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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方案

货车违规载人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机会都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为了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我们一定会制定一些方案去实施。方案属于是一种计划,关于写方案我们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呢?以下“货车违规载人行为专项整治方案”由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货车违规载人行为专项整治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货车违规载人行为专项整治方案,请大家参阅!,希望可以帮到您!

为大力整治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坚决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全力确保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根据全县安全生产攻坚行动动员大会相关精神,遵照全县开展货物用车违规载人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要求,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货物用车(包括三轮车、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大型货车)违规载人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安全法制理念,深刻汲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针对全镇区域内货物用车违规载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全面加强人、车、路交通安全管控,有力维护道路通行秩序,确保事故发生率明显下降,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内容

(一)调查摸底

以二级网格为单位,建立货物用车和驾驶员管理台账,掌握辖区内农用运输车辆和驾驶员的基本情况,并报镇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指挥部。各三级网格责任人根据网格内具体情况,开展有针对性的经常教育,强化货物用车驾驶员守法的自觉性,坚决杜绝货物用车载人的违法行为发生。

(二)宣传发动

要加大宣传力度,全镇安排两辆宣传车,进村入巷播放宣传材料。各村要充分利用“村村响”的宣传功能,定时播放宣传材料,宣传货物用车违规载人的危害性和处罚措施;利用各村宣传栏,张贴货物用车载客引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挂图等宣传标语;利用各村红白理事会,对使用货物用车载人的村民进行劝导、告诫。各三级网格要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发动党员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并教育引导群众不违规驾驶、乘坐货物用车、不违规使用货物用车载人;要对驾驶人进行上门宣传,在路口设置警示标志、标语,每个自然村还要制作不少于5幅的墙体标语,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不定时抽查。

(三)完善道路生命防护工程

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完善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减速设施、警示标志、防撞护栏。镇相关部门发放的警示标牌,各村要在重点路段及时安放,镇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不定时抽查。

(四)联合查处

农机站、交警四中队、交管所、派出所、执法中队、乡建办、安监站等单位,要配合县交警大队,对货物用车违规载人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要形成对货物用车违规载人行为的严管态势,对道路上出现的货物用车载人违法行为一律要顶格处罚,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该追究刑事责任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起到对货物用车违规载人的震慑作用,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工作区、村、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精心组织,将这次活动做精、做细、做实,推动我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较大程度提升。镇农机站、乡建办负责人为兼职道路交通管理员,负责协调、调度镇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三级网格长为兼职道路交通协管员,协助做好本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文明执法,严格督查。各工作区、村、各部门开展工作时,要处理好严格管理与文明执法的关系,依法依规执法,把文明、公正执法贯穿隐患排查整改的全过程。要制定和完善处置、应对整治工作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的工作预案。

四、督查追究

镇安全生产攻坚行动指挥部会就本次专项治理行动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迟缓的网格,按照《xx县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追究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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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滩头镇关于开展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方案

近年来,我镇违法违规占地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影响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阻碍了城镇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的有序推进。为认真贯彻执行土地基本国策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深入推进全镇“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规范用地秩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平衡较快发展。经研究,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五个月的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为确保该行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党的精神为指导,以规范用地管理秩序为目标,坚持疏堵结合,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查处非法买卖土地、非法占用耕地建房等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重大违法案件,建立防违、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切实扭转乱占滥用土地特别是耕地的不良局面,持续稳定耕地面积与质量,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㈠村(居)民违法占地(特别是占用耕地)建房、乱圈乱占土地修建建(构)筑物的行为;

㈡非法买卖土地行为;

㈢非本村(组)人员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房的行为;

㈣以租代征、非法转让土地等违法行为;

㈤其他违法占地建设行为。

三、工作原则

㈠坚持依法整治原则

对已成型的个人违法建房,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查处,对在建一层以下的个人违法违规建房,责令立即停止施工并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恢复土地原状,否则,采取有效措施制止。

㈡坚持分类处理原则

1、违法用地符合下列情形,可补办用地手续:

⑴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权属合法,无矛盾纠纷,符合个人建房条件,且占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占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占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

⑵土地如涉及公路、交通、林业、水务、电力等部门管辖范围,经相关部门签字同意的;或违法占用的土地在规划范围以内,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

