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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博观而约取,厚积而薄发。为了保证下一个阶段工作质量,我们要为此安排好一份独特的方案。方案中体现了实现目标的正确途径。你知道方案的写作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你精心整理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请收藏。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市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在乡县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宁晋“7.12”烟花爆竹爆炸等事故教训,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要求,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以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为最高追求目标,确保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1)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油气输送管道。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无证无照、未履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非法改装车辆、无资质或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生产经营储存建设行为和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和化工企业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2)消防。重点打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和“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消防制度和操作规程不落实等问题。

(3)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不按规定安装紧急切断装置和卫星定位等问题。

(4)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培训不到位等问题。

(5)非煤矿山。重点打击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未进行延期换证继续生产经营,新(改、扩)建项目未通过项目建设“三同时”审查,将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无合法勘查许可证或合法资质从事勘查活动,以探矿名义实际从事采矿活动,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地质勘查单位、采掘施工单位在登记注册的省(区、市)以外地区从事作业,未向作业所在地县级以上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等问题。

(6)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同时,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与安全生产大检查、专家排查事故隐患活动、油气输送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治理、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治理、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企事业单位用电安全专项治理、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石油化工企业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危险化学品罐区安全生产大检查、校车和旅游车辆专项整治、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加强应急救援演练等紧密结合,将“打非治违”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非法违法行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专项整治收到实效。

三、时间步骤

从2015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31日前)。

各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深入动员、层层落实,抓紧制订本地、本系统具体实施方案,并对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1日—11月30日)。

1、组织开展专项执法。各行业牵头部门要组织足够的力量和专家对本行业领域所有企事业单位进行拉网式执法,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要制定分层级、全覆盖的执法计划,整合行业内各级执法力量开展协同执法,加大执法力度,严明责任,严格奖惩,实行“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对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围剿和攻坚,要取得一批成效: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一批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按照属地管理、“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整合各相关部门的执法力量,各相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权限,勇于担当,主动作为,联合发力,对严重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综合打击和集中整治。

(三)巩固提升阶段(12月1日—31日)。

1、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对没有认真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地区和单位,责令其全面改正;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尤其是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切实巩固工作成果。

2、政府和行业牵头部门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安委办负责“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定期调度、督导检查、编发信息,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危险化学品、粉尘涉爆、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应急救援演练等方面由安监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国土资源部门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负责查处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交通运输方面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牵头查处;道路交通路面违法、消防方面由公安部门负责牵头查处;建筑施工方面由住建、国土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查处;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由质监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校车专项整治由教育、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牵头查处;水利设施安全管护由水利部门负责牵头查处;油气管道由安委办协调组织,相关部门依法分工负责,政府主管管道保护工作的部门负责牵头查处。

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依法严处无照生产经营行为。

宣传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

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期间,各有关部门对督导检查和执法中发现的不属于职责范围的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予以处理。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细化安排。此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是国务院安委会针对当前部分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问题依然突出作出的重大部署,也是省、市认真汲取宁晋“7·12”事故教训,坚决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作出的重要安排,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政府要认真研究,周密部署,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要对此项工作亲自安排,主动作为,亲力亲为,并把此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要认真制定和细化本地、本系统“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责任、措施,使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无盲区。

(二)明确责任,落实任务。政府要进一步明确各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各牵头部门和责任部门,明确各部门具体承担的责任,不留盲区。各牵头部门要做好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好活动。各配合部门要主动作为,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相关工作,形成齐抓共管合力。没有执法权的部门,对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报告和移交给有执法权的部门进行处理。各部门都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在这次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各乡镇要充分发挥乡村基层组织的作用,充分调动基层各部门积极性,齐抓共管,形成群防群治,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的格局。要明确乡镇各所站及村党支部、村委会在打非工作中的职责和要求。

(三)严格执法,打非治违。各有关部门要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回头看”检查、公布“黑名单”、“一案双查”、事故提级调查、集中曝光、约谈警示等方式和停产、停建、停电、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行为,确保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有关部门和各单位要加大对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引领和警示教育。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对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意义、时间节点、保障措施等进行广泛宣传,最大限度动员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参与到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中来。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五)收集信息,及时反馈。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定期收集、整理、汇总本地、本系统专项行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以及总结经验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并按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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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属各单位:

根据县府办文件和上级相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巩固“打非治违”工作成果,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进一步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上级文件要求,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开展

“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的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控制一般安全事故,全力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对象、重点内容和重点行业、责任单位

(一)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镇所有行业领域全面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重点在非煤矿山、道路和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高危行业领域开展集中行动。

(二)重点对象:高危产业和生产经营单位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各类安全隐患较多、安全生产矛盾和问题突出的安全事故。

(三)重点内容:

1、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失效仍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

(3)超许可和资质范围进行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越界、违法分包、转包、出租、转借资质许可证照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活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

(4)证照被撤销、吊销,或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整顿仍擅自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5)不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组织生产经营建设的;

(6)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限期内未实施改造、拖延工期未完成改造、在整合技改区域违法生产或只生产不技改的;

(7)非法违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8)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和制度缺陷。

(1)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不健全的;

(2)高危企业领导带班、隐患排查治理、紧急撤人等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不健全、不落实的;

(3)未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

(4)未按规定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或劳动防护用品使用不当的;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编制、未备案、未组织演练的;

(6)违反规定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不安全工艺、设备、设施的;

(7)安全设施、设备保养维护不当,带病运行的;

(8)安全距离不够、安全通道不畅通、安全警示标志不完善的;

(9)未依法依规落实防坍塌、防中毒、防泄漏、防燃爆、防电击、防坠落等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

(10)交通运输超速、超载、超限,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定量、改变工房用途组织生产,违章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

(三)重点行业和责任单位。

镇安监办:牵头负责非煤矿山、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交通、公路和道路客货运输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危货车辆运输危险品,整治非法客运车辆(农机)载客。

镇派出所:牵头负责消防、剧毒化学品“打非治违”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民爆物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以及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运输行为的整治。

镇国土所:牵头负责矿产资源整顿中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打击非法违法勘探、开采等行为。

镇规划所:牵头负责各类房屋及镇政基础设施建设领域“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不遵守法定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工程施工或存在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拒不服从安全监管等行为。

镇水利站:牵头负责水利建设施工 “打非治违”工作,严厉打击资质挂靠、违法分包转包和违章施工行为。

镇中心学校:牵头负责学生用车安全和中小学校安全“打非治违”工作。

供电所:牵头负责电力行业“打非治违”工作,重点查处安全距离以内违法施工等行为,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不予供电。

