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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关系活动实施方案

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

设定目标,制定计划,做很多事情。为了工作能够顺利进行,我们需要制定合格的方案。做方案的意义是解决方案是针对客户某些已经出现的或者可以预期的问题,方案是否有统一的格式呢?为此,小编特意呈上“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政办发〔2016〕11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7〕4号)文件要求,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能导向,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畅通公共服务渠道,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的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以提高基层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核心,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完善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行为,维护基层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公开透明。向社会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从群众和企业利益出发,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民服务的能力,实现办事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统筹兼顾。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机融合,利用现有平台,整合服务资源,持续深化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

三、范围对象

本次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范围主要是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以及行政管理中的便民事项。

对象为区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等。镇(街道)参照执行。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和省级部门下发的市县两级参考目录,结合已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

中介服务机构梳理与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有关的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是直接或间接为相关审批提供服务的事项。

按照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本次梳理的公共服务大致分为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创新、民政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旅游服务、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环保气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司法公正、规划测绘、经济发展服务、财政税务、民族宗教、农林牧水、海洋渔业、外事侨务、国土资源、中介服务以及其他26个行业类别。

(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围绕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深入分析各类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运行情况,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努力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凡是办事部门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需群众和企业提供证明的,要严格论证,减少“必填项”。探索申请人承诺公示与办事部门先予办理、事后核查监管相结合的办理流程。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盖章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提供材料的数量和频次,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升办事效率。大力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所需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研究提出取消、转移、整合、加强等调整意见。

(三)审核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

梳理编制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按照“两报两审”程序进行审核。其中: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由区编办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具体流程为:

1.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将梳理汇总事项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一报);

2.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对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部门(单位)(一审);

3.各部门(单位)对“一审”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对需要进一步调整的内容,上报补充意见(二报);

4.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对部门(单位)“二报”的公共服务事项作进一步审核,并形成公共服务事项送审稿(二审)。

各部门(单位)在**月**日前完成“一报”工作,**月**日前完成“二报”工作”,**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审核后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经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具体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配套制度。

审定后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需按规定格式录入**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事项库,并通过**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要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链接、转载,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制度

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情况,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事项的新增、变更、取消和办事指南的调整,统一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事项库开展。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相关事项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中介服务机构事项调整由审改工作部门审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事项库的后台操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上下联动,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力抓好各项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担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及上网入库等技术指导,及时上网公布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区编办负责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统计分析和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承办联席会议相关准备工作,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会审。

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并协助审核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公共服务流程,对各审核部门出台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案进行督促指导。

区发改局负责审核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公共服务事项有关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审核公共服务事项中有关涉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

(二)认真审核把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协作联动,提高审核质量。各部门(单位)要自觉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认真梳理现有公共服务事项,深入查找社会关切的公共服务短板,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确保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彻底、合法合规、紧贴需求。

(三)扎实有序推进。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既定目标,按照市县同步推进的要求,把握时间结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月底前基本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公开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部署实施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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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四)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杨清德兼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乡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二)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对于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且义乌辖区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制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村群众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LED显示屏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城市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4、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5、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同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系统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促,有序推进。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扩大舆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解决落实好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认真落实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涵盖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农业生产服务类项目、农村生活服务类项目、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等内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要求,是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充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明确村级公共服务管护队伍建设和管护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二、工作开展基本要求

(一)突出重点维护建设。鉴于目前补助资金较少,运维项目除重点支持村内道路、桥涵、水利设施的日常管护外,要重点关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美化整治村内环境等三个方面,各村围绕本村村民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事情,优先实施,集中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饮水难、生活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保障基础设施持续优质为群众服务。

(二)整体推进,项目决策实行“三步分量法”。各村根据村情和现有基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社议事会成员开展入户调查,采取“一户一票”量分,征求群众对项目的建议;村委会汇总入户调查情况,确定项目建议,群众充分讨论,采取“百分制”量分,按照打分情况确定拟实施项目;召开村民会议,审议项目实施草案,采取“一人一票”量分,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三)优化项目实施。一是购买专业服务。对专业技术性较强或者能够由社会组织提供的运维项目,必须全部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队伍(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二是照顾弱势群体。对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的运维项目,要差别化选择运维人员,优先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要重点照顾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残疾人,以及贫困户、低保户。

