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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计划是管理者进行战略与决策的工具。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我们必须着手准备一套方案。方案制定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修缮的过程。你感觉对写方案毫无头绪吗?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完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农村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解决落实好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问题,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明确指导思想,认真落实

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示范点建设工作涵盖了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农业生产服务类项目、农村生活服务类项目、农村社会管理类项目的运行维护等内容。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建管并举、重在管理”的原则,加大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要求,是中央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充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建设要求,明确村级公共服务管护队伍建设和管护制度建设,切实提高群众的生活质量,进一步改善农村的村容村貌,全面实现小康目标。

二、工作开展基本要求

(一)突出重点维护建设。鉴于目前补助资金较少,运维项目除重点支持村内道路、桥涵、水利设施的日常管护外,要重点关注推进农村社会管理创新、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美化整治村内环境等三个方面,各村围绕本村村民最关心、最急需解决的事情,优先实施,集中解决群众的出行难、饮水难、生活环境脏乱差等问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维护机制,保障基础设施持续优质为群众服务。

(二)整体推进,项目决策实行“三步分量法”。各村根据村情和现有基础,由“村两委”干部和村、社议事会成员开展入户调查,采取“一户一票”量分,征求群众对项目的建议;村委会汇总入户调查情况,确定项目建议,群众充分讨论,采取“百分制”量分,按照打分情况确定拟实施项目;召开村民会议,审议项目实施草案,采取“一人一票”量分,确定项目实施方案。

(三)优化项目实施。一是购买专业服务。对专业技术性较强或者能够由社会组织提供的运维项目,必须全部采取公开竞争的方式择优确定服务队伍(人员),确保服务质量,坚决防止暗箱操作。二是照顾弱势群体。对技术含量低、操作简单的运维项目,要差别化选择运维人员,优先利用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要重点照顾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残疾人,以及贫困户、低保户。

(四)坚持村民做主、民主管理。按照“村内事、村民议、村民定”的原则,公共服务维护项目须经过民主议事程序确定,积极推行村务公开、政务公开,增强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透明度,村内公共服务运行维护的项目,须经民主议事程序确定,实行大家事、大家议、大家定、大家管。

三、运维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一)严格公示。坚持运行维护项目资金公示制,年度资金规模、村民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议定内容、资金使用结果严格按要求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坚持资金整合。充分发挥运维资金的主平台作用,把各部门已经安排的零星补助资金整合起来,统筹使用,发挥整体效益。运维资金到位后,坚持做“加法”,原有已安排的资金要继续安排,不得退出或降低标准。鼓励社会资金投入,解决运维资金缺口问题。

(三)坚持“合同报账”制。运维项目必须与提供服务的单位(人员)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时间、内容、标准及监管要求等。项目完成后,经“村两委”、村民理财小组、质量监督小组等群众自治组织、镇上验收合格后,资金按“财政报账”制度的要求结算,坚决做到“五不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开展。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公共维护工作,认真组织召开会议学习有关资料,并成立领导组,以分管领导魏禄华副镇长为组长,各联村村负责人为成员的,下设办公室在财政所,并落实专人负责日常工作。领导组和镇纪委定期和不定期对该项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并列入年终目标考核。

(二)强化工作责任,明确责任主体。农村公共维护工作,重点支持农村公共服务项目运行维护,着力解决村内最急需、群众最急盼、受益最直接的突出问题,是围绕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重要要求,这就要求镇属个部门必须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坚持按上级文件精神办事,狠抓落实。各村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确保资金按实、按需落实到实施项目上来,做到抓建设与运行维护长效管理同步,明确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三)严格制度管理,加强资金监管。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各项维护管理制度,严格规范程序,对资金使用范围、资金管理等作出明确的规定,确保资金重点用于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的工程建设支出,器械损坏、设备购买和运行维护人员工资的发放不列入保障范围。这部分费用,另行安排资金解决。村级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经费,重点用于目前没有资金来源渠道、以满足农民生产生活需要为目的、以农村居民为主要服务对象的设施、场所和项目的运行维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专用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维护保障经费的,严肃追究当事人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及时追回补助资金。

(四)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利用会议、广播、粘贴标语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宣传有关政策,充分调动村社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五、考核奖惩

(一)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各村组织领导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成效等。

(二)现场检查验收。定期不定期到现场查看,并督促整改。

(三)奖惩措施。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公共服务设施管理使用存在严重问题的村,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公示;对在全年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工作中成绩突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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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有效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大力拓展公共法律服务领域,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法律服务需求,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和《雅安市司法局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现就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加强我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均等化为目标,坚持以服务民生、保障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依托现有的便民服务资源,不断延伸法律服务的触角,加快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协同、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为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立**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司法所,由杨清德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目标

(一)建立健全便民法律服务体系,理顺各类法律服务机构提供便民法律服务的领域和方式,建立符合农村实际需求的法律服务供给保障机制,稳步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鼓励、支持和引导城区优质法律服务向基层农村延伸,真正让农村和农民享受便捷的法律服务。

(二)创新优化服务工作举措,按照“为人民群众提供公益性、均等性、普惠性、便利性的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要求,有效整合人民调解、公证、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司法鉴定和法制宣传各项法律服务资源,探索服务新内容,提升服务质量,实现由分散性服务向集成化服务转变。

(三)加强法律服务制度建设,因地制宜,探索完善乡、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基本职责,明确法律服务流程,加快建立健全各项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规范化水平和为民办事的实效,实现粗放式法律服务向制度化法律服务转变。

(四)全面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原则,组织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培育和扶持专事公共法律服务的民间组织,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由政府承担为主向政府与社会共担转变。

四、主要任务

(一)积极探索公共法律服务新体制,不断完善服务体系

1、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建立乡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站长由司法所所长杨清德兼任,工作人员由司法所工作人员担任,工作站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同时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综合业务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

2、推进村公共法律服务点建设。在村法律顾问制度全覆盖的基础上,依托各村便民服务中心,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点,定期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蹲点上门,为基层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制宣传、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受理等公共法律服务。

3、加强乡村两级队伍建设。发挥公共法律服务站专职人员的作用,充分当好“五大员”(采集员、协调员、宣传员、服务员、情报员)职能。(1)专职人员由司法所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各业务科室的业务指导,主要负责提供日常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引导等服务;为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受理登记、安排调解;接受与司法行政职能相关的各类询问、建议、投诉;对村联络员进行业务指导;及时统计填报各类法律服务统计报表。(2)及时足额配备公共服务站专职人员,落实经费保障。专职人员原则上由政治文化素质高、身体健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且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担任。(3)加强村联络员队伍建设。联络员由各村的便民服务中心代办员担任,联络员主要负责登记受理所在村群众的基本法律服务需求并及时向乡公共法律服务站反映,同时提供引导和分流服务。

(二)探索拓展法律服务新内容,努力提升服务品质

1、法律援助服务。努力降低援助准入门槛,扩大法律援助惠及面,不断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与效率。将法律援助覆盖人群从低保群体拓展至低收入群体,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政府的关怀。简化法律援助的申请手续,对于涉及劳动关系的纠纷且义乌辖区人民法院有权受理的符合法律援助规定的事项和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法律援助时,无需提供经济困难证明。推广“一站式”服务和“零距离”、“零等待”,为卧病在床、行动不便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

2、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以健全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为抓手,落实矛盾纠纷排查、疑难纠纷集体讨论、矛盾纠纷调处跟踪、重大纠纷报告等制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到位、调解到位、服务到位。以“调解员课堂”专项培训为抓手,开展人民调解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调解服务水平,增强调解服务质量。深化完善诉调、医调、警调等多调联动衔接机制和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实现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协调配合、良性互动。

3、法制宣传服务。组织普法讲师团成员和普法志愿者,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下乡”、“法制文艺演出”等活动,为村群众上法制课、分发法制宣传材料、解答法律咨询、帮助修改合同,把法律知识和法律服务送到基层。在进一步加强农村、企业等基层单位和城乡公共场所的法制宣传栏建设的基础上,结合不同群体的法律需求,积极利用LED显示屏等便捷、高效的载体,开辟新型的法制宣传教育阵地。

4、农村法律顾问服务。根据农村法律顾问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有效覆盖的配备原则,按照属地为主、统筹安排的方法合理配备各村的法律服务人员,确保每个村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积极拓宽农村法律服务领域,充分发挥律师在调解中的作用。各村法律顾问在做好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调处工作的同时,及时参与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土地承包等引发的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三)积极探索法律服务新机制,努力提高法律服务新水平

1、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保障机制。引导城市法律服务机构与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结对”,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在城乡之间合理流动;建立社会力量参与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活动的机制和平台,发展壮大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进一步形成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合力。

2、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整合信息资源,逐步建立综合信息应用平台,实现各类法律服务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的利用率,实时掌握基层群众的法律需求,有效提升工作效率和精准化服务水平。

3、建立权益保障机制。依法保障和维护群众的各项权利,依法登记受理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各种违法行为,妥善解决涉法涉诉问题。积极开展法律知识宣传、法律维权服务、法律知识讲座、送法进村进企等专项活动,扎实做好公证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

