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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区保洁工作方案

道路保洁工作方案。

管理是预测和计划、组织、指导、协调和控制。亨利法约尔。当我们对未来更迷茫未知时,我们需要对工作制定好方案。在写文案之前需要确定目标,这是制订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写好方案的基本方法都有哪些呢?下面由小编帮大家编辑的《道路保洁工作方案》,建议你收藏本页和本站,以便后续阅读!

为进一步提高机场路环境卫生质量,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确保道路日常保洁管理指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有关要求,加强机场路的管理,不断提升管理水平,把机场路打造成“xx第一路”。

二、工作任务:

(一)、保洁范围:负责机场路xx饭店至xx国际机场进出口段快慢车道卫生,机场路路口村至xx国际机场南北侧人行道的的卫生,新机场路全长24.64公里,道路保洁面积约152万平方米。

(二)、保洁标准:按照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确保道路日常保洁管理指标,管段人员要监督到位,<莲 山 ~ 课 件 >点捡人员要确保责任区无成堆垃圾和泥沙,城市段清扫人员每天清扫路面不得少于两次,高速段清扫人员每天清扫不得少于一次。

三、工作措施:

(一)、物业部管理人员划分为七段进行责任管理

点捡人员从7:30—18:00按时在路面点捡垃圾,确保路面无白色垃圾,要求各段清扫人员早(5:30—8:30)、中午(13:30—15:30)对路面各清扫一次,确保道路卫生。

(二)、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各自管辖路段,若发现清扫人员当天没有清扫路面的,严格按照物业管理制度处罚。若自己管辖路段有保洁人员迟到、早退、甚至旷工,管理人员没有发现,按物业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进行处罚。

(三)、管理人员应加强责任心,与周围群众建立良好的关系,随时准备好备用的保洁员,当自己管辖段有保洁人员辞职时,能及时找到新的保洁员顶上,以免影响道路保洁工作。

(四)、管理人员要加强巡查和检查工作,随时掌握路面情况和保洁人员情况,发现有迟到、早退、旷工的应及时处理,做好保洁员考勤工作,确保路面保洁质量。

(五)、上班时间管理人员发现保洁人员在路边聊天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没有去制止,按物业管理制度对管理人员作出管理失职的处罚,同时也要对保洁人员进行处罚。

(六)、政治任务期间,按公司政治任务要求管理人员除负责管理保洁人员外,还应穿反光衣进入快车道巡捡路面垃圾。

(七)政治任务期间,清扫人员严格按照公司政治任务要求进行清扫,保持通讯畅通,政治任务需要时联系不上,每次扣当月奖金10元,未到岗参加完成政治任务的按旷工处理。

(八)、保洁人员点捡、清扫不干净、不及时被公司领导发现一次扣当月奖金30元,被市领导发现一次扣除全部奖金。

(九)、建立信息联络关系,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因机场路车流量大,垃圾较多突发事件较多。需要发动群众,部门经理与全段保洁员建立联络关系,分段管理人员与各段保洁人员建立联络关系,当发现路面有垃圾、泥土和石渣时都能及时通知保洁人员进行清理,缩短垃圾、泥土、石渣等在路上的停留时间。

(十)、采取机扫与人工清扫、人员工点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保洁。当有重大政治任务时,根据公司政治任务预案,合理增加临时点捡人员,除特殊情况外,物业部全体人员上路巡捡,确保道路干净整洁。机扫范围:负责xx至路口村快车道卫生,清扫时间(5:30—8:30),人工清扫范围:xx至机场口慢车道和路口村至xx国际机场进出口两侧人行道卫生。人工点捡范围:xx饭店至xx国际机场进出口,快慢车道,路口村至xx国际机场进出口南北两侧人行道,点捡时间(7:30—18:00)。

四、人员管理:严格按照物业部管理制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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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清扫保洁服务方案


为顺利将我镇***主干道路清扫保洁工作推向市场化,提升市容环境卫生工作质量,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服务采购要求:

一、范围

承包作业范围为***主干道范围内的道路、内街内巷、公共场所、旧村、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绿化带和各住宅小区街巷等,其中县道部分不含机动车道。环卫清扫保洁总面积为***平方米(详见下表)。

二、作业内容

负责所承包范围内的清扫保洁工作、上门收集垃圾工作、“牛皮癣”清理、下水口沉池清理、道路路面洒水和冲洗、闲置地的清扫保洁、环卫设施和设备的清洗、车行道和人行道等处的杂草清除、每天将承包范围内所清扫及收集的垃圾运到指定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等工作。

三、作业方法

1、每日普扫两次,一级路18小时、二级路16小时、其他路段及小区10小时巡回保洁(无路灯区域保洁到晚上19:00点),保持路面干净,路面基本见本色,大街、大巷、横巷无卫生死角;

2、每日(雨天除外)喷洒马路两次,小区一次;

3、繁华路段要按期冲洗(要求每周冲洗三次),其它路段每周冲洗不少于一次,保持路面干净;