(四)坚持村民做主、民主管理。按照“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的原则,公共服务维护项目须经过民主议事程序确定,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透明度,村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项目,须经民主议事程序确定,实行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

三、运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严格公示。坚持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公示制,年度资金规模、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内容、资金使用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运维资金的主平台作用,把各部门已经安排的零星补助资金整合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整体效益。运维资金到位后,坚持做“加法”,原有已安排的资金要继续安排,不得退出或降低标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解决运维资金缺口问题。

(三)坚持“合同报账”制。运维项目必须与提供服务的单位(人员)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时间、内容、标准及监管要求等。项目完成后,经“村两委”、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等群众自治组织、镇上验收合格后,资金按“财政报账”制度的要求结算,坚决做到“五不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维护工作,认真组织召开会议学习有关资料,并成立领导组,以分管领导魏禄华副镇长为组长,各联村村负责人为成员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组和镇纪委定期和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农村公共维护工作,重点支持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要求,这就要求镇属个部门必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坚持按上级文件精神办事,狠抓落实。各村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确保资金按实、按需落实到实施项目上来,做到抓建设与运行维护长效管理同步,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制度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各项维护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的工程建设支出,器械损坏、设备购买和运行维护人员工资的发放不列入保障范围。这部分费用,另行安排资金解决。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经费,重点用于目前没有资金来源渠道、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的、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设施、场所和项目的运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用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维护保障经费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追回补助资金。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会议、广播、粘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充分调动村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村组织领导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成效等。

