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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人制度范文

篇一: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制度

集团新闻发言人制度

(讨论稿)

2009年3月19日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集团对外宣传和沟通,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工作体系,规范公司系统新闻发布工作,为公司发展赢得广泛的理解和支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以及集团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新闻发言人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按照“权威、及时、准确、灵活”的要求开展工作。

第三条 新闻发言人工作应遵守新闻宣传纪律和有关保密规定,维护集团公司合法权益;应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展示良好企业形象。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集团公司新闻发言人由办公室(新闻中心)主任担任,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发布新闻。

第五条 新闻发言人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新闻发布筹备、实施工作;

(二)审核新闻发布建议、新闻发布稿和新闻答问口径;

(三)主持新闻发布会;

(四)代表集团公司对外发布新闻、声明和有关重要信息。

第六条 新闻发布工作实行归口管理。集团公司办公室(新闻中心)为新闻发布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协助新闻发言人开展新闻发布工作。

第七条 办公室(新闻中心)的主要职责:

(一)研究分析外部舆情,对需要发布信息、澄清事实或加强宣传的新闻事件,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二)梳理内部工作情况,就本单位相关专业部门提出的新闻发布需求,提请新闻发言人对外发布信息;

(三)组织实施新闻发布工作,拟订新闻发布工作计划、策划方案,会同相关专业部门起草新闻发言稿;

(四)做好新闻发布的会务工作;

(五)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发布活动,邀请相关新闻媒体采访报道;

(六)跟踪媒体报道情况和社会舆论反应,开展新闻发布效果评估,向新闻发言人反馈信息,提出工作建议;

(七)完成上一级新闻发布归口管理部门交办的工作;

(八)完成本单位新闻发言人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 总部有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提供专业背景资料,协助办公室(新闻中心)起草新

闻发言稿;

(二)参加新闻发布会,补充解答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

(三)根据新闻媒体要求,补充提供专业技术资料;

(四)根据新闻媒体提出的问题,对本部门(专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三章 新闻发布的内容和形式

第九条 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年度新闻发布。以年度工作会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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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系统以案释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人社系统以案释法制度建设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推动以案释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促进我局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县法宣办《关于印发〈关于建立以案释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法宣办〔2017〕3号)要求,现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我县全面深化改革和建设法治社会的总要求,建立“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工作机制,发挥典型示范、案例指导在法治宣传教育中的基础作用,把以案释法全面拓展到执法活动全过程,在行政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纠纷调解和法律服务的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加强对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一线劳动者等重点群体的以案释法工作,提高用人单位遵纪守法观念,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思想,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推动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

二、工作任务

建立健全以案释法制度体系,利用身边或实际生活中发生的典型案例诠释有关法律法规。

(一)案例发布制度。劳动监察、工伤认定、劳动仲裁要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作为“释法”重点,选取劳动合同、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停工留薪、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典型案例。典型案例包括案情简介、处理结果、争议焦点、案例评析、启示与思考等六项内容,以宣传册等形式广为传播,增强以案释法的针对性、有效性。每年发布的典型案例不少于1次。

(二)媒体传播制度。在“七五”普法期间,选取问题比较突出的欠薪、社会保险、使用童工、劳动合同等案例,每年在本部门县政府信息网公开不少于1期。

(三)宣传讲解制度。在每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期间,对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进行分析、座谈与交流,以此提高办案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同时,还将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到法律“六进”活动中,选派业务骨干进企业、进社区开展法制宣讲,深入浅出地宣讲法律,释疑解惑,为各类普法对象宣讲典型案例,以身边人说身边事、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推动法治宣传教育贴近基层、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宣讲案例每年不少于2次。

(四)整理汇编制度。定期编辑、推出各类典型案例,开展以案说法、以案释法活动,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警示作用。

