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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镇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平时做事无计划,急时做事无头绪。为了更好地完成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我们需要按步骤制定方案,方案重在操作执行,重在如何做,不要把重心放在理由和依据上。现在你是否对方案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精心为你整理的“镇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不妨参考一下。希望你喜欢!

镇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于7月1日至8月31日在全镇开展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盯省级、温州市级挂牌的火灾等安全事故防控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以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为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全力抓好全镇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二、整治重点

(一)电气线路是否已采用暗敷或阻燃套管保护,是否已安装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是否存在电气线路老化、过载等火灾隐患。

(二)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书签订情况,住宿与非住宿部分是否完全分隔,有无做到人厂分离,用火用电、疏散楼梯、安全出口设置是否符合要求,内部装修隔断材料是否采用不燃材料,是否按标准配置带有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电铃、灭火器、逃生面具、逃生绳、手电筒、应急照明,推广应用水喉、简易喷淋、智能火灾报警器、电动车智能充电保护器情况。

(三)养老院、幼儿园、托儿所、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医院、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主要检查消防行政审批许可及备案登记情况,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是否落实,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是否到位,装修装饰材料是否存在A级以下彩钢板等易燃可燃材料,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住人,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是否经过,是否制定灭火应急救援预案和定期组织人员安全疏散逃生演习。

三、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各驻村干部是此次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辖区内排查整治重点场所开展逐一排查,填写排查整治统计表,分行业类别建立花名册,彻底摸清单位底数、消防安全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等。

(二)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整治。要按照“谁牵头、谁负责,谁排查、谁负责,谁验收、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督促业主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及时抓好整改。可以立即整改的,要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对火灾隐患进行自改;火灾隐患突出、但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进行挂牌督办,责令业主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落实专人负责,并重视落实整改期间的各项安全措施。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要结合“三改一拆”工作及时予以拆除。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6月25日至7月2日)。要结合实际,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工作机制。成立镇夏季消防安全“双月”攻坚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蔡虹镇长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消防站。

(二)排查整治阶段(7月3日至8月31日)。7月15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完成排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帐,报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8月31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完成全部整治工作。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每周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7月底开展阶段性验收,并进行排名通报。

(三)总结提升阶段。9月5日前,各驻村干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自评,形成书面报告报送镇领导小组办公室。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做好汇总分析,统一组织验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集中精力具体抓,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作,合力攻坚。派出所、安监所、消防站要依法加强对居住出租房、合用场所的督查打击力度,对发现隐患拒不整改或被查封后擅自拆封使用的房东、业主,一律予以行政拘留;住建部门要强化对通天房结构建筑的源头把控,严把审批关,做到杜绝增量、减少存量;国土资源、住建、安监、城管、三改一拆、消防等部门要紧密结合“三改一拆”工作,对排查发现的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建筑及时予以拆除;供电部门要推荐一批符合国家标准、带漏电保护装置的空气开关,供居住出租房业主选择购买,并为居住出租房免费统一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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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镇环境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

根据省市县有关要求,针对我镇环境面临的现状和严峻形势,镇党委政府决定,从20**年1月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四、五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政府“严密排查、严格整治、严厉打击、严肃追究”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部门履职责任,建立健全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提升和改善全镇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面检查我镇所有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和影响生态环境的问题,对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完善环保手续和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环境污染治理,彻底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有效改善我镇环境质量。

三、整治重点

各村委会、镇直各站所组织精干力量和专门队伍,对辖区内所有排污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摸清污染源底数,查清存在问题,逐一梳理,登记造册,落实整改措施,然后逐一销号。

(一)企业整治情况。

一是继续对土小企业进行深度治理。要深入土小企业,对企业规模、环评审批手续、排污许可证办理、各排污环节污染防治设施安装及运行情况、厂区内部环境等问题逐项检查,能够完善环保手续的,限期完善环保手续;不符合行业达标准入条件的,限期整改;采取消失模工艺的,限期安装污染防治设施;未办理排污许可证的,限期持证排污。对经限期不能完成整改、不能做到持证排污的,一律关停,断电断水。

二是对企业内部环境进行整治。企业内部生产区,地面硬化、绿化,原辅材料分区封闭、半封闭贮存,车间、围墙洁净;企业周边常年累积的废砂、废渣等全面清理、处置。彻底改变企业脏、乱、差形象。

三是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检查企业是否对污染防治设施规范操作、正常运行。发现污染防治设施闲置、不正常使用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上报,配合上级采取必要措施。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全面排查掌握燃煤锅炉污染设施建设、运行管理、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和饮食业油烟治理设施安装,落实建筑施工工地、砂石料场、商砼料堆、渣土转运、煤场装卸等防尘措施情况。重点是对路边有扬尘的煤场采取取缔和整治。

(三)饮用水源地保护情况。严格排查饮用水源地和输水管线保护范围内污染和破坏行为,是否存在环境风险和隐患,相关部门是否落实严格的管理制度,是否建立了饮用水源水质监测、巡查、应急处置机制。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由书记、镇长任组长,主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片区领导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与督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镇环境保护站。

(二)认真履职尽责。镇直各站所要严格按照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范围和重点内容,集中时间排查,摸清底数,找准问题,整改到位。同时,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查处、整改、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四到位。在镇环境保护领导组领导下,各分管领导及其站所担负主要职责,完成自己本领域环保责任,全镇做好每天逐一销号,汇总和上报工作。

(三)依法严厉打击。积极按照新《环保法》要求,从严排查,从严整改,从严打击,做到取缔一批、限期整改一批,始终保持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打好环境整治攻坚战。

(四)严格责任追究。镇直各站所要认真履行环境监管职责,保障各项环境保护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按照这次活动的整治内容和职责分工,高标准、严要求,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实处。对不主动作为、行动迟缓,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由镇纪检部门实施问责。

