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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服务中心建设方案

行政服务中心“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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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行政服务中心“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市行政服务中心“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第1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各科、各窗口: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中心”的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五五”普法教育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紧密联系“中心”实际,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和促进我市行政服务中心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二、内容要求
1、明确学习内容。领导干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宣传学习宪法和经济社会发展的相关法律法规,要系统学习《行政处罚法》、《行政监察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公务员法》,进一步提高对“中心”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重要作用的认识,增强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实现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的转变,做好行政服务中心的各项工作。
2、建立学习制度。学法内容要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全年不少于两次。要坚持集中学习与自学相结合,每年每人学法时间不少于6个工作日。领导班子研究重大政策、重大事项或作出重大决定涉及有关法律、法规时,必须做到事先学习有关法律。通过经常性的法律、法规学习和研讨,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做到正人先正已,带头执行法律法规。
3、组织法律讲座。行政服务中心是政务公开的重要平台和载体,“中心”和“窗口”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的法律法规。因此,更要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制教育,要熟记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中心”要集中组织培训,开展“五五”普法知识与行政许可法知识讲座,进一步提高依法履行职权和依法办事、依法行政的水平。
4、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宣传媒介,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介,采取多样化的宣传形式,加大对“中心”办事程序和环节的公示宣传,使群众了解“中心’的办理事项和办理程序,维护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通过加大公示告知宣传,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
三、方法步骤第1版权所有,全国工作者的114!
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第五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至2020年结束。为积极高效地开展好此项工作,具体按以下步骤实施:
1、按照实施方案安排,制定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实施规划,报市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对机关和窗口工作人员,采取法制讲座、座谈会、培训班等方式,进行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教育,系统地学习和理解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建立健全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培训制度。
3、积极参与市委市政府组织的考试考核。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检查。总结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普法工作深入开展。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立市行政服务中心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组织协调“中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中心”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中心”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负起日常领导责任,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2、创新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充分调动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自觉参与到普法教育工作之中。
3、加强与窗口单位的联系与沟通,齐抓共管,研究解决窗口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保障窗口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
二○○六年四月十日
主题词:“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报:市四大班子领导,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察局,市综治办。
发:行政服务中心各窗口,各科室
驻马店市行政服务中心2016年4月10日


行政服务中心“五五”普法教育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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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五普法实施方案



关于在农村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2008-2010年,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关键时期,也是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是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性工程,是提高农村公律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的有效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保障。继续大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某某镇“十一五”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根据《甘肃省法制宣传教育条例》和《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市委发〔2008〕58号)和郊区《关于在农村公民中进一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五个五年规划》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全面落实为统领,紧紧围绕某某镇“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以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治农、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相结合,突出重点对象的学法用法,推进农村基层依法治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拓展宣传教育阵地,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增强依法治理工作的渗透力,为创建“平安镇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适应全镇工作大局,适应农村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国家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农村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政府和各级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三)工作原则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某某镇“十一五”规划,服务于“城乡一体化”战略目标,服务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这一总目标,促进农村经济又快又好发展和农村社会和谐进步。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把提高农村公民的法律素质作为法制宣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不断丰富内容,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工作实效,在服务群众的过程中教育群众。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农村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实事求是,分类指导。紧密结合本镇、本单位、本行业实际,根据不同对象、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突出工作重点,努力做到“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和方法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和“四进五化”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教育,促进公民依法正确行使权力和履行义务,努力在农村社会营造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手段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大力学习宣传运用法律途径开展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社会事业进步;大力开展以打击农资、农药、兽药、种子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农村营造竟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农村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大力开展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地流转、计划生育、抚养赡养、婚姻登记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以“保护生命、平安出行”为主题,广泛开展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常识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全面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树立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法治观念,提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维护公共利益的自觉性;大力开展农村基层民主自治观念的宣传教育,增强公民依法参与管理农村社会事务的能力;开展刑事治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深入开展禁毒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农民群众的防毒、拒毒意识。

(五)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法治实践。全面开展依法治农、依法治镇、依法治村工作,积极探索和推进地方、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的实践形式,努力提高农村社会化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和行政监督机制,提高政府决策水平,推进政府工作法治化;完善和推广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围绕“平安嘉峪关”建

