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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不管以后我们要干什么,最重要的是现在我们要学会计划。为了更好的落实工作任务,我们应该重视方案的准备。制定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执行方案,因此不能脱离实际。怎样写一份高质量的方案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建议你收藏并分享给其他需要的朋友!

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XX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暨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贵安委办〔2015〕46号)要求,特制定我局2015年全市开展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和自治区、市领导关于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治秩序,促进全市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二、领导机构

为了切实加强对全市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六打六治"取得良好成效,我局成立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科,名单如下:

组 长: 陆XX 市安全监管局局长

副组长: 庄XX 市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廖XX 市安全监管局烟爆科科长

罗棋予 市安全监管局干部

三、行动内容

(一)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生产行为,整治非法生产区域和辖区交界和居民重点部位非法生产烟花爆竹问题。

(二)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储存行为,整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问题,以及经营企业超量储存、积压超标过期产品问题。

(三)严厉打击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或过期、非法运输进行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整治安全管理不到位或隐患整改未完成仍擅自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问题。

(四)严厉打击经营烟花爆竹非法产品行为,整治超范围经营、销售不合格产品、含违禁药物产品及礼花弹、摔炮擦炮等烟花爆竹非法产品的问题。

(五)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流通行为,整治烟花爆竹经营市场秩序问题。

(六)严厉打击间接从事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活动的行为,整治为烟花爆竹非法违法活动提供场所、原料、服务的问题。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15年8月上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纠阶段(8-9月)

1、制定方案,成立组织,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认真开展烟花爆竹经营自查自纠,凡存在无证无照经营的,立即整改并进行处理。

(二)集中打击、重点整治阶段(10-11月)

1.各县(市、区)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烟花爆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 储存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

2.各县(市、区)采取明查暗访,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全面督查、巩固成果阶段(12月上旬)

对暗访中发现问题较多的乡(镇)、村(屯)进行重点督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总结提高、完善制度阶段(12月中旬)

1、各县(市、区)对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情况进行总结。

2、市安全监管局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督查。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对发现的重大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报市安全监管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配合市安全监管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单位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发现严重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要把开展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下半年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做到动员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监督检查到位。

(二)密切协调配合,深入宣传发动。各县(市、区)要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传单、广播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三)请各县(市、区)安全监管局于8月15日前和12月15日前,分别将本地区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总结材料报送市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安全监管局烟花爆竹"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项行动举报电话:0775-455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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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花爆竹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烟花爆竹企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和夏季高温季节前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顺利实现“双杜绝”(坚决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有效杜绝一般事故发生)工作目标,经研究,决定自3月18日至7月18日在全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守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省委省政府“八条断然措施”,继续落实“严查严管、严处严罚”,通过开展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工作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成立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顾 问:

组 长:

副 组 长:

成 员: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各相关企业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镇安监站内,由罗章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关于切实做好春节前后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停产和复工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浏安办发〔2015〕6号);

(二)防范雨季汛期各类灾害;

1、防范山体滑坡和泥石流灾害

(1)对药物总库(含中转库)、礼花弹成品库(含中转库)、焙房、凉药间、半成品库等储存具有爆炸性危险品的工库房及周边是否发生山体滑坡、房体坍塌等进行逐工房排查,采取加固护坡,开挖排水沟(要求用水泥浇制),疏通周边排水沟,加固或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改建1.1级工(库)房等防范措施。

(2)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又具有现实危险的坍塌工(库)房,要将工(库)房内的药物有序转存或妥善处理。

2、防范雷电、静电灾害

落实《**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预防雷电、静电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浏安监发〔2015〕29号)。

3、管控高感度药物及原材料

(1)落实原材料检测、检验制度,杜绝使用劣质的铝粉、合金粉等原材料。

(2)粉末烟火药(黑火药除外)混合后要在通风散热环境中存放,干药不要存留过夜,湿药即和即用。

(3)要对药物暂存间(洞)、中转库、总库进行防漏雨检修,防止药物被淋湿。

(4)未经干燥和未经充分散热的亮珠等药物不能堆放、入库,应摊开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

