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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工会实施方案

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

我们做任何事情都要有相对应的规划和格局安排。在开始一项建设之前,我们必须从多个角度考虑制定方案,方案是安排项目的一种陈述性的文体一份优秀的方案有哪些值得我们注意的点呢?或许你需要"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这样的内容,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xx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xx政〔xx〕x号)及《xx省医改办等五部门关于开展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xx医改办〔xx〕x号)精神,xx年我县开始实施“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简称“县域医共体”)工作。

一、主要目标

县域医共体是通过整合县乡医疗卫生服务资源、实行区域集团化经营管理,整体提高县域医疗资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率,提升县乡两级医疗服务水平和能力,减少住院病人外流,力争县域内就诊率提高到90%左右,逐步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纵向合作,横向竞争,双向选择。由县卫计委统筹安排县域内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组建3个县域医共体,社会办医疗机构自愿加盟,服务范围覆盖全县城乡居民。牵头的县级医院与拟加盟的成员单位互尊意愿、双向选择,建立纵向合作的医疗服务共合体;各牵头医院要根据自身特点,重点发展优势学科,加强学科、人才协作,最大限度把患者留在县域内诊疗,县域医共体之间形成横向竞争机制。

(二)稳妥起步,先易后难,循序渐进。以管理为纽带,以相关章程为规范。先在中心乡镇卫生院开展,建立县乡医疗机构之间的纵向合作关系,逐步扩大范围,年内实现全覆盖;以业务整合为切入点,开展对口帮扶和技术合作,新增的医疗收入按项目核算、合理分成。逐步深化合作,形成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统一调配人力资源,统一核算医疗服务成本,统一成员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统一管理和分配医疗收入及节约的医保资金。

(三)统分结合,权责廓清,强化监督。理顺医共体人事、财务、资产等管理体系,科学界定医共体内部管理职能。县域医共体内各单位原有的机构设置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第一名称不变,增挂“xx县xx医院xx分院”牌子。乡镇卫生院功能不变,继续承担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协助卫生执法、管理村卫生室等综合医疗卫生任务,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县域医共体核算和分配。各成员单位的财政补偿政策和政府投入方式不变。乡镇卫生院继续享受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财政补助待遇。医疗收入和医保结余资金在成员单位之间的分配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拟定草案,各成员单位达成初步一致意见后,报县卫计委、财政局批准后实施,并报县政府备案。医保结余资金的分配可适度向乡镇卫生院倾斜。

三、主要内容

(一)推进分级诊疗。按照“基层首诊、急慢分治、双向转诊、连续服务”的原则,一般常见病留在乡镇卫生院诊治;轻度疑难复杂或急性期的常见病,应由县级医院派专家现场指导乡镇卫生院就地治疗;受乡镇卫生院技术条件所限难以诊治的,应转往县级医院诊治。村卫生室和乡镇卫生院转来的病人,县级医院应优先安排入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建立双向转诊。在县级医院完成难度较大的诊治且病情平稳后,转回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派原经治医生跟踪病人至乡镇卫生院,指导后续诊治工作。

(二)规范医疗行为。乡村医疗机构门诊推广使用标准处方集、住院服务推广实施临床路径,建立质量监控指标体系,规范基础医疗质量。革新医疗服务流程,强化科室之间和上下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协作,减少不必要的等待和重复检查。采用基于循证医学和成本效果分析的方法,选择适宜的诊疗方案。创新服务手段,开展预约诊疗、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电子病历、医师多地点执业等手段,形成医生和患者合理流动的局面,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医务人员的绩效管理。

(三)实现资源共享。县域医共体为成员单位统一采购药品耗材等。统一县域医共体内部用药范围,根据实际进一步探索增强医疗机构在药品招标采购中的参与度。鼓励在县域医共体内建立统一的检验、影像、病理等中心,实行大型设备统一管理、共同使用。县域医共体为各成员单位提供统一的社会化后勤服务。各个县级医院要明确功能定位,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推进医师多点执业,形成优势互补、集中诊疗、有序就医的良好格局,进一步提高县域内就诊率。

(四)强化信息建设。加快推进县级卫生信息平台建设,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全面优化整合区域医疗卫生资源。利用网络信息技术促进县乡医疗机构的合作。在统一质控标准、确保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在县域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减少重复检验检查。成员单位之间建立远程医疗合作关系,开展远程视频会诊、远程教学查房、远程病理及医学影像诊断、远程专家门诊等活动。物价和医保管理部门为远程医疗提供扶持政策。统一建立县域医共体医疗风险联合防范机制。

(五)完善医保支付。改革医保基金对县域医共体的支付方式,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包干,超支原则不补,结余全部留用。县新农合办要根据历史运行数据,按照现有的资金支出分布结构,适当考虑门诊和住院的人次和费用的合理上涨,以及开展签约服务等因素,安排下一年度试点乡镇医保基金支出的总预算,新农合按不超过当年筹资总额提取风险基金后的95%作为总预算,并将总预算转换成参合人头费(对应辖区每个参合居民),交由县域医共体包干,负责承担辖区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服务的直接提供、必要的转诊以及医保补偿方案规定的费用报销。县外住院病人(含大病保险)的报销也从总预算中支付,结余资金由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合理分配、自主支配。对县域医共体之外的县内其他定点医疗机构收治的医共体辖区医保病人,由县域医共体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与之结算。

(六)开展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乡村卫生服务和管理一体化,优化村医队伍,提高村医待遇,改善村医服务手段,县卫计委和县乡医疗机构都必须加强对村医的政策、管理和技术培训,开展村医签约服务。通过签约服务和签约转诊,引导县域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形成逐级转诊制度。开始阶段可实行“软签约”,县域医共体推出优惠措施,吸引居民签约。参合居民首诊应在与之签约的县域医共体成员单位就医。县域医共体内最高级别的医院确实无法诊治的疾病,由县域医共体内最高级别的医院出具转诊单向县外转诊。牵头的县级医院要通过考察选择若干家县外三级综合医院或专科医院,谈判签订协议,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转出病人相对集中送往合作医院,按照本地医保补偿方案与之定期结算基金支付部分的费用。定期评估合作医院的技术水平、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病人满意度等情况,必要时另选合作医院。

