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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点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不管你预备走哪一条路,顶顶要紧的是先要为自己做好准备为了更快适应工作环境,我们需要制定合格的方案。在方案确定后,是有利于工作人员把注意力集中在工作目标上的。一份值得我们学习的方案是怎么样的呢?或许你正在查找类似"**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这样的内容,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进全镇扶贫开发工作,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存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目标,根据自治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精神及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联系本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项目实施原则
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一项牵涉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的工程。为积极稳妥推进项目的实施,在工作中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政府组织、群众自愿原则。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涉及经济、社会、土地等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上,镇人民政府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和措施,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要发挥中央专项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以及对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调动搬迁户自愿搬迁的积极性。
(二)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镇人民政府要积极做好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工作,坚持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开工一个,做到有组织、有计划的稳步推进。
(三)因地制宜、注重实效的原则。搬迁方式不搞一刀切,根据各搬迁点具体情况,能就近插花安置尽量就近插花安置,宜分散安置的则分散安置。有经济基础、建房用地条件较好的搬迁点,要做到统一规划、统一布局。
(四)镇人民政府实施、部门配合的原则。镇人民政府作为工程业主,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制定相应措施,积极支持工程建设;镇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负责督促、负责检查。
二、易地扶贫搬迁对象选择
(一)搬迁对象选择依据
搬迁户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居住地生态环境恶劣,自然条件差的石山区贫困群众,人均耕地面积在0.3亩以下的;水源涵养林、自然保护区等生态工程建设中需要搬迁的农户;贫困地区受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民。(属地质灾害搬迁须市一级国土部门鉴定并确认)。
2、有劳动能力,遵纪守法,实行计划生育,愿意到搬迁地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脱贫致富的。
(二)搬迁区域的确定
根据我镇居住地生态环境及地质灾害情况,搬迁区域确定为我镇的高堆、甘棠2个村。
(三)扶贫搬迁对象的确定
1、凡符合扶贫搬迁条件的农户,必须自愿提出申请。
2、审批程序:搬迁户自愿申请。填写好《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农户申请书》和《蒙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人口迁出审查表》,各一式四份。镇派出所、镇人民政府审查后签意见盖章,再由镇人民政府统一报县林业局审查签意见盖章,最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定案。
(四)各迁出点的移民规模
全镇计划搬迁规模为4户15人(其中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地建设
(一)迁入地选择依据
1、各搬迁户就近插花安置,搬迁户不改变其原住小组所在地行政性质,生活住宅建设用地在自有的旱地(坡、荒地)安排,要有发展余地。由镇人民政府审查,上报县土地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2、有利于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3、所在地的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搬迁户搬迁工作。
(二)迁入地的确定方法及各迁入点的搬迁人口规模
迁入地全部在迁出地本屯(组)选择,不存在土地纠纷,也可降低搬迁成本,易于群众搬迁。全镇迁入地及搬迁人口规模为4户15人,分别是:高堆村2户7人,甘棠村2户8人。
(三)迁入点的建设内容
1、迁入点的主要生活和生产条件及移民生产发展方向
各迁入点交通相对便利,具备路通、电通、水通条件,居住环境改善后,移民能安心搞好生产,通过发展种植、养殖业达到脱贫致富的目标。
2、搬迁户的生产用地来源
搬迁户仍使用原来生产用地,并在荒地、坡地垦荒开挖土地45亩(人均3亩)种植经济作物。
3、搬迁户生活资料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
新开垦耕地45亩,新建道路3公里,清理水利渠道2公里,搬迁户新建住房建筑面积250平方米。
四、迁出地建设
(一)退耕还林方案
1、移民迁出后,在县水果、林业部门的指导下,计划种植水果和毛竹或造林,恢复植被。
2、条件允许可垦为耕地,种植木薯或种桑等,发展经济达到脱贫致富目标。
(二)方案实施时间
搬迁后,用两年时间实施完毕。
五、投资预算
工程总投资7.5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国债)4.5万元,地方配套3万元)。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安排
2005年9月-11月,对2个搬迁点进行详细的摸底调查,做好宣传发动和搬迁户的思想工作,完成项目的实施设计方案。
2005年11月-2016年6月,项目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期内要完成住宅、道路、水电、新开垦耕地等建设,组织农户为下一步的生产、生活做好准备。
2016年7月检查验收阶段。项目竣工后**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镇人民政府组织人员自检、自验,并将项目的有关资料整理归档。自验合格后,写出申请报告,由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初步验收;初验合格后,再申报市有关部门进行验收。
七、工程效益及试点意义
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是我镇推进扶贫开发工作的重要措施,是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解决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实现脱贫致富的有效途径;是促进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工程建成后,易地搬迁户生产生活得到明显改善,从而使未摆脱贫困的群众和地质灾害频发区的群众安居乐业,走上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道路。
 **镇人民政府
 二○○六年元月十八日
**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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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深入扎实、规范有序推进“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实施意见》(xx政办〔xx〕5号)、《xx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办法》(xx易扶〔xx〕1号)、《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xx〕3号)等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显著改善搬迁对象住房和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与全市人民同步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遵循政府主导、群众自愿,量力而行、保障基本,因地制宜、科学规划,精确瞄准、创新机制,市抓督促、县区落实的基本原则,切实做到精准搬迁,稳定脱贫。