(5)严禁采用手工和药工艺生产引火线、鞭炮。

4、加强防火

(1)药物总库区防火隔离带达到30米以上,生产线工(库)房防火隔离带达到15米以上。

(2)药物总库防火墙应完好无损,重点工(库)房的通风窗应达到通风、防火的功能。

(3)严禁在厂区内及周边的坟地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纸钱。

5、强化值班巡查和应急备勤工作

(1)制定或完善雨季汛期值班值守工作制度,建立或完善防汛、防火等突发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充实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器材,开展应急救援知识教育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

(2)遇雷雨大风等异常天气时,立即停止生产,撤离人员,严禁抢收药物,对被雨淋湿的药物等危险品,及时摊开散热,妥善处理。

(3)发现被泥石流或土方等掩埋药物时,及时报告镇政府和安监站,严禁擅自组织处置,以防发生次生事故。

(三)打击非法买卖、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亮珠、单(双)基粉、含药半成品和跨厂运输亮珠、含药半成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打击烟花生产企业组装装药工序违法违规生产行为;

1.改变工房用途生产:在组装装药工房上药柱、花束(亮珠)等裸露药物效果件。

2.超药量生产:组装装药工房内军工硝、药饼、半成品等停滞药物量超过该工房核定药量。

3.超人员生产:在组装装药工房内超核定人员同时从事上效果件、褙皮、成箱作业。

4.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职工未持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作业场所未安装静电消除仪、未接通消防水并设置消防水池、工房内安装照明灯、通道阻塞等。

(五)重点整治烟花爆竹行业12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六)落实《**市开展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转包分包、“三超一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浏安监发〔2015〕30号);

(七)落实第二季度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重点突围”工作要求(浏安监发〔2015〕32号)。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动员

1、4月初,召开全镇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动员会议,部署安排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

2、4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各企业制定具体工作实施方案,各企业召开主要负责人、安全厂长、安全管理人员、职工参加的动员会议,传达全市会议精神和要求,部署安排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镇级检查

1、镇安监站继续对申报复工的企业,按照浏安办发〔2015〕6号文件规定的程序(核查、审查),批准复工。

2、各部门单位、各企业严格检查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情况。同时,每月(4、5、6月)底最后一天,向镇专项行动办公室报送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汇总表(见附件)。

(三)市级抽查

由市烟花爆竹安全监察大队各联监组对所联系乡镇(街道)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烟花爆竹企业数量不少于该乡镇(街道)烟花爆竹企业总数的30%,其中2014年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被立案查处的企业、每月安全生产工作排名末位或末两位被市安委办组织约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已到期(以抽查日期为准)的企业为必须抽查的对象。同时,对2016年第一季度重点监管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突围工作进行指导、验收。

(四)总结通报

7月20日前将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送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汇总,并在全市进行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认识。

各安委成员有关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必把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作为当前主要工作任务来抓,严格督促烟花爆竹企业落实雨季汛期安全管理措施,严密防控安全事故,有力推进全年“双杜绝”安全生产工作目标顺利实现。

(二)坚持标准,强化执法。

对不按规定申请复工或未经审查同意擅自复工的企业和检(抽)查中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企业,坚决予以停产整顿;该立案查处的,一律依法立案查处;属烟花爆竹行业12类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一律实行刚性执法。同时,按照《**市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记分暂行办法》的要求,对违反该办法规定的烟花爆竹企业严格实施记分管理。

(三)严肃纪律,强化问责。

参与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干部作风建设纪律要求,扎实开展检(抽)查工作。对因工作责任不落实,督促企业整治隐患不彻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相关责任人员,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纪从严查处。

(四)加强督查,强化指导。

安监站要加强对各单位、企业开展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的工作指导;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及时汇总、通报工作情况,确保烟花爆竹企业雨季汛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行动有序推进。

六打六治实施方案


六打六治实施方案(一)

一、“六打六治”重点内容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涉氨企业、涉煤气企业、涉粉尘企业、城市燃气、消防、职业卫生、等重点行业领域。

1、打击涉粉尘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整治违反国家安监总局《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行为。