(七)严格考核监管。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后,医保经办机构继续履行并加强相应职责: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框架,拟定补偿方案,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强化监管,确保基金安全;继续做好经办服务工作。转变部分职能和管理方式:按季度预拨部分资金至县域医共体;考核县域医共体临床路径执行率、病人实际补偿比、县外转诊率等,并与医保资金年终结算挂钩;帮助县域医共体做好体外医疗机构的监管和县外住院病例有关情况的调查核实。

(八)完善组织架构。县域医共体要成立医共体理事会,作为医共体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医共体所属医疗机构的发展规划、资源统筹调配、医保额度分配等重大事项的决策。明确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明确管理措施和合作机制,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格局,达到运行有序、共同发展的良好效果。

四、主要配套措施

(一)深化县乡医疗机构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县域医共体人才柔性流动机制,对2013年12月31日前进入县域医共体牵头单位(县级公立医院)的在岗不在编人员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和医药卫生类大专以上学历的,经县卫计委会同县人社局对照条件审核确认并公示后,以县为单位统一组织考试、考核,合格者可视情况安排到相应岗位空缺的乡镇卫生院工作,纳入乡镇卫生院医院编制和岗位管理。

(二)提升中心卫生院服务能力。县卫计委要依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有序调整乡镇卫生院布局,重新规划设置中心卫生院,促进人力资源和设备资源向中心卫生院集中,扶持实力较强的中心卫生院创建二级综合医院,力争到xx年三分之一左右的中心卫生院达到二级综合医院水平。调整中心卫生院编制结构,公共卫生人员按服务人口规模核定后,其余编制原则上应全部用于医疗岗位。乡镇卫生院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疗技术骨干,经过考核遴选,可“连人带编”调整到中心卫生院工作。牵头的县级医院要通过定期委派骨干医生到基层成员单位坐诊、巡诊、驻点、定点帮扶等方式,提高基层成员单位的医疗服务能力。

(三)加强中心卫生院特色专科建设。鼓励和扶持中心卫生院发展特色专科、鼓励县级医院专家及团队领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或具体科室,建立增量收益各方合理分配的机制。特色专科可以与上级医院开展合作共建,共同投入人力技术和设备,收益共享。提倡并鼓励县级医院领办(或托管)中心卫生院或其部分科室。特色专科诊疗项目的价格由有关部门按服务时间、次数等方面制定。

(四)大力推进全科医生(乡村医生)签约服务。依托有资质的全科医生或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组建若干个全科医生(或乡村医生)服务团队,采取签约服务模式,为辖区内所有居民提供常见病多发病诊疗和双向转诊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健康管理等全科医疗服务。落实包保责任制,推行网格化管理、团队化服务和家庭医生负责制。

五、组织实施

(一)实施范围。

xx县人民医院与新集镇卫生院、小溪镇卫生院组建xx县第一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xx县中医院与浍南镇卫生院组建xx县第二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五和医院与东刘集镇卫生院组建xx县第三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机制完善后扩大范围,年内实现全覆盖。县内其他社会办医疗机构可与上述三家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进行谈判,自愿选择加入。

(二)实施步骤。

1. 筹备阶段(xx年x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制定实施方案。召开座谈会,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2. 实施阶段(xx年x月—xx年x月)。启动运行“县域医共体”。县卫计委、财政局、人社局等相关部门要定期组织人员对医共体各项工作进行评估,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有关政策措施。

3. 总结阶段(xx年x月)。县卫计委对“县域医共体”运行过程与成效进行系统分析总结。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县人社局、财政局、卫计委、编办、物价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和完善县域医共体的组织架构和运行机制。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域医共体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各自的工作职能,深入研究,明确责任,建立信息沟通渠道,解决医共体实施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切实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县卫计委牵头负责医共体实施工作,县财政局负责医共体补偿和投入政策的落实,县编办负责医共体内必要的编制调整,县人社局负责做好医共体所需人员的聘用和流动管理的落实。各部门要通力协作,认真落实医共体各项政策措施。

(三)加强舆论宣传。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充分利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对开展医共体工作目的、意义和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力争取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县域医共体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确保县域医共体工作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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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共同体活动方案


小学教师共同体活动方案

为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全面贯彻落实"xx市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中关于《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推动共同体建设工作的开展,促进共同体各校办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扩大校际之间的交流与发展。特制定xx实验小学、xx实验小学、xx小学共同体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xx市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落实依托基地校开展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构建"基地出成果 校际共分享"的工作格局,促进共同体学校间的均衡发展与特色发展。

二、总体目标

全面提高全体教师的专业素养,依托基地校共同体,通过组织协作校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教育教学研究、教师和科学研究等学习、交流、研讨活动,促进教师的专业化水平的全面提高。

三、组织机构

组长:孙xx

副组长:张xx 李xx

成员:刘xx 王xx 李xx

四、活动内容

(一)加强教师思想道德理论的学习,增强专业化发展的意识。以工作为重点,加大师德学习的力度,通过事迹介绍、演播等形式在共同体各校间开展向优秀教师学习的活动,不断地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

(二)以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和学生综合素质为中心,认真开展"课堂教学效率年"活动,校际间组织听评课,汇报与交流,积极展开课堂效率研究,提高教师的研究能力和业务水平。

(三)通过精心策划"绿荫文化讲坛活动",使共同体学校教师在艺术和文化的高雅氛围中倾听、交流、研讨,产生浓厚的文化向往,共同提高文化素质,体现校际合作交流的全员性。

(四)共同体各学校承担了《教师博客与教师专业发展》的课题研究,在研究过程中,必定会有新的研究成果呈现,当然,也会有新的困惑,共同体学校依托现代信息技术,进行网络校际间的学习与交流,共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共同发展。

