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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不正之风检讨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无数个成功的案例都表明做事一定要有所准备。在上级为我们分配了任务但不知道该从何下手时,我们需要预先准备好行动的方案。一份优秀的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的完成阶段性的工作目标。我们在撰写方案时需要从哪些方面考虑呢?急你所急,小编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区纪委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力度,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根据区纪委安排,局党组决定用三个月时间集中开展一次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检查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通过集中专项检查,全面收集问题线索,找准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具体表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查处重点案件,及时曝光反面典型,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

二、工作重点

紧紧围绕五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针对基层单位和村(社区)“三资”管理制度不落实,财务管理不规范,侵占国家惠农惠民资金、贪占挪用集体资金资产、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突出问题,着力整治脱贫攻坚、低保医保等方面违纪违规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三、专项检查整治时间

从2018年5月15日至7月30日

四、专项检查整治内容

集中开展以下四个方面的专项检查整治。

(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检查

会同区委巡察办等单位对全区各镇办、部门、单位进行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等“四风”问题。主要包括公款吃喝送礼、公款旅游、收受红包礼金和商业预付卡、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以及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工作懈怠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紧盯五一、端午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对辖区商场、超市、酒店进行专项检查,调取税务系统发票、核查单位账务信息等方式进行明察暗访,对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公款吃喝、公款买送购买节礼、违规公款旅游等违纪行为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并及时向区纪委移送有关违纪问题线索。

(二)民政低保等惠民资金问题专项检查

会同区民政局对低保、救灾救济等民政资金落实、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在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小官贪腐”违纪违法问题。

(三)财务管理、惠农资金问题专项检查

会同区农业局对村(社区)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粮食补贴等惠农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违反财经纪律,贪污侵占、挥霍浪费集体资金、资产,惠农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中以权谋私、虚报冒领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脱贫攻坚领域违纪违规问题专项检查

会同区纪委、区监察局、区审计局、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经合局等部门对全区脱贫攻坚领域中、省、市、区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合法性、规范性,包括:资金分配和拨付、项目确定是否符合政策和程序;资金使用是否存在挪用、截留、滞留、贪污、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问题;项目申报是否存在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及时报送情况,向区纪委移交违纪违规问题线索。

五、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对本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成立“**区财政局开展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 区财政局党组成员、区非税局局长

** 区非税局副局长

成员:局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内设股室股长、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专项治理行动由局纪检组牵头,有关局属单位、内设各股室配合。

六、检查方法

局内设股室,局属单位积极配合,联合相关单位纪检组采取实地查看账证资料,实地查看,入户走访,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各单位、股室要将此次专项检查整治与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激情、干净、超越”主题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协调、重点突破、有序推进。

(二)立足长远,巩固提高。各单位、股室要针对专项检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加强制度建设,着眼源头治理,堵塞制度漏洞,围绕群众关切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形成严谨细致、科学有效的运行程序和监管办法,为“五区”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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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专项方案


整治侵害群众利益和腐败问题专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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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意见》要求,推进我局管理服务高效惠民、规范透明,经研究决定,在我局系统内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紧扣市委专项工作整体部署,以问题为导向,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有效遏制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蔓延,促进党员干部清正廉洁,促进机关效能显著提升。

二、专项整治对象及时间

专项整治对象:局系统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专项整治时间:xx年x月到xx年xx月。

三、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

(一)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问题

1.涉嫌利用园林旅游职权、行政审批及执法过程中玩忽职守、贪污受贿、以权谋私等问题。

2.在园林绿化工程规划、建设、招投标、材料设备采购、质量安全管理、工程签证管理、附着物赔偿、行业资质管理等方面涉及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服务群众等方面,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权钱交易、索贿受贿、失职渎职、肢解工程等问题。

3.在园林绿化公共绿地提升、公园设备维修等小修小补、零星工程、临时性突击工程等项目中,是否缺乏操作规程与审批范围等问题。

(二)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

1.对上级决策部署事项,特别是对局党组确定的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敷衍塞责、推进不力,影响整体工作效果的问题。

2.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慢作为,工作中推诿扯皮、庸懒散拖的问题。

3.负有行政监管职责的部门,对监管事项放任不管以及监管不力,特别是对破坏生态环境监管不力以及背后的违纪、腐败等问题。

4.服务窗口办事效率低下,服务标准不明确,宣传解释不到位,利用行政审批权故意刁难服务对象,“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

5,执法不严、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为违法行为充当“保护伞”等问题。

6.不按照权力清单及行政执法程序开展工作,随意设立处罚条件、种类和幅度,违规行使自由裁量权等问题。

7.违反规定在管理、服务和监管过程中吃拿卡要,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滥评比、滥培训,增加群众、企业和基层负担等问题。

8.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问题。

四、具体安排

(一)宣传部署阶段(xx年x月x5日-x月x日)

传达、学习、领会市委开展专项整治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市园林旅游局《关于开展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开展整治工作的具体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列细工作清单,召开会议专题部署,层层分解任务,落实具体责任,全面启动该项工作。

(二)自查整改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对照整治的主要内容,认真查找本科室、本单位存在的问题,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建议,特别是工作对象、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认真填报《自查整改情况登记表》,及时报送局监察室。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问题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式管理。

(三)问题查处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局监察室做好专项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针对自查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认真梳理专项治理工作中受理的信访举报情况,加大问题线索的初核力度和案件查办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对专项治理不重视、走过场的,及时约谈一把手;对敷衍塞责、作表面文章的,严肃问责。

(四)总结汇总阶段(xx年x月x日-x月x日)

在认真抓好问题整改落实的同时,要从完善制度的角度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着力构建有效管用、简便易行的制度体系,不断扩大整改成果。要严格执行好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严格规范重点工程项目建设、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和程序,建立健全各类长效机制,坚决防止问题变异反弹,切实巩固整改成效。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局党委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同志任副组长,专项整治工作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监察室,具体协调处理日常工作。

(二)强化统筹协调。相关科室、单位要充分发挥在整治活动中的职能作用,按照要求逐项落实各个阶段工作。要着重查摆当前存在的自身问题,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把好脉、下对药,要层层分解细化,逐条明确责任,逐项限期整改,逐个问题销号。做到动员广而深、问题找得准、措施定得实、整改行动快,形成工作有合力、组织更周密、活动富有成效的良好工作局面。

(三)强化监督检查。局纪检组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督促办理,对群众来信来访进行汇总分析,对反映的问题调查核实、直查快办。

(四)强化责任追究。局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各单位专项整治的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建立“层层问效,跟踪问责,责任倒查”工作机制。要以严肃问责追责为保证,对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格问责追究,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倒逼责任落实。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对组织领导不力、工作不配合、自查自纠不认真、问题线索调查不彻底等行为,以及整治工作结束后反映和查实问题仍然较多的,按照“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责任,既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县国资系统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县国资系统整治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着力营造系统内崇廉尚洁、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提升人民群众对反腐倡廉工作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经国资办党委研究,决定在国资系统开展为期三个月(2018年7月至9月)的“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今年以来,针对系统内牵头负责的脱贫攻坚领域和国有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不力、服务窗口搭车收费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国资系统开展了“133+”专项整治活动,强力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基层党员干部滥用职权,吃拿卡要;违规操办宴席,借机敛财;贪污侵占,截留私分;虚报冒领,与民争利等等并没有完全消除。这些损害群众利益的“浊流”和政治生态的“污染源”,不仅影响群众的获得感,而且侵蚀党的执政基础。开展“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对“133+”专项整治成果的再巩固再深化,是一次激浊扬清、固本清源的再净化再行动,对于进一步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推动政治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持续向好有着重要意义。