2、打击破坏损害城市燃气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3、打击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及冶金有色、涉氨、涉煤气、职业卫生等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整治危险化学品无证生产、经营、储存、充装、运输,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等问题;冶金有色、涉氨、涉煤气和职业卫生等方面违反规程标准等突出问题。

4、整治、高温金属运输车、校车无证经营等违规行驶问题。

5、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消防非法违法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涉粉尘领域,重点打击整治粉尘企业未落实建设项目“三同时”;厂房违规设置在危房或违章建筑内;未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粉尘防治、车间粉尘浓度检测等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没有按照国家规程标准要求配齐通风、防火防爆设备设施、灭火器材和独立除尘装置;产尘点没有装设吸尘罩;没有建立清洁制度;作业人员没有穿着阻燃材质的工作帽和衣裤;没有对从业人员进行粉尘防爆教育;未采取有效措施在涉粉尘领域实施检维修及交叉作业;没有制订针对粉尘爆炸事故的应急预案、加强培训和演练等问题。

危险化学品领域,严厉打击查处无证或证照不全从事生产、经营、储存、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经营、储存、建设的;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违法违规进行项目建设的;不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违反规范要求实施八项危险作业的;危险化学品管道未依法取得许可,与居民区、学校等公共场所及建筑物、公路、通讯设施、电力设施的安全距离不足及非法占压的。重点治理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企业,自动控制、紧急停车、安全联锁装置未装备或不完善的;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的企业,相关生产、储存装置工艺、设备管理不到位,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不足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破土、临时用电、高处、吊装、抽堵盲板、设备检修等危险作业执行安全规范不严格,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作业前的风险分析、作业许可管理、作业过程监督等不到位的;涉及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监控、应急等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化工装置试生产、开/停车,落实各项安全条件和措施要求不到位的;化工生产工艺、设备、仪表、电气、公用工程、备件、材料、化学品、生产组织方式和人员等发生变化未纳入变更管理的,未制订变更管理制度、严格申请、审批、实施和验收的,变更前、变更过程中和变更后的各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外来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不严格,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不到位,施工过程安全监督不到位,外来施工队伍未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标准、要求、管理的;危险化学品输送管道运行的标志设置不齐全,日常巡护、定期检测与维护不到位,监测与监控、自动控制和安全联锁等安全设施和措施不完善,事故应急管理缺失,转产、停产、停止使用的管道未采取措施妥善处置,敷设在河、湖泊或者其他环境敏感区域未采取强化措施的;化学品罐区安全管理七项具体要求落实不到位的。

烟花爆竹领域,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严禁在开发区内设置零售点,严禁商贩走街串巷兜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

冶金有色和涉氨、涉煤气领域,一是冶金有色企业:整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没有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高温液态金属运输环节没有使用有专门资质的运输车辆;生产吊运铁水等熔融金属起重机械的制造企业不具备相应资质;生产、使用企业未对起重吊具进行检验检测;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不按规定制定、落实动火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安全措施,作业现场防范各类机械事故和人员伤害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标志、监控报警、联锁和自动保护装置设置和运行情况等。二是涉氨制冷企业:集中整治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设计不规范,违规设计、违章建设;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生产场所没有形成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制冷方式;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没有采取安全防控措施;未按规定安装自动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使用(储存)装置和各类压力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检验检测合格并登记备案;特种作业人员没有经培训合格后上岗作业;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不齐全,安全出口、疏散标示、应急通道不畅通,应急装备配备不足等行为。三是涉煤气企业:整治不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进行煤气交叉作业和检维修作业;没有按规定装设安全安全保护装置、自动控制调节装置、安全连锁装置、带煤气作业或在煤气设备上动火等问题。

城市燃气,重点抓好管线违章占压、高压管线违规穿城、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液化石油气瓶组、燃气违规场站等重大安全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加大燃气管线违规占压清理力度,能拆除的要拆除,难以拆除的可采取改线等办法解决。对与市政管沟违规交叉的燃气管线,发现一处整改一处。