卫生院和工商所:牵头负责食品药品打非治违”工作。

其他行业领域也要根据各自实际,确定本行业、本系统的“打非治违”工作重点。

三、领导小组和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成 员:

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

1、广泛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到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2、深入排查摸底。组织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明了、目标准确。

3、认真安排部署。结合各自实际,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在全镇精心组织开展一次声势浩大的“打非治违”攻坚战。

(二)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

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牵头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执法,集中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依法惩处并公开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典型案件。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及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依法立即下达停产整顿指令,限期整改到位;逾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上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三)总结巩固提高阶段

镇安监办组织各职能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成果。镇安委办在“回头看”的基础上,并把专项行动工作总结材料和情况汇总报至县安委会。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镇里成立以分管领导任组长,安监办成员以及各相关重点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打非治违”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安委办,办公室负责“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突出。此次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统筹兼顾,坚持点面结合。既要全面部署发动,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彻底排查安全隐患;又要突出重点,着重打击事故频发、隐患突出、安全生产形势严峻的行业和企业的非法违法行为。特别是高危行业领域的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

(三)联合执法,提高效率。各单位要加强横向协调、沟通,及时将不属于职能管辖范畴的举报投诉移交相关职能部门。同时,要进一步建立统一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充分发挥齐抓共管的作用,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合力,提高执法效率。

(四)广泛宣传,形成声势。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加大舆论和群众监督力度,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为,提高社会关注度,形成打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打非治违与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局关于深入开展交通领域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沧交〔**〕253号)和**人民政府办公室会关于转发市安委办《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政办字〔**〕47号)精神,为在全县交通运输系统认真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和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以建设“平安交通”为主线,以“打非治违”为抓手,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避免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机构与职责分工

为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协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事务

三、整治重点

严厉打击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规范安全生产经营秩序。突出抓好道路客货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行业相关安全执法行为。重点对以下行为坚决严厉打击或查处:

(一)无证无照或超范围、超资质从事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的。

(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

(三)使用非法改装车辆载人,客运车辆和危化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行驶,非法夹带危险品运输的。

(四)货运车辆非法超限运输的,使用非危货车运输危化品的。

(五)无资质或者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无证擅自施工建设,不按规定方案施工,随意压缩工程项目建设工期的。

(六)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交通运输行为的。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开展自查自纠

各单位要按照局统一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设置领导机构,结合各自安全监管职责,分清责任,狠抓落实。督促各道路、公路工程建设企业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针对存在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开展。

1、严厉打击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非法经营车辆,重点打击利用面包车、小轿车非法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非营运车辆违法载人;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品货物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无牌、无证,不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条件的危险品运输车辆非法经营行为;加强客车的动态监控,定期对驾乘人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严禁驾驶人超载、超速行驶,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车辆,客运车辆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行为,全面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管理水平。

2、公路建设管理部门要强化建设施工安全监督检查,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各类工程抢工期、赶进度埋下安全隐患,认真解决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生产问题,严禁建设工程项目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坚决清理安全生产条件不合格的施工队伍,加大对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施工企业“三类”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力度。制定及落实施工组织设计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措施;督促施工企业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根据项目施工具体情况制定各类应急预案。同时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配备安全警示标志。在桥梁等重点部位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定期对工程机械进行维护检查,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安全防护水平。

3.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经常性宣传教育,开展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按规定安装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加强治安管理防范,保证内部安全。

五、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行政。“打非治违”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坚决杜绝乱罚款、乱扣车等行为的发生。执法中,要加强对非法营运司机的教育,依法进行处罚。

(二)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并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对群众举报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受理、核实、查处和反馈,对一些情节恶劣、反响较大的典型案例要从重从快查处。鼓励社会各界积极提供信息,举报非法营运车辆,协助查处非法营运车辆,并对举报人身份严格保密。

(三)坚决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责任要落实到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和驾驶人要及时发出整改告知书,整改情况要及时跟踪。

(四)注重舆论导向。采取各种宣传形式,及时报道专项治理工作动态,曝光非法经营行为,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从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形成政府主导、行业监管、舆论监督的治理机制。通过打击非法经营车辆,净化道路运输市场环境,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五)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各单位要建立专项行动信息报送机制,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总结上报领导重视、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严格执法、活动成果、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等各类信息和情况。自8月1日开始,每周六下午5:00前报周工作动态,10月31日前报专项行动总结报告和专项行动中被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复查情况报告;重要情况随时报告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8月15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天津港“8.12”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号)、《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的紧急通知》(安委明电〔**〕3号)和《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市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府办发〔**〕1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做到排查全覆盖、检查全方位、治理全过程,切实找出薄弱环节。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有效防范一般事故,坚决遏制较大及较大以上事故发生,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县人民政府成立由县长任组长,各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会,主要负责跟踪和了解各行业领域、各乡(镇、街道)、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以及全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县28个乡(镇、街道)、所有行业、所有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地质灾害、建筑施工、煤矿及非煤矿山、消防、旅游、

四、检查内容

(一)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企业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规定及要求和中央领导同志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责任,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级五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严格执行事故查处挂牌和跟踪督办制度,对典型事故实行提级调查,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情况;落实安全检查责任制,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加强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整改情况等。

(二)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情况。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及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有关运输车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是否落实,以及运输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是否具备相应资质等情况;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以及无证非法生产或一证多厂、分包转包生产烟花爆竹等行为;易燃易爆物品包装、容器是否检验合格;烟花爆竹企业“三超一改”、非法生产经营等行为。

2.道路交通安全: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三超一疲劳”,客运车辆特别是旅游包车不按规定安装使用动态监控系统装置、不开展安全宣誓、不佩戴安全带、不执行夜间禁行和农村及山区道路限行规定,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按规定安装使用紧急切断装置,强化道路事故隐患排查,公路危险路段及事故多发易发路段的整治以及公路防护措施、道路标牌、标志、标识完善等情况。

3.地质灾害隐患安全:由县国土资源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建立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预案编制、险情巡查、灾害应急调查、灾情速报、汛期值班等制度建立执行情况;雨情、水情、强降雨和洪水预测预报工作开展情况;地质灾害隐患点及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区域的地质灾害巡查监测、治理情况。

4.建筑施工安全: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事故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触电、倒塌措施情况;查处违反法定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建筑施工遗留坑洞处理情况。

5.煤矿及非煤矿山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无证或证照不全、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建停产指令、打假密闭以及瓦斯监测数据造假等行为,整治隐蔽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撤人、采石场不分台阶开采以及停建煤矿关停等情况。