4、建立完善教育培训机制。制定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年度轮训计划,实现培训工作的系统化、常态化、专业化,引导培训资源向基层站、点倾斜,重视乡和村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培养,努力打造一支“能服务、善服务、爱服务”的队伍。

5、建立需求反馈机制。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实际效果的跟踪评价机制,定期对公共法律服务的提供情况进行评价考核,确保供需双方“按需对接”。同时根据村经济社会发展程度和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变更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产品,确保法律服务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加快构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人民群众享有基本的法律服务权益的重要工作举措。各村务必要高度重视,同密部署,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实施,把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摆到重要位置、列入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该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协作,系统推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积极参与,各个环节的密切协作。要结合现有的“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主动与网格化管理工作对接,充分依托网格化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优势,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强督促,有序推进。制定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指标和时间进度,任务到岗,责任到人,强化动态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考核,严格责任追究,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质量,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社会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四)广泛宣传,扩大舆论。要及时总结和推广在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的先进经验和创新举措,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和服务成效,为建设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医院廉政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医院廉政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廉政机制建设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工作目标

医院要在巩固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成果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和动态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分类、分层、分级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示范点,以标准规范促巩固深化、以重点突破促创新提高,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深化医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达到以下目标:一是风险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各科室防范廉政风险的主动性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防范廉政风险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二是进一步核查廉政风险。对岗位、职责、制度机制缺失造成的廉政风险点全面再次排查,切实做到找准查深。三是进一步完善防控措施。健全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机制。四是有效预防腐败。预防腐败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措施更加有力,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二、主要任务

(一)规范医院岗位职权,做到职责明确

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要求,结合医院党政领导班子分工的实际情况,对**年医院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的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进行责任分解,对直接分管部门和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岗位廉政风险负主要领导责任,并负责所分管部门及人员岗位廉政风险进行排查和风险等级审定。

医院实行院科两级负责制,按照医院管理权限,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一岗双责”原则,院长与各科主任签订《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科主任是科室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根据其工作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查找廉政岗位风险点

根据医院各科室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关键环节,全面细化,排查廉政岗位风险点。

一是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临床医生及重点岗位(采购中心、药库、基建科、设备科、信息科)等人员,对照岗位职责,执行制度的情况,对权力运行每个环节逐一分析,对每项制度执行情况逐一检查,认真查找个人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如决策权、人事权、财务权、基建权、采购权等职务权力和事务权力廉洁风险,医务人员查找处方权、临床诊疗权等执业行为中存在的职业权力廉洁风险。通过医院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查找,中层干部之间互相查找,科室人员之间互相查找,做到不留死角,并召开专题会议,对廉政风险点查找情况逐个进行分析、审核。

在查找廉政岗位风险点同时,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思想认识、廉政教育等方面,制定岗位风险防控措施。个人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和采取的防控措施,填写岗位风险防控登记表,经科室审核把关、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医院领导小组审定。

二是查找科室廉政风险点。重点科室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查找业务流程、制定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思想认识、廉政教育等方面,制定科室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医院领导小组审定。

三是查找单位廉政风险点。根据医院实际,查找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从工作程序、制度建设、思想认识、外部环境等方面,制定单位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填写单位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报市卫生局党组和驻局纪检组备案。

在排查廉政风险过程中,要通过自己找、领导提、群众帮、集体定等多种方式,对全院干部职工的廉政岗位风险进一步系统性排查,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做到“全覆盖”。

(三)评定风险等级

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分为三级:一级风险为发生机率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二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高,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较为严重损害后果,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三级风险为发生机率较小,或者一旦发生可能造成一定负面影响,但未达到党纪政纪处分程度的各类苗头性问题。廉政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院长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分管副院长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医院各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廉政风险点和风险等级在医院内网公示。

(四)制定防控措施,强化动态监管

1.加强警示教育。结合“创先争优”和党员纯洁性教育,开展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教育,组织学习先进典型;要把省卫生厅编印的《警示录》作为教育警示医务人员的典型教材,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自觉做到文明服务、廉洁行医。按照“人人接受教育、人人提高认识”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确保100%教育覆盖面。

2.完善医院各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每年签定院科两级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责任书;医务人员廉洁从医承诺制,院务公开制,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制,重点岗位轮岗制,处方点评制,严防非法统方制,实施行风监督员制,责任追究制等医院各项制度措施,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3.建立廉政岗位风险信息库及防控网。根据排查到的廉政风险信息,建立廉政风险信息库,实施集中管理,重点防控,掌握廉政风险可能发生的环节,及时发现廉政风险隐患,构筑廉政风险防控网。

4.核定权力清单,规范工作流程。以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为重点环节,理清各个岗位的权力底数,建立健全各岗位工作流程图,按照“程序法定、流程简便”的要求,编制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固化工作流程。

5.推进“阳光工程”。一是实施院领导权力阳光工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包括干部任用、职称评聘、人员录用、执业资格管理等事项;医院建设项目决策和大额资金使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等事项都须经医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实施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让执业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对临床科室进行合理用药处方点评,如有不合理用药,进行诫勉谈话,根据有关规定作相应处罚,提出整改意见,规范诊疗行为。三是实施医疗设备、医疗耗材、后勤物资招标采购阳光工程,规定预算在五万元以上必须进入招标程序,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优质低价中标。四是实施基建工作阳光工程,每星期召开一次监理例会,把工作中的焦点、热点放在桌面上进行讨论,集思广益,建立透明的办公模式,执行基本建设审核与具体采购分离机制。

6.加强科技防控建设。依靠“制度+科技”的管理思路,提出加强药品用量统方管理,重点健全和落实保密承诺、权限密码管理、机房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加强计算机网络终端安全防范、创造条件探索引进防统方专用软件,对非法统方实施拦截和过滤,提升技术防范能力。加强药品用量的统方管理,防止非法统方,对正常统方按规定审核,切实加强对医院药品统方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不法企业及其代理人利用统方数据实施商业贿赂。进行每月一次处方点评,提高合理用药水平,规范诊疗行为。

7.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一是开展“三好一满意”活动。以“服务好”为基础,以“质量好”为核心,以“医德好”为准则,加强医德医风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更好地维护患者就医的合法权益。通过改善服务、提高质量,以精湛的技术、优良的医德,提升群众看病就医的满意度。二是进一步完善医德考评制度。严格执行《**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实施办法》,加大对医德考评结果运用的刚性力度,使医德考评结果与医师定期考核、职称晋升、执业医师资格管理等挂钩。三是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通过明查暗访,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帮助我们排查在工作中存在廉政岗位风险点,帮助我们完善和落实防控措施。做好满意度调查工作,根据满意度调查结果,逐一落实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加以整改。

8.严格责任追究,加强惩处力度。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与问责制结合起来,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对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违纪或违法人员必须严肃处理,严格党纪、政纪,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就移送司法机关,决不姑息、迁就。

三、工作进度

(一)**年**月底前,进一步疏理权力清单和廉政风险点,规范工作流程和风险评估工作。

(二)**年**月底前,进一步健全防控措施和长效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

(三)**年**月底前,进行总结提高,并将开展情况上报市卫生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科室、各党支部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深化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加强领导,认真贯彻实施,全面提升医院惩防体系建设水平,确保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

坚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从最基本的岗位廉政行为规范,最容易滋生腐败和不正之风的领域和思想认识最模糊的问题入手,抓重点、抓环节、抓防控,坚决杜绝权力腐败,进一步推进廉政建设。

(三)注重规范

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紧紧围绕医院的中心工作进行,坚持与创先争优,“三好一满意”活动,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医疗服务阳光用药工程等工作紧密地结合起来,把廉政风险防控融入到医疗业务之中,规范诊疗行为,科学配置职权,健全制度规范,细化工作流程,强化监督制约,规范权力运行。

(四)善于总结

认真总结,科学把握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工作规律,正确把握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在医院诊疗工作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县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重报警求助,强化社会联动,建立职责明晰、优势互补、规范高效、方便群众的社会服务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我县应对突发事件和为民服务、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市公安局转发〈**省公安厅督察委员会关于启动110接处警工作与政府社会组织联动机制建设的通知〉的通知》(张公督〔2018〕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政府主导、统一指挥、部门联动、社会参与、运转顺畅、处置高效”原则,强化公安机关110接处警工作与政府社会组织服务联动建设,建立完善110社会服务联动运行机制、保障机制和监督考核机制,及时有效处置人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急、难、险、灾事件和报警求助,逐步构建覆盖全县的社会服务联动网络,为公安110接处警工作减负,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更及时服务,保障全县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公安局局长任副组长,社会服务联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加强全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平台建设和联动工作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由县公安局分管指挥中心工作的副局长担任主任,县应急办、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负责人分别担任副主任,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联动服务指挥调度。

