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督导工作方案
督导工作方案(一)
本学期教学督导工作以创建山东省示范高职院校和人才培养评估工作要求为指导,以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工作重点为目标,以加强常规、强化内涵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核心,以质量建设工程项目为中心,切实做好教学督导工作。为此,特制定本学期教学督导。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督”促“导”,以“导”为主,“督导”结合的原则,在认真总结过去教学督导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教学督导工作新思路和新方法,不断推进教学督导工作的深度和广度,推动良好教风和学风建设,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二、工作的主要内容与要求
(一)督教
1、常规督导
教学督导人员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确保人均每学期听课10节以上,通过听课与评价,加强对课堂教学质量的监督,采取听课后点评、书面反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与被督查教师进行交流与沟通,反馈对教学改革的建议和意见。
2、专项督导
(1)对系部、各教研室工作进行督导。加强对系部、教研室工作督查力度,检查系部对各教研室工作进行考核情况,包括教研室工作制度、职责、计划总结、教研室工作记录本、课程建设、专业建设等,促进教研室工作上新台阶。
(2)对上学期期末试卷、本学期教案质量和课程执行情况进行抽查。
(3)对院级、省级精品课程、省级教学团队、特色专业、重点建设专业等质量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导。
(4)通过检查开课计划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对人才培养方案执行情况进行督导。
(5)检查系部教学档案建设情况。
(6)进行系部教学工作考核。
(二)督学
1、深入课堂,调查学生到课、听课、参与教学互动等情况,为加强学生管理、促进学风建设提出建议。
2、通过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了解学生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对教学的需求。
(三)督管
1、进一步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工作的督导
(1)重点督查各教学系部督导组的督导情况,包括督导计划、督导记录、常规教学运行情况等,特别是听课评课制度的落实情况:
a、检查新进的青年教师进校第一年在本院的听课情况。
b、检查系部是否对期末学生评教全过程进行了督导,并参与讨论全院性的评教评学方式。
c、检查系部督导听课、评课情况。
(2)是进行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检查并及时向有关方面反馈情况。
(3)是规范对教学各个环节的督导,重点检查教师授课及计划执行情况。
(4)是了解系部是否为每位青年教师安排指导教师,是否安排青年教师助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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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方案》是一篇好的范文,感觉写的不错,希望对您有帮助,重新整理了一下发到这里。
根据教育部《县域均衡发展暂行办法》(教督〔20xx〕3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xx省人民政府对县级政府教育分年度督导评估规划(2014—2017)的通知》(冀教督〔2014〕8号)、xx县教体局《关于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精神,我校将于2015年接受省政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为进一步推动我校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确保顺利通过省政府督导评估验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教体局《关于迎接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促进教育公平,努力满足广大人民群众让孩子上好学的愿望,顺利通过省政府督导评估验收工作。 二、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6月15日前)。召开全校教师动员大会,组织学习《督导评估的项目、要求和标准》和迎检《实施方案》,使广大干部教师领会精神,明确任务,掌握标准和要求,以便做好迎检准备工作。 (二)自查摸底阶段(6月16日—30日)。对照《督导评估的内容和标准》、县局迎检《实施方案》以及培训要求,认真搞好自查摸底工作,按真实数字填好上报表并及时上报。 (三)重点推进与整改阶段(7月1日—10月31日)。学校根据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不足,能自身解决的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实行责任分工,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对查出的问题学校不能独立完成的上报局相关领导。 (四)模拟检查阶段(11月1日—30日)。由督导室组织相关股室按照省里检查的程序和方式进行模拟检查,本阶段要完成自查报告、汇报材料、专题片制作和评估情况表格的初稿。 (五)查漏补缺阶段(12月1日—2015年4月30日)。对上级部门检查提出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完成自查报告、汇报材料、专题片制作和评估情况表格的终审稿。 (六)省市验收阶段(2015年5月1日--6月30日)。迎接省政府对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三、职责分工 为做到科学规划、精心准备、明确责任,现将全部内容落实到校相关处室,以便在日常工作中加以协调和督促。 财会室:义务教育财政经费的统计,完成评估申报表v的填写并配合完成其它表格的填写,对所有上报的数字资料把关审定、上报等工作。 教导处:负责严格执行 查看全文>>>04
公安局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分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督促各单位扎实有效抓好全年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全区公安工作会议“关于基层基础工作,指挥中心和督察抓好督导调度”的部署要求和分局主要领导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察目标
通过跟踪督导、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工作执行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分局2018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圆满优质完成。
二、督察时间
自5月份开始至年底,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
三、督察内容
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确定的2018年度重点工作事项,以及其他本年度内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
四、督察方式
采取“2+x”的督察模式,由督察科、指挥中心牵头负责,督察内容涉及业务部门的,视情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协助督察。
根据全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时限要求和分局党委工作安排,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等规定,每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细化检查方案,明确督察的时限、内容、标准和时间,并向分局各单位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全年重点工作,各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主动自查自纠,全力推进分局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焕礼为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察科,负责相关督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要科学安排,周密组织好每次督察活动,并搞好每次督导检查的问题梳理、原因分析,意见建议提交等工作,为党委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督察结果每月通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跟踪问效。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上曝光台、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民警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对有关单位领导启动问责机制。
四是务求工作实效。要灵活运用督察方式,通过专项督察、重点督察与随机检查等多种手段,围绕重点督查内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硬,推进分局全年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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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学一做习教育督导工作方案
按照省、市、县“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期间,设立督导组,加强开展情况的工作督导。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督导组成员组成
二、督导组工作职责
督导组代表领导小组对督导单位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督导到局属各单位。督导组主要职责是:
1.传达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有关精神及工作要求,负责督导单位按中央、省、市委、县委、局党组要求开展,确保不走过场。