(三)目标任务。“十三五”时期,全市计划完成1.9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安置与脱贫任务,其中,xx年完成7123人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二、搬迁对象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深山区、石山区、地方病多发等生存环境恶劣、生态环境脆弱、自然灾害频发、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方,以及居住过于分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难度大的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采取“户申请、组评议、村票决、镇(乡)审核、县认定”和“两公示、一公告”的办法予以确认。对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坚持群众自愿、从严控制的原则,按照农户申请、村镇(乡)审核、县区认定的办法予以确认,由各县区政府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同步搬迁人口规模,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与建档立卡贫困户的人口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1。

搬迁对象确定后,各县区应按户建立搬迁信息档案,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按要求上报纳入省易地扶贫搬迁数据管理平台和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在省核定我市1.919万人总规模内,各县区政府应结合实际每年动态调整一次,做到应进则进、应出则出。

三、搬迁安置方式

各县区政府要统筹考虑水土资源条件、贫困人口分布及搬迁对象意愿,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旅游度假区建设等,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安置方式,满足搬迁对象多元化需求。

(一)集中安置。依托靠近交通要道的中心村,在本行政村内就近集中安置;依托荒岗地、废弃地、新开垦或调整使用的耕地,建设移民新村集中安置;结合新型城镇化建设,依托小城镇或工业园区安置;挖掘当地生态旅游、民俗文化等资源,依托乡村旅游区适度集中安置等。

集中安置区规划选址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乡(镇)、村庄规划和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等要求。规划建设应按照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原则,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以及产业发展。对集中安置规模超过200户、800人以上的大型安置点,应对选址进行水土资源平衡分析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评价。

(二)分散安置。依托安置区已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土地、空置房屋等资源插花安置;引导搬迁群众通过进城、进集镇务工、投亲靠友等其他方式自行安置等。

四、建设用地

全市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用地需要,并向搬迁任务重的县区倾斜。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进一步向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倾斜。集中安置区建设用地需符合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尽量利用存量建设用地和荒山荒岗地。建设用地需到当地国土部门依法进行审批,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五、建设内容和标准

(一)建设内容。集中安置区的建设内容,参照《xx省村庄规划编制标准(DB34/T5011-xx)》等,对安置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进行统一规划设计。新建住房应体现当地建筑特色和风貌,结构设计执行相关建筑规范和技术标准。

(二)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宅基地严格按照当地标准执行),不得变相扩大住房建设面积,不得脱离实际提高建设标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对于按照一户一宅方式安置的,可以采取在分配的宅基地预留续建空间等办法,由搬迁对象今后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改善状况和实际能力自主决定是否扩建。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未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对于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各县区政府可根据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习惯,结合地方财力和农户自筹能力,自行确定面积控制标准。

六、住房建设补助标准

纳入全省规划的1.919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为20000元,资金来源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统筹安排的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7000元,省财政安排的地方债人均近10000元,其余的人均3000元可由各县区政府在专项建设基金中予以安排。

经县区申报、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对纳入全省规划确需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同步搬迁的其他农户住房建设人均补助6000元,资金来源由省、市、县区政府按照3:2:5的比例安排解决。

对个别需要采取购房安置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各县区要制定出台具体办法,明确相应条件、标准和程序,其补助标准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住房建设人均补助标准执行。

七、资金渠道

“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渠道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中央预算内投资。由省发展改革委按程序下达到项目县区,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建设补助,补助标准为人均7000元。中央预算内投资属财政性补助资金,无需偿还。

(二)地方政府债务。由省财政厅根据下达的年度搬迁任务分解到项目县区,主要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安置住房建设,人均近10000元。地方政府债务由省级财政负责偿还。

(三)专项建设基金。由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根据相关县区年度搬迁任务予以分解下达,专项用于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安置住房、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专项建设基金由项目县区政府负责偿还。

(四)长期政策性低息贷款。由项目县区根据购买服务协议向省投融资主体(省政府批准成立的易安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易安公司)申请获得并负责偿还,主要用于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规划范围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实际贷款不超过3.5万元。

(五)贫困户自筹资金。鼓励和引导农户自筹部分建房资金。

鼓励县区政府整合相关渠道资金、预先安排调度本级财政资金、长期信贷资金等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建房和集中安置区配套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允许当年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弥补上年度工程垫款。

八、资金运作

(一)资金承接主体。有搬迁任务的县区政府负责指定或新设1家投融资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根据省下达搬迁任务和投资计划,按照市场化原则,与易安公司签订借款协议,从易安公司承接获得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各县区投融资公司要按要求建立资金台帐制度,严格做到专款专用。

(二)资金运作流程。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运作分政府统一建房和农户自建住房两种类型(具体流程见图1、图2),具体采取何种类型由各地结合实际自行选择。

(三)信贷资金运作。信贷资金运作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采取以县区政府购买服务为主的统贷统还模式(具体流程见图3)。

1.各县区根据搬迁任务确定贷款需求,报经易安公司统一向两行申请贷款。县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项下的采购资金作为还款来源,并将采购资金纳入县区政府预算管理。

