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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体系方案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如果有什么需要明天做的事,最好现在就开始。每当上级领导下达新的任务,行动前的一份方案是必须要撰写的,方案的写作其实没有很多人想象的那么难,重要的是要理解核心,知道接下来要做什么。方案中包含哪些要素?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实施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的方针,以推动社会办养老机构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进一步改善我县养老服务设施条件;建立完善困难老年群体养老服务津补贴制度,切实保障困难老年群体基本养老服务需求;推进完善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提升养老机构服务保障水平。全面推进与我县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的多元化、多层次、多形式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具有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

(一)全县养老机构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5张以上。

(二)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农村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

(三)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健全完善。

(四)全县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完善。

四、工作要求

在实施工作中,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审核、审批两榜公布,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政策、救助金额四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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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四)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杨清德兼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乡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二)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对于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且义乌辖区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制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村群众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LED显示屏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城市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4、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5、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同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系统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促,有序推进。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扩大舆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改方案


民政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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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对县委常委班子的意见、建议进行反馈的函》,为认真细化整改任务,迅速整改到位,逐条明确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逐步建立长效机制,现将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求,结合深入推进民政部门在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优势作用和民政事业发展,严格按照县委常委班子的意见、建议及相关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深入可持续开展,认真完成整改任务。

二、组织机构

成立局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责任股室:老龄办,社会事务(福利)股;责任干部:**、**、**;责任股室和负责人为整改落实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研究解决落实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问题,明确整改期限和工作要求,建立工作台账。

三、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科学预留配套建设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设施,并严格兑现县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规定。

整改措施:1.严格执行《**省民政厅 **省住建厅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省新建住宅小区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和社区管理服务设施建设、移交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成立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县民政局与县国土局、县城建局、县房管局等相关部门加强配合和协调,及时监管并依法处理不按规划条件确定的标准和要求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不履行有关无偿移交配建设施约定、不按有关技术规范规划、设计和建设配建设施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配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2.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府发〔2016〕12号)文件,对按规划和标准新建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农村老年人颐养之家(幸福院)等日间照料机构,落实建设补助、运营补助等政策文件规定;鼓励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兴办发展养老机构,探索医养结合、温泉养老等多样化养老模式。3、合理配置养老机构,规范养老机构服务人员配置,规范养老服务收费项目。

责任领导:** **

责任股室:老龄办 社会福利股

责任干部:**

完成时间:2018年5月,长期坚持

(二)加大对老年人活动场所的监管力度,查处不法商家针对老年人的欺诈行为,保障老年人健康安全生活和经济利益。

整改措施:“敬老月”期间,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涉老方面的政策法规,联合有关部门积极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查处对老年人侵权不法行为。

责任领导:**

责任股室:老龄办

责任干部:**

完成时间:2018年9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落实整改责任。实行“统一部署,相互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各责任领导、有关股室和干部要切实把整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任务分工一一明确整改措施、进度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二)明确整改要求,逐项落实整改。由牵头领导召集有关股室负责同志逐项进行研究,分析产生的原因,找出问题症结,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对有条件解决的问题,要立说立行,立即整改到位,尽快见效;对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创造条件,限期整改到位;对受条件限制一时难以完全落实的,作好情况说明解释,加大调查力度,待时机和条件成熟时逐步落实整改,确保取信于民。

(三)强化责任意识,确保整改实效。对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股室,视情况对相关责任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问责。分管领导和有关股室要把整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推进整改。整改落实情况要及时汇报在一定范围内公开,适时召开整改情况通报会,接受社会监督。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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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xx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xx-xx年)》,切实加快我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为主要内容,建立健全信用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着力推进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应用,逐步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继续推进政银联动、政企联动,继续深化区域信用联动和信息共享体系建设,努力打造“信用xx”。