6.粉尘涉爆安全:由县安监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各类娱乐、体育赛事、庆典庆祝、展销会等群众性活动场所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7.消防安全:由县公安消防大队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作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日常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等情况。

8.森林防火安全:由县林业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森林防火管控重点部位、管控敏感时段,及特殊群体监护责任等防火措施落实情况;打击破坏和侵占森林防火通道、标志、宣传碑(牌)、隔离带等设施设备等行为;打击在森林内吸烟、使用明火、野炊、燃放烟花爆竹、祭祀上坟烧纸、放孔明灯等行为。

9.电力安全:由县供电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违章施工、违法乱建、乱拉乱接等损坏电力设施,危机电网安全等行为;农村安全用电管理常态检查考评制度及电力保护和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农村线路、村路灯、表后设备等的日常维护情况,打击违章用电和偷盗电能等行为。

10.旅游安全:由县文旅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景区内住宿、娱乐场所防火安全设施完善情况;景区内食品卫生安全和防控突发传染病传播和扩散措施完善情况,以及景区内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及消防操作技能等情况。

11.公共场所安全:由县公安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安全管理制度建立情况;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是否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是否制定应急疏散方案,并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等情况。

12.食品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有关单位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制定情况;是否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培训、持证情况;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及食品安全标准等情况。

13.农村留守儿童、空巢老人安全:由县民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各乡(镇、街道)是否全面摸清摸准留守儿童及空巢老人基本情况,是否建立信息数据和管理台账;是否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广泛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权益维护宣传等情况;是否建立“代理家长”、“监护人”家教培训制度、留守儿童情感联线制度、留守儿童健康教育制度、留守儿童社会服务机制等情况;是否建立空巢老人医疗保障制度,推行结对帮扶空巢老人活动等情况。

14.特种设备安全: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岗位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执行情况,按时申报并负责落实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检验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检查城市电梯的日常安全管理、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等情况。

15.危旧房安全:由县住建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房屋所有人是否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经鉴定为危险房屋的,是否及时加固或修缮治理,需要拆除重建的,是否及时拆除到位等情况。

16.水上交通安全:由县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通航水域、渡口、码头和新增水域、思林水电站库区的水上交通安全监管机构、人员及装备、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现场安全监管及“渡口五定”、“签证放行”制度执行情况;查处超载、非法载客、冒险航行、货船载客、自用船舶载客、渔船载客等违章行为情况;对无船舶登记证、无船员适用证、无检验证书“三无”违法运输船舶办证、取缔、整治情况。

17.燃气及燃气管道安全:由县城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重点检查倒卖、抵押、出租、出借、转让、涂改燃气经营许可证;未履行必要告知义务擅自停止供气、调整供气量,或者未经审批擅自停业或者歇业;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情况;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擅自为非自有气瓶充装燃气;是否按时开展燃气瓶安全年检;冒用其他企业名称或者标识从事燃气经营、服务活动行为等。

教育、水务工程、防雷减灾、工业企业、职业健康、农业机械等行业领域要按照本行业职能职责自行开展安全大检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

五、检查时间、步骤及方式

(一)检查时间。

**年8月25日—12月31日。

(二)检查步骤。

1.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9月15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迅速制定实施方案,对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岗位、每一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彻底自查和排查,并将实施方案和自查报告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2.检查整改阶段(9月16日-11月**日)。各乡(镇、街道)、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县安委办结合第三、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对安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反馈意见;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对存在的隐患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及时整改。

3.总结通报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及时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并通报。

(三)检查方式。

根据我县实际,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与近期开展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结合起来开展,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检查整治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开展巡查工作;县安委会工作领导小组要深入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开展督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县安委会要统筹安排部署大检查工作,各乡(镇、街道)、部门要提高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按照“排查要认真、整治要坚决、成果要巩固、杜绝新隐患”的总体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同志要具体抓,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进一步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成立大检查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企业主体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将隐患排查治理贯穿于企业安全生产的全过程,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登记建档,按照“五落实五到位”要求整改。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将大检查工作方案、联络员,于8月25日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

(二)加强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参与。各乡(镇、街道)、部门要广泛地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及时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大家思想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引导全社会广泛关注、积极参与此次大检查活动,增强企业和广大职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加大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鼓励群众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对检查工作不认真、走过场,甚至弄虚作假、应付检查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县安委会办公室要及时编发简报专刊,反映情况、交流经验。

(三)敢于动真碰硬,务求取得实效。按照“整治手段要铁、监控措施要严、整改隐患要彻底”的要求,对严重威胁安全生产或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或责令关闭,严防隐患发展为事故。对县安委会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要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督办力度,确保资金投入,加快整改进度,及时跟踪落实,定期通报情况,做到整改到位一个、验收合格一个、销号撤案一个。

(四)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部门、企业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要把大检查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固化为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要将安全检查贯穿于日常安全管理和监督工作中,督促企业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细化到每个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着力提升企业安全保障水平。

(五)加强资料报送。各乡(镇、街道)、部门将各阶段工作小结于各阶段工作开展结束前报县安委会办公室,工作总结于12月31日前报送县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联系电话:;办公室电话:;传真:)。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今年以来,全乡各村(居)委、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认真贯彻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强化责任落实,强化监管执法,强化事故预防,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状况的基本稳定。决定从今年2月至3月底,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以下简称“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更加严密的组织方式、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关闭取缔非法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遏制和有效防范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二、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重点内容

重点领域:突出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

重点对象:高危产业集中、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现象严重、重大安全隐患大量存在以往及年以来发生事故的重点地区、重点矿区和重点企业。

重点内容:各有关部门要重点打击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以及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把打击技改整合无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经营建设行为作为重中之重。

(一)共性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证照过期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

2、关闭取缔后又擅自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的;

3、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的和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的;

4、瞒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5、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6、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7、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二)具有行业和领域特点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交通运输

(1)驾驶人酒后驾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让行、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

(2)无牌、无证、报废、非法拼(组)装车辆上路行驶的,无公安交警部门批准的校车特有标记的校车上路运送学生的;

(3)客运车辆夜间途经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条件的三级及以下山区公路或不按规定线路行驶的;

(4)非营运车辆(船舶)违法载人的;

(5)有严重不良纪录、发生过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驾驶客货车辆的;

(6)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变型拖拉机等机动车超载、超速、非法载客的;

(7)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擅自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2、危险化学品

(1)无证生产、经营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非法违法运输储存危险化学品的;

(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未经安全许可,擅自投入建设并在竣工后非法运行的;

(4)未按“九大作业证”规定进行作业审批的。

3、烟花爆竹

(1)无证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燃放或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的;

