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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和实施方案

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

人生不管做什么事情,都需要有计划,有条理。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要格外认真地拟定一份方案。写方案是为了指导我们规范性地完成工作,撰写方案时我们可以从哪些角度着手呢?经过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欢迎大家与身边的朋友分享吧!

泸水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试行)

殡葬服务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具有很强的社会公益性,殡葬服务收费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价格收费热点。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殡葬服务收费管理,促进我市殡葬改革工作顺利实施,有效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大力推进火化制度,革除丧葬陋俗,有效整治殡葬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维护丧属和殡葬服务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泸水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定价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

《云南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云发改物价814号)

3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民政厅关于殡葬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云发改物价1774号)

4

《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673号)

二、定价原则

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管理,以成本调查分析为基础,按照非营利原则核定。制定的殡葬服务收费标准,既考虑殡葬服务单位的利益,也统筹考虑社会承受能力;既符合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又能弥补殡葬运行成本,促进殡葬事业的发展。

三、定价范围

殡葬服务分为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选择性服务)。基本服务主要包括运尸(遗体接运)、遗体存放(含冷藏)、火化和骨灰寄存四项基本殡葬服务,实行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其中,火化费属政府定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由省人民政府制定;运尸费、遗体存放费和骨灰寄存费属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授权各县(市)人民政府制定,由民政部门提出方案,价格主管部门核定具体收费标准后上报市人民政府审批执行。其他延伸服务是指在基本服务以外,经民政部门同意,供群众自愿选择的服务项目。延伸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收费标准。

四、收费标准

1

火化费(含抬尸进炉、火化、拣灰装盒等服务)

根据《云南省发展改革委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殡葬火化费运尸费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云发改物价673号)规定,按照合理补偿成本的原则核定拣灰炉火化费收费标准为每具700元,12岁及以下儿童遗体火化费实行减半收费政策,其它减免政策按《泸水市殡葬管理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2

运尸(遗体接运)费

往返距离在20公里(含20公里)以内的运尸费收费标准为每车次370元,超出20公里的每增加1公里加收4元。长途运载尸体往返里程2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丧属搭乘运尸车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3

遗体存放(冷藏)费

遗体存放(冷藏)收费标准为7元/小时,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费。

4

骨灰寄存费

骨灰寄存收费标准为10元/月,不足1个月的按1个月计收。

五、

本次制定执行的运尸费、遗体存放和骨灰寄存服务费为试行价格,待试运行3年后按实际运行成本核定正式收费标准。

六、其他规定和说明

1

殡葬用品价格。殡葬服务单位销售的殡葬用品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殡葬服务单位自主制定价格。殡葬服务单位应遵循“双方自愿、有偿服务”的原则,不得强制服务、强制收费。

2

完善价格和收费公示体系。殡葬服务单位要认真执行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在服务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减免政策、监督举报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销售殡葬用品的,商品标价签应当标明品名、产地、计价单位、零售价格等。

3

全面推行殡葬服务清单制度。为保障群众明白消费,在开展殡葬服务前,殡葬服务单位应如实提供包括服务项目(基本服务和延伸服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在内的服务清单,供丧属选择,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认可,也可以合同、协议等方式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殡葬服务单位在提供服务过程中,要引导群众理性消费,不得违反公平自愿原则以任何形式诱导、捆绑、分拆或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殡葬服务单位提供、发放的各种单据、证书、合同、协议一律不得收取费用。

4

切实加强监督检查。价格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作用,认真受理群众对殡葬服务收费的投诉或举报,严肃查处殡葬服务单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及强制服务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典型案件公开曝光,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

