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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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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篇二: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篇三: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办、市政府办《印发〈关于在全市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株办发〔20XX〕14号)精神,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提升科学民主决策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促进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科学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主线,完善依法行政、民主决策机制,规范行政程序和行为,科学评估重大决策、重大举措、重大政策的社会风险,充分考虑社会各群体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可承受能力,不断提高各项政策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保障改善民生与群众期望要求同步,着力构建幸福株洲。

二、基本原则

(一)权责统一的原则。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总原则,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负责领导、组织实施职责范围内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以人为本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基本方针,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放在首位,把人民群众是否拥护支持、是否满意作为基本标准和尺度。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按照规范程序,全面深入分析,科学评估预测,把握群众长远利益与现实利益的结合点,准确判断,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不稳定隐患和问题。

(三)民主决策的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增强重大事项分析评估和决策的透明度,运用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广泛听取和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特别注意听取弱势群体的诉求表达,最大限度地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要求,提高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凡应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有关政策的起草部门、有关工作的实施部门以及事项涉及多个部门共同完成时由局党组决定的牵头部门,是负责组织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必须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有权作出决定的机关是评价重大事项是否可行的责任主体,依据评估报告作出相应决定,并对此负责。局办公室和信访办负责抓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指导协调和审查监督,并向局党组提出建议,督促落实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重点领域

(一)重大决策或政策调整。包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等政策的重大调整;积极就业政策和创业扶持政策的重大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和工资福利制度的重大调整;军队退役人员转业安置政策、企业困难军转干部解困政策的重大调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政策的重大调整等。

(二)重大工作事项。国家、省里重大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中的就业和社会保障事项;被征地农民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落实事项;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尤其是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安置等事项;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等社会保险待遇的调整;社会保险服务方式、服务程序、服务内涵的变化;公务员招考等人事考试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的推荐、评审和职称评审工作;军转干部的安置分配工作;机关事业单位津补贴和绩效评估奖励的调整;农民工工资支付等合法权益维护事项等。

(三)涉及多数群众的改革改制事项。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和关停并转中的人员分流、人员安置及社会保障等;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涉及的相关改革程序、人员分流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等。

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主要内容

对所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主要应从安全性、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以及是否会有其他诱发不稳定事件的风险性等方面进行评估。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评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事项开展是否符合法定程序;涉及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按法律政策全部落实到位。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评估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顾及绝大多数群众的利益,是否兼顾了各方面不同利益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了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现实利益,是否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评估是否经过民主决策,是否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水平,是否符合当地财政和群众负担的承受能力,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是否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等。

(四)评估安全性。主要评估是否存在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是否存在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警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可控,是否有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措施

(一)评估基本程序。在决策作出、政策出台、改革措施实施之前,都要按照以下基本程序要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确定评估项目。需要组织进行社会风险评估的重大事项一般由责任主体确定,也可由局党组指定或建议确定。

2、制定评估方案。责任主体通过收集相关文件、资料,采取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方式,掌握评估对象基本情况,合理制定评估方案,适时组织评估。

3、分析评估风险。围绕评估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及其它相关问题,深入实地、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征求直接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全面分析研究,特别是对评估事项实施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分析预测,对可能引发不稳定事件所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方式等作出评估预测。

4、确定风险等级。对社会稳定风险划分为A、B、C三个等级。群众反映强烈,可能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A级;群众反映较大,可能引发一般不稳定事件的,评估为B级;部分群众意见虽有分歧,但仅可能引发个体矛盾纠纷的评估为C级。在形成评估报告前,由责任主体提出风险评估建议,经局领导审核后报市维稳办。市维稳办根据调查、分析情况,核准确定重大决策事项的风险等级,并出据书面意见。

5、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市维稳办核定的风险等级,由承办部门就评估事项、风险分析、评估结论、应对措施,编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6、评估结论采用。对评为A级风险的,不得实施。对评为B级风险的,暂缓实施。或者承办部门汇同维稳部门制定风险应对处置预案,明确责任,制定化解矛盾方案后方可实施。对评为C级风险的,承办部门应根据相关预案,针对性做好矛盾防范和化解工作后,可以组织实施。

(二)落实维稳责任措施。对虽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但经评估决定实施的事项,责任主体部门要认真落实解决矛盾问题、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对经评估决定暂缓实施的事项,要及时研究对策,待化解矛盾、时机成熟后再行实施;对不能使大多数群众理解支持的事项坚决终止实施;对已经评估付诸实施的重大事项,要坚持全程跟踪做好后续维稳工作,及时发现和化解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重大事项顺利推进;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急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发生。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局长周光耀任组长,副局长刘遂弦、刘泽贵、贺湘原任副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和二级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刘遂弦兼任办公室主任,王如海为副主任,其他局属各科室、二级处综合科长为成员。局属各科室、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将其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来抓,作为统筹协调利益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任务,作为研判工作举措是否可行的重要依据。主要负责人作为本科室、本单位维护稳定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建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从源头上筑牢社会稳定的坚实防线。

(二)严格考核追责。从20XX年起,各科室、各单位要全面推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切实强化责任主体责任的落实。局办公室、监察室、信访办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其纳入年度考核工作内容,与评先评优直接挂钩,严格实行维稳工作一票否决制。一旦发生不稳定事件,要按株办〔20XX〕35号的有关规定,查清事件经过、原因、损失及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重大不稳定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坚持统筹兼顾。各有关单位要注重统筹兼顾,正确处理好相互关系,密切协作配合,共同做好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评估工作应邀请相关专家和群众代表参加,努力提高评估工作的准确性、全面性。


篇四: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评估范围

重大事项评估项目是指在全镇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

镇党委、政府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四、主要内容

对所有重大事项,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重大事项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重大事项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镇镇、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我镇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在实施前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其工作方案由镇党委、政府提出,报送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且确定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后,由责任主体责任人对拟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并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镇党委、政府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及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篇五: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全面实施源头治理,切实加强人员管理以及科学决策评估管理,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确保经济社会快速稳定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为目标,主动维护稳定,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指党校管理工作中涉及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决策、对策、项目、改革措施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1、涉及机构改革、社会保障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

2、涉及群众利益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群众有可能在哪方面提出合理的异议和诉求,能否在法律、政策范围内对其合理诉求进行妥善解决;对群众提出的不合法、不合理诉求能否通过宣传、教育、疏导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4、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即作决策、出对策的部门,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党校维稳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集安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考评办法(修订)》(集办发〔20XX〕37号)的要求,结合我校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集安市委党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我校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由领导小组组织进行评估,并由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科室按照评估方案,就拟定事项向社会进行公告、公示、广泛宣传,让群众全面了解相关内容,深入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各科室及时召开分析论证会,邀请有关人员、相关专家及与决策有直接利益关系的群众代表参加,群众代表应占一定比例。涉及科室对拟决策事项作详细说明,并准确反馈民意调查情况,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党校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对评估事项作出社会稳定风险登记评定,风险很大为一级,有一定风险为二级,风险很小为三级。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对存在二级风险重大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应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落实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具体措施;对存在三级风险重大事项,要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做好化解社会稳定风险工作。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三级风险以上的评估报告报送校党委,以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上级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科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维护稳定工作办公室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维护稳定领导小组牵头,协同相关部门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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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篇一: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山西省义务教育水平提升工程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xx]8号)及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意见》(晋教基[20xx]34号)要求,受阳泉市人民政府的委托,我局组织专门人员于20xx年11月30日12月1日,对本市郊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了评估。期间,评估组听取了该区党政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工作汇报,查阅了教育、财政、税务等有关部门的档案资料,深入郊区的六个乡镇18所中小学进行了实地考察,基本掌握了该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情况。现将评估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阳泉市郊区地处太行山中段的娘子关内,面积616.89平方公里,现辖4镇4乡185个行政村,人口22.1万。2003年,全区国民生产总值14.4亿元,财政总收入17848万元,地方财政收入 6161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3316元。全区现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97所,其中小学82所,初级中学11所,九年一贯制学校4所,教职工2474人,在校生34493人。

二、主要成绩

(一)义务教育水平不断提升。该区小学全部实现6周岁入学。611周岁学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100%,初等义务教育完成率100%;全区1215周岁学龄少年入学率达99.7%,初中巩固率99%,九年义务教育完成率为99.4%;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9%。该区承担了山西省教育规划十五课题学校管理校本化研究,经过数年的实践,全区中小学基本建立了《学校管理章程》,形成了校长全面负责,党支部监督保证,教代会民主管理的机制,促进了依法治教、按章办学,推动了义务教育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中小学布局调整力度大,成效显著。从xx年开始,该区启动了新一轮中小学布局调整工程。经过5年的实施,全区共撤并中小学82所。根据该区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到20xx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数将调整为48所,其中九年一贯制学校5所(含1所私立学校、2所厂矿子弟学校),初中9所,小学34所。中小学校的规模将进一步扩大,其中小学规模将全部达到在校生200人以上,初中和九年一贯制学校规模将达到600人以上。学校布局达到省定要求。

20xx年,郊区结合布局调整工作,开始了中小学拆火炉工程,准备用三年时间,让全区规划内学校都用上洁净安全的暖气。20xx年,区政府拿出120万元专项配套资金用于拆火炉工程,到年底,首批28所中小学实现了暖气供暖。

(三)教育经费做到了逐年增长。该区连续多年保持了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20xx年,年生均公用经费国拨部分小学达90元以上,初中近160元。转移支付拨付到位,使用合理。经费管理和使用规范,符合省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

(四)教师和校长队伍素质进一步优化。该区实行了教师培训校本化,建立了校本培训的四为主机制,促进了教师素质的提高。全区小学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率70.7%;初中教师学历合格率100%,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率57.4%。教师师德状况良好,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此外该区还出台了教师健康工程,建立了为教师体检制度和教师爱心互助制度,将教师身体素质纳入教师队伍建设系统工程。郊区还开辟了校长论坛等阵地,引导中小学校长不断思考,不断研究,提高了校长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此外郊区还在校长管理机制上进行了改革,建立了校长竞争上岗制度、长效培训制度和三评一考核制度,使校长队伍的活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

