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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实施方案,2024试点实施方案范本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区的顺利开展,确保工作质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意见》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1月—5月) 按照上级要求完成社区矫正对象的排摸、组织的组建、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开展必要的宣传活动等准备工作。 (二)启动阶段(6月—7月) 建立区、镇(乡、街道)社区矫正组织;颁布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并举行交接仪式;组织司法所社区矫正专职人员到其它省(市)试点地区参观学习;工作组人员及派驻的监狱警察全面到位。 (三)全面实施阶段(8月—11月)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工作程序和各项工作制度;指导、督促全区各镇(乡、街道)遵守各有关工作程序和制度,协调解决试点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试点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的质量。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 总结前阶段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具体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揭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方法和途径,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推进提供成功的经验和做法。 二、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流程 (一)社区矫正的衔接 1、区公安分局及时以镇(乡、街道)为单位将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文书和监督考察档案等有关材料的副本移送给区司法局,由区司法局送达各相关司法所,司法所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要及时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和考察档案。 2、人民法院对构成犯罪的刑事被告人,判处管制、单独判剥夺政治权利或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后,应及时将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和执行通知书,一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对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被告人,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将《执行通知书》、《暂予监外执行决定书》连同生效的判决(裁定)书副本、结案登记表,及时送达执行地的县级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和人民检察院。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消失后,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余刑1年以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交付监狱管理机关收监执行;判处有期徒刑余刑不足1年的,交看守所执行。 4、人民法院对在押的服刑罪犯裁定假释后,应及时将裁定书副本送达提请假释的监狱管理机关或公安机关;押犯所在的监狱或公安机关看守所,在办理释放手续时,将原 查看全文>>>
镇农村小额人身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安徽省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09〕44号)、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的通知》(阜政办秘〔2014〕3号)和颍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颍上县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完善我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农村金融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以满足人民群众保险保障需求为宗旨,以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为主线,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为推进美好乡村建设提供坚实保障。 二、基本原则 遵循“政府支持、企业运作、群众受益”的原则,按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工作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引导农民主动自愿投保,确保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推广险种和参保对象 2014年,我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重点推广农村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参保对象为出生30天—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保险期限为1年(自保险公司同意承保并收取约定保险费和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保险期届满之日止)。个人每年交费30元,总保障额33000元,其中:意外身故、残疾保险保障额度30000元,意外伤害医疗保障额度3000元。 四、组织机构 农村小额人身保险是农村金融服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融扶贫的有效手段,也是对新农合工作的有效补充。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政府成立六十铺镇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组织协调推进和督办考核工作。县人寿保险公司具体实施小额人身保险的承保和服务。 五、实施步骤 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工作,共分三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2014年3月21日至31日)。 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农村小额人身保险的意义、政策和相关要求,及时召开村(居)农村小额人身保险专项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安排部署有关工作。各村(居)要按照镇里的要求,及时安排落实,要将县人寿保险公司制作的宣传单和明白纸发放到农户手中并广泛宣传投保险种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 查看全文>>>
**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组织部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街道社区社会管理体制和服务机制创新,不断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经区委2012年7月25日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以**社区为单位,探索创新社会管理新模式。现就加强和改进**社区社会管理试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积极探索加强社会管理服务的新模式、新途径、新方法,全面提高街道社区社会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解决遗留问题,实现管理规范化。**安居工程小区是甘肃省第一批建设的经济适用房之一,现有住宅楼36幢,建筑面积145,677平方米,住户1552户,人口5340人。由于历史遗留问题,物业管理瘫痪给居民群众正常生活带来诸多不便,需要彻底解决。 1、依法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由北街办负责,加强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工作,引导小区居民提高自我管理能力,指导安居工程小区依法完成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 2、移交公用配套设施。由住建局负责,北街办配合,对小区内供热、供水、排污等设施进行全面摸底,对管理服务楼、供热站东侧房屋等国有资产,以及相关账务、资料全部移交北街办管理;对公厕、自行车房、地下停车库等公用设施设备,移交新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并按程序交付物业公司管理使用。 3、规范物业管理。由北街办负责,住建局配合,指导业主委员会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做好现代化物业公司的选聘工作,对小区物业进行规范化管理。 4、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由北街办负责,住建局、城管局、园林局、环卫局、文广局、公安分局、供排水公司、供热办、体育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配合,全面加强**安居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对供热、供水、体育、安保等基础设施进行全面维修,确保**安居小区环境整洁、安全有序,各项基础设施正常运转,保证居民日常生产、生活和文体需求。 (二)建设“三维数字社会管理系统”平台,实现管理信息化。建设以“五大系统”(地理信息系统、“民情通”呼叫服务系统、干部绩效评价考核系统、人口信息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和“十大模块”(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司法综治、群团组织、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文化体育、城管卫生、志愿帮扶 查看全文>>>
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居地震安全工程的重要部署,按照《海南省地震局 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09年度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典型示范户指标及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琼震发〔2009〕29号)精神和《三亚市2008-2013年重点民生项目发展规划》的安排,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市推进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为确保我市今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顺利有效实施,现结合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为统领,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协调发展、经济实用、抗震安全的原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充分发挥各级技术服务网络的作用,科学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为全面推进我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提前实现我市农居工程建设总体目标奠定扎实基础。 二、补助对象 三亚市各镇村(居)委会农户。 三、基本条件 (一)农户按照市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中心或各镇区农居地震安全工程技术服务站提供的农居抗震设防要求选择房屋地基,并按照农居抗震设计图施工建设; (二)农民自筹建房资金,自建自住的建筑面积达70平方米以上的砖混、砖瓦和框架结构的房屋; (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经济相对困难的农户。 四、审批程序 (一)建房农户申报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申报建设农居地震安全工程; 2、村(居)委会作出审查意见; 3、所在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查意见; 4、市农居技术服务中心作出审核意见; 5、市地震局审批。 (二)建房补贴审批程序 1、农户自愿报名申请建房补贴,填写安居工程相关表格; 2、村地震群测群防联络员对申请农户所建房屋的抗震设防情况进行说明; 3、村(居)委会作出审查意见; 4、所在镇人民政府作出审查意见; 5、市地震局审批。 五、主要工作任务 (一)动员部署。组织召开三亚市农居地震安全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工作会议,部署2009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工作。 (二)确定试点镇和试点户。按照省政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今年确定崖城镇、天涯镇、田独镇和海棠湾镇为试点镇,其他各镇、区采取试点户推进的办法。 (三)建房补贴资金安排。根据海南省地震局和海南省财政厅核定的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市2009年农居地震安全试点工程补贴标准为每户5000元。地震安全农居补贴资金以及镇助理员和村联络员补 查看全文>>>