(2)向未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许可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以及批发企业、零售经营者采购、销售和储存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的;

(3)非法使用氯酸钾的,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的。

4、民用爆炸物品

非法销售、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

5、人员密集场所

(1)未通过消防验收或竣工验收备案,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的;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不畅通,防火分区改变,防火间距被占用的;

(3)消防设施未定期检测,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定期组织检验维修并保持完好有效的;电器线路、燃气管道未定期维护保养和检测的;

(4)室内装饰材料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

6、特种设备

(1)非法制造锅炉、压力容器、施工升降机等特种设备;

(2)非法安装锅炉、压力管道;

(3)未经许可擅自充装移动式压力容器与气瓶;

(4)未经许可使用特种设备或将常压锅炉承压使用;

三、工作步骤

(一) 动员部署阶段(2月17日前)

1、乡安委会要全面进行动员部署,全面分析形势,针对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的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我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乡安委会要认真组织发动,督促各安全生产责任单位要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3、各相关部门要对辖区内的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3月20日前将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名单报乡安委会办公室。

(二) 执法治理阶段(2月17日至3月20日)

1、对我乡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整顿中查出的违规违法企业和建设单位的名单,将报请县人民政府作出关闭取缔的决定,并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和清理整顿,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措施。对证照过期的,要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逾期不能整改达标取证的,提请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2、乡安委会将从3月上旬起对重点企业进行督办打非治违行动。综治、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要派出专门力量现场督促检查各项措施的落实。

3、乡安委会将组织综合督查组,及时发现各地打非治违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 巩固提高阶段(3月20日至3月30日)

乡安委会要对“打非治违”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回头看”,查找工作漏洞,加强和改进工作措施,巩固工作效果,同时认真总结有关工作情况。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点,严厉打击。乡安委会要组织综治、安监、公安、国土等部门,抽调相对固定的执法监管人员,成立“打非治违”工作组,突出重点行业领域、深入细致全面排查,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尤其要对黑恶地霸、涉枪涉爆把持矿山资源、组织非法生产的,公安机关要与相关专项整治工作相结合,抽调力量“准、狠、严”地予以打击。专项行动要做到“四个一律”: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经济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二)严肃纪律,严格问责。相关部门应查清情况列出名单而未落实的,以及有关部门未及时作出决定并采取停产整顿措施,致使非法生产企业存在的,对相关部门主要领导,根据情节轻重,依照有关规定从重给予行政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非法违法从事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的业主,依法从重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重大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企业的矿长(厂长、经理);对非法违法生产行为造成人员伤亡的,依法从重处罚。

(三)标本兼治,注重实效。要把“打非治违”与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通过查摆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漏洞死角等突出问题,着力加强法制、体制、机制建设,严格行业安全准入,扎实推进示范创建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完善安全技术保障体系,全面推进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水平。

乡安委会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调度督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标本兼治”,严格落实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深入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秩序,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专项治理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三、工作重点

一是重点行业领域。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道路交通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烟花爆竹、特种设备、餐饮燃气、石油天然气、校车、农机等行业领域专项整治。

二是重点违法违章行为。严厉打击8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1.关闭取缔又擅自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瞒报谎报事故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3.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4.非法用工、无证上岗的;

5.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6.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制度不完善、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7.新材料、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8.其他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深入开展打击5大类行业、领域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1.道路和水上交通。营运车辆驾驶员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逆向行驶、占道霸道行驶以及无驾驶证、驾驶证与所驾车型不符、无从业资格证驾驶运输车辆的;客运和危化品运输车辆挂靠营运的;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客车(船舶)违法载人的;不具备营运资格车辆非法营运的;非法改装车辆从事运输的;涉校车辆超速、超载的;农用车辆非法载客的;未经批准的渡口渡船非法经营的。

2.建筑施工。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的;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转包、违法分包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的;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无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无操作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的。

3.消防。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单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或者消防控制室人员没有持证上岗、不会操作设施设备的;消防设施、器材未定期检测,消防安全标志缺损的;车站码头、商场市场、公共娱乐场所及"三合一"建筑等重点单位未进行火灾隐患排查治理,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

4.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点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的;零售经营点与建筑物安全间距不足的;零售经营点存在超量储存的。

5.特种设备。未经许可,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特种设备,非法使用无资质单位生产的特种设备的;特种设备在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未经法定监督检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使用未经注册登记特种设备的。

四、工作安排

一是动员部署、摸底排查阶段(7月底-8月中旬)

1.全面安排部署。各村(社区)、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分析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针对可能导致事故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影响恶劣的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屡禁不止顽固非法违法行为,明确打击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领域"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2.广泛宣传发动。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开展宣传动员,把镇委、镇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传达落实到村组,相关职能部门以及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努力营造全社会关注支持"打非治违"的浓厚氛围。

3.深入排查摸底。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对辖区内所管行业的安全生产隐患、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将重大安全隐患、非法违法应停产整顿和关闭取缔的名单整理造册,建立台账,做到底子清楚,情况清晰、目标准确。

二是集中治理、严厉打击阶段(8月中旬至9月底)

针对全面排查摸底和巡查监控的情况,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在镇安委会指导下及时系统进行研究,就排查发现的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单位严格依法依规分类处置,按照"四个一律"的要求扎实开展集中整治。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同时,要注重源头治理,深挖严打非法违法行为背后的"保护伞",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镇安委办将开展暗访抽查,加强督查督办,推动各村(社区)、有关单位"打非治违"工作的全面、深入和平衡开展。

三是坚持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至12月)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打非治违"各阶段工作的检查分析,及时开展"回头看",加强督查督办,不断完善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打非治违"工作机制。镇安委办将采取有效形式组织检查验收,并将"打非治违"纳入各村(社区)、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凡是"打非治违"不力被曝光、被通报、被约谈的,一律予以考核扣分;非法违法事故多发、事故指标超控的,取消评先资格,并按照"一票否决"的规定予以责任追究。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镇长**任组长、党委委员人大主席**、党委委员副镇长**为副组长的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委办,具体负责全镇“打非治违”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办。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机构和责任人员,按照全镇统一部署,专题研究,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本地区、本行业的“打非治违”工作。

二是增强工作合力。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全镇统一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打非治违”工作的同时,相互密切配合,加强联合执法。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严厉追责“四个一律”措施。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营造“打非治违”良好氛围。

