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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活动宣传实施方案

城区工商所“3.15”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制定好生活的计划,才有继续走下去的动力。为了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我们必然要先将方案制定好。方案可以使工作进行得更有序和谐。不必为写方案而烦恼了!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城区工商所“3.15”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欢迎你阅读与收藏。

城区工商所“3.15”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城区工商所“3.15”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努力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根据上级局、消费者协会“3·15”活动的安排意见精神,我所决定,从2月15日起,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消费与民生”暨“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现将活动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惠及民生、促进和谐”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密切关注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重点民生问题,开展消费教育,普及消费知识,更新维权理念,调处消费纠纷,化解消费矛盾。强化市场监管,展示打假成果,宣传维权业绩,加强消费引导。通过对年主题的广泛宣传,改善消费环境,提升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切实解决消费领域社会关注、群众关切、政府关心的民生问题,努力为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二、活动时间

活动从2月15日起至3月15日,为期一个月。其中3月10日至15日为“3·15”集中宣传周时间,4月至12月为“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日常宣传服务时间。

三、活动内容

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活动。

(一)认真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和引导活动。充分利用“3.15”活动契机,结合辖区实际,深入开展12315进企业、进超市、进市场、进学校活动,进一步加强农村、城镇社区“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扩大12315“五进”工作覆盖面,建立健全12315受理、分派、跟踪、督办、反馈的“快速通道”工作机制,形成工商部门、经营者共同解决消费者诉求的工作机制,快速解决消费纠纷,进一步提升社会维权网络的工作效能。努力把消费维权“关口”前移到消费教育与引导、消费警示、消费知识普及上来,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念,提高维权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的能力,指导广大经营者加强行业自律、诚实守信经营,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消费维权、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集中开展“15”宣传周活动。

(二)集中开展“3·15”宣传周活动。统一开展“送法”进农村、进社区、进市场宣传服务活动。拟在步行街冠豸超市门口设立宣传服务咨询点。开展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发放消费维权资料,普及消费知识,现场解答消费问题,及时受理消费投诉,妥善处理消费纠纷,集中销毁假冒伪劣商品,宣传打假维权成果,为消费者提供实实在在的服务。营造全社会人人关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三)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广泛深入地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

1、组织召开年主题座谈会,邀请消协常务理事及公用企业、公共服务行业负责人座谈“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确保各单位责任落实,共同搞好3.15活动。

2、制作6块反映工商部门打假维权、强化监管、法律法规及消费常识等内容的宣传展板,增强宣传效果。

3、有针对性开展消费警示和消费提示,促进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合格的商品和优质的服务。

4、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费教育和消费指导活动,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引导和促进消费需求。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宣传活动,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工作任务,切实把各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对活动的指导、关心和支持。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把年主题活动融入到各项工作之中,把“3·15”活动作为今年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打基础的开门之举,周密组织,精心安排,采取各种行之有效措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参与到活动中,不断推动消费年主题活动的深入开展。

2、加强责任,措施到位。“3·15活动”期间,按照上级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副所长、各路段长具体抓,突出重点,明确责任,强化措施,涉及的领域要宽,活动的范围要广,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结合实际,注重实效。要结合辖区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执法力,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切实解决一批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问题,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确保今年“3·15”宣传活动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地开展,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果。