(五)全面育人工作提升学校品位。20xx年底,郊区出台了《关于实施全面育人工程的意见》,提出了关注人的发展、人的可持续发展、关注人的终身发展和不求人人升学,但愿个个成人的办学理念,开始实施全面育人工程。明确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把培养学生成人作为首要目标,坚持育德为先,育德、育体、育智、育能并重的原则,遵循儿童成长规律、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厚积学校文化底蕴,整合学校、家庭、社区各类教育资源,集聚各方面力量,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20xx年9月,郊区又出台《创建特色学校实施方案》,进一步深入推进全面育人工程,引导学校着力在文化内涵上做文章,在道德层面上创特色,在教育质量上创品牌,促进师生人生境界、人文素养和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

(六)教育信息化建设投入大、步子快。2003年,郊区首批17所学校共投资近500万元建成校园网、计算机教室、电子备课室、多媒体教室等,率先实现了与市教育城域网的连接,占到了当年全市加入城域网学校的41%。到目前,全区教育信息化建设累计投入1000多万元,共建成计算机教室82个,购置计算机2257台,电脑和液晶投影仪进教室班数达131个,65所中小学开设了信息技术课,达到全区中小学总数的67%。

20xx年1月9日,阳泉市郊区教育信息网站正式开通,成为全市第一个教育信息交流与互动的平台,标志着郊区教育信息网络体系初步形成。20xx年底,郊区又将有14所学校正式加盟阳泉教育城域网。

(七)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该区中小学生道德行为合格率达98%以上,小学和初中阶段毕业率达100%,学校按国家规定开齐开全了课程,并组建了丰富多样的兴趣活动小组,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得到了较好的发展,60%的学生有一定特长。该区的教育质量近年来一直保持在全市领先位置。20xx年高考,该区有9名考生进入全省文理科前20名,8名考生考入清华和北大。20xx年高考,该区共有632人达本科分数线(比去年增加246人),达线人数占阳泉市达线总人数四分之一以上,文、理科达线率分别为42.74%和48.62%,有3名学生考入清华、北大,加上对口高考,全区本科达线人数突破800人大关。该区高中阶段就学率达79.85%。该区职业学校学生就业率达95%以上,并呈现出供不应求的趋势。

(八)课程改革扎实高效。20xx年3月,郊区被确定为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山西省省级实验区,区委、区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区长王湜洲亲自任课改实验领导组组长,并亲自做课改动员报告,区政府每年拿出30万元用于课改实验教师的培训,请了20多名专家,举行了20余场讲座,332人赴省城参加培训,2500人次参加通识培训,教师们牺牲了休息日参加学习,乡村投入了300多万元购置教学设备,该区的宣传机器全部开动,为课改鼓与呼。使课改成为大投入、大参与、大声势、大运动的大工程。

郊区课程改革的经验和做法多次受到国家和省课改专家的肯定和好评,给我市全面开展课改实验提供了有益的借鉴。20xx-20xx年,全市各县区的1000多人次到郊区学习课改经验。20xx年11月24日,郊区又代表山西省接受了教育部的课改工作评估,评估组专家认为:郊区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课改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大,教育装备现代化程度高,抓住了课堂教学这个核心,课改工作扎实有效,走在了全国农村的前列。

三、存在问题

郊区在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两个:一是教育教学设施设备的配备和省定标准还有一定差距,特别是教学仪器、图书资料、文体器材配备数量不充足、配备标准不高。二是教师队伍的学科结构和年龄结构不合理,外语、音乐、体育、美术等学科合格师资短缺数额较大,加上寄宿制学校的建立,生活教师等学校工作岗位的新增,使教师的缺额越来越大。但由于编制原因,近年来,郊区不能补充新师资,这些都成为制约郊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

以上不足和问题,评估组已向郊区进行了反馈,区领导明确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确保在35年之内,使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达到或超过省定标准;继续加大对区域内教师资源的培养和调配力度,下大力解决教师学科结构、年龄结构中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建议省政府能够结合农村教育的实际需求,在教师编制等方面对和郊区情况类似的农村县区提供一定的政策倾斜,使上述问题得到根本解决。

四、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阳泉市郊区的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领导重视、认识到位、措施得力、工作扎实、成效显著,各项指标基本符合省定标准。为此,评估组建议省教育厅对该区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


篇二: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的评估,将有效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改进和提高,强化教学管理机制,进一步树立以教学质量理念为先导的全面质量观和多元质量观,把握教学质量管理的新内涵,明确其主要内容即教学工作的各要素管理、各环节管理和现代教学技术管理,做到既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又要切合实际,科学规范。通过评估与督查,有利于全面深入的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竞争机制,促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与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市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

二、评估内容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中影响教学质量的最直接、最核心的有关要素和环节,共设立教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教科研工作、特色特长教育、保障体系、考测与成绩管理六个一级指标和十九个二级指标,并把二级指标分解为四十七个三级指标进行评估。三级指标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出相关要求,力求使评价做到全面、准确、完整、公正和合理,并便于操作和比较。

三、评估方法

1、采用加权评分办法,以三区文教体局、全市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为评估对象,三个学段都有相应的评估内容和分值,满分为1000分。

2、采用直接评估和抽查评估两种方式。对区教育行政部门及业务部门、市直属学校采取直接评估的方式,由市教体局全面评估;对区属学校采取抽查评估的方式,抽签定校,其学校所得的分值算作各区的分值。评估结果分类按照位次管理的办法在全市予以通报。

3、评估内容的有关信息主要通过听汇报、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查阅档案资料(特别是原始资料)、听课、验证、统计等方法采集。凡涉及指令性任务和师生竞赛获奖情况、考测成绩等以市教体局或相关科室(馆、中心)提供的统计数据为准。对某些工作的具体要求,亦以市教体局或相关科室(馆、中心)的要求为准,计算方法以市教体局确定的计算方法计算。

4、评估时间:从20xx年起每年11-12月份进行评估。

5、各区文教体局可以按此方案对所属学校进行评估。

四、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附后)

五、组织领导

成立乌海市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市教体局局领导与相关科室人员。


篇三: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依法引导和规范中小学管理。根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江西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督导评估工作方案》(试行)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余干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评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导向,以办风清气正、规范有序、和谐公平、质量优良的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通过构建并完善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新机制,进一步促进学校形成规范办学、民主办学、自主办学、特色办学的运行机制和科学管理体系,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全力打造精品学校。

二、评估对象

全县公民办初中、小学

三、评估原则

(一)规范性原则。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定的,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布置的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作为学校发展性督导评估的基础性指标,促进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方向发展。

(二)民主性原则。坚持民主办学,在平等、自由和尊重权利的基础上,让学校的全体成员通过各种形式,参与学校大政方针谋划,参与学校管理工作,参与学校的评价。切实在制度、程序上保障师生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三)自主性原则。充分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学校根据各自的发展规划,自主选择和完善相应的督导评估指标,并构建起校本评估机制。全面调动学校办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激活学校发展的内驱力,增强学校自我反思、自我调控、自我完善、自主发展的能力。

(四)发展性原则。以学校发展规划执行情况为对象,关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及其增量。引导学校以特色创建为抓手,认真探索学校发展过程中热点、难点和关键点的突破工作,并及时总结发展经验,有效整改存在的问题。通过突破点的不断累积,以点带面,实现整体发展。

四、评估内容

《方案》内容由基础性指标、警示性指标、过程评估指标、附加指标四个指标组成,其中:附加指标公办学校为参考指标,民办学校为加分指标。具体内容见细则。

五、评估方法:

1、采取终端(综合)评估和过程督查相结合,随机评估与集中评估相结合,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相结合,重点工作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实行全程评估,什么时间做什么就评什么,突出过程评估。过程评估采取不定时间不分次数的方式进行,小学侧重对村完小、村小(含教学点)的评估,注重课堂教学的评估,重点看课改理念的落实情况。过程评估每学年至少一次,过程评估扣分要记入总分,在复评中发现上次评估中要求整改的内容而未整改的要累计扣分。

2、终端(综合)评估工作分中学、小学两组同步进行,评估时间为每年的12月下旬开始,具体时间以抽签方式决定,并在评估前一天通知受评学校,评估采取听取校长汇报、查阅档案资料、进课堂听课、调查问卷、师生座谈、实地察看、抽查完小等方法进行。每校评估时间为半天。

六、实行5a制等级标准

评估等级划分。

七、结果使用

1、奖励

(1)对4a以上的学校颁发全县教育教育质量4-5a学校奖牌;

(2)对评估总分排在前10位和第11位以后且进步3位以上的学校副校长在同等条件下评优,评职称,提拔等方面优先考虑。九年一贯制学校的评估名次按初中与小学部合并计算进退位。

(3)县级以上优秀校长,先进学校从获4a以上和3a以下进步较大的学校中评选产生;

(4)评聘高级职称指标向获4a以上的学校倾斜;

(5)对连续三年评到5a的学校。给学校和校长奖励。

2、处罚

(1)当年评估总分排位下滑10-14位的学校,校长降为副职主持工作,次年学校的评估成绩必须进步3位以上,否则不能复职;副校级领导进行诫免谈话,次年所分管工作落后实行免职。

(2)当年评估总分排位下滑15位(含)以上的学校、评估为无a学校、连续三年评估排位倒三位内的学校,对学校班子先免职,再考核选用。

(3)当年评估为无a的民办学校进行全县通报,并向县教育局提交整改意见,次年仍为无a学校实行停业整顿,停止当年招生。


篇四: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中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为贯彻落实《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意见》(蚌教〔20xx〕73号),特制定《蚌埠市小学教学质量评估方案》。

