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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迎接十八大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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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执法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XX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的通知》和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决战四十天 迎接十八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执法时间

专项整治特别行动从即日起至“十八大”闭幕结束。

二、重点领域

以煤矿、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建材、职业健康及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领域为重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督促隐患整改销号。

三、主要任务

按照“边检查、边复查、边销号”原则,在做好“打非治违”专项执法行动复查、督促隐患整改销号的基础上,对危险性大、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生产经营建设单位普遍开展执法检查,并督促整改销号,确保所有检查发现的隐患在10月底前“动态归零”。

四、重点内容

(一)煤矿。突出关闭整合和瓦斯治理这两个关键点。对整合重组期间停产、技改矿井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严防非法违规生产。重点检查生产煤矿落实两个“四位一体”防突措施,建立健全瓦斯监测监控和抽采系统情况,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要坚决整顿关闭。

(二)非煤矿山和尾矿库。重点查处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许可证过期擅自生产,建设项目违反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地下矿山未实现机械通风、提升系统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露天矿山未分台阶开采;尾矿库超设计标高运行、擅自改变筑坝方式、排洪设施与设计不符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查处非法建设、生产、经营和擅自改变工艺、原料等行为;重点检查涉及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涉氨涉氯化学品的装置和场所,严查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防中毒设备设施和监测报警设施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查处邯郸周边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存储、使用危爆物品、剧毒化学品等违法行为,严防相关产品、原料流入非法渠道。重点查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超范围、超人员、超药量和擅自改变工房用途,分包转包、出租工房或生产线,“一证多厂”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冶金建材。抓住煤气等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储存、使用和熔融金属作业等关键环节,加强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及评估监控、安全设施“三同时”、维修拆除等危险作业及进入危险场所作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安全设备设施的检测检验等方面的执法检查。

(五)职业健康。以粉尘、极度危害、(小编 )高度危害和高毒物品危害作业场所治理为主线,对职业病危害行业分布广,接害职工多,容易发生群发性职业病事故的行业(领域)开展执法。重点查处不履行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备维护检修、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危害因素监控、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等法定义务,未按规定申报职业危害项目,箱包制鞋企业到期未取得许可证,未按规定履行“三同时”手续等违法行为。

(六)人员密集场所。对人员密集场所,督促地方政府严格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和“一岗双责”,切实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工作抓实抓好。重点检查安全疏散出口是否畅通,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备是否齐全;是否制定了人员疏散预案并适时组织预案演练,全员教育是否到位,操作规程是否得到严格落实;各级安全管理目标责任状是否层层签订;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并得到严格落实;消防组织、制度、责任、设施设备是否落实等。严防拥挤、踩踏、坍塌、火灾等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五、组织形式

(一)市安监局由市安全生产监察支队牵头,针对6个重点行业领域,成立6个领导小组和10个专项执法队。实行队长负责制,制定具体的企业执法计划,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复查销号的基础上,对市属以上企业和各县(市、区)执法检查过的企业,至少重点抽查100家。其中煤矿不少于15家,非煤矿山及尾矿库不少于20家,危险化学品及烟花爆竹不少于20家,职业健康不少于15家,冶金检查不少于15家,其他地面企业不少于15家。

(二)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执法整治方案,在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复查销号的基础上,整合各级执法力量,组织执法队,采取专项执法、联合执法、交叉执法、换位互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开展拉网式执法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明工作纪律。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从现在开始到十八大结束,市安监局全体干部一律取消休假,严格请销假制度,心无旁骛开展专项执法整治特别行动。参加一线执法的同志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集中精力工作,坚决完成执法任务;机关的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千方百计为一线执法做好服务。

(二)突出执法重点,加大执法力度。各执法队要以身作则,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为各县(市、区)执法起到示范、带动作用。要根据“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掌握的情况,加强与各县(市、区)沟通,认真筛选被查企业,提高执法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管控能力和效果。