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相关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的原则,定期开展全面排查和巡查检查,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严格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制度,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四是注重标本兼治。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打非治违”与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相结合,互相促进; 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疏堵结合,做到打击一处、整治一处、巩固一处;要针对“打非治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程,在注重预防、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切实把“打非治违”工作与构建本质安全体系结合起来,强化治本之策,实现“打非治违”常态化,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监管,按照县安委会《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2015〕]17号)有关要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决定2015年9月至12月底,在全系统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真正深下去、严起来,彻查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强化源头管理,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事故发生,真正把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企业、落实到一线操作层面,为本系统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主要内容

(一)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1、检查重点。全面检查工业、商贸和科技信息化系统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危化品(含成品油)、电力、商业会展、通信以及物流、展会等重点行业(领域),粉尘涉爆、油气罐区、商场等重点部位,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电梯等特种设备,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以及近期事故暴露出的隐患开展情况。

2、检查内容。一是按照《**县安全生产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暂行规定》(青委办[2015]5号)要求,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实现“五极覆盖”、企业“五落实五到位”,推进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二是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发[2015]20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的实施意见》(川办函[2015]133号)要求,加强监管执法情况。三是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投入,加强安全培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情况。四是落实安全生产检查责任制,加强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管理,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对实施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要按期销号。五是要从严从快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落实整改措施和责任追究情况。对近3年事故查处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处理到位。六是建立健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处置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深入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府办函[2015]57号)要求,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1、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重点打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油气输送管道和偷盗油行为。重点整治油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此项工作由总经济师杨开荣同志负责,石油天然气保护股、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承办。

2、危险化学品和民用爆炸物品、成品油等易燃易爆物品。坚决打好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重点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等行为,民爆物品和成品油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使用等行为。此项工作由副局长魏平同志负责,电力和能源股、经济运行和综合股、安全生产办公室具体承办。

3、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加强在建项目和园区基础设施建筑工地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排查治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管理及起重机、物料提升机、施工升降机、吊笼、脚手架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落实防坠落、物体打击、火灾、防电、倒塌等措施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现场电焊电气、起重、蹬高等特种人员持证情况;查处违反法定建设程序和违法分包、转包、挂靠等行为情况。此项工作由总经济师杨开荣同志负责,产业园区股、项目投资股具体承办。

4、商场、通信、物流、展会等商贸和信息化领域。重点督促商场、通信、无线电、电子商务和超市等人口密集场所、各种商业会展、商贸企业(含电子商务企业)、在建商贸项目(园区)及本系统食品行业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经营(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督促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经营防范工作,做好市场监测、应急保障工作。此项工作由副局长高扬负责,商务流通股(执法大队)、信息化股、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三、工作安排

本系统 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企业(含项目业主)全面自查、各业务股室执法检查、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督查”方式进行。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安排部署该项工作,各业务股室负责具体实施,确保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遗漏。

(一)全面排查(即日起至9月)

1、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本局各分管行业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负责组织实施所管行业和所管业务领域的安全检查、监察执法及督查等工作(分工见附件)。各企业是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整治的责任主体,具体组织实施本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各行业分管负责人和各业务股室要结合各行业和业务工作的实际,深入动员、层层落实,全面开展自查自纠。

2、各行业分管负责人和各业务股室要认真履行行业管理和业务管理责任,组织对分管的所有行业和所有业务领域内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按照“三个必须”要求,组织开展好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将按企业一定比例进行抽查,各企业要组织开展全面检查,将隐患治理情况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在企业内部公布,接受职工监督,并上报局安全监管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10月至11月)

1、实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依法整改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停产整顿一批严重违规违章企业,关闭取缔一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惩处非法违法单位责任人。

2、加强督促检查,开展暗查暗访,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三)巩固提升

1、对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已责令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各股室各企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督查。通过对一线的检查,倒逼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2、各股室、各企业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针对突出问题制定有力措施,推动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深化认识,牢记责任。各行业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严防搞形势、走过场。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好本单位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二)注重源头,深入检查。各行业分管负责人和各业务股室,要对所管行业和业务工作的所有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要通过此次集中大检查切实从源头上治理排除各类隐患,切实把工程设计中的安全规程和建设、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管理、安全操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

(三)严格执法,从严查处。要充分运用新《安全生产法》,坚持对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安全隐患“零容忍”,一经发现,坚决采取“四个一律”和停产、停电、停供、扣押、关闭等强制执法措施,做到从严查处、打击到位。对发生的一般以上事故和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督查,确保实效。各行业分管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加强监督检查,在组织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的同时,组织专门检查组,采取抽查、互检等方式,深入基层和生产一线进行督促指导,确保检查取得实效。检查工作一定要严肃认真,铁面无私,绝不能敷衍了事。

(五)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广泛宣传发动,加强舆论引导,鼓励广大职工群众积极支持、广泛参与。要加大先进典型经验交流推广和反面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加强示范和警示教育。

附件:局级有关领导、业务股室工作分工

**县经济商务和科技信息化局

2015年9月16日

局级有关领导、业务股室工作分工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局级有关领导和各业务股室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本行业领域各单位(各企业)的工作实施,并开展系统内专项检查、督查等工作。同时,要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县人民政府及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其中:

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新建(改扩建)项目、在建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由总经济师杨开荣同志牵头组织,石油天然气保护股王长跃、产业园区股唐代杰、项目投资股张鲁具体承办。

民用爆炸物品、成品油、电力、规上工业企业等领域由副局长魏平同志牵头组织,电力和能源股黄成、经济运行和综合股俞孟秋、安全生产办公室王长跃具体承办。

商场、通信、物流、展会等商贸和电子商务领域由副局长高扬牵头组织,商务流通股(执法大队)羊斌、信息化股李仕清、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罗会全具体承办。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一系列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6号)文件要求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xx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大范围、无缝隙、深层次的安全大检查,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核心,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面排查、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消防非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Xx成立以xxx、xxx为组长,xxx、xxx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重点内容

(一)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

全面排查属于消防行政审批范围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以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是否存在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或投入使用后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是否存在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二)“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

对辖区内的“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

(三)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重点打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以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是否明确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设施巡查、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年8月12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工作部署阶段(8月上中旬)

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要求。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

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积极协调安监、建设、文化、工商、质监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提高、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对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形成检查单位台账和总结报告。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

5、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Xx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深入辖区派出所及单位指导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工作不力、走过场的要公开曝光,在全社会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依法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各项刚性执法措施,依法严肃予以查处。对不能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断然措施,依法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确保火灾隐患真正整改到位。

(三)严管重罚,确保实效。专项整治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要停业,该行政拘留的要行政拘留。要通过开展治理活动,帮助和指导建筑消防设施业主单位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巡查、月(季)测试、年检验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制度、故障消除制度等,督促建筑消防设施单位明确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专业维护保养公司,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定期进行维护,从而建立起一整套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备战,确保安全。要切实做好行动开展期间各项工作。一方面中队要继续加强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六熟悉”训练。加强对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充分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大中队要结合日常工作和各阶段的工作重心,协调好工作时间,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顺利开展。

