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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做事一定要有计划,有计划一定要按时完成。为了下一阶段工作顺利开展,都需要制定相关的方案。建立好方案是能够让我们更好的把控工作当中的资源。写方案的格式要注意什么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仅供你在工作和学习中参考。

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内容显示中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我国互联网的新闻宣传和信息内容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根据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总体要求,按照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及《文化部关于加强网络文化市场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为《通知》)的部署,文化部决定2002年5月10日至10月1日集中力量在全国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一、工作任务1、坚决整治“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中出现的危害国家安全,煽动民族分裂,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传播淫秽、色情、暴力、赌博的有害信息。有力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电脑游戏和非网络游戏。严厉查处容留未成年人在非国家规定时间内进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和未成年人夜间上网等违法经营活动。2、做好“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审核、登记和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工作。对证照不全或不符合开办条件的,限期停业整顿,整改不合格的,关闭一批;对无证照经营的,要配合有关部门取缔一批。3、建立“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从业者资格审查、入场登记及场地巡查等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整顿市场秩序,有效地遏制“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过多过滥、格调低下、秩序混乱的势头。二、工作措施1、彻底清查所辖区域内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总量、结构、档次、布局情况,加强宏观管理和调控力度。2、加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日常监督管理,要通过明查暗访或者根据群众举报,重点查处容留未成年人在非国家规定时间内进入和未成年人夜间上网的现象;以及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游戏等违法经营活动。3、对网络文化市场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法规和执法工作的培训。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法定代表人、主管人员进行管理法规、职业道德、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培训。建立持证上岗、入场登记、场地巡查制度。4、联合共青团等组织和社会各界开展文明上网活动。积极推进聘请“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义务监督员的工作。5、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专项治理行动结束,各地一律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三、工作步骤第一阶段:摸底与清理(5月10日至7月30日)1、动员部署。6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国务院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和全国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电视电话会议的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互联网管理工作意见,按照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和《通知》的要求,明确这次“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任务、工作重点和整顿措施,熟练掌握治理和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法规和执法程序,依据本方案结合本辖区网络文化市场发展状况,制定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层层部署,落到实处。要让所有经营者了解这次专项治理的工作意义和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步骤,要求经营者积极配合,做好重新审核登记及换证的准备工作。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专项治理工作,形成健康上网和规范经营的舆论氛围。2、集中清理。7月20日前,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对本辖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有害信息和违法经营活动进行集中治理和打击。按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办法》和《通知》的要求查处一批、关闭一批、取缔一批,有效地解决“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有害信息泛滥,经营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以及无证经营、未成年人违规进入等问题。3、阶段性检查总结。7月30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总结这一阶段,特别是对有害信息整治行动的经验教训,对治理中的重点、难点和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热点问题,集中研究,专门解决。把群众是否满意,家长是否放心,作为检查和衡量这次专项治理行动成效的重要标准。文化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检查验收工作组,对重点地区进行检查验收。各地也要组织区域性检查验收工作。对治理行动成效显著的地区予以表扬,对行动消极迟缓、工作不利,未完成专项治理任务的地区予以通报批评,并限期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第二阶段:换证与规范(8月1日至10月1日)1、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9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前一阶段的摸底和清查的基础上,逐家审核现有“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场地、设备的情况,按照从严控制、从严审批、从严管理的要求,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重新审核登记,换发《文化经营许可证》。 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内容显示中 2、规范经营行为。9月20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地要建立和完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入场登记制度,场地巡查制度,聘请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作为义务监督员,把规范市场秩序,加强稽查管理工作做到实处。3、复查总结。10月1日前,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结合《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换发工作和规范“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等措施,对第一阶段的互联网有害信息,未成年人的进入,非法经营等问题的治理工作进行复查,严防上述现象的回潮。同时,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四、工作要求1、各级文化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统一思想,精心组织,把这次“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抓紧、抓实、抓好。要反对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不走过场,不搞花架子,扎扎实实解决“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存在的问题,重实际,求实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2、要积极主动与公安、工商、电信等互联网管理有关部门相互配合与支持,形成合力,齐抓共管。迅速解决所辖区域内出现的问题。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的大案、要案以及为违法经营活动提供保护伞等问题,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各地要设立举报电话。3、加强舆论宣传和监督,利用各种媒体对这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报道,对重点问题和突出问题进行跟踪报道。4、各级文化行政部门在专项治理行动中,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编发工作简报,沟通信息,反映情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关于这次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总结,应于10月15日前报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
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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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为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区政府确定,从现在开始,用六个月的时间,对全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
(一)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
(二)坚决查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行为;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
(四)坚决关闭防火等消防设施不健全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
(一)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区工商分局或由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区文体局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区工商分局,由区工商分局或由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予以取缔,并将办理结果抄送区文体局和区公安分局。
区通信公司等互联网接入服务部门要根据区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
从专项整治之日起,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为。区文体局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区文体局和区公安分局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对于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区文体局要立即函告区工商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
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区文体局要坚决执行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要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区教育局要整治以学校设施、设备经营网吧的行为,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引导学生健康上网。
(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全区人民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之中一并进行。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省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区文体局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
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
从2005年3月—8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是: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20日)。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层层动员,把握导向,以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开展广泛的宣传。
(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21日—7月20日)。7月20日前,对全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场所)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
(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1日—8月20日)。8月20日前,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同时,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四、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
区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法制、文明办、共青团、通信公司等部门(单位)要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充实行政执法力量,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区文体局要发挥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经营单位(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超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时经营等违法行为。
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
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活动。
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
区通信公司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停止对违规违法网吧接入服务工作。
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各类学校要严格校纪校规,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
区财政局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区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广泛的社会成效。
共青团区委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区文体局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文明网吧”等活动。
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电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文体局,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指导、联络、协调工作。
(二)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发动全社会特别是家庭、学校参与网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及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
(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文化、工商、公安、教育、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建立起对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责任制,确保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对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本着“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的原则,引导我区网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附:1、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2、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整治无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动方案


