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
01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乙方因工作用车需要,租用甲方车牌号码为的
车辆作为公务用车,现就租用期间的相关事宜约定如下,共同遵守。
第一条: 租赁方式及租金 :
1、月租形式,每月含税租金为(大写)元( ¥)。
2、日租形式,每日含税租金为(大写)元( ¥)。
第二条:结算及支付:
每(月 /季/ 工程结束)结算一次。甲方根据乙方的车辆运转记录开据结算单,乙方将税务发票交由乙方财务部门上帐付款,付款周期内不计利息。
第三条: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 日起 至年 月 日止。合同到期后如双方同意继续租用,合同期限可以顺延,不影响合同效力。
第四条: 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配备持有效驾照的驾驶员,并要求驾驶员严格服从乙方的管理,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换驾驶员或解除合同。驾驶员的工资及其他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出租的车辆,必须办理车辆盗抢险、自燃险、不计免赔险,尤其是车上人员险等主要险种,以尽可能减少意外损失,否则一旦发生车辆被盗,自燃或交通事故所造成的损失等意外全部由甲方承担。
3、租赁期间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坚持不占用乙方正常用车的原则;确需占用工作日的,乙方允许甲方每月有天的维修保养时间,但不能连续。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甲方超过约定的维修期限不能出车时,因甲方车辆不到位造成乙方租用他人车辆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甲方必须遵守乙方的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班,服从调遣,每日填写运转记录。如因甲方车辆手续不全、违章、肇事等原因造成的损失,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车辆不能及时到位的,乙方须扣除此期间的车辆租金并由甲方承担此期间乙方租用其他车辆费用。
5、甲方车辆无故不能及时到位累计三次,乙方有权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6、车辆使用由乙方统一安排调遣,因乙方工作发生的过路费、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7、租赁期间,甲方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因此造成的一切事故及损失由甲方承担。
8、双方都必须按照安全管理制度办事,乙方不得要求驾驶员在不利于安全行驶的环境下强行出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因甲方驾驶员操作不当或冒险驾驶发生不安全事故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9、乙方应尊重甲方驾驶员,为甲方驾驶员的食宿提供方便,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用油约定:
在工作期间,除车辆的燃油由乙方承担外,其他辅助用油由甲方承担。车辆加油时,甲方驾驶员应持乙方提供的加油凭证与乙方人员共同到指
查看全文>>>02
关于公司领导公务车辆汽油费用标准的规定
关于公司领导公务车辆汽油费用标准的规定为加强和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既保证公司领导上、下班用车需要,又减少公务车辆损耗,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公司领导的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务车辆”)系没有配备专职司机的、车辆产权归属公司所有、由公司领导自行驾驶的小车车辆。
(二)公务车辆仅供公司领导上、下班途中使用。
(三)公务车辆由总裁办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固定发放汽油票。不再额外报销汽油费用。
(四)公务车辆月度汽油损耗(发放汽油票数量)=所开车型百公里耗油量×上、下班距离固定公里数耗油量×30天
(五)超标准情况领用公务车辆月度汽油费需经公司执行总裁特批。
(六)公司领导私人外出、业务用车所跑里程不计入汽油损耗。另按有关规定到总裁办填写<外出单>,月底经执行总裁签批报销相关交通费用。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综合业务部和总裁办。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oo六年×月×日版权所有
查看全文>>>03
企业机关公务车车改方案
1、车改范围:市级机关、市直属事业单位(公司)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安、检查、法院暂不列入。享受副处级的单位正职领导可自主选择是否车改。
2、补贴办法:彻底取消涉改单位的现有公务车,实行货币化补贴。成立机关车队,用于车改后的部门和单位公务活动,实行市场化运作。
3、补贴标准:正局职干部每月2800元,副局职干部2200元,副主任科员干部1600元,退居二线的副处级干部1600元,退居二线的主任科员1400元,退居二线的副主任科员1000元。一般工作人员按照单位编制内实有人数,按每人600元核定到单位,由单位自行核定到工作岗位。副局级以上干部未购车的按60%发放。
4、异地补贴:干部工作与生活不在一地的,20公里内每月补100元,40公里内补200元,40公里以上补300元。有自备车的可凭**境内过路费月票按70%给予报销。
5、购车补贴:副局级以上购车补10%,正股级补5%,最高按25万元的车价补贴。
6、补贴范围:实行补贴后,不再报支**全市及苏州城区范围内的任何交通费用,至以上范围之外的按原规定报支。干部用自备车至外地执行公务的,按1.5元/公里给予补贴。有重大活动等,经主要领导批准后可向机关车队租车,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向社会租用车辆。
另车改从7月1日起分批实施,9月底前全部到位。
查看全文>>>04
公务用车改革车辆拍卖实施办法
委托人:xx市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拍卖人:xx市财政局
标 的:市政府公务车辆约计108辆