(五)建立长效机制。以宣传贯彻新《环保法》为契机,在力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和环保队伍执法水平,尤其是企业法人遵纪守法的主体责任意识。要结合环境整治攻坚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建立健全企业自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专家排查等机制,提高环保工作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为泊头发展提供有力的环境保障。

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学区管委会、县属学校:

为吸取**市经济开发区“2.16”较大火灾事故教训,认真落实上级部门安全会议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市教育系统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教秘法〔2017〕43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秘〔2017〕11号)和县消安委《关于做好全县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消安委〔2017〕1号)要求,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各级各类学校结合开学安全大检查的要求,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整治,重点突出设置床位的幼儿教育场所、寄宿制学校、食堂、校车,坚持发现隐患,立行立改,确保全县教育系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二、行动时间

即日起至2017年5月底,为期100天。

(一)全面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月26日)

县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百日除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局教育股,负责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日常业务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行动的整治重点和工作要求,强力推进专项行动。

(二)综合整治阶段(2月27日—5月上旬)

各级各类学校要按照工作目标,明确责任、细化措施,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分析问题、推动落实、注重实效。综合整治阶段,届时县政府将分别组织开展4次专项整治行动,针对人员密集场所开展1号行动,县教育局将配合消防、公安部门等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查。

(三)检查验收阶段(5月中下旬)

各学区管委会、县属学校要对专项行动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健全完善提升火灾防控的长效机制。

三、行动内容

(一)学生宿舍安全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情况。重点检查学生宿舍安全报警装置、消防应急照明设施、疏散指示图、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灭火器等是否质量合格、数量充足、安装规范、布局合理、功能完好,且有专人维护。

(二)学生宿舍用电、用气、用火管理情况。学生宿舍热水器、饮水机等设备有无专人监管和维护。有无违规布线、电线老化和线路超负荷使用。宿舍内有无私自接电源和擅自使用其他电器。学生在宿舍内有无使用蜡烛、打火机、火柴等明火。

(三)宿舍楼道和消防通道畅通情况。学生宿舍有无违反消防安全规定设置全封闭式门窗和护栏。除日常生活必须的少量物品外,学生宿舍内有无存放其他物质。宿舍走廊、楼梯和天台有无堆放杂物。宿舍出口和阳台逃生门窗是否锁闭,是否确保学生行走和疏散畅通无阻。

(四)学校食堂消防管理情况。是否按照要求配置消防灭火器材,食堂工作人员是否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灭火器所在位置,是否存在建筑材料不符合标准规范要求(例如彩钢瓦)、违规住宿等情况,以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等情况。

(五)校车是否配备灭火器、消防锤,灭火器的压力是否失效,是否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六)消防安全制度及“四个能力”建设情况。

四、行动要求

(一)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的工作理念,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周密部署,切实将百日专项行动摆上重要日程。

(二)多措并举,依法除患。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排查摸清底数,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治清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严格执行“五个一律”,重拳整治形成治违除患的高压态势。

(三)夯实基础,强化宣传。各级各类学校要将火灾案例、消防常识、自救知识等,依托学校网站、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专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通过教育培训、媒体宣传、疏散演练等方式,加强常态化宣传和针对性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引导师生从思想上重视消防安全。

(四)加强督查,严肃追责。专项行动期间,县教育局将开展消防安全专项督查,对工作措施不力,排查整改不到位,导致亡人或造成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将实行责任倒查制。

(五)建立消防台账,按时报送信息。各学区管委会、县属学校于每月20日前报送附件2、附件3的纸质材料(无学生宿舍不填附件2),发送附件3电子版至邮箱报教育股汇总,同时抄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市县安排,我局决定自2018年5月至党的十九大闭幕在全县系统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整治工作。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2018年市县消防工作会议精神,围绕“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和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活动安保任务,采取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与火灾防控基础工作相结合,紧盯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旅游景区等类型场所整治,推动突出消防安全问题解决,不断夯实消防安全基础,提高灭火救援能力,有效减少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确保全县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系统火灾形势安全稳定。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检查行动的顺利开展,成立以罗富华局长为组长,王剑勇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局领导、各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夏季消防检查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肖俊负责日常事务。

三、工作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治。要以文化娱乐场所、网吧为重点检查对象,大力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和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督促行业内企业落实消防措施。严格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古建筑改、扩、建工程消防审设计审核和验收,要全面排查所在辖区文物古建筑基本信息、消防水源、道路、设施等安全状况,并建立工作台帐,协调相关部门督促文物管理单位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完善制度,建立专职消防队或者微型消防站,强化消防宣传和培训,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要分析研判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条件的突出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通过增设自动消防设施、独立式火灾报警器、简易喷淋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推行物联网消防安全监控管理等办法,全面提高文物古建筑抗御火灾的能力。组织旅游行业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深化旅游景区景点单位和星级酒店场所“四个能力”建设,消除火灾隐患。

(二)消防安全宣传。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七进”工作指导意见,在系统内大力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将消防安全提示、消防安全公益广告纳入文化娱乐场所开关机、电影放映前播出内容;电视台要开通消防安全宣传板块;文物保护单位、景区景点要设立消防设施、告示等。

四、时间安排及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下旬)

制定方案,明确职责,召开培训及动员会进行专题部署,层层动员和落实责任,营造舆论声势。

(二)全面实施阶段(5月下旬至党的十九大闭幕)

一是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精心部署,制定工作方案。二是通过各类媒体形式,宣传安全生产专项行动的意义、作用,提高相关单位的安全防范意识,调动群众积极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方案,加强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古建筑、文化娱乐场所、网吧、景区景点等的监督检查,严把安全生产关,坚决杜绝特大和重大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一般事故,对未整改或者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坚决予以取缔,从严治理。同时,及时向上级会汇报相关活动情况,报送有关信息。