整治无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动方案各相关科室所、执法分局:
为进一步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我县未成年人维权工作,根据县委、县政府开展对全县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集中整治的统一部署,特制定无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整治行动方案。
此次整治行动由执法分局牵头,各工商所配合,具体行动方案如下:
一、整治范围:[找文章到第1-- 范文资讯网!]
无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二、整治时间:[本文来源于第1-- 第1,帮您找文章]
从9月10日至9月17日结束。
三、整治安排:
本阶段为集中整治阶段,执法分局分成两组,各工商所按所辖区域配合执法分局对全县范围内网吧进行拉网式检查,对查获的无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坚决予以取缔。具体安排为:
(一)参加人员、车辆、检查范围安排:
一组:执法一科,执法车一辆,组长刘德辉。负责对火车站工商所、花桥工商所、兴义工商所辖区内网吧进行检查整治,各工商所派人员协助。
二组:执法二科,执法车一辆,组长张志勇。负责对武阳工商所、太平工商所、永商工商所辖区内网吧进行检查整治,各工商所派人员协助。
四、处罚办法。
对无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行为依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取缔。
五、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一)各工商所要将校园周边无照经营纳入网格监管重点,加强巡查,实施动态管理。
(二)要同卫生等部门建立信息定时交换制度、互通信息,及时打击无照营行为。
(三)12315投诉台要将群众对无照经营行为的投诉、举报及时受理、报送案源信息。
二○○六年九月
整治无照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行动方案