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可以补办手续情形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强制拆除在违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⑴在镇规划区内采取改正措施不能消除对规划实施影响的;

⑵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村居)规划,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

⑶违法占用耕地,且属独立屋场,影响比较恶劣的;

⑷在土地综合治理项目区范围内违法建房的;

⑸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新出现的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的;

⑹属其他应依法强制拆除情形的。

㈢坚持突出重点原则

本次整治坚持对在违法占用土地上修建的建筑物控制一批、处罚一批、拆除一批,重点是农村村民违法占用耕地建房,严厉查处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和独立屋场建房;严厉打击国家公职人员、村(居)干部参与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占地建房行为。

㈣坚持严厉打击原则

对本镇的违法违规建房,需采取强制措施制止的,依法依程序进行,以镇为主组织;对于极个别违法性质严重、占地规模较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由县人民政府统一组织依法拆除。

四、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㈠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滩头镇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罗运河

副组长:谭邵益 钱国强 庞祥贵 陈高君 邓 新

钱垂华 廖昕炜 颜少江(常务) 周述忠

周小龙

成 员:漆恋恋 刘 军 王晓云 彭国顺 刘志强

肖 华 廖秋明 文苏龙 孙东华 刘华云

黄中期 刘小定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军兼任办公室主任,秦少辉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从相关职能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成。办公地点设国土资源中心所,具体负责做好日常组织实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工作。

㈡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镇长为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国土工作的副职、国土所长、行政驻村干部、连片驻村的国土员为直接责任人。各村(居)支部书记该村(居)国土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各村(居)主任为直接责任人。

㈢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违法建设逐一摸底排查,登记造册,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完善违法建设巡查、制止、报告和拆除工作机制,确保已发生的违法行为得到有效处置,确保违法建设及时得到发现、制止和依法拆除。

㈣国土、城建、派出所、水务、林业等执法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及时查处违法用地;纪检监察部门要严厉查处国家公职人员非法买卖土地和违法违规建房;公安机关要严禁打击妨碍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财政所要做好专项整治经费保障工作;文体卫站要加强对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加大典型违法案件的曝光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共分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和整章建制三个阶段。

㈠调查摸底阶段(4月30日前)

镇人民政府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落实村(居)民委员会及相关部门开展违法违规用地排查工作,对本辖区内的所有违法用地逐村、逐户进行调查摸底,全面摸清违法用地性质、数量、面积等,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并上报县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集中整治工作提供基础数据。

㈡集中整治阶段(5月1日至6月30日)

在整治工作中,镇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认真分析掌握本辖区内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现状,结合实际,明确整治重点,遏制违法用地行为,依法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持续保持控违高压态势。组建专门工作班子,安排专门工作经费,严厉查处、打击违法用地行为,有效扭转当前农村乱占滥用耕地建房的局面,并妥善处理好违法用地遗留问题,引导用地行为逐步走向规范。

㈢整章建制阶段(7月1日至8月31日)

及时总结本次清理整治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建立完善日常巡查、举报受理、宣传曝光、违法用地监管等机制,严格审批程序,落实监管责任,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整治违法违规占地及建房的长效机制,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对村(居)土地管理工作年终绩效考核。

六、工作要求

㈠加强组织领导。各村(居)要加强组织领导,村(居)主任要切实履行起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的法定责任,有效组织开展本村(居)违法违规用地清理整治各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协调,全力支持配合控建拆违工作,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

㈡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工作氛围。镇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出台专项行动宣传方案,利用横幅(制作横幅10条)、宣传展板、宣传车、新闻媒体等各种平台和形式深入开展以“保护耕地资源、规范用地行为”为主题的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传教育活动,在全镇上下掀起专项整治的宣传高潮,形成强大的舆论宣传攻势;国土资源中心所要开展好土地管理法律政策宣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等工作;各村(居)委会张贴标语不少于50幅,做到家喻户晓。

㈢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镇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协同镇纪检监察组织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度,对各村(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作为各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考核。加大问责力度,对各村(居)干部、国土员、行政驻村干部和相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违法违规占地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失职渎职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要依法依规严格追责。

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损害涉农利益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任务