(三)总结考评阶段(党的十九大闭幕)

巩固活动成果,针对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改正,总结经验教训,并将相关情况整理成汇总材料,及时上报局安办,建立火灾安全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把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成立专项检查小组,主动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具体检查整改方案,完善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股室、直属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严格贯彻《十类行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检查,全面落实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督促本行业系统相关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严格督导检查。夏季消防检查期间,局安办将会同局纪委实施专项督查,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定期开展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并督改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对严重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安全事故发生的,严格按照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从严处罚。

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

进一步推动整改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给广大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根据市消防委员会的要求,决定在我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参照《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着力整治公众聚集场所、厂房封闭、劳动密集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商住楼、“三合一”、“多合一”等场所火灾隐患,确保不发生群死群伤火灾,夯实“四个能力”建设和网格化、户籍化社会管理基础。

二、组织机构

成立镇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协调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镇长卢焕新为组长、政协联络处主任、政法书记鲁承保为副组长,以派出所、综治办、民政办、工商所、安监站、森林消防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主管领导鲁承保,专干鲁国庆,负责日常工作开展。

三、工作任务

1、重点检查场所

重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物资密集型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及“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建设工程基地。

2、集中整治五个方面突出问题

未经消防备案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使用、消防通道、人员密集场所大量采用易燃、易爆材料装修装饰的、日常防火重点巡查部位和场所或单位。

四、工作职责

在辖区内全面推行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对火灾隐患进行全面摸底、全面整治、开展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五、工作步骤

1、员部署阶段(7月21日-7月28日)

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动员部署。

2、排查整治阶段(7月29日-12月20日)

对检查单位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建立台账,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跟踪督改,挂牌督办,对已排查单位,要进行复查,确保不反弹。

3、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提高,形成工作经验,建立档案备查。

六、工作措施

1、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根据《全市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带队开展检查每月至少1次,副职带队开展检查每月至少2次,严格遵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消防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原则,坚决贯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构建消防安全立体防控体系,要组织对网吧、宾馆、酒店、商场、商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消防专项检查,根据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要求,对本辖区火灾隐患进行大排查、大整治,全面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消防安全巡查检查、消防安全培训等制度。

2、突出抓好重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对影响本地区消防安全的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开展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力度,形成联合整治火灾隐患的高压态势,对违规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阻塞消防通道的、违规使用明火、电气作业、燃放烟花爆竹等坚决关停整改或拆除,要按照“抓大不放小、抓小严防大”的要求,用足法律手段,坚决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

3、强化全民消防宣传教育

进一步改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方式方法,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使员工具备扑救初起火灾和组织疏散逃生的基本技能,进一步深化消防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加强对乡村一级的消防宣传教育,特别是儿童、老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教育,要以发送消防短信,宣传资料、电视、广播等多种形式的教育,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深刻认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实施方案,成立组织机构,明确排查整治的范围、重点、时限和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全力以赴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2、强监管,增强防范

结合专项整治行动,推动各单位进上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促使单位的责任人和消防管理人员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落实内部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防范火灾事故的能力。

3、强化责任,狠抓落实

要将责任层层分解,明确到人,实行严格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摸底排查不彻底、整治措施不落实、该发现未发现、该整改未整改,以致发现火灾事故的,要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强信息反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中的摸排、检查、整改、总结、提高等各个方面的重要工作信息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信息,要及时反馈到镇,再由镇整理反馈到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信息随时报送。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省、市、县关于信访、稳定、安全生产攻坚行动部署及国务院安委会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要求,打好安全生产攻坚战,经研究决定,自5月底到10月底,在县环保领域集中开展防范和遏制环境暨生产安全事故攻坚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省、市、县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和2016年全县安全生产总体工作目标,狠抓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整治、重点行业(领域)环境及安全专项治理,严格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生产安全及环境事故发生,继续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局面,为推进我县“五城”建设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

1、全面辨识管控环境风险,对环境风险分类分级、建账立卡,企事业单位重大风险源建档率、标识率和管控责任、措施落实到位率均要达到100%。

2、结合专家排查机制,彻底排查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对排查到的环境问题整治到位率要达到100%。

3、大力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覆盖率和对问题及隐患单位的处置到位率,以及环境执法监察台账建账率和对监察执法企业档案建档率均要达到100%。

4、县内企业单位不发生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故。

三、实施步骤和重点工作内容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至6月10日)

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召开环境暨生产安全攻坚行动动员会议,对攻坚行动进行发动和安排部署。

(二)集中攻坚阶段(6月11日至10月底)

1、环保局本单位安全管控。局机关对防火、防盗设施进行细致检查检修,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工作,发生意外情况,立即采取应急处置;外出执法人员,途中遵守交通法规,现场文明执法、依法执法,确保人员、车辆安全。

2、大力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机制,发动企业自查,开展专业化、科学化、规范化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通过查大隐患、查深层次隐患,早发现,早整治,有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全县环境安全。

3、全力开展环境安全执法检查。以执法手段推动企事业单位认真履行环境安全与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监察计划,建立监察执法台账,对执法对象企业逐一建立监察执法档案;实施“双随机”、重点检查、日常巡查相结合,加大对高风险行业企业、问题企业执法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确保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4、深化重点行业环境风险防控检查。主要内容包括对我县境内的化工、电镀、皮革及含有危险废物(重金属)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落实情况,环境应急预案编制、报备、演练和培训情况,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废弃等环节环境风险防控情况,事故收集设施环境风险防控情况,清净下水系统、雨水系统、生产废水系统环境风险防控情况等。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5、深入排查渗坑渗井等专项整治情况。对利用渗坑、渗井、旱井排放或者使用无防渗措施的沟渠、坑塘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企业,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一是涉及“十五小”和“新六小”企业的;二是涉及排放重金属的;三是涉及取缔、关闭或搬迁企业遗留问题的;四是正在或曾经受纳有毒污染物废水的;五是涉及居民区等环境敏感点的;六是涉及饮用水水源地和工业、农业、渔业、畜禽养殖用水的。

