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策划方案 >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 导航 > 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

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

智者不打无准备之战,不为明天做准备的人永远不会有未来。为了更好地完成工作目标,我们通常需要提前准备好方案,方案中制定的目标为各级员工指明了组织开展方向。那么方案的结构是怎么样的呢?根据你的需要,小编精心整理了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市办字〔2016〕24号)及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兴办字〔2016〕51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村务不公开或公开不到位、不规范等问题专项整治,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自查自纠和群众监督等有效形式,切实解决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和财务管理、涉及群众利益事项处理的不透明、公开不到位、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长效机制,保障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各村民委员会及其班了成员,相关工作人员。整治内容为村务不按规定公开、公开避重就轻、公开方式不规范,以及民主监督制度不落实等问题。

三、工作步骤

(一)学习动员阶段(2016年8月15日之前)

各乡(镇、区)要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摆在重要工作日程,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关于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实施方案》(兴办字〔2016〕51号)等文件精神,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宣传工作,使专项整治工作家喻户晓,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热情。乡(镇、区)要制定专项整治工作细则,及时召开动员部署大会,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乡镇相关干部、村“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村务公开培训工作。部署、督促各村民委员会按要求开展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6年8月16日-2016年10月31日)

1.查摆问题。各乡(镇、区)按照村事务公开事项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要重点查纠内容:一是村财务、事务是否定期公开,内容是否全面真实,公开形式是否合理,是否设立规范的固定公开栏;二是各项惠民政策是否按相关要求落实,如城乡低保是否召开听证会,是否经过村民代表会议集体讨论,有没有张榜公示等;三是村民关心的重大事项、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是否经过“一事一议”,是否及时逐项公开。乡镇要组织相关人员对所有村事务公开情况进行拉网式检查,做到心中有数。同时,通过召开座谈会、走访群众、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征求和虚心听取干部群众对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中存在的意见和建议,全面查摆问题,努力把问题找准。同时,乡镇(区)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在醒目位置设置举报箱,公开监督电话、电子邮箱,方便群众监督。

2.整改问题。各乡(镇、区)要针对自我查摆和群众投诉、举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深刻剖析根源,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提出整改措施,要逐条整改、逐件落实。并就整改问题、整改目标作出明确承诺。要将整改措施、服务承诺及落实情况,通过公示栏、网站、媒体等向社会公开,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各乡(镇、区)发现的涉嫌违纪的问题线索,要及时向县民政局报告。问题线索和线索移交实行月报告制度,各乡(镇、区)每月20日前将相关情况上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三)监督检查阶段(2016年11月~2016年12月)

乡镇(区)要经常开展督促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县民政局在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完成后,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检查各乡(镇、区)是否制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是否按时间节点开展整治工作、是否建立问题台账、是否对存在问题整改到位。对监督检查发现和查实的问题整治不力的单位,将在全县通报,督促整改。对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将严肃查处。

(四)建章立制阶段(2018年1月~2018年5月)

1.统一村务公开形式。各乡(镇、区)要制订统一的村务公开内容、公开格式、方式。公开内容要真实、全面、简明、扼要、通俗、易懂,便于群众监督。公示期间,必须留取影像记录。对群众有异议的,由乡镇农经机构和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做好核实、解释工作,及时调整补充公示资料和有关档案资料。同时,要以村为单位,在所在村群众活动相对集中地方,设置村务、财务公示栏。并设置群众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及时收集、梳理群众意见。

2.完善财务公开制度。充分发挥村民监督委员会民主理财、民主监督的作用,建立健全财务定期公开、档案管理制度,对财务公开的内容、方式、责任追究等作出统一规定,确保全公开、常公开、及时公开。规范公章、票据使用和管理,堵塞管理漏洞。

3.规范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形式、程序,凡是村级管理的重大事项、村重大事务和涉及村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必须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协商讨论决定。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和村重大事务等社会管理模式的规范化水平和实效性,保障和支持广大村民通过自由平等对话、讨论、磋商、审议等方式,更加广泛直接地参与村事务的决策、管理和监督,使民智民意更好地贯穿决策始终,促进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在全市实行以村“民主协商议事会”为主要形式的村级基层协商民主制度。

4.完善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民主评议村干部由乡镇具体组织,一般每年进行一次。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要规范评议内容,把群众对村干部工作服务满意度作为重要衡量标准。完善责任审计制度。经管部门要切实组织好对村集体财务的审计监督工作,建立村干部任期届满或离任审计制度,审计结果及时向居民群众公布。加大对村干部的监督约束力度。对违反民主管理程序,独断专行、弄虚作假,侵犯村民民主权利的干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有权提出要求限期改正;对拒不改正的,是村党组织成员的,乡镇应按党内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是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乡镇应指导村民依法予以罢免。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抓紧成立专门机构,抽调精干人员,细化工作方案,启动实施村务不公开、公开不到位和不规范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学习动员、自查自纠、监督检查和建章立制等阶段工作任务,按规范建立村务公开查纠工作台帐。

(二)明确乡镇的责任。乡镇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把推进村基层民主制度建设、做好基层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关系基层改革、发展和稳定以及推进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集中整治和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大事来抓。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要把推进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为考核村班子的重要内容,坚持常抓不懈。要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稳定。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转变工作方式方法,切实减轻村基层组织工作负担,使基层组织有时间、有精力做好民主管理工作,做好服务群众工作。

(三)积极开展群众评议。乡镇(区)要及时召开民主评议会,开展由村民、村民代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参加的,以这次专项整治工作满意度为目标的民主测评活动。民主评议代表由民主评议组织机构从当地群众中随机抽取,一般不少于30人。民主评议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

(四)做工作。各地要在开展村务公开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认真总结提炼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形成专题总结报告,于2018年5月前书面报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F132.coM小编推荐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办局、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阳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巩固前段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成果,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隐患,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重点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和隐患排查治理,采取强化预防、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基础建设等主要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生产事故,切实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确保2015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由开发区统一领导,经济发展局统筹协调,各部门分工负责。为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杜飞帆同志任组长,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国土分局、环保分局、六石派出所、行政执法大队、质监站、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供电所、防雷设施检测所等部门单位主要领导(负责人)为成员。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办协调工作。

三、工作内容及责任部门

1.深化危险物品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加强危险物品(重点是液氨、甲苯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产品)试生产、仓储管理、设备检修和运输环节的事故防范,切实抓好防火、防爆、防泄漏、防雷击以及防范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等具体措施的落实,建立和完善企业自查、专家检查和政府督查相结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推进危化品企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有效防范、处置重特大化学事故。继续推进安全标准化、工艺自动化、“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管理、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和应急能力建设等工作,全面开展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抓好安全发展规划、宣传教育、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和基础管理,进一步规范危险物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经营和废弃物处置企业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强化部门联动,完善危险物品联合监管、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和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活动。(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六石派出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环保分局、防雷设施检测所等)

2.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火灾等安全事故综合防控治理体系建设,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强化“五位一体”模式,推进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派出所消防工作办公室等基层消防工作组织机构进行实体化运行。以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密集场所、出租房、红木家具产业等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一企一档”,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高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有关单位利用各类宣传橱窗、黑板报、横幅标语,积极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营造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切实提升其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水平。(牵头部门:六石派出所、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供电所等)。

3.开展建设行业工程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抓好从2014年9月份开始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两年行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以此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督,严厉打击和取缔无资质施工及违法、非法转(分)包行为,强化建设工程五方责任主体的质量安全行为,不断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认证制度,引导施工企业对高危作业实施定额、限员生产。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在建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严禁在未办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和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非法施工;严格工程项目开工管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好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的动态监管。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专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工作,杜绝无资质(或资质达不到规定要求)施工单位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施工;各建设单位必须依法履行工程建设基本程序,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件、作业环境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牵头部门:规划建设局;配合部门:国土分局、质监站、行政执法大队、供电所等)。

4.认真开展防雷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建立健全防雷安全监管体系和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新改扩建项目的防雷安全监管,严格落实建设项目防雷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进一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责任,推进学校、企业安全标准化防雷设施建设;严格落实防雷装置的定期检测制度,重点加强高层建筑、人员密集场所、可爆燃粉尘作业场所防雷安全隐患的整改督查;加强防雷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普及。(牵头部门:防雷设施检测所;配合部门:经济发展局、规划建设局等)。

5.开展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建立、完善企业《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管理制度和应急管理措施,督促有关重点行业和企业对照《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规程》(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707—2018),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继续以危化、医化、电镀、印染、食品、环保和建筑、市政施工等行业为重点,督促登记在案或检查发现的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企业、场所和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规、标准要求,在进行有限空间危险作业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采取相应安全防范措施,设置作业现场的安全区域,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作业人员施工,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和监护;同时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行为,消除事故隐患,杜绝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牵头部门:经济发展局;配合部门: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环保分局等)

在认真抓好上述五个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同时,各局办、企业、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防范事故的发生。

三、整治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3月初至4月上旬)。主要是制定工作方案,搞好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请各相关牵头部门抓紧制定本系统行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二是治理整顿阶段(4月中旬至8月底)。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夏季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督促检查,落实整治责任和措施。

