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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水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
殡葬服务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殡葬服务收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收费热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大力推进火化制度,革除丧葬陋俗,有效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泸水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定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云南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云发改物价8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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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17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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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673号)
二、定价原则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以成本调查分析为基础,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既考虑殡葬服务单位的利益,也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又能弥补殡葬运行成本,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三、定价范围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中,火化费属政府定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运尸费、遗体存放费和骨灰寄存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由民政部门提出方案,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执行。其他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经民政部门同意,供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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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化费(含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务)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673号)规定,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核定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700元,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政策,其它减免政策按《泸水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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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尸(遗体接运)费
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37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长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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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最近发表了一篇名为《单位学习《准则》和《条例》实施方案3篇》的范文,觉得有用就收藏了,希望大家能有所收获。
篇一:文化广电局《》和《》活动方案 局属各单位、各股室: 近日,中国共产党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大举措,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为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根据《关于开展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活动的通知》(x办字〔2015〕xx号)精神,现结合我局实际,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的建设,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深刻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丰富实践,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结合,对《准则》和《条例》进行修订,把从严治党实践成果转化为纪律和道德要求,体现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是对党章规定的具体化,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追求,对于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党内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条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立规,划出党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对于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提供了强大的纪律保障。 二、迅速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股室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开展"四个一"活动,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准则》和《条例》。 (一)掀起一轮学习热潮。局属各单位党支部要制定具体学习方案,迅速召开党支部专题学习会,原原本本、深入系统地学,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切实做到学深学透、学以致用,努力做到学习《准则》和《条例》覆盖全体党员。 (二)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文广系统党员在学习的基础上,深入思考,认真总结,结合工作实际,每人撰写一篇学习体 查看全文>>>某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某市“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加强医院临床护理工作,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护理服务,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举措。经研究,决定自20xx年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创建活动(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根据卫生部《20xx年“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及《江西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总体部署和20xx年全国护理工作会议、全省医政暨护理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进一步规范临床护理工作,切实加强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提高护理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质、满意的护理服务。 