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行为,纠正巧立名目收费、搭车收费、超标准收费,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出台的各项价格惠农政策。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审批程序,从源头上防止损害涉农利益问题的发生。严肃查处违规向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乱收费问题,创新工作方式,确保农民利益进一步得到维护。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摸清近年来国家及省级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管理工作中的不足;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等问题,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得到有效落实;研究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项目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支农惠农项目资金使用效益。发现、制止和纠正涉农收费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涉农收费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切实减轻农民、村级组织和农民合作社负担。

三、专项整治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年12月1日至10日)

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工作目标、方法措施、整治时限和工作要求。充分运用各种媒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营造专项整治浓厚氛围。

(二)集中行动(**年12月11日至12月30月)

各相关单位和社会发展局农村科、农经中心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一是摸底调查。由区财政局对2012-2013年国家及省市农业政策性补贴、财政支农和基本建设项目资金到位、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排查;社会发展局办公室负责梳理2012年以来的相关信访案件,设立举报热线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进行综合分析研判,进一步掌握基本情况和坑农害农案件线索。农经中心对2012年以来承担的各项惠农补贴项目和省级以上财政支农项目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管理进行摸底排查。

二是自查自纠。在摸底调查基础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严格对照涉农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及时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案件,要求限期改正,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是建章立制。针对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及时研究出台制度意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强农惠农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制度,推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督促抽查(**年1月1日至1月10月)。

为督促各地开展好专项整治工作,要对各村自查自纠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围绕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假冒伪劣农业生产资料等内容进行明查暗访,实地走访农民群众,直接听取农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了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对整治不力、敷衍了事、走过场的予以通报批评,要求限期整改。

(四)总结提高(**年1月11日至1月20月)。

认真总结全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曝光一批损害农民利益典型案例,宣传推广一批专项整治工作先进典型,及时出台可操作、有针对性的制度措施,从源头上铲除“四风”滋生蔓延的土壤,引导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专项整治由社会发展局牵头,区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各村牵头组成相应工作班子,精心谋划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统筹抓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高质量完成此次专项整治工作。

(二)深入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为农服务和依法行政意识,严厉打击侵犯和损害涉农利益行为。结合专项整治,广泛开展宣传咨询活动,普及农资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让广大农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国家支农惠农政策,不断增强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坚持把专项整治作为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重要契机,积极引导农民群众广泛参与,让农民群众感受到干部作风的改进,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

(三)强化日常监督。各职能科室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活动,巩固和扩大专项整治成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力求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更加重视涉农信访工作,对群众举报或日常工作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迅速查处、限期整改;对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让维护农民群众权益成为系统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

五、问责办法

要强化责任落实,牵头单位要认真负责,加强组织协调,配合单位要主动配合,做好分内工作。对专项整治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要“补课”、“返工”,绝不能大而化之、应付了事、草草收场。对未按时完成专项整治任务的,牵头单位要向区工委作出书面说明,并明确完成时限;对整治方案不落实、工作不力,且对全区专项整治工作产生较大影响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通报批评、限时完成;对情节严重的,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 等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关于整治侵害群众利益行为专项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4年2月至12月。

二、对象范围

国土、村镇建设、农业、经管、财政、农机、水务、民政、社保、畜牧、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环保、教育、卫生院等部门和行业。

三、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和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原则。

四、责任分工

国土资源和村镇建设部门负责纠正征地拆迁、房屋征收中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落实国家征地拆迁政策措施,严格依法拆迁,严肃查处以非法方式强行征地拆迁行为;农业、经管、财政、水务、畜牧、农机等部门负责纠正损害涉农利益行为,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惠农资金、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流转中侵害农民利益等突出问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商部门负责纠正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严肃查处在食品药品安全方面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问题;部门负责整治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监督检查;教育、工商部门负责纠正教育行业乱收费问题,教育部门负责纠正教育行业乱办班等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大力促进教育公平;卫生部门负责纠正医疗卫生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深入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以上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紧密结合当前我镇各相关领域(行业)发生在群众身边突出问题、侵害群众利益具体行为,分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镇纪委办、镇党政办、镇督查科负责督促各部门落实主体责任,查处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4年2月——3月)。镇国土所、镇村建办、镇农业办、镇经管站、镇财政所、镇农机站、镇水利站、镇兽医站、镇食品站、镇卫生院、镇工商所、镇环保所、镇教委等行业主管部门分别就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征地拆迁、房屋征收、涉农利益、农民减负、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教育、医疗卫生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专项整治工作,制订具体整治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明确工作标准,细化责任分工。