(五)调整共同体建设组织机构后,更加注重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做到规范化、科学化,保证活动的有效落实,同时协调和管理校际间的合作交流活动,加深了教师之间的友谊,提高教师的参与的积极性,形成了联动的氛围,为今后全方位、深层次的互助、学习打下基础。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之前)。制定共同体活动方案及具体实施措施,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推进"教师专业发展"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全面实施阶段(4月1日至12月10日)。根据本方案提出的要求,按照《共同体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教师专业发展促进工程"的各项工作,落实责任,落到实处,并逐步健全各项制度,探索建立师培工作长效机制。

(三)总结提高阶段(12月10日之后)。对共同体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总结,对好的经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应用,更好地巩固活动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进一步提高对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认识,增强主动意识、学习意识、责任意识,在思想上更加重视自身素质的提高,在行动上更加自觉地抓好专业素质的培训,在工作上更加扎实地落实活动的要求。

(二)狠抓工作落实。紧密围绕共同体活动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各校的实际,认真研究完善2010年工作思路和措施,改进作风,狠抓落实。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我市医疗服务市场管理,严厉打击医疗服务市场中的各种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就医安全,市政府决定从2005年6月起,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市开展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卫生、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宣传等部门联合行动,以维护规范有序的医疗服务市场为目标,以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为目的,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顿。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行医犯罪活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的医疗行为,规范医疗市场经营活动,维护正常的医疗秩序,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为我市的经济建设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通过治理整顿,清除危害医疗市场经济秩序的本文转载自非法行医活动,使严重违法违规案件得到依法严肃处理,医疗广告市场得到净化,各医疗机构经营活动进一步规范,人民群众对医疗市场秩序满意程度明显提高。
二、组织领导
全市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市卫生局为主要牵头单位,宣传、工商、公安、药监、科技、监察等部门组织实施。为了加强治理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经市政府同意成立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王改正同志兼任,市卫生局医政处副处长王红艳任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负责制定整顿工作计划,具体组织、协调、实施和督导医疗市场的治理整顿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指定有关负责人担任联络员,具体负责部门之间的联系并落实各自的工作任务。
各区县的整治工作在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政府的部署,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抽调专人,扎扎实实组织实施好各区县的医疗服务市场的整顿治理工作。在全市形成市、区县两级联动,部门协作,执法有力的整顿工作局面,确保整治工作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效果。
三、部门分工
卫生行政部门是卫生执法的主体,要进一步加大医政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查处违法违规医疗行为,组织、协调、督导全市医疗服务市场的专项治理工作。
宣传部门要组织各媒体大力宣传专项治理整顿工作的意义,及时报道整顿工作的情况,监督各媒体刊登医疗广告的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规范医疗广告的刊播行为,建立起医疗广告的长效监管机制。
公安部门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和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制止房屋出租户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保证卫生执法的顺利进行。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药品管理,查处使用假劣药品、过期药品和违法自配制剂的医疗机构。
市科技局重新审定医学科研机构的资格,明确科研机构的经营范围,规范医学研究机构的经营行为,禁止其开展医疗活动。
监察部门监督各职能部门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依法行政。
四、主要任务
(一)依法取缔擅自开展医疗活动的无证机构、个人诊所、未经审批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店坐堂医生等。(市卫生局)
(二)清理医疗机构内的非卫生技术人员承包开设专科,特别是泌尿性病和肝病科,规范医疗机构的经营和管理。(市卫生局)
(三)依法查处超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及未注册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业(含未变更执业地点)人员,纠正违法违规医疗行为。(市卫生局)
(四)清理未经审批乱挂的“中心”、“研究所”、“专家门诊”等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名称牌匾。(市卫生局、科技局)
(五)清理医疗机构内假药、非法自配制剂、不合格的药品。(市药监局)
(六)查处为非法行医人员提供医疗场所的房屋出租户,清理非法开设医疗点的外地流动人员。(市公安局)
(七)停止各媒体刊登非法医疗广告,包括:未经审核的医疗广告,超出审批内容的医疗广告,以信息、热线、专栏、讲座等形式的软广告。查处刊登和制作非法医疗广告的广告公司、媒体和医疗机构。(市工商局)
(八)重新审核医学研究机构的资格,凡不符合医学科学研究机构规范标准的一律撤销,禁止以医学研究所的名义开展医疗活动,刊登医疗广告。(市科技局、市工商局)
(九)严厉打击医托的违法犯罪活动,禁止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非法经营。(市公安局)
(十)组织各媒体对非法行医的行为及时曝光,揭露非法行医的内幕,向社会宣传卫生法律常识,提高社会群众的识别能力。(市委宣传部)
(十一)对行政不作为、整治工作不力、渎职等违法行政行为,要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任人的责任。(市监察局)
五、工作措施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各区县、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各区县政府要成立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各职能部门要制定出相应的工作方案,指定专人落实各项工作。各主要负责人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重大案件要亲自抓,亲自查。要建立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权责一致的责任追究制,对整治工作不力,失职渎职导致管理范围和管辖地违法违规长期得不到治理的领导干部,要追究其责任。
(二)分工负责,密切合作,形成合力。专项治理工作按照依法管理、属地管理和谁审批、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形成有力的治理工作态势。
(三)突出重点,集中精力,严查大案要案。各区县、各部门要结合自身工作和当地实际,确定整顿工作重点,要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查处一批影响恶劣、危害严重的违法大案要案,从重从快惩处,推进整顿和规范医疗市场工作顺利发展。
(四)发动群众,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各部门要公布举报电话,发动群众和社会力量积极举报,置违法违规行为于社会严密监督之下。
(五)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专项整治活动的意义、目的和内容,及时反映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曝光一批违法执业的医疗机构。采取上街宣传、发放资料、知识问答、广播热线、电视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提高群众的维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自觉抵制非法行医活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六)整建结合,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工作查找漏洞,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制定管理措施,建立长效的管理机制,从根本上清除各种滋生非法行医的土壤,防止反复。
(七)严格执法程序,确保办案质量。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各执法部门要增强法律意识、证据意识和时效意识,依法严惩违法经营者,要坚持严格执法、文明办案、严格办案工作程序,确保整顿工作健康有序运行。
(八)加强信息沟通工作。各部门之间要经常互通信息,及时向市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工作经验。
六、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半个月)。
1.召开全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禁止非法行医非法医疗广告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
2.各区县制定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方案,建立组织机构,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各项工作责任人。
(二)整顿阶段(三个半月)。
各区县、各部门按照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开展全面的治理整顿。
(三)核查阶段(一个月)。
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分组对各区县工作和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核查的结果要在全市通报,对整顿工作达不到目标的,要责令限期达到。
(四)总结阶段(一个月)。
各区县、各部门进行专项治理工作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表彰先进。整顿工作总结材料要按时上报市整顿医疗服务市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医疗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乡镇医疗救助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医疗救助是指国家和社会针对那些因为贫困而没有经济能力进行治病的公民实施专门的帮助和支持。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医疗救助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筑牢困难群众医疗救助保障安全网,不断提高医疗救助管理服务水平,最大限度减轻困难群众医疗支出负担。遏制和减少农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依据国家、省、市、县医疗救助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救助的基本原则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具有本县常住户籍或具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符合医疗救助的困难群众。