二、目标重点

“清源行动”着眼“两升一降”(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上升,信访举报量下降)目标,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管党治党责任落地落实落细,实现“突出问题解决、干部作风转变、发展环境改善、群众获得感增强”四大成效。

机关各股室和所属企业党组织要站在为党清源、为党强基的政治高度,围绕“133+”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发挥“四张清单”(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作用,重点针对脱贫攻坚领域和环境保护领域,着力查处整治在贯彻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上不坚决、不到位,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的行为;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做表面文章的问题;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的问题;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对脱贫攻坚工作不务实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问题;在执行环保重大决策部署中违法决策、整治不力,以及吃拿卡要、收受贿赂等问题;在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中存在的进度缓慢、推进不力、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

三、整治措施

(一)督促引导说清一批

一要把握总体原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和“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原则,对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如实说清以往违反党纪、党规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主动上交违纪所得、主动挽回经济损失、作出深刻检查的,依纪给予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分;若违纪行为情节较轻,同时具有检举他人违纪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或有积极协助纪检监察机关查处其他违纪人员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纪给予减轻或者免予处分。凡在9月30日前拒不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经群众举报或纪检监察机关核查属实的,一律依纪依规从严处理并公开曝光。

二要加强宣传引导。企业要广泛开展专题宣讲,并将督促引导党员干部主动说清问题的政策张贴至每个企业、每个乡镇站所(营业部)醒目位置,利用“宣传小分队”、流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院坝会及电视主流媒体广泛宣传,确保每名党员干部知晓政策、触发自觉。加强舆论引导管控,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要创新工作方法。积极运用“两会一谈”督促引导党员干部自查自纠、认错改错。即:召开基层党委(党组)专题会议,带头查找问题;召开党支部专题会议,引导党员干部向组织如实报告问题;开展谈心谈话全覆盖活动,领导干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对分管联系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进行“全覆盖”谈心谈话,督促引导被谈话人自查自纠、主动如实说清问题,并如实填写《“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附件2),企业负责人和国资办机关人员填写的《“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交由国资办纪委保存,企业其余人员填写的交由所属企业纪检监察组织保存,国资办纪委不定期抽查,确保“全覆盖”谈心谈话落实到位。

四要强化组织协调。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原则上向相应的纪检监察组织报告,未设立纪检监察组织的企业向本企业党委(党组)或国资办纪委报告,若有需要可直接到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报告。企业对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的情况要如实记录,对主动退缴的违纪款物要严格履行交接手续,并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在督促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期间,坚持请示报告制度,若有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企业应于当天下午4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国资办纪委,国资办纪委在当天下午6点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径送案件监督管理室)。对主动如实交代违纪人员的定性处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此次专项行动要求执行,坚持集体会商,严禁擅作决定,严防畸轻畸重。

(二)严厉惩处问责一批

一要抓好线索排查。充分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以集中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网址等方式,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全面实施“精准信访”下探排查机制,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主动收集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流失;通过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网络舆情等方式,分析梳理出新的问题线索。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审计等机关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企业定期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机制。企业纪检监察组织每月将收集的问题线索报国资办纪委,国资办纪委统一报送县纪委监察局备案(径送县纪委信访室)。

二要抓好重点监督。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直奔基层、直面群众“四不两直”的暗访监督检查方式,紧盯股长、董事长、经理、站(所)长、营业部负责人等与群众联系最密切、与群众接触最频繁、又握有“实权”的基层干部,开展重点监督,发现问题、查处问责,公开曝光、形成震慑。对问题反映集中的站所一级级开展重点督办,对群众关心的惠农惠民领域开展专题督办。

三要抓好执纪审查。选取一批重点线索,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办,做到快查快结。进一步健全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纪律审查工作机制,通过企业协作、交叉办案、提级办理等方式集中查办。对今年查处的、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1月1日后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四要抓好问责追究。充分发挥企业自查自纠、国资办全面核查、县纪委监察局专项督查“三级联查”机制作用,对集中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坚决实行责任倒查,一问到底。

(三)建章立制完善一批

一要健全干部联系群众机制。结合驻村帮扶、“万名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等活动,全面深化“入户五四”工作法,深入开展社情民意上门走访行动,“身”入农户,实地走访,变群众上门为干部上门,建立民情台账,列出问题清单,综合运用“1236”群众问题解决机制,逐一对照处理,限时答复群众,实实在在解决问题,打通联系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二要健全政(厂)务政策公开机制。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具体问题,突出抓好脱贫攻坚、惠民政策、厂务财务等重点内容的公开。积极运用传统的“公示栏+信息简报+电视广告”等途径公开政(厂)务政策信息。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现代媒介,让群众随时可以查询政(厂)务政策信息。

三要健全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坚持用好正风肃纪“随手拍”“四风”举报一键通、网站微信在线举报,拓展群众参与监督渠道。进一步建立实施“县级督廉评廉、企业答廉诺廉、站所倡廉晒廉”的“三级联动”机制,构建媒体、群众与纪检监察“三位一体”的监督新模式。由国资办纪委牵头围绕脱贫攻坚领域、环保领域、服务审批等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进行暗访督查,定期召开以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主题的专题会议,移送集中曝光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问责力度。各企业要面向社会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加强对本企业干部职工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四要健全科技防腐治腐机制。按照“一窗进出、一网办理、一步共享、一次踏勘、一体监管”要求,协作配合“智慧**”政务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行权平台和监察系统工作规则,建立行权单位日常管理、行权管理部门日常监管、纪检监察执纪监督、群众社会监督的四重监督机制,提升办事效率,促进阳光行权。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监督理念和手段,深入推进监督理念创新、平台创新和方式创新,探索建立数据共享监管平台。

五要健全干部教育警示机制。选好基层组织带头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结合“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抓好《廉洁自律准则》等的学习教育,持续开展普纪教育,时刻绷紧纪律这根“弦”。选择危害大、影响大的典型案例,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实现经常式、环绕式的思想敲打。大力挖掘家风家训等传统文化精华,培养积极向上向善的氛围。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1日-8月10日

2. 主要任务:

成立“清源行动”领导小组,加强“清源行动”的组织领导;设立“清源行动”办公室,负责“清源行动”任务分解、宣传报道、监督检查、会议组织等日常工作;制订《**县国资系统“清源行动”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明确行动的目的、重点、整治措施、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

(二)宣传发动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11日-8月20日

2. 主要任务:

办机关和企业在8月20号以前制订详细的宣传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和专题学习会,全面贯彻落实“清源行动”有关精神,对活动进行详细安排部署,将会议精神传达到系统全体职工;通展板、专栏、简报、宣传标语、led电子屏、张贴公告等形式对活动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形成舆论强势。

(三)实施阶段

1. 时间安排:

8月21日-9月25日

2. 主要任务:

开展“清源行动”谈心谈话活动,明正路、给出路、纠歧路、堵退路,引导被谈话人自查自纠、主动如实说清问题,并如实填写《“清源行动”谈心谈话记录表》、《主动如实说清违纪问题人员情况登记表》和《**县党员干部主动说清违纪问题情况统计表》,做好主动退缴的违纪款物交接手续,登记造册、妥善保管并及时请示上报分类处理。国资办党委书记负责对机关分管领导、国有企业负责人谈心谈话,机关分管领导负责对分管股室职工谈心谈话,国有企业负责人对分管站所(部、室、科)职工谈心谈话;理清机关领导、股室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和企业站(所、部、室、科)负责人责任清单、问题清单、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发挥“四张清单”作用;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广泛收集问题线索,建立下探排查机制,进村入户、深入群众,主动收集线索,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流失。办机关和企业要将党员及职工的岗位、职务、职责及联系电话公布上墙,发放征求意见表,悬挂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收集群众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国资办纪委强化专项检查、重点抽查,分析梳理问题线索,选取一批精准扶贫、环境保护、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等领域中的重点线索,通过自办、领办、交办、督办等方式集中查办,做到快查快结;上下联动,加强信息报送。

(四)评估总结阶段

1. 时间安排:

9月25日-9月30日

2. 主要任务:

对“清源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认真总结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章立制,形成长效机制;对集中整治工作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有案不查、瞒案不报的,不包庇、不纵容、不暧昧、不护短,坚决严格责任追究,实行责任倒查,一问到底。

五、工作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企业要把“清源行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党组织书记要靠前指挥,及时组织召开本企业动员会,亲自动员、亲自部署推动。国资办纪委对机关股室和企业落实“清源行动”开展督查,推动工作落实,真正把责任沉下去,把压力传递到“末梢”。

(二)统筹协调推进。企业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开展“清源行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机构、工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分工、时间步骤和具体措施,落实周报告、月小结、季总结制度。

(三)加强督查问责。国资办纪委发挥“再监督、再检查”职能作用,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分阶段、分重点,查进度、问效果,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不认真负责、相互推诿扯皮的,通过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清源行动”履职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群众反映问题依然突出的企业和个人,要严肃问责。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2月至12月。

二、对象范围

国土、村镇建设、农业、经管、财政、农机、水务、民政、社保、畜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环保、教育、卫生院等部门和行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

四、责任分工

国土资源和村镇建设部门负责纠正征地拆迁、房屋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农业、经管、财政、水务、畜牧、农机等部门负责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部门负责整治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教育、工商部门负责纠正教育行业乱收费问题,教育部门负责纠正教育行业乱办班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卫生部门负责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以上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紧密结合当前我镇各相关领域(行业)发生在群众身边突出问题、侵害群众利益具体行为,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镇纪委办、镇党政办、镇督查科负责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查处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2月——3月)。镇国土所、镇村建办、镇农业办、镇经管站、镇财政所、镇农机站、镇水利站、镇兽医站、镇食品站、镇卫生院、镇工商所、镇环保所、镇教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涉农利益、农民减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

(二)集中整治(2014年4月——11月)。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意见,开展好各自整治活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部门、行业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式,着力解决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部门整治重点内容是:

1.国土和村镇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依法征收、和谐征收;推进信息公开,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收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办理程序等,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拆迁行为;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及保障机制,保障被征地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和纠错功能,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案件。

2.农业、经管、财政、农机、水务、畜牧、审计等部门要以解决虚报申领材料、串通审核报批、克扣补贴存折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等问题,建立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出租、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发生。

3.、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以食品为重点,开展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和早餐点、小摊点、小餐桌卫生综合整治,规范各类小作坊生产,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生产、经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4.环境保护部门要以南水北调水质保障、迎淮核查、空气质量改善三大考为抓手,深化实施"蓝天、碧水、安静、生态、洁净、安全"六项工程。不断加大对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对重点排污企业、燃煤锅炉进一步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三秋"、"三夏"秸杆禁烧工作,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对高污染、高消耗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违法违纪行为。

5.工商、教育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和跨学期(学年)收费问题;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克扣学生生活费问题;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问题;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散乱问题等。

6.教育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治理乱办班、乱问题:非学历教育艺术类社会培训机构散乱问题;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搞有偿家教或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问题;学校或教师引导、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泄露学生信息为有偿招生、有偿培训充当中介从中牟利问题等。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教育公平问题:教育整体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切实解决"薄弱校"和"大班额"问题;在招生、考试中违反政策规定而影响教育公平问题等。

7.卫生部门要着力抓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诊疗、检查、用药等各环节监管,大力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工资收入与业务收入相挂钩、开单提成,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医疗卫生人员接受医药医用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各种形式的回扣,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索取或者收受患者的现金、有价、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以及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问题。

(三)检查总结(2014年12月)。各单位要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客观的总结。在各单位总结的基础上,镇纪委办将采取考核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不过关的将在全镇进行书面通报。检查验收后,形成整体活动情况通报,并上报镇纪委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抓好日常监督检查。镇纪委办、镇党政办、镇督查科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曝光不正之风典型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形成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二)加大作风暗访力度。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暗访力度,提高暗访密度和频次,形成镇、部门联动的纠风暗访机制,不断推动纠风暗访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完善民主评议工作。健全群众直评为主、工作考核为辅的民主评议机制。在群众直评中,进一步科学设置评议主体及比例构成。同时,对在评议中征求的意见、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各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纠正群众身边 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为严肃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推动整改落实,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兵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开展纠正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八个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新兵群组发〔XX〕34号)精神,结合兵团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实际,制定总体方案。

一、思路目标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兵团党委六届十三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和兵团关于抓好整改落实指示要求,针对教育实践活动归纳梳理的创新发展意识不强、作风职能转变缓慢、行政审批不规范、依法依纪执行不严、能力素质偏低、基层基础薄弱等突出问题,坚持从实际出发,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坚持边整边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问题。坚持上下联动,解决履职尽责不力问题。坚持建章立制,解决制度碎片化问题。坚持打基础利长远,解决急功近利盲目自满问题。坚持群众路线群众观点,解决相信谁依靠谁问题。通过动真碰硬、攻坚克难、重点突破、专项整治,推进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基层关切突出问题,促使作风转变、效能提升、事业发展、队伍进步。

二、主要任务

(一)整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够,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不到位问题

整治任务:围绕讲团结、干事业、谋发展,坚决纠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集中制原则淡化弱化,民主决策意识不强,权力过于集中现象;坚决遏制独断专行、一言堂、家长制作风和随意决策行为;坚决克服三重一大量化细化不够、上下一般粗和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坚决查处决策程序不规范、不缜密、不严格,科学决策流于形式和决策失误;坚决落实重大项目、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系统配套,制度机制完善齐备,监督制约有效管用。

整治措施:进一步完善民主科学决策相关制度,加大督促落实力度,确保各级党组织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确保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依法决策落到实处,确保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在三重一大决策中得到充分体现;健全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守则,狠抓民主集中制运行质量。正确处理会上与会下、民主与集中关系,公正对待敏感问题,科学决策重大问题,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坚决杜绝个人说了算;充分发挥绩效考核作用,实行奖帮惩三结合,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和办公室、人事(监察)处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2月

(二)整治损害职工群众利益问题

整治任务:坚决纠正在土地(矿产)资源开发、审批、出让、征收、招拍挂,土地整治、土地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利益分配、涉诉涉法中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现象,严格规范各师国土资源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征地补偿标准和两公告、一登记制度,严格落实转变职能、改进作风、维护权益、行政为民要求,自觉做到五个坚持,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保护资源、保障发展。坚持群众至上、基层第一。坚持维护权益、惠及民生。坚持集中查摆、切实整改。