五五普法实施方案来自小编整理,仅供学习,转载请注明出处。

行政服务中心创建示范岗实施方案


行政服务中心创建示范岗实施方案文章标题:行政服务中心创建示范岗实施方案
为充分调动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中心”内形成比学习、比素质、比服务、比守纪的良好氛围,真正树立便民、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形象,使“中心”成为展示*县形象的窗口,经“中心”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在“中心”内开展“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活动,通过“示范岗”的示范、带动、辐射作用,全面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推动“中心”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一、指导思想:“示范岗”创建工作必须紧紧围绕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主题,以有关主管部门创建标准为依据,以全面提升“中心”科学管理水平、工作人员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为目标,将“中心”建设成为接待热情、语言文明、办事规范、服务优质的文明窗口。二、创建内容及标准:“示范岗”包括: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示范岗”由“中心”全体窗口服务人员、共产党员、共青团员、妇女工作人员分别创建。1、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标准:(1)认真落实中心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服从中心的领导;(2)窗口工作成绩突出,服务热情周到,无投诉现象发生;(3)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并在中心受理和办理,服务事项主动纳入中心办理和受理,无两头办理现象;(4)窗口办件准确及时,按期办结率达100,提前办结和即办件率达90以上,无超期和差错办件;(5)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6)认真执行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窗口人员无迟到、早退和旷工现象;(7)窗口全体人员积极参加中心组织的集体活动。2、党员模范示范岗创建标准:(1)带头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行业管理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2)爱岗敬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勤奋;(3)业务熟练,有较强的工作业务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4)行为规范,认真执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工作制度,语言文明、热情主动、办事效率高,未有群众投诉现象;(5)遵守工作纪律,辐射带头作用明显。3、青年文明号创建标准:(1)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朝气蓬勃、团结向上的精神面貌;(2)思想活跃,能开创性地开展工作,积极学习政治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为服务对象提供热情、文明、优质的服务;(3)遵守工作纪律,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未有群众投诉现象。4、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标准:(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意识强,职业道德良好;(2)学习刻苦、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大方、办事高效规范;(3)尊老爱幼、乐于奉献、家庭和睦、邻里团结、能自觉遵守计划生育政策;(4)自觉遵守工作纪律,起模范带头作用。三、创建工作的目标:“中心”通过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党员模范示范岗、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示范岗等创建活动的开展,进一步提高“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质量,提高“中心”党支部科学管理水平,提高“中心”全体工作人员对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的认知度;从而达到提高“中心”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树立廉洁、高效政府新形象的目的。四、创建活动的基本原则:在“示范岗”创建工作过程中,要始终做到“四个坚持”即:思想上求深。“中心”全体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示范岗”创建活动在优化县城经济发展环境中的主要作用,将“示范岗”创建活动的各项内容化为全体工作人员的自觉行动;标准上求严。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创建标准,逐项落实,严格把关,确保“示范岗”的严肃性和公正性;效果上求实。在创建“示范岗”过程中,各窗口要切实在执行规章制度、规范办事行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改进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主动接受中心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方式上求新。“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的核心是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各窗口工作人员要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便民措施,为服务对象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内容,努力打造廉洁、高效、诚信政府新形象。五、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领导和实施。“示范岗”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吴子友副组长:单本刚朱从林曹战英领导小组下设单项创建工作组:1、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作组组长:单本刚成员:管登峰韩小勇余成梅2、党员模范示范岗创建工作组组长:单本刚成员:管登峰韩小勇余成梅3、青年文明号创建工作组组长:朱从林成员:胡帅朱建英陈雪4、巾帼文明示范岗创建工作组组长:曹战英

行政服务中心创建示范岗实施方案员:黄丹丹杨霞六、实施步骤1、宣传发动(每年2月15日—25日)“中心”示范岗工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通过召开会议,网站宣传等形式,组织“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创建方案,深刻领会创建工作意义,对照创建标准积极参加创建活动。2、全面创建(每年2月25日—12月25日)“中心”各窗口工作人员在认真学习创建方案的基础上,对照示范岗创建标准,根据本窗口工作特点,确定创建目标,从思想工作作风、工作质量效果、文明优质服务上着手,全面进行创建。3、考核验收(每年12月26日—1月5日)“示范岗”创建窗口经自查后向创建工作组提出考核申请,工作组组织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民主测评,对照标准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报“示范岗”创建领导小组。申报窗口接受创建领导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考核、验收。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在年度明星个人或年度明星窗口中产生。七、奖励。被评为“示范岗”的窗口或个人,“中心”将根据授予牌(证)级别的档次,分别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2017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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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年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