(五)公民旁听庭审制度。深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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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乡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暨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现场会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在**市开展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申报及指导试点工作的通知》(来政办发[2018])66号)和**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自治县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有关精神,为进一步推行我乡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制度,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为目标,开拓创新,攻坚克强,大力整顿和规范食品市场秩序,落实政府监管部门和企业的责任,不断探索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建设,争取在食品安全组织体系、责任体系、信用信息体系建设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创造我乡食品安全监管特色和亮点,全面推行我乡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工作,为构建文明和谐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餐饮安全保障。二、工作任务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安全示范县暨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工作现场会议”的调整目标要求,确定到今年年底,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一)组织协调机构及食品安全信息网络建设各村民委,要把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当作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实,各村民委要密切配合,形成高位推动,合力推行农村50人以上聚餐报告指导制度的工作格局。1、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各村均要求成立食品安全组织协调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有组织领导,有计划部署,有检查考核,有经费保障。2、建立健全责任体系。构建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乡政府与各行政村签订食品安全责任状(承诺书),食品安全工作纳入乡政府对各村委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内容。3、着力用好“一个平台”,切实抓住“六个环节”,全面落实“七项制度”。(1)一个平台:利用各级食品安全协调会委员会的平台,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2)六个环节:一是抓建立健全聚餐监督管理各项制度建设环节;二是抓协管员、信息员岗位职责环节;三是抓乡村厨师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及健康体检。持证上岗环节;四是抓选购,用料加工和烹调环节;五是抓用餐场地,餐具消毒环节;六是抓收集、跟踪信息反馈 查看全文>>>
罗尔斯的正义论在西方政治哲学领域产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他的两个正义原则构建了全新的符合现代社会的正义理念,为解决一系列棘手的社会现实问题提供了指引。本文的第一部分试图重新阐述罗尔斯导出正义原则的逻辑推理;第二部分是参照罗尔斯的正义论,对我国现实制度的反思,为我国的当前的社会问题提出笔者不成熟的意见。 关键词:罗尔斯 正义论 公平正义原则 无知之幕 引言 正义是人类社会永恒的主题。它既是构建合法社会制度的理论基础,也是构建道德体系的理论基础。它广泛渗透在哲学、政治经济学和伦理学中,自古至今,历久常新,成为哲学家、思想家探究的根本问题。20世纪70年代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正义论》(1971年),从公平正义入手,全面系统深刻地论证了自由与公平、个人与国家、机会与结果等广泛的社会政治问题,力图为现代西方社会重建“公平正义”的道德基础。他的学说,对西方政治哲学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引发了西方学界对“公共理性”与社会行为、个人权利与社会共同体要求、个人价值与社会正义、社会多元与社会统一、自由与平等、民主与秩序等重大理论问题的广泛讨论,从而形成了当今西方社会政治哲学的大繁荣局面,以致人们将《正义论》的出版视为“罗尔斯时代”或“罗尔斯轴心时代”开始的标志。 笔者认为罗尔斯的正义观,其视野虽然限于一种“国内社会”,但是对于处在社会转型时期的中国来说,回顾和探讨他关于公平与正义、平等与效率等一系列观点,并对我国的社会先行制度作出合理的反思,对我国社会的发展将大有裨益。

一、对《正义论》的逻辑清理 1、公平正义原则及优先性 罗尔斯从人都处在“无知的面纱”中的“原初状态”(类似于“自然状态”)出发,推出正义的两条根本原则。第一条原则:“每个人都在最大程度上平等地享有和其他人相当的基本的自由权利。”第二条原则:“社会和经济的不平等被调解,使得(1)人们有理由指望它们对每个人都有利;并且(2)它们所设置的职务和岗位对所有人开放”。罗尔斯的第一条原则简称为自由原则,这一原则保证了人们享有平等的自由权利。罗尔斯认为正义的核心就是平等,在他看来“正义即公平”。具体来说:“公平”是指社会权利、利益的公平分配。罗尔斯把社会成员所承担的责任、义务和享有的权利统称为基本利益。可见,平等地享有自由权利,是罗尔斯正义论的首要原则。第二条原则简称为差别原则。它规定了经济和社会福利领域的不平等权利的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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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务卫生制度