突出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近年来发生过事故、有隐患记录、心里不托底的企业和不放心的环节,重点抽查,直击现场、直奔“病灶”、深查细究、盯住整改、消除隐患。对存在重大隐患或问题较多的企业,要约谈企业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提出系统的指导意见,督促其整改提高。对弄虚作假、整改不到位的企业,要高限处罚,并通报全市。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充分调动各县(市、区)安监部门执法工作积极性,增强执法合力,扩大执法覆盖面。要向当地政府和安监部门通报执法检查情况,针对当地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及时函告,并跟踪问效。

(三)严格执法检查,落实执法责任。全体执法队员要胸怀大局,严肃认真地开展工作。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应检查的环节必须检查到位,该复查的企业必须逐一复查,责令整改的隐患必须彻底销号。按照“谁检查,谁负责复查销号;谁处罚,谁负责执行到位”的原则,明确执法责任。实施“捆绑责任制”,重点抽查过的企业在特别行动期间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负责的区域发生重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相关人员要负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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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按照市委关于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项整治行动的要求,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市容环境问题,提升城市生活品质,经研究决定,从20**年**月份起,在全市深入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 整治目标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突出市容环境问题导向,加大市容环境秩序整治力度,通过全力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市容突出问题,有效改善一批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的市容市貌,使我市的市容环境面貌和长效管理水平有新的提升,为“四个**”建设提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围绕占道经营、夜排档、广告店招、道板违停、违法建设、抛撒滴漏、偷倒垃圾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市容环境问题,加大力度,集中开展六项专项整治,确保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1、开展热点难点集中区域专项整治。以群众反响强烈的市容难点问题和影响群众生活品质的市容环境秩序热点问题为重点目标,以主要道路、商业街区、车站广场、农贸市场周边为重点区域,开展整治。通过持续攻坚、长效监管等措施,逐个突破解决。年内全市完成42个热点难点的攻坚整治任务。

2、强化社区环境专项整治。结合旧住宅改造、棚户区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治理等工作,以整治社区环境脏乱差等薄弱点为重点,对社区实施环境连片整治。通过治脏治乱、完善设施等措施,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年内完成43个社区的整治任务,同时,全面抓好社区环境连片整治成果巩固,落实长效管理。

3、实施背街小巷专项整治。以攻薄弱、重长效、创示范为目标,深化背街小巷专项治理改造活动。通过整治占道经营、店外设摊、道板违停和设施改造、落实保洁等措施,确保达到整洁、有序、通畅的要求。年内完成59条背街小巷的专项整治,其中31条背街小巷做精做细、形成样板, 28条背街小巷进一步提升综合治理成效。

4、开展违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各类未经批准擅自设置或超期的户外广告,限期整改陈旧破损户外广告和店招标牌设施;拆除主要道路两侧有碍市容的遮阳蓬(伞)及条幅、布幔;清除沿街各类撑牌、立地式移动灯箱;加强“三乱”治理,确保主次干道沿线无明显“三乱”现象;加快推进主要道路包装出新工作。

5、开展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建立健全违法建设的联防联控机制,组织各级城管部门和街道、社区加强巡查,及时发现、制止违建。对各类违法建设,各级城管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有力查处,坚决依法拆除,使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

6、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开展对乱倒、偷倒装潢垃圾的专项整治,同时,加大整治和清理暴露垃圾、卫生死角的力度;做好生活垃圾清运工作,严防运输收集车辆在运输过程中的抛撒滴漏;做好道路、广场、河道等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新建和改建公厕30座,对部分老旧垃圾转运站、垃圾箱、果皮箱等环卫设施进行更新和改建。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月1日到**月10日。宣传发动、调查研究、明确整治重点。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听取的意见、收集到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并对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检查,摸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时限和要求。

第二阶段:**月10日到10月底。按照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对照整治行动要求,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整治范围全面覆盖主要道路、广场、车站、校园周边、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整治内容主要包括各类显现性市容违法违章行为。