老年服务中心活动实施方案


一、活动主题
走出蜗居,移居生态乐园
二、活动内容
面向广大中老年群体,结合丰富的旅游资源,打造短期的中老年旅游休闲度假产品。提升老年服务中心品牌,开发潜在客户。
(一)主题活动
1、文体比赛
组织老知青、老干部和健康向上的老年人之间进行乒乓球、羽毛球、门球、桥牌、游泳等趣味文体活动比赛,通过各种活动加大老年人聚会的互动性,在运动的同时增进感情。
2、健身祈福
定期组织老知青、老干部携带家人到千灵山聚会,赏彩叶、撞梵钟、挂福条,在登山健身的同时祈求美好生活,回归自然、陶冶情操。
3、知青会议
以座谈会的形式集结当年在插过队的知青、老干部们,让他们在座谈会上追忆往事、忆苦思甜。在老年服务中心打造老年人的音乐广场,请专业的乐器老师现场教授老年人乐器演奏。傍晚伴着火红的夕阳随着激昂的乐声翩翩起舞,发展票友会并定期聚会。
4、争上游夺工分
在丰收的季节,在温室大棚组织老知青之间进行采摘、垂钓比赛,看谁采摘的果实又大又多、谁钓上的鱼又快又肥,获胜方得到相应的“工分”,“工分”越多的知青获得优惠的幅度越大。
5、红色记忆
傍晚在老年服务中心播放露天电影,通过播放《高考1977》、《美人草》、《英雄儿女》、《山楂树之恋》等一些可以勾起知青们美好记忆的电影,再现当年拿着板凳看露天电影的场景。
(二)精品线路
1、红色之旅
集结号知青根据地
线路:八一影视基地、千灵山、青龙湖公园、地热博览园、老年服务中心
精心打造一条知青线路突现知青文化和垦荒文化,带领中老年游客回味上山下乡时的情景,参观红色影视剧的拍摄。登千灵山顶远眺蓝天白云近看幽谷寺群;青龙湖畔沐浴清风养生园悠然垂钓。在博览园及周边中心村挖野菜、掰玉米、摘果实、开垦荒地,在老年服务中心的傍晚追忆似水年华。
2、养生之旅
走出蜗居,移居生态乐园
线路:青龙湖公园、千灵山、温泉养生中心、老爷庙、老年服务中心
在这个“亚健康”的时代,老年病越发变得提前与频繁。健康才是有钱买不到的珍贵礼物。在远离工业污染、汽车尾气的青龙湖公园提笼遛鸟,天然大氧吧里呼吸最清新氧气。迎着清风伴着鸟鸣观隋唐时期遗留下来的最大石窟寺群,登顶鸟瞰京城全景,让千灵山的晨钟暮鼓、怡然自得的美感住在您心里。垂钓中心体验“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的意境。到温室公园采摘喝纯天然温泉水长大的花卉果蔬,体验“绿色生活”。在“老爷庙”里参观道教文化展示,领略“天人合一”的养生心境。温泉养生中心室内浸泡各种茶浴、药浴、牛奶浴,一路带着儿孙的欢笑追寻健康。
(三)节点活动
1、月满中秋精彩(中秋节)
在老年服务中心举办中秋诗词会,赏花灯、猜灯谜、做月饼、品肥蟹,与家人们举杯邀明月,共赏金秋美景。
2、集结歌颂祖国(国庆节)
针对中老年群体,联系老年业余表演团体,在老年服务中心进行表演,积极唱红歌跳民族舞增强互动。在敬老院东侧的公园打造老年人的音乐广场,请专业的乐器老师现场教授老年人乐器演奏,欢度国庆。
3、九九话重阳感恩在我心(重阳节)
邀请曾入住老年中心的老人听医疗专家组织的健康大讲堂。登千灵山,闻秋风赏彩叶,与家人们击鼓祈福。在温泉养生中心泡养生汤、品养生菜,和子孙们共享夕阳美景。

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


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


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为检验普法效果,巩固普法成果,确保总结验收阶段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宁法治办(20xx)年5号《关于认真做好“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检查验收各乡镇、各部门“五五”普法以来的工作情况,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推动我县“五五”普法《规划》和《决议》的全面贯彻落实,为继续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创建“法治隆德”,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法治基础。
二、主要原则
在考核验收中要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标准的原则。要按照“五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对五个重点对象五年来学习宪法、国家基本法律知识、自治区地方性法规知识等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考察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和“三项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要严格按照考核验收标准,实事求是,严肃认真,不图形式,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把过程考核与效果评估相结合。
2、坚持学用结合、保证质量的原则。学法的目的是为了知法、守法、用法、护法,不断增强全体公民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因此,在总结验收中,要本着学用结合的原则,考察各乡镇、各部门、各单位是否按照“五五”普法规划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是否提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是否转变;司法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及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的素质是否提高,是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严格执法;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质是否养成,各类学校是否开设法制教育课,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及家庭、学校、社会三方联动的法制教育运行机制是否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学法用法及掌握与本行业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依法经营、依法生产、依法管理的水平和依法治企的能力是否提高;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弱势群体的普法教育措施及服务措施是否落实,依法办事的意识是否增强。
3、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下管一级、分级考核、层层负责的原则。各乡镇、街道负责对本区域内村、组、社区干部学法用法,村(居)民法制宣传教育及民主法制建设工作组织验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工作组织验收;县商务局负责对全县所属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及依法治企工作组织验收;县直各部门负责对所属单位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组织验收;县法治办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工作组织验收。
三、主要内容
区、市、县“五五”普法规划及相关配套实施意见;县普法依法治理年度工作安排(要点)落实情况;区、市、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安排部署的其它专题或专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完成情况。着重检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组织领导
各级党政机关、各部门的领导作用发挥情况和机制建设、带头作用发挥情况。主要检查:
1、党委(党组、支部)、政府将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听取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视察,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2、制定了本乡镇(街道)、本部门“五五”普法规划,每年制定工作计划和要点,年初有部署,年内有检查,年度有总结。
3、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办公设备,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工作职责明确、工作制度健全、每年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总结和研究部署年度工作。
(二)普法教育
普法教育的措施、形式、阵地、效果、队伍等情况。主要检查:
1、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普法办关于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通知》,根据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针对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的不同特点,制定实施意见,召开启动会议,广泛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大力推进“法律六进”活动。
2、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的若干意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理论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领导干部有专门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1-2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3、贯彻落实《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关于在全国公务员中开展学法用法和进行依法行政培训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试考核制度。年度组织公务员法律知识考试,并将公务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成绩作为公务员任职、定