一、评估目的

全面提高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评价机制,整体提升我市小学的办学水平,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通过评估与督查,有利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竞争机制,促使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与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校规范化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市小学的办学水平,努力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评估原则

1.方向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以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和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以实施教学全过程评价为原则,以学生、家长、社会满意为标准。

2.科学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要有充分的科学依据、科学态度和科学方法。坚持发展性评估,做到评估与教学管理相结合,评估与教学研究相结合,评估与教师发展相结合,评估与教学质量的持续提高相结合。

3.可行性原则

对教学质量的评估,要从实际出发,针对教育发展的不同程度提出不同的质量要求,对不同类别的学校实施有区别的评估。通过评估,进一步形成全面的教学质量观。

三、核算办法

本评估方案满分为500分。由过程性评估(400分)和教学质量评估(100分)两部分组成。

学校的最后得分:过程性评估得分+教学质量评估得分。

四、评估内容

第一部分:过程性评估内容分为学校管理、课程改革、日常教学、教学研究、教学成果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满分为400分。

此项由各区教育局考核、核算后,每年六月底之前报市教育局。具体评估时间由各区根据工作计划自行安排。

过程性评估细则见附件。

第二部分:教学质量评估由基础年级教学质量(20分)、教学质量抽测(20分)和小学毕业水平测试(60分)三项指标组成。

1.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2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1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区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区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区最高及格率);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2.教学质量抽测得分(2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1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区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区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区最高及格率);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评价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3.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60分)

计算方法:

平均分得分=30(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平均分本次市最高平均分);

优秀率得分=1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优秀率本次市最高优秀率);

及格率得分=15(被考评学校的年级及格率本次市最高及格率);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平均分得分+优秀率得分+及格率得分。

学校累计考核得分=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教学质量抽测得分+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

以上核算,均保留小数点后面一位。

平均分:指的是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相加的总分3。

优秀率:优秀分占总分的85%。

及格率:及格分占总分的60%。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指的是:四年级上学期期末教学质量监测成绩。教学质量抽测的年级由市教科所在抽测前一个月通知各区。

基础年级教学质量得分、教学质量抽测得分由各区教育局完成,并且在考试半个月后,上报市教科所。

小学毕业水平测试得分由各区教育局核算所属各学校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后,上报市教科所,由市教科所最后核算。

各学校累计考核得分由市教科所核算。

五、保障措施

1.市教科所应加强对相关的专业人员进行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教学评估的水平;

2.市教科所和各区教研室必须重视做好监测年级和试题考前的保密工作。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蚌埠市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监测评价制度实施意见》,做好每次教学质量监测的考务管理工作,教师交换监考,保证考试结果准确、真实、有效;

3.每次评估后,均不得给学校和学生排名,不能公布名次。

六、结果运用

1.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切实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

2.各区教育局(社会事业局)要在监测后,认真总结,推广好的做法和先进的教学经验,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对平均分、及格率较低的学校,市教科所和各区教研室要帮助分析原因,并督促整改;

各县可以根据本方案精神,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篇五:教学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书育人,提高教学质量是学校教学管理永恒的主题,开展教学质量评价是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环节。为确保我院教学质量的提高,从开始就奠定坚实基础,使我院迅速形成符合高等职业教育特色的教学管理体系,特制定以下教学质量评价方案。

总则

1、教学质量评价目的:通过教学质量评价,使教师业务素质进一步提高,获得教学过程中的各种反馈信息,提高教学技能,与时俱进,与华立职院共同发展。

2、教学质量评价原则:客观、公正、透明,实事求是,同时保证教师应有的尊严。

3、教学质量评价与绩效工资挂钩:教学质量考评结果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总成绩存入教师业务档案,与教师绩效工资待遇和奖金挂钩。

4、教学质量评价必须全面综合:除了教学业务水平外,根据学院《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由于我们培养目标为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因此教师的动手技能作为参考因素纳入考评范围。

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程序

1、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程序分为教师个人总结、同行评价、督导评价、学部评价、学生评价五个阶段。

2、教师个人总结阶段即为教师填写《教师学期教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本登记表最终进入教师业务档案。

3、同行评价阶段即为学部组织同行填写《教师教学质量同行评价表》(见附件2),进行互评。

4、学部评价为学部部长会同学部主管教学的副主任及系主任及同系两名教师代表对本系教师进行的综合评价(对教师代表本身的评价采取回避制度),填写《教师教学质量学部评价表》,(见附件3)。

5、督导评价方式较为灵活,学院的教学督导组成员采取听课、听取同行意见、访问学生等方式归纳意见,填写《课堂教学督导评价表》(见附件4)。

6、学生评价阶段由教务处组织学生填写《学生评教评议表》(见附件5)进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召开学生座谈会对教师教学质量提出评价意见。

7、由教务处填写《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定表》(见附件6),评价结果经院务会议审定后由学部以适当的方式反馈给教师本人,每学年在此评价基础上评选出学院的优秀教师。

三、附则

1、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每学期进行一次,原则上与期中教学检查同步进行。

2、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3、本办法解释权归教务处。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篇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须将存在风险的评估报告报送局临时评估小组,并研究讨论解决办法和及时上报县维护稳定办公室。

五、责任追究

对应该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不组织评估或虽组织评估但化解和处置措施不落实而又不上报局维护稳定办公室,导致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对有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责任追究由局临时评估小组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后由局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实施。


篇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苏州市委关于积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工作意见和我市《全市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办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结合我局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XX大精神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工作总要求,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在规划编制及实施管理中,正确把握依法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关系,力争做到对群体性事件及苗头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了,处置得好,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降低社会政治影响和经济损失,营造一个长期和谐的社会环境。

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范围及评估主要内容

(一)评估范围:与人民群众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涉及城市老城改造项目、城市建设中的规划变更调整等。

1.市政用设施的选址,变电站、无线发射(微波通讯)塔站、垃圾中转站、公共厕所、公共停车场等项目的选址。如周边有住宅建筑,可能影响市民合法权益,引发上访的

2.老城区改造地块

3.重大项目规划方案

4.对周边影响较大、涉及利害关系人较多的规划行政许可

5.住宅项目规划方案变更等

(二)评估主要内容:

实施风险评估必须包括下列内容:

1.合法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符合法律政策规定,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等。

2.合理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是否考虑到各方面群体的利益,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与长远利益等。

3.可行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决策时机是否成熟,与本地区经济社会以发展总体水平是否相适应。

4.安全性评估。主要评估决策、项目、方案实施后是否会有引发重大社会矛盾等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这些隐患能否得到有效消除,是否有相应预案。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步骤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业务科室及其分管领导在规划编制及行政许可中根据具体情况,提出评估建议。由领导小组确定列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责任科室要及时制订评估工作方案,明确责任领导,组织形式,时间安排及具体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根据实际情况,责任科室要采取专家咨询、专题座谈、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听证会等形式,充分听取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的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

3.科学评估分析,形成评估报告。责任科室对可能引发的各种社会稳定风险事项进行分析预测,特别是对可能引发的矛盾冲突,涉及对象、范围、反映的问题和激烈程度做出综合判定,形成《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对事项提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暂不实施的建议。并根据稳定隐患,制定应对策略和应急预案。

4.审查评估报告,建立备案制度。责任科室应在评估结束后3天内将《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报送领导小组。评估领导小组审核报告,审查决定事项的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并报送市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5.坚持全程跟踪,实行动态评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事项经分析评估付诸实施后,责任科室要不间断地听取相关群众意见反映,及时发现新风险隐患,跟进对策措施,确保评估事项顺利推进。

四、责任追究

将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工作目标管理和考核内容。对因没有实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而存在重大隐患或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造成重大影响的,对责任科室,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

五、领导小组

组 长:许振敏

副组长:盛雪东

成 员:单俊炜、何剑鸣、沈 军、陈立新、邵桂林、张玉梅

协 调:办公室(法规科)


篇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隐患,维护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根据《中共安康市委办公室、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安办发[20XX]26 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稳定压倒一切、稳定优先的原则,建立健全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化解机制,通过机制创新,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稳定风险,主动将存在或潜在的不稳定隐患降低到社会可承受的范围,有效防止和克服抓改革发展和抓社会稳定脱钩的倾向,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的偏差而引发的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确保全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建设平安滔河、和谐滔河营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依法评估。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全面、科学、规范的评估标准,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统筹考虑发展需要与承受能力的关系,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二)科学评估。尊重客观规律,运用科学的方式方法实施评估,做到现实性和前瞻性相结合,使决策符合社会发展规律,切实增强评估的科学性、可行性、权威性。

(三)民主评估。加强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进一步拓宽公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对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影响面较广的评估事项,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听证、论证,做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使决策能够体现和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四)公开评估。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重大决策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并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方式进行广泛宣传,确保群众的知情权,进行舆论评估和监督。

三、评估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主要范围

1、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管理、社会保障等重大决策;

2、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民生问题的政策制定或修改;

3、关系到产权转让、资产处置、职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企事业单位改革或改制;

4、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影响的市政规划和项目建设;

5、涉及到诸多利益群体或较大群体利益的行业政策调整;

6、涉及到生产安全、市场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重大疫情、交通安全等重大措施的制定、调整;

7、其他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事项。

(二)重点领域

1、国有、集体企业重组改制、关闭破产中的产权转让、资产处置、人员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等;

2、农村土地、林地经营权转让,项目建设和乡村规划建设中的农民土地征收、补偿和人员安置,基础设施建设筹资酬劳,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合作医疗、计划生育、农业生产用水等涉及农民的政策性收费等;

3、行政区划调整、旧城改造、保障性住房规划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居民安置;增加居民、企业负担的城市公用事业价格和收费标准的调整等;

4、资源开发和交通、水利、公共服务设施等重点项目建设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工程选址、实物调查、土地征用、拆迁补偿、移民安置等;

5、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促进就业等政策的重大调整;教育收费标准的调整;重大疫情的预警、防控等;

6、机关、事业单位改革程序及改革中的人员分流安置、资产处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调整等;