第三阶段:11月到12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整治成效进行查漏补缺,确保年内各项工作任务保质保量完成,并落实“五定”巡查等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巩固提升热点难点问题的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开展市容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是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的重要举措。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落实责任,城管系统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全力抓,切实加强对该项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监督,确保工作有效实施。

2、措施有力,注重实效。各区、各部门对本次整治工作要精心组织、严密部署,要根据自身职能及分工各司其职,拿出有效措施,力求标本兼治、注重实效,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

3、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各地区、各部门要锁定整治目标,落实整治任务,强化监督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纳入绩效考核。对工作不力,整治成效不明显的,要加大问责力度,确保将问题整改到位,让人民群众满意。

集镇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集镇整治专项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强力推进集镇规范化管理工程,经相关领导决议,联合各相关部门,对集镇占道经营及违规广告招牌等行为展开一次大的清查整治活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镇整治的范围为集镇规划区。

二、重点和目标

整治重点:镇容镇貌、集镇环境卫生和交通、经营秩序、违章建筑的整治。

建设重点:集镇出入口的绿化带亮点打造,沿线街道绿化带和广告牌的规范建设。

(一)镇容镇貌管理方面

1、对街道沿线和街道两旁乱堆乱放的沙石、木材、花盆、土堆、衣物、农机器械等杂物进行清除。对街道两旁违法挖宅基地、取土等行为加大执法力度。

2、对临街违规建设的构筑物、遮阳棚等进行拆除。

3、对违反“一店一招牌”的门店进行集中拆除。

4、临街工地施工必须实行围档作业,限期完工,统一围挡的外观样式和颜色。施工现场的材料、机具应堆放整齐,渣土应及时清运;房屋竣工后,应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

5、清除在电线杆、树木、住宅楼道上以及其他未经批准的场所书写、刻画、张贴户外广告,清除行道树下杂草、集镇人行道及沿街菜地、圈养家禽等。

(二)交通管理方面

在集镇街道,各类机动、非机动车辆行驶、停放,必须停放到指定地点、有序出入。

(三)经营秩序管理方面

1、清除人行道上的广告牌、堆放商品或者占道经营、出店经营。

2、禁止不符合集镇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汽车、摩托修理。

3、草绳、农具农资、超市、花木、早餐等门店必须店内场内经营,对不听劝告者予以没收。

(四)集镇建设方面

1、集镇自来水的铺装扫尾工作;

2、绿化带建设(含金塘岭及加油站花坛);

3、集镇主街道双黄线;

4、流动摊贩规范经营点打造;

5、坪上花木广告牌的规范建设;

6、人行道隔离桩建设;

7、公共停车场建设。

(五)拆违控违方面

主要针对集镇街道范围内未批先建和未批在建的违章建筑进行整治,另行制定方案。

工作目标:“定点划线,有序停车;及时清扫,有效保洁;洒水降尘,适时清洗;规范门店,店内经营。

三、整治步骤与方法

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17日)。

出动宣传车,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1)下发公开信,并通过宣传车和广播播发;

(2)由城管队先期上户摸底、劝导并下发《整改通知书》。

第二阶段:集中行动阶段(8月18日-8月21日)

按照基本任务,8:30在政府前坪集合点名签到,调动人员、车辆、机械设备对集镇路段发现的问题(详见附件)进行分组处理。其中17日完成柏南街和柏西街整治,18—19日完成金明街、柏沱路和步行街整治,20日进行整体扫尾。

第三阶段:巩固和建设阶段(8月22日—9月10日):

阶段重点抓好自来水管铺装扫尾工作和绿化带、双黄线、隔离桩、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工作,规范广告牌和流动摊贩的建设工作。

第四阶段:全面提升阶段(9月10日至9月30日)。

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巩固提高前期整治成果,并组织自查自评,迎接上级领导验收。