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第2页

级、晋升和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组织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每年组织专业法知识考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核的)要有学法笔记,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40学时,每年至少撰写3篇学法体会或调研文章。
4、贯彻落实《教育部、司法部、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得到加强,中小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青少年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中小学校建立法制辅导员,聘请法制副校长,工作职责明确,每年学校组织开展法制教育活动。
5、贯彻落实司法部、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律知识培训、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职工法制教育、法律顾问等制度。每年组织企业经营管理者参加法律知识考试。企业经营管理者每年学法时间不少于30学时。
6、对村(居)干部、城乡居民学法内容年度有计划、有安排。城镇开展经常性的法律进社区活动,“四个一”落实到位;乡村开展经常性的法律宣传活动,建立村(居)民法制教育阵地,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对流动人员的法制教育有计划、有安排、有要( )求。每年在流动人员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7、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大型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参与“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积极参加和搞好“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积极向县广播《法制园地》栏目、《固原日报》、《法治新报》、《宁夏普法网》等媒体投送稿件,进行法制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全县开展的法制宣传活动。
8、加强法制宣传的队伍建设。建立健全法制宣传通讯员队伍、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各支队伍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三)依法治理
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的规划、措施制定和落实情况,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示范单位创建、突出问题的综合治理效果等。主要检查:
1、党委、政府建立法律顾问或法律咨询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司法和行政执法机关实行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错案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通过建章立制,规范行业行为,强化行业监督,把各行各业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
3、贯彻落实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制定相应的意见或实施方案;积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工作。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健全村民自治组织。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四民主、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加强对村“两委”成员培训;村三级治保网络和三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治安防范工作落实,矛盾纠纷有效化解,农村社会稳定,三个文明协调发展。
4、积极探索城镇社区依法治理,不断提高社区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居民提供法律服务和法律咨询。
5、积极开展企业依法治理。企业依法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实行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
6、积极开展依法治校活动。建立健全依法治校规章制度。实行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
(四)保障措施落实
“一把手”负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人员、经费、教材、制度、法治监督等是否落实。主要检查:
1、全县普法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足额到位,主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制定法制宣传教育条例或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行建章立制,以制度规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2、建立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检查制度。围绕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目标及时组织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对“五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县人大对“五五”普法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听取汇报,进行审议,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视察检查。
(五)基础工作
主要检查普法对象普及率、依法治理开展面、公共法、专业法普及面。全县重大活动的组织、调研信息报送、图片、文件等普法资料的归档情况,普法对象、普法机构的底数是否清楚等。
(六)工作成效
主要检查创造性的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有没有提高;能否及时发现和培养各类先进典型、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做法;普法依法治理整体或单项工作成绩是否明显,有没有得到上级充分肯定,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掌握程度和对执法、用法、守法环境的满意程度。
四、方法步骤
(一)方法
1、总结验收将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听汇报、审查阅看相关档案材料、重点抽查、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抽样调查、问卷检查、考试、组织评估和民主测评等方式进行。
2、验收实行100分制。70分至80分为合格,81分至90分为良好,91分至100分为优秀,70分以下(不含70分)为不合格。凡不合格者,要认真组织补课,直到复验合格为止。各乡镇、各部门的验收考核分值将作为评选“五五”普法先进的主要参考依据。
(二)步骤
1、安排部署阶段(20xx年3月6日至3月10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方案,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制定考核验收方案、细化标准、层层进行动员,建立验收组织.
2、乡镇(街道)、县(区)直部门自查阶段(20xx年3月10日至3月25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本乡镇(街道)、本部门实际,认真进行自查,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写出自查报告,务必于3月25日提交县法治办
3、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3月25日至4月1日)。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全面组织开展考核验收工作,县法治办于4月5日前向区、市法治办提出自查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总结验收工作是“五五”普法规划的重要内容,是保障“五五”普法工作善始善终、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重要环节。因此,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的领导,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县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要按照本总结验收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切实把总结验收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卫生局、教育体育局的医疗服务机构、学校的考核验收分别由卫生局、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县法治办参与督导。
(三)要加强对“五五”普法总结验收的舆论宣传工作。县新闻媒体要配合“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报道方案,深入报道我县普法和依法治理的典型做法和经验,大力宣传报道公正司法和依法行政的典型事例。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乡镇、各部门要采取措施,利用各种宣传资源,广泛宣传依法治县的各项工作。
(四)设置“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果展厅”,展厅内容实行分工责任承办。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四大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宣传部、纪检委分别负责承办关于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及县级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委政法委(综治办)负责承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打”整治斗争,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展板;县司法局、法治办负责承办全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基本情况的展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承办公务员学法用法、依法行政情况的展板;县招商局、商务局负责承办县属企业经营管理者学法用法,依法治企情况的展板;县教体局负责承办学校法制教育及依法治校、依法治教方面的展板;县工商局、国税局、公安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各自负责承办关于本部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农牧局、水务局、林业局、卫生局、文广局等部门负责承办关于农业、林业、卫生、文化市场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贯彻实施及本系统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财政局、交通局、民政局、统计局、审计局、计生局分别负责承办关于《交通道路安全法》、《统计法》、《审计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及贯彻执行情况和本单位职工学法用法情况的展板;县法院、检察院负责承办司法人员学法用法及公正司法方面的展板;县妇联、团委联合承办关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青少年维权”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展板;县工会负责承办企业职工权利保障、农民工法律知识培训、依法维权等方面的展板,街道办事处负责承办社区、居委会干部、社区居民学法用法及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四个一”建设情况的展板。各乡镇分别负责承办本辖区内乡、村、组干部学法用法,农民学法用法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展板。县宗教局负责承办“法律进宗教场所”、宗教界人士学法用法、“民族团结季”开展情况的展板。上述部门、单位应至少制作一块(不锈钢框架,高1.2米、宽2米)展板。展板要图文并茂、新颖,形式多样,体现出普法宣传、学法用法、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公正司法等内容。
(五)编排录制“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专题片”。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司法局、文广局参加,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密切配合录制。
(六)由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牵头举办“五五”普法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竞赛。
(七)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文广局、司法局、法治办联合组织举办以“展现‘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成果及‘法治隆德’建设”为主题的文艺晚会。拟定以下单位参加节目的编排和演出:农牧局、林业局、水务局、卫生局、建设环保与国土资源局、发改局、工商局、国税局、计生局、教体局、文广局、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交通局等部门和单位。
(八)由县司法局拟定法治宣传标语,印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制作横幅、标语及有线电视滚动宣传标语。
(九)在《固原日报》刊登“隆德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版”,由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组织实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提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和法治建设方面的素材。
(十)在县文化城举办法制书画、摄影展。由县委宣传部、县文联、县司法局、法治办组织实施,要求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向县法治办上报法制书画、摄影作品各一份
(十一)举办县委理论中心组法律知识讲座。由县委政法委、司法局组织实施。
(十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区、市、县法治办的要求,及时补订普法教材。
(十三)组织全县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考试,司法局、法治办要做好试题的印制、考试的具体安排、阅卷工作。
(十四)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总结验收,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一次认真的回顾,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把总结验收作为一个推动工作、不断促进的过程,一个互相学习、共同提高的过程,一个宣传我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成就和法治建设成就的过程
为了加强对“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总结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隆德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同隆德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协调组织开展本县“五五”普法依法治理考核验收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验收组,验收组分五个小组,分别由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分管领导带队,组员从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中抽取,逐乡镇(街道)、逐部门进行验收。
验收组依照《隆德县“五五”普法总结验收实施方案》和《验收标准》,负责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县(区)直各部门“五五”普法依法治理档案、资料等进行检查验收。