二、实施目标 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示范工程”活动,到20xx年底,在全市范围内创建4所“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医院”、8个“优质护理服务示范病房”和20名“优质护理服务先进个人”。通过“示范工程”活动,以点带面,达到强化基础护理,改善护理服务的目标。使患者感受到护理服务的改善,感受到广大护士以爱心、细心、耐心和责任心服务于患者的职业文化,感受到护理行业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和高质量的护理服务。通过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夯实基础护理服务,在全社会树立医疗卫生行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医患关系更加和谐。 通过提高人民群众对护理服务的满意度,实现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惠民、利民的总体目标。 三、实施主题及范围 实施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实施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院全面实施,重点是三级医院、二级医院。 四、实施原则 (一)“示范工程”活动与“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相结合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20xx年“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按照本方案有关要求,加大基础护理所占比重,组织开展辖区内“示范工程”活动。 (二)医院自查、行政督导和社会评价相结合 医院对临床护理服务薄弱环节进行自查,对照本方案有关要求认真加以落实。卫生行政部门在医院实施活动和自查基础上,对辖区内医院进行检查指导。省卫生厅、市卫生局适时对“示范工程”开展情况进行抽查、暗访,通过设立公开电话、电子信箱等,广泛收集社会意见,引入患者 查看全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市人力资源保障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效能建设,提高创业服务水平,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创优发展环境,为**的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现就**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服务创业、富民兴赣为主题,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营造吸引投资兴业新环境,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增强干部职工的创业意识、创新意识、创优意识,切实把“创业服务年”活动的成效体现在服务创业、富民兴赣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在县委、县政府各项工作部署的稳步推进上,体现在促进社会和谐的根本要求上,体现在树立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新形象的实际行动上。 二、工作内容和服务重点 根据《全市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和《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县实际,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建立健全投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各类创业资源,建立健全创业服务机构,建好创业孵化基地,拓宽创业融资渠道,完善促进各类小企业发展的体制机制,找寻创业服务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方面,为创业者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一条龙”服务。 (二)进一步优化创业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各项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最优发展环境的决定》,努力创建优质高效的政务和服务环境、宽松透明的市场和企业经营环境、优越的创新创业成长环境、公平正义的法制和社会环境,巩固和扩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大投诉受理和查处力度,严厉查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要、报”等行为,及时妥善处理创业者和群众投诉以及监测点反映的问题,进一步解决影响机关效能、损害创业发展环境方面的突出问题。 (三)深化机关作风建设 查看全文>>>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二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二 为巩固机关效能年活动成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创业服务水平,根据《**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省机关效能年活动总结暨创业服务年活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服务企业、服务项目、服务民生为主题。进一步增强全局干部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帮助解决一批制约企业、项目发展和民生改善的问题,特别是当前严峻经济形势下企业用工、就业维权及社会保险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力求在提高办事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优化发展环境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为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重点 1、健全创业服务体系,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农民工和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继续推行招工、就业、培训三位一体培训模式,扩大就业,稳定就业,开辟新的就业增长点。开展**县首届创业项目推介会,评选创业典型,营造全县全民创业氛围。以小额贷款为载体,实施五个一服务,即:推荐一个创业项目,实施一次创业培训,协助落实一处经营场地,帮助办理一笔小额贷款,组织一次上门问诊,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积极为创业者提供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开业指导、政策咨询、融资贷款、政策扶持、跟踪指导等一条龙优质、便捷的创业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开展一次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咨询活动。 2、抓好两头,促进企业提高工伤事故自主防范意识。一是在事故发生前,劳动部门要加大《工伤保险条例》的宣传力度,特别是对工伤事故高发的企业,要建立企业工伤保险联络员制度。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到企业宣传讲解有关社( )会保险的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企业员工工伤事故的自我防范意识。二是在事故发生后,在落实企业工伤职工待遇的同时,充分用好工伤保险浮动费率的上下浮动杠杆机制,促进企业加强内部管理,自主防范工伤事故的发生。 3、注重案件仲裁结果的警示作用,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过程中,针对劳动用工方面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及时对企业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引导 查看全文>>>08
xx县迎接全国全省和全市“五五”普法验收实施方案