县财政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乡(镇)财政管理,缓解各乡(镇)普遍存在的财政困难、资金周转难等现象,保障基层政权的正常运行,确保乡(镇)基本支出需要,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公共财政管理体制。根据自治区有关规定,结合柯坪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客观公正地处理乡(镇)财务管理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根据当前公共财政发展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国库集中收付为主要形式的乡(镇)财政管理制度,是符合我县实际。通过改革乡(镇)财政管理方式,实行“乡财县管乡用”,进一步规范乡(镇)财政收支行为,强化财政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债务风险,促进县乡经济和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县、乡利益分配不变原则。严格按照县乡分税制财政体制不变原则,在乡(镇)财政体制实施期间,除财税政策调整外,乡(镇)财政收支范围和定额上交(补助)基数不变。 (二)乡(镇)的预算分配权不变原则。乡(镇)政府按《预算法》的有关规定自主决定本级财政预算编制,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决定本级预算的调整方案。 (三)乡(镇)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的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归各乡(镇)所有,县财政不得集中或平调。 (四)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各项支出,其审批权,仍按乡(镇)原有规定程序办理。 (五)独立核算主体不变原则。以乡(镇)为单位进行乡(镇)财务核算,结余归各乡(镇)所有。 (六)债权债务关系不变原则。乡(镇)的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乡财县管乡用”的主要内容 “乡财县管乡用”是在现行财政体制和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对乡(镇)财政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预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权、使用权与管理权、核算权相分离,由县财政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县财政局、乡财股按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明确预算安排顺序和重点,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具体指导意见,报县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财政部门的指导意见,结合各自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编制本级预算草案,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后,报乡 查看全文>>>