三是重点监控阶段(9 月至 11

月)。主要是巩固整治成果,进一步分析、检查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针对秋冬季事故多发的特点,进一步采取措施,加大对危险源和事故隐患的监控、整治力度,确保实现整治目标。

四是验收考核阶段(2015年12月)。12月上、中旬,开发区结合年度工作,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自查自评。12月下旬,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迎接市安委会对专项整治工作验收考核。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和责任落实。专项整治工作是今年安全生产工作的主线,是我区实现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基础和前提。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全面排查带有普遍性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方案。各单位、企业的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和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具体组织好所分管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要通过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把具体工作落实到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到每个具体的负责人。各牵头部门要加强监督协调,配合部门主动配合,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二)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指导,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联合执法,继续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制止重生产轻安全、重效益轻监管的冒险生产活动和短期行为。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敷衍了事、导致发生恶性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三)突出重点和严格执法。落实每月安全监督检查制度,针对行业、季节特点,有重点开展专项主题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及时按照“三定”(定专人负责、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落实时间)原则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检查期间,要严格检查程序。要将检查结果形成书面检查反馈意见告知被检查单位,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问题或违法行为时,要向被检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等执法文书,并由主管部门督办。

(四)加强宣传和舆论监督。结合“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进展情况。要主动邀请有关新闻媒体参与,加大舆论监督力度,广泛推广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要对专项整治工作认真,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要大张旗鼓地进行表扬,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进一步完善举报受理工作机制,设立举报电话,做到有报必查。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大对四亚甲基二砜四胺(即毒鼠强)、氟乙酰胺、氟乙酸钠、毒鼠硅、甘氟等剧毒杀鼠剂(以下统称毒鼠强)生产、销售、使用的治理力度,严厉打击利用毒鼠强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第1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市农牧业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全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全市农牧业发展和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目标,把毒鼠强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等环节做为工作重点,坚持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奖惩并用和禁疏并举的原则,集中时间,集中人力、物力,动员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共同参与,彻底杜绝毒鼠强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二、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至8月20日)。市、县两级分别召开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动员会议,8月10日前将国家农业部等九部委(局)关于清查收缴毒鼠强等禁用剧毒杀鼠剂的通告发至行政村,进行张贴宣传。各县区及有关部门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领导讲话、专家讲座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讲毒鼠强的危害和科学灭鼠知识,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参与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
(二)专项整治阶段(8月21日至10月31日)。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动”的要求,全面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各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严格按照《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山东省农药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把监管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有关部门的分工分别为:1.公安机关负责对有关部门移交的案件进行立案侦查,对重大案件进行督办。2.农业部门负责对杀鼠剂生产企业进行全面核查,对库存和市场销售的杀鼠剂进行抽检,对含有毒鼠强成份的产品立即扣压,并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3.工商部门坚持经常性和突击性相结合的原则,对毒鼠强销售渠道进行严格排查,严厉打击走街串巷的不法商贩,取缔非法销售的经营单位和摊点。
(三)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底)。各县区在开展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组织专门人员,在辖区内认真开展一次自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并于11月10日前写出自查报告,报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各县区进行检查验收。
三、措施保障
(一)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全市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附后),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县区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也要按照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成立相应的组织和工作机构,做好本区域内的专项整治工作。
(二)认真落实经营资格核准和统一购买发放制度。实行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和统一购买发放制度,是一项搞好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县区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杀鼠剂经营资格核准和经营指导工作,城市由爱卫会负责,农村由县级或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要于9月1日前将核准的经营单位报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杀鼠剂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建立健全经营台帐,实行可追溯管理制度。对未经核准擅自经营的,由工商和农业部门依法没收其非法物品,并处以罚款;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从2003年9月1日起,所有杀鼠剂产品一律使用统一标签和标识,9月1日以前生产的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必须加贴新的标签后销售。
(三)搞好信息交流,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县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毒鼠强重大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及专项整治工作汇报制度,每月月底向市汇报一次本县区的活动情况。要有计划地开展经常性的事故排查工作,查找安全隐患,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投毒事件的发生。对发生的中毒、投毒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稳妥处理,并要迅速查清原因、责任,及时上报,不得瞒报、漏报。
(四)加强培训,开展统一灭鼠工作。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杀鼠剂等知识的宣传与培训工作,提高城乡居民的安全防范意识、识别违禁杀鼠剂的能力和科学灭鼠水平。2003年秋季全市要开展一次统一灭鼠示范活动。从2004年开始,按照城乡结合、统一时间、统一培训、统一供药、统一检查的原则,在每年春秋两季开展全市性的统一灭鼠行动。
(五)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坚持属地整治原则,实行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分级负责制。对监管不到位,措施不落实,玩忽职守,疏于监管,或发生重大案件和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保证专项整治经费。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时间紧迫,涉及范围广,任务艰巨,按照分级负责的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原则,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按照规定解决。

开展毒鼠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村务公开方案


村务公开方案


村务公开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推行村务公开制度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十五大精神为指导,围绕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强化民主监督,转变干部作风,提高整体素质,抓好基层,打牢基础,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二、主要内容
对群众公开的主要内容:1、村税费的收缴,使用情况;2、村财务收支情况;3、计划生育情况;4、征用土地及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发放,使用情况,村宅基地的审批情况;5、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优待优抚情况;6、水电费的收缴情况;7、招待费支出、干部通讯工具配备及话费报销情况;8、其它需要公开的事项。
公开要采取相应的形式,各村必须设立固定的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及时将应公开的内容张榜公布。
三、监督保障制度
推行村务公开制度,核心是加强监督,以保证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建立建全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成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凡应公开的内容必须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群众对村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等有意见的,可以向村党支部、村委会、村民监督组织反映,若得不到满意答复,可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各村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时间、地点、责任人以及群众提出的问题和对问题的答复,处理结果及时详细地记录在案,长期保存备查。
四、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推动工作全面开展
要充分认识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4月底前各单位要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
要进一步提高深化和规范村务公开工作,实现村务公开达到100,要紧紧抓住基层干部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不断拓宽公开的内容、规范公开的形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公开的实效性。
各单位要经常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要及时发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推动全局。区民政局将在7月、12月对全区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一)

根据**年景县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通知,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对不同管理级别的抗菌药物处方权进行严格的限定,明确各级医师的抗菌药物的权限。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深化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医疗质量万里行”和“三好一满意”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学习实践,努力适应人民群众用药安全需求,保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权益。

二、组织保障

院领导高度重视,机构健全,责任明确,特成立抗菌药物管理小组,现附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邵新兴

副组长:刘文

成员:马洪辰

路齐雷

邵凤敏

李艳萍

三、整治工作内容及主题

内容:我院抗菌药物的采购、临床应用和管理等。

主题:进一步推进抗菌药物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四、具体措施

(一)加强、学习、考核

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实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积极营造氛围,做到人人关注,社会参与,充分利用信息软件系统管控药物的使用。

(二)责任明确,层层签订责任状;通力协作,多管齐下,奖惩逗硬,有力推进

1、层层签订抗菌药物药物合理应用责任状,建立、健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工作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半个月检查一次处方,评定考核抗菌药物应用情况,对不合理应用抗菌素的医师给予经济处罚,对晋升的人员进行抗菌药物的应用进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晋升。年终进行抗菌药物合理应用进行评比,不合格的不予先进工作者的评比资格。所在的科室也不予进行先进科室的参评资格。

我院要把抗菌素的应用住院患者控制在抗菌药物使用率不超过60%,门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率不超过20%,急诊患者抗菌药物处方比率不超过20%。住院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控制在术前30分钟至2小时(剖宫产除外),1类切口手术患者预防使用抗菌药物时间不超过24小时。

我院对抗菌药物进行遴选,加强抗菌药物的购用管理,严格抵制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数量,保障抗菌药物购用品种,品规结构合理。我院把抗菌药物经过遴选控制在30个品种,三四代头孢菌素类抗菌素口服剂型1个品规,注射剂型3个品规。氟喹诺酮类抗菌素药物口服剂型和注射剂型各3个品规。

规定抗菌药物应用使用范围

高职:头孢比肟;加替沙星;氟康唑;

主治医师:头孢西丁;氨曲南;头孢哌酮舒巴坦;

初职:(1)青霉素类青霉素;青霉素v钾片;阿洛西林;再林;阿莫西林胶囊;

(2)头孢菌素类(一代:头孢唑林;头孢氨苄胶囊;二代:头孢呋辛;头孢克洛分散片;头孢呋辛;头孢呋辛胶囊;三代:头孢曲松;头孢克肟分散片;头孢米诺;头孢硫咪);

(3)β内酰胺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4)氨基糖苷类:丁胺卡那;小诺霉素;庆大霉素;庆大霉素片;

(5)大环内酯类:利君沙片;利君沙颗粒;阿奇霉素;阿奇霉素颗粒;

(6)甲硝唑类:甲硝唑;甲硝唑片替硝唑;

(7)呋喃类:呋喃坦啶;

(8)氟喹诺酮类(三代):左氧氟沙星;诺氟沙星;诺氟沙星胶囊;环丙沙星;

