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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出产不会算盘,诸事都会白干。为了工作和活动的顺利开展,我们不妨去好好做一份工作方案出来。写方案是为了提高我们的执行效率,相信一些人会觉得方案很难写吧!请阅读由小编为你编辑的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有需要的朋友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促进我省奶业恢复和振兴,根据全省《20xx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统一部署,结合农业部《20xx年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在20xx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基础上,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促进奶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xx31号),《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奶业整顿和振兴规划纲要》,落实《山东省生鲜乳收购站发展布局规划(20xx—20xx)》,《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关于加强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的通知》(鲁牧畜科发20xx5号),围绕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三个关键环节,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督监测,强化监测与执法联动,开展法规培训和技术服务,推进基层畜牧部门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日常执法监管,增强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意识,全面巩固提高生鲜乳质量安全水平。
二,工作目标
依法规范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生鲜乳持证收购和运输;严厉打击生鲜乳生产,收购和运输环节违法添加三聚氰胺等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为,生鲜乳收购站检查率达到100%,生鲜乳质量安全违规单位查处率达到100%,生鲜乳中三聚氰胺检测合格率100%。
三,整治重点
以生鲜牛乳为重点整治产品;以生鲜乳收购站为重点整治环节;以我省奶牛主产区,事故多发区,省际交界区和目前整治工作进度相对缓慢的市为重点整治地区;以强化产品质量监测,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查处违法添加禁用物质行为为重点整治手段。
四,整治任务
在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整顿取得的阶段性成效基础上,今年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确保完成以下任务。
(一)强化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督执法
开展例行监测,掌握质量状况。组织实施20xx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以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和碱类物质为重点,开展生鲜乳违禁添加物专项例行监测,掌握生鲜乳质量安全状况,及时发现质量安全隐患。
实施监督抽查,严格监督执法。以三聚氰胺和β-内酰胺酶为重点,配合农业部对奶业主产地区实施生鲜乳质量安全飞行抽检;对例行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和隐患,重点实施监督抽查;依据抽查结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二)规范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
严格审批准入,优化奶站布局。严格执行生鲜乳收购许可和运输许可申请,审核,审批制度,对不符合条件要求且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奶站和运输车辆严禁收购运营;服务奶源基地建设,遵照奶站规划要求,通过引导迁移,合并转化等手段,不断优化生鲜乳收购站布局,促进奶业健康发展。
完善检查制度,防范非法反弹。建立健全生鲜乳收购站日常检查,分片驻站,不定期巡查,监督抽查等监管制度,畅通社会监督举报信息渠道;继续保持高压态势,防范非法收购站(点)出现反弹,严厉打击非法收购行为,规范生鲜乳收购秩序。
加强标准化管理,提高运营水平。严格按照《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技术规范》等要求,对收购站的基础设施,卫生条件,机械设备,检测手段,操作规范和人员素质等方面进行检查,( )推动"三表一单"使用和保管,提高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水平。
(三)加大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与检测技术培训
开展技术培训,提高质量意识。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开展《奶牛场卫生规范》,《生鲜乳生产技术规程(试行)》,《乳品安全标准》等培训工作,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知识宣传和检测技术推广,提高从业者质量意识和安全生产能力。
引导标准养殖,夯实安全基础。结合奶牛良种补贴,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补贴和奶牛生产性能测定(dhi)等项目,积极引导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夯实生鲜乳质量安全基础。
五,工作安排
20xx年生鲜乳专项整治从2月份开始,至12月份结束,通过开展以下重点工作,支撑全年整治目标和任务的完成。
(一)2月份,印发整治方案,部署全年活动;加快清理整顿进度,月末实现全部奶站持证经营;印发《20xx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计划》。
(二)3月-4月,召开生鲜乳收购站标准化管理暨奶业生产形势座谈会;
(三)4月份,开展一次生鲜乳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
(四)3月-5月,开展上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五)4月-6月,开展羊奶生产收购情况摸底调查,研究制定羊奶收购管理办法;
(六)3月-6月,联合省质监局,省工商局