*****

Xx年xx月xx日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二)

为了深入推进我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中整治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补充通知(冀建城〔20**〕53号)和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秦安〔20**〕7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

二、治理范围

对涉及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道路、照明等行业的设备、设施、管线等被破坏、违章占压的行为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管线运行安全及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工程。

三、治理内容

(一)供水方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埋设线杆、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未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违规作业的行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行为。拆卸、启封、围压、堆占、掩埋城市计费水表的行为。

(二)供热方面: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违章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的行为;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的行为;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及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气体的行为。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的行为。在供热管道穿越河流标志区域内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热管道安全作业的行为。未经供热单位同意,热用户擅自改动供热管道、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安装换热装置和管道泵、擅自扩大用热面积的行为。

(三)燃气方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违章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行为;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为;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偷盗燃气的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的的行为。第三方违章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打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违规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的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证书,危货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不正确使用等问题。

(四)排水方面:在排水保护范围内,未经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同意,擅自采取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的行为。建设占压城镇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排水户混接雨水污水管网、超标乱排的行为。盗窃、损毁、随意移动窨井盖的行为。压占、堵塞排水设施的行为。

(五)道路方面: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建设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打场晒粮、堆积或碾轧物料、摆摊和进行集市贸易的行为;洒泄污水、堆土堆粪的行为。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为。

(六)照明方面: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的行为;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行为。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行为。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行为。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行为。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

(七)施工方面: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开工建设、施工许可证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不到位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部署动员、集中整治、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隐患,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及要求,全力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务求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9月中旬—11月底)

1、局属各单位要彻底自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行为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要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并建立台帐,全面详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市城管局。各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局督导检查要全覆盖。局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采取督查、抽查、互查的方法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精干力量及专家持续开展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导,督促落实到位。

3、局督导检查要与严格执法检查紧密配合。重点督导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目标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巩固深化(12月)

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形势,找准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局成立由局长马壮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保科,主任由局安保科科长牛少冬担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督导检查要创新检查方式,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和督查活动,提高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对排查整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把宣传发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落实到每家单位。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执法。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五定”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做好信息反馈。各单位、各行业科室要按时信息反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每周一16时前报本周活动开展情况、每月2日前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报局安保科。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三)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化 “ 六打六治 ”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 提高认识,清醒认识

“ 六打六治 ” 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涵盖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全部重点内容,是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指导,认真组织抓好 “ 六打六治 ” ,对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持续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始终保持 “ 打非治违 ” 高压态势,严格按照 “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 的总要求,集中人力和物力,严厉打击和惩治 “ 三违 ” 、 “ 三超 ” 等重点、突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 “ 四个一律 ” ,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夯实坚实基础。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正常、顺利开展,成立瓢井镇 “ 六打六治 ”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龙兴建(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此昌(副镇长)

成 员:熊 磊(派出所)

蒋劲松(市场监管分局)

徐 建(教育管理中心)

余家发(村建所)

张胜宇(农业服务中心)

孙飞成(林业站)

郑禄斌(国土所)

郭发文(安监站)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保障,负责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郭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 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责任单位:国土所牵头。

(二) 打击破坏损坏城镇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加强集镇燃气经营企业源头管控,加强运输、储藏、销售、使用、维护等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

(三) 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外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四) 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责任单位:村建所。

(五) 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六) 打击 “ 三合一 ” 、 “ 多合一 ” 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相关单位和部门务必结合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 “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 的原则和要求,加强信息交流,强化联合执法,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提请司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相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对决定停业停业整顿的企业,供电部门要及时采取停止输送电措施,积极配合抓好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党政办、宣传、广播等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五、工作措施

(一)精心部署,强化落实。 镇直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将 “ 六打六治 ”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实抓好,确保安排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广泛宣传。 各村、镇直各部门和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利用各种方式,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各部门和环节,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六打六治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务必认真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 “ 四不两直 ” 检查要求,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 “ 四个一律 ” 措施,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四)加强监管督查,从严查处事故隐患。 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报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加强整治力度。 结合当前矿山企业整合,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保障要求,管理制度不齐全、不完善、设施设备部齐全、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的企业,要加强整治力度。

(六)强化信息报送。 加强信息沟通,互相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和信息 。

(七)构建长效机制。 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使之成为固定和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六打六治贯彻于日常安全监管。

瓢井镇人民政府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结合我村工作实际,制定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全面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强化重点专项整治,加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促进我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重点内容和时间安排

(一)重点内容

严厉打击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农村危房建设等;

1、不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政策和行业准入条件;

2、违反建设程序、未经核准或备案;初步设计和安全设施设计未经有关部门审查批准,或擅自变更设计,或未按经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3、无证开采、超层越界开采、以探代采;证照不全或相关证照已到期未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4、关闭取缔后又擅自恢复生产;

5、新建、改建、扩建、资源整合矿山未达到生产经营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未经行业主管部门和矿山安全监管部门验收而擅自投入生产;

6、建设矿山抢时间、抢速度、抢工期,安全设施和条件达不到要求,安全设施没有按设计施工;

7、超能力、超强度和超定员组织生产,未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组织生产和建设;

8、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未整改到位、整治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9、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未按规定定期检测检验,工艺设备、生产技术水平达不到国家和省、市相关标准;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

10、没有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安全技术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

11、相邻矿山开采重叠,与周边居民村庄、重要设备设施安全距离不符合相关要求,以及与相邻矿山开采相互严重影响安全的。

12、有严重水患,没有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

13、非法用工、无证上岗,未办理从业人员工伤,未按规定发放合格劳动防护用品;

14、不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承包矿山工程,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

15、未对井下采空区实施治理或采取监测监控措施;

16、尾矿库防汛措施和救援队伍、设备、资金、物资配备不到位,尾矿库超量排放尾砂,以及不按设计堆筑坝体;

17、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1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或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配备不足、使用不够;

20、露天矿山未按规定自上而下分台阶(分层)开采,未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及机械铲装;未按规定进行爆破;

21、地下矿山每个矿井、每个生产水平(中段)、每个采场没有两个安全出口的;没有按规定建立机械通风系统,以及通风能力不足,风速、风量、风质不符合要求的;未按相关规定建立排水系统,以及排水系统能力严重不足的;没有按规定使用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设备设施;

22、坝体超过设计坝高、超设计库容储存尾矿,以及尾矿库排洪设施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危库、险库没有停止生产并采取有效治理措施的;未按规定进行闭库的。