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实施方案

为完善我县农村社会保障体系,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社会目标,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xx〕3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云政发〔20xx〕193号)精神,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不断推进新农保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逐步扩大覆盖面,努力使我县农村居民享有养老保障。 基本原则: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村居民普遍参保;对参保农村居民实行属地管理,逐步提高基金管理层次。 二、任务目标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参保登记办理工作,力争20xx年年底实现对全县30%农村适龄居民的覆盖,201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三、参保范围 本县行政区域内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具有本县户籍的农村居民,可以在户籍所在地自愿参加新农保。 四、基金筹集 新农保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 (一) 个人缴费。未满60周岁的参保人应按年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档次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5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缴费档次随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情况适时调整。 (二)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民主确定。鼓励其他经济组织、社会公益组织、个人为参保人缴费提供资助。 (三)政府补贴。参保人符合领取养老金待遇时,由中央财政全额支付每人每月55元基础养老金。 省、州、县财政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贴 查看全文>>>

工程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工程监管预防腐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拓宽从源头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的新要求,把预防腐败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好,确保取得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围绕构建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以预防腐败试点项目为载体,加强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探索工程项目建设领域预防腐败的有效途径。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五位一体”,多管齐下的原则。按照构建惩防体系的要求,系统实施项目建设的防腐保廉工程,力求在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加强监管,探索工程项目建设领域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五位一体”的防腐保廉机制。 (二)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针对重大项目建设中容易产生腐败问题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采取预防和监管并举的措施,确保工程“安全、优质、高效”,力求取得防腐保廉工程的实际成效。 (三)坚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充分发挥各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整合资源,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形成预防腐败的工作合力。 (四)坚持安全第一,以人为本的原则。在注重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加强资金监管的同时,贯彻以人为本理念,注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止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发生。 三、方法步骤 整个试点项目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3月至4月)。主要是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完成工作分工和任务分解。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5月至20xx年5月)。主要是依据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实施,完成试点项目的各项任务。 第三阶段:验收总结(20xx年6月至7月)。主要由市预防腐败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专家,对试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四、监管对象、内容及责任主体 (一)监管对象 财政性投资工程。 (二)监管内容及责任主体 1.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编制和审核监管。 ⑴按照相关规定制定工程概算、预算、决算的编制,并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审核备案。工程的概算、预算和决算编制要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工程咨询单位及具有概算、预算、决 查看全文>>>

创新工程变更签证标后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创新工程变更签证标后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市纪委三届六次全会总体部署,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做到管理与监督,规范与效率性的协调统一,为创新工程变更标后试点工作任务的落实,促进全区项目建设又好又快的发展和保护干部健康成长出发,确保取得成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工程建设项目优质高效廉洁,探索工程项目标后关键环节监管的有效途径。 二、工作内容 从明确签证程序方面:严格规范“先申报、后审批、再变更”的工作程序,施工单位对工程变更须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再提请区项目办、财政、监察等部门共同现场核定,呈报区管委会批准后方可实施,未审批一律不得实施。 从加快审批流程方面:针对全区签证环节手续过多的情况,实行审批流程再造,保证把签证流程时间上缩短一半。将现行监督部门“三次签字、二次盖章”方式改革为“二次签字、一次盖章”。 从规范签证表格方面:针对现行我区各片区( )公司表格不规范的情况,统一建设项目变更申报、审批、现场踏勘记录表、工程量计量签证表格。由财政局印发工程量现场踏勘记录表统一编号的三联单,每个项目划分编号范围,开工前领取,现场签证时各部门人员必须现场签署意见,各持一联留存备查,超时限的签证不予补签,谁延误、谁负责。 从加强人员管理和提高工作效率方面:为提高我区工程项目建设的效率各工程管理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人员,相关人员负责工程过程中监督管理工作,保证随叫随到,以确保工程项目施工进度如期进行。 从创新监管方法方面:监督方式由单一监督方法建立多种监督方式相结合的监管机制。主要有随机抽查,对房屋建筑工程的条形基础、独立基础等浅基础类型以及1万元以下的签证采取随机抽检的方式进行,由区项目办牵头、财政、监察参与。对1万元以上签证实行重点检查。由区项目办、财政局、监察局派员参与现场全过程鉴证;10万元以上签证要经区管委会项目分管领导、区管委会建设分管领导审批;30万以上要由建设单位提交至区管委会主任办公会讨论决定。专项检查,区监察局次月5日将前一个月的签证汇总并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或举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并进行专项检查,限期跟踪督办。 三、进度安排 整个试点项目工作计划用1年时间在全区推开,三个阶段进行,各建设单位应整合资源,明确责任,落实任务,确保试点 查看全文>>>