在全面提升阶段,重点加强集镇的管理,形成高效、长效的管理机制,一是进一步加强外包保洁公司的考核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大对集镇街道的劝导、管理和执法力度。

四、组织领导

成立**镇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顾 问: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整治办、综治办、司法所、经发办、城管队、巡防队、派出所、交警队、城建规划所、计生办、云田清洁公司。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整治办,由李家霆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宋丹、肖峰、娄政科负责日常办公。

行动组分几个小组,具体分配如下:

1、思想稳控组:

组 长

组 员

工作职责:劝教集镇悬挂竖式招牌、落地广告、店外经营、建筑材料、花木及杂物占道堆码等搬移,否则将强制处理。

2、整治行动组:

组 长

组 员:

工作职责:

(1)现场拉警戒线,确保行动安全。)

(2)清除集镇街道两侧违法违章建(构)筑物和影响镇容镇貌的雨阳棚和其它堆放物品等;)

(3)清除和规范沿街占道经营、占道堆物、违规设摊等行为;()

(4)劝离人行道停放车辆,要求车辆定点划线停放,摩托车摆放整齐有序);

(5)禁止公共场地晾晒衣物和其它乱悬乱挂行为;)

(6)在街面进行临时施工场地,要求其设置安全围护设施,各种建筑材料要堆放整齐,不准随意占用交通道路和公共场所,施工产生的垃圾要随产随清,竣工后要及时整理。(城管中队)

(7)清除过时的、不规范的、不健康的各类广告、宣传牌。)

3、机械设备组:

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联系一台铲车、两台中型装运车、自卸吊车一台,铲子、锄头各4把,警戒线等。主要对组织车辆对当天收缴的广告牌、建筑废物、渣土、苗木、杂物杂草、铁架棚子一律集中处理。

4、清扫冲洗组:

组长:伍接后

组员:云田清洁公司组织清扫人员和机械设备(扫路王、洒水车)。

工作职责:对当天执行行动后的人行道和马路进行清扫、冲洗。

5、应急处置和维稳组

组长:李义础

成员:派出所、巡防队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过程中的应急处置和信访维稳工作,对阻碍依法进行整治的违法行为进行快速、有效处置。

6、督查监督和后期宣传工作组

组长:

成员:

负责对参加行动的干部进行督查,并开展综合协调、整治后期宣传工作。

7、建设完善组

组长:

成员:水管所、城建所、国土所、城管队、林业站、加油站

负责行动建筑垃圾的放置地点,限期8月底完成集镇自来水铺装扫尾工作,绿化带、双黄线、隔离桩、公共停车场的建设工作,行道死树的更换,规范广告牌和流动摊贩的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打击占道经营、落地广告、整治违规停车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积极主动地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落实责任,完成目标。各单位各职能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服从行动的指挥,保证人员相对稳定并按时到岗到位,有效开展工作,确保整治工作的落实。

(三)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严明执法纪律,依法行政,文明、规范执法,做到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对带头寻衅滋事妨碍执法者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有效打击,确保安全。此次集中整治行动目的在于针对少量经营户的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打击,各组人员在处置突发问题时应注意方式方法,确保自身行为合理合法,原则上尽力避免冲突,确保组员不受伤害。