消防领域,以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和“多合一”场所为重点,集中整治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不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未持证上岗、业务不熟练、脱岗漏岗等问题。集中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者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等问题。按照公安部《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贮存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督促违规场所将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场所彻底分离,拆除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职业卫生领域,强化高危粉尘、高毒物品职业病危害治理,深入开展冶金有色企业和水泥、石材加工企业粉尘治理,对不具备职业卫生条件的企业,提请当地政府依法进行关闭。强化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执法,突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以及曾经发生过职业病危害事件的行业领域,重点查处没有建立职业卫生责任制、没有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建设项目没有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场所没有设置职业病防护设施、没有在职业病危害严重岗位设置警示标识、没有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定期检测、没有为劳动者提供合格个体防护用品、没有按规定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查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非法检测评价行为,推进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全面提高服务机构质量和水平。

二、时间安排

专项行动从20**年8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1、开发区安监站要对本辖区和所管行业“三非”单位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制定“打非治违”实施方案,下发各相关部门及各企业动员部署。

2、开发区安监站对辖区内企业依法取得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建立档案,依法依规处理。

3、企业要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非法违法行为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当地政府。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下旬-11月底)

1、开发区安监站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检查,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开发区内重点区域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三、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二)实施约谈警示制度。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的、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企业,将对辖区主要负责人和企业负责人开展约谈警示。

(三)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的责任。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重点行业领域责任分工。

1、涉粉尘、涉氨、涉煤气、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烟花爆竹经营、职业卫生等领域由开发区安监站负责。

2、消防、烟花爆竹打非等领域由开发区公安分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

3、城市燃气及燃气管道领域由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城管分局负责组织实施。

4、校车安全由开发区社会事业发展局负责组织实施。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1、公安部门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2、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对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予以取缔。

六打六治实施方案(二)

一、总的工作目标及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及省委、省政府、绥化市委市政府肇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建筑施工、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非煤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范围采矿行为;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围绕“六打六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部门、本单位、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下旬至9月初)

1、各村企事业单位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组织企业认真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六类行为的,立即整改,并向乡政府有关部门报告,自觉接受处理。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9月初至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六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六类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2、各村企事业单位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四、重点工作措施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村企事业单位要把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情况,报市政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乡政府将组成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合检查组,不定期深入各村企事业单位开展联合大检查活动。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给予举报奖励。

(三)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四)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重特大事故等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单位,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五)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其所在村企事业单位有关部门负责人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五、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强党委、政府对“打非治违”工作的组织领导,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加强过程监督,推动责任落实。

(一)全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由乡长王铁任组长,武装部长盛国为副组长,乡宣传委员、乡派出所、乡司法所、乡安监站、乡电力站、乡卫生院、乡土地办、乡广播站、乡中小学负责人为成员的乡“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日常统筹协调工作。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派出所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土地办结合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无证开采、超越批准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宣传、广播站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六、有关要求

各村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六打六治”专项行动。存在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行业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责任,防止工作推诿扯皮。要把“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与国务院安委办部署的粉尘爆炸危险企业防爆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油气管道隐患整治攻坚战、夏季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专项整治以及省委省政府和绥化市委市政府肇东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有效结合,一并部署,一并推进,务求实效。

六打六治实施方案(三)

进一步深化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20**〕6号)精神,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闽安委〔20**〕10号)文件要求,县政府安委会决定,20**年8月中旬至12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以“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的“四个一律”执法措施,集中打击、整治一批当前表现突出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大幅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重点内容

突出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六打六治”:

(一)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

(二)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打击粉尘爆炸危险企业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证照不全、厂房违规设置及粉尘燃爆风险辨识、通风除尘、防火防水等防爆措施不落实问题;

(三)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

(四)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

(五)打击客车客船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

(六)打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六打六治”,紧密结合实际,确定本乡(镇、街道)、本行业领域专项行动的具体内容。

三、职责分工

(一)重点行业领域“六打六治”职责分工,由牵头单位负责,配合单位按职能分工抓好落实。

1、金属与非金属矿山。(1)无证开采的;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的;非法转让探矿权、采矿权的;超计划开采国家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矿种的(牵头单位:县国土资源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安监局、经贸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2)图纸造假、图实不符的;新(改、扩)建项目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牵头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公安局、经贸局、供电公司等相关部门)。