(二)现场检查验收。定期不定期到现场查看,并督促整改。

(三)奖惩措施。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公示;对在全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水工作,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强化监督机制,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区委、区政府政务公开安排意见,结合水利系统工作实际,经政务公开领导小组会议反复讨论,制定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第1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水利行风的根本好转为目标,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职能,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机关。
二、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
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要与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相结合,与加强廉政建设、完善监督机制相结合,与深化水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结合,与政务信息化建设相结合。具体实施中要坚持以下原则:㈠依法公开原则;㈡真实公正原则;㈢突出重点原则;㈣讲究时效原则;㈤注重实效原则。
三、公开内容
除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外凡涉及群众利益的政务活动内容都应当公开。
(一)机关股室
公开水利局全体领导的分工和职责,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党政办公室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全系统干部的民主推荐、测评考察和上报工作;公开全系统干部的管理、教育考察和任用工作;公开机关和各单位职工计划生育、准生证发放有关规定和办理结果;公开有关党务工作的内容;公开各类《责任书》的考核情况;公开干部职工调动原则、程序和结果;公开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条件、结果;公开评模选优的标准,指标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计财股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事业费的预算、决算和预算外资金及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公开多渠道筹措水利经费的收支情况;公开财务收支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利股(含项目办)公开本股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灌溉用水计划、灌溉管理制度、公开常规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指标;公开全区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的情况;公开工程项目的招标条件、程序和结果;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水政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法律、法规及有关水法律的规范性文件;公开取水许可审批程序;公开全区水资源收费标准及处罚依据;公开水事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查处程序;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设计队公开本队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水利年度计划内容;公开农村人畜饮水、水土保持、喷、滴、渗灌、防洪堤坝、干支渠等建设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防汛办公开本室的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规内容;公开防汛预案及水库运行计划;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综经办公开本室的主要职能及人员的岗位和职责;公开综合经营项目下达指标和落实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二)各基层单位
公开本单位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公开各级职称的评定条件、分配名额和评定结果;公开干部职工年度考核的内容、程序及结果;公开评优选模的级别、数量、条件和评选结果;公开财务、伙食标准的收支帐目;公开本单位待遇及工作奖励情况;公开工、青、妇有关情况;公开应当公开的未尽事项。
四、公开形式
(一)采取设置专栏、张贴公告、刊登报纸、电视广告、印发明白卡、监督卡、宣传材料,查询等多种形式。做到“两有、三挂、四上墙”,即:有举报箱,有举报电话,挂牌办公、挂牌上岗、挂牌收费,办事机构示意图上墙、办事程序上墙、办事依据上墙、办事条件和办事结果上墙。建立健全“一栏、两簿、三项制度”,即:公开栏,政务公开登记簿,民主评议监督簿,政务公开制度、违规责任追究制度、民主评议监督制度。除上述形式结合实际选择使用外,具体要求:
1、机关股室
①统一标准,以壁报、橱窗、专栏等形式公布机关科室公务员、干部职工的岗位和职责,各办公室需要公开的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壁报制度框公布各办公室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工作规定。
③设置临时公开栏,由机关科室负责在栏内公开需要公开的事项。
2各基层单位
①统一标准公布全体领导的岗位和职责(一职一版),需要公开的有关事项。
②统一标准的黑板或橱窗公布各单位比较固定的行为准则和规定。
(二)组织有关人员每年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评议,适时举办咨询听证、民主评议等形式进行公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五、具体要求
1、实行政务公开的目的在于加强对机关和各基层单位公务运行情况的监督,提高工作透明度,加强依法治水,推进民主建设,促使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创造水利发展的良好环境。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推行政务公开的重大意义,为发展水利经济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求务必达到“真公开、全公开、常公开、硬监督、严查处、求实效”的目标。
2、明确职责,责任到人。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对政务公开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各单位要必须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此项工作,一把手负总责,保证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3、建立政务公开登记簿,对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记载备查。
六、组织领导
为了切实推行政务公开工作,强化组织,抓好督办,经研究决定: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
七、监督保障措施
1、局纪委负责各单位及机关政务公开的监督评议,并聘请基层单位的干部职工担任政务公开特邀监督员,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定期评议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纪委经常性地对政务公开工作进行明查暗访并将查访结果予以通报。
2、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实利益或者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在正式决定或者办理前,要先将方案公布,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并调整、修改后,再予以正式公布。
3、鼓励干部职工进行积极参与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局纪委要及时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向群众公布。
4、要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结合全系统工作年终考核;对政务公开的情况进行考核。对在政务公开中工作不力或者不称职的干部,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提出调整其工作岗位或者免去其所任职务的建议;对拒不推行政务公开或者在政务公开中存在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侵犯群众民主权利等违纪行为的干部职工,要追究其党纪政纪处分。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xxx厂务公开实施方案 继续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是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扩大基层民主的重要举措,是监督制约领导干部行为,从源头上防止企业领导和经营管理人员滋生腐败的重要手段,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加强企业民主法制建设、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调动广大职工当家作主积极性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稳定的重要保证。为进一步提高xx“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质量和水平,使之规范化、系统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年度实施意见。 一、 指导思想 继续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监督”,要坚决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以加强企业民主管理,强化职工民主监督,推进企业民主政治建设以解决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提高企业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企业干部队伍的提高,增强企业职工的责任感和凝聚力,推动和效益达到新水平 二、 公开的原则 厂务公开必须紧紧围绕职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问题,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让职工清楚明白的事项,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问题,体现职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民主权利的问题进行。 三、 公开的内容 1、企业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包括企业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目标责任制,企业转机建制,重要的基建,技改,重要工程项目招标等内容公开。 2、企事业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公开,包括领导工资收入,住房情况,交通通讯工具的使用和话费补贴等事项公开。 3、企业劳动用工情况公开,包括招工的政策数量、条件、被录用人员名单,职工下岗分流的政策、方案、人员名单和下岗安置、职工基本生活保障等情况公开。 4、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公开,包括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数额、支出情况等内容公开。 5、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和干部任免公开。包括民主评议程序,评议结果,干部任用条件,任免结果等公开。 6、原材料采购、商品进货公开,包括需购材料,商品的质量、数量规格、供货及销售价格等公开。 7、职称评聘及工资晋升、奖惩情况公开。 在搞好上述公开的基础上,事业单位和企业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确定其他公开内容。 四、 公开形式和时间 职代会是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重要载体,凡涉及本年度目标任务、重大决策事项、民主评议企事业领导干部、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及工资晋升、住房分配出售,企业劳动用工、集体合同履行,工资协议履行等情况必须在职代会上公开。 公开栏是厂务公开的有效形式,企事业必须建立固定的防风、防雨、防损坏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栏,面积要确保能够容纳公开内容,所有公开内容原则上都应在公开栏内进行,要在公开栏内公布本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监督”的实施办法,领导小组、监督小组成员名单及举报电话,公开栏需要设置监督信箱。还可通过广播、报刊、公开信、告示等形式随时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根据公开的项目、内容和群众关心的程度而定,招待费使用,企事业年度目标任务完成进度,可一季度公开一次,其余内容根据实际情况,按月公开。企事业要建立健全公开档案,将每次公开的内容、时间、承办部门、人员及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及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等记录整理成文字材料,由厂务公开监督组长期保存备查。 五、 公开程序的监督 由于近几年企业领导变化较大,有的单位公开栏、领导机构和监督机构没有更换,各单位确定本单位的“厂务公开、民主监督”领导小组,组长由书记或行政主要领导担任,党政有关副职和有关科室的负责同志为成员,厂务公开监督小组由本单位纪检书记任组长,成员由纪检、职工代表和工会干部组成。工作小组组长由本单位工会主席担任,各单位工会负责厂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负责召集有关人员对公开栏进行翔实填写,并组织职工对厂务公开进行评议,并将职工意见反馈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厂务公开领导小组定期对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进行分析,确究作出安排布署,抓好措施落实。 六、 厂务公开、民主监督工作目标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两办”通知精神,进一步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行政领导对厂务公开的认识,对照“两办”通知精神,认真查找我县厂务公开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县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厂务公开情况进行一次在检查,并将检查结果通报。 三是继续抓好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集体企业厂务公开的同时,进一步研究探讨非公有制企业推行厂务公开的特点和途径,认真总结经验,厂务公开推行面达到100%。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一)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和“”的重要思想,全面推进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促进我校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全面推进校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校务公开的目的意义