整治措施:各师国土资源局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实际,制定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相关文件,执行标准、严格要求、细化措施、狠抓落实,上下贯通、无缝对接、整章建制、提高效率;严肃查处国土资源系统涉及侵害职工群众利益的处事不公、乱收费、乱罚款等违纪违规行为,以及截留、挤占、挪用、贪污等违法犯罪问题;设立意见箱、投诉电话和领导干部接待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多渠道接受群众咨询、投诉、批评和建议,认真按时办结;建立国土资源系统涉及群众利益公示制度,形成有效约束机制,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机关处室(局)和直属事业单位要积极主动、密切配合,强化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建立定期分析、定期研判、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共同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级土地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坚决制止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对苗头隐患和重点人员要大呵一声、猛击一掌、援手一把,促其幡然醒悟、悬崖勒马;要针对性梳理信访积案,深入开展领导干部下访活动,多抓大事、化解闹事、不做错事,切实帮助基层排忧解难,多办好事、多做实事、多解难事;要从人格上尊重、经济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心理上疏导,结合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问题,下功夫做好思想工作,引导他们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法规处、耕保处、土地利用(审批)处、矿管处、执法监察局、土地整理储备中心和政务大厅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1月

(三)整治行政审批行为不规范,执行接办分离不严格问题

整治任务:按照中央和兵团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部署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集中办理、优化流程、转变职能、服务群众、惠及民生;规范审批行为,严格制度、严肃审批、严明纪律。对审批行为不规范和执行接办分离不严格、不彻底等突出问题,集中一定时间进行整改。

整治措施:坚持纠建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贵在经常,认真分析研究新形势下行政审批和接办分离特点规律,进一步强化行政审批人员接办分离意识,自觉坚持接办分离原则,积极开展行政审批工作;加强政务大厅集中统一受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入口和出口;细化明确各项行政审批事项具体办理要求,增强事项办理公平性;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信息公开力度,强化行政审批行为外部监督;完善电子监察系统,加强行政审批行为内部提醒与监督;紧扣重点环节、重点人员、重点岗位,毫不动摇地坚持严字当头,从源头上遏制、过程上监管、落实上问责;坚决隔断审批人员与申请人私下接触或沆瀣一气违法违纪,真正做到严格规范、接办分离、便民利民、公开廉洁。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法规处、监察处、基础数据中心和政务大厅

时间安排:XX年8月至10月

(四)整治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衙门作风问题

整治任务:坚决纠正群众观念淡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和态度不热情、服务不积极,对群众反映问题、合理诉求、意见建议,麻木不仁、敷衍塞责、扯皮推诿。对急办特办事项故意刁难、反复折腾、效率底下等;坚决查处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尽心、工作不主动,以及能力缺失、担当缺位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凭关系、走后门和权钱交易等;严禁滥用职权、行政不公、执纪不严、吃拿卡要;严肃处理选择性执法、委托执法和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坚决遏制国土资源系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势头。

整治措施:抓好整治方案落实,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改进系统政风作风。制定改进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实施意见,完善便民服务、高效服务、优质服务机制,全面加强队伍素质能力建设,逐步建立兵局与师局之间双向交流渠道,培养复合型人才;建立行政权力监察平台,设立意见箱、电子邮箱、投诉电话,健全服务承诺、限时办结、办事公开、明察暗访、效能投诉等制度,落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服务发展长效机制;强化土地执法监察生命线地位,加强执法监察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执法监察队伍素质。坚持培训实战化、执法流程化、监督配套化,进一步促进土地执法监察规范有序。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办公室、监察处和执法监察局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0月

(五)整治机关干部纪律涣散、执行不力问题

整治任务:坚决纠正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大局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不强,群众观点和纪律观念淡化,不照镜子、不打板子、不熟路子和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重业务轻队伍、重形式轻管理和奖惩帮建不到位;纠正机关和事业单位部分干部朝气不足、暮气有余、活力不够、缺乏动力,以及能力平庸、素质偏低、行为懒惰、碌碌无为,以及不讲质量、不讲效率和被动应付;纠正一些师局教育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一般化、差不多、过得去和精神状态差,办事程序不规范、标准不高、要求不严、底气不足,以及服务意识淡漠、法纪观念淡薄,作风不实、自由散漫、态度蛮横、行为粗暴、弄虚作假、虚报浮夸,以及群众满意度低、社会公信力差;纠正少数干部作风松懈、纪律松弛,不讲原则、不守规矩和上班时间玩游戏、上网聊天、逛淘宝、炒股票以及擅离职守。

整治措施:坚持早抓、真抓、主动抓,以问题为导向,以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为重点,以治庸治散、提质增效、弘扬正气、治理歪风为抓手,切实强化绩效考核,建立首问责任、差错追究、专项督查等制度;加大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站能说、坐能写、善指导锻炼培养,着力解决忧患意识不强、素质能力低下、缺乏紧迫危机,检查指导看不到亮点、找不出问题、说不到点子,以及基层不信服、群众不信任、表率作用差;紧紧围绕反对四风,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对照三严三实要求,认真查摆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推动相关问题有效根治、彻底解决。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2月

(六)整治班子建设和队伍作风不实问题

整治任务:下大力解决一些领导班子工作标准不高、制度措施不力、创新发展不足。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敏锐性、洞察力差,懒政怠政厌政,考虑进退去留和家庭事务多,责任不强、履职不够、尽责不力。解决部分单位规范化建设标准低,经常性管理和经常性思想工作落实不够,等靠要思想和懒散庸拖推行为严重,全局意识、长远意识不强,上面推一推,下面动一动;下真功夫解决一些干部私心杂念作祟、责任担当缺失,不服从组织管理,个人主义严重和违反组织纪律等。解决少数单位对个别人掌握不准、底数不清、措施不力、招数不多,没有分析研究帮扶措施,没有发挥互帮互学互管作用,没有一人一事做工作;下硬功夫解决部分师局教育不经常、管理不正规、监督制约不力,预防职务犯罪仍有漏洞隐患等。解决个别领导班子落实主体责任和领导干部第一责任不力,对本单位发生的苗头隐患和事故案件不闻不问,对队伍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调查不深入、不具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群众切身利益漠不关心,没有站在群众角度去思考解决,坐堂办公、蜻蜓点水、走马观花,遇着矛盾绕着走,遇见诉求躲着行。解决一些单位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兵团党委二十六条规定意识有所淡化、行为有所放松,个别干部思想麻痹大意、存有侥幸心理。解决少数单位落实上级指示要求措施不力、办法不多、基础薄弱,以及行动迟缓、形式单一、结合不够、效果不佳等。

整治措施:按照便于依法行政、便于协调管理、便于服务保障原则和机关严于基层、领导严于干部、党员严于群众要求,勤学、善思、慎行,培养爱岗敬业、开拓进取、勇于担当的过硬作风;崇尚群众至上、基层第一、真诚服务的大局观念;养成认识明确、贯彻到位、落实精准、处置得当、形成规范的工作作风;树立热情友爱、依法文明、廉政勤政、作风良好的团队形象;营造制度完备、机制便捷、畅通有序的内外环境。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时间安排:XX年7月至11月

(七)整治干部走读问题

整治任务:坚决纠正一些干部宗旨意识较差,责任心不强,在岗不敬业、履职不安心,迟到早退、遥控指挥,甚至擅离职守和无故不上班等;坚决遏制不关心群众疾苦、疏远脱离群众,不注重解决群众困难、合理诉求以及不见踪影等;坚决杜绝在群体事件、暴恐案件、灾难险情、重大事故面前,认识模糊、立场不坚、发声不够、行动缓慢和脱离岗位、贻误战机等。