2、危险化学品。(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未执行发货和装载环节的查验、登记的,为无资质驾驶员、押运员和车辆发货的,超核载吨位装载危险化学品的(牵头单位:县安监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2)非法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改装、认证、违规装载的(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等相关单位)。(3)无证运输危化品的;危化品运输车辆违法挂靠、外包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交巡警大队等相关单位)。

3、交通运输。(1)营运车辆驾驶人超速、超载、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的;校车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未按审批线路行驶的(牵头单位:县交巡警大队,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教育局等相关部门)。(2)旅游包车未取得包车证或持空白包车证的;非营运车辆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无从业资格证擅自从事道路营运驾驶的;超范围经营的;挂靠经营的(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县公安局、旅游局等相关部门)。

4、建筑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未办理施工许可,未批先建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无资质进行施工的;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的(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配合单位:县交通运输局、水利局、重点办等相关部门)。

5、消防。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单位建筑消防设施损坏、不能正常运行、擅自关停的(牵头单位:县消防大队,配合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贸局等相关部门)。

6、粉尘防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存在粉尘爆炸危险的生产作业场所没有设置独立厂房的、厂房设置在居民区内的;相关证照不全的;通风除尘等设备设施、作业场所工器具和个人防护用品配置不符合规范标准要求的;防火防水措施不落实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不符合标准规范的(县政府安办牵头组织,县经贸局、农业局、林业局、安监局、粮食局、质监局、县消防大队、县烟草专卖局等相关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抓好落实)。

(二)有关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公安部门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工作联动,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工商部门负责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宣传、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其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要针对本行业领域存在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明确细化重点打击和整治内容,深入开展专项行动。

四、时间步骤

专项行动从20**年8月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阶段(8月中旬)

1、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成立领导机构,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制定实施方案,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组织对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将未取得证照或证照过期的企业向社会公告。

3、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督促企业认真自查自纠,重点排查近两年来因非法违规行为被处罚处理过的企业,搞好登记建档,督促整改。

(二)集中打击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底)

1、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集中打击和整治。对已公告证照过期的企业进行逐一检查,仍在生产经营建设的,一律予以关闭取缔。对存在非法违规行为且未整改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2、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对重点乡(镇、街道)和单位实施暗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推动专项行动扎实深入开展。

(三)巩固深化阶段(12月)

1、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乡(镇、街道)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已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的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县政府安委会将组织对各乡(镇、街道)开展综合督查。

2、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推动建立常态化“打非治违”工作机制。

五、重点举措

(一)实施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单位要建立重大非法违法行为备案督办制度,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单位对实施关闭取缔、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没收非法所得并按国家规定上限罚款等行政处罚以及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要报送县政府安委办备案,实行一案一档,跟踪督办。

(二)组织开展跨乡(镇、街道)、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期间,县里每月至少开展1次,乡(镇、街道)政府每月至少开展2次跨区域、跨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对涉及刑事犯罪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一律移交司法机关,不能有案不移、以罚代刑。

(三)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在全县以暗查暗访的方式组织开展“打非治违”专题行活动,通过主流媒体适时报道专题行开展情况,选择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以深化“打非治违”为主题,开展区域性专题行活动;畅通举报渠道,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线索,落实举报奖励制度。

(四)严格实施“黑名单”制度。将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且不整改以及因非法违法行为导致事故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告并通报相关部门,在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方面严格限制,并在各类考核评比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开展典型案例公开审判和约谈警示。配合公检法机关,对企业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或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事故且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处理、审判,强化教育和震慑。对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不力或行动期间事故多发的区域,逐级开展约谈警示。

(六)实行“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责任追究。专项行动期间,同一企业1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相关部门要提请县政府予以关闭,并严肃追究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因此导致事故的,在追究企业及其负责人责任的同时,依法追究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的责任。对“打非治违”不力,连续发生因非法违法造成较大以上事故的,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县安委会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县政府安委会成立“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