2.县区政府或部门与易安公司签署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并按年度将需要偿还的承贷本息支付给易安公司。

3.各县区投融资公司通过市场化方式,从易安公司承接两行贷款,并按照本地“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将信贷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确保工程进度和信贷资金合规使用。

(四)还款保障。各县区政府可在财政承受能力范围内安排预算资金,特别是要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土地出让形成的纯收益优先用于向易安公司及项目实施主体购买易地扶贫搬迁服务。搬迁完成后,各县区要同步实施搬迁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工作,组织实施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工作。

九、项目实施

(一)方案编制。各县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扶贫办负责按省发展改革委、省扶贫办的相关要求编制本地区《“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经县区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省、市发展改革委,作为省下达年度目标任务和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依据。年度建设任务确定后,有搬迁任务的乡镇政府负责会同县区发展改革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按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深度要求,编制安置区的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区政府审定后,报省、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安置住房建设可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分散自建等方式进行,具体由各县区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自行掌握。

项目实施方案经县区政府批准同意后,乡镇政府负责委托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初步设计方案报县区发展改革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基本建设管理相关规定。项目实施主体要严格按照县区政府批准的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和相关规范组织施工,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项目竣工验收后,由乡镇政府负责组织搬迁对象完成搬迁安置工作。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行公告公示制度,主动接受搬迁对象、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公告公示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和期限、资金规模和来源、主要建设内容、易地扶贫搬迁对象、补助标准及发放情况、项目法人、施工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等。

(三)档案管理。项目档案要规范齐全、真实可靠,主要包括:电子资料(项目实施前、后及检查验收等各类图片和视频),技术资料(初步设计、各类合同等),文件资料(资金计划、验收报告等);财务资料(资金帐目、财务报表等)。项目单位要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项目相关文件资料和情况,不得销毁、隐匿、转移、伪造或无故拖延、拒绝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十、保障措施

(一)强化后续扶持

1.就业扶持。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就业帮扶和技能培训,优先提供公益性岗位。对同等条件下优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就近务工的企业,落实相关税费减免和支持政策。

2.产业扶持。支持县区政府出台专项政策,设立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基金,统筹使用各类涉农资金,重点支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搬迁对象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旅游业和传统手工业等,拓宽增收渠道,大力推动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通过扶贫小额贷款、扶贫贴息贷款等方式支持安置区后续产业发展,优先为风险可控、符合条件的搬迁贫困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下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贷款。

3.社会保障。搬迁对象由当地公安机关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减免户籍转换和户口迁移中的各种费用,确保尽快落户。搬迁对象子女全部纳入安置地学校就读,确保搬迁过程中学业不中断。搬迁对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确保搬迁对象按规定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政策。实施退耕还林政策的搬迁对象,搬迁后继续按规定享受退耕还林的相关后续扶持政策。优先保障搬迁对象中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低保对象和残疾人等特困群体基本生活水平。

(二)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负责做好市域内易地扶贫搬迁的上下衔接、域内协调、责任落实、督促检查等工作。县区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的组织实施主体,主要承担以下任务:开展搬迁对象宣传动员与审查确定、安置区选址、安置用地、方案编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等工作;指导相关实施主体统筹使用各类资金,督促其做好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的项目资金衔接工作,加强资金监管;推进项目实施,强化项目管理和资金监管,确保完成建设任务;做好土地和住房分配、户籍迁移、子女入学、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强迁出区生态修复和土地整治,落实各项后续扶持政策;做好搬迁对象思想政治工作,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有搬迁任务的县区要成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抽调专人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工作。xx年,各县区政府要紧紧围绕省既定的“年底前完成安置区建设、春节前具备搬迁入住条件”两个关键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挂牌督战,确保按时按质完成年度计划任务。

(三)落实部门职责

在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扶贫办负责搬迁对象审核确认和脱贫认定,切实做好搬迁对象后续扶持的政策指导,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强对工程项目实施的监管,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及时了解和掌握工程建设、资金到位和使用等情况,将检查情况报市政府和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财政局负责市本级财政配套资金落实,督促县区加强对投融资主体的监管,严格规范贷款行为,防范其经营性风险形成政府债务风险。市国土局负责根据政策要求,优先保障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安置区建设用地需求,督促指导县区宅基地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交易等工作。市审计局负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的审计监督。其他市直相关部门(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和脱贫攻坚分工要求,履行各自职责,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四)强化督查考核

市政府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完成情况纳入县区政府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脱贫攻坚考核中的重要内容。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县区实施方案和年度任务计划,采取日常调度、定期巡查、重点抽查的方式,督促各地按计划、按进度、按要求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年度实施计划完成后,项目所在县区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向市政府提出整体验收申请,再由市政府组织验收,验收结果上报省政府。各县区政府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整体验收通过后,应加强后续管护工作,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发挥效益。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方案一: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北社乡地处平顺县西部台地,周边北依潞城,西邻郊区,西南与壶关结界。全乡辖25个行政村,36个自然庄,国土总面积102986亩,耕地面积27414亩,5081户,16085口人。其中:秦家后等7个村地处西岭沟两侧,交通不便,信息闭塞,十年九旱,自然条件相当恶劣,农业生产力水平较为低下,农民主要靠种植业、养殖业、劳务输出为生。