七、本方案自2018年1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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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各总支、村委会、镇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和《安综省殡葬管理办法》,大力推进殡葬改革,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经镇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殡改工作全局,围绕构建和谐社会目标,以起尸火化为实破口,以提高火化率、平坟还田、清理整顿丧葬用品市场为重点,倡导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大兴移风易俗之风,全面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二、目标和任务
1、迅速提高火化率。各村和各单位要把提高火化率作为殡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抓紧抓好。以起尸火化和打击违规偷埋土葬为手段,坚决遏止遗体土葬,要认真排查近两年来偷埋土葬的死亡人员,适时进行起尸火化,力争全年火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我镇的目标任务。
2、清理整顿,规范丧葬用品市场,镇民政、工商、公安将组织力量,积极配合县殡改领导小组的专项活动,集中力量对我镇范围内的木棺,纸扎等封建丧葬用品市场进行严格的清理整顿,坚决打击非法生产、经营、销售丧葬用品行为。
3、开展平坟还田本文 活动。平坟还田是节约资源,造福子孙的公益事业。各村要广泛宣传,认真抓好落实。镇决定适时对我镇范围内坟头彻底平除,基本实现耕地、林地无坟化。对特殊坟墓,严格依据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三、方法与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殡改工作氛围。从今年开始,镇将配合县殡改执法队对全镇每个自然村集中宣传两次,宣传时间定为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主要以宣传车进行宣传并张贴宣传标语。同时对违反殡改条例的丧葬户进行面对面教育。镇还决定逢会必讲,切实做到人人皆知殡改工作的意义。
2、加大执法力度。对拒不执行殡葬改革,偷埋土葬的户坚决依法进行起尸火化;对干部参与偷埋土葬及收取钱财的、将依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触及法律的将由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3、加大奖惩力度。镇政府对各村殡改工作采取月通报,季评比,半年小结,年终总评的办法对各村及相关人员进行考核。
月通报中表扬前六的村、批评后二名的村,对火化进度明显,无偷埋现象的村,每火化一具尸体补助30元;季度评比中达到规定指标,评出前三名,且无偷埋土葬现象的,分别奖励500元、400元、300元,后两名的村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半年小结达到规定指标的前三名的村分别奖励1000元、900元、800元,后两名的村除大会表态发言外,每偷埋一例罚该村1000元,罚包村干部500元,并扣除该村干部绩效工资30%(给民政办提供信息除外);年终总评,凡火化率达到分配任务95%以上的村,均奖励村20xx元,并奖村书记、村主任各1000元,火化率在90%-95%之间的村均奖励1000元。村书记、主任各奖500元;火化90%-85%的不奖不罚;低于80%且倒数后三名的村,每村罚3000元,干部绩效工资全部扣除,并给予一票否决。凡是年终受奖的村,镇包村干部每组奖500元。凡连续两年被通报批评的村,书记就地免职、村主任依法罢免。
4、对拟起尸火化的,由镇协同县执法队坚决予以起尸,起尸时,村干部必须亲自点到坟头,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否则将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查处。
四、严明纪律
全镇共产党员,各级干部要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殡改政策,自党遵守殡改规定,做好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的思想工作,坚决控制偷埋土葬和以罚代葬的行为,对干部及其亲属偷埋土葬的,一经发现要坚决追究责任。对以罚代葬接受贿赂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办理。
五、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抓好此项工作,镇成立殡改工作领导小组,陈涛镇长任组长。李廷山、宋其跃、胡维峰任副组长,民政、派出所、综治办、工商、司法、土管所单位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龚连明任主任,加强此项工作的领导。