4、及时沟通,反馈信息。指定专人收集、整理活动信息,及时反映活动情况,“3·15”活动安排情况和“3·15”活动总结以及统计报表报消保股。

城区工商所

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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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2016年11月24日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打击传销专项行为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办[2016]213号)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古政办[2016]85号)精神,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传销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安定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营造良好环境,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重点与工作目标
(一)严厉打击、坚持取缔以“拉人头”、团队计酬、收取入门费等方式以及通过互联网、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重点惩处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行为;为传销提供条件的行为。
(三)以**、玉源、玉库、新舫等4个行政村为重点地区,在全镇范围内进一步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
(四)通过专项行动,使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明显减少;其他地区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经常性、规模化的传销活动基本杜绝;群众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进一步增强,被骗往异地参与传销的人员明显减少;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二、主要任务与工作措施
(一)集中力量通过调查、走访,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以及通过互联网传销、利用传销非法集资等社会危害严重的重点案件,严惩从事传销活动的单位、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摧毁传销网络。严厉打击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找材料到☆第1 -ˇ第1 网上服务最好的资料站点!注:去掉中间符号在*搜索第一个网站]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恶性刑事案件。
(二)强化对互联网的相关监管工作,完善有关规定,坚决取缔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行为。
(三)加强学校防范传销工作,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切实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学生认清传销的违法犯罪性质、欺诈本质和危害,自学抵制传销。对受骗参与传销的学生要及时做好解救工作。
(四)加强房屋出租的管理,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住宿等条件。
(五)依法规范直销行为,查处违规招募、违规培训、违法计酬等行为,坚决取缔打着直销旗号从事传销以及直销企业从事传销的行为,严格执行直销企业市场退出制度。
(六)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快打击传销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建立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档案,探索建立社会查询制度,健全群众投诉、举报及举报奖励制度。以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为重点,重点抓好对农民工、在校学生、下岗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三、工作要求与保障措施
(一)打击传销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要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坚持不懈地抓好。要在国家有关部门的统一部署下,坚持“地方政府负责、部门统一协调,各方联合行动”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方针,进一步强化地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的责任,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要针对传销活动的新特点和突出问题,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落实具体任务和工作目标,确保抓住成效。
(二)这次专项行动以**工商所、**派出所为主,镇有关部门要依据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密切配合。**工商所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大传销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加强对专项行动的指导和督查。**派出所要加大对传销犯罪的打击力度,加快侦破大案要案。**电信站等通信管理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利用互联网传销和为传销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行为的监控和查处力度。农行**营业所、**邮政储蓄所、**信用社等金融机构要依法协助做好对传销组织者或经营者账户查询、资金冻结的协调工作,打击利用传销非法集资行为。各中、小学校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镇监管部门要依法加强监督,对传销屡禁不止、群体性事件频发的地区和单位,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要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县广电局、《今日**》报投递相关宣传素材,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同时,在这次专项行动中要注重充分发挥各村委会以及社会中介组织的作用。
(三)要严格执法责任制,强化责任意识,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对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纪追究其领导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各村和有关单位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和细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要加强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执法水平,提高打击成效。
四、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这次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25日前)。各村和有关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做好动员布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11月至2017年6月)。各村和有关单位按照实施方案要求,认真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各项工作。
(三)工作总结阶段(2017年7月)。各村和有关单位要对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并于2017年7月20日前将总结材料送工商所和派出所,由工商所会同派出所汇总后上报镇政府。镇工商所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工商分局工商所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工商分局工商所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家工商总局提出的做到“四个统一”、加强“四化建设”、推进“四个转变”、实现“四高目标”的新要求,促进工商所(经检大队,以下简称队)建设,根据市局《关于全面实施工商所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的通知》(*工商法20xx*号)文件的要求,分局决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开展工商所(队)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实施行政处罚动态评价机制的目的
以公正执法、规范办案为指导,制定行政处罚工作质量动态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程序,并以此为基础,形成工商所(队)行政处罚权限的调整机制,实行工商所(队)执法权限的差别管理,促使工商所(队)内部、工商所(队)之间形成激励机制,从而达到执法办案制度落实,素质提升,水平提高的目的。
二、行政处罚动态评价机制的基本内容
1.评价对象
分局各工商所、经检大队。
2.评价主体
分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组成的评价工作组,具体实施评价工作。评价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
3.评价程序
分局评价工作组将按《工商所(队)行政处罚动态评价表》(见附件一)的标准,每季度检查一次,工作组每次随机抽查当季所办案件5件。被检查的行政处罚案件由评价工作组指定,由各工商所(队)于次月5日前将装订好的案卷交到工作组,被抽查到的局办案件以首次核审分为准,评价工作组以连续八个月(20xx年12月-20xx年6月)的检查情况为评价的主要依据,并做好台帐,检查结果在分局内予以公布。最后一次检查结束后,评价工作组应当综合每项检查情况,提出对评价对象评价的初步意见,由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作出评价结果。分局提出对评价对象行政处罚权限调整的意见,在20xx年7月底前报市局法规处。
工商所(队)对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3日内向分局或者市局监察机构提出复查,由监察机构会有关机构作出处理。
4.评价内容。
(1)制度建设和执行。工商所(队)应当根据上级的相关规定和本所实际,制订“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案件查办报告制度”、“扣押(封存)、罚没财物保管和处理制度”等专项制度或者工作流程图。基本要求责任到人,明确所长、分管所长、办案人员的相关工作职责。制度订立,重在对上级、分局有关规定的具体执行,包括《工商所法制员工作规定》(××工商法〔20xx〕*号)、《行政处罚案件分层管辖规定》(××工商法〔20xx〕*号)、《扣留、罚没收物资管理处置办法》(××工商计〔20xx〕第*号)、《案件线索追踪协查规定》等执法办案十项制度(××工商经检20xx*号)以及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
“行政处罚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要求从所长到办案人员有一个明晰的工作流程,而且要反映案件查处的进展情况。包括案件来源、立案、强制措施实施、案件查处进展监控、案件移送、上报分局处理以及案件线索移交等具体流程;“案件查办报告制度”,主要反映案件查办中需要上级处理或者汇报的程序,如管辖权(包括地域管辖、级别管辖和职权管辖)的请示,请求上级支持等处理程序;“扣押(封存)、罚没财物保管和处理制度”,对此上级都有规定,工商所(队)主要是制定如何贯彻执行的制度,如保管、移交、销毁、拍卖等具体流程。
(2)案件质量评查。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28号《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以及省、市局相关行政处罚案件的操作要求,由工作组评定案件质量(具体评查标准见附件二)。评查对象为一般程序案件,工作组每次评查的案件数量不低于工商所(队)承办案件总数的*%。按比例抽查少于*件的,评查全部案件。
(3)案件查办监督评价。设立“法制员执法监督”等评价指标。工商所(队)法制员是工商所(队)办案的监督人员,受所长和分局法规科双重领导,是工商所(队)查办行政处罚案件核审监督本文 的主要力量。对法制员执法监督评价是“案件查办监督评价”的主要内容。
(4)案件相关因素权衡。评价应当考虑“查办案件性质”、“查办案件数量”和“查办案件被行政复议、诉讼的结果”三个因素。查办案件包括由工商所(队)承办的以分局或者工商所(队)名义在20xx年12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尚未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案件不计算在内。“查办案件性质”分三类:简单案件、一般案件和重大、复杂案件。以下几种为“简单案件”:(一)企业违反年检规定的;(二)企业不按规定悬挂营业执照或者不按规定将营业执照置于醒目位置的;(三)企业不按规定办理注销登记的;(四)企业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的;(五)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的;(