按全国“五五”普法规划的部署,今年是检查验收年,全国、全省和全市将陆续展开检查验收,根据司发通20xx10号文件精神,为使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园满完成,在全国、全省和全市“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根据我县“五五”普法工作实际,县依法治县办将于今年4—5月份组织检查组对全县各乡镇、各单位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情况进行初步检查验收。为使验收取得实际效果,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县迎接全国、全省和全市“五五”普法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同志任组长,**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同志任副组长,**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地点设县司法局。 二、检查主要内容 1.“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2.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政协监督、全社会参与普法的领导和运作机制运行情况;专兼职普法队伍及法制教育基地,法制宣传工作经费运行情况; 3.宪法等国家基本法律,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民生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情况; 4.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等各类重点普法对象的学法用法情况; 5.“法律六进”活动开展情况; 6.依法治理工作尤其是依法治县、依法治乡镇、依法治村(社区)、依法决策示范领导班子、依法办事示范窗口单位创建活动开展情况; 7.法制宣传方式方法创新及保障措施落实情况; 8.普法文件、资料整理归档、信息反馈及开展理论调研情况。 三、检查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1.检查方法。 这次检查验收的方法主要有七种,即听、查、谈、访、看、考、议。一听,即听取( )受检单位领导关于“五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总体汇报;二查,查看是否有总体规划、决议、年度计划、年度总结、学习计划、普法教材以及档案管理等情况;三谈,召开座谈会,与各类普法对象座谈,了解普法工作开展情况、效果及体会;四访,走访有关单位干部及基层群众,通过点面结合,全面了解普法教育情况;五看,实地查看普法宣传栏、法制图书室(角)、教育基地、法制学校等基础设施;六考,考查各类普法对象对应学法制知识的了解掌握情况;七议,根据检查验收情况,进行认真评议,并将验收结果向受检单位反馈。 2.检查步骤。 “五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从20xx年4月份开始,5月底结束。 查看全文>>>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方案〉的通知》及《云南省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标 利用2年左右的时间,通过开展以患者满意、社会满意、政府满意为目标的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以下简称“示范工程”)活动,不断提高护理质量,为患者提供满意服务。 二、活动范围及主题 活动范围:全市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实施。 活动主题:“夯实基础护理,提供满意服务”。 三、主要内容 1、建立健全临床护理工作规章制度、疾病护理常规或临床护理服务规范、标准,建立护士岗位责任制,制定并落实各级各类护士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临床护理职业行为。 2、建立扁平化的护理管理体制,精简护理行政层级,提高管理效率,实行责、权统一的垂直管理。切实加大对护理改革的投入,提高护士福利待遇,向临床一线倾斜;建立护士绩效考核制度,根据护士完成临床护理工作的数量、质量以及住院患者满意度,将考核结果与护士的晋升、评优相结合,从机制上调动护理队伍的积极性。 3、增加临床一线护士数量,清理非护理岗位占编人员从“进入”和“归队”两个角度,最大限度地保障临床护理岗位的人员配置。临床一线护士占护士总数的比例不低于95%,示范病区的床护比不低于1:0.5。 4、落实《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组织临床护士开展《基础护理服务工作规范》、《常用临床护理技术服务规范》全员培训,切实履行基础护理职责。将基础护理的服务内涵、服务项目纳入院务公开,作为向患者公开的内容,引入患者和社会参与评价的机制。 5、推行表格式护理文件,减轻临床护士每天书写护理文件的负担。需要填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病程记录中护理记录单,手术清点记录和病危、病重患者护理论录等。 6、实施临床“现场管理式”的护理质控模式,细化、量化考核标准和指标,加强基础护理落实的执行力,确保患者得到实惠。 7、加强与患者的沟通交流,满足患者知情需求(环境、治疗、用药、膳食营养、康复、心理干预、手术、检查等),促进临床护理工作贴近患者、贴近临床、贴近社会。 8、明确和落实医院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特别要加强药品、物资、维修、送检、安全、膳食等的保障支持力度,减少护士的非护理工作,确保护理服务内涵落实到位。 四、实施步骤 (一)筹备启动阶段(3月-4月) 各县区卫 查看全文>>>10
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维护儿童健康,全面落实国家消除麻疹行动计划、降低乙肝发病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安徽省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卫生法律法规,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部《—20xx年全国消除麻疹行动计划》、和《县20xx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补种乙肝疫苗项目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在乡政府组织领导下,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协同、按照职责范围,分工负责。切实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及协调、督促检查工作,确保全乡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和乙肝疫苗补种任务圆满完成。 二、组织体系及职责 乡政府成立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及乙肝疫苗补种工作领导组,乡政府副乡长许令军任组长,潘家宏、施发明任副组长。乡中心校、乡卫生院、县公安局派出所、乡财政所、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领导组织。 乡卫生院:负责制订强化免疫和补种技术实施方案,保证疫苗和耗材的供给,利用预防接种门诊和指定的临时接种点,组织专业人员实施接种,开展接种质量监督和评价,加强接种不良反应的监测和处置,做好与各部门的衔接和协调工作。 乡中心学校:负责组织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向学生发放预防接种宣传单和“接种通知单”。主动开展在校学生的宣传动员和摸底登记工作,协助乡卫生院做好疫苗接种工作。 县公安局派出所:积极配合乡政府、村民委员会对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的摸底、登记工作。积极应对接种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依法、及时、妥善处置与疫苗接种有关的突发事件。 乡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乙肝疫苗补种工作的宣传报道工作。 各村民委员会:负责做好非在校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乙肝疫苗补种的宣传,以及发放接种通知单,摸底调查等工作。 三、工作任务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对象为全乡范围内所有8月龄至5周岁(即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生)的儿童,包括上述年龄范围内的我乡居住和流动人口儿童,无论既往免疫史及麻疹患病史,凡无麻疹疫苗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均免费接种1剂次麻疹疫苗。全乡统一接种时间为20xx年9月11日至20日。(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见附表) 乙肝疫苗补种对象为199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未接种过乙肝疫苗或未按免疫程序完成乙肝疫苗 查看全文>>>服务和实施方案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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