7、环境保护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可能造成环境现状改变或较大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建设等。

四、评估内容

(一)评估合法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是否有充分的政策、法律依据;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的依据是否合法;是否坚持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二)评估合理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坚持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否超越当地财力和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程度有机地统一起来;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评估可行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证和公示等公众参与程序;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是否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水平,能够为本级财力所承受;相关政策是否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是否充分考虑到时间、空间、人力、物力、财力等制约因素;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资金的投入是否能够到位;重大事项出台后是否会造成相关行业、相邻地区群众的攀比。

(四)评估安全性。是否符合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当地群众对该项目建设有无强烈的反映和要求;可能产生环境污染、生态环境破坏的项目,是否有科学的治理和环保配套措施,是否具有相关权威部门的环保鉴定或审批手续;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影响生产、市场、金融、食品、交通等领域安全,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社会治安问题;是否会给周边的社会治安带来重大的冲击;重大事项实施前,治安突出问题和混乱地区是否得到有效整治。

(五)评估可控性。主要分析评估重大事项是否存在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隐患;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问题,是否制定相应的预防预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矛盾的对策措施,是否在可控范围之内。

五、评估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指有关决策的提出部门、政策的起草部门、项目的报建部门(单位)、改革的牵头部门以及重大事项、重大项目的最终决策、审批部门,以及重大事项方案制定的职能部门。如重大事项是党委、人大、政府制订出台的,由党委、人大、政府指定评估责任主体;如涉及到多部门、职能交叉难以界定责任主体的,由党委、政府指定责任主体。重点责任部门的具体分工如下:发改局负责牵头重大改革决策等方面;经贸局、体改办负责牵头所属的企(事业)单位改制等方面;住建局负责重大城镇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房屋拆迁、小区物业管理等方面;国土资源局负责因重大建设项目所需土地开发、土地统征、储备和矿产资源开发等方面;交通运输局负责牵头交通运输等方面;水利局负责水土保持、水资源利用等方面;环保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人社局负责社会就业、劳动保障、劳资劳务纠纷等方面;物价局负责物价管理方面;卫生局、药监局负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及食品药品安全等方面;农业局、林业局负责农业生产、林业生态、林权制度改革等方面;扶贫局负责做好移民搬迁等方面;其他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职能,负责做好本部门、本系统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镇办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重大决策实施、重大政策制定、重大项目主管、重大改革措施的评估责任主体。镇维稳办、信访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凡属于本《实施方案》确定的评估事项,都要纳入评估范围,严禁漏项。各责任主体要在3月底前将本年度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计划表报镇维稳办备案;每月20 日前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表;对未备案的事项,一律不予审批。

(二)制定评估方案。评估事项确定后,要合理制定评估方案,明确评估牵头和协助部门责任、评估人员责任等,明确评估责任、内容、方法等,适时组织评估;并建立专项工作档案,做好资料的规范化收集和整理以备查。

(三)广泛征求意见。责任主体要采取走访群众、抽样调查、媒体公示、召开听证会、与利益相关方进行座谈、组织专家分析论证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特别是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群众对评估事项的态度,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回复社会各界和群众的质疑,对拟做出的重

大决策和重大项目进行修订完善。

(四)认真分析预测。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按照评估的主要内容,对重大事项确定之后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预测,科学、客观地做出评估。必要时,可以邀请相关专家、学者、有关党政领导召开稳定风险评估会和听证会,进行科学论证。特别要对利益群体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逐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的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等。对重大复杂疑难事项,要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五)划分风险等级。责任主体在对科学分析预测和研究论证的基础上,做出风险等级评估,并根据风险等级,提出实施建议。风险等级一般分为四个等级,四级为无风险,三级为风险较小,二级为风险较大,一级为风险大。对群众欢迎、条件成熟、无稳定风险或稳定风险较小,经采取相关措施可以化解的,提出可以实施的建议;对群众和相关利益方有异议的,有一定稳定风险且一时难以化解的,提出暂缓实施或部分实施的建议,待条件成熟后再予实施;对矛盾隐患集中、稳定风险大、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极端事件的,提出不予实施的建议。

(六)形成评估报告。评估领导小组要对评估事项实施的前提、时机及后续社会影响、配套设施等进行科学分析和研究论证,做出总体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一般包含以下内容:重大决策或重大工程项目的概括,开展评估有关情况、稳定风险因素分析、稳定风险等级评价、重大事项实施建议、化解风险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等内容。

(七)确定实施意见。责任主体根据评估报告提出的意见,确定重大事项是否实施,并按有关决策程序向有权做出决定的组织机构报送重大政策草案、重大项目报告、重大改革方案;评估报告经审批、审议部门审查后,报送镇级分管领导审定,对重大事项做出可实施、可部分实施、暂缓实施或不予实施的决定;对存在涉稳重大问题的应报镇委、镇政府审定。评估报告一经审定,责任主体应在决定的次日将评估报告及审定意见分别报镇维稳办、镇联席办备案。

(八)落实应对措施。重大事项出台实施后,责任主体部门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和落实化解不稳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的应对措施。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隐患要制定应对预案,有针对性地做好群众工作,严防影响社会稳定重大事件的发生。在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新的重大不稳定情况,责任部门要按照预案及时妥善处置,或对重大事项做出适当调整。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把它作为维护稳定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由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和工作方案,于3 月30 日前报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经常化、规范化的工作流程,确保评估工作有序进行。

(二)严格执行制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制定实施重大决策、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改革措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建立严格的工作制度,坚决杜绝未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而盲目进行重大事项或项目决策。要充分尊重和运用预测评估结果,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兼顾好国家、集体、个人等各方利益,凡是有损大多数群众利益的事情坚决不做,凡是绝大多数群众不予理解支持的政策坚决不出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要认真总结经验,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创新,逐步完善,真正建立起源头预防、主动维稳、防患于未然的长效工作机制。

(三)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各单位既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经营、谁负责和归口管理的要求,统筹落实好本辖区、本系统、本单位的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又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统筹兼顾,加强协作,相互配合,正确处理好责任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关系。要坚持依靠业务部门对作决策、出政策、上项目、搞改革中的稳定风险进行评估,又要坚持维稳部门有重点地主动深入一线了解掌握真实情况,正确处理好维稳部

门与业务部门的关系。要正确处理事项专业性和所涉人员大众性的关系,做好专业知识的宣传解释工作。要正确处理多数人意见与少数人意见的关系,做好教育引导工作,防止产生过激和极端行为。镇维稳办、联席办要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镇维稳办、联席办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严格兑现奖惩。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在评估工作中搞形式主义、弄虚作假,造成评估失实,或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以致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对有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对事先经过风险评估,并落实了风险应对措施,但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酌情减轻责任追究。构成违纪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篇四: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保障等政策进行事前调研论证,避免引起其他地区同类或类似事项涉及群众的攀比。

(七)有可能引发不稳定的其他方面因素。

五、组织领导

评估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成立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由局农民工权益维护领导小组成员兼任,负责统筹协调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各处室(部门)依据职能分工,负责具体事项决策的评估工作,部门负责人为风险评估第一责任人,当事人为直接负责人。

六、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事项。凡是涉及本方案第四条规定内容的均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二)组织开展评估,第一责任人牵头组织专项评估小组,负责具体评估工作,各部门积极配合,广泛调研论证,预测预判风险。可采取专家咨询、抽样调查、实地勘察、公示公告、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和相关利益群体代表的合理诉求,并对意见、建议进行归纳、整理,力求准确判定可能存在的社会稳定风险,提出评估意见。

(三)形成评估报告。评估小组在全面分析论证基础上形成评估报告,实事求是地对评估事项做出风险很大、有风险、风险较小或无风险评价,并提出是否实施的意见。

(四)制定工作预案。有风险的重大事项,评估主体在提交评估报告的同时,一并提交风险化解和应急处置工作预案。对确有不稳定隐患又必须实施的重大事项,不稳定隐患由责任主体及时提请领导小组、局党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调度化解。

(五)评估报告报送。各部门形成评估报告后,需实施双重备案,在报送局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小组备案的同时,报送局党组备案。

七、有关要求

(一)切实重视评估。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转变观念,把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放到全局工作中来谋划实施,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事项能否出台或实施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做到重大事项未评估不上会、不决策。

(二)遵守评估程序。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评估,逐步健全完善风险评估的程序和标准,不断进行探索研究和总结完善,逐步提升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三)提高评估水平。在实施评估时,要依据全面、周到、细致原则,广泛征求涉及群众的意见,综合考虑各方利益,不搞闭门评估、想象评估,要深入到群众中去,掌握了解倾向性问题和典型诉求,善于发现真正潜在的隐患风险,不断提高评估水平。

(四)注重风险化解。对可实施的重大事项,属本级本部门的,必须明确风险化解的责任主体及工作要求,需要上级协调的,要及时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加强评估考核。要把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维护稳定的基础性工作来抓,纳入各项目现场日常考核范围,纳入各部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和职工绩效考评,纳入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年终考评内容。

(六)落实责任追究。对在重大事项决策过程中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不稳定问题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将依照《合肥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若干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篇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政治需要,也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进步的必然要求。对于有效预防和化解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稳定因素的发生,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主要目的是在重大事项实施之前,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都要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最大限度的消除不稳定因素。

二、评估范围

重大事项评估项目是指在全镇新农村建设、重点项目建设等经济社会发展中,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涉及较多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项目;涉及相当数量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工程建设。

三、责任主体

镇党委、政府是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第一责任意识,坚持科学发展,民生为先,稳定为重,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实施和重大工程建设的前置程序,切实做到科学评估在前,有效预防在先。

四、主要内容

对所有重大事项,要严格坚持全面、客观、准确的原则,采取科学的预测方法,对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先期作出评估。评估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一)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法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是否有充足的政策、法律依据,是否与现行政策、法律、法规相抵触。

2、重大事项所涉及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对象和范围是否界定准确,调整、调节的依据是否合法。