(五)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整治行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由城治办牵头继续对前期成果进行保持,并将日常督查行为长期化、经常化,坚持不懈地开展清查行动,防止违规现象反弹,达到标本兼治的目的。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下面是我们网站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环境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环境保护意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x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xx县“9+1”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xxxx镇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方案》等七个涉及矿山、燃烧锅炉、农村生活垃圾、建筑施工扬尘、道路运输、畜禽养殖污染、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等方面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按照“问题整治、属地负责、综合治理、严格执法”的原则,依法实施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行动。到2016年6月底,全镇矿山全面落实污染防治措施,粉尘、废水等污染得到有效治理,排土场和废渣得到有效处置或综合利用;所有矿山均须通过市级矿山环境综合整治验收。对不符合环保审批,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一律依法予以关闭。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天然气覆盖区域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对天然气未通达区域的燃煤小锅炉的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及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替代过渡,确保使用单位锅炉废气达标排放。同时继续加强监管,督促工业炉窑完成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或改造升级,做到稳定运行,达标排放。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通过开展全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系统,实现所有村庄生活垃圾收运设施全覆盖;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管理和农村保洁服务组织;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保障机制,落实长效管理制度;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置,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堆现象基本得到清除。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计划通过3个月的集中整治,使全镇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现场作业环境与卫生面貌显著改观。

(五)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从2016年4月开始,集中4个月时间,以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路面与源头相结合为原则,进一步完善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使用环保盖封闭式运输及出场清洁制度,有效遏制货物脱落扬撒,防止扬尘污染;建立道路运输扬尘污染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保护生态环境推动我镇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根据畜禽养殖场养殖规模数量、所处的地理位置及对周围环境影响的程度进行综合整治。通过综合整治,合理开发与利用农业资源,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效防治畜禽养殖业污染,保护水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确保七星河xxxx段主河流和支流不发生畜禽养殖污染,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七)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对齐春生态园及周边环境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美化旅游景区环境,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树立我镇旅游景区良好形象。

二、责任领导

(一)xxxx(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二)xxxx(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三)xxxx(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四)xxxx(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三、主要任务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1、全面开展矿山环境整治回头看督查工作。要开展所有在产矿山企业再督查行动,对久治不验、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矿山企业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治理。

2、关闭取缔违规矿山企业。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不符合环保审批的、造成严重污染或生态破坏的,以及存在严重环境安全隐患且不具备整改条件的或治理不到位,达不到环境整治要求的矿山企业,一律依法限期予以关闭。对纳入关闭的矿山企业,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吊销其各类许可证及执照。

3、从源头控制扬尘污染。督促矿山企业在开采过程中,采取湿式凿岩、微差控制爆破等工艺,淘汰开采和爆破粉尘产生的工艺;对破碎加工区实行封闭式生产,对扬尘点安装布袋收尘器、喷淋装置,输送廊道实行全封闭,成品堆放应实行封闭管理并采取抑尘措施;矿区道路全程硬化,设立车辆进出口轮胎冲洗点;其他扬尘产生点必须配套建设粉尘收集系统和处理装置。

完善物料堆场抑尘措施。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密闭围栏,并按规范建设防风抑尘网,安装喷淋抑尘设施。逐步建设封闭式料库,减少料堆扬尘。废渣、废料需集中规范堆存,修建挡土墙,并配置有效抑尘措施。

采取有效措施治理矿区道路扬尘。加强运输道路的洒水和保洁,强化矿区运输车辆管理,固定运输车辆,采取密闭运输,严格控制运输车辆超载超限泼洒行为。

4、加强矿山开采废石监管。对产生的废石、废渣,应设置堆放场,堆放场应节约用地并与周围的自然生态环境相协调,尽可能利用未利用地、荒地和废弃地。应保持挡土坝稳固,采取防粉尘、防溢流和防渗透的措施。切实加强矿山风险防范,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的矿山应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和防止环境风险。

5、做好废弃裸露矿山复绿工作。重点是采矿区或废弃场所实施复绿工作,有计划地恢复植被、植树绿化、整平采坑、护好边坡,使矿山达到复绿标准。积极推进矿山开采过程中的生态修复,实施跟进式生态恢复措施,边开采边恢复。

6、严格建设项目环境监管。严格环境准入,新、改、扩建矿山项目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对未批先建的矿山企业和环保不达标的企业依法处理到位,限期整改不到位的列入年度关闭名单。对新建矿山企业,必须符合相关政策要求,履行相关手续,严格落实各项污染治理措施。