根据上级有关易地扶贫搬迁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充分调研,现申请秦家后等7个村,13个自然庄,117户,417口人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具体情况如下:

一、迁出村的基本情况

北社乡共有秦家后等7个村涉及申请移民搬迁,其中秦家后(2个自然庄)整村搬迁42户,125人;西北坡村东头自然庄5户,25人;庄上村北岸自然庄22户,82人;牛家后村西麦、东边2个自然庄8户,38人;东河村新农村、常家后、南岸上、东河4个自然庄19户,71人;集林村后沟自然庄3户,13人;北社村西南沟自然庄18户,63人。

迁出原因:

通过对秦家后等7村的实地调查,实行易地搬迁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交通条件落后。欲搬迁的村民中有117户地处残垣沟壑区,居住地方坡陡、路窄、弯多,天晴尘土飞扬,下雨道路泥泞,大中型货车无法进入村内,造成群众生产、生活困难,农产品运销难,群众出行难,与外界的经济往来和信息沟通严重滞后。

2、吃水困难。由于地域偏僻,村民们吃水条件十分恶劣,大部分村民吃水仍靠降水,遇到天气干旱经常缺水,且水源较差,安全用水无保障。

3、居住条件简陋,存在很大安全隐患。需搬迁群众大多住在六七十年代土窑洞或土坯房中,由于年久失修,大部分群众房屋存在窑洞裂缝,房顶梁、掾朽烂,墙体掉土,时常漏雨。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威胁,存在很大安全隐患。

4、上学就医难,通讯网络难以覆盖。所搬迁7个村中距周边学校都在3公里以上,远的在6公里以上,孩子上学困难,致使个别孩子因故辍学。大部分另迁他处觅学。在医疗方面,群众看病很不方便,缺医少药,有些病常常被耽误,错过最佳治疗时间,增加了群众负担,群众身体健康得不到保障。另外,文化生活落后,电视、电话等通讯覆盖不到,与外界沟通困难,而且缺少了解农业科技知识,市场信息的渠道,导致观念陈旧,农业生产方式单一,经济文化十分落后。

二、迁入地的基本情况

鉴于上述原因和实际状况,通过多次会议,集中群众意见,对我乡秦家后等7个村117户417口人实行易地搬迁,选择移民新区具有如下有利条件。

1、北社村移民新区

(1)地理位置。北社村新区位于北社村北楼后。地势平坦,交通便利,规划功能齐全,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符合入迁条件。

(2)建筑规模及占地。该安置点共规划117户417口人,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能容纳移民搬迁户。

(3)迁建新区的有利条件

北社村是乡政府所在地,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①交通条件优越,省道李东线和县道成小线穿村而过,群众出行及交通运输条件十分便利。

②水电通讯设施功能齐全。该村现有5000立方米蓄水池2座,水源来自平顺集中供水工程,可满足4000人正常用水,达到国家饮用水标准。供电方面,本村现有500KVA变压器2台,100KVA变压器3台,可保证5000人日常用电。通讯方面,拥有移动、网通、联通基站各一户,有线电视2000年开通使用。完全可以满足移居之用。

③教育医疗资源配置合理。本村现有集水、电、暖于一体的中学一所,住宿制小学一所。可容纳1000名学生就读。图书室、仪器室、操场、食堂、宿舍、电教设备等教学设施齐全。2011年新建高标准,总面积1775.32平方米卫生院一所和村级卫生所一处,有医护人员14人,床位30张,配有B超、心电图、透视、胃镜、化验等医疗设施,为方便群众就医提供保障。

④满足群众文化生活需求。北社乡是文化大乡,村内文化活动场所和科技文化阅览室可以进一步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建设规模内容和资金来源

1、建设规模内容

移民建设项目工程总占地33774.62平方米(50.66亩)。其中,移民搬迁户房屋及院落建筑面积40.66亩,巷道硬化、绿化、自来水管网、农电线路等公共设施占地10亩,房屋建设标准分为2种户型。具体如下:

(1)住宅工程:

①建设74套三间两层移民住房,每户占地面积168平方米,居舍建设面积95平方米。大门、厕所及院落73平方米。

②建设一栋五层单元楼44户,建筑面积5300平方米,楼房占地面积1060平方米,院落面积1060平方米。

(2)街道工程:

硬化主巷道250米,宽5米;支巷道180米,宽4米;硬化面积1970平方米。

(3)供水工程:

供水主管道采用50pE塑料管,支管道采用40pE、25pE塑料管,每户安装立管龙头及水表。共安装供水管道5680米,水表井51个。

(4)配电工程:

架设高压变压器1台,低压输电线路及入户线路5680米,配套入户电力器材118套。

(5)村内绿化:

小区四周种树绿化671米,小公园绿化面积672平方米。

(6)场地平整:

由于现有宅基地参差不齐,需重新进行场地平整。共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

(7)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占地1512平方米。

2、资金来源

(1)投资预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2562.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547.8万元,其他费用15万元,具体各项工程投资如下:

①住宅工程:74户三间两层楼房,投资1480万元,平均每户投资20万元;

②五层单元楼房44户,投资812万元,平均每户投资18万元;

③街道工程:硬化1970平方米,每平方米120元,需投资23.64万元;

④供水工程:5680米,每米45元,需投资25.56万元;

⑤高低电输配电工程:5680米,电力器材配套118套,需投资95万元;

⑥绿化工程:四周绿化641米,绿化小公园672平方米,需投资20万元;

⑦场地平整动用土石方10000立方米,每立方米16元,需投资16万元;

⑧地上休闲活动场,地下停车场1512平方米,每平方米500元,需投资75.6万元;

⑨其他费用15万元。

我们通过申请国家移民搬迁补助资金和省、市配套资金外,移民住房建设资金不足部分主要由群众自筹,自筹方式是:一是个人少量积蓄;二是农村信用社小额支农贷款;三是亲戚朋友资助和个人与村民相互投工投劳。


方案二: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一、项目背景

宁县新庄镇颉家村地处董志塬南端,距县城45公里,镇内自然经济条件差异较大,区域之间发展很不平衡。全镇还有个行政村,XX个村民小组生活在缺水、少电、无路、信息闭塞,基础设施极端落后,经济发展缓慢,自然条件极差的沟、湾、梁、峁、掌等地方。这些区域是干旱山区,也是贫困区,这些地区的群众在极端恶劣的自然环境条件限制下,难以摆脱贫困,为了彻底改变他们的居住生存环境,必须下决心实施以工代赈扶贫移民搬迁项目,这对改变生存条件,稳保扶贫成果,促进社会稳定和区域经济发展,推动农村城镇建设,改变生态环境节约建设资金,提高基础设施投资效益,提高人口素质,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积极响应党中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号召是完全必要的,也是切实可行的,扶贫治本之举措。XXXX

二、项目概况

新庄镇位于宁县西南部董志塬南端,东涉马莲河,与中村分界,西南至泾河之滨,与陕西省长武县、宁县长庆桥镇毗邻,北靠太昌乡。海拔高度8961213米,相对高差3170米。北纬3520,东经10748。年降雨量500600MM,平均气温8.7℃,光照时数2365.7小时,气候温和,光照充足。全镇共辖24个行政村,140个村民小组,8616户,总人口36094人,其中农业人口35146人,非农业人口948人,人口窑度每平方公里282人,钱镇总土地面积128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2567亩。

㈡社会经济状况

据统计资料提供,2004年,全镇实现国内生产总值6064万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68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1716元。粮食总产量14200吨,人均粮食产量XX公斤。全镇通电户数户,街区及13个村通上了自来水,自来水受益农户2975户,受益人口13388人。镇村道路总长52公里,柏油公路8.6公里,砂石路面67.5公里,全镇村村通车、通邮。7个行政村通上了有线电话,全镇固定电话装机量达到758门,建有3个移动通讯基站。

三、项目区基本情况

1、搬迁原因

迁出区自然村均处于黄土高原干旱、半干旱山区,居民基本上都生活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沟、湾、梁、峁、掌等不利于人群生存的地形地貌上。农户居住极其分散偏僻,水电路基础设施条件极差,经济收入低,极端贫穷,文化落后、信息闭塞,农业产业结构单一,生产方式落后,人口素质普遍低,且呈下降趋势,居住条件落后等。总之,干旱缺水,无电无路,停息闭塞,上学困难,就医看病难,这些因素是我镇贫困移民搬迁的主要原因。

2、迁出方式

新庄镇以工代赈易地搬迁采取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迁出区不留一人一户,使迁出区域能够封山禁牧,植树造林,迅速恢复生态植被。

3、搬迁人员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其中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XX村XX组XX户XX人;搬迁人员中老年人XX人,儿童XX人,劳动力XX人。搬迁人员花名册见附表。

㈠安置区基本情况

两个安置区共有土地面积XX亩,其中耕地面积XX亩,有撂荒地XXXX亩,复垦土地XX亩。

安置区选择地势平坦、土壤肥沃、耕作条件好,政治、经济、文化发达区域,学校、医院均有,电视、电话畅通,附爱吃有公路主干线通过,地下水资源能够保证人畜饮水,电力设施齐全,附近有砖瓦厂,水泥预制厂和养殖场,能够使一部分群众就近做工和进行家庭养殖。也可进入小城镇务工经商,接收区大量的可复垦利用土地,人均产粮XX公斤左右,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X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XXXX元以上。

西南门村安置区。是镇政府所在地,是全镇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早青公路经过之地,全村有XX户,XX口人,当地人均耕地XX亩,农民人均纯收入XX元,可为搬迁农户提供土地XX亩。周围水电路公用设施齐全,群众基础好,可为移民提供土地XX亩。

四、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为:一年搬迁建家园,两年定居抓收入,三年脱贫又致富。

1、基础设施面。项目实施后,搬迁移民户均拥有占地亩,居住面积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XX平方米,人均居住面积达到XX平方米的住宅一套,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完善。

2、完善教育、医疗等服务设施。增加校舍面积XX平方米,改造校舍XX平方米,新建卫生所两年,配备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保证迁入农户的子女当年就可以入学教育,群众能够得到医疗保健服务。