三、工作流程

县政府授权**县110 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公安局指挥中心)行使社会联动调度指挥权。县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为指挥中枢,县人社、住建、卫计、交通、环保等服务联动单位服从指挥,积极履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部门处置”的原则,对群众直接拨打110报警服务台的各类求助报警,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由公安机关直接出警处置;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但威胁公共安全、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安全秩序的紧急求助事件,公安机关应及时出警先期处置,同时通知相关联动单位赶赴处置;其他非警务类求助警情,110报警服务台通过电话及时转交责任联动单位处置,联动单位接到转办通知后,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对接处理。

四、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确定各服务联动单位工作职责。

县公安局:进一步完善110 报警服务系统建设,健全以110 指挥中心为龙头,消防、交警为骨干,刑侦、经侦、治安、网安、派出所、社区和农村警务室为依托,其他各警种参与的快速反应机制;110 报警服务台实行24 小时值班制度,受理群众报警求助电话(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火灾,交通事故,其他需要公安机关紧急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危及公共或群众安全迫切需要处置的紧急求助,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正在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等七类公安部“岳阳会议”确定的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并根据警情及时下达处置指令。对性质严重的重特大事件(案件)和灾害事故,在做好先期处置的同时,立即报告县委、县政府并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参与处置、救援。依法对违反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行为给予治安处罚。学习借鉴岳阳等地实行“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的经验,对非警务警情,积极引导报警人向服务联动责任单位反映,对接到的非警务报警求助警情实施分流,转交服务联动责任单位办理,规范办理进口,从而减轻110接处警工作负担,为公安机关基层所队松绑,推动110社会服务联动机制建设。

县应急办:负责调度及指挥全县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地质灾害、信访稳定、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及灾害的紧急处置和抢险。

县卫计委:建立120与110联动值班制度,负责对急危重伤病患者的抢救,调度指挥全县范围内的重大突发事件(含重大交通、工伤、中毒和抢险救灾等)的医疗救护。在接到医疗求助电话后5分钟内出车,保障救护车与医疗队迅速到达现场救治。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各乡镇卫生院要开通“绿色通道”,对急、危、重、伤病患者实行先抢救治疗、后办理手续收费制度。同时设立群众服务热线,负责受理群众关于计划生育来信、来访、来电咨询计生政策法规,及时协助民政部门寻找弃婴的合法收养对象,及时收治110 报警服务台受理的对社会治安有危害的精神病人。

县住建局:负责处理群众投诉举报的公用设施毁坏、丢失等问题,承担市政道路、排水设施、窨井盖、照明设施报警求助;对涉及城市市政问题的投诉应认真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内答复投诉人。

县国土资源局:保持“12336”国土资源违法举报电话畅通,负责地质灾害事故紧急处置及抢险;负责受理处置因土地征收、征用和土地权属、矿区范围引发的纠纷事件;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及时赶到现场处置,一时不能解决的应在规定时效内处理。

县教体局:负责受理和处置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受理和调处群众投诉举报的教育系统内违反教育法律法规、侵害师生权益的行为;受理和调处与学校工作相关的信访、举报和投诉。

县民政局:负责受理110处警人员所送的无家可归、无依无靠、无生活来源的精神病人、乞讨人员、弃婴、走失儿童、孤寡老人的收留、救助、安置工作;负责经公安机关勘验后的尸体(公安部门出具证明)处理工作;参加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并为重大灾害事故处置、搜救工作提供物资支持。

县人社局:负责劳动安全、劳资纠纷、职业介绍等引发问题的处置及相关报警求助工作;负责工伤事故的认定及处理;负责在县住建局核发本县项目建设许可证之前,按照法定标准向项目承建企业收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县安监局:协调非煤矿山、烟花爆竹等危化物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牵头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配合有关部门处置因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做好各类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环保局:受理处置各类由环保部门负责查处的环境保护行为投诉和举报;负责对水污染、大气污染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危及人身健康事件的报警求助进行监测、控制和处置;对群众投诉的工业企业噪音、废气、污水排放等问题,应及时在规定时间内给予解决答复;对群众投诉的突发性污染事故,及时赶赴现场,查看取证,进行处理,并按规定时效通报投诉人。

县农委:负责受理和处置因土地承包、涉农负担、农村财务和涉及种子、农药等涉假问题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

县林业局:负责受理和处置山林火灾、林业、珍稀植物保护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负责处置初级林产品安全、大面积林木病虫害等事件,会同属地乡镇处置森林火灾,以及因林业管理、林地权属纠纷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查处破坏和贩卖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案件。

县畜牧兽医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无免疫标识、未经检疫动物、病死畜或不合格肉品出场、乱抛病死畜禽、重大动物疾病传播事故等方面的投诉。

县水务局:负责处置水库、塘坝、护岸、河道等水利工程出现的险情,组织防汛抗旱、抢险减灾、水上搜救等工作;负责处置因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引发的纠纷、事件;查处河道及水工程管理范围内重大涉水违法行为及非法采砂、破坏水土保持设施、破坏水土资源等违法行为。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县乡道路、桥梁及各种交通设施的应急抢修、公路养护和管理;参加各类突发事件(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为重大公共灾害事故处置、搜救工作提供物资支持;负责处理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及出租、公交、营运车辆、货运车辆运输违章、营运纠纷等方面的举报投诉,及时处理出租车、客运车乱收费、拒载、甩客等不正当经营行为,受理旅客遗忘行李查找等事项的求助,调处乘客与车主之间乘务纠纷;交通检查站、收费站按照应急联动办指令,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刑事犯罪和交通事故逃逸车辆的拦截、协查工作。

县工商质监局:保持“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畅通,在接到消费投诉后进行现场调查,并做出妥善处理;负责受理制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行为的投诉与举报,对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等引发的问题进行处置;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一般问题,按指定或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受理,在法定或承诺的期限内依法解决,对突发性重大质量事故,及时赶赴现场处置;负责查处无证生产违法经营行为;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组织监督管理拍卖行为,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依法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产(商)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开展消费维权工作;监督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商)品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受理,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负责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用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修理、改造实施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组织对有关事故进行调查处理;负责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广告产业发展,负责查处广告违法经营活动;监督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商标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及商标违法行为,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的推荐、保护工作;负责特殊标志、官方标志的保护;负责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的调查。

县园林绿化局:负责受理处置群众投诉举报的城区道路、园林绿化的非法砍伐等破坏绿化行为。

县物价局:保持“12358”价格监督举报热线畅通,负责处理市场价格纠纷;组织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对企业和群众投诉、举报及时依法查处。

县信访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涉及群众上访等事宜,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转办电话受理的群众投诉、举报等事项;组织、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妥善处理群众到县到市赴省进京集体上访以及异常、突发性信访事件;协助省、市信访部门做好本县赴省进京集体上访群众的劝返工作。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负责受理和处置有关市容市貌、卫生、垃圾、占道经营、门头牌匾、乱贴乱画等方面的求助和投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4号)要求,负责城市有关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

县文广新局:保持“12318”文化市场投诉热线畅通,负责查处涉及文化市场管理、文物安全和涉及书籍报刊市场、音像市场、电子出版市场中的非法出版活动、非法出版物等违法行为的群众举报投诉;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试行)》的通知(民发〔2018〕4号)要求,加强文化娱乐场所监管。

县旅游局:负责受理涉及星级宾馆饭店、A级景区景点、星级农家园及旅行社等旅游服务场所(设施)安全、服务质量等方面的群众求助、咨询和投诉。

县商务局:负责受理涉及商场、超市、酒店等商务领域有关扰乱市场秩序行为的群众求助、咨询、举报和投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持“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热线畅通,负责处理涉及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方面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建设,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落实情况;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四品一械”生产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

县烟草局:保持“12313”烟草热线畅通,负责查处群众举报投诉的违法生产、销售、运输烟草专卖品行为。

县盐务局:负责处理涉及私购、私运、私销盐及私自制贩盐产品等方面的群众举报投诉。

县公安消防大队:保持24小时值班备勤,及时处置群众报警,依法履行灭火和抢险救援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泄漏、建筑坍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爆炸及群众遇险的抢险救援;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各种自然灾害和矿山、水上事故及重大污染、核辐射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负责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

县广电网络公司:设立客户服务热线及投诉电话,负责有线电视线路意外故障抢修及相关工作。

县自来水公司: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水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县供电公司: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电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县供热管理中心:组建应急抢修队伍,配备值班车辆,对所管辖的供热设施按照服务承诺予以抢修,接到群众报修或110通知后,及时派人赶到现场处置。

移动公司**分公司、联通公司**分公司、电信公司**分公司:负责对应急及重点目标、重要用户通讯故障在24小时内及时修复和排除;对群众投诉的市话障碍及其他业务投诉,按规定及时办理。

各保险公司:及时为被保险人及全社会提供投保建议、险种介绍、条款解释、出险报案、理赔申诉、保险指南等多角度、全方位服务。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各服务联动单位要从维护社会大局稳定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切实提高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建立健全110 应急联动响应机制,确定分管领导和联络员,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机构、装备,制定和完善联动服务工作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工作责任,规范服务承诺,建立与县公安局指挥中心相衔接、相适应的值班调度制度,严格执行联动规定,处置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务,确保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高效有序开展。各联动服务责任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名单及24小时联系方式报110 社会服务联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黄鉴琴,联系电话:5917515)。

