的行动的案例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4篇,欢迎阅读。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部署,落实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的整体要求,解决长江经济带部分河段水体总磷严重超标问题,消除部分涉磷企业造成的突出水环境隐患,生态环境部近期印发《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指导湖北、四川、贵州、云南、湖南、重庆、江苏等7省(市)开展集中排查整治。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方案》明确了长江“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和工作安排,可概括为三项重点、五个阶段。

“三项重点”,指磷矿、磷化工和磷石膏库。磷矿整治旨在实现外排矿井水达标排放,矿区有效控制扬尘,矿山实施生态恢复措施。磷化工整治重点实现雨污分流、初期雨水有效收集处理、污染防治设施建成并正常运行、外排废水达标排放,其中磷肥企业重点落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废水的有效回用;含磷农药企业重点强化母液的回收处理;黄磷企业重点落实含元素磷废水“零排放”和黄磷防流失措施。磷石膏库整治重点实现地下水定期监测,渗滤液有效收集处理,回水池、拦洪沟、排洪渠规范建设,以及磷石膏的综合利用。

“五个阶段”,即“查问题-定方案-校清单-督进展-核成效”五个阶段。

一是排查问题阶段—查问题,组织开展“三磷”问题排查,掌握问题清单,梳理行业典型。

二是分类整治阶段—定方案,制定“一企一策”整改方案,形成整改台账,分类开展整治,拉条挂账推进整治任务。

三是查漏补缺阶段—校清单,开展强化监督,校核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查漏补缺问题,清查瞒报漏报,并完成黄磷企业整改。

四是督导推进阶段—督进展,核实整改情况,督促整改进度,对已完成整改任务予以销号,并完成磷矿、磷肥企业、含磷农药企业整改。

五是核查验收阶段—核成效,持续推进重点磷石膏库整改,不断解决突出问题,核查验收“三磷”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实效。

生态环境部执法局有关负责人指出,长江“三磷”专项整治行动是“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战场上的一场重要战役,争取利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摸清“三磷”行业底数,重点解决“三磷”行业中污染重、风险大、严重违法违规等突出生态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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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得以顺利进行,我们需要提前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以促进事情的顺利进行。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范文资讯网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了四套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模板,以供参考,希望能提供给大家一些小小的帮助。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有效防范和压降火灾事故,全力保障消防安全态势和人身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处实际,制定20xx年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专项整治,明确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落实责任;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力度,提高职工消防安全意识,推进消防工作社会化进程,深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大力整治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切实提高全体职工防控火灾的.意识和能力,建立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努力实现无火灾事故的工作目标,为建设“四个xx”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我处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夏xx

副组长:徐xx

组员:吴xx、浦xx

三、方法步骤

1、制定方案,落实责任。领导小组根据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和要求,同各科室签订责任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做到组织到位、任务明确、措施得当、责任落实。

2、抓好学习,组织演练。组织全体职工认真学习《消防法》和有关消防知识,参加市、区组织的消防知识讲座,邀请市安监局消防教员来单位授课,并组织对消防应急预备队进行培训。

3、监督检查,加强协调。对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检测,保证运行正常。坚持责任人日检、科室周检、分管领导月检、领导小组年检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立即整改。对单位各个科室、各个通道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在示意图上进行标示,并责任到人。

4、考核奖惩,总结经验。根据平时检查的情况,结合半年和年终总结,各科室认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经验,提出合理化的建议。领导小组对各科室落实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并兑现奖惩。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科室领导具体抓,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消防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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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公司安全生产持续发展,避免和遏制触电伤亡事故特别是重大电气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和规范人员的用电安全行为,不断改善公司安全生产条件,我公司根据园区安委会的文件精神,决定在本公司全力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拟从根本上消除有可能发生电气火灾的安全隐患和杜绝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发生。 一、专项整治内容 在公司主管安全生产领导的部署下,召开了以各部门负责人为主的用电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分析了目前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并传达了园区安委会开展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精神和指导方针,使各部门负责人明确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内容。 1、基础安全管理 (1)公司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定期参加相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培训考试并进行检证,检证通过后,方能继续上岗工作。 (2)通过电工班的班组活动和公司组织的岗位知识培训活动,加强全体从业人员用电安全知识普及教育,提高公司整体安全文化素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2、生产现场用电安全管理 (1)检查公司供配电设施和电气线路存在的安全隐患; (2)检查电源插座、2.4米以下的照明灯架、设备设施的金属不带电体是否连接接地线; (3)检查生产设备是否安装末端漏电保护开关、配电箱是否有二级漏电保护开关; (4)检查电源插座、电气设备的控制开关以及配电箱内的电器元件是否安装在可燃材料木板上面; (5) 检查电线、插座、配电箱、电源控制开关等高温设备周围是否堆放布料等可燃物品; 二、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成效 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共查出隐患42项,并全部整改,整改率达到100%。 通过用电安全知识培训和生产现场安全隐患排查,促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在用电安全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以及生产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的危险性。在这次用电专项整治工作中,经过整改后的作业环境和安全技防措施有了明显的改善;从业人员的用电安全意识和企业管理人员的用电安全管理水平也有了大幅提高,把人身触电伤亡事故和电气火灾事故的风险降到了最低。 此次整改成效缘于公司特别重视本次用电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加之多年来在园区安监人员的精心指导下,安全意识得到了大幅提高,能够积极配合整改,所以,使得本次电气安全隐患整改工作取得了卓越的成效。