(二)主要原则。

1. 政府推动。强化政务诚信体系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使政府成为诚实守信的表率。努力打通信用信息的采集渠道,带头使用信用产品,构建信用监管联动机制,使政府成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推动者。加强诚信宣传和失信曝光,推动信用文化建设,使政府成为营造诚信和谐氛围的倡导者。

2. 平台支撑。按照“统分结合、共建共享”的原则,进一步建设和完善xx县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县信用平台),丰富信用信息记录,努力提高信用信息质量。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发布和查询工作,实现信用信息的合法公开。按照省政府具体要求,加快全省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实现跨部门、跨层级信用信息的充分汇聚与对比应用,实现区域信用信息联动。

3. 部门联动。充分调动政府各级部门信用建设工作的积极性,整合工作力量、丰富工作手段、提升工作效率,加强对失信行为的约束和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4. 应用导向。把应用作为推进工作的核心和先导,密切关注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工商管理、食品安全、司法公信和金融服务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领域,深化需求分析,积极探索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模式。

5. 制度规范。在国家法律框架体系下,继续建立和完善包含规范征信活动、信用奖惩、市场监管、信息共享与披露等内容的信用政策法规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外在约束。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成完善,信用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全面发挥作用,信用信息得到广泛应用,区域信用共享体系持续深化,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在全社会形成共识,具有xx特色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建成。

二、落实主要任务

(一)推进诚信建设。

1. 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坚持依法行政,大力推进权力清单制度建设,规范行政裁量权,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拓宽公众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社会监督和约束。建立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完善政务诚信约束和问责机制。建立公职人员诚信档案,将其作为干部考核、任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2. 深入推进商务诚信建设。着重围绕工程建设、工商管理、交通运输、生产安全、食品药品、金融服务、电子商务和小微企业等重点领域,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制度建设,大力推进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共享和应用,加快完善市场主体失信惩戒机制和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建立“宽进严管”的市场主体准入监管体系;完善以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限制为核心内容的失信惩戒机制。

3. 全面推进社会诚信建设。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立足点,围绕医疗卫生和食品药品、社会保障、劳动用工、交通安全、教育科研、文化体育旅游、知识产权、生态环境等领域,创新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方式,建立信用信息“红黑名单”制度。

4. 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建设。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做好司法信息依法公开工作,积极引导公众参与司法活动,提升司法透明度。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建立健全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与应用的社会联动机制。大力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和创新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司法考试、司法鉴定等信息管理和披露手段,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建立各级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工作人员信用记录。

(二)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

加强信用制度建设。县信用主管部门开展信用信息征集、发布、应用、安全管理和主体权益保护等信用体系建设

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加快构建我县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全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需要,充分享受文化娱乐和科普教育的基本文化权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和经济信息,提供丰富多彩的娱乐节目,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通过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不断扩大广播、电影、电视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采用有线、数字多路微波、无线和直播卫星等方式,逐步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垂直管理体制建设,建立起三级联动的运营体制(即县有管理中心,乡有广播电视站,村有广播电视室)。到20xx年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创造条件,深化改革,尽快推进县电影公司改制。多方争取项目、设备和资金,力求在城乡放映队伍、设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逐步推广城乡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同时,鼓励各放映队转变观念,打破长期以来传统陈旧的工作方法,努力开拓农村放映市场,创造良好的电影放映环境,逐步建立起统一、活跃、有序的电影市场。到20xx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

三、实施方法

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⒈现状:全县共建成广播电视转播台站4个,中继站1个,村村通广播电视乡(村)收转站(室)52个,有线小前端7个。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0%,有线、数字微波电视用户达10194户。

⒉方法

⑴、全力提高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积极争取中央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技术方案,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着力完成***转播站、***转播站的更新改造建设,保证从20xx年起让覆盖范围内的广大群众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一套调频广播节目和中央一、七套无线电视节目。

⑵、努力巩固“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建立无线收转站(室)、有线小前端的有效管理和维护服务体系,切实解决设备运行和维修经费,确保现有7个有线小前端和52个无线收转站(室)有效运行。