(二)强化宣传动员。各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召开会议、制定实施方案,强化动员部署。并充分利用电视台、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引导广大职工和人民群众参与、支持“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

(三)强化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政府要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落实各级各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监督检查,把“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工作有效落实。各牵头单位要切实履行牵头责任,加强协调督促,及时汇总情况,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各配合部门要认真配合,抓好工作落实。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一)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一系列决策部署,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保护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6号)文件要求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xx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一次大范围、无缝隙、深层次的安全大检查,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确保全县火灾形势持续稳定为核心,围绕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全面排查、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各类消防非法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各类火灾隐患,营造良好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领导

Xx成立以xxx、xxx为组长,xxx、xxx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三、重点内容

(一)建设工程和公众聚集场所

全面排查属于消防行政审批范围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是否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许可手续,是否存在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以及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和备案不合格擅自施工或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的建设工程是否存在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或投入使用后经备案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违法行为;全面排查公众聚集场所是否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手续,是否存在未办理消防安全检查以及消防安全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违法行为。

(二)“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

对辖区内的“三合一”、 “多合一”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是否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是否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生产、储存、经营其他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是否符合《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GA703-2007)和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要求。

(三)公共消防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重点打击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占用防火间距以及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消防违法行为。

重点检查高层和地下建筑是否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设置、配齐建筑消防设施,建筑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消防控制室是否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单位是否明确和落实建筑消防设施日常管理责任,是否按规定开展消防设施巡查、检查;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定期进行维护、检测。

四、工作步骤

专项行动从20**年8月12日开始,到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制定方案、工作部署阶段(8月上中旬)

结合实际抓紧制定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迅速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分工,细化工作要求。

(二)联合执法、集中整治阶段(8月中旬-11月)

围绕整治范围和重点,积极协调安监、建设、文化、工商、质监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各自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执法合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各类消防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三)总结提高、巩固深化阶段(12月)

对开展“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情况及时总结汇总,形成检查单位台账和总结报告。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

5、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Xx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动员部署,具体研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要深入辖区派出所及单位指导整治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要鼓励群众举报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隐患,对工作不力、走过场的要公开曝光,在全社会营造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要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依法督促单位落实各项消防安全保卫措施,严厉查处脱岗漏班、营业期间锁闭安全出口等行为。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严格各项刚性执法措施,依法严肃予以查处。对不能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要坚决采取断然措施,依法临时查封、责令停产停业或停止使用,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确保火灾隐患真正整改到位。

(三)严管重罚,确保实效。专项整治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发现的违法违章行为,该罚款的罚款,该停业的要停业,该行政拘留的要行政拘留。要通过开展治理活动,帮助和指导建筑消防设施业主单位建立健全建筑消防设施的日巡查、月(季)测试、年检验制度、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消防控制中心的值班制度、故障消除制度等,督促建筑消防设施单位明确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或专业维护保养公司,签订维护保养协议,定期进行维护,从而建立起一整套建筑消防设施管理维护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备战,确保安全。要切实做好行动开展期间各项工作。一方面中队要继续加强辖区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开展“六熟悉”训练。加强对消防车辆和装备器材的维护保养,充分做好灭火救援的各项准备工作。另一方面大中队要结合日常工作和各阶段的工作重心,协调好工作时间,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顺利开展。

*****

Xx年xx月xx日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二)

为了深入推进我局“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落实《河北省建筑施工“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中整治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的补充通知(冀建城〔20**〕53号)和秦皇岛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秦安〔20**〕7号)的有关要求,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集中开展“六打六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通过集中打击、整治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各类事故。

二、治理范围

对涉及城镇供水、供热、燃气、污水、道路、照明等行业的设备、设施、管线等被破坏、违章占压的行为进行全面彻底的排查整治,清除安全隐患,确保市政公用设施、管线运行安全及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各类违法违章建设工程。

三、治理内容

(一)供水方面: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保护范围内,违章建造建筑物、构筑物、埋设线杆、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未经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擅自改装、迁移或拆除公共供水设施的行为;擅自将自建供水设施的供水管网系统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行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违规作业的行为。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行为。拆卸、启封、围压、堆占、掩埋城市计费水表的行为。