工商分局工商所行政处罚动态评价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六)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七)违反示范合同文本规定的;(八)违反广告或者商标管理规定,不需要复杂计算非法所得、非法经营额的;(九)其他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简单案件。以下几种为“重大复杂案件”:(一)罚没财物5万元以上的;(二)食品安全案件造成人身伤害但未触犯刑律的;(三)涉及危险行业、危险物品经营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四)新领域案件;(五)其他过程复杂、手段隐蔽等查处困难的案件。介于两者之间的为“一般案件”。“查办案件数量”基数,分局20xx年核发给某工商所(队)一般程序案件目标数的70%。且大案数达到年度季度考核进度,才能得查办案件数量权衡分。
5、评价等级。评价结果的等级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9-80分)、“合格”(79-60分)和“不合格”(59分及以下)四个类。由分局评价工作组对所属工商所(队)作出等级评价。
6、权限调整。
分局评价工作组在20xx年7月底前,依照评价等级对照市局确定的工商所(队)行政处罚权限的若干档次中相应的执法权限档次,提出评价对象执法权限的调整意见,并由分局局长办公会议作出评价结果。报市局审查同意后,由分局正式授予相应权限。
7、网上公开。
为了体现公正、公平,工商所(队)执法权限调整的结果在网上公开,接受监督。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宣传20xx年“消费与服务”年主题,使全社会共同关注扩大消费与服务广大消费者、服务经济发展和服务社会和谐的关系,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改善消费者的消费预期;切实加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增强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倡导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模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名称及主题
20本文 10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消费与服务’年主题”宣传活动。年主题是:“消费与服务”。
三、活动形式
1、设置“3.15”消费维权活动一条街。沿解放路两侧东至解放路与富强路交叉口,西至解放路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由参会各职能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设置展台和咨询台、板面、宣传材料及宣传横幅,并有3人以上工作人员负责宣传、咨询、投诉受理工作。活动时间为3月15日上午8点开始至下午16时结束。活动中心及投诉现场设在解放路原市委、市政府门前。
2、“3.15”活动现场设置10部(12315)热线电话(由联通公司提供),人员由市工商局、市消协、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支队、专业分局、驿城分局、高新分局人员组成,共40人。
3、3月15日晚上7点,在新世纪广场举行“3.15消费与服务”文艺晚会,主办单位:驻马店市工商局、驻马店市消费者协会;驻马店市联通公司承办。
4、设3.15活动办公室、新闻中心。活动办公室由市工商局、市消协人员组成,协调“3.15”活动的有关事宜;新闻中心由省驻驻马店记者站、驻马店日报社、驻马店电视台第一、二、三频道、驻马店广播电台、天中晚报社、驻马店广播电视报社等媒体人员组成。
五、组织领导
成立“3.15”宣传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消协。
六、参加单位
与消费者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政执法部门和生产、经营、服务单位均应参加。通过这次活动,展示行政执法部门为群众服务,为消费者维权的宗旨,共同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放心的消费环境和应承担的社会责任,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城区工商所“3.15”宣传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企业活动宣传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企业活动宣传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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