⑶、大力发展数字多路微波网络。川区农村以大力发展数字多路微波电视为主,利用现有数字多路微波基站和网络,在巩固现有用户的基础上,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技术维护方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理、维护等有关规章,切实提高信号传输质量和维护管理水平,确保永久畅通。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办法,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认识,降低入户门槛,减轻广大群众负担,大力普及、发展数字多路微波用户。力争20xx年数字多路微波电视入户率达到3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川区农村覆盖范围内的数字多路微波广播电视户户通。

⑷、以消除有线、数字多路微波网络覆盖盲区为侧重点,采用直播卫星等方式,逐步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山区农村和川区数字多路微波覆盖网外侧重于依靠“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进行建设。在进一步调查摸底,核实盲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村村通”工程实施政策,积极争取建设项目,采取直播卫星等建设方式,力争在20xx年消除山区农村和川区数字多路微波覆盖网外的广播电视盲点。

⑸、逐步理顺乡镇广播电视站管理体系。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三个统一,即人事统一管理,经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管理,将乡镇广播电视站的人权、财权、物权统一归属县广电局管理,推进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垂直管理体制建设,真正建立起三级联动的运营体制,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奠定良好的体制保障。同时,进一步充实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工作力量,配备一批热爱和胜任广电事业的干部职工,切实加强乡镇广播电视站队伍建设。

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⒈现状:自1993年电影行业经营机制改革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县电影事业大幅度滑波,原有的农村放映队已名存实亡,县电影

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第2页

发行放映公司处于瘫痪状态,从业人员仅剩8人,原有2座电影院,因设施、安全等方面的原因,已停止放映。同时,放映设备陈旧、破损,绝大部分已不能使用,库存影片基本都是老旧过时影片,不能满足农村电影放映需要;经费缺乏,致使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难以为继。目前,电影放映工作仅以完成省、市下达的一系列公益性放映任务为主。

⒉方法

⑴、切实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纳入各乡镇、有关部门精神文明考核内容,为农村电影放映提供体制保障。并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放映经费,明确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放映队,实行责任制管理,保证全县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顺利实施。

⑵、创造条件,通过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县电影公司职能。县电影公司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拿出相应的对策,在加强对放映队业务指导、培训和保障片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利于电影发行放映的新途径,拓展城乡放映市场,建立起既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又富有生机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⑶、积极争取国家资助设备,并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好、热爱电影放映工作的群众,着力恢复农村电影放映队。力争20xx年组建6个放映队;20xx年组建2个放映队;20xx年根据国家数字电影设备争取情况,再组建3个数字放映队,使放映队总数达到11个。

⑷、积极组织放映队在完成省、市下达的一系列公益性放映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开拓农村放映市场,创造良好的农村电影放映环境。要与各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经常性开展政策性宣传放映活动;与农村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结合,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宣传放映活动;与青少年教育相结合,送爱国主义优秀影片进校园,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与各行业宣传教育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增加放映场次,努力扩大放映范围,逐步建立统一、活跃、有序的农村电影放映市场。力争到20xx年,基本实现交通便利的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到20xx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

⑸、着力加强电影放映事业建设,逐步推进电影数字化进程,提高县城放映技术品位,构建数字电影放映的新体系。积极争取电影放映影院数字化改造建设项目,在县城新建1座电影院和1—2个数字化放映厅,在土门镇、大靖镇各建一个数字放映厅,拓展城镇电影放映市场,提升县城文化品位。并充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现代传输方式和技术手段,在经济条件较好、人口比较集中的**镇、**镇、**镇、**镇、***镇、***镇、***镇等集镇建设室内放映室,逐步实现由16毫米向35毫米、由露天放映向室内放映、由免费放映向低价有偿放映过渡。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