整治措施:坚决纠正干部像候鸟,频往家里跑;白天看不见,晚上影难找;办事得赶早,迟了就白跑等歪风邪气;坚决制止走坏形象、走散作风、走失民心和疏远党群干群关系等不良倾向;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眼睛向下看,身子往下沉。坚决反对违规走读,鼓励正当走读,不搞远程指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坚定扎根基层信心,以实际行动切实改变工作作风,从头做起、从我做起、从点滴做起,真正做群众的贴心人;端正工作态度,既来之则安之,安心基层、踏实工作,践行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一切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坚定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杜绝三天打鱼、两天晒网。有效建章立制,加强自我约束,不断改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创造拴心留人育人环境,不盲目、不反复、不折腾,确保干部规定时间内和不影响工作前提下,妥善解决家庭生活困难,彰显人文关怀;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加大整治力度,区分违规走读与正当走读界线,狠刹违规走读歪风,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违规走读干部要及时批评教育,必要时在系统通报曝光。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人事(监察)处

时间安排:XX年8月至10月

(八)整治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等借机收受礼金和参与赌博敛财问题

整治任务: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升学、赴新履职等名义,违规大操大办、收受礼金。着力解决廉洁自律教育不广泛、是非界限不明确、自查自纠不深入、监督制约意识不强、追究责任不力等问题;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参与赌博活动,以赌博拉关系、借赌敛财等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以优良党风政风带动社风民风根本好转。

整治措施:选准攻坚方向和重点目标,即知即改、立行立改,不回避、不掩饰、不等靠,拧紧螺丝、上紧发条、扎牢笼子,促使正气长一寸、歪风退一尺;各级要结合实际,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监督管理的规定》,逐级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真正让广大群众满意。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加大明察暗访和督查力度,强化组织管控、社会监督、家庭协助、个人自律、正风肃纪,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警示戒鉴、教育系统、消除隐患。

责任单位:各师(市)国土资源局和兵团国土资源局机关处室(局)、直属事业单位

时间安排:XX年8月至12月

三、工作要求

专项整治工作是兵团国土资源系统教育实践活动必须解决的突出问题和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各级要把整改落实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集中力量啃硬骨头,一项一项整治,逐级逐个落实,确保成效明显、群众信服、社会满意。

(一)坚持以上带下,加强组织领导。党组要强化领导责任,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按照中央和兵团党委要求,围绕中心工作,认真研究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制定对策措施,严格标准条件,不折不扣推进,做到领导有力、层层落实、环环相扣、指导到位;要逐级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及时把整治任务分解到部门、单位,明确责任、提出要求、持续推进。兵团国土资源局党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工作,定期听取专项整治活动进展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各师局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党组负总责,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作为专项整治牵头人,要靠前指挥、亲自指导,按时间、要求、进度逐项推进;属于机关处室(局)牵头的,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认真负责地搞好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要加强上下沟通联系,及时统筹和理顺相互关系,化解矛盾、避免扯皮、形成合力;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失误、谁担责原则,认真落实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和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协调督导责任,制定方案、明确责任、限期整改;在总体方案基础上,各级要延伸拓展、搞好结合,制定符合本级实际的实施方案或指导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通过大查摆、大整改、大规范,确保自身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真正让群众感受到专项整治带来的新气象、新变化。

(二)坚持开门整治,落实工作责任。各级党组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结合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实际,以教育引导为前提,广泛发动为尺度,群众满意为重点,社会信服为标准,敞开大门、善纳谏言,真开门、开大门,按照总体安排部署,逐一明确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措施要求,以及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每月梳理一次整治情况,专项整治活动内容、目标、时限、进展要向社会公开、请群众评判。实施倒查机制,勇于自我开刀,真正做到有责任、有主体、有措施、有检查、有评估、有总结。各师局专项整治总体情况和分项整治情况,及时报兵团国土资源局人事(监察)处。

(三)坚持步调一致,形成整体合力。各级要牢固树立兵团一盘棋,国土一整体思路,结合第一批回头看和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上下联动、前后对接、相互配合、共同推进。按照工作往实里干、严格要求不松散、专项整治不偏离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集中精力早抓大抓,坚决纠正制度不落实、执纪不严、说而不行、做而不深、严而不久、耐力不足和韧劲不强等不良倾向,进一步研究制定硬性措施,加大指导力度、执行力度、追责力度,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搞好层次领导、增强队伍活力、产生联动效应、形成整体合力,始终使兵团国土资源系统专项整治走前列。

(四)坚持常抓不懈,强化制度建设。专项整治问题盘根错节、积习已久、根深蒂固,具有长期性、复杂性和反复性,有的甚至演化成司空见惯的陈规陋习,为基层痛恨、群众厌恶、社会不齿。各级要充分认识专项整治的长期性、艰巨性,不搞一阵风、一刀切,不搞无限上纲、无的放矢。广大党员干部要讲党性、讲原则,不讲关系、不讲面子,谈问题不回避,找差距不护短,查根源不遮丑,积极开展思想交锋,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武器,发扬钉子精神,一锤一锤砸,一眼一眼铆,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尤其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专项整治中肩负重大责任,更要高标准、严要求。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想问题、作决策、抓落实,不踢头三脚,不烧三把火,始终把重心放在抓基层、打基础、利长远上,默默无闻地做好固强补弱和强基固本工作。带头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作风,坚持讲实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不玩花架子,不搞假把式,踏踏实实提升专项整治质量;加强专项整治,既要靠教育、自律和养成,更要靠好的制度机制作保证。要根据中央和兵团党委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建立完善管理监督制度,紧紧抓住专项整治这个核心,深化源头治理,形成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有效机制。加大突出问题监督查处力度,上级管好下级、正职管好副职、党组管好班子,从严从紧真督促、勤实践,确保专项整治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切实防止失察、失管、失控;要充分发挥群众和社会监督作用,严格落实定期报告进度、广泛开展评议、听取群众意见和尊重社情民意等,做深、做实、做细每项工作。活动孰优孰劣,让群众评判甄别。效果质量如何,让社会监督推举。对突出问题隐瞒不报、整治不力、效果不佳,甚至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错误不纠正不放过,责任不落实不放过;要结合自身特点,着力解决制约队伍发展、影响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在整治突出问题上见成效;要帮教在先、养成在前、防微杜渐,切实把专项整治贯穿到教育管理和中心工作,自觉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专项整治与强化制度建设相结合;坚持查办违法违纪案件与解决损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相结合;坚持廉政勤政与改进工作作风相结合;坚持日常监督与发挥各级主观能动性相结合。确保国土资源队伍思想道德特别纯洁、政治信念特别坚定、工作作风特别过硬、依法行政特别规范,确保专项整治形不丢、神不散、力不减和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方案


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以及省市纪委全会和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市办字[**]24号)和**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府法办字[**]3号)以及**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府法制字[**]2号)要求,决定在全县水保系统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行政执法不公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以下简称专项治理),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与目标

坚持“以查促纠、惩教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把专项治理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学习教育的全过程。通过自查自纠、群众监督等形式,坚决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滥用职权、野蛮执法、选择性执法、吃拿卡要等突出问题,提高行政处罚、行政审批、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行政执法活动和行政服务效能的法治化水平,使群众对行政执法的满意度度有明显上升、对正风反腐的获得感明显提升,创新创业发展环境得到明显优化。