23、其他不具备生产经营条件、安全生产条件,依法应该停产整顿治理问题。

(二)行动方式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即日起至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5月底):各企业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特别要在全面排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本矿生产中非

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排查,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6月~7月):市安监局开展对事故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重点矿山进行

执法检查,对发现的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严肃处理。

(三)全面检查阶段(8月):市安监局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对全市所有非煤矿山进行覆盖面100%的全面检查,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推向深入。

(四)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对专项行动进行“回头看”,市安监局进行重点督查。各非煤矿企业要及

时对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15日前报送市安监局。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矿要成立非煤矿山“打非治违”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实行“打非治违”第一责任人制度,将责任落实到各班组和具体责任人,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全面排查,确保不留死角,取得实效。

(二)制定方案,狠抓落实。各企业要结合本矿山工作实际,制定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非煤矿山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有效开展非煤矿山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矿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个落实”。

(三)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各企业要以这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为契机,有力推动非煤矿山全年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进展,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与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六大系统”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全年非煤矿山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联合执法,从严处罚。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安监局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形成“打非治违”工作合力,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发现的无证无照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一律取缔关闭,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责令停产整顿并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市局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非法违法生产安全事故,将进行严厉查处。

(五)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各企业要加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信息报送工作,将本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报告上级市安监局。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二)

根据旗委和旗安委办、市农机局要求和文件精神,继续深化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全面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制订本方案。

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文件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理念,以贯彻实施《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线,以依法履行职责、规范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加强农机安全监理体系建设,着力提升农机安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以打击农业机械无牌行驶、驾驶人无证驾驶、违法作业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农机安全"打非治违"整治行动,从源头上消除农机安全生产隐患,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成立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xxxxxx

副组长:嘻嘻嘻嘻嘻嘻嘻嘻嘻

成 员:惺惺惜惺惺

三、工作目标

通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贯彻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认真履行职责和义务,打击农业机械的非法生产和违法作业,以及牌证使用中的违法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切实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农机安全生产意识和农机经营者的合法守法经营意识。

四、工作重点

(一)突出责任落实。在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同时,重点完善具有农机监理特色的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一岗双责"制度,做到"两不准"、"一严禁",严格农业机械牌证核发管理,做好农机安全监理工作目标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严格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做好重大节假日及重大安全活动的安全值守和信息通送,完善农机安全预防和监控体系,加强农机安全应急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机监理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

(二)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为主要内容,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组织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苏木镇、场院、集贸市场,向广大农民群众普及农机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发挥已经建立起来的"平安农机"村的作用,定期对农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送农机安全教育课进学校活动,对中小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社会氛围。

(三)加强源头管理,进一步消除"两无"现象。对无牌证行驶作业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机主下发限期登记入户通知书,责令其限期登记入户。对屡教不改的进行教育并依法严肃处理。参加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必须做到证照齐全,登记入户率、年度检审验率要达到100%。对享受国家农机购机补贴购置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登记入户率达到100%。

对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无证驾驶人员下发限期参加技术培训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参加技术培训,严格考试。对申请享受国家农机购置补贴的人员,必须先培训发证再购机,确保享受购机补贴人员全部持证上岗。

(四)完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农机安全动态监控。农机安全检查是农机监理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农机安全检查计划、检查要求、工作目标要制度化,形成较为完整的农机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农机监理人员经常深入苏木镇、田间、场院和农机作业场所,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制止违法行为、纠正违章作业,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健全完善农机安全检查记录,安全检查的时间、地点、检查车辆、违章情况、处理措施、检查责任人等内容要齐全清楚,检查程序合法、工作措施恰当。

(五)加大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建立健全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要在建立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将农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常抓不懈。认真分析本辖区农机安全生产隐患类型,分布区域、路段,针对无牌行驶、无证驾驶、载客拉人、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农机违法行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治理计划,落实治理措施;坚决查处私自制发挪用农业机械牌证及套牌、异地发牌发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加强督促检查,使治理活动取得实际效果。

(六)扎实开展"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各地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按照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加大工作力度,在确保质量的同时,力争数量全面达标。

五、方法步骤

第一阶段:部署阶段(5月25日前)。制定"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实施阶段(6月-7月)。各地要按照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制定和落实具体工作措施,抓好重要农时季节、隐患多发区域、重点路段和主要作业机型的监控及检查;突出预防为主、加强监管和落实责任,开展以学习宣传贯彻《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农机安全宣传教育,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旗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稳定好转。将组成工作组适时对各地"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进行督查。要充分发挥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作用。

第三阶段: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

重点地区积极组织走村串户,深入田间地头,切实搞好拖拉机及驾驶员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无牌无证行驶、超速超载、机车带病作业、报废车辆上路、酒后驾车、载客营运等严重违法行为。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9月)。

总结"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生产年"活动开展情况,于9月2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安委办。

六、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认真贯彻落旗委、旗安委办的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和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我局各站室,特别是监理站要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监管职责,周密部署,认真组织本辖区继续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要结合我旗实际,制订本辖区整治行动方案,在工作中要突出重点,落实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不留空白、不留死角,真正将农机安全生产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二)明确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我局一把手是整治行动的第一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分管领导是第二责任人,承担具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亲自督查落实。分管领导要盯上靠上、抓实抓细,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三)突出重点,全面推进

在做好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的基础上,要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和重要农事季节的安全监管和监控,特别是抓好春耕、秋收及冬季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推进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

积极争取当地党委和政府的支持,落实《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中"保障农业机械安全的财政投入"政策,建立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财政投入机制,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加快解决影响农机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保障农机安全生产的长效机制。

打非治违工作方案(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2〕10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办公室工作方案扎实推进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12〕9号)。根据赣龙复线铁路有限公司《赣龙、龙厦铁路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赣龙司安43号)的精神,切实加强对管段“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组织指导和综合协调,赣龙复线铁路工程监理三标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赣龙铁路工程监理*标“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设在安质部。为有效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下设2个包保小组和一个专项检查组:

1、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2、赣龙铁路GL-*标监理管段:

组长:

3、专项行动检查组:

组长:

二、与管段施工单位共建“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体系

JL-*标监理项目部与管段GL-*标局指项目部、GL-*标局指项目部建立联防联控的机制和包保责任制度,落实“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责任。JL-*标监理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总监:***,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总责任人:***,联络人:***;GL-*标施工单位营业线施工安全总责任人:***,联络人:***。