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根据中央、省、市要求,区政府确定,从现在开始,用六个月的时间,对全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专项整治。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一、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一)坚决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整治以电脑学校、劳动职业技术培训班、电子阅览室、计算机等名义变相经营网吧的行为;(二)坚决查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和超时经营行为;(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有害文化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四)坚决关闭防火等消防设施不健全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和要求(一)取缔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黑网吧。对擅自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或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由区工商分局或由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坚决予以取缔,查封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场所,扣押其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区文体局一旦发现黑网吧,要及时书面通报区工商分局,由区工商分局或由区工商分局会同区公安分局予以取缔,并将办理结果抄送区文体局和区公安分局。区通信公司等互联网接入服务部门要根据区文化、工商、公安部门提供的擅自设立的网吧及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名单,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责令停业整顿的网吧名单,立即终止或暂停接入服务。从专项整治之日起,停止审批新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二)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行为。区文体局对累计2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要责令其停业整顿;对累计3次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要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在规定营业时间以外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的,一经发现,立即吊销其《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对超时经营、在营业期间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和安全出口的,区文体局和区公安分局要分别依照各自职责从严予以查处。对于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场所,区文体局要立即函告区工商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要切实加强对学校周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区文体局要坚决执行中学、小学校园周围直线距离200范围内和居民住宅楼(院)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规定;要对大专院校校园周边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活动加强管理。区教育局要整治以学校设施、设备经营网吧的行为,加强对学校内的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引导学生健康上网。(三)严厉打击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犯罪活动。区公安分局要组织专门力量,从严查处利用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制作、传播淫秽色情信息等违法行为。要指导、监督网吧切实落实用户上网登记和上网信息记录留存措施,保证信息网络安全技术措施在线运行。要将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全区人民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之中一并进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有关规定,加强对互联网信息内容的管理,加大对互联网文化产品的传播、展览、比赛活动等的管理力度。对未经省以上文化行政部门许可擅自利用互联网从事网络游戏、音像制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动画等互联网文化经营活动的,由区文体局依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予以取缔。三、专项整治工作的步骤和时间安排从2005年3月—8月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安排是:(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20日)。根据中央、省、市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研究制定《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层层动员,把握导向,以多种形式向社会特别是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者开展广泛的宣传。(二)清理整治阶段(3月21日—7月20日)。7月20日前,对全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进行全面执法检查和集中整治。对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单位(场所)和个人,要坚决依法查处。(三)检查验收阶段(7月21日—8月20日)。8月20日前,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同时,认真做好迎接省、市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四、专项整治工作的分工区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法制、文明办、共青团、通信公司等部门(单位)要在区委和区政府的领导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文化、工商、公安等部门要充实行政执法力量,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文体局要发挥网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主管部门的作用,加大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经营单位(场所)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和超时经营等违法行为。
同时,作为此次行动的牵头部门,要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好专项整治工作。区工商分局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登记管理。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和《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坚决查处取缔黑网吧等无照或证照不全的经营活动。区公安分局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加大对网吧中制作传播有害信息,进行危害信息网络安全活动,以及违反治安、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的执法力度。区通信公司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入服务的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停止对违规违法网吧接入服务工作。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学校内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的管理。各类学校要严格校纪校规,加大对未成年人不得进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力度。要充分利用现有的计算机网络资源,为学生提供必要的上网条件,提倡中小学校的计算机教室在课余时间对学生开放。区财政局要保证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日常管理工作必需的经费,支持建立计算机监管体系,落实专项整治经费及举报奖励经费。区文明办要加强对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形成专项整治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真正使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广泛的社会成效。共青团区委要加强青少年网络文明教育,广泛宣传《全国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引导未成年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我管理,自觉远离网吧,配合区文体局等部门开展创建“安全放心网吧”、“文明网吧”等活动。五、专项整治工作措施(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区里成立由分管区长任组长,文化、工商、公安、教育、财政、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电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文体局,具体承担专项整治的指导、联络、协调工作。(二)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要充分发挥各种媒体的宣传作用,加大对网吧管理和整治的宣传力度,为专项整治行动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广泛发动全社会特别是家庭、学校参与网吧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管理,聘请学生家长、老师和热心教育的社会各界人士作为网吧义务监督员,建立起良好的社会监督机制;文化、公安、工商等部门要在新闻媒体、网吧经营场所、中小学校及人员相对密集的场所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三)建立健全责任制。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文化、工商、公安、教育、法制、文明办、共青团等部门(单位)要切实落实建立起对于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的责任制,确保综合执法工作顺利进行,建立网吧管理的长效机制,保持对违法违规的高压态势,防止违法违规行为的反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完不成整治任务的要逐级追究责任,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本着“一手抓整顿和规范,一手抓改造和提高”的原则,引导我区网络文化市场健康发展。附:1、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名单
2、河东区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互联网上网营业场所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网吧市场监管,规范经营秩序,严厉打击、整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全县网吧市场开展暑期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践行“三严三实”、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要求,以净化网络文化市场环境、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目标,以开展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为重点,标本兼治、疏堵结合,进一步规范网吧市场经营秩序,促进网吧市场健康、繁荣、有序发展,为积极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市场环境。

二、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5年7月10日起至8月10日止。

三、整治重点

1、违规接纳未成年人上网行为;

2、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

3、超时经营行为;

4、擅自卸载“网络潇湘监管平台”;

5、未按规定悬挂证照、警示标志;

6、经营非法网络游戏或登陆低俗、淫秽、色情、暴力等网站;

7、排查消防通道不畅通,电路线路老化、外露等安全隐患;

8、整顿环境卫生脏、乱、差和噪音扰民等不健康、不文明现象;

9、取缔黑网吧或居民区、中小学校周边200米内的网吧。

四、责任分工

1、农村片区分为两个小组:一组由黄胖明同志带队、江有要、肖四喜、陈正彪同志负责对安定、三市、加义、长寿、龙门、木金、虹桥、石牛寨等乡镇开展整治活动;二组由吴国章同志带队、叶克江、钟永平、饶岳平同志负责对伍市、向家、浯口、瓮江、梅仙、大洲、童市、三墩、余坪、岑川、南江、板江、上塔市等乡镇开展整治活动。

2、城关片区分为两个小组:一组由邹俊龙同志带队、李选辉、刘尚文、童伟韵、徐拯明同志负责对开发区所有网吧开展整治行动;二组由卓兰桂同志带队、童淑、徐红东、周练斌、罗忠良、黄梁明同志负责对老城区所有网吧开展整治行动。