3、经济目标:迁入农户13年人均纯收入达到XX元,人均产粮量达到XX公斤以上。

五、建设方案

㈠人员搬迁方案

20XX年计划搬迁人员共XX户XX人,具体是西南门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颉家村安置点接收XX村XX户XX人,接收XX村XX户XX人。

㈡安置区建设内容及方案

1、土地开发方案

为了解决迁入区群众最基本的生存有保障条件,两个安置点共提供可开发利用土地XX亩,土方量为XX立方米。主要是复垦旧庄基和平整撂荒地,其中西南门村XX组提供开发利用土地XX亩。

2、供电

为了解决群众照明问题,需对迁入村安装30KV配变2台,10KV线路XX公里,0.4KV线路XX公里,户表工程XX户。

3、道路

计划修建农一级及住宅区道路XX公里,其中西南门安置点XX公里,颉家安置点XX公里。

4、人畜饮水工程

建人畜饮水2处,新打机井1眼,16米30立方米水塔1座及配套设施;建供水房间,检修井XX个,铺设供水管线XX米。

5、卫生所

为了完善农村卫生服务体系,满足居民医疗保健需要,计划新建村级医疗卫生所两年,建筑面积XX平方米,其中每个安置点建设砖混结构瓦房XX平方米,分别设置门诊室、药房、治疗室和观察室。

6、学校

为了使搬迁农户的子女能及时上学,按需要为两个安置点扩建校舍XX平方米,维修改造旧校舍XX平方米,购置桌椅XX台套。

㈦住宅

通过开发废弃庄基和撂荒地为移民提供农宅基地XX亩,修建占地XX亩的农户住宅XX套,建筑面积XX平方米,修建围墙XX米,并修建大门、厕所、猪圈等。

8、新建XX村村部,建筑面积XX平方米,为砖混结构瓦房。

六、投资概算

㈠投资概算依据

1、《甘肃省水利水电建设工程概算定额》(1996年);

2、《甘肃省建筑工程基价定额》(2000年)居民建筑,水利、交通农电、卫生、教育等有关规定和定额,结合以工代赈项目具体情况编制。

㈡投资概算

宁县20XX年共建立两个移民点,搬迁移民XX户,概算共需资金XX万元,人均XX元。其中:基本农田开发XX万元;生产基础设施XX万元;公共基础设施XX万元;建房XX万元;第一生产力补助XX万元;搬迁费XX万元;人员培训费XX万元,;勘察设计费XX万元;项目管理费XX万元(详见概算附表)。

㈢资金筹措

资金筹措来源为:需国家投资XXXX万元,其中以工代赈资金XXXX万元,主要用于土地开发、农田水利、道路等方面建设;预算内专项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卫生所、学校、农电线路等方面建设补助;市级财政配套资金XX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生活补助及农民培训等方面建设补助;地方政府及群众自筹XX万元,主要用于移民建房。


方案三: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贫困地区易地搬迁,无土安置及农民工公寓建设的工作方案》要求,确保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搬迁安置总体情况

(一)搬迁安置范围及对象

金城江区、罗城县、环江县、南丹县、天峨县、东兰县、巴马县、凤山县、都安县、大化县等10个县(区),人均耕地面积在0.5亩以下,而且不具备基本生存条件或地质灾害严重威胁的农村人口,以及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的农村人口。

(二)搬迁安置方式

易地扶贫搬迁以县为基本实施单位,实施县内或乡镇范围的搬迁工程,并采取以集中安置为主的方式,依托县域经济的城镇化、工业化、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趋势,按无土安置的模式进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一是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进行搬迁安置;二是依托小城镇发展,结合乡镇扩容的需求进行搬迁安置;三是把居住环境分散、生态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生产生活状况较差的农村人口搬迁安置到交通便利、资源相对较好的区域。

(三)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20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约3.3万户15万人,同时吸引部分生活相对富裕、相对具备发展潜力、有创业能力和就业条件农村人口搬迁到乡镇、县城或项目园区周边,涉及总人口预计达6万户30万人。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全市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7208户81450人。其中:

2012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5577户26140人;

2013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4338户20451人;

2014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88户17744人;

2015年计划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05户17115人。

(四)资金筹措

十二五期间(2012-2015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需要进行住房及附属设施、道路硬化、人畜饮水工程、土地开发和调整、水利渠道、入户沼气池及通电项目建设,共需投入资金20亿元左右。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计划从国家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资金、中央财政专项资金、自治区财政专项资金、地方配套资金、群众自筹资金等五部分筹措。

二、各县(区)十二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一)金城江区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579户2456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58户1106人;

2013年搬迁安置122户557人;

2014年搬迁安置104户411人;

2015年搬迁安置95户382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房屋建设:2012-2015年共需搬迁579户2456人,按照户均120m2的标准计算,以砖混结构为主,共需建房69480m2。