2、加强感染管理控制,提高微生物检验标本送检率。加强手消毒监管,强化无菌操作意识,加强多重耐药菌感染及定植患者的隔离管理,实行有样必采的管理措施,多学科协作遏制耐药菌医院内感染。规范I类手术切口预防使用抗菌药物管理。将围手术期抗患者作为抗菌药物专项治理工作的重点监控对象。原则上要求不符合感染高危因素的I类手术切口(如甲状腺、乳腺、静脉曲张、疝气、取内固定等)病历一律不使用抗菌药物。严格控制出院开具抗菌药物。除呼吸内科、儿科外,其他临床科室医生原则上不允许在患者出院带药中开具抗菌药物。限制门诊抗菌药物输液,门诊医生开具抗菌药物应具备充分的客观依据(特别是儿科、妇产科、痔瘘科、五官科、急诊科等)。

在现有条件下通过强化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广大医务人员的薪酬水平,尊重医生和医生的价值,让广大医生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中能够体面地生活,以便更好地履行医务工作者应尽的社会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改进。

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医疗安全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作为长效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做到行政干预力度不减、信息化干预更加完善,在巩固已取得成绩的基础上继续扩展合理用药管理的深度与广度,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行有益的探索与实践。

六、活动方式

认真排查梳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一)自查自纠。医疗机构根据卫生部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安排,认真排查梳理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的问题,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将自查自纠工作贯穿始终。

(二)督导检查。

1、专项检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卫生部统一部署和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本辖区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检查。卫生部结合2012年“三好一满意”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对全国进行督导检查。

2、重点抽查。卫生部组织检查组对全国部分省(区、市)和医疗机构进行重点抽查。

3、严肃处理。卫生部、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按照相关规定,分别对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中发现的严重问题予以处理。

(三)总结交流。**年11月底前,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将本辖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总结报送卫生部。我部将组织召开全国会议,通报督导检查情况,部署下一步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二)

为认真组织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效遏制起重机械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扫除监管工作的盲点盲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省、市局起重机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国家总局关于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的总体部署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县范围开展以起重机械专项治理攻坚战为重点的特种设备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就全县开展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落实企业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确保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巩固和扩大全县起重机械执法保安全等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果,规范起重机械安全、改造、维修管理秩序。各类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取得相关许可资质,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杜绝无证、或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安装、改造、维修起重机械行为。使用单位做到建立健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依法登记使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备定期检验、安全技术档案齐全等各项特种设备安全基础工作,完善以构建四方安全责任体系为核心内容的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从我县的实际出发,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点一是铸造冶金行业中所使用的起重机械,同时结合冶金起重机械整治工作,严查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吊运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二是以使用环节为切入点,重点检查安装、维修和检验环节问题。三是木制玩具制造企业中使用的简易升降机,其中起重机械8台以上的使用单位列入重点检查单位。

在认真排查的基础上,着力解决特种设备超期未检、人员无证上岗和安全附件等方面的安全隐患问题。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根据省局整治活动的时间安排,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为隐患排查和督促整改阶段,时间安排到10月20日止。在前段开展起重机械执法保安全工作基础上,认真进行回头看,按照国家总局查生产源头、查使用管理、查检验把关和查监管工作的四查要求,突出上述三方面重点开展一次隐患的再排查,并督促进行整改;要抓住前段整治中反映的一些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同时抓好本地其他突出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对确定的重点企业和重点设备,要做到100%排查到位。

要按照逢节必查的要求,抓紧部署“十.一”黄金周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检查,把此作为本阶段工作的一个重要载体和内容。根据旅游黄金周的特点,要重点抓好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以及宾馆、商场等公共集聚场所的电梯、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察。

第二阶段:为集中执法整治阶段,时间从11月21日至11月20日。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发现的特种设备违法案件,组织力量开展集中执法。加强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的起重机械生产和使用单位的执法查处外,要本着从源头保安全的要求,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和无证制造、无证安装起重机械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伪造施工告知书、监检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及骗取合格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对那些违法性质严重、牵涉面比较广以及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要重点抓、抓到底,形成震慑,以此来带动面上执法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三阶段:为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从11月21日至12月20日。对整治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按照省局浙质稽发273号文的要求统一上报。同时积极探索以起重机械为重点的长效监管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

四、整治行动的主要内容

1、严厉打击无证和超范围安装、改造、维修,严厉查处伪造施工告知书、监查证明和质量合格证明及骗取合格检验报告等违法行为。

2、坚决取缔使用无证单位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设备,严肃查处未依法登记使用、无证操作、超期未检、无安装技术档案等违法行为,督促使用单位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3、对冶金企业及危险化学品场所使用的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起重机械责令整改。对炼钢、铸造等有熔融金属场所吊运非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使用单位提供书面不吊运熔融金属的承诺。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委员XXX任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由特种设备科和稽查大队有较丰富执法办案经验及熟悉特种设备业务工作的同志及乡镇质监员组成。

六、工作要求

1、本次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全国质量工作会议精神的一个具体举措,是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体行动的饿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全局。各行动小组成员要切实加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发扬连续作战精神,切实防止厌战情绪和松劲情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2、加强协作联动,形成整治工作的合力。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加强与监管、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形成在当地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协作联动的工作格局。同时,要把特种设备乡镇协管员和企业安全管理员队伍的力量有效动员和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其在执法整治中的配合作用。要加强安全监察机构与稽查机构的协调联动。相互间既要明确分工责任,更要加强相互间的协同配合。

3、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整治动态信息。

专项整治活动方案(三)

今年以来,我校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积极落实各项安全卫生工作,确保学校安全稳定。但交通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学生涉水及教育教学活动安全等隐患仍然存在,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有效遏制和防范安全事故,结合我乡教育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百日专项整治活动”,推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体系,提高责任意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教育安全工作实现“四个零”目标:较大以上人生伤亡事故为零;较大以上食物中毒事故为零;较大以上消防安全责任事故为零;校园群体性事件和暴力死亡案件为零。

二、组织机构

组长:彭学民

副组长:龙才见

成员:潘新文、魏兴隆、潘翠艳、陈三平、钟彪

袁斌、张立荣、易国文、徐德山、朱建华、小学校长

三、整治内容和重点

1、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清理无牌无证、超载、超速及非客运车辆载运学生现象,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的监管,加强对幼儿园接送车辆的监管。

2、危险化学药品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学校用于学生实验使用的化学药品,要有专人保管、专柜双锁存放、使用情况登记,过期变质的药品,有专人负责销毁。

3、公共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整治教室、仪器室、实验室、电脑室及楼梯过道、学生寝室、厕所、食堂、商店、教师宿舍、体育设施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

4、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锅炉压力容器、蒸饭柜,防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

5、涉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认真排查学生上、放学途中过河涉水的安全隐患,采取有力防范措施,严禁学生在校期间私自下河游泳,采取有力防范措施,杜绝在校学生溺水身亡事故发生。

6、建筑工地安全施工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建筑工程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提醒标志,严防坠物伤人,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作业培训,规范操作。

7、食品、饮食、饮水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学生食堂、副食店是否实行统一管理,卫生条件是否达标,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是否齐全等。进入校园的肉制品、蔬菜、水产品、饮料、儿童食品等是否有卫生防预部门的准入证及购物台帐。坚决杜绝“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学校。

8、供水、供电、防雷及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供水、供电设备、防雷设施及行业操作规程,学校建筑物下沉等自然灾害。

9、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重点排查学校周边“三室两厅”、流动摊点及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和重点人员,保护师生及学校财产不受侵犯。

四、时间安排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具体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召开会议、学习文件、制订方案、安排部署工作;第二阶段专项整治。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隐患严查细找,对查出的隐患进行整治,对重大隐患整治情况作好登记统计,不能整治的及时上报;第三阶段巩固成果,严防整治不反弹,形成书面总结,上交资料。

五、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意义重大。全乡各中小学校要以对师生高度负责的精神,把百日专项整治活动作为减少隐患,遏制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各小学校长及幼儿园园长要切实负起第一位的责任,组织开展本校的整治工作。

2、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中小学校要根据本次行动方案,结合本校实际,明确整治内容、要求和责任,要建立和落实整治责任制,健全工作机制,对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治不留后患,对确实解决不了的,要登记建档,做好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中学办公室备案。

3、广泛宣传,营造声势。各中小学校要充分利用广播、墙报等舆论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增强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4、认真总结,及时报送。各校要精心组织,周密布置,要建立专项管理台帐,确保百日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星咀中学

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纠正巧立名目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价格惠农政策。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防止损害涉农利益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违规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乱收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农民利益进一步得到维护。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摸清近年来国家及省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制止和纠正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切实减轻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担。

三、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年12月1日至10日)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工作目标、方法措施、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浓厚氛围。

(二)集中行动(**年12月11日至12月30月)

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发展局农村科、农经中心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底调查。由区财政局对2012-2013年国家及省市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排查;社会发展局办公室负责梳理2012年以来的相关信访案件,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掌握基本情况和坑农害农案件线索。农经中心对2012年以来承担的各项惠农补贴项目和省级以上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进行摸底排查。

二是自查自纠。在摸底调查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对照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案件,要求限期改正,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建章立制。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研究出台制度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制度,推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督促抽查(**年1月1日至1月10月)。

为督促各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各村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内容进行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农民群众,直接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了事、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年1月11日至1月20月)。