3、督查小组,由局长程续绪同志带队、许排云、王金平同志负责对专项整治活动进行督查、登记。

五、工作要求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程续绪同志任组长,许排云、黄胖明、邹俊龙、卓兰桂同志任副组长,叶克江、吴国章、李选辉、童淑、徐拯明、徐红东同志为成员的网吧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整治行动进程,把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列为当前工作重点,确保集中行动取得良好效果。

2、统一协调指挥。开展网吧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要在领导小组的集中领导下,统一指挥、统一调度,密切协调公安、消防、工商、电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态势,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把整治行动方案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3、规范整治纪律。所有干部要认真对待此次整治活动,保持电话畅通,整治期间必须统一着制服,带齐相关文书,并认真填写,活动结束统一上交局办公室整理、总结。

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农村污水治理专项行动方案

为改变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治理目标

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养殖粪污治理,保护水源,全县治理重点区域3万户农户生活污水,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强化重点污染源整治。

二、治理措施

1、治理重点:乡镇集镇、墟场、居民集中居住区、跨沟渠建房且生活污水直排区、农家乐、农产品加工户、**投肥和珍珠养殖水面、畜禽养殖户污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

2、治理方式:为确保污水治理方式科学有效,明确县环保局、爱卫办为技术责任单位,现阶段我县主要采取三格式厌氧化粪池、基质池发酵降解+生态池生物吸收两种方式处理农村生活污水。乡镇集镇、加工户、畜禽养殖户等采用基质池发酵降解+生态池生物吸附的方式处理;农户生活污水采取小型三格式化粪池处理(改厕)。各乡镇可根据实际在技术部门的指导下选择不同方式。

3、工程治理:乡镇根据治污重点和打造亮点的原则,按每万人口500户确定年度任务,分别对集中居住和分散农户生活污水进行治理,制订好项目年度实施方案,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实地审核批复后,乡镇组织施工。

4、项目验收奖补:集中居住综合整治点,每个点以奖代投10万元以内,分散农户800元/户,项目完工后由县指挥部组织环保、爱卫、审计等单位抽调人员组成项目验收组,对项目进行验收。

5、综合治理措施:各乡镇要在工程治理的同时,积极探求污水治理的有效方法,对本行政区域内污水乱排情况摸底排查,建立档案,制定治理方案,逐年实施。农村新建房要将三格式化粪池设计纳入建设,禁止跨沟渠房屋污水直排,畜禽养殖治污设施同步建设,**禁止投粪投肥和珍珠养殖,禁止电捕鱼。对污染较为严重的沟渠、塘坝疏浚治理。

三、职责任务

全县污水治理由环保局总牵头,农业局、生态能源局、爱卫办配合,教育、卫生、建设、水利、畜牧、水产参与,各乡镇为责任主体,县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指挥部督导推进。

环保局:制定好全县治污三年实施方案,牵头组织指导项目实施、验收。今年要在S306、202等主干公路沿线打造10个综合治理示范点。

农业局:负责农村清洁工程项目实施,完成1-2个整村推进项目建设。

生态能源局:负责居民集中建房点沼气池建设。

建设局:制定好乡镇集镇治污实施方案,积极争取建制镇污水处理项目,并组织项目实施与验收。20**年力争完成1-2个乡镇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畜牧局:制定好全县畜禽粪污治理三年实施方案,三年内粪污处理设施建设全部到位,今年完成10个治理任务。

水产局:制定好全县**水面治理三年实施方案,珍珠养殖20**年底前全部退出,**种植、高密度投肥养殖20**年底前全部退出,加大执法力度,全面禁止电捕鱼。

水利局:负责饮用水源保护和江、河、水库保护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加大水资源保护执法力度,保护饮用水源。

卫生局: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纳入卫生院改造方案,三年内完成卫生院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爱卫办:负责农村改水改厕实施,指导乡、村三格式污水处理池建设。

教育局:要将污水设施建设纳入危改、薄改和五小建设方案,完成10所乡村学校及周边污水处理。

四、考核奖惩

县指挥部对乡镇污水治理进行专项考核,成绩按10%的权重计入年度总分,项目验收合格的实行以奖代投,全县评选五个试点先进乡镇各奖1万元,对工作被动的乡镇和相关部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启动问责程序。

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府厅〔**〕65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制贩假盐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促进盐业市场健康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盐安全,营造推进盐业体制改革的良好环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工作保障机制,加强对食盐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安全管理,深入排查和治理食盐安全隐患,依法打击并严惩重处生产、销售、使用假冒伪劣食盐以及在食盐中掺杂掺假等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构建食盐安全体系,增强老百姓安全用盐意识,净化我县食盐市场,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食盐安全隐患排查。各有关部门根据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协同行动,对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饮食摊点、机关学校、建筑工地的食堂以及食品加工用盐单位、大中型超市、集贸市场、农村食盐销售网点等重点环节和食盐零售终端网点开展拉网式的联合执法检查,突出治理假冒伪劣多发区、碘盐覆盖率和人均销售碘盐量较低的地区以及食盐集中交易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盐市场秩序,加大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购买、存放和使用假冒伪劣食盐的行为,及时发现和排除食盐安全隐患,并进行追根究源,有效摧毁假私盐贩销网络。