6、其他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隐患。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全面排查可能影响环境安全的风险单位,真正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检查其它易次生突发环境事件的行业企业,确定具体检查范围和检查内容。

(三)总结上报阶段(10月20日至10月31日)

各股室要在10月底前,对攻坚行动进行回顾总结,认真开展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办公室汇总后,于10月23日前报送县安委办。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

为确保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攻坚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攻坚行动的协调和保障工作;明确牵头股室,合理确定相关股室的职责分工,配备精干力量,扎实完成攻坚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要建立联络员制度以及工作例会,统计分析﹑跟踪督办等制度,及时指导﹑协调和研究解决攻坚行动中的突出问题。要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的理念,提高本部门和企业对环境安全重要性的认识,在处置各类事故时高度重视保障环境安全。

(二)分类排查,立查立改

结合专家排查环境风险隐患、领导干部与重点企业负责人谈心对话等活动,开展安全生产、环境隐患大检查。结合网格化环境监管、企业自律体系加强对企业的检查监管工作,一是针对环保手续齐全的企业,严格按照新排放标准加强管理,重点检查治污设施运行、各生产环节的跑冒滴漏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对环保手续不全的企业,符合产业政策、治理设施运行正常、稳定达标排放的规模化企业,在加强监管的前提下,依法予以处理并帮助补办相关手续;三是对无手续、无环境治理设施而又不符合产业政策的企业,立即予以关停;四是联合公安等部门依法严厉打击涉小企业和非法倾倒等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

(三)督查督办,严肃处理

要求企业自行同步开展环境安全大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开展大检查各项工作的企业,要责令限期改正;对环境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整改;对拒不整改环境安全隐患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而引发较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要实行挂牌督办,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应急准备、反应迅速

要把环境应急能力建设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实。加强对环境应急值班的领导,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搞好应急物资准备,把最常用、最急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及应急装备维护好、保管好,做到随时能用、随时会用、随时有用;完善环境应急工作机制,落实信息报送责任制度,确保一旦出现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人员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第一时间开展环境监测,第一时间采取防控措施。

(五)积极宣传,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广泛支持环保的良好氛围;做好信息公开,向社会及时公布攻坚行动进展情况,公开曝光一批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企业,积极引导提高企业做好环境风险防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吸取福建漳州“46”爆炸起火事故与河南平顶山“525”火灾事故的教训,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要求,县人民政府决定即日起至9月15日在全县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人民政府依托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赵立新任组长,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安消防大队,具体负责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自治区改革发展大局,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综合治理”的原则,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为重点,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推动行业部门、指导基层组织、督促社会单位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依法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大力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进一步夯实社会消防工作基础,努力预防和减少各类火灾发生,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确保社会面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

三、排查整治范围和重点

(一)社会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和文物古建筑。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队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人员安全疏散,装修装饰材料,用火用电管理,违规住人,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等情况。

2、石油化工企业等易燃易爆场所。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存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建立专兼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自治区安委会部署要求,主要检查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消防检查巡查,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违规设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等情况,推动解决劳动密集型企业集中区域基础消防设施建设,落实基层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

4、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主要检查整改方案、整改时限、整改资金的制定和落实情况;整改难度较大的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本行政区域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的挂牌督办情况。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主要检查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的编制、修订、审批、实施情况。

2、公共消防设施。主要检查消防站、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消防通信、消防装备建设情况及现有设备保养达标情况。

3、专职消防队伍。主要检查各乡镇专职消防队、企业志愿消防队及单位专职消防队建设及经费落实情况。

四、工作任务

(一)各乡镇任务。各乡镇要鉴订责任状,加强统筹谋划部署,按计划、分步骤开展消防安全排查整治。

1、突出重大和区域性隐患整治。乡镇人民政府、居(村)委会要对辖区所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企业、文物古建筑全部排查一遍、建立台账、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广泛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方面的安全提示性宣传和灭火疏散逃生演练。各乡镇对存在在严重火灾隐患的场所采取改造、改变使用性质等措施加以整改;整改难度较大的或逾期未整改销案,且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对辖区性火灾隐患,要结合乡镇建设、改造、制定整治工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督促整改。

2.、推进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对各乡镇专职消防队要制定建设发展计划,保障建设经费,提高队员待遇标准,推动工作落实。

(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各级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成立本行业、本部门的领导小组,积极开展本系统的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推动制定并落实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场所),依法吊销相关证照。

1、教育、卫生、文体、旅游、住建、民政、体育、交通运输部门:教育部门要对各类学校全部排查整治一遍,落实消防安全教育课,组织师生开展一次疏散逃生演练,在新生军训中开展消防知识与技能教学活动。卫生部门对医院、妇幼保健院等医疗机构全面开展排查整治一遍,教育员工学会扑救初级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和灭火应急救护技能。文体部门要对公共娱乐场所和博物馆全部排查整治一遍,督促文化娱乐场所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安全提示信息。旅游部门要对星级宾馆饭店、旅游景点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将消防安全作为饭店星级和景区质量等级申报、晋升、复核检查的重要内容。住建部门要对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人防工程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加强员工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民政部门要对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站全面排查整治一遍,积极开展用火用电和自救逃生安全教育。体育部门要对体育场馆全部排查整治一遍,督促管理人员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交通运输部门要对所属系统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在交通工具张贴消防常识标语。