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繁荣发展农村文化,尽快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开展丰富多彩的农民文化活动,根据省文化厅**文公共【**】19号《 省文化厅关于做好服务中心示范点创建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制定我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范围 **镇公租房小区西部。

二、实施时间 **年12月底前,完成**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主体工程建设及配套设施(舞台、篮球场等);2017年元月投入使用。

三、实施步骤

1、**年5月底前确定选址、完成规划设计;

2、**年5月31日向省、市、县文化局提出申请,经过审定,并开工;

3、**年6月底正式开工建设;

4、6-9月底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5、9-11月底,完成室内装璜,购置、安装、调试器材设备,建成挂牌。

6、12月上旬完善文化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7、2017年元月,正式投入使用。

四、建设标准

(一)**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是农村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选址要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总体要求,纳入小城镇建设规划,同时综合考虑方便群众就近、经常性参与以及交通便利等因素,并不得建筑在乡镇政府办公场所内。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统一名称、统一标识、统一功能。

(二)建成后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悬挂“**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和“**省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标牌,使用**省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专用标识。

(三)综合性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基本功能空间要求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 1、室内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四室一厅”: (1)书刊阅览室:主要用于图书、报刊的借阅。 (2)文化科技培训室:主要用于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和农村实用科技知识培训。 (3)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可以作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微机室。 (4)办公室:用于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办公、器材保管等。 (5)多功能活动厅:主要用于开展小型演出、文艺排练、游艺、室内体育健身等活动,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 2、室外基本功能空间应当包括:一个标准篮球场、四个乒乓球台的场地面积。

五、资金筹措

1、县文体旅游局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投资10万元,省文化厅、市文化局分别投资主要用于标准篮球场建设、舞台建设、休闲体育场地建设,安装篮球架、乒乓球台和体育健身器材等体育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体育器械的购置。

2、资金缺口部分由各乡镇自行解决。

六、保障措施

1、明确责任。**镇为具体责任单位,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的建设施工、管理具体负责,定期报告建设进度。省、市、县文化主管部门加强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监督检查,确保如期竣工投入使用。

2、建成后的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必须配备专职的正式工作人员。在业务上接受市、县文化体育部门的工作领导,及时完成上级文化、体育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3、综合文化服务中心设施建设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所有设施应该面向当地群众开放,注意做好维护,避免意外故发生。