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活动实施方案


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活动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对我所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工作的监督和管理,严明工作纪律,规范员工从业行为,着力提升**收费所的整体服务水平,塑造**收费所的良好社会形象,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稳步实施,注重实效,全面推进”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通过开展规范化服务活动,积极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切实提高全所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实现**收费所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的和谐统一。
二、组织机构
成立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收费所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邓作城成员:张新华、章锦峰、徐治洪、袁嘉科、李贱根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征费室。主任:章锦峰(兼)成员:涂远磊、李凤英、杨淑艳、吴婷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对**收费所的企业文化建设和规范化服务活动开展情况的领导和监督,定期研究“活动”推进意见,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和督办。
办公室职责:负责对**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和推进工作,认真做好检查、督查工作,定期进行奖评和考核。
三、活动要求
此次规范化服务活动,由征费室负责组织实施。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广泛发动,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积极推进。督促员工使用文明用语,规范服务礼仪,严格操作规程,提高服务效率,落实便民措施,不断提高**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水平。通过高起点规范,高标准要求,高效能服务,确保“严格、规范、谨慎、诚信、创新”的十字行风得到有效落实,着力提升社会形象,推动**收费所政风行风的根本好转。
四、活动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规范员工从业行为,全面提升行业服务理念和文明服务规范,努力打造员工新形象,通过高效服务,实现我所工作效益的提高。活动内容要涵盖全所工作活动的全过程,做到六个统一:统一企业文化规范;统一机构标识规范;统一办公环境规范;统一着装规范;统一服务标准规范;统一文明用语规范。树立三种理念:树立车户中心理念;树立积极上进理念;树立安全效益理念。实现一个目标:实现标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的目标。
五、时间安排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9年8月1日—15日)。征费室要迅速组织辖内全体人员认真学习《江西省高等级公路管理局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考核管理办法》(赣高路费字(2018)14号)的规定,把收费窗口规范化服务活动精神传达到每位员工,通过学习、动员、部署、宣讲、教育、提高等,使每个员工切实认识到规范化服务对**收费所改革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让规范化服务理念深入到每个农信社员工心中,切实调动广大员工学习的积极性和共同参与的能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9年8月16日—8月31日)。各部门要认真遵照实施方案要求,迅速动员部署,成立领导组织,落实主管责任,明确办事机构,强力推进规范化服务活动深入开展。
(三)建立规范化服务活动长效机制。各部门要不断总结规范化服务活动好的经验和做法,建立健全规范化服务活动工作机制,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长期性的活动来抓,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实现**收费所行业形象的全面提升。
六、检查监督
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本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不定期对各班组进行检查和督导,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节提出批评性建议或给予相应处罚,并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检查、处罚和整改情况在**收费所务会进行通报,对规范化服务活动不积极响应的班组和个人进行约见谈话或诫勉谈话,对直接影响**收费所规范化活动开展效果的班组和个人,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
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全所规范化服务工作的监督,促进**收费所整体服务水平的不断提高,征费室专门建立监督员暗访制度,对各班组服务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我所聘请的监督员经常性地开展明查暗访,对各大班组规范化服务执行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同时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书面形式向本级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组反馈情况。规范化服务工作领导组要高度重视监督员的工作,对监督员反馈的情况及处罚建议及时进行研究和处理。
七、车主用户投诉受理
  **收费所一线费收人员,必须高度重视客户的意见和建议,讲究处置方法,避免车主用户多头投诉。费收人员遇到客户有意见时,不论是主观或客观原因引发的纠纷,都必须耐心地向车主用户做好解释,严禁与车主正面冲突。若遇司机不满意,当事人经解释仍难以处理的,应立即报告当班负责人或征费室负责人,由当班

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活动实施方案负责人或征费室负责人受理并协调处理。若责任在我方,当事人、班长或征费室负责人应当向客户致歉,争取客户谅解;若征费室和车主用户双方都有责任,应以诚恳态度向车主用户就我方责任表示歉意,同时用和蔼语气向车主用户说明过错之处,避免与车主争吵或冲突。若车主对处理仍不满意或出现完全是由于司机过错并向费收员无理取闹时,应立即报告征费室领导,必要时向当班领导报告请求派员处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受理各类投诉的主管职能部门(举报电话0791-6132563),其他各室必须协同做好各类投诉案件的受理核查和处置工作。征费室应建立投诉受理登记制度,各类投诉实行首问责任制,根据“谁受理、谁负责”的原则,各有关职能部门对直接接待受理的客户投诉(包括来电、来信或直接上门的投诉),以及由当班领导直接受理转办或新闻媒体转来的投诉,都应立即受理。各部门要制定客户投诉受理办法并公布举报电话。
八、奖惩与考核
(一)**收费所员工违反《规范化服务准则》的处罚。**收费所员工凡违反本《准则》规定之一的,办公室责成相关联社对当事人处以200元罚款,如同一当事人同时违反多条规定的,累加处罚,并对一次违反者取消当年各类评先资格;同一当事人在一年内违犯二次(含二次)以上者,根据情节轻重和对**收费所造成的不良影响程度,按照《**收费所业务“十不准”》的处罚规定给予处理。
 (二)对被投诉人及单位的处理。凡经受理的投诉,经查证属实,情节特别严重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有损**收费所形象的,办公室将责成相关部门给予被投诉当事人处以200—500元罚款、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的处理,同时追究所在负责人的责任,并在**收费所通报批评。
 (三)对违反投诉受理处理程序规定的处罚。各受理处理投诉职能部门和承办当事人必须严格按程序认真处理各类投诉。凡违反客户投诉受理处理程序,对投诉事件处置不当,人为造成事态扩大,在社会上产生不良影响的,办公室将责成相关部门分别给予受理处置经办人和信用社主任200—500元罚款,同时给予相关责任人纪律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和所在部门在**收费所通报批评。
(四)处罚程序。凡经办公室督查组检查发现或受理投诉经查实的问题,由办公室责成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处理,罚款由财务室统一收缴作为余外收入入账,不准私设小金库。
(五)开展评先评优活动。为了推动**收费所规范化服务活动持久深入地开展下去,全面提高服务效果,征费室届时在**收费所组织开展规范化服务“金牌服务班组”和“服务标兵” 评选活动,由征费室颁发荣誉匾牌和证书并予以通报表彰和奖励。