内务卫生制度

大队内务卫生管理制度 为促进大队正规化建设,加强内务卫生管理,营造一个舒适宽松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办公室设置及内务卫生要求

(一)办公室定置标准

1、大队按不同办公室配置,绘制了物品摆放定置图,请将图贴在办公室门后。(定置图附后)

2、物品要按定置图顺序依次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

3、办公室内与工作无关的物品一律清除。

(二)办公桌定置标准

1、办公桌上物品按大队统一绘制的物品摆放定置图摆放,体现顺序、方便、整洁、美观,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2、办公桌上除定置的外,不得再摆放其他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其中台灯使用时放在中上侧,不使用时放在桌面靠墙(窗)一侧。

3、办公桌内物品摆放必须整洁。

(三)工作椅定置标准

1、工作椅随时摆在桌后侧中央,人离开办公室(在办公楼内),工作椅按座位原位放置。

2、人离开办公室短时外出,工作椅半推进办公桌下。

3、人离开办公室超过四小时或休息,工作椅完全推进或靠拢办公桌。

(四)文件资料定置标准

1、文件资料摆放入柜,要合理、整齐、美观,保持柜内清洁整齐,随时进行整理。

2、文件柜上不得摆放其他任何物品,保持柜顶整洁。

3、文件装盒必须要分类命名,以便查找。

(五)办公室内务卫生要求

1、每天上班前打扫办公室卫生,对伸手可及的地方进行打扫,做到面洁(包括地面、桌面、柜面、门、墙及办公设备等)、窗明、物整齐。

2、每周二(或按大队既定安排的时间)进行卫生大扫除,清理不常用物品将其入库入柜,打扫天花板、空调和能移动的桌、椅、沙发、柜底下以及窗台(露台)、空调主机等平日难以触及的地方,不留卫生死角。

3、平日办公室字纸篓内的垃圾不得露出,烟灰缸内不得超过一半,及时倾倒。

4、人离开办公室要对桌面进行整理,待办文件要整齐摆放在办公桌的中下侧,办公椅按定置标准摆放。

二、宿舍设置及内务卫生要求

(一)物品定置标准

1、床、电视柜、书桌、鞋柜摆放做到整齐、美观、舒适、大方,除以上物品外,宿舍一般不得摆放其他物品。

2、床单统一,床上棉被叠四折成方块,放在床头,枕头和备用被统一折叠整齐放在衣柜的上格。

3、书桌上可在中上侧放一盏台灯、一个烟灰缸,茶(水)杯和热水器(瓶)放在衣柜搁物架上,摆放整齐,书桌内必须整洁。

4、鞋柜内鞋子按运动鞋、棉鞋、皮鞋、解放鞋、拖鞋的顺序依次摆放,外沿对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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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成文法国家,受大陆法系的传统影响较深.由于法律观念、立法体制和司法制度等方面的原因.判例的实际效能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更没有成为我国的法律渊源。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通过审判刑事、民事(含经济)、行政事件,依照案件事实和有关法律作 出了数以万计的具有最后决断性和最大权威性的裁判。1998年,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海事案件54l万件。面对这样一笔巨大的司法资源财富.由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的原因,却没有得到有效利用而被束之高阁,实在令人扼腕。

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并向纵深发展,司法实践对现行法律调节机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学理论界也有很多学者提出了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建立我国判例制度的具体设想和建议。不久前讨论经济法草案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已提出可适当运用判例. 可见这一问题已引起重视。笔者认为,从理论和实务上,对判例在我国司法实践活动中的作用重新进行思考和评价,进而建立起我国的判例约束制度,对于推进我国司法体制改革有重要意义。