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农村人口的养老隐性问题将显性化。解决农村人口养老问题将是社会不得不面对的重要任务。在目前广大的农村地区,家庭养老、土地养老、社会保险养老三种模式是基本的养老保障方式,而社区养老模式则是一种新的尝试。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加快构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四个xx”建设,根据xx省老龄办等十部门《关于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xx老龄办〔2019〕1号)、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为困难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xx民老龄〔2013〕4号)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低标准、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总体要求,提升我县居家养老尤其是困难老人的居家养老服务水平,逐步建立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支撑的养老服务体系,切实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为加快建设“四个xx”创造积极条件。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我县县情和困难老人的基本生活需求,建立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难老人补贴制度。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条件界定对象、确定标准,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公示制度,增强工作透明度。

3.坚持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原则。既要实事求是地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纳入保障范围,又不搞盲目攀比、加重财政负担。

4、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在优先做好困难老年群体服务的同时,不断扩大服务范围,推动养老服务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

二、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范围和发放标准

发放范围:具有本县户籍,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中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享受发放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

发放标准:符合条件的困难老年人按每月50元标准发放。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待遇水平根据本县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适时调整。

三、发放程序

(一)申请。符合发放范围的困难老年人,应在年满70周岁当年3月15日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无身份证明的,需到公安机关办理有关证明)和近期两寸免冠照片二张向其户籍所在地的村(居)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老人行动不便的可委托近亲属,凭相关证明代为申请,并填写《xx县政府为困难老年人发放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申请登记表》(一式二份)。

(二)受理并公示。村(居)委会收到申请人的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核定申请人的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将本村(居)所有申请对象公示3-5天,无异议后,村(居)委会提出初审意见,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材料于每年3月30日前报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社会事务局。

(三)审查。乡镇、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负责对村(居)委会上报的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信息录入,建立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信息数据库。审查结束后,将申请审批表连同本地区发放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人员花名册和汇总表,一并上报县民政局审批,同时上报电子版。上报截止时间于每年4月15日前。

(四)审批。县民政局负责申请材料的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有关材料退回乡镇、开发区社会事务局,由乡镇、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或村(居)委员会通知本人,并说明理由。

(五)发放。符合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发放条件的人员经县民政局核准,自年满70周岁的当年计发补贴,每年分上下半年两次打卡发放。由于申请人自身原因,延误申请时间的,从提交申请年份的当年(8月份以后提交的,次年计发)计发补贴。

享受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人员死亡后,其近亲属和其户籍所在的村(居)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当地乡镇、开发区社会事务局通报情况,终止享受补贴。享受困难老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待遇人员退出低保、五保的,同时停止享受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待遇。

享受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待遇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对享受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待遇的人员,各乡镇于每年两次打卡前完成复审工作,复审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纠正。

四、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资金筹集和管理

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所需资金县财政列入年度预算。各乡镇民政办对经过审批符合补助条件的每位困难老年人,建立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个人档案。县民政局商县财政局根据审批确认的汇总名单,每年分两次将全年居家养老服务补贴通过低保、五保帐户打卡发放。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应专款专用,并建立健全财务、会计管理制度。财政部门、审计部门依法监督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保障金的使用情况。

从事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审批、发放工作的人员和申请人(包括受委托人)违反法律规定,对符合享受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待遇条件的申请人提出的申请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签署同意意见的,以及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将依法处理。

对采取虚报、隐瞒、伪造等非法手段,骗取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待遇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肃处理,依法追回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资金。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乡镇、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发挥好综合协调职能,积极争取各相关部门的配合与支持,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实施。

(二)健全档案,规范管理。各乡镇、开发区社会事务局要对拟发放对象进行核实,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健全档案。要坚持动态管理、定期核查,切实做到有进有出、分类发放。要建立定期抽查、核查制度和统计报告制度,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三)广泛宣传,接受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加大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公布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的发放范围、发放标准和发放程序,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严格执行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的适用范围,要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和信访接待平台,畅通监督渠道,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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