2.对所督导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关键环节进行把关,了解掌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进展情况。
3.根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意见,答复所督导单位提出的问题。
4.发现总结所督导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培育典型。
5.及时发现所督导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
6.收集汇总所督导单位“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情况和材料。
7.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组织开展督促检查。
三、工作运行制度
督导组要落实相关工作运行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1.情况收集制度。督导组按照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要求和工作需要,请所督导单位报送有关情况,也可直接到所督导单位或电话沟通、约见面谈等方式了解有关情况。将情况收集汇总后交办公室。
2.问题答复制度。各单位提出的问题,需提交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研究的,由督导组与所督导单位沟通,提出意见建议后送办公室。普遍性问题,由办公室统一提出答复意见;特殊性问题,由督导组答复。
3.工作纪实制度。督导组每次到督导单位工作,均要对参加人员、督导内容、督导形式、发现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尤其对是否完成规定动作等作如实登记。
4.会议研究制度。一是工作例会。各督导组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例会,主要是传达领导小组有关部署,安排近期工作;汇总所督导单位进展情况。二是督导单位联络会。各督导组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督导单位联络会,通报督导情况、研究落实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督导组全体成员要自觉遵守以下工作要求:
1.带头学习。带头学习领会中央和省、市和县委、局党组要求,带头学习领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关领导讲话、文件精神和有关书目,做到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明确工作流程和工作重点,切实掌握工作主动权,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
2.尽职履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全身心投入督导工作;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主动思考、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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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局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为使执法规范化建设形成新常态, 坚持做到抓常、抓细、抓长,推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深入、持续、协调发展,实现公安执法队伍专业化、执法行为标准化、执法管理系统化、执法流程信息化,现就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常态化工作提出意见如下:
一、强化执法主体建设
(一)落实领导干部法律学习制度
把法律法规列入市局及各县(市)局、分局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制定中心组年度学法计划,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集中专题法律学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带动全体民警积极学法用法守法。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部门
(二)组织开展法律知识培训
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严格落实“三个必训”制度,执法民警参加专项培训不少于24课时。结合各警种工作特点,创新培训方式、拓展培训内容,开展分警种、分层次的针对性法律培训,使广大民警熟练掌握规范取证、非法证据排除、正确适用强制措施、保障犯罪嫌疑人权利和律师执业权利等法律具体要求。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三)落实公安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警旁听庭审制度
各级公安机关对发生的行政诉讼案件,公安机关负责人应积极出庭应诉。对各县(市)、分局负责人出庭应诉及行政应诉报备情况,市局将适时通报。
各县(市)局、分局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民警旁听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案件的庭审;对涉及本单位的行政诉讼案件必须组织民警旁听庭审;办案民警对自己承办的案件应积极参加旁听庭审,组织旁听庭审情况向市局报备。
责任部门:各执法办案单位、法制部门。
(四)落实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结果运用,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
组织民警按照要求参加年度内的公安部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做好培训辅导工作。
新录用民警次年应通过基本级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的不得从事执法办案活动;执法勤务类机构、派出所负责人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对未通过中级考试的,调离执法勤务类岗位或免职;县(市)局、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应通过中级以上执法资格考试。未依照规定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当年公务员考核不得评为称职以上,不得评先评优。
鼓励民警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公安部高级执法资格等级考试,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责任部门:各级政工、法制部门
二、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五)完善执法制度建设
以公安机关执法实际工作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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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5·3”电视电话会议和省“5·4”电视电话会议、省厅“4·29”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公治传〔〕159号)等文件要求,努力营造一个让学生安心学习、让教师专心教学、让家长放心的校园,结合我县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人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为根本,以开展校园及周边重点部门整治工作为载体,以实现促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教育、文化、工商、综治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全力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学校及周边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发生在学校及周边地区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或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 (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坚决杜绝发生涉及师生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三)校园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及周边的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五)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及广大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六)校园保卫组织得到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力量,确保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县局决定成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一)“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饶勇 副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晓斌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兰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斌 成员: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和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管理大队。 主任: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金 副主任: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刘先德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呈荣 办公室成员:治安管理大队内勤张明星 指挥中心情报内勤胡晓 各 查看全文>>>公安督导工作方案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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