2、安监、经信、商务、国资部门:对易燃易爆场所全部排查整治一遍,督促涉及油气加工、储存、运输环节的企业全面整改油气管道和设施年久失修、设备老化等方面的火灾隐患,建立专职消防队伍和工艺处置专家小组,配齐专业车辆及装备器材,储备足够灭火药剂和应急物资,开展专业训练演练。

3、文物、民宗部门:对辖区文物古建筑全部排查整治一遍,加强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的监管。督促管理、使用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做到日常巡查到位、隐患整改及时、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初起火灾扑救有利。

4、城乡规划、交通、市政供水、国土资源部门:根据道路建设规划、供水管网布局,核准应建消火栓的数量,做好市政消火栓和消防水鹤的建设工作。

5、宣传、广电部门和新闻媒体:在当地政府网站或门户网站开设消防频道或网页、专栏、专题、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案例,定期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常识,每月在当地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一期专题报道,营造浓厚氛围。

(三)县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消防工作主力军的作用,加大执法力度,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要用足用好各类执法手段,依法监督整治,加强夏季执勤训练,强化官兵体能、技能和熟悉演练工作,落实等级式力量调派和专业化组织指挥,筑牢灭火救援最后一道关口。

1、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加强对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每日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强化对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单位深入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落实“户籍化”管理要求,对发现隐患问题,逐一登记,逐一明确整改期限、方案、责任及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强化执勤训练、组织部队扎实开展业务理论学习和体能技能训练;针对夏季火灾多发场所和消防重点安全保卫对象,制修订灭火救援预案,深入开展六熟悉和实战训练演练,强化灭火救援组织指挥,建立全勤指挥部和指挥长机制,健全灭火救援专家队伍;实施等级调派、力量编成和专业化指挥,严格落实火场纪律和现场安全防护措施,深化消防宣传教育,推动消防专栏定期刊播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和消防安全知识;扎实开展消防宣传“七进”活动,运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向目标人群送消防安全知识和提示信息;充分发挥消防站、防灾教育等科普教育基地的宣传教育作用,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2、公安派出所:将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纳入社区(村)警务室重要工作内容,加强对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广大城乡结合部的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督促人员密集场所一般单位全面开展以“一懂三会”(懂本场所的火灾危险性,会报火警、会扑灭初级火灭、会组织人员疏散)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培训,在明显部位张贴、悬挂“一懂三会”提示牌,提高单位消防安全防范能力,严防“小火亡人”事故;对发现的严重火灾隐患,及时上报乡镇人民政府及主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联合整治。

五、实施步骤

(一)排查自查阶段(7月10日前)。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明确工作任务,组织排查摸底,全面掌握单位的数量、规模、消防安全状况等基本任务,开展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重点单位“四个能力”自查达标;全面摸清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状况。

1、全面排查(6月25日前),要以以社区和村为单位,明确网络责任人员、加强对各级网格长、网格员的消防业务培训,逐个社区、村庄开展地毯式的火灾隐患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明确隐患整改时限和要求;县公安消防大队要组织建设,发改、水利、公安、消防等部门、逐一摸清消防规划编制、消防站市政消防栓,督促县直各单位普遍开展“三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举行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不断深化建筑消防设施“三化”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并向辖区消防部门公安派出所报备《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承诺书》。

2、自查自改(6月25日至7月10日),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排查情况,组织相关部门核准城乡和工业园区消防规划、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欠账”问题,列出年度任务清单,研究制定具体的设施计划,明确完成时序,保障建设经费,落实工作责任。**县公安消防大队要对没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和重点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逐一进行达标验收,填写验收记录,建立工作台账,并通过媒体公示“四个能力”评定结果。

(二)综合整治阶段(7月11日至8月31日)。在摸底排查基础上,动员多方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分行业,分区域,集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全面加快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明确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取得关键性成效。

1、重点整治(7月11日至8月10日),组合相关部门成立隐患整改指导小组,对所有未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逐一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整改,力争在8月10日前整改完毕;全面制定,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的城乡和工业园区规划、积极推进乡镇专职、志愿消防队伍建设。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高危单位要按照标准要求,建立专职消防队伍,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2,督导检查(8月11日至8月31日),县人民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建筑消防设施“三化”和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验收合格的单位进行抽查,重点抽查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文物建筑、涉庆场所等,确保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单位“三化”建设达标,重点单位“四个能力”建设评定公示工作落到实处。

(三)攻坚总结阶段(9月1日至15日)。各乡镇、各部门要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开展消防安、安全功坚治理,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分析。

1、集中攻坚整治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对本辖区的重点场所和住地及其周边200米范围内场所、重大火灾隐患和不放心的单位进行攻坚整治,对隐患整改进度缓慢、态度消极的单位责任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2、全面完成公共消防设施建设任务。对公共消防设施和消防队伍建设情况进行逐一琉理,确保完成塔克什肯镇、阿热勒托别镇、**县工业园区的消防规划编制、审批,以及市政消火栓、消防水鹤和多种形式消防建设任务。

同时,要对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进行汇总分析,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研究建立提高单位消防安全自我管理水平和社会消防安全常态化治理能力的长效机制,深化专项行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时赢得火灾防控主动权,做好消防保安工作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保稳定的高度、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的工作部署上来,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组织分析消防安全形式,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研究、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和责任的落实,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全力维护社会面火灾形式的持续发展。

(二)创新举措,综合治理。在加强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同时,积极创新消防安全治理手段和机制,综合智慧城市建设,推广运用互联网技术远程监控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状况,提升消防设施完好率,对未设启动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要加强消防、物防措施,推动设置独立货感烟火探测报警器或者简易喷淋,要综合治安巡逻防控、综合维稳等工作,探索建立社会单位区域联防协作机制,定期组织开展经验交流,安全互查、联合演练、提高区域火灾防控整体水平。