(二)加强工业用盐企业管控。采取疏堵结合,源头管控等措施,对工业用盐企业库存、使用等情况实行点对点监管建立台账,并形成常态化监管机制,严防有毒有害的工业盐流入食盐市场。

(三)加强饲料用盐企业监管。加强联合巡查,对辖区内使用饲料用盐的饲料生产企业加强教育和监管,饲料主管部门应督促饲料生产企业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规范使用饲料用盐的行为,严厉打击非法销售饲料用盐的违法行为,坚决遏制饲料用盐流入食盐市场。

(四)积极开展边界及重点乡镇市场联合巡查。加大对临湖镇、怀玉乡、樟村镇及边界区域制贩假盐的打击力度及有关执法部门的协调力度,建立相邻盐业系统食盐供应会商机制,定期通报和交流食盐市场监管情况,组织实施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巡查,突出对假冒伪劣食盐的查处,堵住区界私盐贩销漏洞。

(五)探索建立食盐诚信体系。加强诚信教育,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将违法违规从事食盐贩运、销售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

三、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时间分四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即日起至**月**日)

组织力量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市场进行拉网式的集中检查,主要整治工业用盐、饲料用盐流入食用市场和私贩假盐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整改提升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1、上报阶段性小结,盐务局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小结并及时上报,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提升。

2、集中查处一批案件,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要案件,进行集中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年**月**日至**月**日)

县里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向县政府专题汇报。

(四)长期坚持阶段

保障食盐安全时刻都不能放松,今后几年属于盐业改革过渡期及初期阶段,市场不安定因素多,食盐安全形势不容乐观,要建立打击制贩假盐的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制贩假盐现象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食盐安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为整治领导小组组长,盐务、工信、公安、市场监督、卫计、农业及临湖镇、怀玉乡、樟村镇政府等部门、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盐务局。各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联络员,各部门要按要求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上报办公室。整治领导小组对责任不落实、监管不作为、情况不报告、问题不解决、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改进执法手段,提高执法效率,依法处罚盐业违法违规行为。由盐务局牵头,协调处理专项行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负责向本级政府及上级部门报告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宣传部门负责宣传报道组织协调工作;公安部门加大对盐业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重点对生产、运输、制贩假盐违法犯罪活动;市场监督部门加强食盐生产、运输、经销和使用各环节的监管,规范食盐市场经营秩序,清理整顿无证照经销食盐,加强对食盐质量、包装、标准等方面的监管;卫计部门负责碘盐的卫生监督管理;农业、畜牧水产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积极做好饲料用盐的使用及购销等相应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

(三)加大惩处力度。盐务、市场监督和公安部门要认真排查涉盐违法犯罪线索,准确分析和研判情况,对市场上出现的各类违法犯罪案件深挖严究,及时将涉嫌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强化行刑衔接,依法从严从重打击涉盐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公安部门要发挥专业执法优势,实行治安、经侦、技侦等多警种同步上案,提高打击涉盐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实效性。凡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一律立案侦查;对形成网络的犯罪案件,循线追踪,坚决斩断犯罪链条;对重大制售假冒伪劣食盐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力争破获一案、打击一批、震慑一方。

(四)加强新闻宣传。宣传部门要积极配合专项行动工作的开展,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及手机微信等平台,加强盐业法规和政策宣传,加强对专项行动典型案例的报道,反映专项治理成果;集中批露制贩假盐典型案例,公开制贩假盐企业“黑名单”。同时,开展以农村食盐安全相对薄弱地区为主的走村入户宣传活动,提高群众辨别真假食盐的能力,在经营者和群众中广泛普及防治碘缺乏病的相关知识,自觉抵制私盐,拒绝购买工业盐、劣质盐和假劣食盐。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汇总,保质、保量、按时向县盐务局报送信息。各部门要于**年**月**日前报送本级行动实施方案和联络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专项行动工作信息实行周报告制度,每周一报送上一周工作信息和《**县治理制贩假盐专项行动情况统计表》;**月**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情况总结及典型经验和做法。大案要案以及重要信息,各地要及时上报。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