实行校务公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全会精神与“三个代表”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强民主监督、维护全校师生员工合法权益的有效措施,是全面落实全心全意依靠广大教职工办学方针的具体体现,是加强、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有力保证,是学校管理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实现学校重大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方法。我校要通过加强校务公开工作,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行政及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树立学校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推动学校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二、校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校务公开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其要害是公开,关键是真实,实质是监督,基本载体是教代会。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以下几项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校务公开工作要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

2、促进学校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原则。开展校务公开工作,必须以保证各项改革决策及措施的正确性和提高广大教职工的认可度为目的,注意处理好工作中的问题和矛盾,促进学校的改革、发展与稳定。

3、依法治校的原则。校务公开要在有关法律、法规的范围内开展。一方面,公开的内容要以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为准,对公开的内容要建立必要的审核程序,要维护学校各级领导依法行政、依法治校的权力;另一方面,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外,凡属校务公开的内容均应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以保证广大师生员工的知情权。

4、实事求是的原则。在校务公开的各个环节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做到真实、客观、公正。

5、注重实效的原则。校务公开要注重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突出重点。公开要及时。

6、持之以恒的原则。要把校务公开作为教育管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每年要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三、校务公开的内容

凡是与学校管理、改革与发展密切相关和涉及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事项以外,原则上都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和程序予以公开。

向校内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重大改革方案及实施情况。

2、教育经费及其他各项收入的来源、支出及管理、使用情况。

3、干部和教职工的外地学习、聘任、考核、晋级、奖惩、职称评定等有关政策、程序及结果。

4、重大工程建设和维修项目、工程竣工后的验收结果及工程决算;大型设备、物品采购方案等情况。

5、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及其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

6、教职工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福利费、医疗和其他社会保障基金情况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

7、积极分子的培养以及发展新党员的学习、、考验、成熟的过程和党员的活动情况等。

在向校内公开的同时,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内容有:

1、学校各类招生计划、程序、政策、结果。

2、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程序、时间和代收代办的项目,接受社会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

3、学生管理制度和办法,包括学生的学籍管理,低保学生的评定办法,学生转学、休学办法等。

4、信访接待部门和监督检查部门的举报电话。

四、校务公开的形式和途径

1、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全面实行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凡是法律、法规规定属于教代会职权范围内的问题都必须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教代会闭会期间,可通过教代会常设主席团与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审议、通过或决定,并将结果向广大教职工公布。