(三)落实责任,严格奖惩。严格落实消防法律法规赋予的消防工作职责,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巩固树立“一盘楼”的思想,对隐患问题涉及多方职能的,要采取联合执法的方式,合力消除火灾隐患,避免出现职责不清、互相推诿等现象,公安机关要建立完善各警种的协作机制,坚持从严执法,始终保持惩治消防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政府将定期组织开展督导访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对火灾多发、高发地区和工作落实不力的部门,将实行“挂牌督办”,期限整改存在问题,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将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未完成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任务的乡镇,消防工作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上报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6月10日前,上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6至8月份,每月25日前上报当月工作开展情况及《夏季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9月16日前,上报工作总结。

夏季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夏季安全专项行动方案

为做好夏季学校和学生安全工作,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夏季安全专项活动的通知》精神,决定开展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防校园伤害为主题的夏季安全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如下:

一、成立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夏季安全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成员:各班班主任

二、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从 6 月 1 日起至 9 月 30 日止,主要做好溺水、自然灾害、交通安全及校园伤害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一)防溺水。

溺水在夏季是高发期,特别是未成年人夏季死亡的主要因素之一,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不厌其烦地做好工作。一是学校召开专题会议,对预防中小学生溺水教育和管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二是要在近期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集中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教育学生做到“六不一会”: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擅自下水施救,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切实将防溺水教育纳入安全教育进课堂范围,覆盖到每一位学生,有计划,有教学记录,有学生反馈情况。三是告知家长(监护人)必须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增强家长(监护人)的安全防范意识,通过手机短信、微信、校讯通等方式对家长进行防溺水提醒。四是在校园、校门口等显眼处张贴(挂)有关宣讲标语、条幅,提示家长、学生注意。

(二)防自然灾害。

夏季极易发生因恶劣天气引发的泥石流、山体滑坡崩塌、洪水、雷电、冰雹等自然灾害,这些自然灾害极易引发学校发生校舍倒塌、被淹、水冲、雷击、冰雹打击及其引起的人员伤害等次生灾害。对此,认真做好校舍安全、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切实做好防灾减灾相关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二是要利用校园广播知识展板等多种形式加强自然灾害预防宣传教育,认真组织开展防灾应急演练,提高师生防灾识和避险能力。

(三)防交通事故。

交通安全是目前各类人员伤亡的最大杀手,未成年人也不例外。因此,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师生交通事故伤亡。一是要加强交通安全教育,通过主题班会、电化教育、板报比赛、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宣传橱窗、校园广播、模拟演练等形式,组织学生重点学习道路安全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基本常识。二是放暑假前,要上一堂交通安全教育课,以“安全乘车、安全乘船、安全骑车、安全走路”为主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师生不坐超员车、载货车、拖拉机、三轮车、拼改装车和非法营运车辆,自觉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一步提高师生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增强防范交通事故的能力,培养安全出行的良好习惯。

(四)防校园伤害。

保障学生和幼儿在校园内的安全,是每个学校、幼儿园的应尽责任。校园伤害的发生,不仅会给学生和幼儿及其家庭造成极大伤害,也会严重干扰学校的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甚至产生恶劣的社会影响。因此,要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内伤亡风险防控工作的意见》(**教安〔2016〕42 号),力争万无一失的做好学校各方面的工作,避免校园伤害的发生,同时,建立突发校园伤害处置应急预案,科学合法有效处置学生伤害事件。一是要加强对师生的安全法制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坚决杜绝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二是要制订切实可行的反恐防暴、防拥挤踩踏、应急疏散逃生等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能力。三是要建立健全设备、设施、场地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家长联系制度等与防校园伤害相关的安全制度。四是要定期检查校舍、场地以及学校提供给学生使用的学具、教育教学和生活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要及时采取措施整改,一时不能整改的设备、设施、场地要设置警示标牌。五是要加强外来人员和上课期间学生出入学校管理,对于不能说明事由或者不能出示有效证件的来访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对于强行闯入校园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相关负责老师,必要时可采取合法的暴力防护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学生和老师的安全。六是学校向学生提供的药品、食品、饮用水等必须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的有关标准、要求。七是组织学生参加大型活动或校外活动前,要制订安全预案,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不得组织安排未成年学生参加其不适宜从事的活动。要关注不宜参加某种重体力教育教学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有特异体质或者特定疾病的学生。

三、工作要求

我校迅速行动起来,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把本次活动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一)认真安排部署。

将本次活动安排部署传达到所有教职员工,组织好本此夏季安全专项活动。

6月至9月持续做好防溺水、防自然灾害、防交通事故工作,6月、9月做好防校园伤害工作。主要采取集中学习(教师会议、师生集会)、班级学习(班会、观看安全视频、写观后感等)、校园宣传(标语、板报等)等形式进行。

(二)建立专门台帐。

从计划制定、部署安排、隐患排查、整治措施、负责人员、完成时限、检查验收等各方面,建立健全专项活动每项工作的台账,及时收集整理有关资料,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整。

(三)要加强检查指导。

学校要加强检查,指导督促各班认真落实工作部署,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此次专项活动开展的成效显著。

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省民政厅、省公安厅《全省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民电xxxx46号)和市安委会《关于印发**年全市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安xxxx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民政局、公安局关于印发《全市民政服务机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民办xxxx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市敬老院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全面检查和掌握敬老院消防安全情况。对全市敬老院进行检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排查隐患,严禁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建筑,依法整治各类火灾隐患。

(二)加大整治力度。坚持边查边改、自查自改,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敬老院,提请当地政府督促落实整改责任,彻底整治。