二、专项治理的范围与内容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及重点

专项治理的范围是依法履行行政监管职责过程中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的行政执法机关(含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及行政执法人员。重点是与群众有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等行政执法机关及行政执法人员。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1、滥用职权方面。在行政执法中对涉及群众生产、生活等切身利益的问题能解决而不及时解决的行为;不依法履行执法监管职责,对违法行为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到位,甚至通风报信、放任、包庇、纵容等;行政执法处罚明显有失公平、公正,存在暴力执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不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以权谋私、“吃、拿、卡、要、报”等。

2、野蛮执法方面。不严格执行有关文明执法的规定,态度冷漠、简单粗暴,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效益低下等。

3、乱收乱罚方面。不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对监督对象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不依法依规审批等;对执法监管不力,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与本机关业务经费、福利待遇等挂钩。

三、工作步骤与措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年**月**日—**月**日)

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和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和专项治理工作具体安排,明确专项治理活动要解决的主要问题、方法步骤和目标要求。

(二)查找问题阶段(**年**月**日—**月**日)。要根据本单位监管事项,召开监管对象代表座谈会,广泛听取监管对象对本部门执法活动的意见和建议;要广泛征集群众、新闻媒体等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要按照“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要求,召开自查分析会,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各单位和个人都要围绕这次专项治理重点解决的3个方面问题,对照标准自觉找问题、查原因,个人写出剖析材料。水保局统一形成自查报告,并于**月**日前报送至县政府法制办。

(三)整改落实阶段(**年**月**日—**年**月**日)。

1、认真纠正问题。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逐条整改、逐件落实。整改工作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时依法依规纠正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

2、查处典型案件。通过自查、群众举报、新闻媒体曝光和联合督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强化典型案件的查处。对执法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批典型案件。既要查处行政执法机关所发生的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案件,又要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执法甚至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的案件。

3、完善规章制度。在集中治理过程中,要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立足源头治理,加强对各环节的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4、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公布投诉电话和地址,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让群众知道怎么举报,向谁举报,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不断强化不敢、知止的氛围。

(四)群众评议阶段(**年**月**日—**年**月**日)。

县政府法制办将开展由社会各界代表参加的民主测评活动,民主评议代表从我县行政监管对象中随机抽取,不少于30人。我局将自觉接受县政府法制办开展的民主测评活动的监督,对民主评议反映的问题要进行“回头看”。

(五)总结提高阶段(**年**月**日—**月**日)。

要对本单位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于2017年3月31日前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县水保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同部署、同安排。既要做好本部门的专项治理工作,又要加强对本系统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落实工作;要组织开展好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认真研究部署,查找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见实效。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日常监督检查与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督导与重点监督相配套,抓好工作落实。我局将开展专项执法督查、不定期抽查等监督检查,对典型的案件,将及时向社会通报;对涉嫌违纪的,及时将有关线索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处理;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及时移送检察机关。

(三)严格责任追究。要强化工作责任追究,以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工作落实。对行政执法工作中滥用职权、办事不公、假公济私等行为,以及纵容姑息、瞒案不报、压案不查,或抵制检查、包庇个人的部门,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专项治理见到实效。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办发[2016]27号文件精神,不断加强社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和社区中心发展稳定大局,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在社区中心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以“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突破口,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着力推动“两个责任”的落实,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着力建章立制管住长远,做到“排查一批问题线索、查办一批典型案件、解决一批突出问题、出台一批制度规范”,确保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遏制腐败,以社区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的新成效取信于民。

二、工作重点

结合社区中心实际,重点查处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1.扶贫解困资金的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问题;

2.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月中旬前)

1.成立机构。成立社区中心 “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中心副主任曾慧任组长,负责纪检工作的曹挥任副组长,支部书记钟敏配合开展这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全面协调和组织实施“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2.制定方案。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将实施方案和工作机构成立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办备案。

3.宣传启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和相关业务培训,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并支持、参与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清理核查(*月下旬-10月底)

1.全面自查。原则上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按照工作职责,突出工作重点,开展本单位在管理和使用扶贫解困资金等方面的问题清理排查,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是否存在滥用职权、乱收乱罚、吃拿卡要、欺压群众等现象。

2.问题核查。按照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对全面自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不分时间界限,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3.汇总分析。按要求对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上报。

(三)督查问责(10月底-11月)

重点督办。对重点问题线索进行督办、查办。

(四)总结规范(11月-12月)

1.整章建制。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监管方面的漏洞,进行分析整改,健全完善并出台相关监督和管理制度。

2.全面总结。认真总结、评估工作效果,形成总结报告上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是不断加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的时代要求,要充分认识其重要性,严格整治纪律,把握整治重点,落实整治任务要求。

2、层层压实责任。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社区中心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同时明确一名具体负责人。社区中心领导班子是专项整治的重要主体,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方案、强化措施、狠抓落实。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并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绩效评估内容。

3、强化社会监督。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设立意见箱;对清查出的问题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公开,

接受辖区内群众监督。

4、注重整治实效。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就要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就要及时查处,加强协调联动,通

过采取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罚等措施,形成有力震慑,确保实现专项整治预期目标。

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反对“四风”、惩治腐败的政策精神,按照省纪委《关于深入开展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的通知》(湘纪办[2015]7号)、市纪委《**市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方案》(浏纪发[2015]1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结合我园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的“五个有之”,加大对当前基层违纪违法、侵犯群众权益突出问题的查处力度,集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集中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带来的深刻变化。

二、成立园区查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工作办公室,喻武强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

设立举报电话**,并在管委会办公楼一楼设置举报信箱。

三、工作重点

1. 严肃查处发生在企业、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效率低下、办事不公、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行霸市等“四风”问题。

2. 严肃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在征地拆迁、土地流转、救助救灾、就业创业、社保养老、住房安置、不良资产清理以及其他涉及民生的政府、园区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虚报冒领、截留挪用、贪污侵占、收受贿赂等问题。

3. 严肃查处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和领域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违规收费、罚款、摊派和收红包或购物卡等突出问题。

4. 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问题。

四、方法步骤(见附表1《专项方案方法步骤表》)

五、工作要求

1.严格落实责任。委属各局办、公司要在园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工委主体责任和纪工委监督责任前提下,强化自身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局办、公司负责人要亲自抓、负总责,努力取得令涉园群众、企业职工满意的实际成效。

2. 强化综合协调。园区专项工作办公室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查调研,及有关问题线索的交办、查办、督办;社会事业发展局信仿室负责提供信访工作中的涉纪线索信息。

3. 严肃执纪问责。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严格执纪问责。管委会领导干部、党员要把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做好预防犯罪工作,坚持“一案双查”。

4. 及时通报曝光。对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典型案例、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责任追究案例、“有错无为”问责案例,通过内部通报、专题通报等形式,加强个案剖析,举一反三,发挥震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5. 抓好信息报送。委属各局办及公司应及时向园区纪工委报送相关信息,2015年8月底报送集中排查情况之后,每月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逐级上报。

解决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


解决四风和腐败问题实施方案

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县委部署要求,我局认真开展“四风”和腐败问题排查,坚持边查边改,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现结合我局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转变作风、提高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为主线,坚持自检自查与立行立改相结合,明查暗访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解决问题与推动工作相结合,针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在全局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实现精神面貌明显改进、服务效能明显提升、群众认可程度明显提高,为我县民政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专项整治的范围