三、 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在本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部分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淡薄,没有充分认识到自己所在岗位的电气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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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初,全省公安系统掀起了五涉专项整治行动,我们所全体民警在张所的组织下也进行了统一的学习,并且召开研讨会,大家在会上积极发言,深刻检讨自己,取得了良好的教育效果,下面是我参加此次活动的心得体会: 一、理解上级机关制定警纪警规的重要意义 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等警纪警规是上级公安机关对民警政治前途的关爱。人民警察在作为法律的执行者,理应做守法的表率。然而,个别人存在着特权思想,认为自己是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殊群体。在禁令铁规实施以前,一些民警存在着涉毒、涉车、涉枪、涉酒、涉赌等不法行为,不但对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而且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途,更有人为此身陷囹圄。五条禁令抓住问题要害,在国家法律的大框架下,将执行方式细化,对责任追究具体化,取得了显著的成效。现在通过八条铁规的颁布实施进一步提升了公安机关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也使得个别存在特权思想的民警不敢再以身试法。 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是上级公安机关对民警身心健康的关爱。人民警察肩负着维护社会安定的神圣使命,经常超负荷工作,很多人都有职业病。面对难得的闲暇时间,很多人只想好好休息一下。然而,有时亲朋好友聚会难以推托,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的实施,给民警避免过度饮酒提供了庇护,不但能够得到绝大多数民警的自觉遵守,更会得到民警职工家属的热烈拥护。 对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不可存侥幸心理。从公布的一些典型案例来看,对五条禁令贯彻执行情况的督察方式,既有明察又有暗访,督察主体既有公安部又有公安厅,督察对象则包括各级公安机关。况且,五条禁令作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知名度的规定,还受到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民警一旦违反五条禁令,很容易被发现。总之,五条禁令和八条铁规不仅是惩治少数违反工作纪律的民警的有力武器,更是保护大多数民警的无形盾牌,需要每位民警自觉遵守。 二、深刻剖析民警违反警纪警规的内在原因 公安部五条禁令颁布实施以来,在上级公安机关和局党委的高度重视下,五条禁令得到了较好的贯彻落实,遵守五条禁令已成为绝大多数民警的自觉行为,并极大地促进了新时期良好警风的建设,其成效有目共睹、有口皆碑。但是,应当清醒地看到,这些成果还不是很巩固,少数民警违反五条禁令问题仍然时有发生,严重损害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损害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和整体战斗力。有鉴于此,省厅又于今日公布了八条铁规,作为规范民警言行的紧箍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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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环保专项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和部署,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湖北省20xx年度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环办[20xx]7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下半年在全市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及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动各级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构建和谐天门服务。 工作目标是:到20xx年底,建设项目环评率达95%以上,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合格率达90%以上,限期治理任务完成率达100%,市直重点排污企业稳定达标排放率达90%以上,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保持稳定,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错误做法基本得到纠正。   二、工作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情况。重点检查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是否出台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地方及部门规定;有关部门在环境监管中能否依法履行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行为。   (二)整治因企业违法排污严重影响群众健康的问题。重点整治各乡镇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的死灰复燃;群众两年内连续举报大气污染、噪声污染、饮用水源地污染等问题;造纸、水泥、化工等重污染行业工业企业超标排污问题;对不符合产业政策的水泥、造纸等行业进行清理。   (三)检查企业执行有关环境保护政策规定情况。继续开展建设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情况的清理;检查工业企业是否按规定方式排放污染物;有无擅自拆除、闲置或者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等行为。   (四)检查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环境保护的规划、生态保护、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等。重点检查饮用水源保护、建设项目环评率、污染防治及辖区内环境质量等环境保护责任状落实的情况。 (五)加强对环境违纪违法行为责任人的查处。重点是查处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负责人;查处部分乡镇擅自收取排污费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个人;查处拒不纠正 查看全文>>>

