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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个善于做准备的人,是距离成功最近的人。根据公司领导最新下达的任务安排,我们可以精心编写一份关于自己的方案,科学的方案可以把未来的工作风险降到最低。写方案从哪些方面着手比较妥当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进一步规范镇域居民居住房屋租赁行为,有效解决“群租”这一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市民居住安全和居住质量,根据**市《关于加强本市住宅小区出租房屋综合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等法规政策,结合**镇工作实际,特制订**镇“群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清镇域内“群租房”现状和各类基础信息,落实针对性措施,以整治“群租房”突出问题为抓手,通过各相关部门的联合执法,全面规范镇域居民居住房屋租赁行为,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长效的管理机制,切实为小区居民营造安全、卫生、文明、和谐的居住环境。

二、组织领导

成立**镇住宅小区“群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具体成员如下:

**

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制订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导、推进、督查相关责任单位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研究解决涉及“群租”的重大突出问题,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办公室成员由相关成员单位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群租”现状,落实整治具体措施。

三、认定标准

依据《**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规定,住宅小区内的整治范围包括以下内容:

(一)出租的居住房屋,不以一间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分隔搭建后出租、按照床位出租的。

(二)将原始设计为厨房、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其他空间的出租供人员居住的。

(三)出租的居住房屋,以原始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的使用面积认定,居住使用人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5平方米的。

(四)将单位集体宿舍设在住宅小区内的。

(五)每个出租房间的居住人数超过2人的(有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关系的除外)。

四、工作职责

(一)镇综治办:一是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协调推进专项整治行动;二是协调区整治办、镇房办、城管、公安派出所等执法部门落实集中整治行动;三是协调镇信访办做好“群租”整治引发的信访问题处置;四是关注“群租”整治引发的各类不稳定因素和涉稳纠纷;五是协调司法所做好涉及“群租”矛盾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为业主、“二房东”以及租客等群体提供专业法律咨询服务。

(二)镇规建办:组织、协调、指导镇房管办、城管、绿化市容、市场监管等部门按各自工作职责履行好群租整治各项工作任务。做好集中整治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1、镇房管办:一是梳理、细化《**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政策,明确执法依据和认定标准;二是对物业、居委、12345市民热线等途径举报投诉的疑似“群租”行为进行认定,并对明确认定的“群租户”发放整改通知书,落实行政处罚程序;三是做好集中整治的前期准备工作,明确整治流程、任务和时间节点,做好证据固定、调查取证和法律流程、法律文书送达、材料归档等;四是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职责。

2、城管中队:组织城管执法人员、市容服务队等部门参与“群租”整治行动,全程摄录像取证。做好整治现场的房东、租客等人员疏导、劝离等工作。

3、市容绿化所:协调物业公司做好环境清洁,集中整治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确保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4、市场监管所:依法查处利用租赁居住房屋进行无证无照经营的行为;依法查处房地产经纪机构、执业经纪人的违法经营行为。

(三)公安派出所:一是安排民警、特保参与集中整治,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加强执法保障,及时处置暴力抗法、阻碍执法等行为;二是加强“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全覆盖工作力度,对“群租”房内的来**人员进行信息核实、比对、录入,完善实有人口数据库;三是负责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

(四)镇安全办:加强对业主、“二房东”以及租客的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群租”房屋中违反国家和本市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依法督促整改或上报区消防支队依法处置,消除安全隐患。

(五)网格中心:做好12345市民热线涉及“群租”问题的梳理、汇总、转办、反馈等。

(六)相关物业公司:一是及时上报小区内疑似“群租”的点位,掌握房屋基本情况,做好取证工作;二是对发现的租赁当事人、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经纪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劝阻、制止,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三是协助镇房管办做好相关文书的送达工作,拍照留存并提交房管办;四是共同参与并全力配合开展“群租”房整治行动,做好“群租”房内煤气、电力切断和垃圾清运等工作。

(七)居委会:协助做好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工作,共同参与并全力配合开展“群租”房集中整治行动,做好居民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流程