局机关各股室和局属各事业单位。

三、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

结合我局实际,重点开展七项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工作任务及责任分工如下:

(一)专项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生冷硬推、吃拿卡要、与民争利、欺压百姓问题。重点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浮拖、推诿扯皮、工作不实,“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生冷硬推、吃拿卡要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不深入实际、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等“四风”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二)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市委六个带头和县委八条要求精神的问题。重点整治干部职工用公款大吃大喝、请客送礼、变相旅游、“三公”经费支出控制不严、车辆运行费、会议费不正常增长,以及利用婚丧喜庆等事宜敛财等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计财股、办公室

(三)专项整治城乡低保管理中的违纪违法等问题。重点解决民政干部以权谋私、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中饱私囊;低保动态调整机制未能充分被贯彻执行、干部亲属违规享受低保、低保公示、政策宣传力解释度不够、对辖区低保对象了解程度不够等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社会救助股

(四)专项整治强农惠农政策执行、资金管理使用和涉农项目建设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干部职工在办理扶贫救济、低保五保、残疾帮扶等事项上违反政策规定、弄虚作假、套取扶贫救灾资金;在涉农项目建设上违规招投标、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县惠民帮扶中心、社会救助股、救灾股、项目办、计财股

(五)专项整治执法、监管、公共服务等窗口行业领域的违法违纪问题。重点解决公共服务窗口行业中态度生硬、作风粗暴、方法简单、滥用职权,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县惠民帮扶中心、县婚姻登记处、政务中心民政局窗口

(六)专项整治小官巨腐等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重点解决干部职工挪用集体资金、贪污受贿、私办企业、同黑恶势力勾肩搭背、沆瀣一气,以及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等方面的违纪违法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局机关各股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七)专项整治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重点解决费用列支依据不足、财务报账附件不齐、报销票据审核不严、会议费用支出不规范、累计集中支付费用、购买大宗物品无入库和领用记录、现金日记记账记录不符合财务制度规定、违反财经纪律公款私存等方面的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股室:纪检组

责任股室:计财股、办公室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深入抓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我局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组,由刘锐同志负责日常事务。局班子成员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分管股室抓好整治落实;局纪检组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任务完成;各责任股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打好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攻坚战。

(二)强化问题整改

各责任股室要紧紧围绕深化正风肃纪和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在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上下功夫,及时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纠正整改到位,坚持查纠问题不漏项、重点问题重点抓,逐个问题抓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效取信于民。局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敢抓敢管,带头整治,督促各股室搞好整治。

(三)加大督导问责

局纪检组将对各责任股室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及时进行督导检查,对工作不认真、任务落实不到位的股室和单位,局纪检组将约谈股室和单位负责人,对群众反映强烈,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四)建立长效机制

要按照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紧紧围绕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将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固化为制度,建立完善制度体系;对制度方面存在的漏洞,要及时予以弥补,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坚持优化制度设计与严格制度执行相结合,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问题查处,形成刚性约束,推动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扶贫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扶贫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扶贫腐败问题专项治理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xx发〔2016〕2号)、《中共xx市纪委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x纪〔2016〕76号)、《关于开展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xx纪〔2016〕119号)助推我市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根据xx市纪委工作要求,在持续深化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工作中,突出对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工作。

一、目标任务

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扶贫工作“六个精准”要求,深入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xx市第五次党代会以及我市十三次党代会会议精神,针对当前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发挥执纪监督问责作用,着力纠正扶贫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遏止腐败现象的发生,为全面脱贫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时间安排

2016年11月至2017年5月

三、工作重点

(一)查处的重点内容

按照中央纪委、省、xx市纪委及xx市纪委严肃查处扶贫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挥霍浪费等违纪违规问题,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保障的要求,重点查处:

1.扶贫工作中落实政策不力,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影响脱贫攻坚进度的问题;

2.扶贫对象精准识别过程中和安排扶贫项目、分配发放扶贫资金中优亲厚友或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3.虚报扶贫项目套取、骗取与截留、挤占、挪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或冒领、私分贫困户扶贫补贴资金的问题;

4.违反政府集中采购、公开招投标等规定实施扶贫项目的问题;

5.扶贫项目建设和脱贫验收中弄虚作假的问题;

6.在扶贫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不按政策要求和规定程序操作的问题;

7.其他违纪违规问题。

(二)查处的重点单位

1.在审计或检查时发现问题较多的帮扶村;

2.群众信访举报较多、意见较大的帮扶村;

3.自查自纠措施不力、工作走过场的、工作落后的帮扶村;

4.2016、2017年拟出列村。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xx月上旬)

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xx市委市政府和xx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的政策规定,结合所承担的扶贫攻坚工作任务,制定我局《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充分运用广播、宣传栏、网站、微博、微信、QQ群等传统宣传平台和新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为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做好准备。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6年xx月中旬—2017年4月底)

1.拓宽线索来源,深入排查线索。畅通举报渠道,通过举报、网络舆情、接访下访等多种形式,拓宽线索来源。同时,开展专项巡察、专项检查、专项审计等工作,有针对性地收集问题线索。重点针对扶贫领域中的各类项目开展问题线索排查,重点排查十八大以来发生在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实行“定期报告制度”,对排查出来的问题线索,要列出清单,建立工作台账,每月23日前进行汇总、上报。

2.跟踪督促办理,突出治理重点。对排查出的问题线索,快速处置,分级办理,并及时上报备案。我局将对上报的问题线索,登记造册,定期调度,每月督促,对群众反映强烈,性质较为严重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将进行重点督办,并对重点督办办结的问题线索,开展“回头看"。重点查看是否做到“四个清楚,四个到位”。即事实调查清楚、办理时限清楚、办理质量要求清楚、问题处理的法规依据清楚,责任追究到位、整改落实到位、警示教育到位、制度跟进到位。

3.整合各方力量,严查快办快结。对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要发现一起,严查一起,绝不姑息。我局将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查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内容,组织调配力量,提高审查效率,快办快结;党组要全力支持纪检组开展工作。通过力量整合,形成工作合力,让党员干部感受到对腐败现象零容忍的高压态势,让广大群众感受到自身合法利益能够得到有效维护。

4.结合阳光村务,开展登记备案。结合全市“阳光村务工程”常态化建设,我局将认真组织单位人员填写本人和配偶的双方父母、子女以及兄弟姐妹等享受扶贫资金、扶贫政策资金(含低保、危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临时救助等)、实施扶贫项目的情况,经单位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背书后,于2016年11月30日前统一交市纪委案管室备案。

5.狠抓风险防控,推进建章立制。我局将在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的基础上,结合扶贫工作职责,认真排查个人、单位在扶贫领域中的廉政风险点。排查要针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认真开展。风险排查要确保“找得准”,制定措施要确保“防得住”,监督执行要确保“控得严”。要针对查找的廉政风险点,制定严密的防控制度,从制度上保障扶贫工作强有力推进。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7年5月)

结合查处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着力在制度、机制上查找发案原因,探索加强监督防范的途径,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尤其是要完善健全在扶贫项目申报审核、扶贫资金发放使用等关键环节的制度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我局对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从严从细从实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上开辟专栏,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报道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动态信息、广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

(三)明确分工,严格责任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认真做好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扶贫项目的申报、建设和验收工作。