关于开展夏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的意见

xx路街道 关于开展夏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的意见 各社区、有关驻街单位: 为深化春季严打整治成果,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确保管区夏季社会治安持续稳定,大力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围绕突出发挥青岛龙头带动作用创造良好社会环境,市综治委决定从现在起到9月底,在管区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夏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以确保夏季社会治安稳定为目标,以“破大案、打流窜、促防范”为主线,重点打击“两抢一盗”和侵害外国公民、外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等犯罪,集中整治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和安全生产隐患,及时破获一批大案要案、抓获一批流窜犯罪分子和在逃犯、打击处理并宣判一批刑事犯罪分子,实现重大刑事案件得到及时侦破,多发性、可防性、侵财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治安混乱地区和部位得到及时整治,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杜绝,重大节庆活动和旅游场所秩序井然的目标,为中外游客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二、时间安排 夏季严打整治集中行动分为三个阶段。从现在至7月底为第一阶段,以打击“两抢一盗”和侵害外国公民、外地人员人身财产安全特别是系列抢劫出租车等犯罪为重点,组织开展第一次集中统一行动,全力开展破案攻坚,坚决遏制带有集团性质和系列作案性质犯罪上升势头;8月份为第二阶段,以整治娱乐场所、出租房屋、电力设施保护、矛盾纠纷隐患、建筑工地及交通秩序、旅游场所秩序为重点,组织开展两次集中统一行动,全力净化社会环境;9月份为第三阶段,以加强社会面防控为重点,加大对易发案的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高危人群和流动人口的查控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案件发生,增强群众安全感。 三、工作措施 (一)实施集中打击,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 一是重点打击涉外刑事犯罪和系列侵害外地人员犯罪。要加强对各类违法犯罪团伙,特别是以外国人、外地人为专门侵害对象,带有集团性质和系列作案性质犯罪团伙的控制和打击。要在加强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及时摸清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争取斗争主动权,强化侦查措施,露头就打,决不手软,坚决打掉此类犯罪团伙连续作案的嚣张气焰。 二是集中开展大要案件攻坚会战。对列出的危害大、影响大的未破积案和现行案件,坚持领导靠案,多警种配合,集中优势警力打好攻坚战。要采取“定人、定案、定目标、定措施”的做法,量化目标,总量分解,层层落实 查看全文>>>