(二)供热方面:在供热管道及其附属设施安全保护距离范围内,()违章建设建筑物、构筑物或者敷设管线的行为;挖坑、掘土、打桩、爆破的行为;堆放垃圾、杂物或者危险废物及排放污水、腐蚀性液体、气体的行为。利用供热管道和支架敷设管线、悬挂物体的行为。在供热管道穿越河流标志区域内抛锚或者进行其他危害供热管道安全作业的行为。未经供热单位同意,热用户擅自改动供热管道、改动破坏供热计量及温控设施、安装换热装置和管道泵、擅自扩大用热面积的行为。

(三)燃气方面: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违章建设占压地下燃气管线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行为;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行为;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行为。偷盗燃气的行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行为。侵占、毁损、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及安全警示标志的的行为。第三方违章施工破坏燃气设施的行为。打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充装、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挂靠、外包,违规装载、违规运输以及危险货物的运输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和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证书,危货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不正确使用等问题。

(四)排水方面:在排水保护范围内,未经设施维护运营单位同意,擅自采取爆破、钻探、打桩、顶进、挖掘、取土等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倾倒剧毒、易燃易爆、腐蚀性废液和废渣的行为;向城镇排水设施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浆等废弃物的行为。建设占压城镇排水设施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行为。排水户混接雨水污水管网、超标乱排的行为。盗窃、损毁、随意移动窨井盖的行为。压占、堵塞排水设施的行为。

(五)道路方面:在城市道路范围内,建设违法建筑物、构筑物的行为;打场晒粮、堆积或碾轧物料、摆摊和进行集市贸易的行为;洒泄污水、堆土堆粪的行为。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的行为。占用城市道路期满或者挖掘城市道路后,不及时清理现场的行为。

(六)照明方面:在城市照明设施安全距离内,擅自植树、挖坑取土或者设置其他物体的行为;倾倒含酸、碱、盐等腐蚀物或者具有腐蚀性的废渣、废液的行为。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刻划、涂污的行为。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张贴、悬挂、设置宣传品、广告的行为。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或者接用电源的行为。擅自迁移、拆除、利用城市照明设施的行为。

(七)施工方面: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非法开工建设、施工许可证内容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不一致、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肢解发包和恶意低价中标、现场施工企业与中标企业不符,制度不健全、管理混乱、从业人员不到位等问题。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共分部署动员、集中整治、巩固深化三个阶段,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9月上旬)

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专项行动方案,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本单位安全现状,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及隐患,明确各阶段目标任务及要求,全力投入到此项活动中来,务求取得实效。

(二)组织实施(9月中旬—11月底)

1、局属各单位要彻底自查。各单位要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凡存在重点打击整治的行为的,要立即进行整改,要对本单位进行全面的排查治理,并建立台帐,全面详实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将排查结果上报市城管局。各单位要在内部认真进行检查的同时,自觉接受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2、局督导检查要全覆盖。局各行业主管科室要在各单位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对本行业进行拉网式检查,采取督查、抽查、互查的方法进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组织精干力量及专家持续开展检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要立即提出整改意见,跟踪督导,督促落实到位。

3、局督导检查要与严格执法检查紧密配合。重点督导各单位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各阶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各项目标落实情况。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要依法停产整顿,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三)巩固深化(12月)

各单位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及不足,要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并制定切实有效的改进措施,确保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到位,切实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分析当前的安全形势,找准本单位工作的薄弱环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局成立由局长马壮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保科,主任由局安保科科长牛少冬担任。各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加强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局督导检查要创新检查方式,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明查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各项检查和督查活动,提高专项行动的实际效果,对排查整治做到问题不处理不放过、隐患不整改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杜绝形式主义,确保把宣传发动、责任落实、监督检查落实到每家单位。对重大隐患要一盯到底,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三)严格执法检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支队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隐患排查不力、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进行执法。要按照“四不放过”和“五定”原则,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四)做好信息反馈。各单位、各行业科室要按时信息反馈,各单位要指定专人负责专项行动情况统计上报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工作方案、每周一16时前报本周活动开展情况、每月2日前报上月工作开展情况、12月3日前将活动总结以电子版报局安保科。