本拍卖方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规定制定。
一、 拍卖的有关概念
(一)拍卖
拍卖是指以公开竞价的形式,将车辆的财产权利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二)拍卖当事人
1、拍卖人
拍卖人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从事拍卖活动的企业法人。市直机关拟选择资质好,市场信誉高的拍卖机构。
2、委托人
委托人以市财政局为拍卖车辆法人作委托人。
3、竞买人
内部拍卖时,市直参加公务用车改革单位的在职干部职工均具有竞买人资格。外部拍卖时,所有的社会自然人和法人均具有竞买人资格。
4、买受人
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三)拍卖的程序
1、 拍卖委托
2、 拍卖公告与展示
3、 拍卖的实施
4、 拍卖价款的收付与拍卖标的的转移或者交付使用
二、 委托人与拍卖人的具体工作
(一)委托人工作
1、收集车辆标的及整理车辆标的的有关证件资料(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定编证、保险证、公路规费缴讫证等)。
2、委托拍卖人对车辆标的进行评估。
3、根据拍卖人提供的车辆评估报告确定拍卖底价。
4、与拍卖人签署《委托拍卖合同》。
5、向拍卖人提供车辆标的的有关资料(如机动车行驶证、购置附加费证、车辆定编证、保险证、公路规费缴讫证等的复印件)。
6、协助拍卖人公开展示车辆标的。如提供展示场所,安排保安人员维持现场秩序等,使车辆展示能安全有序地进行。
7、参加拍卖会,监督拍卖活动的进行。
8、拍卖会结束,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委托人提供成交车辆所属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资料及单位有关证件(如车辆过户证明、委托书、机构代码证、加盖单位公章的车管部门表格等等)协助买受人办理车辆的过户手续。
9、与拍卖人结算拍卖价款,拍卖活动结束。
(二)拍卖人工作
1、核实车辆标的的证件资料是否齐全及档案资料是否完整(由委托人协助拍卖人到车管部门核实)。
2、根据车辆标的的证件资料及档案情况确定是否可以拍卖。
3、对车辆标的进行评估,核实车辆的性能、状况及其瑕疵。
4、与委托人签署《委
查看全文>>>05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快推进我县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建立新型公务用车制度,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依据中央《关于全面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xx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xx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中央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保障公务出行。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降低行政成本,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二)基本原则
1.从严从紧,应改尽改。严格核定保留车辆编制,能取消的公务用车,按规定一律予以取消;公务出行能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障的,一律交给社会和市场。
2.厉行节约,保障出行。将节支率作为制定实施方案的底线,确保改革后的公务交通支出低于改革前公车运行成本。通过社会化、市场化方式,保证必要公务出行不受影响,严禁出现“既坐车、又拿钱”的现象。
3.严密部署,各负其责。县公车改革领导小组对全县公车改革负责指导、协调,重点抓好县直党政机关、乡镇、开发区及参公事业单位的公车改革,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做好各自公车改革工作。
4.规范透明,接受监督。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总体目标
xx年1月底前基本完成县直机关、乡镇、开发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通过改革,实现公务出行便捷合理、交通费用节约可控、车辆管理规范透明、监管问责科学有效,基本形成符合xx县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二、车改范围
(一)机构范围
各级党政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检察机关,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全部参加改革。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务用车改革,待中央部署后再适时启动。
(二)人员范围
在编在岗的县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公管理人员和机关行政编制工勤人员。鼓励县、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车改,确因环境所限和工作需要不便取消公务用车的,允许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但应严格规范管理,不得再领取公务交通补贴。
(三)车辆范围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机要通信、应急、
查看全文>>>06