(一)发现机制。小区物业公司、居委会及时受理小区居民关于疑似“群租”现象的投诉举报,镇网格中心及时受理12345市民热线投诉举报,并将上述情况上报镇房管办,房管办将上报的“群租”问题进行梳理,建立信息记录、跟踪、反馈等制度。

(二)认定机制。接到疑似“群租”的投诉举报信息后,镇管办应在规定时间内上门进行核查,对是否属“群租”作出认定,并反馈投诉举报人,同时做好“群租”房底数排摸和业主、“二房东”及租客的信息采集,对相关违法事实进行取证。上门核查时,居委、业委会、物业公司等应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对阻碍核查的,公安派出所要依法处置。认定依据为《**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三)督促整改。镇房管办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宣传政策,督促其自行整改。针对不同违法行为,向租赁当事人出具《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采取送达或上门张贴告知的方式,要求相关人员在规定期限内自行整改,并做好取证工作。

(四)集中整治。对经过宣传教育后仍未整改的“群租”对象,镇住宅小区“群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牵头镇综治办、规建办、房管办、公安派出所、城管中队、市场监管所等部门启动集中整治,依法拆除违法建筑结构。

六、工作制度

(一)例会制度。镇住宅小区“群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会议由综治组织召集,一般安排在月初第一周进行,通报上月“群租”整治相关工作和“群租”相关信息,共同商议整治对策,研究部署本月整治等相关事宜。

(二)定期整治制度。根据**镇的“群租”整治工作态势,拟采取每月或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解决“群租”行为回潮的现象,防止出现蔓延态势。

(三)督查制度。镇住宅小区“群租”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及时对排摸上报的“群租房”进行汇总梳理,第一时间上门认定,及时启动宣传告知和自行整改程序,并对已经查实认定和开展过集中整治的房屋进行督查,确保整治落到实处。

(四)长效管理制度。要落实集中整治后的长效管理措施,将工作重心逐渐从阶段性整治行动转到日常性管理上,梳理总结整治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完善长效机制建设,将“群租”整治工作纳入住宅小区综合管理,充分发挥业主自我管理和物业公司日常巡查的作用,通过物业公司常态化的日常动态巡查,加强小区出入管理,履行好发现、劝阻、制止、报告责任,及时发现和制止“群租”行为,力争实现源头管控。

七、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开展住宅小区“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克服推诿和畏难情绪,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全面落实“群租”房整治的各项任务,切实解决好“群租”扰民问题。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作保障,按照既定时间节点,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要将承担的工作任务与各自本职工作和专业职能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梳理并用足用好相应的工作资源。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对排摸中发现的“群租”户,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政策宣传教育,尽可能引导当事人自行整改。居委会、物业公司要积极开展相关法规政策的广泛宣传,努力争取小区居民的支持与理解,调动小区居民共同参与“群租”行为的整治。

(四)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各自行政职能,进一步明确自身在“群租房”整治中的责任和任务,积极履行各自职责。同时,要按照“条块联动、齐抓共管”的原则,加强沟通、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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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一、指导思想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整顿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精神,同时做好迎接第三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大会观摩活动,根据省整顿旅游市场联合执法工作办公室《2018年**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治理工作方案》、(**市工商发〔2018〕105 号)和中共**县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三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大会**县观摩筹备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18〕29 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二、工作目标

开展为期半年的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整治,以促进全县旅游企业更加依法诚信经营,消费者投诉得到有效解决,旅游安全和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三、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了旅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同志任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场规范管理股,具体负责方案的拟订、材料上报和组织协调工作。

四、整治内容

一是旅游景区景点重点整治区域诸**镇、**祠、**墓、**寺、**景区以及景区周围的商店、饭店、酒店。(责任单位:**、**、**、**工商所)

二是加强市场主体监管。依法对旅游经营主体进行审查登记,强化旅游市场的日常监管,确保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责任单位:注册分局、**、**、**、**工商所)