认真总结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一批损害农民利益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一批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典型,及时出台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铲除“四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由社会发展局牵头,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村牵头组成相应工作班子,精心谋划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严厉打击侵犯和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结合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契机,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的改进,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强化日常监督。各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力求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更加重视涉农信访工作,对群众举报或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查处、限期整改;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维护农民群众权益成为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五、问责办法

要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分内工作。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绝不能大而化之、应付了事、草草收场。对未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向区工委作出书面说明,并明确完成时限;对整治方案不落实、工作不力,且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通报批评、限时完成;对情节严重的,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篇一: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和党风廉政建设,保障村民依法对村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把全区村务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根据中办发〔20XX〕17号、苏办〔20XX〕56号、盐办发〔20XX〕1号、都办发〔20XX〕7号和都办发〔20XX〕4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对全区村务公开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XX大及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有关村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市、区有关村务公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健全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民主决策机制、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的监督制约机制,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区农村基层民主真正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基本原则:依法公开、内容真实、简明扼要、通俗易懂、注重实效、运作规范、监督有力。

二、村务公开内容和基本要求

以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调动农民群众与民主管理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

(一)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内容

凡是群众关心的、凡是群众想知道的、凡是群众有疑虑的都要公开,主要公开10个方面的内容:

1、村民大会、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及其实施情况。

2、村级财务收支详细情况。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村级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账目。

3、集体资产管理情况。村集体企业的经营、承包、租赁、出售、转让及费用的收缴和使用,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水面、荡滩等经济资源的开发、承包、租赁、入股,机动地和四荒地发包,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及其分配等。

4、有关政策落实情况。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种粮补贴以及国家其他补贴农民、资助村集体的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等。

5、公益事业建设情况。村级道路、桥梁、水利闸站沟涵、文化教育卫生事业等的申请立项、经费筹集和使用、工程招标、承包方案及实施情况等。

6、社会救助情况。农村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五保户的供养,筹资、筹劳的减免,政府下拨和社会捐赠的救灾、救济、扶贫、助残等款物的接受、分配、发放等。

7、计划生育情况。生育计划安排、准生证发放、符合生育二孩政策的申报等。

8、工作安排情况。村(居)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村(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村(居)干部分工,村(居)民会议、村(居)民代表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及其实施情况等。

9、村(居)干部管理情况。包括村(居)干部报酬、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实绩、任期和离任审计及奖惩情况等。

10、其他涉及村(居)民利益和村(居)民普遍关心、要求公开的事项也要进行公开。

要根据农村改革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及时丰富和拓展村务公开内容。

(二)规范村务公开时间、形式和程序

1、村务公开的时间:应公开的事项及办理情况至少每季度公开一次,每一个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为村务公开日。涉及村(居)民利益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应及时进行公开。集体财务业务量较多的村(居),财务收支情况应每月公布一次。

2、村务公开的形式:要本着实用、方便、节俭,便于观看、便于了解、便于管理、便于监督的原则,设立固定、便于群众观看的公开栏,同时要根据各村(居)实际,采取会议、广播、印发明白卡和便民手册、入户告知等形式进行公开。公布期限应不少于20天且应有两名以上监督员签字。

3、村务公开的程序:村务公开的内容应形成文字或表格方案,经村(居)民议事小组和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审查后再正式公布。村(居)民委员会要加强对村务公开资料的收集、管理,保证相关资料的完整,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归档,并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三、认真做好村务公开督查工作

1、加强自治组织监督。要通过民主推选的方式建立健全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研究、安排村务公开工作;监督村(居)民委员会按时、按程序真实地公开村务;向村(居)民会议或村民(居)代表会议报告村务公开监督情况;受理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民主理财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参与制订村财务预决算方案;审核村财务收支;监督村(居)民委员会如实公布财务类事项。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财会人员及近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或民主理财小组成员。

2、接收广大群众监督。村(居)民对村务公开内容、时间、程序等有疑问的,有权要求村(居)民委员会解释答疑;有权委托村(居)务公开监督小组查阅村务公开资料,并通报有关情况;有权向管委会反映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对无理拒绝、阻挠村务公开或在村务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村(居)民民主权利的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村(居)民有权提请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依法对其作出处理。

3、强化舆论监督。要通过宣传村务公开工作中好的典型来强化舆论监督作用,对村务公开工作开展不力的要公开曝光。

4、加强工作督查。管委会定期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协调处理相关问题;对各村(居)贯彻执行村务公开各项政策、规定及落实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督查;依法指导、督促村(居)民委员会按时、全面、真实公开村务,及时整改存在问题,确保村务公开取得实效。

四、村务公开工作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5月份)准备阶段。主要是制定村务公开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汇总各村(居)村务公开一览表。

第二阶段(6-8月份)落实阶段。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落实,并组织村务公开实施工作,突击6、7、8三个月,认真抓好这项工作。

第三阶段(9-10月份)集中检查和整改提高阶段。管委会对各村(居)村务公开工作情况进行逐一检查,及时发现问题,通报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认真整改,不断完善提高村务公开工作。

第四阶段(11-12月份)总结考评阶段。对一年来的村务公开工作进行归纳总结,宣传好的典型,改进薄弱环节。同时认真做好考评考核工作,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创建财务规范化管理合格村等先进工作的一项重要考核内容,通过监督检查和严格考核,促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切实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的领导

村务公开工作在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强化各村的具体落实工作,村(居)委会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这项工作,并落实专门班子具体负责。要把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作为关系农村改革、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件大事来抓,努力把我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篇二: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建立和完善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机制,促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在农村的各项政策的落实,创建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省、市关于村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调动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让村民对村委会的工作进行民主监督,行使民主权利,促使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廉洁自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村务公开工作目标

各村需在5月份前按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完成村务公开栏的设置,充分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监督权,促进我镇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规范化、程序化和制度化。

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公开栏的设计阶段(4月10日至4月25日),由各片派员配合镇社会事务办(民政办)、广告公司到各村量度村务公开栏的尺寸进行板面设计;

第二阶段:公开栏上墙阶段(4月26日至5月25日),村务公开栏由广告公司安装后,各村要根据公开栏的内容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上墙张贴;

第三阶段:市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检查验收阶段(6月份),具体时间待定。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片、部门要督促所挂的村扎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各村委会要高度重视村务公开工作,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资金到位,积极配合,确保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设立村务公开监督(理财)小组,负责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村务公开监督小组要依法履行职责,认真审查村务公开各项内容是否全面、真实细致。对不按村务公开的要求实行村务公开,造成村民意见较大且又拒不改正的村委会,按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公开规范,准确及时。各村在实行村务公开中要遵循依法办事、实事求是、内容具体、形式规范、及时有效的原则,做到全面、真实、细致(详见广东省村务公开栏统一模板样式)。村务公开栏设置规格:长3米、宽1.5米或长4米、宽1.8米。村务公开栏由社会事务办(民政办)与广告公司联系统一设计,各村要提供足够的村务公开栏场地,没有公开栏的村要重新设置。村务公开栏的费用由各村自行解决。


篇三: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和省、市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切实加强我镇的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动力,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以规范村务公开为目标,以财务公开为重点,切实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不断提高村民自治水平,推进农村民主、法制建设,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促进农业、农村经济与农村社会的全面发展和进步。

二、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和基本程序

(一)公开内容

财务公开内容:

1、财务收支情况。分年度总收支,日常收支。

2、集体资产管理,包括房屋、机械、机动地、林地等。

3、债权债务情况。

4、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5、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6、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事务公开内容:

7、村基本情况;村委会、村干部年度工作目标。

8、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9、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

10、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11、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12、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1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14、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政务公开内容:

15、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16、宅基地审批情况。

17、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18、五保户、征兵优抚、低保户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19、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20、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21、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党务公开内容:

22、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

23、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

24、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25、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

26、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确定重点发展对象、接收预备党员、预备党员转正)。

27、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

2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

2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

30、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二)公开时间

随时公开事项 :

1、财务日常收入支出,支出应逐项逐笔公开。

2、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招投标结果、费用收取、合同履行和经营状况。

3、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情况。

4、救灾救济款物发放。

5、征兵优抚、五保户、低保户、大病救助评议、审批、享受待遇情况。

6、土地征用补偿分配。

7、村委会为村民提供服务的项目、程序、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

8、新增的有关村务公开和经十分之一以上村民或五分之一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公开的其它事项。

9、发展党员情况(积极分子培养: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确定重点发展对象:在民主推荐产生后公示7天、接收预备党员: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预备党员转正:最迟支部大会召开前7天进行公示)。

10、离职村干部享受补助人员情况。离职村干部自申请享受补助起,由镇党委、政府对其本人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进行首次公示(7天),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审核后进行第二次公示(7天)。

11、党员评优及表彰奖励情况。在每次党员评优及表彰确定人选时,对要表彰的党员进行公示。

12、村级后备干部确定及管理使用情况。

13、远程教育设备管理使用情况。

季度公开事项:(后一个月下旬)

1、村集体资产,包括房屋、农业机械、机动地、自然资源和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租赁、拍卖等经营所得收益的分配使用情况。

2、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标准。

3、村公益福利事业建设,包括村建道路、自来水、有线电视、(电)线路改造等。

4、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政策执行情况。

5、宅基地审批情况。

6、各级党委政府强农惠农政策、社会各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项目;国家和省扶贫开发项目。