(一) 坚持属地管理、规范操作原则;

(二) 坚持重点突出、分类施救原则;

(三) 坚持制度衔接、资源统筹原则;

(四) 坚持公正公开、便民利民原则;

(五)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原则。

二、救助实行各级负责制

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负责统筹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救助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筹集落实医疗救助所需资金,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审计、监察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经办基本医疗保险的商业保险机构要及时兑现保险补偿,搞好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一)镇人民政府负责医疗救助申请受理、对象认定、调查审核、公开公示等工作,并报县民局审核。

(二)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医疗救助工作。

(三)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救助。

三、救助范围和对象

1、医疗救助实行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救助的对象为具有当地常住户籍或具有居住证且在当地连续居住1年以上的以下十类人员:

(一)特困供养人员;

(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

(三)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

(四)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五)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

(六)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

(七)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一至六级残疾军人)。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八)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低收入家庭的人均收入应高于当地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但不得高出2倍);

(九)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

(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2、城乡医疗救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规定严格参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救助范围内的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原则上不予以救助:

(一)未参加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

(二)因交通事故、工伤、打架斗殴、酗酒、吸毒、自残、自杀等原因住院治疗,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不予补偿或报销项目;

(三)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以外的费用;

(四)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材料的。

4、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障、大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保障不符合政策范围内的项目不予报销,不予报销项目按卫计部门有关文件执行。

四、救助方式和标准

1、 资助参保参合。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参合是指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救助对象类别为救助对象缴纳全部或部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参保参合)年度费用。其具体分类标准为:

(一)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和家庭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每年参保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全额资助;

(二)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每年参保参合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按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标准予以资助;

(三)计生“两户”家庭成员(独生子女户、二女绝育户夫妇及其未满18周岁的子女)参合(保),个人应缴费用由卫生计生部门给予全额资助。

2、门诊救助。门诊救助的重点是因患慢性病需要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要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负费用较高的城乡医疗救助对象。

城乡医疗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属于长期保障户及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80岁以上老年人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合规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补偿后的个人自付部分,年度累计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门诊最高救助限额每人每年不低于100元,不高于2000元内给予全额救助。个人自付合规门诊费超过年度门诊最高救助限额的,可给予临时救助。

医疗救助对象中患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部门确定的慢性病门诊特殊病种的,就医产生的合规门诊费参照住院救助标准给予救助。

3、基本住院救助。基本住院救助是指医疗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产生的合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经计生医疗扶助、优抚医疗补助后的个人自付合规住院费,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分类按比例给予救助。全年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按每人每年3万元的标准执行,其具体分类标准为:

(一)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的长期保障户及最低生活保障的80岁以上老年人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重大疾病患者三类对象合规住院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给予全额救助,经医疗救助后仍有个人自付合规住院费的,通过实施医疗扶贫、临时救助以及组织慈善援助帮助解决困难。

(二)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家庭经济困难的精神障碍患者及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除长期保障户、80岁以上老年人)、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 (除重大疾病患者)、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不含一至六级残疾军人) 中的疾病患者合规住院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

(三)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因医疗自付费用过高导致家庭无力承担的患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中的疾病患者合规住院费个人自付部分,由医疗救助基金在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内按50%的比例给予救助。

(四)因患病造成家庭基本生活困难且个人自付合规医疗费超过家庭前12个月总收入50%以上的支出型贫困家庭大病患者实行起付线救助制度,一次性住院,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报销、大病保险及其他保险支付后个人自付费用在2万元以上,起付线8000元以上部分按50%给予救助。

(五)根据《县人民政府关于精神病患者医疗救助专题会议纪要》(**府专议〔2018〕62号)精神,精神病患者在**县精神病康复中心治疗,按每住院一个月给予救助500元(如有调整按调整后的文件执行);在其他精神病院住院治疗的根据对象身份按相应比例救助。

4、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

(一)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范围: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为医疗救助范围内患重大疾病的对象,病种按当年卫生计生部门相关规定认定。

(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医疗救助对象患重特大疾病就医产生的个人自付合规住院费用,先按基本住院救助比例予以救助,对超过年度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且尚未实施救助的部分,救助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但最高救助比例不超过100%。重特大疾病住院救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基本住院最高救助限额的50%。

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的长期保障户及80岁以上老年人和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中的重大疾病患者,经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后仍有个人自付合规住院费的,通过实施医疗扶贫、临时救助以及组织慈善援助帮助解决困难。