三是加强景区景点、景区周围、以及旅游购物场所的食品安全。(责任单位:餐饮服务、食品流通、食品生产监管股)

四是加强景区各类游乐设施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确保各类游乐设施安全正常运转。(责任单位:特种设备安监股)

五是加强商标及广告市场监管。规范广告发布行为,重点打击以促销、打折、厂家直销、降价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商标广告监管股)

六是加大旅游商品质量监管。加大旅游商品质量的监管力度,严查在景区购物消费场所出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行为,严查商品来源是否合法,严查商品保质期和质量标准是否真实有效,要以专项检查和集中整治等形式,强化旅游市场监管效能。(责任单位:经济检查、食品药品稽查大队)

七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发挥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网络作用,强化12315受理、转办、反馈和旅游消费引导功能。倡导和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辖区工商所负责景区消费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充分发挥景区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作用,要求景区工商所督促旅游市场开办者和主管单位做好景点内消费者申诉投诉处理机制的设立、落实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确保消费安全。(责任单位:12315申诉举报中心、**、**、**、**工商所)

八是旅游景区辖区工商所抽调工作人员协助当地镇政府城管等部门做好流动摊点的乱设、乱摆清理工作。(责任单位:**、**、**、**工商所)

五、工作步骤与阶段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5月16日-5月19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明确领导责任,落实工作人员,细化具体任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5月20日-10月9日)各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积极开展好集中整治行动,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确保集中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旅游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三)巩固总结阶段(2018年10月10日-10月30日)各单位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巩固整治成果,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经验认真分析、系统总结,促进全县旅游市场管理规范化、常态化。

六、重点整治

为迎接第三届全国全域旅游推进大会**县观摩活动,县局决定于2018年6月4日至6月5日期间组成四个整治组开展重点整治,由县局副局长**总负责,抽调执法人员40名,重点对诸**镇和**祠景区进行一次全面的市场秩序大检查,确保第三届全域旅游推进大会观摩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一组:负责主体资格检查及临时摊点清理。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乘坐车辆:**

乘坐车辆:**

乘坐车辆:**

第二组:负责打击查处景区及景区周围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食品安全查处。

组 长:**

副组长: **

成 员: **

第三组:负责景区游乐设施安全隐患排查、检查。

组 长:**

成 员:**

第四组:负责本次检查的新闻报道工作。

组 长:**

成 员:**

2018年6月6日,所有抽调人员重新分为5个小组,分别巡查**路、**路、**路、**路和游乐设施经营场所,禁止流动摊点在以上路段摆摊设点。

第一小组

组长:** 巡查路段:**路

成员:**

第二小组

组长:** 巡查路段:**路

成员:**

第三小组

组长:** 巡查路段:**路

成员:**

第四小组

组长:** 巡查路段:**路

成员:**

第五小组

组长:** 巡查点:游乐场所

成员:**

七、工作要求

(一)各相关股室、各工商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承担依法治理旅游市场秩序的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旅游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请各相关股室、各相关工商所、于2018年10月15日前将集中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局市场股报送。

(二)注重协调配合,强化整理力度。旅游市场监管是一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系统性、综合性工作。强化内外联动,加强与旅游、公安、物价等部门的工作协作,通过互通监管执法信息、开展联合执法等途径,形成标本兼治、惩建并举、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三)抽调人员于6月4日上午8:30在局机关院内集中,统一着制服立领短袖,打领带,不戴帽子。

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水上交通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确保我县水上交通持续实现“零死亡、零事故”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渡口渡船安全管理规定》《贵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贵州省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贵州省大中型水库库区水域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以及《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农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快现代特色渔业发展的意见》(黔府办函〔**〕16号)、《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西南州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州府办函〔**〕5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文件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严监管、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为主线,以“注重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开展“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为契机,加大水上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的力度,深化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查处和纠正船舶违法违章行为,规范水上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水上安全长效管理机制,保持我县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的良好局面。