落实群众路线活动 、深化正风肃纪专项治理方案
为增强教育实践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自治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自治州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和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党发〔2014〕 10号)精神,决定以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十二个方面突出问题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中央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自治区、自治州、xx县委关于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党委十条规定、自治州党委九条规定和xx县委八条规定为切入点,体现和贯彻整风精神,全面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推进作风转变,以解决问题、服务群众、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治理重点和责任分工
根据实际情况,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改起,把十二个方面内容作为整改重点,由县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抓好整改,由县委有关领导结合分工,抓好督促落实。
(一)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在前期已取消、调整xx县本级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再取消、调整和下放一批县级部门审批权限,使xx县成为审批事项最少、审批效率最高、服务质量最优的地区之一。(责任领导:孟宪清,牵头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委编办、县监察局)
(二)深入开展“三非”治理。坚决整治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类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有效遏制“三非”活动蔓延势头。(责任领导:朱军、艾合买提﹒哈德、苏凯,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统战部、县委宣传部)
(三)深入开展各级干部转变作风、服务群众活动。在维稳薄弱村开展服务群众、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基层各项工作开创新局面,确保薄弱村稳定形势显著改变。(责任领导:朱军、沈荣芳,牵头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组织部)
(四)全面停止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清理纠正干部职工在住房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折不扣地执行自治区、自治州和xx县有关政策,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责任领导:江建勇、孟宪清,牵头单位: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监察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清理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排查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换车借车和公车私用等问题。清理公务用车违规使用警用号牌,坚决拆除、清退违规悬挂或套用的警用号牌。(责任领导:江建勇、道杰,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县公安局)
(六)开展精简会议文件简报专项治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简化会议程序、严控会议经费。坚决取消一切没有实质内容、不解决实际问题的会议、活动和文件、简报。(责任领导:孟宪清,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
(七)清理表彰评比,规范检查验收。能归并整合的归并整合,该取消的坚决取消,可有可无的一律停止。(责任领导:江建勇,牵头单位: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绩效办)
(八)清理领导干部在协会、学会兼职。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审批。(责任领导:沈荣芳,牵头单位:县党委组织部,县民政局)
(九)开展窗口单位规范服务专项治理。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消极应付、不作为等现象,切实解决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问题。(责任领导:江建勇,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十)开展“三公”经费开支违反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严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无关的费用。严格公务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公务用车经费开支。严格控制因公临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不得由企事业单位出资或补助,不得摊派、转嫁出国(境)费用。(责任领导:孟宪清、江建勇,牵头单位:县财政局、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
(十一)开展非法开荒与民争利专项整治。在前期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严肃查处非法开荒、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利侵占、买卖、经营农村土地行为。(责任领导:孟宪清、江建勇、阿不都克日木毛拉买提,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纪委监察局、