5、同一救助对象同时符合多种类别条件的,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只享受一个类别的医疗救助。

五、申请审批程序

1、审核审批程序: 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内身份尚未明确、需入户核实的医疗救助申请对象,按个人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的程序进行对象认定。

(一)申请。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个人应在医疗费用结算后的6个月内向户籍(居住证)所在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救助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申请(本人因疾病等原因无法申请的,可由家属代为申请)

(2)身份证、户口册(含家庭成员)复印件等户籍证明材料;

(3)定点医疗机构或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书诊断证明、住院发票、基本医疗保险及大病保险报销凭证,其他部门给予医疗补助的证明材料。资料是复印件的需原件所在部门证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4)身份已明确民政救助(补助)因各种原因未享受到“一站式”即时结算的对象,需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社会事务办公室出具正在享受民政救助(补助)的证明;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内身份尚未明确,需提供家庭共同生活的所有成员收入证明及家庭经济状况相关证明,经乡镇社会事务办调查核实后的出具的低收入证明等资料。

(5)列入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范围的患者,需提供重特大疾病相关证明材料。

(二)审核。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人员采取入户调查、走访等方式,对医疗救助申请对象类别、经济状况、困难情形等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初审意见,并在乡镇(街道)及申请人所居住村(居)张榜公示7日,无异议后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不符合救助条件的,应在7日内书面下达不符合救助的理由。

(三)审批。县民政部门根据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的救助对象的就医资料、基本医疗保障、大病保险报销的相关材料,明确救助对象的救助类别和医疗救助计算基数,按认定的救助对象类别,明确的救助比例,根据救助病种计算得出最终救助金额。医疗救助的审批结果应当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县级民政部门要定期对乡镇审核情况进行抽查,抽查面不少于5%医疗救助申请对象。

医疗救助审核审批工作应在受理救助申请后2个月内办结。

2、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申请审批程序,根据相关文件执行。

(一)“一站式”即时结算对象。对已明确身份的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住院费用“一站式”即时结报。

对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因治疗需要并办理相关转诊手续,转诊至非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发生的合规住院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等补偿以及计生医疗扶助、优抚医疗补助后,持相关票据及证明材料到乡镇(街道办事处)申请救助。

(二)“一站式”即时结算要求。县民政部门应将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明细名单报同级基本医疗保险经办部门或定点医疗机构,并定期进行数据更新,确保“一站式”即时结报工作顺利开展。

由县新农合办代审代付特困供养人员、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大病患者、享受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医疗救助资金,县民政局按季度预拨;县级新农合办每季度初将上一季度医疗救助保障对象审批资料、费用结算手续等提交民政局确认,并完成资金结算报账。

3、特殊对象 “绿色通道”。艾滋病人和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者救助对象可持当地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及票据,到县民政部门直接申请救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肇事肇祸的精神障碍患者,乡镇(街道办事处)及县级民政部门可先行实施临时急难救助,待紧急情况解除后按规定补齐审批手续。

六、监督管理

1、医疗救助资金坚持专款专用原则,严禁挤占和挪用,使用情况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运行。县级财政、民政、卫计、基本医保管理部门应按规定认真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清理和对账工作,每年不少于两次。

2、 申请对象故意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以及采取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申请医疗救助的,不得实施救助,已获取救助的由县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依法追回已救助资金。

3、村(居)民委员会、医疗机构及相关部门不经调查核实,为申请对象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由有关部门对单位及负责人予以严格处理。

4、在执行本办法各项规定时,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以及挤占挪用、贪污浪费医疗救助资金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2017年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我局实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关注民生,保障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权益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和政策措施,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构建和谐平安**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1、完善救助制度,提高救助水平;执行新的《**县城乡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民[2017]10号文件,在继续实施医前,医中救助的同时,新增了救助对象和提高了救助标准。新增救助对象。将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纳入救助范围,资助参加合作医疗或医疗保险,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提高救助标准。对城乡低保对象,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参合参保资金的10%提高到代其缴纳个人应负担的全部参合参保资金;个人自付的合规费用由原来的60%的救助比例提高到70%。

2、做好医前、医中的救助工作:及时地做好困难群众的医前、医中救助工作,并不断完善大病救助的程序和手续,做到“年终再予以核销,多退少补”。

3、加大规范管理的力度。完善医疗救助的申请、审查、审核、审批等程序,简化审批的手续,提高医疗救助的时效性,方便性。医疗救助资金按季通过涉农资金“一卡通”发放。加强医疗救助档案的规范管理,要在电子档案基础上,建立完善纸质档案,确保个人救助档案中定点医疗机构提供的费用结算清单、医疗费用凭证、出院小结等相关凭证齐全,做到一户一档。

四、工作要求

在实施工作中,精心安排,严密组织,着力抓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严格做到审核、审批两榜公布,做到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救助政策、救助金额四公开,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坚持集体评议评审制度,严禁暗箱操作或一言堂,坚决杜绝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行为,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医院建立“生命救助基金”实施方案