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殡葬管理,深化殡葬改革,促进我镇“三个文明”建设,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姜堰市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我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
为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提高殡葬管理的执法水平,确保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达到预期的效果。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成立镇殡葬管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组织指导、督查、实施工作。
二、目标任务
(一)深化平坟还田活动。从2004年12月10日起,利用4个月的时间,全面平毁土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平坟还田范围,使全镇范围内所有土散坟在2005年4月10日前得到彻底平毁。
(二)加强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建设与管理。集中精力、人力加大公益性墓地管理,在原有的基础上,改善墓地环境,基本解决“平有所去、死有所葬”问题,达到“科学合理、方便群众、管理规范”的目标。
(三)抓好殡葬市场的整顿。严禁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和土葬用品;坚决取缔无照生产、经营丧葬用品的企业和个体商店;杜绝丧事活动中看风水、打丧鼓及沿路抛撒纸钱、冥币等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和尚入户操办佛事活动;禁止民间艺人参与丧事活动,规范吹奏人员的丧事活动行为;杜绝无牌、无证、报废的车辆以及违规经营车辆从事殡葬运输业务。
(四)巩固火化成果。火化率达100,杜绝土葬、骨灰装棺土葬和乱埋乱葬,新发生的骨灰全部进入公益性墓地安葬。
三、工作步骤
整个专项整治活动分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平坟还田、总结验收四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11月11日—11月20日)
殡葬改革工作牵涉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群众性、政策性很强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配合和支持。为了推进我镇殡葬改革工作的健康发展,必须从宣传发动、摸清底数、制定政策等方面入手,全面启动我镇殡葬改革工作,大力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殡葬改革的浓厚氛围。依据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的政策法规,制定出台殡葬管理政策,全面开展殡葬现状调查摸底工作,分别对土葬、骨灰装棺、乱埋乱葬、假僧、假道人员和封建迷信职业者、民间吹奏、说唱艺人和从事封建迷信品制作、销售、无证无照经营丧葬用品等行为进行全面调查登记。
(二)集中整治阶段(2004年11月21日-12月10日)
进一步完善现有管理机制,加强部门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始终保持对非法丧葬行为的高压势态,集中时间、集中人力、集中物力,建设村公益性公墓和骨灰存放堂,全面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由领导小组牵头对土葬、二次土葬、乱埋乱葬非法生产销售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棺木、无照经营丧葬用品以及违法丧事活动等依法进行查处,整顿殡葬市场秩序、整顿吹打乐队、整顿运尸车辆。
(三)平坟还田阶段(2004年12月11日-2005年3月31日)
从12月10日起,由镇分管负责人牵头,组织公安、民政、国土、生建等部门,以村为单位,对各村墓葬情况进调查摸底,制定平坟还田计划;从12月25日起,组织全体镇村干部采取包干到组的形式,利用大寒的有利时机,动员群众自平自迁坟墓,力争春节前基本平毁散坟,确保高速公路、铁路、姜溱公路沿线1000米以内以及工业园区、农田及水源保护区、集镇规划区无坟头;从2005年3月1日起,以村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对未平毁的乱散坟,采取强制措施,全部予以平毁,做到平迁一处,复垦一处,杜绝死灰复燃,确保2005年3月31日前达到无坟镇的目标。
(四)总结验收阶段(2005年4月1日-4月20日)
在市组织验收前,我镇组织自查自纠,验收合格后,向市政府提交书面报告,迎接市验收小组的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宣传教育在先。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殡葬管理条例》、《江苏省殡葬管理办法》、《姜堰市殡葬管理办法》和《姜堰市人民政府通告》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将这些规定下发到村组,使广大群众深入了解殡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各级政府对殡葬管理工作的要求,让基层干部做到有法可依,群众做到心中有数。另外做到面上宣传和重点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着力做好丧葬人员和丧事事主的教育、疏导工作,帮助他们认清从理封建迷信的危害,自觉移风易俗,做到厚养薄葬,丧事新办。
(二)坚持整体联动。开展殡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社会系统工程。各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民政科要切实担负起平坟还田扼制土葬、乱埋乱葬和合理规划公益性公墓等工作;国土所要做好对造坟者查处和平坟还田工作。宗教、宣传、广电要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其场所的管理,要适时对殡葬管理工作进行宣传,营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造殡葬管理专项整治的浓烈氛围;文化站要加强对民间闲散吹奏、说唱艺人的管理,规范民间闲散人员参与丧葬经营活动。工商所要对丧葬用口市场进行清理整顿,查处制作销售棺木窝点,取缔封建迷信用品制作销售和无照经营丧葬用品行为。