(三)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强化落实敬老院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标准化管理,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建立敬老院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和重点

(一)范围

此次消防专项治理范围是我市正常运营的所有农村敬老院。

(二)重点

1.新建建筑是否依法经过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需要批准的,是否取得相关部门下发的证书;是否符合设置的基本标准,是否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建筑;是否按规定经过年度检查合格;是否办理变更手续,活动是否超出批准范围。

2.是否依法建立并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是否明确消防工作管理部门,配备经过培训的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是否每月至少组织主管部门负责人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每天安排专人进行防火巡查;对防火检查巡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是否及时组织整改。

4.是否建立并落实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制度,电气线路、用电设备和燃气管道、液化气瓶、灶具是否定期检查,有无违规用火用电现象。

5.是否按照国家、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是否按照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完好有效;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是否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测;不具备接入市政自来水管网条件的,是否建有消防水池,配备消防水泵等消防器材设施;是否安装应急呼叫系统和视频监控系统。

6.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是否保持畅通,是否在门窗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外廊式建筑是否有两条以上的消防通道。

7.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是否在明显位置张贴消防控制室管理制度和值班应急处置程序,工作人员是否持有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是否实行每天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每班不少于两人,值班人员是否掌握应急处置程序,能够熟练操作消防设施设备。

8.已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各种联动控制设备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防排烟系统是否设在自动状态,消防水泵、防排烟风机、防火卷帘等设备的配电柜启动开关是否处于自动位置。

9.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特点,在消防设施器材上和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重要场所、重点部位的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消防安全警示、提示标识。

10.是否对所有员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培训;护理人员和其他员工新上岗、转岗前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培训;是否结合服务对象的身体、心理健康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教育。

11.是否根据白天和夜间、工作日和节假日值班在岗人员情况,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明确每班次、各岗位人员负责报警、疏散、扑救初起火灾的职责,每半年至少演练一次;是否针对特殊服务对象制定专门疏散预案,明确负责疏散的工作人员及其职责,配备轮椅、担架等疏散工具;对无自理能力或者行动不便的服务对象,是否优先安排在建筑较低层和便于疏散的地点,逐一明确疏散救护人员。

三、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的时间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至**年**月**日结束,分为动员部署、联合检查、培训演练、集中整治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年**月**日前)。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主动向当地政府报告本次专项治理的部署情况。各镇、街道要根据消防机关对消防安全工作的要求标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职责,迅速部署开展工作。

(二)培训演练(**年**月**日前)。各镇、街道敬老院主管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组织开展“119”消防安全宣传月活动,市民政局将组织全市敬老院机构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开展一次集中消防培训,由公安消防部门派员授课、指导。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发放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各镇、街道主管部门要督促敬老院组织全体员工以“认识火灾、学会逃生”为主题开展一次消防培训并进行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三)联合检查(**年**月**日前)。各镇、街道要组织敬老院开展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按照本方案确定的专项治理重点内容统一填写表格,逐项检查,自查自改报告经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向市民政部门报告。市民政局将抽调精干人员,与公安消防机关人员混合编组,共同对全市农村敬老院逐家进行实地检查,查看建筑物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查清机构消防安全基本状况。检查实行“实名制”,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逐项记录在案。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将会同公安消防机关加强分析研判,专题报告当地政府,制定针对性防控对策和源头管控措施。市民政局相关科室将联合公安消防机关对农村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自改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四)集中整治(**年**月**日前)。对于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市公安消防机关将依法下发法律文书督促整改,镇、街道主管部门要督促敬老院落实整改责任、方案、资金和整改期间的防范措施。对于敬老院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但自身确无能力整改的,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根据公安消防机关的督促整改意见提请当地政府协调解决。

四、工作措施

(一)把好消防安全源头关。对于未依法取得消防行政审批手续,或者未进行消防备案的敬老院,市民政部门将不给予许可。对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服务的敬老院,市民政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补办相关手续;逾期达不到法定条件的,将报告当地政府,抄告有关部门,责令停办并协调安置入住人员。公安消防部门对依法申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的敬老院,将积极受理,及时实施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抽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将不予审批或出具合格意见。

(二)严格执行“九个严禁”。敬老院严禁使用达不到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建筑、场所;严禁采用夹芯材料燃烧性能低于a级的彩钢板搭建有人居住或者活动的建筑;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严禁在起居室、疗养室、病房内卧床吸烟、使用明火;严禁在起居室内使用电热毯、电炉、“热得快”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严禁锁闭安全出口,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消防车通道;严禁在活动室、疗养室、病房的外窗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铁栅栏;严禁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擅自停用、关闭消防设施设备。

(三)采取消防安全物防技防措施。对设置消防设施设备所需经费确有困难的敬老院,主管责任部门要争取各级政府发放财政补贴帮助解决,同时通过政府财政支持、社会捐助、单位自筹等多种方式加大投入,在服务对象住宿和主要活动场所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和简易喷淋装置,配备应急照明和灭火器材,积极利用物联网等技术手段,切实提高火灾防范水平。

(四)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职责。各镇、街道民政部门要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职责,督促敬老院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培养消防安全管理专业人员,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评估,组织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消防设施维护、培训演练、隐患整改等工作,根据需要建立志愿消防队伍,提高火灾自防自救能力。市公安消防机关将严格履行对敬老院的消防监督管理职责,按照标准确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同各级民政部门研究制定符合实际的消防管理办法措施。对于因土地、建筑规划等前期手续不健全,或存在改变建筑原有使用性质作敬老院使用,无法申报消防有关手续的,各镇、街道要联合公安消防机关向当地政府报告,提请政府予以研究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将联合成立全市敬老院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要求,明确工作措施,立**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统一指挥调度,定期通报情况。