医院建立“生命救助基金”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社会责任,切实回报社会,最大限度地解决少数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和因家庭特殊无力支付医药费问题,能够享受医疗服务的均等化,提升医院社会形象,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适应全国医疗体制改革,突出公立医院公益性和社会责任,切实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爱心、慈心和责任心,为构建和谐社会而努力。
二、目标任务
今年全面启动医疗生命救助基金,做到全院人员参与,总资金为10万元,实现10-15人的医疗费用的减免或补助,减免或补助2-4万元,主要是残疾人家庭或无劳动能力,因贫致贫、因病返贫和自然灾害所致无力全额支付医药费用,按先核实,领导组讨论,实行定额补助或减免医药费用等疗程予以实施。
三、资金来源
(一)医院出资,每年投入生命救助资金5.0万元。
(二)医院内职工捐款每年举行一次,其金额达1.0万元以上。
(三)动员部分中标( )医药供应商适度捐资注入生命救助基金,预计5.0万元—10万元。
(四)动员部分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且与医疗服务紧密联系捐款注入生命救助基金,预计10万元。
四、生命救助基金的管理
“生命救助基金”设立专户、专帐管理,其帐户设在财务科,会计及出纳员由现行人员管理不变,定期将财务情况向领导组公布情况,并向其作财务分析。
五、基金申报使用程序
(一)各临床科室住院病人在救治中,通过了解及基本核实,在治疗中医药费用支付能力特别有限等原因放弃或中止治疗而要求出院,但病情不允许其出院的等情况,由科室上报情况给基金工作。
(二)医院基金管理管理工作组收到科室申请后,一天内到科室了解核实情况,必要时通过电话与乡、村组负责人联系,特殊时工作组需派出人员进行入户核实。
(三)工作组将情况上报领导组,并提出处理建议,包括补助或医药费用减免额度等。
(四)领导组接到工作组上报情况后,组织相关人员集体审议,提出处理意见,需要补助或减免医药费的,将审批单交财务科具体办理,并与入出院办衔接办理。
(五)工作组接到领导组审批意见后,及时告知病人其家属,并要求病人到财务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包括在基金投入人感谢信上签字或自己拟定感谢信,工作组将感谢信邮寄给捐资人。工作组同时还完善其档案。
五、加强领导,确保基金安全运行
“生命救助基金”设立是医院贯彻科学发展观,发挥医院公益性的结果,是应对部分病人因贫致贫、返贫或因自然灾害如干旱、泥石流等情况而致返贫而不能支付医药费用的问题,其基金来源于不同领域,属于与医保、新农合一类的生命救助资金。因此,为了管理好基金,树立“以天地立心,以生民立命”的高尚情操,特成立相关组织。
(一)成立基金管理领导组
组长:赵志才(院长)
副组长:各位副院长
成员:宗芹、吴萍、凌雪燕、张春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其办公室设在新农合办,由凌雪燕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主要职责:协调多方争取资金,审核基金使用,设立专户管理基金,并向捐资团体或个人填发证书。
(二)成立基金管理工作组
组长:雷方其
成员:凌雪燕、张春、郭亨富、廖玉万、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主要职责:核实情况,提出基金使用建议,公示基金使用情况,完善相关办理手续,对资料档案管理。
六、本实施方案原则上执行一年后修订完善,其人员变动时,由新任岗位人员任职。
七、本实施方案解释权归基金管理领导组。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重要讲话精神,促进**实现新跨越,争当扶贫攻坚工作排头兵,根据《**省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贫开发〔20**〕18号)和《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发〔20**〕59号),结合**市扶贫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对全市346986名贫困人口、207个贫困村、23个贫困乡进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全面掌握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贫困程度、致贫原因、脱贫思路,认真落实帮扶措施和帮扶责任,使所有扶贫措施与贫困识别结果相衔接,引导各类扶贫资源优化配置,实现扶贫到村到户,构建精准扶贫工作长效机制。

——精准识别。通过申请评议、公示公告、抽检核查、信息录入等步骤,将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出来,并建档立卡。

——精准帮扶。对识别出来的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深入分析致贫原因,落实帮扶单位及帮扶责任人,逐乡逐村逐户制定帮扶计划,集中力量予以扶持。

——精准管理。对扶贫对象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测,建立全市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并接入全省、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实时反映帮扶情况,实现扶贫对象的动态管理,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决策支持。

——精准考核。对贫困人口、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帮扶、管理的成效,开展扶贫工作的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奖优罚劣,保证各项扶贫政策落到实处。

二、重点工作

(一)建档立卡与信息化建设

1.建档立卡。按照国务院扶贫办、省扶贫办建档立卡工作要求,根据贫困户、贫困村和贫困乡识别标准、方法和程序,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组织县(区)、乡镇、村做好建档立卡工作。各项扶贫措施要与建档立卡结果和对象相衔接,推进精准扶贫到乡到村到农户。

(1)贫困户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人口的调查摸底,通过“两公示一公告”确定346986名贫困人口,填写《贫困农户登记表》。在此基础上建立档案,做到户有《扶贫手册》,市、县、乡、村有接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做到“四精确”,即精确识别贫困对象、精确登记造册、精确建档立卡、精确实行动态管理,确保“一县一档、一乡一簿、一村一册、一户一卡”。

(2)贫困村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村的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207个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3)贫困乡识别。全面精准完成对贫困乡的摸底调查,通过“一公示一公告”确定23个贫困乡,填写《贫困乡登记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信息管理平台。

2.信息化建设。按照扶贫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建立上联全国全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下接贫困县乡村的扶贫对象动态化信息管理体系。

(1)建立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村为基本单位,建立贫困户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接受监督。每年对贫困户帮扶措施落实情况和效果进行评估总结,对收入变化情况进行核算分析,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准确掌握脱贫情况。

(2)建立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贫困村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村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3)建立贫困乡动态化信息管理系统。以贫困户、贫困村动态化信息管理为基础,建立贫困乡信息监测管理平台,对贫困乡扶贫项目实施、扶贫任务完成、收入增长以及脱贫目标实现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测,每年更新一次。

(4)信息共享,互联互通。通过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实现省、市、县、乡、村上下之间,扶贫系统内部,扶贫系统与行业部门、金融机构、帮扶单位之间的互联互通、信息共享,为各级各部门及时提供准确数据资料,使其明确扶持对象,掌握着力重点。

(二)建立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认真落实《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定点挂钩扶贫工作的通知》(**发〔20**〕5号)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建立单位定点挂钩、干部驻村帮扶工作制度,对贫困乡、贫困村实行挂钩帮扶全覆盖。