半年公开事项:

1、创建五星级党员三个代表责任区活动开展情况。每半年进行一次评星,并将评星结果公布在图板上。

2、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情况(同上)。

年终公开事项:

1、村干部本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和下年度目标。

2、村干部的民主评议、考核和审计结果等事项。

3、财务年度总收支情况。

4、新农村建设各项资金及其使用情况。

5、村集体债权、债务情况。

6、村土地(含机动地和四荒地)经营承包方案及土地流转情况。

7、国家惠农政策补贴:包括粮食(良种)、大型农机具、燃油、畜牧养殖贷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教育、兴修水利人畜饮水、退耕还林还草等。

8、建国前老党员生活补贴发放(人员名单固定,生活补贴款由民政部门具体发放)和慰问贫困党员情况(年底两节期间发放,具体名单由村党支部报镇党委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后,由镇党委分别在本村范围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无异议的上报市委组织部,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后确定人选。

9、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年底前,党支部内部公开。

(三)公开的形式

1、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民委员会应当在便于村民观看的场所设立固定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的内容应当至少保留5日;保留少于5日的,应当重新公布。

2、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上公布。

3、具备条件的村可以通过广播、书面等形式进行村务公开。

4、村民委员会管辖多个自然村的,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分别在各自然村进行村务公开。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村务公开应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村民委员会根据本村的实际情况,依照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要求提出公开的具体方案。

2、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把关,对公开的内容进行补充完善。

3、经村民代表会议或两委联席会议讨论通过,采用公开栏等形式向村民如实公布。

4、听取意见。每次公开后,应广泛征求和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

5、答疑解释。村民委员会应该认真地对待村民的质询、查询和解释答疑工作,力争让每一个村民满意。

三、加强对村务公开的监督

(一)成立组织机构

设立村务公开监督小组,一般由3至9人组成,其成员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村民或者村民代表中推选产生。

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

(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职责

1、审查村务公开的各项内容;

2、监督村务公开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监督情况。;

3、征求并反映村民对村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

4、督促村民委员会对村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答复

(三)监督程序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应当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的5日内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确有问题的,应当及时纠正。村民对村务公开的内容、步骤、时间或者形式有异议的,可以自村民委员会提出具体方案或者方案公布后的5日内通过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村民委员会提出。村民委员会应当自提起异议之日起5日内给予答复。

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对村民委员会的答复或者纠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提出异议并申请书面答复,镇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0日内调查处理并给予书面答复。

(四)问题的处理

1、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不履行监督职责的,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罢免其成员职务。

2、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在村务公开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镇人民政府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由村民会议依法罢免负有责任的村民委员会成员的职务:

(1)不按规定的内容、步骤、时间和形式公开村务的;

(2)弄虚作假、侵犯村民利益的;

(3)干扰或者阻碍对村务公开进行监督的;

(4)打击报复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成员和对村务公开提出异议的村民的;

(5)违反村务公开规定的其他行为。

3、在村务公开中发现的挥霍、挪用、侵占、贪污集体财物等违法行为,由镇人民政府或者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四、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村委会要以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以实际、实用、实效为原则,建立健全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实现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之真正做到工作有序,办事有据,理事有章。

(一)建立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议事会制度。其主要职责是决定村政发展规划,公共建设项目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

(二)建立民主理财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实行民主理财制度。成立群众代表占三分之二以上的民主理财小组,负责审核、监督每月的财务收支情况。村年度收支计划、重大财务收支项目等,必须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张榜公布。

(三)建立档案管理制度。要建立村务公开档案、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档案、村委会工作档案、村党支部党务公开档案,将公开的内容及审议时的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进行归档、保存,规范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的档案管理工作。档案资料要真实、完整、规范,保存期限与村财务帐簿相同。

(四)建立民主评议干部制度。每年年终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村两委班子及成员进行勤廉双述,由群众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勤廉情况提出质询后,进行民主评议。评议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凡连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按照法律程序予以罢免。

(五)建立审计监督制度。镇及其以上农村财务管理部门或审计部门要对村财务收支状况进行常规审计;对征地补偿,农民负担等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以及干部的任期目标和离任等进行专项审计。

(六)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镇政府要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纳入目标管理。镇政府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年终进行考核。检查工作由各级政府组织,有关部门配合进行。

五、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根据当前农村工作的新情况及上级对两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成立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各村支部、村委会要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作为当前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由支部、村委会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设专职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

(二)认真学习,统一认识。各乡镇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深刻认识推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强农村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宣传教育,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管理和监督,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指导,逐步规范。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检查和监督。要注意总结提高,形成制度,规范运作,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各村要以难点为重点,结合实际,规范公开的内容、时间、程序和方式,健全制度,做到内容全面、真实、具体,形式灵活多样。要突出财务公开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公开,明确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重大事项即时公开的要求。

(四)检查验收,巩固成果。镇两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派出检查组对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公开的内容、形式、制度、监督措施、整改情况等进行全面检查,督促落实,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年末镇两公开领导小组将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考核,将检查考核情况全镇通报并将考核结果列入镇乡目标考核内容之一。


篇四: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实行村务公开,有利于把村级组织的工作置于广大群众监督之下,有利于强化民主监督,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有利于保证党在农村各项决策的落实,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巩固基层政权,更好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维护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大事,对于保护和调动广大农民生产积极性、巩固和发展农业和农村的良好形势,推进新农村建设,有着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为了认真贯彻市、县村务公开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做好我镇村务公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首先,调整充实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经管、民政、办公室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齐抓共管,保证村务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其次各村(居)也要调整成立村务公开领导小组。村务公开首要责任人是村支书、主任。有一个团结奋进、富有战斗力的两委班子是开展好村务公开工作的前提,也是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保证。第三,成立村级民主理财小组,为加强对村财收支管理、民主监督,各村居要成立由有威望的离退休老干部、群众推选的村民代表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定期对村财收支进行审核,严格把关。

二、规范公开制度,增强村务透明度

各村要严格按照上级文件执行,从规范公开内容、公开时间、公开形式、公开程序等入手,建章立制,努力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

(一)公开内容要有针对性。村务公开要以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热点、难点等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以集体财务收支、计生指标、被征土地面积及邻遂路补偿款、城乡环境综合整治、5.12救灾救济物资和扶贫资金使用、村干部补贴等方面为主要公开内容,并做到凡是村民代表大会提出要求公开的项目都必须予以及时公开,而且公开的每一项内容都要符合实际标准,有据可查,不弄虚作假,不做表面文章,随时接受村民查阅。

(二)公开时间要灵活掌握。凡是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的临时事项要及时公开;日常规范性工作要定期公开,如财务收支、计生指标等要每季度公开一次。不仅公开工作的结果,而且要适时公开工作的过程、程序,便于群众监督。

(三)公开形式讲求多样。村务公开形式首先要简便易行,又要不拘一格,公开的形式主要是公开栏、宣传栏及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和党员大会公布于众。

(四)公开的程序。一般性的内容由村两委会议讨论后公开,财务收支还要经理财小组审批和镇经管站审核后公开,重大事情的决定、实施要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后再行公开,公开后及时惧群众的反映、意见和建议,并认真分析研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三、强化监督、注重实效

(一)镇政府、村、镇属各部门都要配备一批监督员,负责监督村务公开的公正性、程序的规范性以及收集公开后群众的反馈意见,并予以调整核定,及时整改。各村每季度要不定期召集各村民小组、村民代表、理财小组、民主监督员和党员会议,就有关村财、村建问题进行汇报,并由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在理财员、监督员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二)要健全村务公开档案制度,及时、全面、如实地登记每次公开的时间、内容及审核领导,以便有案可查。

(三)要设立投信箱、投诉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要把实行村务公开与实行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各项制度,更好地推动村民自治、民主管理,使村务公开工作深入地开展下去。要把实行村务公开与促进干部转变工作作风结合起来,通过村务公开,教育广大基层干部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当好人民公仆。

实践证明,村务公开工作能真正做到让群众明白,还干部清白,是一项得民心顺民意的工作。各村、各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全面实施狠抓落实,做好村务公开工作,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我镇经济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


篇五:乡镇村务公开实施方案

为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村民自治工作的整体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平办发[20XX]3号文件关于《平江县20XX年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督查考核细则》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党的XX大精神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村委会组织法,把群众真正摆到主人翁地位,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参政议政的积极性。以群众最关心、利益最密切相关的问题为重点,实行村务公开。实现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促进我镇新农村建设再上新台阶。

通过对农村村务公开,增强村务工作透明度。增强民主管理意识,使广大村民积极参与村务决策、村务管理和村务监督。建立和健全村级民主管理制度。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保证党在农村各项任务的落实。

二、组织领导

实行农村村务公开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做到五规范一满意即公开的内容、程序、时间、形式、管理要规范,公开的结果要达到群众满意。成立镇村民自治和村务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负责抓,由党政办、组织、宣传、纪检、民政、财政、农办、计生、司法、等部门具体抓落实。包村包点。村委会在村民代表中选出人员组成村务公开监督执行小组,负责对本村村务公开的监督工作。

三、村务公开的范围内容和时限

村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财务收支公开。每季度公布一次,主要内容包括:(1)从上年转来金额和本年各项收入;(2)年内支出情况和结存情况;(3)重大项目的专项收支情况。