3、重大事项实施出台是否符合规定的议事决策程序。

(二)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合理性

1、重大事项是否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是否符合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是否代表大多数群众的根本利益。

2、重大事项是否超越绝大多数群众的承受能力,是否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社会可承受度有机统一起来。

3、重大事项是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否兼顾了人民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反映如何。

(三)重大事项实施出台的可行性

1、是否经过严格的审查审批和报批程序。

2、是否经过严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论证。

3、方案是否具体、详实,配套措施是否完善。

4、重大事项出台的时机是否合适,条件是否成熟。

5、是否会造成其他镇镇、其他行业、其他群众的相互攀比。

6、对生态环境有何重大影响,是否有科学的治污、环保配套措施。

(四)重大事项实施过程中的可控性

1、重大事项的制定和出台是否会引发较大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哪些较大的问题。

2、对可能出现的影响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问题,是否有相应的应急处置预案。

五、实施步骤

实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按照以下步骤和方法进行:

第一步:确定评估对象,全面掌握情况。我镇所属单位的重大事项在实施前必须报告镇党委、政府,其工作方案由镇党委、政府提出,报送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方案的可行性进行讨论并做出相应的评估报告,且确定责任主体的第一责任人后,由责任主体责任人对拟定出台的重大事项实施方案,深入细致地开展调查研究,通过查阅资料、走访群众、问卷调查、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并掌握所评估的对象(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工程)的相关情况,为预测评估提供准确、可靠的第一手资料。

第二步:缜密分析预测,准确评估风险。镇党委、政府根据了解掌握的有关重大事项的第一手资料,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进行逐项科学分析、准确预测、客观公正地作出评估。

第三步:制定维稳预案,落实维稳措施。针对预测评估出来的涉及较大隐患,研究制定预防和处置工作预案。预案应体现周密、具体、清晰、可行的原则

第四步:编制评估报告,主动化解矛盾。根据前一、二、三步的工作结果,编制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预测评估化解报告。

第五步:审查评估报告,严格报告审定。预测评估报告形成后,报县维稳办。在县维稳办对报告中预测评估出的涉稳重大问题进行分析和判断。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切实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落实党的**全会“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目标要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深化法律援助惠民服务的意见》(**司〔**〕53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评估目的

通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完善案件质量监督、管理体制,健全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形成常态化、制度化的评估机制,切实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

二、评估原则

评估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统一标准。坚持实事求是,尊重客观事实,建立统一的评判标准,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进行。

(二)独立评判。坚持第三方评判,成立评估专家组,实行一案一评,独立评判。

(三)科学效率。坚持科学态度,遵循科学程序,采用科学方法,制定科学、合理、可操作性的评估指标体系,提高评估效率。

三、评估时间

**年12月31日前完成。

四、机构设置

(一)组织机构。成立**市**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市司法局有关处室负责人组成(名单详见附件1)。

(二)评估机构。按照评估范围,分别设立刑事、民事两个评估专家组(名单详见附件2)。

1.刑事案件评估专家组负责刑事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下设刑事主考核官1名、刑事一组、刑事二组,每组2人。

2.民事案件评估专家组负责民事案件质量评估工作,下设民事考主核官1名、民事一组、民事二组,每组2人。

3.评估专家的条件和产生。评估专家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和职业道德修养,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并执业5年以上,由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和民事专业委员会从聘请的评估专家组中选取刑事、民事各5名候选人,组成刑事案件评估专家组和民事案件评估专家组。

4.评估专家的回避。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专家应当自行回避或由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回避:

(1)是本所律师承办的案件;

(2)是本案当事人或承办人近亲属的;

(3)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的;

(4)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

(5)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估的。

因回避造成专家空缺的,由市律师协会推荐专家递补。

五、评估模式

(一)评估对象。**年1月~**年10月,全市13个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并已结案的诉讼案件,分刑事、民事两类。由评估工作领导小组从全市13个法律援助中心各抽取刑事、民事诉讼案件若干件,其中**抽取刑事、民事诉讼案件各5件,**抽取刑事、民事诉讼案件各5件,开发区抽取刑事诉讼案件5件,共计125个案件,作为评估对象。

(二)评估指标。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要求,结合我市法律援助案件承办卷宗制作和办案实际,制订《**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指标》(附件3)。评估指标共分案件承办质量和受援人意见征询二大类,分别从同行律师和受援人二个角度对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价,全面反映案件办理情况。

1.案件承办质量评估指标(占总得分的80%)。案件承办质量评估指标分刑事和民事两类。刑事类一级指标8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24项,民事类一级指标9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23项,并进一步细化具体的评估标准。

2.受援人意见征询评估指标(占总得分的20%)。按照案件受理方式不同,分为申请(含商请)和通知两类,申请类分6项指标,通知类分5项指标,由受援人对承办人办理案件各个阶段的服务态度、服务内容、专业知识以及敬业精神等给予评价。

(三)评估方法。为确保评估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本次评估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得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1.评估专家打分。案件评估实行一案一评制。每组2名评估专家分别对本组的每个案件进行评估并打分,2人平均分为该案件评估得分。2人评估得分差距在10分及以上的,由主考核官指定同类案件其他小组的一名专家再次打分,3人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2.评估总分计算。评估总得分满分为100分。每项评估指标满分均为100分,根据评估专家打分情况,加权平均计算评估总得分。

3.评估结论。根据评估内容和评估指标得分情况,由评估专家对每一个案件作出评估结论。

六、评估结论处理

(一)评定案件质量等级。根据评估总得分,评定每个案件质量等级,分四个等级,85分及以上为“优秀”,75分~84分为“良好”,60分~74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遇小数点四舍五入)。

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估案件直接评定为不合格:

1.应当会见而没有会见的;

2.因案件承办人的过错,给受援人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3.承办人向受援人收取费用的;

4.因承办人过失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

(二)撰写评估报告。评估结束后,在局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计组和秘书组负责对评估表进行汇总和分析,并撰写评估报告。

(三)奖惩及信息公布。根据评估结果,对案件承办单位和承办人落实奖惩。对刑事、民事分项总得分前六名的案件承办人和平均分前三名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不参评)予以表彰。评估结果列入年度和下半年对县(市、区)司法局的考核。对总得分不满60分的,三年内,该案件的承办单位或承办人将不予指派办理其他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违反律师法、国务院、省法律援助条例、律师职业规范等法律法规,符合相关处罚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本次评估工作相关信息将在**市司法局网站、**律师网上公布。

七、评估流程

为确保全市**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本次评估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

1.成立**市**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和**市**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专家组。

2.召开全市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培训会,统一认识,提出评估要求,分配落实任务。

3.从全市各法律援助中心抽取待评估案件。

(二)评估阶段

按照评估实施方案和评估指标,组织评估专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对抽取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集中评估。

(三)总结阶段

根据评估结果,征集意见,总结经验,撰写评估总结报告,公布奖惩结果。

八、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做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的重要性。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是加强案件质量监管、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和改进法律援助工作的一个有效措施,是我市建立案件质量标准化管理、质量评估和质量监管“三位一体”的法律援助质量动态评估体系的重要一环。各县(市、区)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保评估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认真组织实施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工作。要切实做到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评估工作公平公正、科学高效进行。要充分体现评估工作的权威性、严肃性和透明度,真实展现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全貌和水平。

(三)重视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结论的运用。案件质量评估结论是进行法律援助案件管理、决策和评价考核的一项重要依据,各法律援助中心要注重评估结论的运用,重视评估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查找工作薄弱环节,加强监督指导,不断改进和规范法律援助工作。

本评估方案由市司法局负责解释。

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县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是指对涉及安全生产领域各类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及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其他不良社会影响的单位、场所、部位、建设项目、设备设施和活动(范围见附件1)进行风险排查、评估和管控等工作。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建立各类风险点查找、风险研判、风险预警、风险防范、风险处置、风险责任等“六项机制”,规范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基本流程,提高安全风险管控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实现安全风险管控闭环管理。

二、主要任务

(一)风险点查找

1. 准确把握查找对象。风险点又称危险因素、危险源,是指本身具有危险性,或在一定条件下具有危险性,存在着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或财产损失风险的场所、部位、状态和活动。

2. 合理划分网格单元。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实际,依托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整合综治、消防、环保等网格化管理资源,以网格化、全覆盖的方式,合理划分风险点查找的最小单元(地理区域、单位、设备设施、作业或活动场所、某项活动等),明确每个单元的范围和风险点查找工作的责任单位、责任人,落实查找责任。

3. 科学建立查找依据。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辖区、行业领域风险点的查找工作,要分行业、领域和场所(各行业领域和场所分类见附件1),依照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科学制定《安全生产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参考格式见附件2),作为网格单元具体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查找的依据。

4. 动态查找风险点。

(1)考虑外部动态变化。风险点查找的范围应覆盖所有区域,所有设施和场所,覆盖所有人员的活动;在实施查找时,应充分考虑外部情况变化对风险点的影响,认真分析平时条件、特殊时段、特殊自然条件下不同风险点的出现;以及同一风险点在不同外部条件下,出现不同的风险,充分识别各种潜在风险。

(2)考虑内部动态变化。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单位应根据自身发展变化特点,合理制定工作周期,反复开展风险点查找工作。原则上各层级、各单位应结合隐患排查治理活动,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全面的风险点查找工作,并对风险点清单进行同步更新。

当环境、设施、组织、人员、活动等发生变更时,要随时对相关风险点开展重新查找工作。

在策划、筹备可能涉及群体性安全的活动或进行重大的设施、环境变更前,应提前开展风险点查找工作。

(3)社会联动查找风险。查找风险点工作要依据《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层层组织发动基层群众和单位员工,自下而上全面开展;同时鼓励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并通过网络、移动通信等方式和建立网格QQ群、微信群等形式,建立稳定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接收社会公众提供的风险点信息。