(三)坚持定期督查。镇殡葬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定期对村进行督查,严格实行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殡葬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殡葬管理专项整治活动实施方案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顺利实施,加快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医改工作全面开展,努力实现医改近期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20xx-20xx年)的通知》(国发〔20xx〕12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xx年重庆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卫〔20xx〕14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我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兼顾,充分体现公益性和公平性,按项目方式免费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着眼解决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公共卫生问题,有针对性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努力实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坚持注重质量,提高效率,强化监管,保障城乡居民充分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二、实施范围
全县30个乡镇及县级机构。
三、资金及其来源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所需经费中市县三级财政预算安排,由县卫生局统一使用,主要用于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20xx年,我县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为15元/人/年,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2元/人/年、市级财政补助2元/人/年、县财政补助1元/人/年。今后,随着财政对基本公共卫生投入的增加,将逐步提高补助标准。
四、目标任务
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建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的长效机制,缩小城乡公共卫生服务差距,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健康素质。现阶段,全县城乡统一启动国家确定的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并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补助标准的提高和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深化逐步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力争在20xx年6月前,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综合考核合格率达90%以上,居民满意率达85%以上。
五、内容和要求
(一)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在自愿的基础上,为辖区常住人口建立统一、规范的居民健康档案。建档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0-3岁儿童为重点。健康档案信息主要包括居民基本信息、主要健康问题及卫生服务记录。健康档案要及时更新内容并逐步实现信息化动态管理。20xx年底前,城市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建档率达到30%以上,农村居民建档率达到10%以上。
(二)健康教育。采取发放健康教育文图和影音资料、设置健康教育专栏、开展公众健康咨询、举办健康教育知识讲座,开设电视台健康频道或栏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强健康知识宣传教育,传播健康知识,促进健康行为养成。健康教育文图资料不少于12种,影音资料不少于6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健康教育专栏不少于1个,宣传内容至少每季度更换1次;每个基层医疗机构每年至少举办6次公众健康咨询活动,每月至少举办1次健康知识讲座。
(三)儿童保健。为0-36个月婴幼儿建立《儿童保健手册》,开展新生儿访视,实施儿童保健系统管理。新生儿访视至少2次,儿童保健1岁以内至少4次,第2年和第3年每年至少2次。儿童保健内容包括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心理行为发育、母乳喂养、辅食添加、意外伤害预防、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新生儿访视率、儿童保健系统管理率均应达80%以上。
(四)妇女保健。为孕产妇开展至少5次孕期保健服务和2次产后访视,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实施孕产妇系统管理。重点进行基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合格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均应达85%以上。
(五)老年保健。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开展健康危险因素调查,每两年进行一次基本体格检查,提供疾病预防、自我保健及伤害预防、自救等健康指导。老年居民健康管理率达50%以上。
(六)预防接种。为适龄儿童接种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疫苗、甲肝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麻腮风疫苗等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在重点地区,对重点人群进行针对性接种,包括肾综合征出血热疫苗、炭疽疫苗、钩体疫苗。建卡与建证率分别达到100%,接种率达到全县“十一五”规划年度目标要求。发现、报告预防接种中的疑似异常反应,并协助调查处理。
(七)传染病防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参与现场疫点处理;开展结核病、艾滋病等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咨询服务;配合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对非住院结核病人、艾滋病病人进行治疗管理。
(八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第2页