4、县文体旅游局建立乡镇综合文化站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考核办法,年底进行考核,通报考核结果,表彰先进。 5、资源整合,加强监管。**镇要统筹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建设,避免重复,切实发挥农村文化体育设施的服务功能。乡镇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属于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房产、设备均为国有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拍卖、租赁等形式改变其文化设施的用途,严禁挪作他用。

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建设阳光政府、法制政府和便民政府,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 “中心”)的管理,切实提高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云政办发〔2018〕185号)精神,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根据《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以“便民、高效、廉洁、规范”为服务宗旨,将全县涉及招商引资、服务面广、审批项目多的政府职能部门全部纳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实行“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方便。二、工作原则1、坚持为民便民的原则。把为群众服务、方便群众办事作为建立“中心”的根本出发点和立足点。2、坚持人和事“三不变”、“三个归属”的原则。凡进入“中心”的行政事业单位,其执法主体地位不变,法定办事程序不变,窗口工作人员身份和隶属关系不变;窗口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归属“中心”,年度考评及工资福利归属原单位。3、坚持公开透明原则。将政务服务中心的办事程序、政策依据、办事期限、收费标准等统一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增加工作透明度。4、坚持廉洁高效原则。窗口直接对外,杜绝暗箱操作;在承诺期限内办结,提高工作效率。三、进驻要求(一)进驻单位此次进入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12个。即:发改局 、国土局、建设局、公安局、工商局、环保局、交通局、煤炭局、卫生局、民政局、质监局、药监局。(二)进驻事项纳入服务中心集中办理的单位要对各自实施的许可审批及登记事项进行全面清理。经清理后保留的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在中心办理许可审批及登记事项,其执法主体不变,职能职责不变,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变。进入中心办理的许可审批事项一律不得在原单位重复受理,否则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办理人员进行行政问责。(三)人员选派各单位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要保证至少1人,许可审批事项多、工作量大的单位可选派2—4人。各单位选派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政治觉悟高。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能代表窗口单位的形象。2、业务素质好。熟悉窗口单位业务,具有独立处理问题的能力。3、敬业精神强。能吃苦耐劳,组织纪律性强。四、工作步骤 为确保政务服务中心正常规范运行,各单位要认真做好进入中心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具体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准备阶段(8月10日—12月10日) 1、对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确认(8月10日—11月20日)。凡此次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公的单位,要根据国务院、省、市、县公布的关于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文件规定,做好各类事项的清理上报等各项准备工作。对每一项许可审批事项,按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逐项汇总,于2018年11月20日前报县政府法制办审核,审核确定的许可审批事项要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 2、规范审批程序(11月20日-12月5日)。各单位要对所有许可审批及登记事项的办理程序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规范许可审批项目的申报要件、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及收费标准,能减的减,能并的并,减少不必要的申报要件和审批环节,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3、配备办公设施(12月6日-12月7日)。政务服务中心公用办公设施、设备,包括大厅工作台、查询台、网络系统、办公桌椅等由县政府统一配置。各单位窗口工作人员使用的手提电脑由各单位配置。 4、完善工作制度(12月7日-12月10日)。政务服务中心制定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窗口各单位也要制定完善相关制度。 (二)实施阶段(2019年一季度) 1、对中心工作人员和窗口人员进行岗前培训(12月10日—12月30日)。由政务服务中心组织学习各级关于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和优化经济环境工作的意见、决定,熟悉行政服务中心工作程序、工作办法和制度,特别是熟练掌握本单位窗口业务及各类事项的办事流程,以尽快熟悉和适应中心的工作。同时对全体工作人员进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2、投入运行(2019年2月)。政务服务中心于2019年2月正式挂牌运行,政务服务中心在县财政局一楼政务服务大厅集中办公,按照政务服务中心工作机制办理各类许可