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2页

,省物价局等,对生鲜乳收购环节进行联合执法检查;
(七)3月-9月,开展生鲜乳质量安全生产技术培训;
(八)4月-11月,配合农业部开展重点地区飞行抽检;
(九)4月-5月,对重点市生鲜乳生产收购管理工作开展督导检查;
(十)7月-10月,开展下半年全省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
(十一)12月,全面总结20xx年生鲜乳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六,工作要求
在遵照全省《20xx年深化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总体工作要求的同时,生鲜乳专项整治活动还需做到:
一要明确职责,抓好落实。各地要根据省里方案和当地实际,细化生鲜乳整治方案,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明确具体目标和责任,强化执行考核和督导。
二要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要充分调动各级畜牧行政,执法,检测,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等各方面的积极性,加快构建行政执法和技术服务支撑体系;要积极会同卫生,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沟通,齐抓共管,共同推进整顿工作开展。
三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行动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充分发挥网络,电视,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积极引导正面舆论,迅速果断处理负面影响,为奶业恢复和振兴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要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要于每月30日前将生鲜乳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开展,各项任务完成情况等,认真梳理归纳,形成文字总结,突出量化指标和典型做法经验,向省局报送;奶业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突发事件等,要随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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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饲料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农业部颁布的《20xx年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方案》要求,在继续深入落实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任务的基础上,以加强饲料生产企业规范化管理为抓手,以饲料原料监管和打击非法添加行为为重点,通过"抓规范,促执法,打禁药",进一步净化饲料市场,提高执法水平,确保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违法添加使用瘦肉精等案件的查处率达到100%,饲料产品中瘦肉精等兴奋剂类物质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9%以上,铅,砷等重金属监测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三聚氰胺监测合格率100%,饲料及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提高饲料执法能力。组织开展饲料法规标准宣贯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建立健全检验检疫联动,检打联动,产销联动等执法工作机制,提高执法效能。对市县级饲料质检机构开展巡查,推动提高监测工作质量。
(二)规范生产经营企业。进一步严格饲料行政许可工作,提高饲料生产企业准入门槛,淘汰条件简陋,管理混乱的饲料企业。对饲料原料和饲料产品生产企业开展跟踪检查,强化获证企业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饲料企业。对饲料经营市场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查扣销毁无生产许可证,无产品批准文号,无产品标签的"三无"饲料产品,查封取缔生产经营"三无"产品的企业。
(三)严打违禁添加行为。针对瘦肉精,莱克多巴胺,三聚氰胺等主要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扩大监测范围,及时查处发现的问题。对《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铜,高锌等超量添加行为打击力度。加强对养殖户的抽检和巡查,强化活畜产地检验检疫联动,加大对养殖户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高质量安全意识,指导科学选择和使用饲料产品。
(四)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完善违法添加瘦肉精等突发质量安全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做好物( )资储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健全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联动处置机制。针对瘦肉精类似物,含氮聚合物等潜在安全问题,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方法研究,安全评价试验和摸底排查监测,做好技术储备。
四,工作安排
(一)工作部署阶段(2月1日-2月底)
在全省范围内部署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工作。各地按照我局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地区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成立领导小组。
(二)集中整治阶段(3月1日-11月底)
1。开展检验监测,强化检打联动。各地要继续以饲料原料,饲料产品为重点,认真组织完成我局下达的饲料质量安全监测任务。市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本辖区内饲料质量安全检验监测工作。承担任务的质检机构要及时向省局通报监测结果。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和通报。
2。开展监督检查,强化督促整改。我局将继续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蛋白原料获证生产企业,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获证生产企业现场跟踪检查。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对饲料生产经营企业进行全面检查,提出整改要求,跟踪督促整改,严肃处理问题突出,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严厉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企业。
3。开展法规培训,强化守法意识。各地要针对监督执法人员,饲料生产经营企业,养殖场户,分类制定培训方案,全面开展法规知识培训。要通过全面深入的培训活动,提高生产经营者的守法意识和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
(三)验收总结阶段(12月)
全面总结20xx-20xx年饲料质量安全整治行动的成效,将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制度化,日常化。
五,重大活动安排
(一)3月,开展《饲料添加剂安全使用规范》宣贯培训,组织获证企业年检备案。
(二)3—4月,组织开展50家蛋白原料重点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三)4—5月,组织开展全省饲料标签大检查,查处"三无"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6月,召开饲料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总结近年来全省饲料安全监管工作情况,交流经验和成效,分析存在问题,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五)7—8月,组织开展50家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
(六)9—10月,组织开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修正案)及配套法规标准宣贯培训。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按照农业部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动员力量,层层分解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和跟踪指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细化工作任务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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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化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工作进度和时间安排,做到有安排,有重点活动,有检查验收,有责任追究,确保实现各项工作目标。
(三)加强沟通交流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从20xx年3月开始,每月10日和25日前要向省畜牧兽医局报告工作进展情况。报送材料要有查处情况和量化指标,及时反映进展和成效。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立即报告,及时处置。
(四)强化联动整治
各市县畜牧饲料管理部门要围绕本方案制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采取有力措施,积极开展工作。要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和联动,搞好衔接,形成合力,突出成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商品和坑农害农等违法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农业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管治结合、综合治理”和属地管理原则,以维护农资市场规范有序、安全稳定、高级运转为根本,以规范主体、净化市场、健全机制为重点,以落实工作责任、加强法制宣传、加大查处力度和强化服务指导为手段,深入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促进农资监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建立规范、有序、高效、诚信的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群众用上放心安全的农资产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整治活动,使全镇农资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准入机制不断完善;农资经营主体资质达标合格,经营行为进一步规范;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和放心农资店建设得到有力推进;实现农资经营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