(二)燃煤小锅炉整治专项行动

1、淘汰燃煤小锅炉。全面淘汰天然气覆盖区域内燃煤小锅炉,对未通达区域的燃煤小锅炉以电能、轻质油等清洁能源及成型生物质颗粒燃料进行替代过渡;省道沿线可视范围内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小锅炉全面完成清洁能源替代或淘汰。

2、限期完成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严格执行工业企业废气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必须稳定达标排放。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实施限期改正,改造升级治理设施,做到稳定达标排放。

3、严格控制燃煤锅炉建设。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和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镇工业集中区不再新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的燃煤锅炉。对违规先建的锅炉坚决不予年检、登记并依法拆除。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新建锅炉,要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环保型锅炉,并同时落实污染治理措施,做到达标排放。

4、建立监管长效机制。通过建章立制,切实加强日常工业、生活锅炉和炉窑监管,定期开展跟踪督查,巩固整治成果,严格环境执法,实现燃煤锅炉管理的严格化、规范化、制度化。

(三)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建立健全集镇、村组清扫保洁体制机制。按照“户清扫、组收集、村清运、镇处理”运作模式,做到组有保洁员、村有保洁车、镇有专门机构负责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工作。各村要切实履行村保洁职能,镇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制定卫生保洁制度、环境卫生检查评比制度、保洁员考核奖惩制度、卫生垃圾清运处理制度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

2、组织开展河流整治。对淤塞水道进行清淤,对河面漂浮垃圾及沿河两岸垃圾进行清理,加强对自然河流和饮水源的保护。

3、组织开展“白色垃圾”清理。对集镇、村庄、河流沟渠、省道公路沿线、县乡道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白色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各村要自我加压,包干到人。

4、组织开展有碍观瞻物品清理。对集镇街道、公路沿线、居户门前乱堆乱放的有碍观瞻物以及破旧畜圈、厕所、广告招牌、遮阳雨蓬等进行清理。各村要纵向到人、横向到边。

5、组织开展环境绿化美化行动。发动各单位、村组集体和有条件的农民群众开展绿化美化家园活动,改善和美化农村人居环境。镇直各单位要在5月底前在本单位门前适当位置摆放两个以上高品位的果皮箱。

6、全面建立“户清扫、组归集、村清运、镇处理”农村垃圾管理体系。限期建成一批布局合理的农村环卫设施,每个村庄建设2至3处垃圾储存点,每个自然村(组)要配备专职或兼职保洁员,每个村确定8至10名垃圾清运专业人员负责垃圾收集和清运,并配备垃圾运送专用车辆。镇政府将积极建设标准化的垃圾处理设施。

7、完善垃圾治理设施。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三线三边”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等工程实施,加快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设施建设步伐。

(四)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房屋建筑工地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围墙围挡,主要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2.5米,一般路段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得低于1.8米。

(2)施工现场出入口、主干道、作业区加工场、生活区、办公区必须硬化,裸露场地采取绿化或网、膜覆盖等措施。

(3)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必须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运输车辆应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作业场所。

(4)施工现场污水必须有组织排放,设置沉淀池,严禁直接排入河道或下水道内。

(5)施工现场土方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场地,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施工现场内堆放的渣土,建筑垃圾以及沙、石等材料,必须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楼层内建筑垃圾必须采用密闭容器清运,严禁高处随意抛洒。

(6)施工现场设置洒水降尘设施,安排专人定时洒水降尘。

(7)外脚手架悬挂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封闭,并高出作业面1.5米。

(8)施工现场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搅拌混凝土和砂浆采取封闭、降尘措施。

(9)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禁止将有毒、有害废弃物作土方回填。

2、市政道路施工扬尘治理

(1)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封闭,围挡高度符合市住房城乡建委《关于执行市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临时围挡搭设标准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主要施工道路和主要材料的堆放地作硬化处理。