)慢性疾病管理。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对35岁以上人群实行门诊首诊测血压。对确诊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每季度至少随访1次,每次随访时询问病本文 情、进行体格检查及用药、饮食、运动、心理等健康指导。慢性病患者管理率达30%,控制率达60%以上。
(九)重症精神疾病管理。对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对在家居住的重症精神疾病患者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每季至少随访1次,每年进行1次综合评估。
六、组织实施
(一)制定实施细则。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对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技术规范要求,结合实际,分别制定各项服务实施细则,确保项目工作科学、规范地进行。
(二)明确机构职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由县卫生局组织实施,由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或社区卫生服务站)具体承担。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具体负责健康教育、预防接种、传染病防治、慢性病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等5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妇幼保健院具体负责居民健康档案、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县精神病院负责重症精神病管理服务项目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
(三)经费分配使用。按照量入为出、突出重点、适当优先的原则,做到既要量力而行,又要追求低投入高产出,以实现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根据各项公共卫生服务的成本测算,将15元/人/年的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分摊到各服务项目(详见附件) ,在提取10%的培训、督导经费后,实行分项管理、包干使用。随着经费补助标准的逐步提高,对各项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的比例适时进行调整。
(四)项目实施形式。本着“方便居民、易于操作、节省资源、便于管理”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采取以服务合同的形式进行实施。即由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办公室每年初根据各乡镇常驻人口,按15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含提留),以及需要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的工作量,与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合同书》,根据各合同实施单位完成约定任务情况,按比例拨给补助经费。补助总经费分两次拨给,年初先拨一半,用于开展工作的业务经费,其余1/2的经费与目标任务考核挂钩,按比例拨付。若起码的工作指标也尚未能完成,即行惩罚性扣拨比例。本着奖优罚劣原则,所扣经费全部用于奖励优良单位。
同时,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妇幼保健院、县精神病院等县级业务技术指导机构,从提取的费用中,以同样的方式,按照不同的内容,签订与此类似之服务合同,主要是将所承担的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职能与全县某项服务的考核结果挂钩,按比例拨付补助经费。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也应以相应的方式,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落实到下层组织机构,确保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能够落实到基层,使之真正受惠于民。
七、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和卫生部、财政部等部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意见的重要举措;是国家整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步骤和内容。各医疗卫生单位,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党政领导,务必要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务必要有识大体、顾大局的意识,充分认识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深刻意义,切实转变卫生管理和卫生改革与发展理念,将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和卫生改革与发展事业融为一体,同步思考、同步发展,切实做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工作,全力支持国家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切实加强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组织领导,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顺利实施,决定成立由县卫生局局长任组长,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县卫生局、县财政局主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局预防保健科,具体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县疾控中心要调整充实健康教育、慢性病管理、老年保健等方面的技术力量,县妇幼保健院要特别加强基层保健工作能力建设,切实发挥县级业务技术指导中心作用。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在总编制不变的前提下,进一步调整充实预防保健队伍技术力量,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真正落到实处。各县级相关业务技术主管部门要切实抓好基层卫生人员岗位培训,重点加强全科医学知识、社区护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计算机操作等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基层卫生人员业务技能,夯实公共卫生服务的基础。