三、建立工作制度

1.周例会制度。专项行动办公室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交流各工作组掌握的信息,汇总分析有关部门、单位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研究制定本周重点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信息报告制度。安质部指定人员负责信息收集、报送工作,明确信息报送工作规定和要求,并将联络员名单(姓名、单位、职务、联系方式)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保证相关信息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从发文之日起,安质部要按照附表及其他信息报送要求,及时向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统计数据和信息。周报时间:每周二18:00前,月报时间:每月27日18:00前。

3.统计分析制度。安质部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信息统计分析范围,每周统计,每月进行统计分析和通报。每周报送1条以上“打非治违”工作动态。报送内容:专项行动的部署推动情况;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和违规违章行为典型案例;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下步工作的意见、建议。

4.跟踪督办制度。各包保组和专项检查组要将查出的典型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跟踪督办,对因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造成的较大以上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对重大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及时公布查处结果。

5.月通报制度。监理项目部每月汇总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

四、抓住关键环节

1、抓好宣传发动。结合“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采取制作安全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对专项行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引导参建人员积极参与、支持“打非治违”工作,对严重非法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及时曝光,为专项行动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工作重点: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施工中的违反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3、抓好统计分析和情况通报。各工作小组和安质部对“打非治违”工作要一周一分析、一月一小结,并将分析和总结报告及时报送赣龙复线铁路公司。报送的材料要有翔实数据、有典型案例、有分析归纳、有工作建议。并把“打非治违”工作落到实处。

4.抓好督管段施工单位对下属项目部、架子队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通过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5.抓好专项行动总结。专项行动结束时,路局有关部门、各单位对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按时向路局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总结报告。

五、细化专项行动方案(重点检查项目)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铁路运输生产经营和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单位违法分包,尤其是不具备资质的分包行为。

2.非法用工,未依法进行安全培训、没有取得相应资格证或无证上岗的;

3.偷工减料行为和使用不合格材料、设备;

4.非法违法设计、生产、维修、进口、销售工程设备、器材的;

5.工程原材料、设备、配件、器材的采购、使用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相关规定的;

6.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安全检测核准投入使用的;

7.安全生产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和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配备、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

8.擅自变更设计内容和施工规范规定的工序和程序,简化施工工艺或程序;

9. 违反铁道部(铁建设【20**】120号)和施工红线管理的规定行为;

10.营业线施工不按《铁路营业线施工管理办法》要求行为,营业线施工管理人员、监护人员、作业人员未经资格考试擅自上岗、上路作业的行为;在营业线两侧堆放材料超限、侵限行为。

11.违法在铁路线路两侧安全保护范围内采矿、采石、采砂、抽取地下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破作业的;

12.施工工点和营房驻地防火责任制不落实,消防设施器材技术状态不良,占用、堵塞、封闭消防安全疏散通道,擅自改变建筑使用性质,耐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通道不符合规定的;

13. 施工中的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安全规范、施工规范、验收规范和降低工程实体质量的行为;;

14. 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标准、违章作业行为;

15. 不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要求,野蛮施工作业行为;

16.铁路建设工程产品、设备采购不符合行政许可、产品认证、上道审查等规定的;

17.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的;

18.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19.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健全、责任不明确、措施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

20. 火工品管理不到位,不严格执行剩余炸药物品退库规定,私藏爆炸物品;火工品库设备坏损维修不及时,人员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行为。21.拒不执行铁路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22.计量设备、检测设备不按规定周期检定、标定行为。

23.压力容器和大型设备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强制在工程上使用;

24、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行为;

25.迟报、漏报、瞒报、谎报工程事故的;。

26.其它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的铁路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六、方法步骤

1、坚持与参建单位“联防联控、责任包保、专项治理、齐抓共管”。从现在开始,9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制定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20日至5月31日)。细化活动方案,明确“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制定本单位“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时报送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迅速动员部署,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建档立案,全面整改,消除隐患。

2.联合检查、集中整治阶段(6月1日至7月31日)。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非治违”的高压态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

3.全面检查、重点抽查阶段(8月1日至31日)。采取跟踪检查、检查整改“回头看”等方式,对管段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专项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各部门要落实专业监管责任,结合专业特点,对重点工点、重点环节和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抽查,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打非治违”取得实效。

4.督查总结、巩固提高阶段(9月1日至30日)。各单位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汇总,于9月8日前报赣龙公司(龙厦建指)安质部、总监办。

上海先行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支部、村委、乡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根据万源市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乡政府决定, 2015年8月25至12月30日在全乡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突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证照不全、厂房违规设置及粉尘燃爆风险辨识、通风除尘、防火防水等防爆措施不落实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各村、乡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六打六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村、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职责分工

重点行业领域“六打六治”职责分工,由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按职能分工抓好落实。

1.金属与非金属矿山。(1)无证开采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牵头单位:国土资源所,配合单位:公安派出所、安办、供电所等相关部门)。(2)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牵头单位:乡安办,配合单位:国土资源所、公安派出所、供电所等相关部门)。

2.危险化学品。(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未执行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的;为无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和车辆发货的;超核载吨位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牵头单位:安办,配合单位:交管站、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2)非法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违规装载的(牵头单位:公安派出所,配合单位:交管站等相关单位)。(3)无证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挂靠、外包的(牵头单位:交管站,配合单位:公安派出所等相关单位)。

3.交通运输。(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的;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按审批线路行驶的(牵头单位:交管站,配合单位:公安派出所、**中心校)。(2)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无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道路营运驾驶的;超范围经营的;挂靠经营的(牵头单位:交管站,配合单位:公安派出所等相关部门)。

4.建筑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未批先建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无资质进行施工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牵头单位:乡村建办公室,配合单位:安办、场管办等相关部门)。

5.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牵头单位:安办,配合单位:乡村建办、**中心校等相关部门)。

6.粉尘防爆。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作业场所没有设置独立厂房的、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通风除尘等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防火防水措施不落实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范的(乡安办牵头组织,交管站、农技站、林业站、公安派出所、烟草站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25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25日)

1.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搞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村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村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镇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村、各有关单位开展综合督查。

2.各村、乡直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重点举措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村、乡直相关单位要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村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报送镇政府安全办备案,实行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各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乡政府每月至少开展2次各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在全乡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各村、乡直有关部门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开展区域性专题行活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区域,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要提请乡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镇安全办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镇政府成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村、乡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协调督促,及时汇总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部门要认真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各村、各重点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牵头部门要依照本通知要求,制定本村、本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及具体实施方案书面报告,于9月5日前报送乡政府安办(联系人:,电话:)。各村、有关成员单位要于12月28日前将专项行动总结报告报送镇政府安全办,以便汇总上报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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