(2)施工时应配备洒水车辆,施工现场的主要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洗车平台四周应设置防溢座或废水收集坑、沉淀池。

(3)散体物料应采取围挡和覆盖等措施,易产生粉尘的水泥等材料应当在库房或密闭容器内存放。

(4)施工时应控制土方挖运和存留时间,裸置土方应当采取覆盖、压实、洒水等压尘措施;道路改造需切割、破碎石块时,应及时采取喷淋洒水等降尘措施。

(5)施工现场的施工垃圾和生活垃圾,应集中分类存放,及时清运。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砂、石等散体物料时,应当采用具有密闭车厢的运输车辆。

(五)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对镇境内103省道以及县乡道从事运输矿产品、沙石、建筑材料、建筑渣土等易产生扬尘货物的货运车辆,渣土运输车辆,易产生扬尘的货运源头单位开展专项整治,督促有关企业严格按照环保部门的要求落实各项环保措施,达到环保相关排放标准。

(六)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协助上级部门关闭位于禁养区内的所有畜禽养殖场。

2、全面整治禁养区外所有未经审批的畜禽养殖场。

3、对于经审批且位于禁养区外的畜禽养殖场,配合农委、环保局等部门对其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对不达标排放的依法责令限期治理。

(七)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加强旅游景区环境整治,提升旅游景区和经营单位的环境卫生水平,基本达到景区周边及区划内无污染源(物),环境优美、协调美观。

2、景区厕所配套设施完善,标识醒目美观,干净、整洁、无异味;停车场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清洁,车辆停放有序;游客中心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景区讲解人员、咨询服务人员配备齐全,业务熟练,服务热情。各种引导标识完善,包括导游全景图、导览图、标识牌、景物介绍牌等,突出造型特色,清晰美观,与景观环境相协调。坚决杜绝强买强卖、尾随兜售、欺客宰客等违法违规行为。

3、整治景区景点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乱丢、乱刻、乱画、乱吐的“八乱”现象,达到无污水、污物,无乱建、乱堆、乱放等现象;景区建筑物及各种设施设备无剥落、无污垢,空气清新、无异味;景区卫生及时清扫,日产日清,垃圾箱布局合理,标识明显,数量能满足需要,造型美观,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4、加强对旅游景区游步道、娱乐设施、险要位置警示牌和护栏的维修保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5、景区空气质量、噪声质量、地面水环境质量及污水排放等达到国家环保相关标准;景区危险地段标识明显,防护设施齐备、有效,高峰期有专人看守。依照国家《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标准,对照涉及旅游交通、游览、安全、卫生、邮电服务、综合管理、资源和环境保护八大内容认真抓好整改和环境整治,使之与相对应的A级景区等级标准符合。

四、实施步骤

(一)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全面开展在产矿山环境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依法取缔和关闭违规矿山企业,督促引导在产矿山严格落实各项除尘抑尘和污染防治措施,实现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1、整治阶段(2016年4月)。对在产的矿山企业开展督查督办工作,对未完成市、县级验收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对已完成市、县级环境综合整治验收但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的企业责令停产整改,并限期治理达标。

2、验收阶段(2016年5月-2016年6月)。根据矿山企业整治验收申请,对完成整治任务,具备验收条件的,及时开展整治预验收。2016年6月底前,督促全镇在产矿山企业完成市县级环境综合整治验收。未通过市县级综合整治验收矿山将依法处罚。

(二)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整治专项行动

1、第一阶段。2015年完成所有中心村和50%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50%以上。

2、第二阶段。2016年上半年要完成80%以上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80%以上。

3、第三阶段。2016年底要完成所有自然村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全镇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三)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自查阶段(2016年4月)。重点自查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和预拌混凝土厂区的各项具体整治标准要求是否全部落实到位,并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2、迎接全县大检查(2016年5月)。