人畜饮水:安置区要达到农村安全饮水的标准,概算共需新建人畜饮水45处,其中蓄水池830m3,输供水管道47.34公里。

道路建设:新建泥结碎石乡村公路18.8Km,按四级下限路面设计;安置点的屯内道路硬化46666平方米。

沼气池:为解决搬迁贫困户的生活能源问题,结合条件适宜与群众需要,共需新建沼气池249座。

通电工程:400V低压输电线路架设30.5公里。

由于金城江区实施的都是地质灾害避让搬迁,采取的是屯内安置方式,可以利用原来的公共基础设施,不需要配套建设学校、卫生室等公共服务设施。

3、资金筹措

(1)资金来源

估算总投资12446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560万元,占12.5%;地方配套投资352万元,占2.8%;整合其它资金及搬迁群众自筹资金10540万元,占84.7%。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二)环江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985户4324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235户1024人;

2013年搬迁安置275户12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250户11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25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新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07250平方米;农田水利设施42公里;修建通村公路46公里;卫生院1000平方米;村级公共设施8600平方米;后续产业发展项目;生态建设项目。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环江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97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4015万元,整合中央相关支农投资1200万元,中央扶贫资金860万,地方政府投资485万元,群众自筹资金314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罗城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3677户16988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1277户5788人;

2013年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

2014年搬迁安置800户4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600户27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住房和附属设施面积145600m2,其中住房建设面积89600m2,附属设施建设面积56000m2。

改扩建农村公路94km;新建人饮工程25处数,解决移民饮水人口1120户4790人。

新增或恢复灌溉面积1300亩,中低产田改造1000亩,修建渠道67km,田坎硬化等工程,开发和调整农田面积500亩。

新建沼气池800个,容积6400m3。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投资50000万元,其中,中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18000万元,地方政府投资2000万元,国家、自治区财政扶贫配套资金5000万元,群众自筹资金25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四)巴马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972户9492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63户4366人;

2013年搬迁安置429户1945人;

2014年搬迁安置322户1466人;

2015年搬迁安置358户1715人。

2、主要建设内容

计划设置39个安置点,在安置点计划新建住房109980平方米、畜舍9165平方米,新建渠道49公里,新建蓄水池40座25140立方米、配套输水管93.7公里,新建公路65.2公里,硬化街道27495平方米、排水沟12831米。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9000万元,地方配套1000万元,群众自筹1000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五)凤山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520户7801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332户1658人;

2013年搬迁安置413户2139人;

2014年搬迁安置330户1707人;

2015年搬迁安置445户2297人。

2、主要建设内容

住房建设116960平方米,改扩建安置点公路90公里,人畜饮水工程6处350立方米,架设输电线路120公里,及其他附属设施等。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计划总投资8794万元,其中申请中央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补助4748万元,地方配套76万元,群众自筹3970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六)都安县

1、搬迁安置任务

2012至2015年搬迁安置农村贫困人口1600户8000人,其中:

2012年搬迁安置850户4250人;

2013年搬迁安置350户1750人;

2014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015年搬迁安置200户1000人。

2、主要建设内容

土地调整1419亩,建设基本农田1419亩,新建四级路17公里,屯级路31公里,人饮工程15处,架高低压线路39.5公里,安装变压器15台,建水利渠道30公里,学校15000m2,卫生室3000m2,安置点办公室3000m2,附属设施建设141500m2,民房建设267000m2。

3、资金筹措

(1)投资来源

计划总投资:22711万元,其中国家易地扶贫试点资金16378万元,地方配套1136万元,群众自筹5197万元。

(2)资金投向

中央补助投资用于建设搬迁群众基本的生产设施和必要的生活设施,包括住房、基本农田、水利设施、乡村道路及必要的教育、文化、卫生等设施。中央补助投资不得用于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工具、加工项目等,以及土地和房屋的征用补偿费。

三、十二五期间重点打造全国性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方案

(一)依托县城周边城郊结合区域,整理形成地域上连片的安置区用地,借助毗邻县城的区位特点,重点在大化县、罗城县、巴马县开展具备居住、商业、文化等功能的新城建设。

1、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

(1)建设目标

根据新形势下政策法规的约束和对城市建设发展思路的要求,大化县立足于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和综合开发的高度,决定依托城镇化发展,打造大化县易地搬迁生态民族新城,使之成为一个具备全国性示范的、集居住、商业、旅游于一体的新城区。规划总面积为2300亩,其中第一期600亩,第二期规划面积约1700亩。计划搬迁安置1800户约8988人。

(2)建设内容

开发和调整土地2300亩;建设沼气池1500座;安置点场地平整553200立方米;住房建设2700套,215600平方米;变压器146台;供电线路架设92公里;安置点道路建设60公里;街道硬化70800平方米;挡土墙9800立方米;人饮工程30处;供水管路92公里;牲畜饲养基础设施建设18000平方米;饲养牲畜4500头;排洪沟130米、排水沟12980米;卫生室、文化室1750平方米;街道绿化等其他附属设施。

(3)进度安排

2012-2015年,进行一期工程公开招投标,由具备资质和实力的开发商(承建单位)整体开发建设,开发商按照三种不同户型和面积向政府提供1100套房屋和22000M2的商业面积。政府将1100套房和22000M2商业面积提供给搬迁农户后,所得资金除了按国家规定给易地搬迁农户建房补助之外,其余全部投入一期规划的三通一平、小区硬化绿化美化及生活设施建设和二期扩大1700亩土地征收及其基础设施建设。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估算为36000万元。其中:申请国家易地扶贫搬迁专项资金6000万元;申请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000万元,地方配套600万元,群众自筹28400万元。