(四)注重督导,务求实效。要结合工作职责,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对本系统开展督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强化督查指导,推动问题的查处和制度的落实,定期对问题排查、案件查办、制度建设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农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


农业系统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实施方案

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安排部署,按照x委组通〔2016〕41号关于印发《xx县专项整治"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6年底,在农业系统全体干部中开展一次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要求,结合农业系统工作实际,紧扣问题清单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排查和整治以下七个方面问题。

(一)为官不为。重点是整治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落实、不到位,不敢从严监督管理干部,不敢担当作为,奉行好人主义,怕得罪人明哲保身;在编不在岗、在位不履职、履职不尽责,工作不在状态,不遵守上班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机关化"现象严重、部门利益至上,庸懒散浮拖推等问题。

(二)为官慢为。重点是整治农业重点项目推进不力,突发事件应对不及时,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不达标;对基层职工、群众诉求推三阻四、拖延不办;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审批事项不一次性告知到位,回应办理群众合理来信来访不及时等问题。

(三)执行不力。重点是整治对上级布置的任务敷衍应付、不敢担当;不按党委政府要求落实,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职责范围内不依法履行职责;不遵守纪律,办事拖沓、效率低下;对服务对象"门好进、脸好看、事不好办"等问题。

(四)作风不实。重点是整治宗旨意识淡漠,群众观念缺失,作风漂浮,不深入基层、不联系群众、不了解实情,对群众办事态度冷漠、生冷硬推,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与民争利、欺压百姓;热衷于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导致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工作未落实、推进滞后或造成负面影响等问题。

(五)为官乱为。重点是整治不讲规矩不按程序办事、不善于听取群众意见决策、乱收费乱罚款、办事不公。执行上级政策过程中搞变通,违规谋取局部利益而置制度、规定于不顾;未经法律法规授权行使不属于本岗位职责;在行政审批和服务中故意刁难,设置障碍;滥用自由裁量权来收受好处;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生硬、作风粗暴;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

(六)贪腐谋私。重点是整治在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现代农业千亿示范工程、农机化推进工程、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等农业产业项目建设中违规招投标,恶意变更实施方案套取农业项目资金等问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暗箱操控招投标、违规分包转包等搞权力寻租、权钱交易问题;在施工过程、物资采购中以强设条件、指定购买、少建多报、以劣充好、质次价高等手段获取非法行贿受贿等问题。

(七)执法不公。重点是整治在农业执法中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以罚代管,滥用自由裁量权,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搞权钱交易、徇私枉法、执法行为不规范、滥用职权、欺压百姓以及收受红包礼金、购物卡等问题。

二、专项整治措施

(一)第一阶段:摸底排查、找准根源(2016年11月中旬-12月上旬)

1.做好动员部署。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层层召开动员会。11月20日,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安排部署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召开动员会。通过大力宣传,使农业系统的全体干部职工深刻认识治理不作为、乱作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党员干部参与专项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抓好全面排查。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敞开大门、集思广益,把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查找清楚、查摆到位,形成问题台账。要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各党委成员和行政领导要到分管领域动员职工积极参与,查清楚为官不为等7个方面存在的问题,查清楚群教活动中还未整改落实的问题。发动群众力量排查,通过"走基层"活动、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表、网络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和收集群众的意见建议,尤其对群众来信来访要逐一核实、梳理。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不藏着掖着,不回避问题,切实把问题摸清楚查出来,广泛收集问题线索,集中排查梳理问题线索。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建立独立的问题台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梳理分析,分类列出问题清单,研究制定管用措施,逐项认真整改,真正把问题清单转化为群众满意清单。

3.认真剖析根源。11月下旬,机关各党支部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组织生活会;12月上旬,局领导班子要召开专项整治工作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会,认真查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找准问题根源。针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逐项对照检查,扎实开展"思想健康体检",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从理想信念、党性修养、纪律意识、道德品行等方面深查细究,明确整改方向。要通过梳理分析,找"病情"、析"病因"、拔"病根",研究制定管用措施,把问题清单转化为整治清单。

(二)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从严问责(2016年11月-12月)

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要结合专项整治方案、落实整治责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台账管理,逐项认真整治,一件一件销号。要上下联动整治,特别是对那些发生在乡镇基层、根子在上面的问题,自上而下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在全局范围内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活动。

1.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专项整治。坚决纠正本系统干部职工对待群众来访态度生硬、推诿扯皮现象;坚决查处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及使用中"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贪污侵占等行为。切实整治"庸懒散",严肃处置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撤离职守等行为。对应给群众办的事情推三阻四、拖着不办、相互"踢球";坚决纠正组织纪律、工作纪律涣散,迟到早退、随意离岗,甚至工作时间打牌娱乐,群众办事找不着人;坚决纠正办事程序繁琐、审批手续繁杂,政策规定不透明、宣传解释不到位,告知事项说句留半句,让群众来回跑。严肃查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收回扣、拿红包,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2.开展农业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整治。重点在生猪屠宰等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单位中,整治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整治五类问题:公权私用、执法不公、违法行政、乱收费、乱罚款等不依法履职问题;政策标准不公开、服务承诺不公开、监督渠道不公开等政务不公开问题;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予好处乱办事等不勤政廉政问题。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管行风"的原则,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法治理念,严格行政执法廉政风险防范机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行业中的不正之风,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

(三)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建章立制(2016年12月底前)

以贯彻落实《xx县整治"为官不为"实施办法》为契机,针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对于出现的普遍性问题,剖析根源,查找漏洞,督促相关股站室、事业单位围绕党员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将解决具体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加强教育,不断增强农业系统干部队伍有作为的自觉性。着力在问题防范、线索管理、严查快办、倒查追责等方面取得新的成效。从体制、机制和制度上解决好前清后堵的问题。让每一个干部都清楚地知道自己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坚守行为底线,慎用权力,恪尽职守。深入推进"堡垒提升工程",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三、专项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工作落实,成立农业系统"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督导组,负责整治活动的组织落实。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加强对分管领域的监管,帮助查找并解决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要结合绩效考核,点问题、抓整改,强化工作问责。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单位和党风廉政建设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履责不到位、整改不担当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

(二)明确责任主体,强化督促整改。逐项认真整治,针对排查出的问题,一项一项明确责任主体、整治措施和进度安排,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工作具体落实。反映较集中、问题较严重、对专项整治重视不够、推进不力、虚弄作假的股站室和个人,加强督促,责令限期整改。

(三)措施落实到位,强化工作推进。按照县纪委、组织部的要求,2016年11月-12月12日完成"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机关各股室,各党支部、事业单位的"问题台账"于11月24日前,专项整治工作情况于12月11日前报农业局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从严教育惩处,强化正风肃纪。强化正风肃纪,对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坚持教育和惩戒并重,对情节较轻、影响较小、不构成违法违纪的,要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限期整改;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坚决纠正;对那些顶风违纪、贪污谋私、徇私枉法的,要坚决查处。

(五)宣传形式多样,加强宣传引导。要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做好宣传引导,营造专项整治工作良好氛围,既宣传正面典型,又曝光负面典型,推动专项整治迅速升温,形成集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高压态势。

(六)坚持两手并进,抓好工作结合。把专项整治作为深化和提升"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专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与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谋划"十三五农业发展"规划、农业产业发展、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统筹做好各项工作,实现"两手抓、两促进",推动全县农业健康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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