县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实施方案审批及登记事项。五、制度保障1、项目公开制度。各进驻部门要制定具体完整的办事流程,通过设置公告栏或印制《服务指南》等方式,将所有审批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材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及审批依据在大厅公示。服务对象可适时查询审批项目办理动态。2、“一次告知”制度。对前来窗口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办理所咨询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部门在预审后要以书面形式,对各协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对各类联审会、审查会、评估论证会等要求服务对象补充或修改的内容,牵头责任部门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3、并联审批制度。并联审批即对同一服务对象、同一事项进行审批的过程上实行同步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发证。对于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凡是需要两个以上部门作前置审批、审核的,全部纳入并联审批的范围,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由最终发证、发照、发文部门作为主受理部门。主受理部门受理服务对象的申请后,应向相关前置审批部门发出《**县政务服务中心并联审批告知单》,服务对象持告知单向相关部门(窗口)办理服务申请,各相关部门(窗口)接到告知单和服务对象的申请后,应同步办理审批手续,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4、“六办件”分类管理制度。对受理申请事项按即办件、承办件、联办件、退回件、补办件、急办件分别采取不同的管理办法。各窗口在办理审批事项或服务事项时,对申报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的“即办件”必须当场或当天受理办结;对符合审批条件、申报材料齐全,需经审核、论证、公告、召开听证会或现场踏勘的“承办件”,窗口工作人员按规定要求承诺办结时间,出具凭据,在承诺时限内办结;对申报材料不符合受理条件的“退回件”和“补办件”必须将应具备资格、条件和办理程序一次性明确告知行政相对人,如行政相对人对办理结果提出异议,承办人应明确答复,并说明理由;对涉及两个及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联办件”,由牵头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应通力合作,协调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扯皮;对于涉及面广,时间紧迫和特别重要的“急办件”,由“中心”牵头,相关部门应全力配合,按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从速从快办结相关事项。5、行政问责制度。进驻“中心”的单位和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办事程序、办理时限以及“中心”制定的工作规则办理各类行政审批。在行政审批工作中,因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审批职能,以致影响行政审批程序和行政审批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或违反“中心”管理规定的,将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将对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6、充分授权制度。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审批、服务和收费事项必须按规定进驻“中心”办理,不得另行受理,并通过签订《授权委托书》,刻制审批专用章等形式授予窗口和窗口工作人员充分的审批权限。凡一般性的审批办证、收费、服务项目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窗口工作人员可一次受理,直接办结,不需要再请示单位领导同意。对暂不具备授权办理条件且不涉及其他部门的审批办理事项,实行一次受理,限时办结。部门内部按规定操作运行机制,即由窗口工作人员受理服务对象的审批办证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后,将有关材料带回本部门、单位自行按有关办事程序处理,但必须在承诺时限内在窗口向服务对象发放批复件和相关证照等。7、限时办结制度。各窗口单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结。8、严格考勤制度,各窗口单位周一至周五必须安排人员到中心上班; 9、规范服务制度,窗口服务人员要注重个人仪表,使用文明用语,工作高效便捷,热情服务; 10、两次终结制度,所有服务事项一律实行两次终结制,特殊事项不能两次办结的需报请“中心”批准;11、健全台帐制度,实行一事一记,详细填写当日办件名称、承诺时限、办件数量等内容;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化我乡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办事,规范行政行为,按照县便民服务中心安排,建立乡便民服务中心,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现代服务型政府为目标,以依法行政为前提,以为民服务为宗旨,以人民满意为标准,搭建为民、利民、便民、富民的服务平台,改进工作方式,创新服务模式,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不断提高执政为民能力,努力塑造廉洁高效党委政府形象,推进和谐建设。
二、主要内容
㈠成立领导机构。为保证这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乡便民服务中心建设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副组长,乡直相关部门、政府内设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指定一名乡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这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日常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政办主任兼任服务中心主任,具体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等工作,乡纪委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和培训等工作。
㈡人员落实。对于进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精挑细选,从所属职能部门和各基层站所中选出业务精、作风正的人员担任。工作人员从党政办(宋开贵、陈大芬)、社会事务办(黄家玉、尖哈)、经济发展办(杨武翠)、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何荣秀)、农业服务中心(武崇英、陈晓玲)等5个机构单位抽调8人到中心工作。
㈢窗口设置。设置党政人大办、劳动保障与新农合服务、民政残联、城建办、信访办、计生办、农业服务、林业服务等8个窗口。
㈣进驻项目。入驻加盖户口迁入、迁出证明等印章,党组织关系转入转出,失业证申请,求职登记证申请,再就业优惠证申请,灵活就业社会保障补贴审核,新农合和居民医保,城乡低保审核,临时性困难补助申领,农村五保申办审核,残疾证核发,新建房屋办证,买卖房屋办证,分家析产办证,信访接待,农业服务,林业服务等17个项目。
㈤场地设施。在乡政府新建100平方米办公场所,5月动工,8月底投入使用。
乡人民政府
年五月十日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加强基层综治维权服务功能,打造基层群众出信初访的窗口、化解纠纷和维护权益的平台,推进全民普法教育、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平安建设长足发展,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民生服务中心综治服务中心建设的意见》(石党发[**]21号)精神,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镇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方案,如下:

一、进一步整合资源

整合综治、信访、法院、检察院、派出所、司法、城管等法律职能部门和工会、团委、妇联、社会组织进驻综治服务中心开展法律服务。建立服务清单向社会公开,增强队伍素质,常驻服务部门综治、司法、信访等工作人员实行常驻集中办公,驻点部门法院、工会、团委、妇联、公安等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实行驻点“巡诊”值班服务。建立一个窗口服务群众、一个平台受理反馈、一个流程调解到底、一个机制考核落实的运作机制。

二、职能定位

整合政法、综治、信访、城管、司法、派出所、基层法庭等综合治理力量,承担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宣传等职能,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对矛盾纠纷和重点突出问题进行调解。组织社会群团组织维护职工和妇女儿童权益,重点特殊人员管理,普法教育等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稳定。协调各进驻单位,形成联合办公、联防联治、工作联动、问题联调、平安联创的社会综合治理新体系。

三、服务事项

(一)综治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治理、平安建设、社会管理创新等工作。做好综治工作人员和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村(居)、企事业单位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对影响社会稳定的基础性问题实施综合治理;指导、督促管辖区域内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定期分析治安形势,及时报告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二)信访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社会不稳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建立信访矛盾纠纷分流中心,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及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案件的调处,建立网上信访通道,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三)司法工作人员组织开展法律宣传以及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当地,解决在萌芽状态,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