三、整治范围

凡是在我镇从事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均属此次整治范围。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品种

种子:通过核查种子经营资质,整改和淘汰不合格的种植经营门市,严厉打击套牌和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经营、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以及超品种审定适宜区域经营、经营已终止推广的品种等违法行为,解决品种多、乱、杂等问题,规范生产经营档案。

农药:坚决查处经营高毒农药及有效成分不足等假劣农药和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一药多名”、标签管理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蔬菜、茶叶、水果等作物仅限用农药的检查和监管力度,严厉打击非法经营禁用高毒农药的行为。

肥料:以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为重点,严查产品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注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配方肥定点经营门店监管,大力宣传推广有机无机复混肥,减少农业面源污染,确保水质安全。

(二)重点单位

加强对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经销大户、乡村流动商贩的监管;重点监控的农资经营单位和物流企业等。坚决取缔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的流动加工点、分装点等黑窝点。

(三)重点区域

以农资销售和使用地区,区域交界处假劣农资游商游贩活动活跃区域为重点。强化对农资问题突出、群众投诉强烈、市场秩序混乱、假劣农资重大案件多发区域的监管。

五、工作步骤

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在全镇集中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共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9月1日-9月20日)。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执法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方案,召开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9月21日-9月31日)。镇农资打假专项整治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职能部门集中进行拉网式检查,对全镇所有农资经营企业、个体经营门店、区村经营进行为进行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各区村同步组织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并形成自查报告。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11月1日-11月30日)。迎接市、县督导组检查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镇直各有关部门要高速重视,切实加强对农资打假工作的领导,依法履行职能。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和执法人员要具体抓,确保抓出成效。要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严格实行分级负责制;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坚持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相衔接,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突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电视、标语、专栏、板报等媒体,大力宣传农资监管法律法规,宣传诚信经营,曝光制假售假农资典型案例。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举报电话:69485200),做到受理一起,查实一起,营造全社会参与支持农资打假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案件查处。突出打击整治重点,出重拳、下重手,加大执法查案力度。按照不查清源头、数量的不放过,不查清销售去向的不放过,不向农民讲清农资使用方法的不放过,农民要求退换而没有退换到位的不放过“五不放过”的原则,彻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对制假售假涉及面广、数额巨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及社会关注的重点案件,要挂牌督办、联合办案,限期查办,要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加强衔接协作,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明确责任分工。相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大对农资打假工作的查办力度,齐抓共管,联动联查。

农业中心:负责牵头组织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做好信息收集通报、联动执法、案件协办、联席会商等工作。

工商所:负责集中整治问题多、易反复、风险隐患较多的经营场所和品种,严厉查处虚假农资广告宣传。

安监办:负责化肥、农药等产品经营许可证核实,严把农资经营环节,确保假冒伪劣产品不流向市场。

派出所:负责侦办制售假劣农资案事件,协同农业中心、工商所、等部门查处农资案件,依法接管大案要案。

供销社:负责建立健全系统内农资购销台账,扩大优质农资商品的市场覆盖面。

其他有关部门要立足部门职责,积极支持、参与、配合开展好农资市场专项整治行为。

(五)强化工作通报。集中整治期间,镇直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及时交换相关执法信息,实行执法信息周报制度,大案要案随时上报,减少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各区村每周向镇农资专项办公室汇报一次整治情况,镇农业中心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信息汇总工作,每半月向县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办公室报送一次执法情况。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生鲜乳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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