3、总结提高阶段(2016年6月)。在建项目企业应及时对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常态化控尘工作机制,并将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与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四)道路运输货运码头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宣传发动(2016年4月)。组织相关人员深入道路货运企业、货运源头单位广泛宣传此次集中整治的政策、目的和要求,为开展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

2、集中整治(2016年5月-7月)。

(1)加强对货物运输车辆的监管。所有运送矿产品、沙石及渣土等易产生扬尘的货运车辆,必须按照要求配备安装专用环保盖。已经安装环保盖,但环保盖出现闭合不严、破损等情况的货运车辆,要对环保盖相关部件进行维护保养与自行更换,并可安装密封条,以确保在运输过程中,形成密闭式运输。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2)加强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我镇范围内货源单位必须加装车辆出场喷淋设备,配备专人在货运车辆出场时,对车辆全面进行冲洗,严禁车辆夹带泥土、污水上路,污染路面。货源单位要在车辆装载场地建立操作平台,方便货车驾驶员对车厢货物进行平厢处理,确保所有出场货运车辆做到环保盖闭合。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3)加大路面运输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区域、部门联动,对过往自卸货车装运、覆盖、保洁情况进行检查,同时以车找源,追究配载单位责任,突出路查重点,对车辆环保盖使用、泼洒扬尘、污染路面、渣土车运输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发现违规行为,立即向县相关部门汇报,配合相关单位进行查处。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3、建立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整治,逐步建立道路运输扬尘污染信息交换制度、案件抄告制度和案件处理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属地管理、路面与源头相结合的长效治理机制。

责任单位:镇交通公路管理站、安委办、美丽办。

(五)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专项行动

1、前期准备阶段(2016年5月-6月)。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发布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通告,召开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2、关停整治阶段(2016年7月-11月)。根据本辖区的畜禽养殖场污染综合整治方案,签订关停协议。2016年7月1日至8月31日,纳入关停范围的养殖场自行拆除养殖设施并清理现场。2016年9月1日至10月31日,需关停但未自行拆除设施的养殖场,由各地组织依法强制拆除。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要在2016年11月30日前完成对七星河xxxx段主河流和支流流域所有污染养殖场关停任务。

3、规范整改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4月)。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禁养区外养殖场的污染物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协议签订与治理设施改造升级申报工作;2017年3月31日,各养殖场全面完成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治污设施改造升级,并通过检查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养殖场,在2017年4月1日至4月30日,落实整改措施,整改后经验收仍不合格的养殖场依法组织拆除。

4、迎接核查阶段(2017年5月)。关停、整治完成后,迎接县联合督查组现场督查。

(六)旅游景区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专项行动

1、全面启动阶段(2016年5月10日—5月15日)。召开动员会议,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制定完善方案,明确责任。

2、集中整治阶段(2016年5月16日—9月10日)。在镇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全面有序展开整治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工作目标。各景区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长效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要求每月20日前书面上报景区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展及下一步工作安排。镇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景区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我镇旅游景区综合整治取得实效。

3、巩固提升阶段(2016年9月11日—9月底)。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防止旅游景区内的动态性“脏、乱、差”现象回潮,持续巩固整治成果。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本次专项整治明确目标,分解任务,将治理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镇、村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治细则,具体实施整治工作。镇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村主要领导要负责抓,村“两委”干部各负其责,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增强协同,部门联动。镇村两级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形成联动机制;要加强协调,及时化解各类矛盾;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治之以法,促进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三)依法整治,严格考核。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依法开展各项整治行动,各有关部门要集中精力、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强力开展整治工作。将整治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建立相关考核体系,对工作达到要求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达不到要求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广泛宣传,全民动员。加大宣传力度,大造舆论声势,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全力整治xxxx镇城乡环境;通过集中整治活动和各种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形式,不断提高群众整体素质。

(五)强化督查,狠抓落实。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强化现场督查,对各项整治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全过程、多方位的督查调度。并建立跟踪问责机制,确保督查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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