(二)形成工作合力。市民政局、市公安消防大队将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建立定期信息沟通和联合执法机制,互相通报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合力推进专项治理。各镇、街道敬老院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领导下,要主动联合相关部门,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舆论等手段,积极推动解决民政服务机构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

(三)加大资金投入。各敬老院主管责任单位要积极争取当地政府财政投入,加大对敬老院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对敬老院消防安全设施设备进行改造、维护和完善。各级资金对敬老院的建设补贴,要争取重点用于消防安全设施建设。

(四)强化督导检查。各镇、街道要建立领导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层层分解责任,切实将工作任务落实到各级领导、各个岗位、每个环节。各镇、街道和敬老院要严格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对分管领域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对于问题突出的单位,市民政部门、公安消防机关将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市民政局、公安局消防大队将视情对存在问题敬老院进行专项督导。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第1原创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标本兼治,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范围和重点
(一)公共娱乐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二)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和就餐超过100座的营业性餐馆;(三)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四)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五)大、中专院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六)医院。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为规范和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将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整治、检查验收四个步骤进行。为加强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区要成立政府统一领导,由公安、建设、工商、贸易、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在消防部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协调开展。
(一)宣传发动(从现起—5月31日)。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建设、工商、贸易、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所有单位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活动,使每一名干部、员工都掌握《办法》和《规定》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观念上和经营思路上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自查自纠(6月1日—8月31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单位认真对照《办法》和《规定》,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2.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3.明确防火检(巡)查人员、部位、频次以及防火检(巡)查内容;4.落实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制作检查、巡查记录;5.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及时(24小时)排除故障,制作检查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建立灭火器材档案;6.98年9月1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及装修工程,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尽快完善审批手续;7.及时整改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制作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8.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9.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此阶段结束时,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重点整治(9月1日—12月31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各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未整改的问题和火灾隐患,采取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为及时掌握重点整治阶段的工作情况,各部门要将本系统内整治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同时,要针对国庆节和冬季火灾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国庆节及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以上三个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本行业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明年1月1日—2月底)。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互查的形式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04年1月30日前将验收情况报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各单位互查的基础上,由各县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每个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比例不得小于30;并于2月10日前将综合情况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抽查单位比例不少于10。活动中市里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使公众聚集场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真正形成“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年内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形势保持平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附件: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童彩云(副市长)
副组长:华振亭(市安监局局长)
李福祥(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 普(市公安局政委)
徐 平(市经贸委副主任)
戴文潮(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战旗(市建委副主任)
耿士川(市文化局副局长)
冯 峰(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信玉(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范业赞(市工商局副局长)
申兆刚(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开志(市公安消防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分局,赵普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开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小型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小型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型商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坚决遏制“家庭式商铺(作坊)”场所火灾事故,确保全市火灾形势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据《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17)等有关规定,结合安全生产“铸安”专项行动,采取搬迁与整改并进等有效方式,达到“三清查、三落实”(清查违规住人,清查违规用电,清查违规用火;落实逐户安装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落实逐户普及消防常识,落实逐户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的目的,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多发势头。

二、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全面部署阶段(x月x日前)。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迅速行动,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整治的重点和要求,强力推进。

(二)综合整治阶段(x月x日至x月x日)。主要包括五项工作:

1.逐户排查登记。依托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安派出所和居(村)委会,对“家庭式商铺(作坊)”划片摸排登记,督促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逐户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

2.逐户增设简易消防设施。除按规范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设施的建筑外,在“家庭式商铺(作坊)”全面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确保每个房间、每个楼层均设置到位,强化日常动态监管,确保9月30日前所有“家庭式商铺(作坊)”必须全部安装到位。同时,要根据火灾危险性程度,安装简易喷淋设施。

3.保持逃生通道畅通。督促业主调整功能布局,落实防火防烟分隔措施,增设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金属护栏,配备防烟面具、逃生绳索等逃生器具;要督促业主制定火灾逃生预案,开展火灾逃生演练。

4.消除火灾隐患。整治“家庭式商铺(作坊)”突出的区域,对检查发现的违规住人、擅自设置夹层住人,违规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以及违法储存、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用电等行为,督促立即整改。

5.强化消防宣传。落实逐户消防宣传,采取印发消防宣传画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宣传,督促业主做到“三会一提高”(即会查找隐患、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提高家庭成员消防安全意识)。

(三)抽查和总结阶段(x月上旬)。各县、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总结经验,巩固治理成果。凡排查有遗漏、整治走过场的,责令重新排查整治,决不敷衍过关;对执法不严、弄虚作假的相关人员,要予以严肃追究责任。市政府将跟踪督查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对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及时通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市政府将成立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辉任组长的全市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各地要牢固树立“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事故可防、事在人为,有责必尽、执法必严”的理念,定期分析、研判、调度,细化工作措施,严格落实到位。

(二)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各地要依托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要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提升消防安全意识,强化防范措施。各级住建、工商(市场监管)、文化旅游、教育、卫生、安全监管、城乡规划、城管执法、商务、供电等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认真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在工商年检、安全监管等方面强化工作举措。公安派出所要结合暂住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强化动态监控,严防失控漏管,严防隐患反弹。积极发挥“96119”举报电话等火灾隐患举报投诉作用,调动群众参与整治、举报隐患的积极性,加强常态化宣传教育,注重日常养成。对火灾多发、高发和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市政府将实行挂牌督办。

(三)完善预案,强化演练。各地要建立并落实灭火与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全市消防部队要结合“家庭式商铺(作坊)”特点,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提高部队灭火救援能力。对重点区域、部位和可能发生的复杂灾情,要修订各级灭火救援预案,制定现场勤务保卫方案,明确任务职责,规范处置程序。

每月月底前,各地要将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消防安全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消防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请上报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x月底前上报整治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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