一、判例约束制度的概念及其建立意义

判例约束制度,就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各类案件时,不仅要依法受到各种监督和制约,同时还应当遵循先例.非经正当程序不得作出背离先例的判决。在我国现行司法实践中.有难以计数的判决,这些判决作用于特定的已决案件发生法律效力,个案判决对其他同类案件,只具有一般参考价值。建立判例约束制度,就是要经过一定的确认程序之后.个案判决可以取得普遍的适用效力。人民法院的个案判决.它不仅对案件当事人具有约束性,即当事人必须无条件履行判决中规定的义务,而且,它们对其制作者——人民法院和法官,也具有约束性.即人民法院和法官在遇到同类案件时也应当如此判决。即所谓“一切法院的裁判都应当与上级法院或本法院就同类案件所作的裁判相符合”,人民法院和法官有责任和义务保证使同样的案件得到同样的裁判,以保障国家法律表现在时间上,地域上、对象上的同一性,即:法律的统一性。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援引成文法和司法解释,但是由于成文法法条的抽象性、原则性,法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就有较大的弹性和幅度。在司法实践中,同一案件经不同法院的法官或者同一法院的不同法官来审理,就可能作出不尽相同甚至截然不同的判决。这样产生的直接恶果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司法公正性和权威性产生怀疑。“一次不公正的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冒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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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法学院 唐勇

内容提要:由司法听证演变而来的立法听证制度服务于立法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税收作为政府存在和运作的财政来源,直接关系到每个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因此税法的制定迫切需要一种体现民主参与和科学决策的程序性制度。立法听证制度引入税收立法是民主法治建设的必然走向。税收立法听证制度在操作程序上亦有其独特之处。 关键词:税法 立法 立法听证制度

立法听证制度,是指立法机关在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过程中,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其他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等通过一定方式(常见为听证会)陈述意见,为立法机关审议法律法规提供依据的一种立法制度。该制度服务于立法的法治化、民主化和科学化,因而日益为学者和立法*所重视。“对公民来说,政府服务的直接成本是税收,课税的方式会明显地影响他对扩大或缩小这类服务的态度。”[1]由此可见,税收是公民与国家之间最直接最根本的经济关系。进而言之,税收是市民社会和政治国家之间的脐带,经典作家了揭示税收是国家存在的物质基础,“税是喂养政府的娘奶。”[2]笔者认为,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市民社会的生成,税收的合法性、民主性及科学性问题将越来越多地为人们所关注,立法听证制度在税收立法领域的采用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 一、立法听证制度的源流与本质 立法听证制度是借鉴和移植司法听证制度而形成的一项程序性制度,肇端于英国。“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原则要求裁判者听取双方的陈述。《圣经》中“既听取隆著者也听取卑微者”的箴言,在司法上落实为“任何人的辩护必须被公平地听取”(a man's defence must always be fairly heard)原则。这是法官据以控制公共行为(public behavior)的程序手段之一,也被认为是现代听证制度的直接的法理基础。[3]在美国,与“自然正义”相对应的术语是“正当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体现为“实体性正当程序”(substantive due process)和“程序性正当程序”(procedural due process)两部分。前者具体铭刻于联邦宪法第14条修正案,即“无论何州不得不经正当法律程序而剥夺任何人之生命、自由或财产”;而后者运用得更为灵活,从司法的“两造对抗”逐步扩大到行政和立法领域。经过50年的发展,美国的立法听证制度日益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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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已经引起中国证监会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在积极研究中,两会期间,中国证监会主席尚福林表示:"我们正在积极研究新股发行制度"。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究竟会给市场带来什么呢?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望逐步瓦解一级市场"摇号大军"。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副主席范福春认为:"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中重要的一点,是要解决长期以来在现行新股询价机制下形成的,发行价与上市交易之前集合竞价形成的交易基础价相背离太大的问题"。a股市场开设以来,一直存在着"新股不败"的神话。1994年6月,上证指数报收于469.29点,当时行情十分低迷,当月竞价发行的琼金盘a、岁宝热电依然让"摇号大军"斩获不小。即使以后偶有新股跌破发行价,与大多数新股上市后的涨幅比,也显得微不足道。这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目标之一,是解决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价格背离太大的问题。这就意味着,一级市场投资者的利润空间将大为压缩。不过,即使在成熟市场上,新股发行也一直受到资金的追捧,就a股市场而言,"摇号大军"应逐步萎缩为“摇号小分队”。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可能会使一级市场逐步增大风险。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称:“市场化定价机制将对发行人、投资人、承销商等市场参与方产生严格约束,其指向在于形成市场主体之间的博弈,让它们真正担负起责任”。一级市场投资者会像成熟市场一样,有时也会被“套牢”。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失败的案例有可能在内地破局,承销商大量包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案例也有可能出现。针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证券公司有可能开展证券代销业务。然而市场并不总是有效的,市场失效时,监管部门有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市场是一个制衡的体系,市场各方的观点经常会发生冲突,因此,我们需要在市场和政府的作用之间寻找平衡点。这表明,像琼金盘a、岁宝热电、厦华电子那样完全采取竞价方式发行的办法不会被采用。 新股发行制度改革有望逐步解决二级市场向一级市场大量输血的问题。"摇号大军"的存在如同如蝇逐臭那般,如果一级市场的盈利空间被压缩,二级市场资金就会减少流失,资金优化配置的作用将得到更为合理的发挥,这对于稳定市场信心具有十分积极的作用。朱从玖说:"在提示清楚风险的情况下,如果小投资人仍有很强的参与一级市场投资的意愿,我们也应当重视其意愿,兼顾其利益"。因此,一级市场事实上存在的高门槛将被逐步拆除,二级市场投资者可以比以前更容易地在一级市场认 查看全文>>>