(二)规范程序,严格履职。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分部门处置”原则,实行归口办理。各服务联动单位要按照所担负任务的紧急程度,建立严格的值班值守制度,落实专人24小时值班,做到人员、制度、责任“三落实”。对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服务台转交的处置指令或群众咨询求助电话,不得敷衍塞责,推诿拖拉,尽快派员开展处置、救援、抢修或服务工作,并作好记录,确保群众求助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对需要多个部门参与办理的服务事项,由牵头部门负责,其他部门配合,互相协调,通力合作,形成反应敏捷、服务周到的工作网络。

(三)严格督查,追责问效。县督查考核局负责对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组织督查,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服务联动单位拒不执行110报警服务台转交指令,玩忽职守、消极怠工、遇事推诿造成群众投诉的,由县督查考核局和联动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责任追究,并纳入年度综合考核。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服务联动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辟专题、专栏,切实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向社会公布部门工作规范、承诺内容和电话号码等,大力宣传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基本知识、性质、工作内容、服务范围等,引导群众正确报警,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110社会服务联动工作的良好氛围。

(五)创新机制,提升效率。在发挥好110社会服务联动单位工作职能的基础上,依托新建县政府政务大厅,探索建立“政府综合指挥联动中心”,开通统一民生热线“12345”,设立统一的服务平台,集中受理、督办群众投诉、举报、咨询和求助,统一指令或调动职能部门参加处置工作,形成以“12345”为龙头,各职能部门和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为矩阵,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双向并轨运行、分类处置警情的联动工作体系,实现联动机制转型升级,构建“12345服务找政府,公安110为民保安宁”大治理、大联动社会服务工作格局。

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农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让更多的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根据中共xxxx县县委、xxxx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意见》(xxxx发〔xxxx〕2号)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

要实现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关键在农村,重点是农民。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广大群众的生活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事关全镇发展的大局,事关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对于推动全镇跨越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贯彻落实党的xxxx大精神的具体体现。党的xxxx大明确要求,要把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既能扩大内需,又可节约社会资源、统筹城乡发展,是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有效措施。

(二)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提升广大群众生活质量和水平的重要途径。实施小城镇建设,鼓励乡镇驻地社区化,引导农民群众到乡镇驻地居住,可以直接让农民群众过上和城市居民一样的生活,改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和水平。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可以从根本上改变农民代代建房的习俗,节省农民建房成本,减少房屋建设用地,有利于推动土地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生产,提高规模效益,为农民群众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增加农民收入。通过引导农民群众集中居住,配套建设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可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逐步改变农民群众的思想观念和生产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水平。

(三)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是加快全镇经济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我镇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刚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保护耕地任务日益加重,保障发展的压力很大。土地问题成为制约我镇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之一。推进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实施建新拆旧,集约节约用地,既能提供大量项目建设用地,又能有效保护现有耕地,推动全镇经济发展。

因此,各管区、各村庄、镇直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搞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的重要意义,按照镇政府统筹、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市场运作的要求,精心组织,稳步实施,加快推进,切实抓紧抓好。

二、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扎实做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

为进一步加快我镇城镇建设,推动我镇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步伐,我镇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加大资金投入,加大工作力度,以乡镇驻地开发改造为重点,以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为核心,全力打造城镇化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新局面。

今年镇驻地建设目标任务:以黄二村为重点,由镇民发主任具体负责,年底前彻底完成。拆迁任务不低于70亩,建筑面积不低于3万平方米。

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目标任务:从今年开始,每个管区都要启动农村新居建设,利用两年时间建成一个较大规模(服务半径4公里左右,户数1500户左右,人口5000人左右)的农村社区;xxxx、xxxx4年,每个管区至少拆迁150亩、节约土地指标100亩以上。xxxx年完成两年任务的一半,即至少拆迁75亩、节约土地指标50亩。

(一)高标准编制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我镇今年将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思路,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聊城市规划设计院,依据全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结合实际,找准依托,突出特色,提高品味,高起点、高标准编制镇驻地和农村新型社区规划。按照“布局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美化环境”的要求,灵活选择建筑模式,不搞一刀切。在充分尊重民意,采取多种户型模式,宜大则大、宜小则小,满足不同层次群众的需要。提倡“4+1”(第一层建设车库,上面四层建设住宅)的建筑模式;既能节约土地又被群众接受的,也可采用二层楼或多层楼模式。从文件下发之日起,全镇各村庄都要限制零星建设,实行个人申请、村庄申报、乡镇审批制度。凡是不符合规划的零星建设,发现一起拆除一起,严厉查处一切私自建设行为。

(二)进一步规范开发建设行为。镇驻地的开发项目实行土地出让,办理规划、开发、建设相关手续,严格预(销)售监管。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按照“选择试点、重点推动”的要求,确定具备条件的村庄作为试点。试点村原则上选择交通要道沿线村或历史形成的集市村;对能够节约500亩以上耕地的几个村,可以进行联合建设;群众要求强烈、条件成熟且规模较大的村也可单独建设。要以国土部门的卫星图片为依据,以社区服务中心为中心,在社区服务中心外围搞拆旧建新。要进行全面分析,综合评估,合理确定试点村庄,拟定农村社区布局。要坚持实事求是、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建设一个,推动一批。积极引导和推广使用新型材料,逐步淘汰实心粘土砖等落后建材产品。

(三)做好拆迁基础工作。各管区要在项目启动前,落实腾出建设用地指标亩数,计算项目奖励资金数额,制定奖励资金使用方案。方案要科学合理并征得群众代表同意。要制定旧房拆迁补偿方案和补偿标准,组织村民代表或聘请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合理确定补偿金额,进行全村公示。公示期满,群众无异议后,组织群众签订拆迁安置协议,然后征求群众意见,收取押金,设计新居建设方案,办理相关手续,最后启动建设。

(四)鼓励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对因实施农村新居建设增加的耕地,由村集体实行规模化经营,经营收益用于农村新居基础设施维护管理、村集体运转,用于补助村民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鼓励农民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把土地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种田大户集中,发展现代农业。

(五)破解资金问题。要积极整合现有土地、房产等资源,吸纳民间资本,搞好资本运作,搭建投融资平台。搞活土地指标,拿出一部分土地指标,通过市场招拍挂的形式,筹集项目资金。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增减挂奖补资金政策。凡被省政府列入增减挂钩试点范围的项目,每节约1亩耕地给予所在村庄12万元的奖励。分批次发放,丈量、评估、协议签订前期工作完成并启动建设后,每亩拨付3万元;主体工程完工并验收合格后,每亩拨付4万元;完成旧村拆迁、土地复垦等工作,经验收合格后,每亩拨付5万元。项目分期实施的,按照每期拆迁建设的规模和腾出土地指标,分批次拨付启动资金。二是建设项目奖励政策。镇政府结合县专项资金,对手续规范、设施齐全、按时建成并完成旧村拆迁、经验收合格的农村新居建设项目,给予分类奖励。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450万元;5万平方米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20万元;5万平方米以下、容纳住户200户以上的,按照每户2000元的标准进行奖励。按社区规划建成的社区服务中心,经验收合格的,一次性奖励30万元。三是规费减免政策。凡申报农村新居建设项目,由镇政府帮助申请县新居办协调相关单位编制规划方案,统一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手续,县财政承担编制规划费用。凡用于安置农村居民的住房,免收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县镇级留成部分,需向上级缴纳的费用按最低标准缴纳。同时,财政、环保、交通、民政、农业、体育、卫生、文化、教育、供电、住建等部门,积极向上争取一切政策,向小城镇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倾斜。

(六)鼓励企业参与。鼓励镇内外有资质、有实力的开发、建设等各类企业或社会能人(以下统称“出资人”)投入资金,参与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只要按照规划完成农村新型社区建设,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旧村拆迁任务的,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由出资人在县内、镇内使用,既可以搞房地产开发,也可以发展工业、服务业项目,还可以转让给县内、镇内其他企业使用。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成立专门组织。为确保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顺利实施,镇党委、政府成立全镇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办公室以及政策研究组、手续申报组、群众工作组三个工作组,并分别明确一名科级干部任组长。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管区、个村庄、镇直各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召开村民代表会、发放新农村明白纸等多种形式宣传实施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相关政策,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实行帮包制度。实行镇科级领导干部包村庄、包社区制度,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和协调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顺利实施。