(4)规范填报查找结果。各层级对下级提交的风险点信息,经筛选、确认、分类汇总,填报风险点清单。清单要全面动态反映本辖区、行业、单位内风险点的部位、状态等,清楚描述每个风险点的产生条件、表现特征,初步判定风险类型和等级,以及在风险一旦失控的情况下可能导致的后果等。

(5)规范精准录入信息。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单位要将确认后的风险点清单,录入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风险点信息采集、审核、报送流程图详见附件3)。根据风险点的变化情况,做好动态实时更新,为后续开展风险研判,进而有效管控各类风险提供基础。

(二)风险研判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评估与论证机制。对风险点查找阶段发现的风险应进行分类、分级,实时调整风险等级,逐级核定风险级别,并及时公告风险信息,提高风险研判的科学性、准确性和高效性,以便对各风险点采取针对性的管理措施。

1. 合理进行风险分类。对于查找阶段提交的风险清单,按照《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2009)、《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 6441-1986)分类标准,分行业、领域和场所(见附件1)对风险进行分类。

2. 科学实施风险分级。

(1)对于风险点查找阶段发现的风险,综合考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以及事故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点按其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见附件4)。每个风险点分级结果录入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并对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专门建档。

(2)生产经营单位的风险分级工作由本单位组织实施,其他场所的风险分级工作由所在乡镇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联合组织实施,也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实施。

(3)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及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核定风险级别,形成清单报上一级部门和单位。

1. 实时调整风险等级。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单位针对风险点的动态变化,须及时调整风险等级,实施动态评估分级。

(1)风险点自身发生变化;

(2)风险点周边环境发生变化;

(3)组织管理形式发生变化;

(4)同类型风险点或相关行业发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5)国家、地方和行业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发生变化;

(6)其他情况。

1. 及时公告风险信息。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应在风险点管理信息系统上,结合风险分类、分级结果,形成安全风险点空间分布图,在信息化平台上及时公告。

(三)风险预警

对于风险研判阶段确定的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等级的风险点,加强预测预警,强化监测监控,做到早预警、早干预,及时督促整治,进一步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

1. 科学进行风险预警分级。风险预警由高到低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预警级别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种颜色表示 (见附件5) 。

2. 及时发布风险预警信息。

(1)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统称预警发布单位)结合各自情况,确定各级预警信息发布的具体条件,相应的预警级别、发布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采取的措施、预警时效等。经授权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构在接收预警发布单位送发的预警信息后,按照指定的范围和时间,通过网站、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

(2)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采用监测预警、巡查预警、综合预警等方式进行预警。鼓励采用监测系统进行监测预警。

监测预警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采用安全风险预警系统对关键参数进行实时监测,达到预警条件时,预警系统自动报警并上传数据,自动发布监测预警信息。

巡查预警由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对风险点进行现场巡查,预估风险状况,逐级上报,并由预警发布单位发布巡查预警信息。

综合预警由预警发布单位,依据风险预警的监测数据、现场巡查信息及现场风险状况,同时参考相关单位提出的综合预警建议,进行综合判定,由预警发布单位发布综合预警信息。

1. 快速响应风险预警。

(1)红色预警:要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实施预警处理,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同时在规定时限内逐级上报至省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

(2)橙色预警:要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实施预警处理,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同时逐级上报至市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

(3)黄色预警:要立即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实施预警处理,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同时逐级上报至县政府应急办及有关部门。

(4)蓝色预警:须随时关注预警的风险状况,加强监测、巡查和跟踪。

1. 实时调整风险预警级别。预警发布单位在发布预警信息后,需要密切关注风险的发展趋势,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时调整风险预警级别,并及时发布调整后的预警信息。

2. 适时解除风险预警信号。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采用技术与管理措施后,导致发生预警的因素已得到妥善处置或消失,具备预警解除条件时,由预警发布单位及时解除预警信号。

3. 分析触发风险预警原因。预警发布单位要对触发预警的原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改进风险防范的措施和建议,督促完善防范措施,持续改进完善预警机制,提高风险管控能力。

(四)风险防范

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风险研判结果,依据国家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制定、完善风险防范措施,并严格组织落实,实现风险可控。

1. 认真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1)企业或单位是风险防范的主体,要实行安全风险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应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制定并落实相应风险级别的具体风险防范措施,通过隔离风险点、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控设施等手段,达到消除、降低风险的目的。在风险点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的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2)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按照“分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采取制度、标准、技术、经济、管理等措施,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风险防范和技术保障措施,降低和消除事故风险。

1. 强化风险源头管理。

(1)制定重大政策、实施重大工程、举办重大活动时,要先期开展专项安全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2)项目审批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抄送同级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全面落实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各个阶段的监督和审查责任;

(3)高危项目审批必须把安全生产作为前置条件,城乡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各项工作必须以安全为前提,实施风险评估,对重大风险项目“一票否决”。

(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通过安全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标准化,夯实安全基础。

(5)科学合理确定企业选址和基础设施建设、居民生活区空间布局。要紧密结合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危产业转型升级。

1. 突出高风险重点管控。加大高风险等级风险点检查频率和监管力度,红色、橙色等级的风险点要建立专门档案,强化风险防范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其中红色等级风险点每3年要组织第三方进行1次全面分析、评估,确保高等级风险点安全可控。

2. 加强防范措施落实检查。

(1)结合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并根据风险点查找和研判结果组织制定安全隐患排查清单。

(2)各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厂(公司)、车间、班组级巡回检查、例行检查、综合检查和专业检查,及时掌握管理范围内各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黄色等级风险点每周至少检查1次,蓝色等级风险点每半月至少检查1次,其他风险点每月至少检查1次。乡镇政府、行政村(社区)参照组织检查。

(3)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通过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检查、执法检查、专家会诊、区域性评估等方式,按照执法计划或工作计划,定期对较高风险等级风险点的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或专项检查。

(4)对排查出的所有安全隐患,要按照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的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隐患治理方案,确保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红色、橙色等级风险点安全隐患排查记录、治理方案和销案台账应纳入专门档案管理。

1. 强化隐患排查治理执法。对高风险且无法有效管控降低风险的单位、企业,要依法采取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供电和查封扣押、关闭、取缔等措施,按规定给予上限经济处罚,对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一时无法关闭、取缔的重大风险点,要结合实际划定禁区,尽可能把风险限制在可防、可控范围内。要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推进重大安全隐患整改。

2. 实施防范措施动态管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进行风险点清单周期性更新,因环境、设施、组织、人员、活动等变更而导致风险点和风险研判结果变化时,要对防范措施的适用性等重新进行检查评估。对不适用的安全防范措施要及时修订完善。

(五)风险处置

针对不同风险点可能发生的后果,坚持抢早抢小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措施,实行风险差异化处置,加强应急处置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关键时刻处置准、处置快、处置好。

1. 加强事故初期处置。发生险情或出现事故苗头时,网格单元现场人员应根据风险点的性质特点、危害程度,立即按现场处置方案科学处置,并同时向本单位负责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防止事态扩大。

2. 准确应对事故险情。事故发生地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根据险情程度或已造成的损失大小,研判应启动的响应等级,并按照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实施。

3. 科学组织施救。响应事故救援的有关乡镇或单位,按照有关应急预案规定,成立事故应急处置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科学制定具体的施救方案。要合理调配相关专业救援队伍、医疗、公安力量和物资、装备、器材,加强宣传和舆情引导,加强组织协调和现场管控,迅速开展施救。救援过程中要注意防止事故的扩大及次生事故的发生。

4. 妥善处置善后工作。事故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后,乡镇政府、县直有关单位和事故发生单位要采取必要措施,妥善安置和慰问受害、受影响人员,开展遇难人员善后和赔偿、征用物资补偿、协调应急救援队伍补偿等工作,尽快消除事故影响,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组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力量,对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应对处置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

1. 提高风险处置保障能力。

(1)完善应急预案。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应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负责制订、指导辖区、行业领域做好预案优化工作,推动预案简明化、专业化、实用化。预案编制单位应根据风险类别等级、特点及性质,制定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突出预案针对性、实用性、科学性。组织事故应急处置效果评估,查找应急预案存在的问题,并不断修改完善。

(2)强化应急预案演练。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相关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并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生产经营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培训,普及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应急处置技能。

(3)推进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加强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等行业领域专业应急队伍建设。县直有关单位应建立由各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才组成的应急处置专家库。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置队伍建设、装备物资、征用补偿等保障制度。

(六)明确风险责任

按照“四级五覆盖”和“五落实五到位”的要求,对照风险点清单,将风险管控责任进一步分解细化,划分网格单元,明确责任单位,落实责任人,确保风险管控工作落实到位。

1. 科学划分网格责任。

(1)以县、园区、乡镇、村(社区)等各层级行政区划为责任单位,以村(社区)为最小风险责任单元,逐层逐级划分网格,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建立“横到边、纵到底”的覆盖全县的网格化责任体系,确保每个网格有人管、管到位、出成效。

(2)各生产经营单位或有关单位,要划分最小风险责任单元,落实全员网格化管理责任。要建立风险管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风险管控责任。同时,动员全员参与,做到上下联动、全域覆盖,延伸安全风险排查触角,夯实安全基础。

1. 明确推进风险管控工作职责。

(1)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县直有关单位负责编制《安全风险点查找指导手册》(如相关行业领域已有国家或省相关法律法规、文件明确安全风险点查找内容按其要求执行),收集、填报风险点的数据信息,汇总风险点清单,审核、确认风险点等级,编制风险点排查管控清单;根据风险评级结果,落实不同风险等级的差异化动态管理,明确风险管控和监管责任单位。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培训工作,及时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每年度向上一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风险管控工作报告。

(2)乡镇政府落实村(社区)网格划分、网格责任人,收集网格内风险点信息,并进行初步风险研判,及时录入或者督促填报信息。村(社区)负责将区域内小微企业及公共区域划分为若干网格,明确各网格责任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做好风险点基本信息采集、上报等工作。