(四)禁毒工作人员组织开展辖区禁毒康复人员的分类管控、尿检、家访、帮教及辖区内禁毒宣传工作。

(五)城管工作人员组织开展监督、指导社区物业管理。受理和调处物业管理纠纷,解决城镇建设中出现的管理问题。

(六)法院、检察院和律师协会开展法律咨询、诉前(司法)调解等法律服务。

(七)工青妇、群团组织开展维权服务工作站点,开展职工、妇女、儿童的维权服务代理工作。

四、规范工作流程

建立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分离中心,实行“受理—分流—承办—办结—督办”的工作流程,对于群众来信来访、纠纷调处、咨询投诉等事项,由各服务窗口归口受理,逐一登记在册,建立工作台帐,做好现场处理或分流办理、跟踪督办、结案归档等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等事项后,要力争当场调解解决,不能当场调解解决的,视个案性质,分流给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并督办反馈结果。各服务窗口要明确服务项目、工作流程及办理时限,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制作工作人员守则及行为规范,方便群众来信来访,提高服务效能。

五、工作机制

综治服务中心建立“六联”工作机制,实行规范化服务管理。

(一)矛盾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定期组织集中排查矛盾纠纷,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对直接要求调处或其他部门转入的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实行统一受理,统一分流,统一协调,统一督办,统一归档,综合运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等方法进行疏导化解。重点疑难或涉及两个以上部门、单位的纠纷,由中心直接调处或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共同解决。

(二)社会治安联合防控机制。定期进行治安形势分析,提出针对性的工作意见,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及防范措施。在镇、村(居)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治安联防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治安巡防活动,积极推广科技防范手段,落实治安防控措施。指导督促村(居)建立健全治安防控队伍,落实内部安全保卫制度,参与区域联防工作。

(三)重点工作联勤联动机制。统一组织安排成员单位及工作人员开展工作,统一调配使用中心工作力量落实值班备勤,统一纳入突发事件预警处置工作体系。一旦发生突发性、群体性事件,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依法妥善处置。

(四)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机制。定期组织排查、梳理全镇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确定重点整治地区、行业和部位,统一组织专项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和组织各单位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各项集中整治行动。

(五)基层平安联合创建机制。围绕平安创建总体目标,整合各方面力量,广泛组织开展平安乡镇、平安社区、平安村、平安家庭等多种形式的平安创建活动,提高创建实效。

(六)流动人口联合管理服务机制。定期分析研究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情况,联系派出所社区,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服务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服务好、管得住。

六、工作制度

建立健全综治服务中心管理制度和考评机制,实行制度化、精细化管理,用制度管人管事。

(一)工作例会制度。中心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由分管领导主持,分析工作形势,掌握工作动态,促进各部门间的情况交流、信息沟通和工作协调,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会议记录列入中心工作台帐,归档保管。

(二)首问责任制度。群众来信来访时,中心信访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后,无论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是否属于自己职责范围,都要耐心询问情况,做好登记备案。能自行解决的,直接答复解决。需要转交其他分管领导、部门解决的,及时转交相关领导、部门处理,并做好催办督办、群众答复工作。

(三)情况报告制度。中心定期和不定期向乡镇党委、政府以及上级综治、信访、维稳等部门报告相关工作情况。平时实行报告制度,重点时期实行“零”报告制度,突出情况随时报告,上报信息要分类归档。

(四)分流督办制度。根据受理事项的性质,对不能当场解决的,提出拟办意见报中心领导批示,按照工作流程,将受理事项分流给相关领导、职能部门办理,并督促落实,直至问题完全解决。对重点工作和重大事件的处置、重大矛盾纠纷调处、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等要向相关部门发出督办通知,落实专人督办。建立通报制度,对分流督办的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定期进行通报。

(五)检查考核制度。把中心建设绩效纳入乡镇平安建设和综治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实行相关责任单位综治、信访、维稳工作捆绑考核、责任倒查。健全完善日常督办考核机制,保证中心高效运转,对常驻和驻点值班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由综治服务中心分管领导一月一评定。综合治理中心要把考核指标落实到中心各成员单位,定期进行检查考评。

(六)台帐记录制度。中心工作台帐包括:会议记录簿;受理事项登记簿;信访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记录;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及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登记簿;中心工作人员要认真填写,做到日清月结,分类归档,妥善保存,有案可查。

七、时间步骤

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阶段(5月上旬至6月初):按照市、县要求,制定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任务。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中旬—11月初):按照实施方案,逐项逐条进行落实。

(三)接受验收总结阶段(11月初至12月初):接受市、县部门验收并进行总结考评。

八、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按照市、县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的具体要求,将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要靠前抓。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层层明确责任,综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中心建设工作的联络协调。

(二)确保工作实效。中心承担职责范围广、任务重,涵盖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在加强中心自身建设的同时,更需要上级领导、部门的大力支持配合,主动与上级部门,驻镇法院、派出所、群团组织对接,有效的推进工作,努力使综治服务中心发挥最大的效能。

(三)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乡镇综治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考核标准和时间表、任务图进行推进,责任到人,保证中心规范化建设有序按时保质达标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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