2、计划生育公开。主要内容包括:(1)年度人口计划及计划内一胎、二胎落实到户情况;(2)每月孕检应普查人数、实普查人数和应普查而没有普查人员名单;(3)应采取节育措施和应采取而没有采取节育措施的人员名单;(4)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情况;(5)年内登记结婚人员名单。第一项内容,年初公布,其余几项内容每季度公布一次。

3、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每季度公布一次。主要内容包括:(1)国家建设征用土地的数量、土地补偿费、劳动力安置补助费以及乡镇企业和农村建设用地中的土地受益和支出情况;(2)调整和新划宅基地的面积、地点、批准户名单。

4、农民负担情况公开。每半年公布一次。主要内容包括:公益事业的筹工筹劳情况。

5、救灾救济款物发放的对象数量公开。每半年公布一次,主要是救灾救济款物发放对象、数量情况。

6、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申请、审查和金额公开。每月公开一次,主要内容有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请的条件、审查的结果,领取金额数量的情况。

7、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金到期发放情况公开。每季度公开一次,要内容有到期农民的名单.领取金额数情况。

8、优抚、五保玫策的落实情况公开。

9、村有企业承包情况公开。每年公布一次,主要内容包括:(1)由集体承办的企业、林场、鱼塘、果园、土地等财务收支情况;(2)个人承包、租赁的集体经济项目的公开竞标情况;(3)村民代表会议对举办集体企业、开发新项目的讨论结果。

10、重大活动公开。凡属村中重大事情,如冬修水利,道路修建、建校突击性任务等。都要通过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11、村干部工作责任目标公开。

12、根据本村实际.其它应公开的热点问题。

四、村务公开的程序

为确保村务公开的严肃性、真实性.必须严格公开程序。充分发挥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执行小组的作用。

1、财务收支公开程序。(1)村级财务先由村委会整理出各项收支明细表,报村务监督执行组审核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再张榜公布;(2)各村民小组财务收支情况报村委会。由村委会和村务监督执行小组审核后予以公布。

2、计划生育公开程序。先由村计生专干将各项公开内容分别造册,交村计生领导小组审核,由村务监督执行小组认定,然后上墙公布。

3、上级下拨的各种款物发放、使用公开程序。(1)救灾救济款物应由村两委根据上级下达的数量,提出救济对象和数量,交村务监督执行组审查认可,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再上栏公布。(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和条件确定,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由村委会负责报上级批准后公布。(3)村委会根据优抚、五保政策,确定对象、标准,经村务监督执行组审查认可后上栏公布。

4、征用土地和宅基地审批公开程序。(1)由村委会将国家建设征地计划、政策、补偿办法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并通过公开栏广为宣传,然后村委会将落实情况造册交村务监督执行组审核后上墙公布;(2)宅基地审批应根据村镇规划,通过各种形式把规划面积、标准、条件和户数向全体村民公布。

5、集体土地承包、村集体经济项目承包、经营以及举办企业、公益事业公开程序。(1)村委会将责任田使用政策和调整方案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经代表会议通过后予以公布

五、村务公开的形式

村务公开的形式主要以一栏、一卡、一会为主,辅之以其他形式。一栏即村务公开栏;一卡即明白卡;一会即村民代表会议。

1、村务公开栏是最实用的公开形式,每个村委会和村民小组都应在公共活动场所或便于群众阅看的地方设置固定公开栏;村务公开栏可设综合栏目和专项栏两种。

2、明白卡一般适用于基层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和农民负担等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应每户一卡。

3、采取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的形式将举办公益事业,上、扩、改企业项目和村干部责任目标等项内容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并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公布于众。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

经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通过几年的专项整治,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有所好转。但是由于我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经营事故仍时有发生。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部署,针对当前我市危险化学品管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为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工作目标

在巩固去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整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继续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五整顿、两关闭”工作,加大整顿、关闭不符合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力度,力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搬转”数达到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总数的10%;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领证率100%。继续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和“城中厂”、“宅中厂”、“三临”(临河、临江、临湖)情况专项整治,确保不发生因上述情况引发的重特大伤亡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按照危化品监管“重心下移,关口前移”的思路,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企业分级、分类管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推进企业基础台帐管理。通过依法监管、从严监管、科学监管和规范监管,确保安全管理到位,隐患消除到位,完成全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控制指标,防止和减少各类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工作的范围和重点

整治工作的范围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单位。重点是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和资质要求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存在重大危险源和重大事故隐患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利用危险化学品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三、整治工作的措施

(一)突出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

集中力量,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抓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的实施工作。通过严格审查,促使生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事故隐患、按要求开展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和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等工作,全面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增强企业事故预防、应急处置能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满足安全生产准入条件,并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企业安全自我约束机制,

公告未按规定提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未按规定于4月30日前依法开展安全评价、补正并提出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的生产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停业,并按法定程序报请人民政府予以关闭。对不符合领证条件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一律“关、停、转、搬”。

(二)继续搞好“五整顿、两关闭”工作,重点是需要搬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的搬迁工作和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及停产整顿后仍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关闭工作。

(三)开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专项治理。

治理重点是加油站和剧毒化学品经营单位。要排查并向社会公布未依法申请和经审查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经营单位,责令其停止从事相关经营活动,由有关部门依法撤销或变更经营单位的相关证照。对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要依法给予严厉处罚和取缔,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在规定期限内不能完成整改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予以关闭。

(四)强化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监管。

继续深入抓好源头(生产、经营、运输单位),把好关口(进南宁市、出南宁市路口)的同时,加强对液氯、液氨、液化石油气、剧毒溶剂等重点品种道路运输的严格监控,坚决查处无资质运输危险化学品及其他违章行为,严格执行运输车辆证照和人员资质证件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等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措施和责任。

落实“科技兴安”战略,加大安全新科技的推广力度,要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安全监控系统和易燃易爆液体、气体运输槽罐应用HAN阻隔防爆技术工作,通过科技进步,实现本质安全,最大限度的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

(五)进一步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要从“一把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抓起,从抓领导干部作风和严肃纪律入手,层层抓落实,坚决克服管理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人主义”,狠抓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理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现象,重点抓好液氯、液氨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有关的管理制度,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运、运输、使用及废弃等各个环节的安全生产,提高现场管理水平。

(六)要结合季节特点,进一步落实防洪防汛、防高温工作。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对危险化学生产使用装置、储存设施、油库、加油站及职工宿舍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立足于防大汛、抗大灾,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同时要做好防台风、防雷电、防地质灾害工作,加强电气系统管理,确保电力稳定,避免大面积装置非计划停车。要结合天气特点,合理安排生产,特别是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装卸车、户外作业等一定要避开天气高温时段;对处于停输状态的长输管线、管段、压力容器等要认真检查,落实卸压措施,防止因温度升高等造成憋压,确保安全生产。

(七)要切实强化基础性工作,夯实安全管理基础。一是从建章立制入手,从工艺技术、设备管理、现场管理、安全监督、基层建设等方面抓起,制定明确的工作标准,并认真执行。二是采取事故案例教育、现场事故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开展反“三违”活动,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员工的技术业务素质。三是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并认真进行演练,不断提高事故处理及救援的能力。四是要借鉴并推广危化品安全工作做得好的地市和企业先进经验,逐步铺开危化品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夯实危化品安全管理基础。

(八)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特别是查清事故的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重复事故再次发生。对企业级事故及事故苗头也要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分析原因,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落实防范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一旦发生事故,安全监管部门要立即向同级政府报告,政府要组织相关部门迅速赶赴现场,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和次生灾害。要查清事故原因,吸取教训,依法追究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及时上报和续报事故发生、救援和调查处理等情况。同时,各地、各单位要认真落实国家、自治区有关事故通报的要求,举一反三,认真分析研究影响本地、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制定并落实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对专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有关程序要进行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要求整改单位及时反馈信息。

(九)强化监督检查,严防剧毒化学品丢失。

督促从业单位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措施,严防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督促使用剧毒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单位和使用其他危险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其他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对其生产、储存装置开展安全评价。依法关闭不符合安全要求,使用氰化物的小金矿、小电镀厂、小电子器件厂。

(十)加强培训考核,提高人员素质。

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经营许可证的颁发工作,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及从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从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全面提高行业人员素质。

四、整治工作的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务求实效。搞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整治是一件利国利民的大事,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认真总结本地去年以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周密部署,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和督查,克服厌战情绪。各地要确保去年各地成立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的相对稳定,为他们正常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整治工作的要求真正落实到企业,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统筹安排,突出重点。以实施危险化学品许可制度为主线和突破口,精心组织,协调有序地推动各项整治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各负其责,协调行动。要继续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实施,各方联合行动”的要求以及“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层层落实责任。同时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整治工作协调一致。

(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监督支持”的原则,要把整治工作和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的要求,对危险化学品负有监督管理的部门,要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把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的管理规范到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上来,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提高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意识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从业单位安全和管理台帐,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工作,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度,提高职工的应知应会水平和妥善处置突发事情的能力,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必须的投入。

(五)广泛宣传,强化监督。要利用各种渠道,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曝光,以此教育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和相关人员吸取教训,依法经营,促进整治工作的深入进行。