1. 加强责任落实检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展“三查三单”制度落实、安全生产巡查及执法检查、大检查时,要将开展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六项机制”工作的落实情况纳入巡查、督查、检查的重要内容。要对照风险管控责任清单,逐一对照检查,督促落实责任分工,利用信息化手段掌握辖区内各级、各单位风险管控工作和风险点实时情况,及时提醒、提示、督促风险管控责任落实到位。

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工作流程图详见附件6。

(七)信息化支撑保障

为实现安全风险管控构建“六项机制”工作的数据共享,确保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顺利开展,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统筹建设了“安徽省风险管控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风控系统”),将为县、乡镇、村(社区)、网格员等不同层级用户设置相应的权限。

1. 通过“省风控系统”,实现风险点的数字化管理。

(1)实现风险点的清单化、动态化的数据信息管理,能够及时更新,保证风险点信息的准确性、风险级别的可调整性,方便相关人员对风险点数据的管理。

(2)实现风险点的图形化管理。建立分辖区、分行业领域、分种类的多图层地图信息系统,实现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以及相关人员均可在其权限范围内查询、显示和管理风险点电子地图资源。

(3)实现预警信息的电子化管理。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生产经营单位或主管部门开发建设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风险点实时监控、及时预警。

(4)实现不同系统的关联和交互功能。“省风控系统”具备与其他相关系统进行数据关联和交互的功能,并为各地市和相关部门后续可能出现的新系统预留接口。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对于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的重要意义,要将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作为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主要负责人要亲自主持此项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全县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构建工作。

(二)条件保障。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各环节工作都需要相关人力、物力的投入,尤其需要相关专业人员的大量参与,并适当借鉴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在工作中要积极主动寻求内、外部专业力量的支撑,借鉴成功经验,可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协助实施,并予以必要的专项经费及条件保障。

(三)系统推进。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是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关键内容,必须各方联动,统筹推进。生产经营单位构建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应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框架内实施,防止与安全生产标准化脱节。

(四)持续完善。构建并有效运行安全风险管控“六项机制”,是落实双重预防机制的基础性工作,是一项维护安全形势平稳的利在长远的系统工程,必须长期坚持推进并不断完善。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每年应对风险点清单进行一次重新确认,检查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的落实情况并不断改进。

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自治州源头预防腐败的有关要求,加强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推进我局惩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开展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通过建立廉政风险查找、防范、处置、监控机制,强化风险教育,深化体制改革,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作风监督,着力防止和化解廉政风险,保证权力行使安全、资金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水平,为促进自治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好服务工作。

(二)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自治州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精神,积极落实会议赋予我局的相关任务,结合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紧紧围绕执法权、管理权相对集中的重点岗位,从教育、制度、监督入手,进一步提高我局干部职工依法履职能力和勤政廉政意识,努力营造廉洁从政的良好环境。

二、主要内容及实施范围

围绕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认真查找领导岗位、中层岗位和其他重要岗位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个方面易发生腐败行为的风险点,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种防控措施,通过制订方案、贯彻执行、调整修正、总结评估四个环节,探索对预防腐败工作进行科学化、系统化循环管理的方法措施,把对权力的监督制约贯穿于行政事务和业务工作的各个方面,有效控制和及时化解岗位廉政风险。

此次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范围包含局机关全体人员及直属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重点范围包括:局领导和中层干部;涉及城乡规划、建筑业管理、工程招投标监管、质量和安全监督、房地产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等环节工作人员;具有行政执法权的执法人员;具体负责或参与相应行政许可业务的工作人员。

三、方法步骤

按照自治州的统一部署,我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从今年5月中旬开始到今年11月基本结束,活动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5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局党组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教育,使全体党员干部明确实行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确指导思想、目标要求、主要内容和方法步骤,动员党员干部积极主动参与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增强主动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二)排查廉政风险阶段(20xx年6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采取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的方法查找廉政风险点。

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分单位(科室)、岗位两个层面,结合自身职能,通过个人自查、相互评查、集体排查等方式,全面深入查找思想道德、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五类风险,在本单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科学确定风险等级。根据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由高到低对廉政风险定级,实行动态管理、全方位监控。各单位(科室)、各岗位人员先自评风险等级,由分管领导审阅,经局纪检组审查后报党组会议研究确定;各单位、各科室廉政风险等级由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制定防范措施阶段(20xx年7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道防线的要求制定防控措施。各岗位人员、科室的防范措施,经分管领导审阅后报局纪检组审核备案;局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防范措施,报自治州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备案。各单位(科室)、岗位的防控措施,经审核确定后,在本单位公示公开。依据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和制定的防范措施,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廉政谈话,并从全局观念、服务意识、依法行政、勤政廉洁、工作实绩五个方面进行岗位廉政承诺。

(四)运行阶段(20xx年8月至9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根据权力运行的风险内容和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较高的权力,在分管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主要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等级一般的权力,在单位(科室)领导直接管理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负责;对廉政风险较低的权力,由单位(科室)领导直接管理和负责。结合管理中发现的新的廉政风险点,及时调整修正廉政风险内容和防控措施;建立健全领导制度、工作制度、运行制度、检查制度、考核制度等保障措施,

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探索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五)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10月至11月)

本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经验。通过定期自查、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范各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评估,上报工作总结,迎接自治州调研。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源头上预防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科室)及机关全体人员要从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广泛宣传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积极自觉参与到具体工作中,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局党组成立州建设局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领导小组各成员要按照方案要求周密安排,认真组织实施,局班子成员、各单位(科室)负责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的要求,带头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各项工作。局纪检组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工作经验和做法,认真组织协调,并做好各阶段工作小结上报工作。

(三)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各单位(科室)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重点针对有执法权、管理权、许可权、审批权等关键岗位,以及权力运行各个环节,抓好风险排查、措施制定和保障运行各项工作,努力把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融入到业务工作的全过程,以重点带全面,以关键促整体,真正建立有岗位特点、单位特色、行业特征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根据市委关于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及要求,区委决定在全区深入开展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坚持反腐倡廉建设基本方针,以“一个坚决、三个更加注重”为总体要求,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全区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为基础,以科学技术为支撑,以腐败易发多发的领域和部位为重点,全面排查岗位、部门、单位廉政风险,逐步在全区构建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制度管用、预警及时、防控有效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围绕中心。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业务工作和内部管理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全局,促廉从政,实现廉政风险防控与各项工作相互促进、协调发展。

(二)坚持突出重点。在普遍推行的基础上,重点对财权、人权、物权、执法权、审批许可权等权力相对集中的单位、部门和岗位进行细致排查、分类防控。

(三)坚持务实创新。善于用系统的思维、统筹的观念、科学的方法和进取的精神,积极探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努力实现创新与突破。

(四)坚持配套推进。在规范权力运行制度建设上,借助改革成果,在高起点上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高科技防腐水平。

(五)坚持分类指导。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部门、不同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工作目标和任务,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建立科学管用的预警机制。

三、实施步骤

全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分动员部署、排查风险、制定措施、落实提高四个阶段组织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201*年10月21日- 11月5日)

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和部署落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工作信心,确保工作及时顺利启动。

1、认真学习。各单位要利用中心组学习、班子会议、党员(支部)大会、座谈会和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对本单位干部职工进行宣传发动,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示精神和区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等一系列加强廉政建设的相关要求,统一思想认识。

2、组织调研。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研,弄清本单位廉政风险的表现和成因,理清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思路,为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奠定基础。

3、制定方案。在学习和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已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单位,要围绕抓巩固、抓发展、抓提高制定方案。要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制,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

4、动员部署。各单位要召开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专题会议,主要领导要亲自动员部署,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工作开好头、起好步。

5、开展。区委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会适时举办专题培训班,对各单位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政策界限、方法步骤、目标要求等。

第二阶段:排查风险(201*年11月5日-2013年1月25日)

在合理清权确权的基础上,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方式以及“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专家评、组织审”等办法,围绕“决策、执行、监督”三个环节和“重点领域、重点对象、权力运行”三个关键部位,从岗位、部门和单位三个层面,着力在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制度机制、思想道德等方面找准存在的廉政风险。

1、清权确权。按照职权法定、权责一致的要求,对本单位的各类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分项梳理,科学编制“职权目录”和岗位权力说明书;对每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以及条件、程序、期限和监督方式等,找出行权过程中容易诱发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已进行过清权确权的单位要按照新要求抓好完善和规范工作。

2、查找廉政风险。一是查找岗位风险。组织岗位责任人查找岗位职责、权力行使、制度执行和思想道德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经部门负责人牵头组织互查和初步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核。领导班子成员岗位风险点可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的形式进行自查与互查,并由主要领导审核确认。二是查找部门(科、室、股)风险。组织部门全体人员从工作程序、业务流程和制度机制等方面查找存在的廉政风险,报本单位纪检监察机构和领导班子审核确认。三是查找单位风险。重点查找领导班子“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和业务流程中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廉政风险。对排查出的三个层面风险点要作出准确描述。

3、确定风险等级。廉政风险等级的划分要结合单位工作特点,依据权力的重要程度、自由裁量权的大小、腐败现象发生的概率及危害程度,按照“高”、“中”、“低”三个等级来确定。要建立岗位风险等级目录,在一定范围内征求意见,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审定。

4、公示风险点。对排查出来的廉政风险点要通过单位公示栏、职工大会进行公示,广泛接受评议监督,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进行调整与修正。对因工作职责发生变动,或承担阶段性重要工作引起的权力变化,或确定风险等级的科、室、股和个人认为需要变动风险等级的,按规定程序重新评定并公示。窗口服务单位岗位风险点要面向服务对象予以公示或通过多种形式征求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阶段:制定措施(2013年1月26日- 4月15日)

在全面排查基础上,按照“岗位定措施、部门定流程、单位定制度”的要求,依据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工作职责,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控措施,并积极探索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管机制。