(二)集中整治(2014年4月——11月)。各单位要按照整治方案意见,开展好各自整治活动。要把专项整治工作与本部门、行业业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采取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式,着力解决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具体行为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各部门整治重点内容是:

1.国土和村镇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农村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监管力度,确保征地补偿款按时足额发放到位;规范土地和房屋征收行为,依法征收、和谐征收;推进信息公开,采取现场公示、网上公布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征收政策、补偿安置标准、办理程序等,严禁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地拆迁行为;建立健全征地拆迁补偿及保障机制,保障被征地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复议层级监督作用和纠错功能,加大力度查处违法违规征地拆迁案件。

2.农业、经管、财政、农机、水务、畜牧、审计等部门要以解决虚报申领材料、串通审核报批、克扣补贴存折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截留、挤占、挪用、骗取、套取惠农富农资金等问题,建立涉农资金监管长效机制;加强涉农收费管理,纠正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规范筹资筹劳行为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防止变相增加农民负担及在土地承包、出租、流转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发生。

3.、工商、质监等部门要以食品为重点,开展食品"违禁超限"、"假冒伪劣"和早餐点、小摊点、小餐桌卫生综合整治,规范各类小作坊生产,坚决取缔"黑工厂"、"黑作坊"和"黑窝点";加强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的行为;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领域违法生产、经营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

4.环境保护部门要以南水北调水质保障、迎淮核查、空气质量改善三大考为抓手,深化实施"蓝天、碧水、安静、生态、洁净、安全"六项工程。不断加大对重点涉水企业监管,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对重点排污企业、燃煤锅炉进一步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三秋"、"三夏"秸杆禁烧工作,狠抓大气污染防治;对高污染、高消耗等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纵容企业违法建设、违法生产和非法排污等违法违纪行为。

5.工商、教育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治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不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公开监督机制不健全问题;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和跨学期(学年)收费问题;违反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有关规定,克扣学生生活费问题;强制向学生推销(或要求学生到指定地点购买)教辅材料及其它学习用品问题;中小学教辅材料市场散乱问题等。

6.教育部门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治理乱办班、乱问题:非学历教育艺术类社会培训机构散乱问题;在岗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活动、搞有偿家教或在社会教育培训机构中兼课问题;学校或教师引导、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或泄露学生信息为有偿招生、有偿培训充当中介从中牟利问题等。要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教育公平问题:教育整体资源配置不均衡,教育发展不平衡问题;切实解决"薄弱校"和"大班额"问题;在招生、考试中违反政策规定而影响教育公平问题等。

7.卫生部门要着力抓好药品、医用耗材采购、诊疗、检查、用药等各环节监管,大力整治医疗卫生机构实行人员工资收入与业务收入相挂钩、开单提成,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收费或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医疗卫生人员接受医药医用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各种形式的回扣,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索取或者收受患者的现金、有价、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以及医疗卫生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存在的生、冷、硬、顶、推等问题。

(三)检查总结(2014年12月)。各单位要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客观的总结。在各单位总结的基础上,镇纪委办将采取考核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验收不过关的将在全镇进行书面通报。检查验收后,形成整体活动情况通报,并上报镇纪委办公室。

六、保障措施

(一)抓好日常监督检查。镇纪委办、镇党政办、镇督查科要加强对各单位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督和推动行业主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具体问题、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问题,曝光不正之风典型问题,严肃责任追究,形成对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

(二)加大作风暗访力度。实行明察与暗访相结合,加大暗访力度,提高暗访密度和频次,形成镇、部门联动的纠风暗访机制,不断推动纠风暗访工作专业化、制度化、常态化。

(三)完善民主评议工作。健全群众直评为主、工作考核为辅的民主评议机制。在群众直评中,进一步科学设置评议主体及比例构成。同时,对在评议中征求的意见、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地反馈给各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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