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第2页

县农业和畜牧兽医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
(十二)开展征地拆迁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治理。查处城镇征地拆迁中违法违规行为,解决补偿信息不公开、标准不统一、发放不及时以及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相关基础信息库建立滞后等问题。(责任领导:孟宪清,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局)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正风肃纪专项治理行动在县委领导下,由有关领导结合工作分工,分头负责,相关单位牵头,各县市,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各责任领导要靠前指挥,加强组织协调,督促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认真谋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
(二)落实责任分工。各牵头单位要在组织深入调研摸底的基础上,制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方式、时限要求和具体措施等,由责任领导把关,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审核后组织实施。各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由排序首位的牵头单位组织制定,并于4月23日前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督导组和有关单位要全程跟进,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对策、确保实效。
(三)确保整改到位。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全力解决能够解决的问题,做到标本兼治、取信于民。对于比较复杂、活动期间没有得到解决的问题,在活动结束后要继续抓好专项治理。要结合专项治理行动,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使制定完善的各项制度成为党员、干部和服务群众的硬约束。6月初县委将专题听取各专项治理工作阶段性情况汇报。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开展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治虚促实、治庸促严、治懒促勤、治散促效、治奢促俭,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各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将部署开展情况,在4月5日前报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五水共治、治污先行”战略部署,按照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决定在新区范围内开展“黑河、臭河、垃圾河”专项治理行动(以下简称“清三河”)。特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2014年6月底前,全面消灭垃圾河,12月底前消灭黑河、臭河,在2014年底以前全面完成“清三河”任务,达到水岸无垃圾、水面无黑臭、水下无淤积、水中无障碍、河岸全绿化的治理目标,落实“四位一体”保洁全履盖,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
二、工作内容
(一)垃圾河清理:由所属村(社区)具体组织落实,整治河道管理范围内的乱搭建;清理堤防、岸边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保洁长效管理机制。
(二)黑河、臭河治理:由新区统一部署,各部门联动,分析黑臭成因,针对不同污染情况,科学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分别采取城镇和农村集聚区生活污水截污纳管,农村分散式生活污水处理,河道内源污染有效清除,调整优化河网布局,加快水体流动速度,促进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三)建立“清三河”信息库:新区治水办负责对黑河、臭河、垃圾河实行统一编号入库管理,做到“消除一条、核销一条”,最终达到全面消灭黑河、臭河、垃圾河的目标。新区治水办和各村(社区)要做到摸清底细,掌握实情,建立“清三河”台帐资料,留存清理前、中、后的照片资料,要及时上报工作进展信息,挖掘工作亮点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
三、整治标准
(一)垃圾河整治标准
1、水下无淤积:河底基本达到无严重影响水质的污泥和影响河道引排水的淤泥。
2、水中无障碍:河道内无影响行洪排涝、引水灌溉等障碍物。
3、水面无漂浮物:河面无影响河道景观的漂浮垃圾及影响水生态环境的水生植物。
4、岸边无垃圾:河岸、岸坡、岸脚无垃圾杂物、死树枯枝,河埠、桥堍等周边无垃圾堆积物。
5、岸上有绿化:结合“四边三化”和绿道建设,大力开展河道绿化工作,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在河道两岸栽插适宜树种,美化河道环境。
(二)黑河、臭河整治标准
基本标准:通过多方联动,多元整治,切断入河污染源,基本消除河水发黑、发臭的现象。
最终目标:基本建立河道水生态系统,基本形成从水中到岸上较为完整的水生动植物生态循环系统,保持水体流动畅通,自净能力明显提高,达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
各村(社区)要在前阶段初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再次对所辖区域河道进行“地毯式”排查,要开展污染源的寻找和确认,要弄清偷排漏排污水单位和管道位置,确保排查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把详实调查结果及时上报新区治水办。
(二)制订方案阶段
新区治水办要坚持突出重点,围绕污染重、群众反映强烈的河道,按照轻重缓急,科学合理制订“一河一策”治理方案。
各河道责任单位要按照本行动方案要求,细化治理措施,明确具体任务,责任到人,要把具体细化方案明确时间后报新区治水办。
(三)推动实施阶段
1.开展“清三河”百日攻坚战
集中清理垃圾河。要充分结合群众性路线教育等活动,组织党员群众广泛开展“清理垃圾河、保护母亲河”活动,掀起“清三河”行动高潮,集中力量清理坡岸、桥堍垃圾,清理水面漂浮物和废弃物,清理水中障碍物,全面落实“四位一体”长效保洁机制,确保在201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消灭垃圾河的目标和任务。
全面启动黑臭河治理。针对污染成因,分别采取截污纳管、建设就地处理设施、拆除违章搭建、开展河道疏浚、调整优化河网布局等针对性措施,尽快消灭形成黑臭河的污染源,从根本上改善水环境质量。
2.打响“黑臭河”治理大会战
结合“三改一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工作,以推进黑臭河道治理为抓手,按计划整治水环境污染重点区域,整治居民集聚点卫生死角,要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环保志愿者参与,从源头查找污染源、死角垃圾,查漏补缺,巩固河道成果,要在2014年12月底前百分百完成黑河、臭河治理任务,确保完成“清三河” 专项治理工作任务。
五、各司其职
1.社会事业科(治水办):承担“清三河”工作的协调、巡查、督促、信息上报、资料汇总,承担各河道治理完成后的考核验收工作,负责上级部门对新区“清三河”工作考核的准备,负责丁家桥港清淤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2.工程管理科:承担河道沿线截污纳管工程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城南、革新两村对永兴港垃圾河治