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建设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落实县政府2017年民生工程责任目标,根据县民生工程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实施**区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立足当前、着眼长远,高度关注民生,真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着力提高困难群众生活水平,使困难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为构建和谐平安石台做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坚持注重实效、惠及百姓,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政府主导、民政主管、部门配合、社会参与;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目标任务

以提高农民灾后重建家园、恢复基本生产生活能力为目标,在全县**区开展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探索政府通过购买商业保险进行风险管理的新模式,开辟民生工程新渠道,有效帮助广大参保农户提高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各项政策措施,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探索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加强组织宣传。充分利用电视、电台、网络、报刊、短信平台等媒体,深入乡村广泛宣传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对农村住房保险试点工作的监督管理,动态掌握被保险人因灾损失、人保财险公司履行协议的及时性、赔付金额的合理性等情况,切实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加强衔接整合。对于当年发生自然灾害未纳入危房改造的农村居民,首先由人保财险公司支付保险赔付金额,在此基础上对符合危房改造项目条件的,应通过整合统筹危房改造资金优先纳入当年危房改造项目。对于扶贫开发整体搬迁过程中居民参保登记信息应及时予以调整。加强配合协调。各部门各负其责,协调配合,加强工作力量,强化政策衔接,保证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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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中央1号文件和全省农村农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机制创新,激发农业科技人员活力,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的通知》(农办科〔2018〕17号)和《浙江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创新试点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结合黄岩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改革创新的系列方针政策为遵循,以区委“科技新长征行动计划”为引领,以现代农业技术需求和农民服务需求为出发点,紧紧围绕我区十大主导产业,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途径,破除制约农技推广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主要障碍,强化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责,激发农技人员、农业科研教学单位和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服务活力,着力构建体系全、机制活、功能强、服务优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有效支撑黄岩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主要目标

通过试点,有效解决我区现有农技推广体制机制突出问题,在构建“1+1+n”农技推广模式基础上,发展拓宽农技推广服务渠道,初步建立起活力充沛、能力增强、效能提高的农技推广增值服务机制,农技人员、农业主体主动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激发,农技推广机构公益性职能主体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社会化服务组织经营性服务得到进一步拓展,“一主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公益主导,发挥市场作用。坚持国家农技推广机构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巩固其在农技推广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引导各类主体开展服务,提升服务供给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创新机制,激发工作活力。通过政策创设、机制创新,在事关农技推广体系长远发展的瓶颈问题上大胆突破,在整体激发农技推广体系活力上大胆探索,充分调动农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坚持因地制宜,力求取得实效。根据体系现状、产业特点、服务需求,选准突破口,整合资源,精准发力,探索构建农技服务新平台,形成有特色、有亮点、可推广的试点成果,体现“论文写在大地上”的绩效导向。

四、主要任务

(一)健全“一主多元”服务体系。

1、构建农技推广联盟。围绕我区特色主导产业发展,健全水果、粮油、蔬菜、畜牧、林业、渔业等6个产业技术团队,加强与中国柑橘研究所、华中农大、省农科院、浙江大学等涉农院(校)合作,设立科技同创中心、院地合作专家工作站和浙大农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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