1.实行挂村联户工作制度。市级确定132个单位定点挂钩扶贫132个贫困村,其余75个贫困村由各县(区)补充安排。市级各单位按照在职市级领导挂钩1个贫困村、结对5户贫困户,市级单位主要领导挂钩2个贫困自然村、结对4户贫困户,其他处级领导挂钩1个贫困自然村、结对3户贫困户,机关干部职工结对1—2户贫困户的要求,对贫困村进行定点扶贫、对贫困户实行结对帮扶。各县(区)要制定单位定点挂钩扶贫到村、领导干部结对帮扶到户的工作方案,确保建档立卡的207个贫困村全部都有驻村帮扶工作队。

2.做好驻村干部选派工作。把挂钩扶贫工作队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选派紧密结合起来,有效整合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常务书记(主任)、挂职副乡(镇)长等工作力量,组建驻村帮扶工作队,实行统一管理、使用、考评。充分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民主党派、企事业单位参与驻村帮扶,每年选派有较高政治素质、较强工作能力、能吃苦耐劳的中青年干部参加驻村帮扶工作。

3.落实帮扶责任。驻村工作队负责协助村两委摸清贫困底数,分析致贫原因,制定帮扶计划,协调帮扶资源,统筹安排使用帮扶资金,监督帮扶项目实施,帮助贫困户、贫困村脱贫致富,不脱贫、不脱钩;协助基层组织贯彻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积极参与各项扶贫开发工作。通过3—5年的帮扶,使帮扶村和贫困户收入翻一番,贫困户实现稳定脱贫。

4.建立健全帮扶制度。建立健全驻村干部的选拔、培训、管理、考核、激励、保障等制度,充分调动驻村干部的积极性,对工作成效显著的要提拔重用,对工作成效不明显的要实行退出并向社会通报。加强驻村工作队的管理,实现驻村干部帮扶长期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建立扶贫项目到村到户工作机制。各类扶贫资源要以建档立卡为依据,瞄准目标、选准项目,整合力量集中解决制约贫困村发展、贫困户增收的瓶颈问题,坚持结对帮扶、产业扶持、教育培训、危房改造、易地搬迁、基础设施、金融服务“七个到村到户”,实现对扶贫对象的精准扶持。

1.结对帮扶到村到户。建立完善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工作到村、扶持到户的扶贫开发管理体制。充分发挥社会帮扶的组织、示范和带动作用,实现定点扶贫全覆盖,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有机结合,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统筹整合新农村建设、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以及定点挂钩扶贫的帮扶力量,制定统一的干部驻村帮扶实施办法,安排驻村工作队。把识别出来的贫困村、贫困户的帮扶任务、目标要求,具体分配落实到市、县区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引导乡镇机关事业单位采取分片包干等方式参与定点帮扶,做到定单位、定人、定点、定责包干扶持,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驻村工作队,每个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鼓励各类企业、社会组织、村干部、扶贫能人以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定点帮扶长效机制。

2.产业扶持到村到户。把扶贫开发同高原特色农业发展、城镇建设结合起来,大力发展贫困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和旅游业,着力打造集“产、加、销”为一体的特色产业扶贫体系。坚持规划到村、工作到户、因户施策、责任到人,扩大农户参与、选择扶贫项目的自主权,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加快形成一批特色优势产业村,培植短中长相结合的支柱产业,把扶贫资金真正落实到每村每户的产业项目上。

3.教育培训到村到户。对农村年轻一代着力加强素质教育和技能培训促进转移,对留守人员着力培育产业增强发展能力推动脱贫。大力实施新型农民培养工程,加强农民适用技术技能培训,着力培养农村特色产业示范带头人、科技种植养殖能手、农民经纪人。抓好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做到“培训一人、转移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实施好营养餐计划,千方百计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

4.危房改造到村到户。抓住中央和省加大支农力度的机遇, 积极整合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各项资金,采取集中和分散相结合,根据家庭收入情况、人员构成,合理确定建房面积,逐村逐户建立档案,统一规划建设农村居住区,让住房困难农户真正受益。

5.易地搬迁到村到户。对不具备生存发展条件、就地脱贫成本高、难度大的贫困户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坚持农民自愿、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的原则,积极稳妥,稳扎稳打,让每一户搬迁群众都“搬得出、留得住、能就业、有保障”,并着力解决好就业、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社会融入等问题。

6.基础设施到村到户。以片区开发、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为抓手,大力实施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基础设施向村以下延伸,加快形成畅通美化、安全便捷的道路,安全清洁、保障有力的饮用水,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住房,安全可靠、经济实惠的用电,产业发展、农民富裕的村寨。

7.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完善金融扶贫政策措施,建立到户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有贷款意愿、就业创业潜质、技能素质和还贷能力的贫困户发放小额信贷贴息贷款,支持贫困户发展扶贫特色优势产业,增加经济收入。提高扶贫对象的瞄准性,加强监督管理,真正惠及贫困户。

(四)加快推进特困片区发展。坚持片区开发和精准扶贫相结合,集中力量,突出重点,加大对特殊贫困片区的扶持力度,逐步消除贫困聚集区。

1.开展深度贫困片区攻坚。由于历史、自然等原因,位于县(区)、乡镇结合部的枯柯河流域片区、石漠化片区、边境少数民族片区和龙川江下游片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是**扶贫开发的“短板”和薄弱环节。要将上述4个深度贫困片区作为区域扶贫开发和落实精准扶贫的重点,积极探索扶贫对象与扶贫措施有机结合的整体性、区域性扶贫攻坚模式,努力争取中央和省级支持,集中市、县(区)、乡各级力量打好深度贫困片区综合开发攻坚战。

2.对布朗族聚居区进行重点帮扶。施甸县摆榔、木老元、酒房、姚关和昌宁县卡斯等乡镇的布朗族聚居区,基础设施薄弱、产业发展缓慢、人口素质偏低,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的典型代表和缩影。要以整乡、整村推进为抓手,以**中烟公司、西安交大定点帮扶和沪滇合作为主体,认真落实精准扶贫措施,充分整合各类资源,合力进行重点帮扶,把布朗族聚居区建设成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边疆繁荣稳定示范区。