河道治理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理工作。
3.东兴市政公司:承担“清三河”工程河道疏浚工作,按各河道治理计划配合责任部门有序开展。
4.办公室: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宣传及与媒体衔接,负责“**二台一报一网”信息上报及《政务信息》上报任务。
5.财务统计科:承担“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资金保障。
6.组织人事科:承担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与“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对接,适时组织开展“五水共治”小手拉大手、“五水共治进学校”、“五水共治征文”、红色义工等各项相关活动,负责秦皇庙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7.物业公司:承担各河道沿线绿化美化工作。
8.投资发展科、社会服务管理中心、计生办、规划管理科:分别负责谢仁桥港、北公桥港、油车桥港、九曲港治理工程的牵头落实。
9.各村(社区):负责对本区域内责任河道的巡查、污染源排摸、垃圾整治和信息上报,做好区域内群众参与治理的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做好责任河道的清淤和截污堵排工程。
六、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坚持河长负责制,各河长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和要求,各司其职、积极配合,认真抓好治理工作,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有序推进。
2.明确目标任务。各部门和各村(社区),要根据各条河道实情,围绕实际需要抓工作,全力推进河道保洁、截污纳管、雨污分流、河道清淤等工作,做到目标明确、责任落实、进度可控,要善于发动各方力量参与、支持“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确保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3.抢抓治理进度。“清三河”是“五水共治”重点工作之一,是改变水环境感观的最基础工作,今年新区水环境治理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抢抓时间,全力推进,既要创新思路、优化举措,又要实时跟进,确保进度,要做到点上出精品、面上全履盖,全力抢抓“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进度。
4.营造浓厚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多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区“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信息渠道,及时上报各类信息,要保证每周不少于一篇专题信息,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多种形式治理,提高全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爱水、护水、清水的良好氛围,全力推进“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的深入开展。
5.强化监督考核。要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切实加大督查力度,要建立常态化督查小组,每天对各河道进行检查,每周发布河道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度,每月对阶段性工作、重点难点工作开展督查,进一步督促专项行动扎实推进,快速显现治理成效,要加大工作问责力度,督促各责任部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要将“清三河”专项治理工作成效纳入各村(社区)年度考核责任制,要进一步完善专项治理工作奖惩制度,确保“清三河”专项治理行动不折不扣、圆满完成。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执行《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一步树立单位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提高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及时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第1原创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六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为主线,以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网络,杜绝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标本兼治,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善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条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范围和重点
(一)公共娱乐场所;1.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4.游艺、游乐场所;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二)客房数在50间以上的旅馆、宾馆、饭店和就餐超过100座的营业性餐馆;(三)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且经营可燃商品的商场、超市和室内市场;(四)公共的体育场(馆)、会堂;(五)大、中专院校和寄宿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六)医院。
三、工作步骤和措施
为规范和加强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本次专项治理活动将按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整治、检查验收四个步骤进行。为加强活动的指导和协调,各县区要成立政府统一领导,由公安、建设、工商、贸易、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参加的领导小组,并在消防部门设立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治理的协调开展。
(一)宣传发动(从现起—5月31日)。由政府统一领导,公安、建设、工商、贸易、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安监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组织本部门、本系统所有单位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山东省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宣传活动,使每一名干部、员工都掌握《办法》和《规定》的主要内容,从思想上、观念上和经营思路上树立消防安全主体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遵守消防法律法规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自觉性,提高全员消防安全素质。
(二)自查自纠(6月1日—8月31日)。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本行业单位认真对照《办法》和《规定》,制定工作方案,认真查找本单位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主要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1.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和消防安全责任人;2.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用火用电制度、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制度、防火安全检查(巡查)制度、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员工教育培训制度、消防设施维修保养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安全考核奖惩制度等);3.明确防火检(巡)查人员、部位、频次以及防火检(巡)查内容;4.落实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并制作检查、巡查记录;5.落实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检查维修保养制度,及时(24小时)排除故障,制作检查维修保养情况记录,建立灭火器材档案;6.98年9月1日后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及装修工程,未经公安消防部门审核、验收或经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尽快完善审批手续;7.及时整改自查和监管部门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制作火灾隐患整改情况记录;8.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9.建立健全消防档案。
此阶段结束时,各单位要将自查自纠情况报行业主管部门。
(三)重点整治(9月1日—12月31日)。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公众聚集场所各单位在自查自纠阶段未整改的问题和火灾隐患,采取行政和法律的手段,加大督促整改力度,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为及时掌握重点整治阶段的工作情况,各部门要将本系统内整治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每月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一次。同时,要针对国庆节和冬季火灾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加大检查力度,及时督促整改和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国庆节及冬季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以上三个阶段结束后,各部门要对本行业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验收(明年1月1日—2月底)。检查验收分两个阶段,各县区各部门要组织本系统内公共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采取互查的形式进行检查验收,并于2004年1月30日前将验收情况报当地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各部门、各单位互查的基础上,由各县区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部门对每个阶段的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单位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比例不得小于30;并于2月10日前将综合情况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对辖区内的公众聚集场所进行抽查,抽查单位比例不少于10。活动中市里将组成联合督查组,适时对各县区专项治理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四、工作目标
通过治理,使公众聚集场所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使单位的消防安全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员工防火灭火知识普遍提高,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明显减少,真正形成“安全自抓、隐患自除、风险自担、责任自负”,监管部门依法监督的消防安全管理机制,有效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年内公众聚集场所火灾形势保持平稳,杜绝群死群伤火灾事故。
附件: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全市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童彩云(副市长)
副组长:华振亭(市安监局局长)
李福祥(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赵 普(市公安局政委)
徐 平(市经贸委副主任)
戴文潮(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战旗(市建委副主任)
耿士川(市文化局副局长)
冯 峰(市卫生局副局长)
徐信玉(市广播电视局副局长)
范业赞(市工商局副局长)
申兆刚(市旅游局副局长)
赵开志(市公安消防分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分局,赵普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开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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