2、学校通过中层干部会议、先进教师座谈会、离退休人员情况通报会、学生座谈会、等形式通报、公开有关情况,建立党政工联席会、教职工座谈会和民主议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通报、交流、公开情况。

3、设立校务公开拦,对教职工应该知情和监督的内容予以公布。

4、建立校务公开校园网页,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校务公开的内容和信息。

5、通过有关通知、公告、简报、广播、等新闻媒介对学校重大决策等事项进行公开。

6、设立意见箱、监督电话和校领导接待日等,畅通校务公开渠道。

7、以通知书、家长信等形式向学生和家长公开。

五、校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和监督

1、校务公开工作要在学校党支部领导下进行,要形成党支部统一领导,学校行政主持,工会协调,业务部门各负其责,教职工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运行机制。

2、成立由学校党支部、行政、工会、办公室、总务、政教、教务、财务等方面负责人参加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校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落实(包括操作程序、汇总意见、公开内容、公开形式、数据核实等)。

3、成立由学校工会、各部门负责人及学生代表参加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负责听取与反映群众意见,监督校务公开工作的进行。

六、各职能部门,应从实际出发,根据本《办法》精神,制定出相应的实施细则和具体方案,认真加以实施,不断提高校务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七、本《办法》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由学校下发执行。

矿区东四尺小学校工会委员会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二)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教育局校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为使我校的校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校校务公开工作方案。

二、明确校务公开意义,加强学校民主建设:

校务公开是推行依治治校,加强学校内部管理的需要措施,确保教职工对学校重要问题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是进一步加强教职工的民主监督,监督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密切学校的党群、干群、校群关系;有利于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社会各界支持办学的积极性;有利于促进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推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更好发展。

三、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加强工作实施力度:

1、成立由总支部书记为组长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名单见《校务公开组织机构》)。

2、成立校务公开监督小组(名单见《校务公开组织机构》),监督校务公开事务,监督校务公开事项是否落实、全面;公开是否及时、程序是否规范、问题是否及时得到解决。

3、工作原则

(1)党总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四、校务公开工作职责:

1、党总支部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2、行政:

(1)充分发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教师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3、工会;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根据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五、制定公开内容,明确实施目标:

1、学校中长期规划目标,学校的教育改革方案和学校工作计划公开。

2、学校重大决策公开。

3、学校评模、评先、评优的名额,程序及结果公开。

4、教师职称评审办法、评委组成人选、申报者实绩及确定推荐人选公开。

5、教师年度考核办法、考评小组人选、考核情况及结果公开。

6、学校基建维修项目、承包方式、资金、预决算及大数额的教学设备购置的公开。

7、教师奖金、福利分配、医疗保险情况公开。

8、学校财务收支项目公开。

9、学校教代会、工会委员会组成名额和推荐选举办法公开。

10、民主评议干部及推荐、任免干部情况公开。

11、校园治安保卫、安全情况公开。

12、学校开展计划生育工作情况公开。

13、学校财产保护管理情况公开。

14、学校的各项收费项目、标准公开。

15、学校招生、学生管理制度公开。

六、确定公开形式,畅通联系渠道:

1、落实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校务公开工作应与教代会的职权落实有机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的制度。

2、采取校务办公会、党政工联席会、教代会、教职工代表小组会、教研组长会、教职工大会、家长会等形式公开校务。

3、根据学校的实际,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可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

4、在学校内部和外部网页设置校务公开栏目,按公布范围公布有关项目,接受监督。

5、设立意见箱,收集教师、学生、家长的意见和建议。

6、每周一为校领导接待日,广泛听取群众的反映意见。

7、利用每周一次的时间,在全体教师会上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8、利用每期的家长会,把学校的收费及一些热点、焦点、难点等向家长公开。

七、行政、教师办事纪律:

1、端正办事态度,热情工作,文明服务。

2、对分管工作,必须有计划提高办事效率。

3、公开办事结果,坚持公正、公开、公平原则。

4、规范办事程序,严格按职能程序办事,不准以权代法,以情代法。

5、遵守“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处处为人师表,若有参赌、体罚等违反师德的严重行为,在职评、提干、聘用中,一票否决。

6、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若有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违反党纪、政纪,按有关规定处分。