二、工作目标

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全面排查、清理水上交通安全生产隐患,全面摸清辖区管理薄弱环节,明确行业管理职责及责任,确保安全管理不留死角,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全覆盖。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创新监管方式,夯实安全基础,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坚决防止较大及以上水上交通责任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省政府、州政府安全目标任务。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水上安全专项整治的有序开展,成立县水上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全县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交通局,孔祥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时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从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教育局等抽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本次专项整治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对专项整治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联系电话::6212210,13985098469;联系人:冯时富(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处长)。

领导小组下设两个督查组:

第一督查组:

组 长:张 甲 县农业局副局长

副组长:冯时富 县交通局地方海事处处长

成 员:从安监、公安、交通、水务、农业、供电等部门抽人组成,负责开展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网箱上管理棚)等整治督查检查。

第二督查组:

组 长:孔祥华 县交通局副局长

副组长:潘和华 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

成 员:从安监、公安、交通、文体广电旅游局、市监、工科等部门抽人组成,负责开展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舶、水上餐饮、加油站点等整治督查检查。

四、整治重点和主要内容

(一)整治重点

专项整治要突出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等重点船舶、水上设施的隐患排查和治理,明确管理职责,开展“打非治违”,消除事故隐患。

(二)主要内容

1.渔船、养殖网箱、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整治

渔政部门负责渔船、养殖网箱、航道水域外水上休闲垂钓棚的行业管理,交通运输部门负责航道水域内水上休闲垂钓棚的管理。整治工作由渔政管理部门牵头,安监、交通(海事)、公安等部门配合,其主要职责是负责督促检查渔业船舶安全管理责任制是否落实;打击渔业船舶非法从事水上运输行为、渔船无证作业行为、非法捕捞行为;按照水产养殖规划商交通(海事航务航道)部门划定水产养殖区,清理取缔非法设置及碍航的网箱网具;对水上休闲垂钓棚(含养殖网箱上的管理棚)进行检丈登记发证;加强渔业港口水域安全管理等。

2.客货运输船舶、乡镇渡口渡船、乡镇自用船舶整治

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安监、公安、水务、市监、文体广电旅游、工科等部门配合,负责清理整治打击水路运输市场非法违法违规规章行为,做好水运企业及港口码头源头安全管理等。重点查处自用船、渔船、货船等非客船非法载客航行,客、货运输船舶的违法超员超载、人畜混载航行;低质量船舶无证航行、违规运输危货行为;船舶未持有有效证书、配员不足航行行为;夜航、超禁(航)水位、恶劣气候等冒险航行行为;私设渡口渡运的行为;企业(业户)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作业规程不完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以及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对从事水上超市、水上餐厅等的水上设施进行检验登记发证。对非法从事船舶、水上设施建造的厂(点),由市监局依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整治时间

本次专项整治从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4月20日。制定整治方案,开展专项整治宣传发动,主要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整治要求、整治对象等。各涉水乡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于4月20日前将整治实施方案报县专项整治办公室。

(二)开展整治阶段。4月21日起至7月31日。对清理整治内容进行全面清查登记发证,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进行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予以取缔。

(三)总结提高阶段。从8月1日至31日。总结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查找不足并全面完成专项整治工作,将整治内容纳入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全县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

六、整治要求及任务

各涉水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加强对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制定细化本辖区本行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工作任务、职责及措施。交通(海事)、安监、公安、市监、农业(渔政)、水务、文体广电旅游等部门要密切配合,结合各自职能职责,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整治结束后要及时对活动进行总结,将整治内容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形成水上安全监管机制常态化,保障库区水域各种安全要素“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确保全县水上安全的持续稳定。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涉及乡镇(街道)、县直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细化本辖区本行业整治方案,明确部门工作任务、职责及措施。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抽调精干人员参与整治工作,共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严明工作纪律。因整治时间紧,任务重,大多涉及共管库区,整治工作难度大,为保证整治工作扎实有效推进,圆满完成整治任务,要将整治工作纳入县年度责任状考核内容。对于整治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约谈、问责。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群租房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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