为推进我县“平安校园”的创建工作,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保障广大青少年学生平安健康成长,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我校及校园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平安校园”为目标,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保护学校及师生的合法权益,为我校创造一个良好的教书育人的环境。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我校成立学校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三、工作重点 1、开展师生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和犯罪行为发生。 2、加强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各项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完善校园各种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学校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3、继续抓好学校危房改造,完善学校内外各类活动场所的安全设施,确保师生校内各项学习、生活、活动安全。 4、加强校内外活动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伤亡事故发生。 5、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6、积极开展暑期防学生溺水工作,确保学生暑期活动安全。 7、深入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工作,提高应急能力。 8、加强学校门卫及校内巡查和机动车辆进出校园管理,加大学校内部矛盾纠纷排查调解力度,积极化解发生在学校内部的学生之间、师生之间、学生与教师之间的矛盾纠纷。同时,积极配合公安、交通、文化、卫生等部门,加强校园周边治安环境治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 四、具体分工与工作任务 1、排查和消除教师和学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杜绝教师在教育学生过程中的不冷静、不理智行为,防止激化师生之间的矛盾;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品德教育,制定并细化教育措施,循序渐进进行教育培养的计划。 2、按照学校要求,根据各年级学生实际进行教育管理,通过班主任了解本年级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处理。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 3、班主任负责对本班学生的教育和学生情况的了解及时化解学生的思想问题和学生之间、师生之间的矛盾,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及时向学校汇报,征求解决问题的意见。 4、各任课教师负有教育学生的责任,在与学生接触过程中和通过其他渠道了解到的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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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为目标,坚持“属地管理、分类整治、堵疏结合、安全有序”的原则,按照“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的工作思路,对我区未经审批擅自设立的幼儿园(点)进行全面整治,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维护社会稳定。 二、总体目标 由各乡镇(街道)和教体局联合牵头,结合幼儿园办学许可证摸底、审核、办理工作,重点对园舍建筑质量、消防安全、卫生保健、餐饮食品等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核评估,并根据评审结果规范一批、整改一批、过渡一批,取缔一批。 (一)规范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和办学条件的,由教体局核发办学许可证。 (二)整改一批。对符合教育规划、暂不具备办学条件但差距不大、无严重安全隐患且举办者有整改意愿的,由当地乡镇(街道)和教体局书面告知整改意见,实行限期整改。整改期满经联合验收合格,符合办学条件的,可申请核发办学许可证。 (三)过渡一批。对整治过程中,辖区内幼儿暂属无法安置的,根据实际对整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幼儿园实行限期过渡。过渡期间,举办者必须签订安全和限期停办,所在乡镇(街道)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幼儿安全。 (四)取缔一批。对不符合教育规划、办学条件差、安全隐患严重、管理不规范且无法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按照先属地整治、后集中整治的办法,坚决依法取缔。 三、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拟定方案(5月15日前)。由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确保不瞒报、漏报,并提出本辖区无证幼儿园整治初步方案。在汇总全区调查摸底情况的基础上,拟定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行动方案。部署召开全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明确职责要求,落实工作任务。 (二)宣传告知,自行整改(5月底前)。由各乡镇(街道)牵头,通过发告知书等形式,向举办者、幼儿家长及房东等做好政策宣传工作,重在认识整治工作的必要性和合法性,取得各方对整治工作的配合与支持。借助乡镇(街道)有线电视、政务公开栏等途径,及时公布本辖区内的无证幼儿园情况,引导社会各界自觉抵制非法办学行为。逐一约谈无证幼儿园举办者,进一步宣传政策,明确要求,分类提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对符合办学条件的,要配合做好核发 查看全文>>>
迎接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xx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通知》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决战四十天 迎接十八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时间 专项整治特别行动从即日起至“十八大”闭幕结束。 二、重点领域 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职业健康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督促隐患整改销号。 三、主要任务 按照“边检查、边复查、边销号”原则,在做好“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复查、督促隐患整改销号的基础上,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普遍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销号,确保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在10月底前“动态归零”。 四、重点内容 (一)煤矿。突出关闭整合和瓦斯治理这两个关键点。对整合重组期间停产、技改矿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严防非法违规生产。重点检查生产煤矿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和抽采系统情况,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要坚决整顿关闭。 (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重点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擅自生产,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露天矿山未分台阶开采;尾矿库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查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擅自改变工艺、原料等行为;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严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监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邯郸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存储、使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严防相关产品、原料流入非法渠道。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分包转包、出租工房或生产线,“一证多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冶金建材。抓住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熔融金属作业等关键环节,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评估监控、安全设施“三同时”、维修拆除等危险作业及进入危险场所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等方面的执法 查看全文>>>

黑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打击违法添加 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

为认真贯彻卫生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卫监督发60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黑政办明传45号)(以下简称《省政府专项整治方案》)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质检部门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通知》(国质检食监函872号)精神,圆满完成生产加工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立足质监部门职责,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标 全面整治和规范食品添加剂的生产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使用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和严厉查处无标、无证、不按标准规范生产食品添加剂及在食品生产加工环节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使食品生产加工中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重点 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各市(地、农垦)质量技术监督局要认真履行质监职责,围绕各项专项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生产加工环节的整治,切实抓好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确保完成整治工作目标。 (一)强化食品添加剂企业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添加剂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获证企业和无证照企业基本情况,生产卫生条件、管理状况、企业执行标准、标识标注、是否按标准规范组织生产等,建立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二是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企业生产加工行为,督促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组织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未纳入的要参照食品添加剂许可工作有关要求加强监管;要求企业建立“两帐”:即原辅材料进货台帐、销售去向及用途台帐,具可溯源性;建立质量控制、出厂检验把关等,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标识管理等;三是严厉查处无证、无标、不按标准规范生产加工食品添加剂行为,确保企业规范生产、质量合格、标识规范。 (二)强化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监管。一是彻底摸清辖区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特别是企业食品添加剂备案情况,并纳入企业纸质和电子档案实施动态监管;二是对照国家相关部门提供的可能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食品添加剂清单,摸清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的食品添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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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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