校务公开实施方案(三)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我校校务公开工作,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坚持民主管理,更好地落实教职工和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从而提高决策民主化、化水平,特制订我校校务公开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为指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调动全校教职工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教育改革稳定发展,努力提高学校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

组长:杨华顺副组长:杨先凤林小明

组员:蔡周成唐家章张建敏胡波罗松林梁卫东

职责:对学校校务公开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如确立校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制订原则,规划内容和形式,对校务公开实行宏观调控。

监督小组

组长:杨华顺副组长:林小明

组员:胡波、梁庶民、唐丽丽、杨荣军、伍永知

职责:及时反馈广大教职工及学生、家长对校务公开意见和建议,监督校务开工作是否落实。

三、基本原则

依法公开,内容全面,突出重点,便捷及时。

四、公开内容

1、学校大决策及重要工作。包括学校发展计划、办学思想、办学思想、办学目标、规划、措施、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学校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报告以及学校领导班子的分工、职责、要求等。

2、财务收支和建设项目。包括资产管理和资产变动情况、学校每学期经费收支情况、基本建设项目招标、大宗设备购置、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商业走廊出租等项目。

3、涉及教师切身利益的事项。包括学校行政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职工提薪、晋升、聘任的条件、程序和结果;教职工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条件和结果;教职工工资发放、课时补助与酬金发放情况、各种社会保险等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事项。

4、学校领导干部和党政工作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和民主评议情况;学校教职工实行计划生育情况。

5、社会关注的问题。包括教师教书育人的行为规范,学校的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收费机关及监督电话,学生书杂费的减免条件和减免结果。

6、按上级有关规定应当公开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五、公开形式

1、建立固定的校务公开栏,根据不同时期,社会群众所关注的问题,定期进行公开。

2、定期召开教职工代表会议,充分发挥教代会的作用。凡是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属于教代会的职权范围的事项,都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向教代会报告,由教代会审议,通过或决定。

3、设立校内公开牌,充分利用校园网,及时公开教师关注的涉及切身利益的内容。

4、定期召开教师大会,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座谈会、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等,多形式、多渠道及时了解教师和社会各方面的反映,保证校务公开收到实效。

5、其他便于教职工和社会知晓的形式。

六、公开程序

校长根据实际情况的校务班子等不同层次的范围内,主持会议,并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商议,然后召开教职工会议进行讨论,最后由校长决策。

七、具体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按照党组织统一领导,行政领导主抓,工会参与,群众督促,监督小组评议小组督办检查的工作格。

2、分工负责,注重实效。明确校务公开各项内容的具体责任人,根据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方案,做好有关分开事项的实施工作,负责对教职工提出的问题、意见作出解释和解答,建立校务公开档案。

3、严格考核,奖惩分明。各部门负责人要严格管理,监督评议小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检查,把经常性的检查和专项检查结合起来,要对那些容易发生问题的重点部位和环节以及教职工反映强烈的项目,集中力量进行检查。对公开工作不落实,引发重大事件的责任人要实行责任追究;对于公开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的办法;对在校务公开工作中不力的人,要进行批评教育。

会同县教师进修学校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20xx〕1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县30个乡镇及县级机构。
三、资金及其来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中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县卫生局统一使用,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xx年,我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15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元/人/年、市级财政补助2元/人/年、县财政补助1元/人/年。今后,随着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投入的增加,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四、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现阶段,全县城乡统一启动国家确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补助标准的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力争在20xx年6月前,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
五、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为重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内容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20xx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10%以上。
(二)健康教育。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文图和影音资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或栏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养成。健康教育文图资料不少于12种,影音资料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每年至少举办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实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儿童保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新生儿访视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均应达80%以上。
(四)妇女保健。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进行基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合格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均应达85%以上。
(五)老年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基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50%以上。
(六)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建卡与建证率分别达到100%,接种率达到全县“十一五”规划年度目标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七)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八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第2页