(四)严格考核奖惩。把小城镇和农村新居建设工作纳入目标考核,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签订责任状,严格考核奖惩。对管区建设的考核:按照拆迁地块成方连片、单块面积不低于30亩的原则进行考核。分值比例为:拆迁任务占60%,建设任务占40%。超额完成任务的,适量加分;完不成任务的,同比例减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的考核:以土地增减挂项目和拆旧搞企业项目为主,兼顾拆迁和建设,节约土地和拆迁分值占80%,建设分值占20%。以成方连片腾出100亩土地为基数,确定基本分。超额部分以亩为管区进行加分;完不成任务的,按比例扣分。镇党委、镇政府实行一周一调度、一月一检查、一季度一考核、半年一评比,年终兑现奖惩。对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全镇通报批评,并按照责任状进行处理;对按时完成任务的予以表彰奖励,产生的建新指标,优先调剂出资人使用;对成绩突出的,优先提拔重用。

建设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建设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1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建立我局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范行政权力,提高行政效能,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实现“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局党委决定,在全局开展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按照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工作意见》的要求,以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监控为手段,紧密结合我局实际,着力构建覆盖所有行政权力和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完整监控链条;逐步形成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做到聚焦目标定位有新举措,领导干部作风有新转变,落实科学发展有新成效,实现“两个率先”有新进展。(二)基本原则:一是依法实施、公开透明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推进,同时把公开透明作为行政权力运行的基本准则,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原则,遵循和把握行政权力运行规律,着眼于关口前移,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三是改革创新、开拓进取原则,以解放思想为前导,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四是统筹兼顾、务求实效原则,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增强机制建设的科学性、系统性、前瞻性,保证权力正确行使,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保障人民群众权益。五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原则,把机制建设与做好反腐倡廉其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区分不同情况,加强政策指导,探索有效途径,不断取得新进展。(三)目标任务:一是建立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廉政风险评估防范机制,是指科学分析、识别、评估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在行政权力运行之前,有针对性地提出预警防范措施的机制。全面查找各类行政权力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进行科学地识别和评估。动态采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廉政风险信息,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强化监管措施,提高廉政风险管理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程序化和公开透明机制,是指科学设置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程序行使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行使,必须依法确定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实现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约。必须把公开透明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的各个环节,实现动态公开。三是建立行政权力运行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是指在行政权力运行之后,检查考核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机制。将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有机融入干部年度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机关效能建设考核、民主评议考核等工作之中,分级组织,同步实施。要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强化行政问责,加强责任追究,对在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二、工作重点(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和收费事项的力度。一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做好行政许可项目的清理、调整和废止工作,努力保持竞争活力最强。二是尽最大可能压缩行政审批时限,每一项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时限,力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大程度的压缩,最大限度地方便行政相对人。三是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加强对削减下放审批事项的动态监督管理,积极创造条件,对建设项目推行网上申报、网上审批,对重点项目推行联合审批、联合勘验、联合验收。(二)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工作。一是查找廉政风险点。各科室(单位)要围绕以下内容查找廉政风险点,即:所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工程建设及工程项目建设招投标等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找出每一项行政权力在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腐败的风险点。二是确定廉政风险等级。依据廉政风险点的风险程度,确定三个风险等级,制定行政权力廉政风险等级目录。风险等级目录要报局党委审定,报监察室备案。三是提出廉政风险防范措施。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函询质询等多种形式,重点对廉政风险等级高的行政权力进行预警,提高单位和个人的自律和防范意识。根据行政权力不同等级风险,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要重点防范等级高的廉政风险,对属于权力过于集中的,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有效制衡机制;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细化裁量标准,规范行政程序,实现有效分解和控制;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建立健全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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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局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并抓好落实;属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积极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四是加强廉政风险管理。针对不同等级的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高等级的廉政风险,由主要领导直接管理。(三)积极推行阳光政务。一是深化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紧紧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重点环节实施监督。二是围绕工程建设领域加大权力运行的动态公开力度。三是加快发展电子政务,建设完善网上办公系统,推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网上公开、网上监督。探索推行“会审会”制度。(四)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大力倡导柔性执法,具有行政执法的科室推行“对初次违法的行政管理相对人先进行教育规范、再限期整改、最后依法处罚”三步式工作程序。二是将行政执法的依据、适用条件、办理程序、具体时限、监督投诉电话等内容,制作成清晰直观的行政执法工作流程图。三是开发专门软件,制作行政执法“标准数据库”,量化、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五)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评议、考核和监督工作。一是把行政权力运行情况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列为民主评议经常性工作考核的重要项目,作为“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进行评议考核。二是健全投诉网络,充分发挥局行风建设、机关效能等具有社会监督和服务功能的举报投诉电话作用,完善政民互动投诉举报受理、转办、结果反馈制度,即时受理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切实提高案件处理效率。三、方法步骤(一)动员部署阶段(2019年4月—5月)。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动员、部署2019年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二)学习培训阶段(2019年5月)。各单位要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学习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工作意见》、《廊坊市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市纪委四届四次全会、全市“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部署大会精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讲话,本系统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相关文件。(三)深入推进阶段(2019年5月—9月)。紧紧抓住重要权力和重点领域推进监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委、市委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一系列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行政权力运行情况的监控,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监控,防范可能出现的廉政风险,保证政策落实、资金安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务求取得突破。其中,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制定预警防范措施工作,各单位(科室)务于5月27日前报局纪委。(四)建章立制阶段(2019年9月—11月)。围绕上级要求,加强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科室)工作特色、并能够长期有效运行的长效机制。(五)总结提高阶段(2019年12月)。认真总结本单位(科室)的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找出一些反面事例,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四、保障措施(一)切实加强领导。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在局党委领导下开展,成立以李东局长为组长的建设局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名单附后)。各级领导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与各项工作有机结合,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落实。(二)加大监督力度。要综合运用明查暗访、听证质询等形式,强化群众监督和新闻舆论监督力度,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实效。对发现问题,挂账督办,严厉问责,建立健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追究责任的立体化工作网络。(三)严格行政问责。要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认真组织实施《廊坊市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问责制》,促使各级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规范行政行为,推进责任型政府建设。(四)注重培树典型。各单位(科室)要根据自身工作特点,注意及时总结,培树不同层面的先进典型,积极推广好的经验做法,做到以点带面、奖优罚劣,促进整体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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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推进我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落实工作任务,加强项目管理,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和财政厅《关于印发**省**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卫基层字〔**〕39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范围

全县所有辖区内常住人口(包括在现居住地连续居住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和持有居住证的人口),按规定免费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年工作目标

(一)以乡(镇)为单位,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75%以上,进一步提高档案使用率。

(二)以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

(三)以乡(镇)为单位,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均保持在85%以上。

(四)以乡(镇)为单位,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保持在85%以上。

(五)以乡(镇)为单位,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保持在65%以上。

(六)以乡(镇)为单位,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率分别达到40%和35%以上,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50%以上。

(七)以乡(镇)为单位,严重精神障碍(原重性精神疾病,下同)患者筛查登记率不低于4‰,全县登记信息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1188人以上。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健康管理,在册管理率不低于80%,全县进行随访健康管理的患者人数达到832人。

(八)以乡(镇)为单位,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保持在40%以上。

(九)以乡(镇)为单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

(十)以乡(镇)为单位,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管理率达到90%以上。

三、项目内容及主要工作任务

**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40元提高至45元。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提高服务质量效率和均等化水平及开展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一是增加高血压、糖尿病和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人数。二是进一步加强流动儿童的接种工作,完善建立预防接种证、卡服务并给予相应补助。三是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开展签约服务。四是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

(一)规范电子建档,加强信息利用。规范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根据医疗、体检、随访等情况及时更新电子档案信息,更新信息应尽量在15个工作日内录入,超过30个工作日录入的信息不作为绩效考核与资金拨付依据。规范流动人口健康档案信息,准确完整填写录入流动人口现住址和户籍地址,并对流动人口基本信息表进行非户籍标注,加强日常管理。加快城乡公共卫生信息系统建设整合,促进健康档案与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信息有效衔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动态更新机制,提高健康档案利用率。

(二)突出重点人群,创新健康教育方式。将健康教育融入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落实健康教育服务规范要求。利用基层卫生巡诊和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自我管理小组等平台,开展面向公众的健康教育,加强患者的个体化健康指导,提高健康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巩固和加强预防接种工作。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创造条件设置接种点,提高预防接种的可及性。合理安排接种工作日,实行多种方式和分时段预约接种,将预防接种与儿童保健有机结合。进一步改善接种服务环境,强化安全注射,有效处置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做好入托入学查验接种证及日常查漏补种工作。加强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加大流动人口预防接种力度,定期开展漏种排查并及时补种。

(四)加强信息交流,规范儿童健康管理。加强儿童信息交流,县妇幼保健院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新生儿出生信息转交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儿童接种门诊),方便其开展新生儿家庭访视和预防接种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儿童保健服务规范要求,开展0-6岁儿童体格检查、血常规检测、生长发育监测评估和健康指导等服务,将高危儿保健等服务及时转交到县妇幼保健院。

(五)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按规范要求为孕产妇提供保健服务,保证孕产妇至少接受5次产前检查和2次产后访视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暂不具备条件的,由县卫生计生委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指定辖区内其他有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