2、罗城县易地搬迁农民创业园

(1)建设目标

罗城县将依托城镇化发展全面开展易地扶贫搬迁示范工程建设,以连片集中开发方式,重点在县城区建设安置点。罗城县计划在县城西面、成龙湖以北一带开发建设新城区,在新城区建设打造农民创业园。根据新城区总体规划初步方案,规划总面积约3600亩,规划区内把商贸、文化、医疗、托幼、旅游等产业集中于一体,打造仫佬民族文化新城,把县城行政中心向新区转移。新城区规模可容纳约8000户36000人口,以高起点、高标准要求完善新城区功能设施,计划在新城区内建设公务员居住小区、事业单位人员居住小区、农民进城易地安置(农民创业园)小区(包括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商贸区、现代服务产业区和行政文化区等。

在十二五期间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至2020年搬迁安置到2500户12000人,农民搬迁进城安置人口比例占新城区总容纳人口的33.3%。另外,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2013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300户1200人,平均每年安置100户400人左右。

十二五期间,罗城县在县城新区建设农民创业园计划搬迁安置1500户约7500人,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20122013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3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二阶段20132014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4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三阶段20142015年搬迁安置500户2500人,另外2015年临时性安置进城农民工100户400人。

第四阶段20162020年计划搬迁安置1000户4500人,以乡镇城镇化发展为依托,在小城镇发展比较规模的乡镇建设易地扶贫安置点进行相对集中安置。

(2)建设内容

建房用地160亩;新建农民创业园小高层住房1200套;新建民族特色的独立户型住房300套;利用小高层住房底层建设市场4000m2;建设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社区办公场所和文体活动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学校、卫生所等基础设施建设;道路、给排水等配套设施建设;供电、广播电视等配套设施建设;小区环境绿化、路灯安装等工程建设;平整场地等。

(3)进度安排

第一期工程:安置500户住房争取在2012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其水、电、路等配套基础设施也要相继开工建设,于2013年底前完成。第一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3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二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3年10月前完成,2013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4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二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4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三期工程:前期工作计划在2014年10月前完成,2014年11月开工建设,工期1年2个月,至2015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计划建设500户农民进入创业园的住房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第三批农民工进城务工周期出租公寓100套也于2015年底前建设完成。

第四期工程:将在2016年后开展各项建设工作。

(4)投资概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建设总投资为47020万元,其中:十二五期间3期工程搬迁安置1500户投资25470万元,20132015年建设农民工周期出租公寓300套投资1550万元,20162020年第四期工程搬迁安置1000户投资20000万元。项目资金来源拟通过争取国家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争取国家农民工公共租赁房补助资金、争取自治区农民工公共租赁房配套资金、县财政配套资金、群众自筹等部分筹措。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项目县(区)要成立县级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扶贫工作的副县(区)长担任,成员由县(区)政府办、发展和改革、扶贫、财政、交通、建设、水利、国土资源、公安、供电、农业、林业、畜牧水产、民政、教育、卫生、调处等相关部门及有关乡镇政府的主要领导担任。

(二)合理编制项目实施方案

按照各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的要求,根据本县(区)各地实际情况,充分尊重群众意见,科学、合理、切实地制定好本县(区)易地扶贫搬迁十二五规划实施方案,以最大限度地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的经济、社会、生态效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三)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列入各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重要内容,作为一项长期重要的工作,各有关部门、乡镇要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共同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抓实抓好。

(四)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

针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经费较少、建设用地成本较高、就业发展较为困难等实际问题,计划从2012年起,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就业、可致富的目标,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商衔接,进一步加大涉农政策和涉农资金的整合力度,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与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新农村建设资金、石漠化治理资金、水利建设资金、文化建设资金等整合起来,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农业产业化工作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易地扶贫、产业扶贫、文化扶贫、生态扶贫等多形式扶贫有机融合的强大合力,着力打造发改部门开展扶贫工作的示范工程与亮点。

(五)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

1、相关部门负责做好各项建设工程的定型设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派干部和技术员指导、监督工程施工,技术员要包干负责工程质量、技术指导和投资控制。县(区)项目领导小组根据项目进度,不定期检查施工质量,同时,加强技术培训和施工技术指导工作,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设计要求。

2、强化资金管理,保证专项资金封闭运行。严格按照上级专项资金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报账制,严格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人负责,封闭运行。

(六)促进后续产业发展

有关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要派干部和技术员到各个安置点指导后续产业发展,在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的指导下,各安置点按照以短养长,长短结合的生产指导方针,因地制宜,抓好产业开发,发展生产,人均耕地面积不多的安置点要注重发展有特色、见效快的项目,并注重发展多种经营,增加收入;离城镇、县城较近的安置点,要充分发挥依托城镇交通便利、人流、物流集中、商贸发达的优势,积极发展商业、饮食业及就近务工,加快脱贫致富。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镇2005年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试点实施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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