(六)严格标准,确保质量。一是按规定严把危险化学品有关许可、资质的审批关,发证关;二是严格按照标准组织检查。对领导不力,失职渎职、徇私舞弊人员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责任。对整治不力,酿成重特大事故的,要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02号令和有关规定,不仅依法追究业主的法律责任,还要依法追究地方政府有关领导的责任。

(七)按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认真开展工作并总结。工作方案于**年8月10日前,于**年12月10日前报至南宁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南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二)

“再穷不能穷教育,再苦不能苦孩子”,教育是百年大计,少年是祖国未来,关呼国运的兴衰,体现着文明的程度。根据省、市、物价和教育的相关文件精神,发改局和教育局就当前群众反映突出的中小学食堂伙食问题作为践行党的的专项治理重点,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及时发现和坚决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问题,重点查处群众反映突出的强制搭餐和中小学校学生伙食标准落实方面的违规行为,确保全镇中小学伙食标准价实相符。不断推进中小学学生食堂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确保学生食堂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伙食质量明显改善;不断提高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小学食堂伙食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剑光

副组长:喻文兵

成员肖科彭蟠桃陈清宝王秋芳

各中小学校长、园长

三、检查范围和时限

专项检查的范围为本镇中小学校、公办幼儿园的伙食费收支情况及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落实情况。检查时限为**年以来发生的行为,具有连续性的重大乱收费行为可以迫溯到上一年度。

四、检查时间与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分三个步骤进行,时间从4月30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第一个步骤为自查自纠,时间从4月30日至5月20日,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照本方案第七条所列的九项重点检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于5月18日前以镇中心学校为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书面报县教育局,教育局于5月20日前将全县所有自查自纠报告反馈给县发改局。第二个步骤为迎接县职能部门重点检查,从5月21日至6月30日。县检查组将根据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自查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和暗访抽查。并就整个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分析评估,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个步骤为整章建制,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时间从7月1日至8月30日,对在检查发现的问题全面整改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第二阶段时间从9月1日至11月30日,开展“回头看”,各职能部门采取各种形式的明查暗访,重点检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到位情况。(来我镇检查的为县检查二组)

检查二组:带队领导符灿阳

成员:发改局2人教育局1人

检查区域:横市、老粮仓、流沙河、青山桥、巷子口、沩山

五、检查的重点内容

(一)2014年以来的伙食费财务收支运行情况;

(二)伙食费收费及实际执行标准;

(三)每个学生“早餐1个鸡蛋,中、晚餐各1两肉”的主菜标准实际执行情况;

(四)一周菜谱、每日菜谱的建立及公示情况;

(五)每个学期伙食费与学生及家长的结算情况;

(六)学校违反自愿原则强制学生在校就餐的行为;

(七)学校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及后勤管理岗位交流等一系列内部管理制度以及民主监督情况;

(八)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的落实情况;

(九)其他违反国家有关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行为。

六、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5月20日前)

1、强化宣传。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学习宣传《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和相关教育收费文件,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与参与权,更好的发挥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

2、自查自纠。对全县33个乡镇所有中小学校发放自查自纠调查表,()全面掌握当前学生食堂伙食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自查自纠阶段如实上报并已整改到位的问题,在检查阶段可以不作为问题进行处理。

(二)重点检查(第一阶段:5月21日-6月30日前,第二阶段9月1日-10月30日前)

1、调查走访。每组带队领导牵头对所检查区域范围内的每个乡镇走访4-5户学生家长,采取发放调查问卷、座谈等形式全面了解学生以及家长反馈的意见和建议。

2、明查暗访。创新检查方式方法,做到既要全面检查,不留监管空白,又要具有针对性,确保每个乡镇被检查学校不得少于4个。

3、现场核查。检查采取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形式进行。各检查组以不事先通知、不事先确定检查对象为原则,在学校开餐前的准备阶段到食堂当场对食材称重并计算实际执行的标准;重点检查即以查验台账、票据、菜谱、制度以及座谈师生等形式全面核实整个学年伙食执行情况。

(三)整章建制(第一阶段8月30日前,第二阶段11月30日前)

1、对在检查过程发现的问题,责成各中小学校全面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以确保整改效果。

2、就整个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分析评估,对如何深入持久纠正发展教育事业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反馈给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3、对照《湖南省中小学学生食堂管理试行办法》,强化校长负责制,着力解决强制搭餐问题,严格落实校领导缴费陪餐制度。全面加强财务、成本、采购、监督、公示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机制,教育、财政、物价部门定期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运行及落实情况,确保食堂管理在阳光下运行。

4、全面发挥民主监督。建立社会、家长共同参与的膳食委员会,促进社会监管的常态化,并形成膳食委员会与教育、物价积极互动的联系机制。全面落实菜谱公示、期末结算等措施,加大对社会的公示力度,充分发挥学校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5、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教育、财政、物价、审计等部门工作合力,定期召集会议研究学生伙食管理。创新监管手段,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加大暗访工作力度,县教育后勤办常年分三组逐校督查,相关职能部门明查暗访每年不少于4次,切实加强学生食堂的日常监管。

6、严肃查处。对从**年9月1日起,发生的强制搭餐、伙食费价实不符等违纪违法问题重点查处,对顶风违纪的责任人按作风建设的要求移送职能机关严肃处理。

七、工作要求

(一)周密部署,突出工作重点。检查人员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的要求,加大工作力度,坚持标本兼制的原则,认真开展此次专项治理。同时,继续将“价格服务进学校”工作一并列入此次重点检查的内容。

(二)大力宣传,注重收费调研。检查中,要向被检查单位大力宣传教育收费政策,帮助他们完善管理制度,自觉纠正不规范行为。同时,要加大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除学杂费、取消借读费、免除住宿费等政策落实情况的检查,积极研究教育收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完善教育收费政策的建议。

(三)吃透政策,确保查深查透。检查人员要认真学习近年来国家和省、市新出台的教育收费政策,吃透精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检查中要做到定性准确,处罚尺度合理。要全面、系统的进行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尾巴。

(四)严格程序,恪守廉政规定。检查人员进点检查时应注意工作方式方法,严禁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的教学秩序。检查人员要对检查结果负责。每一个单位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都要对检查结论签字认可。同时,复核人员也要对复核过的情况签字认可。禁止索、拿、卡、要。

流沙河镇中心学校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三)

各分公司、各部室:

为进一步深化、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根据省政府关于在全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总体部署和黎安监发【**】14号文件要求,特制定公司矿山、尾矿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自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为指导,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安全投入,全面开展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规范管理、规范生产。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提升矿山、尾矿库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此次深化专项整治安全生产隐患行动由公司统一领导,各部室、分公司积极行动,明确责任,详细分工。为做好安全生产隐患专项自查治理工作,确保工作能够深入开展,公司成立“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隐患专项整治领导组工作职责:

1、制定隐患专项工作方案、计划。

2、组织开展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3、对不能及时整改的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加大安全投入,保证隐患治理资金到位。

5、指导、监督各单位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6、负责重大事故隐患方案的制定,并对整改治理情况进行监督和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安全生产隐患专项整治行动,自查阶段从**年5月20日开始,至**年9月30日结束。分两步实施:第一步,集中排查(5月20日-5月30日);第二步,集中治理(5月30日-9月30日)。

四、检查范围

此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范围主要包括:矿山、尾矿库、选场、炸药库、油库、化验室、材料库、排渣场、重点设备设施等生产作业场所。

五、检查重点

(一)矿山自查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是否层层分解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是检查落实领导带班下井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等制度及执行情况,劳动防护用品佩戴及使用情况。

3、地表现场情况:重点检查排碴场制度是否落实、倒碴是否按规范要求实施、重点设备、设施及办公区、值班室、洞口、职工生活居住环境落实防汛、防火灾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5、矿山井下通风排查重点是:井下通风系统、局部通风、通风设备设施、独头掘进的风速、风量、风质。

6、提升运输排查重点是:防坠设施、安全保护装置、一坡三档、钢丝绳检测以及日常维护保养、检查。

7、机电设备排查重点:防护装置、防护措施、接地保护、检修保养记录、安全标志、线路管理、消防、防排水设施等。

8、采掘排查重点是:安全通道、照明线路、安全防护设施、采场高度、行人天井、防坠设施、作业面隐患排除及现场准入签证单执行情况等。

9、装运排查重点:运输车辆、漏斗放料、二次爆破、溜井勾料、车辆净化装置、倒料场阻车设施等。

10、民爆排查重点:储存、领取、使用、清退等各项手续;现场爆破作业、临时存放、警戒工作;库内消防、人员值班、通讯监控设施等。

11、排渣场排查重点:排渣场的高度、台阶、反坡度、车挡或渣挡安全防护措施等。

12、采空区排查重点:安全防护设施、地面截洪沟、排洪渠、井下巷道封闭、塌陷区监控、安全标志等。

(二)尾矿库自查的主要内容

1、尾矿库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情况及尾矿库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

2、尾矿库监控设施监测情况及记录。

3、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坝体、坡比、检测设施、防洪设施、尾矿库排放、电话、照明设施、防洪物资储存情况、值班情况、闭库尾矿库监管情况等。