(六)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数量和身体状况,制订年度计划,合理安排医务人员和工作时间,采取多种形式,有序做好老年人健康体检工作。要保证老年人必要的体格检查、腹部B超和心电图检查和实验室检查项目,并做好检查结果反馈工作,切实发挥体检在疾病筛查和健康指导中的作用,提高老年人健康保健意识。

(七)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管理率、规范管理率和控制率。在全县实施高血压、糖尿病综合防治行动,通过健康体检、定期巡诊、健康教育等途径,加大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筛查和发现力度,及时将发现的患者纳入健康管理,并规范提供服务;将慢性病随访工作与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基层卫生巡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门诊服务相结合,提高规范管理率;根据患者病情,加强生活方式和用药指导,提高患者依从性和血压、血糖控制率。

(八)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按照“应管尽管”原则,将发现并登记在册的居家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知情同意的基础上纳入管理,做到发现一例、录入一例、管理一例,做到登记信息与国家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互通共享。相关单位要加强与公安、民政、残联等有关部门协作,加强与街道(乡镇)、居(村)委会联系,建立日常筛查机制,及时发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为新发现患者建立健康档案并及时更新。在县卫生计生委协调下,严重精神障碍疾病专业防治机构、救治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信息沟通转接机制,患者出院信息及时转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患者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患者病情相应增加随访次数,指导患者科学用药,提高病情稳定率。

(九)做好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工作。明确肺结核病专业防治机构及乡村两级的职责分工,通过开展广泛的宣传、培训及健康教育工作,发现、报告、推介辖区内肺结核病可疑者及诊断明确的患者(包括耐多药患者),对肺结核病可疑者开展痰检、对明确诊断患者开展规范治疗服药督导、复查及病人追踪等随访服务管理。

(十)做好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工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规范要求,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排查,做好发现、登记等工作,并按照相关时限及时上报。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病人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疫点疫区处理、应急接种和预防性服药等工作。

(十一)积极推进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合理配置中医人员,加强人员培训。

(十二)完善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完善卫生监督协管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推广协管工作信息化,努力提升协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认真开展巡查、信息收集和报告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协管服务的比例达到95%以上。充分发挥卫生监督专业机构对协管工作的指导、培训和参与考核作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对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暂不具备条件覆盖的地区,卫生监督机构要在卫生行政部门的统一协调下协助落实相关协管工作,不断提高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覆盖面。

(十三)开展项目签约服务。加强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分类管理,对针对居民个体开展的服务项目,采取由家庭医生或以其为核心的团队与服务对象进行签约的方式开展。要将服务对象中的贫困人口作为重点签约对象。通过签约,为服务对象提供综合的、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突出家庭医生核心作用,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与日常医疗服务相结合,提高服务效果。县卫生计生委要结合实际,尽快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确签约对象、签约及服务的流程、签约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等。加强工作协调,注重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签约内容与其他医疗服务内容、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及其他居民个性化服务内容衔接整合,调动居民签约的积极性。

四、资金筹集、拨付、结算与监管

(一)足额落实资金

**年按服务人口每人每年45元的标准,安排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经费标准为:西部政策延伸县,中央补助36元/人,省级补助6.2元/人,县级配套2.8元/人。按照**财卫指〔**〕18号文件要求,足额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

(二)规范资金拨付与结算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按照“先预拨、后结算”的原则,实行预拨、考核、结算制,结算资金拨付与项目任务完成情况挂钩。县财政局、卫生计生委,在项目预拨资金到达县级财政1个月内,全额拨付至乡镇卫生院,再根据年度项目执行和考核结果结算补助资金。

**年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绩效考核后拨付相应资金。村医可承担的服务主要有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老年人和重性精神疾病(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健康管理(不包括实验室和辅助检查)、结核病患者健康管理任务和部分居民健康档案、健康教育、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卫生监督协管(包括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等任务。此项资金的80%部分,依据服务人口数先行拨付给乡村医生,其余的20%部分资金,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结算,对于考核结算需要扣减的资金额大于20%部分资金的,超额部分从次年项目拨付资金中扣减。

(三)强化资金监管

进一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足额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县级卫生计生、财政部门要完善资金支付方式,按照《**省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暂行管理办法》(**财卫[**]3号)的有关要求,根据项目内容和任务量,合理确定各项服务补助或支付标准(或采取当量法),按照购买服务机制,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拨付资金,不得简单地按照机构人员和支出水平核拨资金。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所需的需方补助、工作经费和能力建设等支出。要加强项目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和挪用。在核定服务任务和补助标准、绩效评价补助的基础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获得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可统筹用于经常性支出,同时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府厅字[**]91号)文件精神,落实相关绩效工资制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项目宣传。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政策宣传,各乡(镇)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居民知晓率。进一步落实《**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方案》要求,组织开展“六个一”的政策宣传和健康教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辖区显著位置以适当形式公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免费政策、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数量和服务方式等,接受居民和媒体监督。

(二)加强组织管理。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领导组织,完善协调机制,强化组织实施。进一步落实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指导责任,发挥其在项目绩效考核、人员培训、人群监测、效果评价等方面的优势和作用,将专业机构对预防接种工作的日常指导与考核纳入项目年度综合绩效考核。各乡(镇)及基层卫生与药政管理股要健全项目进展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乡(村)两级项目进度月报告制度和季度通报制度。完善以健康档案为基础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项目工作信息核查,保证项目数据真实,对弄虚作假的,取消机构服务资格,严肃处理责任人员。同时,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镇(街道)计生部门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制度,乡镇(街道)计生部门将掌握的流动人口基本情况、个案信息定期报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要求为流动人口规范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并统计流动人口服务情况,定期反馈给乡镇(街道)计生部门。

(三)提高服务质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县卫生计生委的统一安排下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服务功能,重点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预防接种、儿童保健服务功能,不断提升服务能力,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乡(镇)要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肺结核患者健康管理规范》要求,开展相关业务知识考试活动,提升从业人员服务技能和水平。

(四)加强督导检查。县卫生计生、财政部门每季度组织1次监督检查,县卫生计生委相关股室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日常工作,对牵头负责落实的服务项目,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并将日常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县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业务指导、培训职责,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县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辖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每季度至少指导1次,督查结果作为绩效考核评估重要指标之一。

(五)强化绩效考核。建立健全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和方法,制定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考核内容要包括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情况,强化预防接种等基础性工作,提高其在项目考核中的比重,保证项目工作落实和群众受益。强化县级的考核主体作用,县卫生计生委会同财政局每年对辖区内所有承担项目任务的机构开展一次综合考核,将考核结果与资金拨付挂钩,对排位靠后的乡(镇)扣减资金,将扣减的资金用于奖励先进乡镇和参与基本公共卫生均等化相关比赛、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工作于2017年元月15日前完成。

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


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通知》(国办发〔2015〕86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服务型政府建设“1113”行动计划的通知》(**政办发〔2016〕116号)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17〕4号)文件要求,深化“四张清单一张网”和“放管服”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结合我区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就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围绕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和公共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能导向,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完善公共服务供给,畅通公共服务渠道,有效解决基层群众和企业办事“找谁办、哪里办、怎么办”的问题,激发市场活力和发展动力,增强人民群众改革获得感,努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便民利民。以提高基层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核心,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明确标准和时限要求,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二)坚持依法依规。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规范完善办理程序,限制自由裁量行为,维护基层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推进公共服务制度化、规范化。

(三)坚持公开透明。向社会全面公开公共服务事项,从群众和企业利益出发,建立健全服务规则,提升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民服务的能力,实现办事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四)坚持统筹兼顾。与深化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有机融合,利用现有平台,整合服务资源,持续深化完善“四张清单一张网”改革。

三、范围对象

本次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的范围主要是直接面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公共服务以及行政管理中的便民事项。

对象为区涉及公共服务领域的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等。镇(街道)参照执行。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目录

各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三定”规定和省级部门下发的市县两级参考目录,结合已公布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进行梳理;

中介服务机构梳理与政府行使行政权力有关的中介服务事项,重点是直接或间接为相关审批提供服务的事项。

按照提供公共服务的领域,本次梳理的公共服务大致分为教育、卫生计生、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科技创新、民政事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旅游服务、住房建设、交通运输、环保气象、市场监管、安全生产、公安消防、司法公正、规划测绘、经济发展服务、财政税务、民族宗教、农林牧水、海洋渔业、外事侨务、国土资源、中介服务以及其他26个行业类别。

(二)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

围绕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深入分析各类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运行情况,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努力减少以审批、备案、证明等形式存在的“前置”环节。凡是办事部门可以通过与其他部门共享获取的相关信息,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确需群众和企业提供证明的,要严格论证,减少“必填项”。探索申请人承诺公示与办事部门先予办理、事后核查监管相结合的办理流程。坚决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盖章环节,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提供材料的数量和频次,精简办事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升办事效率。大力推进服务事项标准化,对所有公共服务事项编制办事指南,列明办理依据、受理单位、基本流程、申请所需材料、示范文本、收费依据及标准、办理时限、咨询方式等内容,并细化到每个环节。