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请示汇报制度是指党员向党组织、党小组向党支部以及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制度。

2、支部委员会每季度或每半年向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一次工作。

3、支部委员会改选时,支部负责人应向支部大会一次全面的工作。

4、党支部认真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监督,重要问题应及时请示、报告。

5、党支部、党小组、党员应逐级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必要时可越级请示报告。

6、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自己的学习、思想、工作情况。

(2)党内外群众中的模范或不良影响。

7、党员向党组织请示汇报的方法如下:

(1)党员定期参加党支部和党小组的生活会,在党的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请示汇报。

(2)党员自己或发现别人思想或工作有什么问题、出现什么情况,随时向党组织请示汇报。

(3)党员外出时,应当每季度用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一次。落实党员汇报制度,党支部必须健全配套措施,按期召开党支部和党小组生活会,针对汇报情况及时做好认真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

8、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主要内容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的情况或遇到需要向上级党组织明确解释的问题。

(2)学习中的经验教训或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3)改进学习的措施和今后的打算。

(4)上级党组织规定的某一项工作或问题的专题情况。

9、党小组向党支部、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的要求如下:

(1)党小组向党支部每月请示汇报一次。

(2)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请示汇报一次,可以采取口头汇报或书面汇报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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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 卷 归 档 制 度

一、归档范围:凡是本单位在工作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表、帐簿、声像等均属归档范围,并严格按照“三合一”制度规定的归档范围执行。

二、归档时间:管理文件在第二年五月以前立卷归档,本单位专业文书在办理完毕后立卷归档。基建工种全套材料在完工后及时归档,会计核算材料由财务人员按要求装订成册,保管一年后交档案室归档,形成的声像材料、实物随时归档。

三、归档要求: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齐全完整,档案类别层次分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卷内文件排列有序;案卷题名简明确切。封面填写工整;装订案卷牢固,档案入库案卷规范统一。

四、归档份数:一般归档一式三份,重要的和利用频繁的适当增加归档份数。

五、归档手续:移交(接收)档案时,要认真履行交接手续,填写档案移交(接收)登记簿,接受双方签字,以示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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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哨人制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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