区直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 本着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的原则,以改革区直机关领导干部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为突破口,逐步转变多年来形成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由政府大包下来的"大锅饭"做法,走机关公务用车服务社会化、市场化、货币化的道路,逐步建立起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机关后勤保障工作的新机制。 二、改革的范围和对象 范围: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对象:科级以下(含科级),属区委常委会管理的,在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直属机构,区级各人民团体担任领导职务的现任领导干部及在岗在编的一般干部。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是副县级领导兼任的,若无公务用车,可按正科最高标准享受交通费补助,原则上不再配车,若有公务用车,不再享受交通费补贴。暂不包括下列单位:法院、检察院及老干局、交通总公司、农机总公司、物资总公司、粮食总公司、供销总社、汇通集团等单位。三权在市上的自愿参照执行,如国税局、公安分局、地税局等。 三、车改的具体办法 基本方法是:全区属于车改范围内的各部门,按其公务用车量的大小,核定交通补助费并随工资按月发放给个人,节约归已,超支自负。其具体标准为:下列部门:正职400元/月,副职200元/月,一般干部50元/月,工商局、财政局、农业局、水利局、乡企局(私营经济发展局)、建设环保局、土地局、综合经济管理局、计统局、教育局、信访局、计生局、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农工部、下列部门:正职300元/月,副职150元/月,一般干部40元/月、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审计局、司法局、招商引资服务中心物价局、文体局、应急服务中心、广电局、技术监督局、卫生局、国资办体改办、科技局、环卫局。下列部门:正职200元/月,副职100元/月一般干部30元/月,区委、区政府办公室人大各委办政协各委办纪委监察局统战部文明办研究室老龄办保密办机关工委总工会团委机关事务中心妇联工商联编办党校党研室档案局手联社残联征集办教育督导室没有公务用车的区直机关各部门不再配备公务用车,改发交通补助费。现有公务用车的部门,鼓励其将车辆上缴,从上缴并办清手续的下一月起改发交通补助费,现有车辆使用到期报废后,不再进行更新,其部门领导和干部,从手续办妥的下月起实行交通费补助,若没有上缴公务用车的部门,其单车年财政所拨费用减少30。车改部门领导职工从领取交通补助费之日起 查看全文>>>07
09
10
农业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业补贴改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xx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x农 〔xx〕x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意义
从2004年开始,国家先后设立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直接补贴三项补贴。农业补贴政策实施以来,对降低粮食生产成本、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促进粮食稳产增产、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农业农村形势的发展变化,农业补贴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出现补贴脱离种粮对象、补贴精准度变弱、补贴效益递减、补贴发放成本高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调整完善。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按照中央“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总体部署做出的重大政策调整,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顺应农业发展新形势的重要举措,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农业生产领域的具体体现。全面推开“三项补贴”,有利于保护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粮食稳产增产;有利于提高补贴资金发放效能,降低政策实施成本;有利于充分利用世贸组织规则,提高农民补贴收入。
二、改革内容
从xx年起,在全区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原农资综合补贴的80%、加上种粮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的全部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
(一)补贴对象。用于支持保护耕地地力的补贴资金,其补助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对耕地保护负有一定的义务要求,确保承包的耕地不撂荒、地力不下降,要提升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推进秸秆还田,不露天焚烧,保护地力。
(二)补贴政策范围。补贴资金与耕地面积挂钩,耕地面积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基础,鉴于我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尚未结束,xx年全区以二轮承包面积为基础进行补贴。对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得给予补贴。
(三)补贴资金分配。按照省财政厅下达我区农业补贴金额和全区符合补贴政策的耕地面积,测算全区亩均补贴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实施方案。x月x日前制定《xx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实施方案》。
(二)开展政策宣传。x月x日至x月x日区、乡镇两级通过电视、短
查看全文>>>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相关推荐
热门栏目
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
范文资讯网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栏目为大家提供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2024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车改革实施方案范本等,希望大家在写方案的过程中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