围绕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要求,研究提出取消、转移、整合、加强等调整意见。

(三)审核和公开公共服务事项

梳理编制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按照“两报两审”程序进行审核。其中:各部门和事业单位由区编办审核;中介服务机构由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核。具体流程为:

1.梳理公共服务事项的部门(单位)将梳理汇总事项报相关部门进行审核(一报);

2.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对上报的公共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分析,提出审核意见反馈给部门(单位)(一审);

3.各部门(单位)对“一审”反馈意见进行分析研究,对需要进一步调整的内容,上报补充意见(二报);

4.承担审核任务的部门对部门(单位)“二报”的公共服务事项作进一步审核,并形成公共服务事项送审稿(二审)。

各部门(单位)在**月**日前完成“一报”工作,**月**日前完成“二报”工作”,**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审核后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经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联席会议审定。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具体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审议公共服务事项和相关配套制度。

审定后的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需按规定格式录入**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事项库,并通过**政务服务网面向社会公开。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要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的链接、转载,方便公众查询、获取。

(四)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制度

结合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进情况,建立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制度,及时更新办事指南。公共服务事项的新增、变更、取消和办事指南的调整,统一通过**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事项库开展。政府部门和事业单位相关事项由各部门(单位)根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变化情况进行调整;中介服务机构事项调整由审改工作部门审核。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事项库的后台操作和运行管理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相关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监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统筹谋划,上下联动,主要负责人亲自督办,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全力抓好各项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法制办)负责承担涉及公共服务事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做好与**政务服务网的对接工作及上网入库等技术指导,及时上网公布公共服务事项。负责整合构建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区编办、区行政服务中心、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区编办负责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统计分析和情况汇总等工作。负责承办联席会议相关准备工作,组织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公共服务事项进行会审。

区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审核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并协助审核有关部门(单位)上报的公共服务流程,对各审核部门出台的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案进行督促指导。

区发改局负责审核列入政府定价范围的公共服务事项有关收费标准。

区财政局负责审核公共服务事项中有关涉及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依据。

(二)认真审核把关。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加强沟通协调,落实职责分工,强化协作联动,提高审核质量。各部门(单位)要自觉树立主体责任意识,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切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各项工作,认真梳理现有公共服务事项,深入查找社会关切的公共服务短板,做到不漏报、不瞒报、不错报,确保公共服务事项全面彻底、合法合规、紧贴需求。

(三)扎实有序推进。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各部门(单位)要围绕既定目标,按照市县同步推进的要求,把握时间结点,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年**月底前基本完成公共服务事项的梳理公开工作。

各部门(单位)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部署实施全面梳理公开公共服务事项工作。

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的精神,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广大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加快构建我县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根据全县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满足农村广大人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看电影需要,充分享受文化娱乐和科普教育的基本文化权益,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播各类科学文化知识和经济信息,提供丰富多彩的娱乐节目,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素质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通过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不断扩大广播、电影、电视覆盖面,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构建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

二、目标任务

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责任,加大力度,因地制宜,讲求实效,采用有线、数字多路微波、无线和直播卫星等方式,逐步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垂直管理体制建设,建立起三级联动的运营体制(即县有管理中心,乡有广播电视站,村有广播电视室)。到20xx年全面实现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村村通,到2020年基本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

农村电影放映工程:创造条件,深化改革,尽快推进县电影公司改制。多方争取项目、设备和资金,力求在城乡放映队伍、设施建设上取得新突破,逐步推广城乡电影数字化放映服务。按照企业经营、市场运作、政府购买、农民受惠的原则,积极推进农村公益性电影放映。同时,鼓励各放映队转变观念,打破长期以来传统陈旧的工作方法,努力开拓农村放映市场,创造良好的电影放映环境,逐步建立起统一、活跃、有序的电影市场。到20xx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

三、实施方法

㈠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

⒈现状:全县共建成广播电视转播台站4个,中继站1个,村村通广播电视乡(村)收转站(室)52个,有线小前端7个。全县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90%,有线、数字微波电视用户达10194户。

⒉方法

⑴、全力提高广播电视无线覆盖水平。积极争取中央广播电视节目覆盖工程,严格按照建设标准和技术方案,合理规划、精心组织、科学实施,着力完成***转播站、***转播站的更新改造建设,保证从20xx年起让覆盖范围内的广大群众能够收听、收看到中央一套调频广播节目和中央一、七套无线电视节目。

⑵、努力巩固“村村通”工程建设成果。根据实际情况,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动员和组织各方面力量建立无线收转站(室)、有线小前端的有效管理和维护服务体系,切实解决设备运行和维修经费,确保现有7个有线小前端和52个无线收转站(室)有效运行。

⑶、大力发展数字多路微波网络。川区农村以大力发展数字多路微波电视为主,利用现有数字多路微波基站和网络,在巩固现有用户的基础上,坚持“不间断、高质量、既经济、又安全”的技术维护方针,实行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理、维护等有关规章,切实提高信号传输质量和维护管理水平,确保永久畅通。同时,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办法,通过广泛宣传发动,提高广大群众认识,降低入户门槛,减轻广大群众负担,大力普及、发展数字多路微波用户。力争20xx年数字多路微波电视入户率达到30%以上;2020年基本实现川区农村覆盖范围内的数字多路微波广播电视户户通。

⑷、以消除有线、数字多路微波网络覆盖盲区为侧重点,采用直播卫星等方式,逐步扩大广播电视的有效覆盖。山区农村和川区数字多路微波覆盖网外侧重于依靠“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进行建设。在进一步调查摸底,核实盲点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村村通”工程实施政策,积极争取建设项目,采取直播卫星等建设方式,力争在20xx年消除山区农村和川区数字多路微波覆盖网外的广播电视盲点。

⑸、逐步理顺乡镇广播电视站管理体系。积极创造条件,落实三个统一,即人事统一管理,经费统一管理,财务统一管理,将乡镇广播电视站的人权、财权、物权统一归属县广电局管理,推进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垂直管理体制建设,真正建立起三级联动的运营体制,为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的建设奠定良好的体制保障。同时,进一步充实乡镇广播电视站的工作力量,配备一批热爱和胜任广电事业的干部职工,切实加强乡镇广播电视站队伍建设。

㈡农村电影放映工程

⒈现状:自1993年电影行业经营机制改革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县电影事业大幅度滑波,原有的农村放映队已名存实亡,县电影

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案第2页

发行放映公司处于瘫痪状态,从业人员仅剩8人,原有2座电影院,因设施、安全等方面的原因,已停止放映。同时,放映设备陈旧、破损,绝大部分已不能使用,库存影片基本都是老旧过时影片,不能满足农村电影放映需要;经费缺乏,致使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难以为继。目前,电影放映工作仅以完成省、市下达的一系列公益性放映任务为主。

⒉方法

⑴、切实加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农村电影放映工作纳入各乡镇、有关部门精神文明考核内容,为农村电影放映提供体制保障。并在大量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落实放映经费,明确目标任务,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各乡镇、各放映队,实行责任制管理,保证全县农村电影放映工作顺利实施。

⑵、创造条件,通过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县电影公司职能。县电影公司也要正视存在的问题,理清发展思路,拿出相应的对策,在加强对放映队业务指导、培训和保障片源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有利于电影发行放映的新途径,拓展城乡放映市场,建立起既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又富有生机活力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⑶、积极争取国家资助设备,并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文化水平好、热爱电影放映工作的群众,着力恢复农村电影放映队。力争20xx年组建6个放映队;20xx年组建2个放映队;20xx年根据国家数字电影设备争取情况,再组建3个数字放映队,使放映队总数达到11个。

⑷、积极组织放映队在完成省、市下达的一系列公益性放映服务的前提下,努力开拓农村放映市场,创造良好的农村电影放映环境。要与各乡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紧密结合,经常性开展政策性宣传放映活动;与农村广大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结合,积极开展送科技下乡宣传放映活动;与青少年教育相结合,送爱国主义优秀影片进校园,积极配合学校搞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通过与各行业宣传教育相结合等方式,不断增加放映场次,努力扩大放映范围,逐步建立统一、活跃、有序的农村电影放映市场。力争到20xx年,基本实现交通便利的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到20xx年,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1场电影。