)慢性疾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次随访时询问病本文 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慢性病患者管理率达30%,控制率达60%以上。
(九)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对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至少随访1次,每年进行1次综合评估。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细则。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对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各项服务实施细则,确保项目工作科学、规范地进行。
(二)明确机构职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承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精神病院负责重症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经费分配使用。按照量入为出、突出重点、适当优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产出,以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根据各项公共卫生服务的成本测算,将15元/人/年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摊到各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在提取10%的培训、督导经费后,实行分项管理、包干使用。随着经费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对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比例适时进行调整。
(四)项目实施形式。本着“方便居民、易于操作、节省资源、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以服务合同的形式进行实施。即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每年初根据各乡镇常驻人口,按15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含提留),以及需要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量,与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同书》,根据各合同实施单位完成约定任务情况,按比例拨给补助经费。补助总经费分两次拨给,年初先拨一半,用于开展工作的业务经费,其余1/2的经费与目标任务考核挂钩,按比例拨付。若起码的工作指标也尚未能完成,即行惩罚性扣拨比例。本着奖优罚劣原则,所扣经费全部用于奖励优良单位。
同时,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病院等县级业务技术指导机构,从提取的费用中,以同样的方式,按照不同的内容,签订与此类似之服务合同,主要是将所承担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与全县某项服务的考核结果挂钩,按比例拨付补助经费。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应以相应的方式,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到下层组织机构,确保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能够落实到基层,使之真正受惠于民。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领导,务必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务必要有识大体、顾大局的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刻意义,切实转变卫生管理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理念,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卫生改革与发展事业融为一体,同步思考、同步发展,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要调整充实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保健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县妇幼保健院要特别加强基层保健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县级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在总编制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充实预防保健队伍技术力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各县级相关业务技术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所有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执业许可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服务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科室设置,将适宜基层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并配齐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的设备,使其充分发挥功能。县卫生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深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健康教育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为主要目标,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档案法》与《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县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在确保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确保中市县三级资金足额到位,以保障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六)强化考核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县卫生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上逐级考核评估机制,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并以此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基本依据。从20xx年起,县卫生局将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纳入全县卫生工作总体规划和一年一度卫生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其目的在于通过补助经费兑现、双重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丰都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项目经费构成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司法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司法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全面推进新形势下司法行政工作政务公开,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公信力、执行力,提升司法行政工作的群众满意度,保障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潍办发[2016]33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办发[2016]2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不断提高我市司法行政工作规范化、公开化和信息化水平。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公开原则。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推进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工作,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

(二) 坚持便民快捷原则。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群众知情,切实做到及时、准确、全面公开政务信息。

(三)坚持改革创新。注重公开工作的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网络等为载体,扩大公众参与,促进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施政。

三、政务公开范围和主要内容

根据不同的信息类别,相关责任科室负责提供、完善公开资料。主要信息类别有:

1、机构、领导信息:公开本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机构及其职能,领导班子成员基本情况。

2、法律法规:全面梳理公开与本市司法行政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

3、人事信息:公开本局工作人员招考录用公告、表彰奖励命令、人事任免变动等情况。

4、公共服务:公开各项司法行政业务便民利民措施和办事指南。

5、工作动态:公开本局司法行政机关重大工作部署,围绕中心工作促社会稳定重要举措,各项中心工作和专项行动等工作情况,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有关文件、公告和统计数据。

6、财务信息:三公经费、预算决算等。

7、当前重点工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政务服务公开、重大决策预公开、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等。

四、主要任务要求

(一)加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1、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务信息的公开工作。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特别是重大行政决策信息、社会关注热点信息,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公开。

2、加强信息解读。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要加强事前舆情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凡内容涉及上述重要信息的,需与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整体方案一同报送市政府办公室。

3、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和回应机制,密切关注涉及党和政府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4、拓宽公开形式。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等信息公开平台,加大政务信息发布工作力度,使主流声音和权威准确的政务信息在网络领域和公共信息传播体系中广泛传播。

(二)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工作环节的流程,改进完善申请办理方式,对于经审核认定可以让社会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在答复申请人的同时,应通过主动公开渠道予以公开。

(三)加强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1、建立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培训方案,定期开展培训,使信息公开培训范围涵盖我单位每一名工作人员。

2、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当说明理由。

3、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务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应与有关行政机关沟通确认,确保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避免出现不实信息甚至“官谣”现象。

4、建立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完善机制。进一步优化公开指南,细化公开范围和目录,方便公众查询和获取。

五、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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