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三)

各村、镇直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

为严厉打击和有效整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发展,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尤其是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在全镇继续深化 “ 六打六治 ”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1、 提高认识,清醒认识

“ 六打六治 ” 结合监管工作实际,具有较强的针对性,有效涵盖了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的全部重点内容,是打击和惩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有效指导,认真组织抓好 “ 六打六治 ” ,对减少和遏制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行为、促进我镇安全生产整体形势持续平稳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工作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始终保持 “ 打非治违 ” 高压态势,严格按照 “ 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 ” 的总要求,集中人力和物力,严厉打击和惩治 “ 三违 ” 、 “ 三超 ” 等重点、突出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 “ 四个一律 ” ,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坚决查处生产经营单位非法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夯实坚实基础。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正常、顺利开展,成立瓢井镇 “ 六打六治 ”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如下:

组 长:龙兴建(党委书记)

副组长:刘此昌(副镇长)

成 员:熊 磊(派出所)

蒋劲松(市场监管分局)

徐 建(教育管理中心)

余家发(村建所)

张胜宇(农业服务中心)

孙飞成(林业站)

郑禄斌(国土所)

郭发文(安监站)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专项行动的开展,确保专项行动各项保障,负责解决专项行动中出现的各种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由郭发文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做好上传下达。

四、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分工

(一) 打击矿山企业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行为,整治图纸造假、图实不符问题。责任单位:国土所牵头。

(二) 打击破坏损坏城镇燃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周边乱建乱挖乱钻问题。加强集镇燃气经营企业源头管控,加强运输、储藏、销售、使用、维护等环节监管。责任单位:市场监管分局、派出所。

(三) 打击危化品非法运输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运输、非法改装、认证、违法外靠、外包、违规装载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四) 打击无资质施工行为,整治层层转包,违法分包问题。责任单位:村建所。

(五) 打击非法营运行为,整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挂靠经营及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和长途客车夜间违规行驶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六) 打击 “ 三合一 ” 、 “ 多合一 ” 场所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整治违规住人、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封闭等问题。责任单位:派出所。

相关单位和部门务必结合管理权限和责任,按照 “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 的原则和要求,加强信息交流,强化联合执法,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提请司法打击,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抗法等行为。

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执法检查,严格依法查处矿山领域无证开采、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相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要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

对决定停业停业整顿的企业,供电部门要及时采取停止输送电措施,积极配合抓好六打六治专项行动。

党政办、宣传、广播等部门要认真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

五、工作措施

(一)精心部署,强化落实。 镇直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务必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各地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将 “ 六打六治 ” 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来抓实抓好,确保安排部署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二)加强协调,广泛宣传。 各村、镇直各部门和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要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利用各种方式,深入群众、深入企业各部门和环节,加强宣传,广泛发动,强化红线意识,增强六打六治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检查,彻底消除事故隐患。 监管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务必认真深入各生产经营单位,按照 “ 四不两直 ” 检查要求,创新检查方式,综合运用全面督查、重点检查、专项检查、联合检查、跟踪检查、突击抽查、交叉检查等方式,深入推进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格落实 “ 四个一律 ” 措施,对发现的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要分级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坚决关闭取缔。

(四)加强监管督查,从严查处事故隐患。 对专项行动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进行挂牌督办,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对同一企业一个月内发现2次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一律报请关闭,并严肃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统筹兼顾,加强整治力度。 结合当前矿山企业整合,对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保障要求,管理制度不齐全、不完善、设施设备部齐全、不完善、安全生产投入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隐患排查不认真的企业,要加强整治力度。

(六)强化信息报送。 加强信息沟通,互相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按时上报各种资料和信息 。

(七)构建长效机制。 定期分析研究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促,对专项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进行总结和提炼,使之成为固定和规范,推动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长效机制,把六打六治贯彻于日常安全监管。

瓢井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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