⑸、着力加强电影放映事业建设,逐步推进电影数字化进程,提高县城放映技术品位,构建数字电影放映的新体系。积极争取电影放映影院数字化改造建设项目,在县城新建1座电影院和1—2个数字化放映厅,在土门镇、大靖镇各建一个数字放映厅,拓展城镇电影放映市场,提升县城文化品位。并充分利用数字化、网络化、信息化的现代传输方式和技术手段,在经济条件较好、人口比较集中的**镇、**镇、**镇、**镇、***镇、***镇、***镇等集镇建设室内放映室,逐步实现由16毫米向35毫米、由露天放映向室内放映、由免费放映向低价有偿放映过渡。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和制约,切实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根据省和市关于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的安排意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年工作规划》、河北省《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体制建设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市《关于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不断强化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和制约,以促进各项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和正确行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预警监控为手段,着力建设覆盖权力运行全过程的监控机制,进一步做好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为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必须坚持依法实施、规范运行的原则;坚持公开透明、监督制约的原则;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的原则;坚持一岗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坚持齐抓共管、务求实效的原则。
二、主要任务与重点工作
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要重点明确三项主要任务:
一是建立权力运行前的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市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邯字【28】号),要通过科学分析、识别、评估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预警防范措施,建立廉政风险评估办法,完善廉政预警防范体系。全面查找和分析不同工作岗位和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中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进行科学的识别与评估。跟踪发现掌握廉政风险变化情况,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预警防范。坚持内部制约与外部监督相结合,形成防范合力,提高廉政预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是建立权力行使过程中程序化和公开透明的运行机制。通过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和公开透明运行,广泛接受群众监督,防止权力运行过程中发生腐败问题。要抓住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的主要环节,根据风险级别不同,对权力运行过程采用全程监督、跟踪监督、阶段监督、专业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多种监督手段,建立完整的监控体系。在决策环节,健全科学民主决策制度,加大对单位“一把手”的监督力度,有效防止决策失误。在执行环节,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公开运行载体建设,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结果环节,通过多种形式、途径公开权力运行结果。实行权力运行记录制度,为事后考核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三是建立权力运行后的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采取有效手段检查考核各项权力运行情况,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的监控考核体系。对照事前廉政风险防范措施,依据权力运行记录,根据群众的评价和意见,对行政权力运行情况进行考核。要建立完善权力运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要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围绕上述主要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清理、削减和管理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省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落实工作,凡省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立即停止审批,对下放的审批项目要加强管理,防止出现管理漏洞。二是进一步清理削减行政审批事项。对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清理削减,该取消的取消,该下放的下放,该削减的削减。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针对行政审批事项的性质和特点,进一步简化程序,减少环节,规范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四是强化动态监管检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设立、修改和废止,及时做好行政审批事项的增减、调整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市政府法制办牵头,市监察局配合)
(二)认真做好廉政风险评估监控工作。
按照《市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的要求,一方面,对重大决策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凡提交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乡镇和部门党政班子会研究的关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建设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决策、重大改革措施、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产处置、大额度财政资金使用等决策,以及各职能部门制发或联合制发的重要文件决定等,在提交研究或制发之前,必须进行廉政风险评估,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提出预防措施。另一方面,对部门、科室和岗位的每项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通过评估确定风险等级,为每项权力存在的廉政风险和风险的程度“贴上标签”,并制定防范措施,实施分级监管。
具体做好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1、厘清职权,明确职责。依据单位法定授权和“三定”方案,参照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清理出的权力项目,结合本单位、本岗位所担负的职责,本着既不交叉、又不遗漏、上下对口、事权制衡、权责一致的原则,列出职权目录,分解到行使科室,进一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及每名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做到领导明白、科室明

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和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实施方案第2页

白、个人明白。
2、查找廉政风险点。进一步核定权力运行流程图,从流程图上逐环节查找权力运行过程中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做到不漏项、不漏岗、不漏人。
3、确定廉政风险等级。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的重要程度、权力行使的频率、违法违纪问题发生的几率等,对照廉政风险等级划分标准,确定出“a、b、c”三个廉政风险等级,并列出“权力行使廉政风险等级目录”,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审定后,报市纪委、监察局备案。
4、制定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措施。在普遍采取保廉承诺、风险提示、教育警示、廉政谈话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廉政风险等级,分别制定相应的预防措施。要重点防范等级较高的廉政风险点,对属于集中度较高的权力要进行合理分解和科学配置,建立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衡机制;属于自由裁量权过大的,要细化裁量标准,严格规范程序,实行有效制约;属于制度缺失或不完善的,要建立健全相关配套制度并抓好落实;属传统手段难以有效监控的,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以监管,减少人为因素的问题发生。
5、加强廉政风险管理。根据廉政风险的不同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对具有一级廉政风险的每项权力,由单位主要领导负责;对具有二级廉政风险的每项权力,由单位分管领导负责;对具有三级廉政风险的每项权力,由科(室)领导直接负责。要对廉政风险进行动态评估和管理,根据形势变化和权力项目的增减及时调整廉政风险等级和预防措施。(市直各部门、各乡镇负责)
(三)进一步深化公务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1、优化权力运行流程。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行政职能转变和预防腐败的要求,对每一项权力的运行流程进行重新审示和调整,使其步骤更加清晰,程序更加简捷,制约更加有效。要通过流程再造,形成不同权力之间、权力运行不同环节之间的有效制约和快速运转。(市公开办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法制办、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负责)
2、扎实开展权力运行动态公开。把动态公开作为公开透明运行的基本要求,贯穿于决策、执行和结果各个环节。不断创新动态公开的载体、途经和形式,推行重大事项决策和重要权力行使“会审会”制度,认真填写重要权力项目行使登记表,做到每项权力行使过程记录齐全,有据可查。(市公开办牵头,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直各单位、各乡镇负责)
3、推行政府常务会议“旁听”制度。按照上级要求,凡涉及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工程、大额度财政资金使用等人民群众关注的重大问题,要有针对性的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以增强重大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市政府办公室负责)
4、强化行政服务中心管理。继续完善“五三三三”工作机制,按照“凡批必进,应进全进”的原则和“一门受理”、“公开办理”、“透明运行”的要求,进一步探索完善“三项制度”,即“统一登记受理制度”,实现“受理公开”;“首席代表制度”,实现“责任公开”;“并联审批制度”,实现“过程公开”,使进入行政服务中心的每项权力项目都能做到规范高效公开透明运行。(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5、加快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对各单位入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的权力运行状态实行全过程、全方位自动监控和动态监督。尽快实现权力运行动态监管、网上举报投诉、网上效能监察、网上绩效考核、网上廉政预警,进一步增强监察效果,有效预防各类问题的发生。(市监察局负责)
6、建立完善公务公开透明运行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确保各项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规章制度,做到用制度规范权力运行程序,用制度约束不规范行为,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市公开办负责)
(四)加强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工作。要紧密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民主评议、机关效能建设和当前正在开展的“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对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和责任追究。一是结合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要把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之中,并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具体考核各乡镇、各部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有关工作的落实情况。二是结合民主评议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要把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民主评议之中,组织评议代表对参评部门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三是结合机关效能建设进行评议考核。具体考核各部门行政权力的运行效率和质量,廉政风险预警防范措施是否完善等。四是结合当前开展的“履职尽责、勤政为民”主题活动,进一步加大问责力度,对此项工作开展不认真、应付差事走过场的,要视情节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并通报全市。(市纪委、监察局牵头,市民评办、市效能办配合)
四、方法步骤
主要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准备阶段。时间从12月18日到12月24日。各乡镇、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市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武安市关于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市委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并按照要求,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主抓人员,结合乡镇和部门实际,制定出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开展廉政风险评估,制定防范监控措施。时间从12月25日至12月31日。要按照市《廉政风险评估预警暂行办法》和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本单位实际,科学准确地搞好廉政风险评估和等级的划分,制定出廉政风险等级目录。根据廉政风险评估情况,结合不同科室、不同岗位的权力运行风险,制定出有针对性的廉政防范监控措施。
第三阶段:全面实施,整体推进。时间从1月1日开始,各乡镇、各单位要按照廉政风险评估的等级和制定的预警防范措施,认真抓好执行和落实,并针对不同情况搞好廉政风险评估和预警防范工作。实际工作中要突出重要权力、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创新工作规范,细化工作措施,严明工作责任,务求工作实效,要对每项权力行使廉政风险评估、预警防范措施等主要环节做好文字记录,建立权力运行监控档案,做到有据可查,有责可追。
五、保障措施
一要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书记王俊祥担任,副组长由市委副书记、市长孟广军,市委副书记崔治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西山,市委常委、组织部长郝文明,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赵振有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纪委、监察局,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白国保兼任办公室主任,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朱云学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和综合分析等工作,办公室工作人员从各有关部门抽调。各乡镇、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明确主抓人员,落实工作责任,更好的推进工作开展。
二要示范带动。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创新性的工作,没有现成模式可以借鉴。为了促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将市政府办公室、市建设局、市国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地税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武安镇、上团城乡等九个单位作为我市开展此项工作的示范点。各示范点单位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和建设性的思路推进此项工作的开展。要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那些同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违法违纪和不正之风易发多发的重要权力和部位,积极探索,大胆创新,着力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真正发挥示范带动、典型引路的作用。
三要统筹推进。要统筹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各项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的整体性、协调性、系统性;把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与做好其他各项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努力做到相互促进,规范运行,扎实开展,注重实效。
四要加强督导。推进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市纪委、监察局、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对工作开展不力,不能按时保质完成阶段性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弄虚作假、敷衍塞责、走过场的单位,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给予责任追究。
市人大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及国有和集体企业要结合实际,参照本方案开展工作。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服务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服务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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