(三)加强业务管理,强化监督指导。所有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机构必须具有相应资质,符合执业许可要求。严格执行项目服务规范,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为居民提供服务优质服务。进一步规范科室设置,将适宜基层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下沉到基层医疗机构,并配齐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必须的设备,使其充分发挥功能。县卫生局将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县级业务主管部门深入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督导,县妇幼保健院、县疾控中心县健康教育所等专业公共卫生机构要以加强质量控制,强化质量管理为主要目标,切实履行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相应的业务技术指导职能,确保服务数量得到落实,服务质量得到保证。
(四)加强信息管理,规范档案资料。各项目实施单位务必按照《档案法》与《统计法》的规定,以及《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县级业务指导部门的技术规范和要求,切实做好有关基础数据、工作数据统计,并定期进行汇总分析,逐级上报。
(五)加强经费管理,确保资金到位。县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做到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同时,在确保县级配套资金到位的前提下,确保中市县三级资金足额到位,以保障全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顺利实施。
(六)强化考核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县卫生局制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标准和细则,建立公共卫生服务上逐级考核评估机制,对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考核评估,重点考核机构履行公共卫生服务职能、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和质量、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并以此结果作为核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经费的基本依据。从20xx年起,县卫生局将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纳入全县卫生工作总体规划和一年一度卫生综合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核,并实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其目的在于通过补助经费兑现、双重目标考核和“一票否决”的考核机制,确保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丰都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分项目经费构成
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工作,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单位和产品名称
(一)农业所承担全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制作,各郊区气象局承担本郊区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制作。
(二)市级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题头为“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郊区级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题头为“郊区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
二、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的发布时间与频次
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期(以下简称服务期)为4月11日至4月30日。期间每周发布一期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遇到低温阴雨、干旱等对春耕春播有明显影响的农业气象灾害时应增加发布频次。
三、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内容
文字内容:春播进度,天气实况及其对播种和出苗的影响,未来天气对春耕春播影响分析,趋利避害的措施建议。其中,在使用农业部门春播进度时注明“根据农业部门农情调度”字样。预计将发生或已发生低温阴雨、干旱等农业气象灾害时,增加农业气象灾害预报或实况评述等内容。
图表部分:未来一周适宜播种时段的区域分布,适宜播种区为绿色、较适宜播种区为蓝色、不适宜播种区为红色。预计将发生或已发生低温阴雨、干旱等农业气象灾害时,增加农业气象灾害落区预报图或实况图。
四、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产品制作流程
(一)各郊区局在服务期内,每周制作一期本郊区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通过省局办公平台发公共邮箱,并上报至市局服务器\市局\农业气象\春耕春播\文件夹下,直至本地春耕春播结束。
(二)市气象台在服务期内,每周一分析上一周春耕春播区的天气实况,制作春耕春播区未来一周天气趋势预报图,要求画出降水区域、并标明降水可能时间,于每周一上午11:00前将产品上传至市局服务器\市局\农业气象\春耕春播\文件夹下。
(三)农业所在服务期内,每周一汇总市气象台提供的产品、省局气候中心的指导产品,分析未来天气对春耕春播影响,提出趋利避害的措施建议,制作完成《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于当日下午17:00前上传至省局服务器\市局\春耕春播\文件夹、市局服务器\市局\农业气象\春耕春播\文件夹下,并发送市局公共邮箱。
五、决策气象服务和公共气象服务
(一)在春耕春播期间出现重要天气时,市气象台须按决策服务的有关程序制作材料向市委、市政府等部门汇报。
(二)电视中心应适时制作有关市春耕春播气象影视服务产品,在天气预报节目或其他影视栏目中向公众发布;办公室应并及时通过互联网发布《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
(三)各郊区气象局要在春耕春播期间做好对当地政府的决策气象服务和公众气象服务。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市基本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服务和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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