1、优化权力结构。坚持内部制衡和岗位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围绕“三重一大”,健全议事规则、决策权限和工作程序,重点规范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责任人的决策权限及决策程序。

2、改进业务流程。通过梳理业务流程,对岗位职能设置流程不科学、衔接不紧密、职责不明确、过程不公开、决策不民主、论证不充分、监管不到位、标准化程度过低、行政效率低下等缺陷和漏洞,按照监督制衡和公开运行的原则进行优化,增加权力运行监控环节,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

3、规范行政裁量。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领域的裁量权基准制度,综合考评法定裁量因素,科学合理划分裁量阶次,完善使用规则,避免执法的随意性。重点抓好行政处罚权的规范,对处罚种类、处罚幅度、处罚实施等,制定具体裁量标准和实施细则。

4、加强制度建设。对现有制度进行评估,针对因制度设计缺陷导致的违法违规扩张权力、减免责任、利益冲突、谋取特定团体利益等情形;因制度执行不到位、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导致的监督制约措施无效和因制度缺失导致的权力监督失效等情况,加强制度建设。通过新建制度,填补制度空白;通过修改制度,增强制度建设的廉洁性、合理性及有效性;通过一项权力配套一项制度,强化制度的执行力,提升监督的约束力。

5、依法依规公开。将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裁量权基准、行政审批事项、行政处罚结果、高风险岗位的廉政风险及防控措施等,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监督。在单位内部公开内部职权行使情况、工作流程等,特别是对干部任用、行政支出预决算、财务报销、政府采购、工程建设、资产管理等,要加大公开力度。

6、建立廉政风险台账。以单位、部门、岗位为主体,以岗位职责、风险类别、风险点及表现形式、风险等级、防控措施和责任人等为主要内容,建立廉政风险台账,为廉政风险常态化管理打好基础。

7、推进科技手段应用。建立电子监察系统,有效发挥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依据权力运行流程图,将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和规范化,并逐步将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等情况纳入电子监察系统,实现动态监控。

8、建立预警处置机制。建立廉政风险数据库和廉政风险评估指标体系。落实《铁锋区科级党员干部“廉洁指数”评价预警暂行办法》,健全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加大廉政风险信息分析预警,对廉政风险实时监控、即时预警、及时处置。通过巡视、问卷调查、审计监督、干部考核考察、述职述廉、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电子监察、效能监察、执法监察、纠风评议、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办分析、预防职务犯罪等多种渠道全面采集廉政风险信息。根据预警信息反映的问题,观察各类风险点的动态,运用风险提示、督导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整改等超前处置措施,纠正工作中的失误和偏差,及时化解廉政风险,避免转化为腐败问题。

第四阶段:落实提高(2013年4月16日- 6月30日)

要把整改问题和落实防控措施贯穿于工作始终,坚持边整改边制定边落实,根据新情况新变化,及时修订完善各项防控措施。

1、认真总结提高。在做好各阶段的基础上,对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全面回顾、自检自查、总结经验、提升理论认识。通过分析研判,看廉政风险找得准不准、全不全、深不深,对廉政风险进行查缺补漏;通过对防控措施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看是否存在漏洞、脱离实际和不易操作等问题,进一步对防控措施进行丰富和完善。

2、严格考核验收。强化监督检查工作,通过信息监测、上级检查、社会评议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考核验收。考核工作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目标考核、惩防腐败体系建设考核相结合,考核验收结果作为检验党委、政府及各单位领导班子落实责任制情况的重要内容。建立奖惩机制,区委将对廉政风险防控成效显著的单位、个人予以表彰;对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和敷衍塞责的单位,要责令整改;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追究主要领导及相关领导的责任。

3、动态评估管理。制定考核评估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标体系。重点从廉政风险的排查和识别、防控措施的制定、科技手段的运用、权力运行的公开度、信访举报的数量、违纪违法案件的发案率等方面,进行检查评估。通过调查问卷、个别访谈、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广泛征询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群众认可程度差、满意程度低的,要责令认真查找原因,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法律法规调整和惩防腐败体系建设新要求,对廉政风险防控的内容、措施等及时修订完善,加强监督考核,实行动态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4、材料整理建档。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阶段形成的文件资料、调查问卷、测评卷、表格表册等及时进行整理归档,形成分项台账,建立风险管理档案,搭建风险信息反馈平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认识到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实施。区委成立以魏玉峰同志为组长,黄**同志、姜威同志为副组长的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等机关部门的主要领导或负责同志;在区纪委、监察局设立办公室,下设推进组,负责指导和推进各单位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单位要成立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领导班子成员各负其责,落实好主管领导和部门的责任,实施强有力的领导。各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组织协调,协助党委、政府搞好任务分解,制定实施方案,提出落实措施,推动党政部门齐抓共管,形成整体合力。

(二)全面排查,抓住重点。要突出权力运行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着力抓好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征地拆迁、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交易、食品药品安全、、、金融运行以及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重点带全面,组织党员干部全员参与,全面排查,全方位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查找自身岗位风险点,敢于公开权力,敢于接受监督,并通过强化风险意识,采取相应的积极防控措施。进一步下放权力、强化约束、提高效率,把岗位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三)注重创新,树立典型。各单位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善于借鉴省内和我市先期试点单位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创造性开展工作。在全面部署、整体推进的同时,区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推进组要在不同层面选择2-3个典型单位,经考核评估后,确定为区级联系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推进组要注意总结有效做法,提炼典型经验,推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深入开展。

(四)明确职责,督查指导。要建立廉政风险指导、督查、问责等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推进组要充分发挥职能,加强监督检查,做好各阶段的转段验收和抽查、指导工作。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要及时批评指正,督促其保质、按时完成各环节的工作。对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必须责令整改,保证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取得实效。

(五)搞好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丰富教育载体,创新宣传手段,通过信息、简报、、开设专栏专题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和工作氛围。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编发专题简报,交流经验,指导工作,对正反两方面典型及时予以通报。

城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城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镇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近年来,我国相继发生多起重特大事故,如何识别防范城市安全风险,已成为亟待解决的课题。**年12月,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抓城市工作必须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多个环节、各个领域。2016年7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要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增强安全风险意识、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的普查,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到等问题的发生。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精神,切实做好城市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加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城市安全管理工作系列讲话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及《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精神,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把安全风险管控挺在事故前面为工作原则,全面排查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城市风险因素,超前辨识预判企业、区域安全风险,摸清我县安全生产工作现状,找准各类风险源购成,采用定量风险评估、事故后果评估、重点单位辨识等评估方法量化各类风险源风险程度、辨识风险源等级,评估区域重大事故风险构成和整体县域安全风险水平,在加强过程管控、事后处置、体制机制建设、产业优化布局、行业风险降低等方面提出可行性建议措施,为县域安全、和谐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

二、评估内容

(一)工业危险源带来的城镇安全风险;

(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城镇安全风险;

(三)县域生命线工程带来的城镇安全风险;

(四)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城镇安全生产风险;

(五)北方冬季桥梁、地铁、建筑施工、冰雕作品、冰上作业及冬季施工对建筑物质量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

(六)其它可能引发重大灾害的城市安全生产风险。

三、总体目标

通过评估提出工作措施建议,形成点线面有机结合、无缝对接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性工作体系,使全社会共同防控安全风险和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责任、措施、机制更加明晰、精准、有效;形成完善的安全技术研发推广体系,安全科技保障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严格规范和惩治违法违规行为制度机制体系,使因违法违规行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形成完善的安全准入制度体系,安全生产源头治理能力得到全面提高;实施一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根治一批可能诱发重特大事故的重大隐患;健全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响应机制,通过提升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事故的可防可控。

四、主要任务

(一)确定安全风险评估分级标准和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

根据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实际,针对主要风险隐患可能导致的后果,制定区域性、行业性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辨识、评估、分级标准意见,并以此作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依据。

(二)绘制安全生产风险图

全面排查评定安全生产风险,通过科学总结、分析重特大事故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排查评估重点行业领域、部分、环节,依据相应标准分别确定安全风险“红、橙、黄、蓝”(红色为安全风险最高级)4个等级,纳入安全处理意见数据库,绘制县、乡(镇)安全生产风险电子图。

(三)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机制

按照“分区域、分级别、网格化”的原则,提出实施安全风险差异化动态管理意见和强化风险管控技术、制度、管理措施建议,对可能导致的后果进行预告研判。

(四)研究制定事故隐患排查分级标准

研究分析重点行业(领域)、部位、环节存在的共性重大事故隐患,辅助推动建立全县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自报信息系统。对接城镇安全生产风险电子地图,辅助推动建设政府部门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网络管理平台,与企业互联互通,实现从隐患排查、登记、评估、报告、监控、治理、销账的全过程记录和闭环式管理。

(五)形成县级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

按照“一行一本(重点行业)”、“一地一册”、“一风险一建议”、“一问题一措施”的原则,结合行业、区域特点和安全风险状况,全面、系统、准确评估重点行业领域和风险现状,对照结论提出针对性建议措施。

五、组织领导

(一)成立县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 副县长

** 副县长

** 副县长兼公安局长

** 副县长

** 副县长

** 县安委办主任、县安监局局长

成 员:各部门各乡镇分管安全工作负责同志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

(二)县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安委办,主任由县安委办主任**兼任,具体负责评估前期准备工作,与市安委办对接、沟通、协调、联系数据统计工作,协调解决调研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参照本方案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进行全面动员部署。要参照县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成立相应工作小组,并由各部门分管常务工作负责同志和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县风险评估推进工作责任人。各工作小组责任人要亲自关注工作进展,结合评估方案精心组织,并在哈市中国安科院来县调研评估期间,全力支持配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充分准备,确保实效。县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调研时间提前做好充分准备和总体安排。要结合国家开展安全生产改革相关意见,着力增强安全风险意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加强源头治理,严防重特大事故发生,全面促进**县城镇建设平稳有序、可持续发展。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风险评估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风险排查工作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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