(五)着力实施六大扶贫项目。扶贫项目要率先实现精准投放、精细管理,把项目、资金与建档立卡对象紧密联系起来,在坚持以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的基础上,突出专项措施扶贫到乡到村到户,实施“整乡推进、整村推进、技能培训、产业扶贫、金融扶贫、安居工程”六大扶贫项目。

1.整乡推进筑平台。整乡推进项目要实现对23个建档立卡贫困乡的全覆盖,用6年时间分期分批扶持,每年实施一批。以整乡推进为平台,统筹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与社会扶贫各项资源,着力加强特色产业、基础设施、素质能力、服务体系、生态环境和基层党组织建设,通过全领域、全覆盖、全方位的大会战,基本解决贫困乡的脱贫发展问题。专项扶贫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扶持与贫困对象脱贫最直接相关的项目,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并明确减少扶贫对象的比例。

2.整村推进打基础。整村推进项目要实现对207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的全覆盖,用6年时间分期分批扶持,每年实施一批。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纵向延伸到组到户,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有效整合各方面的资金和力量,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专项扶贫资金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重点扶持与贫困对象脱贫最直接相关的项目,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并明确减少扶贫对象的比例。

3.技能培训拔穷根。按照“扶贫重扶智”的思路,提高贫困群众综合素质,增强增收致富技能,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充分发挥教育部直属高校和上海经济合作的优势和作用,做实做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以技能培训和转移就业为重点,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劳动力培训扶贫资金主要用于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

4.产业扶贫换穷业。围绕高原特色农业发展,以连片特困地区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加快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着力建设一批特色产业园区和产业带。结合贫困乡村的资源禀赋、优势特色和产业基础,充分利用产业扶贫资金、到户贷款和互助资金,重点扶持发展林果、林下、养殖和乡村旅游等辐射带动强的长效增收产业。产业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贫困村互助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5.金融扶贫增投入。发挥好专项财政扶贫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效应,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增加金融扶贫投入,有效破解资金不足的矛盾。建立精准贷款、风险补偿、担保机制,化解信贷扶贫风险,安排一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建立信贷扶贫风险补偿机制及正向激励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扩大扶贫贷款规模,重点解决好贫困群众的住房、产业、教育和治病等突出需求,提高扶贫对象的瞄准性和收益率。扶贫到户贷款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6.安居工程治穷窝。以加快推进城镇化为契机,以扶贫安居工程和易地搬迁为引领,整合各部门农村危房改造、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动员广大贫困群众自力更生,积极投资投劳,尽快改变贫困群众的住房条件。扶贫安居工程资金主要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六)提高扶贫工作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专项扶贫与建档立卡紧密衔接。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在抓好六大扶贫项目的同时,继续做好易地搬迁、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老区开发建设等专项扶贫工作。扶贫项目、资金要以346986名贫困人口、207个贫困村、23个贫困乡为对象,集中力量予以精准扶持,专项扶贫资金必须优先用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确保贫困人口真正受益。积极整合各类资金,同步解决深度贫困片区和布朗族聚居区的贫困问题。

2.行业扶贫实施十项重点工程。围绕贯彻落实《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3〕25号),以精准扶贫对象为依据,以连片特困地区、深度贫困片区和布朗族聚居区为主战场,发挥各自优势,按照“渠道不变、资金不乱、用途不变、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形成扶贫攻坚合力,组织实施好乡村道路畅通、饮水安全、农村电力保障、农村危房改造、特色产业增收、乡村旅游、科技教育、健康服务、文化建设、贫困村信息化十项重点工程。

(七)提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1.搭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平台。依靠中国扶贫网、**扶贫网、滇西开发网、**市扶贫办门户网,将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的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进行有效对接,互联共享,实现社会扶贫资源的精准化配置。

2.完善社会扶贫帮扶形式。引导各类社会扶贫资源向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和贫困户聚集。鼓励引导定点扶贫单位、各类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扶贫参与主体,到贫困地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扶贫帮扶活动,努力做到帮扶重心下移到贫困村、帮扶对象明确到贫困户,帮扶措施到位有效,帮扶效果可持续,确保贫困群众应扶尽扶, 实现社会帮扶的精准化、科学化。

(八)建立精准扶贫考核机制

1.完善制度。配合省级完成好对市、县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扶贫业绩考核工作;把扶贫工作绩效纳入市对县区、部门综合考核的内容,增设精准扶贫考核的内容、指标,落实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全面建立以精准扶贫为导向的奖惩机制,实现精准扶贫、阳光扶贫、廉洁扶贫。

2.强化措施。把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与到村到户到人项目的衔接情况、动态管理和减贫效果等作为考核扶贫工作成效、工作水平的主要依据和资金分配因素之一,与业绩考核、资金分配、项目安排直接挂钩。

三、保障措施

(一)深化思想认识。精准扶贫是党中央、国务院对扶贫开发工作的新要求,是解决扶贫开发工作中底数不清、目标不准、效果不佳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精准扶贫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一切工作围绕贫困乡、贫困村,一切措施针对贫困户和贫困群众,帮助扶贫对象尽快脱贫致富。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做好精准扶贫各项工作。各县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强化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充实县乡两级扶贫部门力量,保障工作经费,改善工作条件,适应精准扶贫工作需要。同时,要统筹做好各园区的扶贫开发工作。市县扶贫部门要设立专门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建档立卡贫困乡、贫困村、贫困户的日常监测管理工作。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办,配备扶贫专干,负责建档立卡、数据监测、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绩效考核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主体。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州市督促、县抓落实”的原则,逐级逐部门分解落实责任。扶贫部门要抓好精准扶贫的顶层设计、沟通、协调、指导和服务工作;有关行业部门要按照分工,发挥职能和行业优势,切实加大对贫困户和贫困村的帮扶力度;要搭建有效平台,引导和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精准扶贫工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资金各项管理制度,使管理方式、程序、内容更加符合精准扶贫的要求。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建立县域医疗服务共同体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建立工会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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