4、尾矿库、选场车间安全标准化建设进展情况。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部室、分公司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对深化专项整治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高度重视此次专项自查行动,并制定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方案。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扎实做好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在**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形式将安全隐患自查治理汇总情况报公司安全部。

(二)突出重点,全面排查。

各分公司既要全面部署、全面检查,又要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场所、岗位以及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自查的基础上,突出对隐患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排查治理,必须深入矿山、尾矿库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三)强化督查,严肃追究。

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建立隐患整改登记台账,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下达“隐患整改通知书”,落实整改期限、责任、措施到位,并加强督查;重大隐患,要实行公司监督整改,跟踪治理,未整改之前要安排专人盯守。在安全隐患治理工作中,对井下作业面CO浓度超标、风速不达、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的,可能引发事故发生的一律局部停产整改,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对整改工作不力的责任人进行事前隐患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停职处理;对井下带班领导排查隐患不到位、监督落实整改不到位的一律给予停职处理。

(四)搞好总结及时上报。

各分公司要严格实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下井8小时带班制度,及时掌握本单位安全生产动态,及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沟通和协调,确保通讯畅通。严格执行事故报告制度,杜绝迟报、漏报、瞒报事故的行为。各单位逐月对矿山、尾矿库隐患自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于每月23日前以书面形式交公司安全。

**年5月19日

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关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经研究决定,从20**年**月份起,在全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整治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市容环境问题导向,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通过全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一批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的市容市貌,使我市的市容环境面貌和长效管理水平有新的提升,为“四个**”建设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占道经营、夜排档、广告店招、道板违停、违法建设、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容环境问题,加大力度,集中开展六项专项整治,确保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1、开展热点难点集中区域专项整治。以群众反响强烈的市容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市容环境秩序热点问题为重点目标,以主要道路、商业街区、车站广场、农贸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通过持续攻坚、长效监管等措施,逐个突破解决。年内全市完成42个热点难点的攻坚整治任务。

2、强化社区环境专项整治。结合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治理等工作,以整治社区环境脏乱差等薄弱点为重点,对社区实施环境连片整治。通过治脏治乱、完善设施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年内完成43个社区的整治任务,同时,全面抓好社区环境连片整治成果巩固,落实长效管理。

3、实施背街小巷专项整治。以攻薄弱、重长效、创示范为目标,深化背街小巷专项治理改造活动。通过整治占道经营、店外设摊、道板违停和设施改造、落实保洁等措施,确保达到整洁、有序、通畅的要求。年内完成59条背街小巷的专项整治,其中31条背街小巷做精做细、形成样板, 28条背街小巷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4、开展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类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超期的户外广告,限期整改陈旧破损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拆除主要道路两侧有碍市容的遮阳蓬(伞)及条幅、布幔;清除沿街各类撑牌、立地式移动灯箱;加强“三乱”治理,确保主次干道沿线无明显“三乱”现象;加快推进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

5、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的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各级城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建。对各类违法建设,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有力查处,坚决依法拆除,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6、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乱倒、偷倒装潢垃圾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大整治和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的力度;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严防运输收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做好道路、广场、河道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新建和改建公厕30座,对部分老旧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更新和改建。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月1日到**月10日。宣传发动、调查研究、明确整治重点。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的意见、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摸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和要求。

第二阶段:**月10日到10月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照整治行动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治范围全面覆盖主要道路、广场、车站、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各类显现性市容违法违章行为。

第三阶段:11月到12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治成效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年内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并落实“五定”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要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锁定整治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要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满意。

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区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我乡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以依法治国、依法理财为遵循原则,以问题多发易发地方和领域为重点,深入查处、纠正涉农资金使用管理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财经纪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提高涉农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促进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地生根,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步伐。

(二)基本原则

分级负责,层层把关。落实主体责任,专项整治行动在省、市、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乡政府牵头,指导督促各村、乡乡相关部门具体负责抓好本村、本部门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实施,层层把关,抓好落实。

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全面检查近两年所有涉农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做到资金、项目、单位全覆盖。突出重点,着重检查问题多发地方和资金规模较大、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涉农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标本兼治,惩防并举。既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对违规违纪违

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又着眼长远,从根源上研究解决深层次问题,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健全涉农资金管理体系,形成保障政策落实的长效机制。

统筹分工,协调配合。切实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保障,明确职责任务,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工作合力。

二、主要任务和内容

(一)整治检查范围。20**、20**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 年以来,财政和审计部门对涉农资金各项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二)整治检查对象。负责分配、拨付、管理、使用涉农资金的财政部门、乡级涉农项目主管部门、项目实施单位和项目受益主体。

(三)整治检查内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清理、检查和纠正涉农资金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以下问题:

1.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涉嫌贪污、受贿,谋取私利;

2.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

3.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

4.截留、挪用财政专项资金;

5.违反政府采购、招投标、民办公助、村民自建管理规定;

6.资金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项目资金;

7.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8.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

9.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三、主要工作和时间安排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自本实施方案印发之日起至 201**年**月1**日结束,分八个阶段。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年**月1**日前)。成立**区**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在省、市、区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负责制定全乡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全乡的专项整治行动,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区级领导小组和乡政府报告工作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设

在乡财政所,具体承办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各村(社区)要按照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成立本村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具体方案,具体抓好涉农资金专项整治工作,各村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和具体工作方案,联系人于201**年**月1**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全面自查自纠阶段(201**年**月20日前)。各村(社区)有关部门按照专项整治行动的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全面扎实组织本村开展自查自纠,自查过程中,要在摸清本村涉农资金性质、规模和有效梳理资金流向的基础上,深入查找涉农资金及项目管理中存

在的各类问题,厘清资金项目管理部门及牵头部门责任。要突出边查边整改,按照规定和程序,及时处理案件和相关责任人。20**年以来各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未整改的,结合这次专项整治行动,做到限期整改和追责处理并重。各乡村(社区)和乡级有关部门于 201**年**月20日前将自查自纠工作总结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乡领导小组将在各乡村(社区)自查自纠基础上,组织全面检查,覆盖所有村(社区)和乡级有关部门。

(三)区级重点检查阶段(201**年**月2**日前)。在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安排下,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所联系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全覆盖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四)市级重点检查阶段(201**年**月3日前)。在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协调安排下,在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项目资金等违纪违法问题。检查情况将报送市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充分准备,主动做好迎检工作。

(五)省级重点抽查阶段(201**年**月31日前)。省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协调安排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市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开展重点检查,并将涉农资金投入规模较大、近年来问题反映较多的县(市、区)作为检查的重中之重。省级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重点检查的县(市、区)个数不少于所联系市(州)所辖农业县(市、区)的

**0%,即对 ** 个以上县(市、区)开展重点检查。检查时,重点关注是否存在涉嫌贪污、受贿、挪用等违纪违法问题。

(六)中央部级重点抽查阶段(201**年7月1**日前)。由部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省级重点检查的基础上,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重点抽查。抽查对象将延伸至资金具体使用单位(农户等)和工程项目。抽查结果将反馈省人民政府。

(七)整改完善阶段(201**年**月1**日前)。对以前各类检查发现的问题,在此次整治行动中未整改处理的,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督促或问责。对此次检查新发现的问题,按照问题性质分类制定方案,限期进行整改。把好政策尺度,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限期追回财政资金,调整有关账目,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违规违纪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既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分析问题产生根源,又要总结提炼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涉农资金

管理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深入调查研究政策制定和决策层面的解决方案,为创新涉农资金使用和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科学管理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

各乡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于 201**年7月1**日前将整改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改工作报告应包括发现问题分类情况、整改举措及落实情况、完善政策措施的建议等。

(八)全面总结阶段(201**年**月1**日前)。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全面总结;201**年**月 1**日前,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报乡人民政府,并报区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须包括:当前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做法和成效;改进和加强强农惠农资金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将成立以政府乡长为组长的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乡级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组织领导相关部门和各村(社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

展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建立联系制度。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系各村(社区),按照分片负责原则,加强所联系村(社区)的指导、督促、重点检查等工作;主动收集、整理所联系村(社区)专项整治行

动的有关情况和信息;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及时向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和有关情况。

(三)健全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主动加强与各乡村(社区)各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强各环节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定期向上乡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重要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

(四)建立工作保障。各村(社区)乡有关部门要强化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要安 排专门人员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选择专业队伍实施检查,加强有关人员的培训,确保工作质量。要为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要建立督查和激励机制,加强对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的督促检查。

(五)务求工作实效。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解决好实际问题作为专项整治行动的唯一标准,将边查边改贯穿始终。要切实加强基础资料的搜集整理,用事实和数据反映问题,体现专项整治工作成效。要依法依规做好举报受理工作,做到举报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调动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领导小组在督导和重点检查等过程中,发现存在对专项整治行动组织不力、工作不实、敷衍应付等现象的,采取通报批评等方式,限期要求整改。

(六)加强信息交流。各村(社区)乡级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专项整治工作动态、重要情况等,编发工作简报,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报送一期。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介渠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要集中曝光一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典型案例,起到威慑和警示教育作用。

注意了,好的策划书不一定按某种格式,或许一篇好文案本身就是一部好的策划书。以上《开展村务不公开专项整治方案》一文能帮助您解决策划书的撰写需求,如果还想阅读关于“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相关内容,请访问“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题!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