4、每日普扫作业在早上7:00前完成,中午12至14时前完成;

5、普扫作业要达到六净六无一通标准。六净:路面净,路缘石净,人行道净,墙基净,落水口净,果皮箱净。六无:无积水,无果皮,烟头等废弃物,无人畜粪便,无漏收垃圾堆,无往落水口、明沟、绿化带扫倒垃圾污物,无乱张贴广告纸和乱涂画。一通:下水道口通。

6、人行道与道路路面的保洁质量要求相同,桥栏杆保持整洁;

7、道路路面、人行道、立交桥面(匝道)、隧道、人行天桥面(人行隧道)保洁率要达100%,保洁时间为18小时(即早上5时30分至晚上11时30分);

8、果皮箱清掏应及时(每天不少于两次),外壳及内胆每天擦洗一次,保持清洁;

9、保洁人员必须统一标志服(需经甲方审定)上岗;

10、对发现道路设施包括交通标志、公共汽车上落站、电箱、果皮箱、电话亭、花池、树木、高压电塔(杆)以及商铺、住宅、小区建筑立面有乱张贴(城市“牛皮癣”)、涂写、刻画笔迹及其他残留物现象的,要及时做好清理工作。

四、质量要求

1、道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下表规定:附: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表

2、道路清扫作业后路面、下水口、人行道等应整洁。

3、保洁垃圾必须随车运走,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严禁焚烧垃圾,保洁车要整洁完好。

4、除每天完成普扫作业外,要全天巡回保洁,废弃物一出现在路面马上要清理干净。

5、果皮箱应及时清掏、不得外溢;箱周围及地面应无抛撒及存留垃圾;箱体整洁卫生无污迹。

6、严禁将垃圾扫入渠井、下水道。

7、路面无淤泥、沙石、灰。夜间车辆洒漏沙石、灰或车轮带泥上路或漏油污等造成的路面污染应在早上7:00前清理干净,白天洒漏沙石、灰、油污或有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污染要及时行动解决(污染面积50平方米以内需在30分钟清理干净,污染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酌情延长清理时间)。

8、无条件服从镇级组织的清洁活动及突击性的卫生清洁任务,按时、按标准、按要求完成所分配的工作。并在重要节假日做好应急预案,将工作落实到位。

9、垃圾手推车等无乱停乱放。

10、按指定地点倾倒垃圾。

11、路段、人行道无杂草。

12、专人负责清理“牛皮癣”。

13、做好下水道沉沙井、明渠和防蚊闸的清理及疏通工作(沉沙井、明渠每月要清理不少于一次,防蚊闸每天清理一次),要保证沙井、地漏不堵塞。遇有大雨应及时组织人员上街清理下水口杂物,保持下水口正常排水。

14、垃圾做到及时清运、日产日清、垃圾不得漏收、不得在路面中转,运输途中不准洒落污水、垃圾;严禁私自焚烧垃圾;

15、果皮箱的养护做到摆放到位,及时清掏(每天不少于一次),外壳每天擦洗一次,保持周边地面清洁、无异味。

16、定期清洗、保养车辆,保持车辆外观清洁。

17、司机必须有相应的驾驶证。

18、符合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建设部《城镇市容环境卫生劳动定额》、《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以及《城市容貌标准》,的要求,如上级部门对环境卫生质量标准要求提高,本项目质量标准也随之提高。

五、人员设备配置最低要求

1、人员配置

应按《全国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统一劳动定额》的有关标准安排清扫保洁人员,保洁时间内每段道路和每个小区分工负责的保洁人员必须在岗。

2、设备配置

序号机械设备名称:

1、清洗洒水车

2、扫地车

3、高压清洗机

4、手推垃圾车

5喷雾喷粉机

6、手提式喷雾机

7、手提式热烟雾机

8、小型喷雾设备

9、铲、扫把等

10、压缩垃圾桶

城区道路交通综治工作方案


城区道路交通综治工作方案为加强**中心城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推进“畅通工程”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科学规划、强化管理、管建并举、疏堵结合、标本兼治、构建和谐交通的要求,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着力解决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管理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改善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环境,切实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状况,不断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中心城市交通综合整治,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以下工作目标:1、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部门职责落实,措施到位,基本形成管理合力。2、交通拥堵得到一定程度缓解,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3、市民交通安全和法制意识增强,文明交通素质提高。4、交通结构得到优化,道路设施、交通设施进一步改善,停车场(点)管理进一步加强,挪作他用停车场功能得到恢复。5、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减少,非法营运得到有效控制。6、残疾人机动车营运进一步规范,实现有序管理。三、组织领导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由城管办牵头,市公安局、建设局、交通局、交警支队、新罗区政府等相关单位具体落实。涉及市公安局、交通局、交警支队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郑如占副市长牵头落实;市城管办、建设局职责范围内的综合整治工作,由林兴禄副市长牵头落实。为明确职责分工,推进交通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依托相关部门成立7个专项工作组,各工作组具体单位构成及主要职责如下:(一)综合协调组牵头单位:市城管办  责任领导:钟生根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政研室,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公安局、交通局、监察局、信访局、交警支队,市残联,新罗区政府主要职责: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中心城市综合整治工作综合协调,具体负责综合整治工作中问题的协调、情况汇总和组织相关政策研究工作。(二)建设规划组牵头单位:建设局  责任领导:郑立信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财政局、新罗区政府、交警支队、市政维护处、园林中心配合单位:市人防办、物价局、公交公司、出租车协会主要职责:加大中心城市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积极推进中心城区近期拟建人行天桥建设步伐,缓解交叉道路口的交通拥堵压力。具体由市城管办协调,市建设局、城乡规划局牵头,各有关单位分工负责推进《**中心城区停车场(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三)交通整治组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责任领导:刘银河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城监支队、市残联、新罗区政府配合单位:市财政局、交通局、教育局、民政局、物价局、工商局、质监局、沿街单位(含商店、酒家)主要职责:科学合理组织交通流;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三轮摩托车;依法查处不按道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占道经营、占道为市、摆摊设点违规行为,还道路于交通;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营运。牵头负责《**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组织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关于开展打击涉牌涉证和违反禁行规定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中心城区三轮摩托车管理实施方案》、《**中心城区残疾人三轮机动轮椅车规范运营管理专项整治方案》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四)非法营运整治组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责任领导:饶华昌责任单位:新罗区交通局配合单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主要职责:查处和取缔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轿车、小型客车和客货两用车的非法经营行为。重点治理中心城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牵头负责《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各项整治措施的落实。(五)宣传报道组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广电局责任领导:黄卷庄责任单位:闽西日报社、**电视台、**人民广播电台配

城区道路交通综治工作方案合单位:新罗区人民政府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宣传报道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的宣传导向作用,突出重点,宣传政策,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六)监督组牵头单位:市监察局  责任领导:刘福松责任单位:市监察局、效能办配合单位:各专项整治方案牵头落实单位主要职责:督查各职能部门的工作落实情况,是否按整治工作方案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整治任务;对工作不落实,推进不力的单位实行效能督查。(七)信访组牵头单位:市信访局  责任领导:黄志成责任单位:市信访局、区信访局、市公安局、新罗公安分局,各专项整治方案牵头落实单位配合单位:新罗区人民政府及各县(市)政府主要职责: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和预防可能引发的群体性闹访事件的发生,及时协调各有关部门做好息诉息访工作。四、整治重点内容1、交通组织优化根据目前中心城区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实际情况,采取路口渠化、单向通行、禁止左转、设置交通标志标线,交通技术监控等交通管理措施进行交通组织、控制。2、交通秩序整治(1)重点打击非法经营的组织者。打击非法经营的牵头者和组织者,特别是要打击欺行霸市、垄断市场强迫交易、带有黑社会性质的非法运营和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团伙。(2)重点查处“黑车”。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未经许可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的轿车、小型客车和客货两用车的非法经营行为。(3)重点治理主要线路、车站、宾馆、医院、商品集贸市场、旅游风景区、新建小区、大洋路口、城乡结合部等中心城区非法运营车辆和倒卖客源、扰乱市场经营秩序的行为。严厉查处节假日等客流高峰期间非法运营行为。(4)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三轮摩托车,依法严处不按道行驶、随意调头、乱停乱放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3、调整拥堵路段交通流量对一中、二中、实验小学、松涛小学、**高中、市直机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采取错时上学、放学。4、交通结构调整(1)三轮摩托车管理严禁已达报废年限三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依法查处达到报废年限仍上路行驶的三轮摩托车,并实行强制收缴报废制度。严格按照市政府[2000]9号公告要求限制三轮摩托车(含残疾人营运机动轮椅车)中心城区通行区域。(2)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管理按照公安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规范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运营问题,维护社会稳定意见》(公通字〔2017〕28号)精神,进一步规范残疾人机动车营运管理,并通过置换等方式逐步淘汰。(3)严厉打击、整治三轮摩托车销售、套牌市场,从源头上堵住不规范、不合法的三轮摩托车流入市场。5、加强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泊位管理(1)全面排查中心城区范围停车场停车困难急需清理的四个办事处和西陂镇范围内停车场(点);调整居住小区停车场(点)设置;清理挪作他用的停车场(点),恢复停车场(点)的功能。(2)对路边施划及人行道预设的临时停车泊位现状(数量、位置)开展调研,增设、调整中心城区部分道路临时停车泊位。(3)全面排查、合理布局中心市区出租车候客点、招呼站点。(4)根据中心城市发展要求,合理布局、建设公共停车场,并加强管理,发挥停车场应有功能。(5)进一步强化道路停车点(位)管理和经营。(6)区分不同区域、不同时段、不同路段,制定停车场收费政策,通过价格杠杆,鼓励车辆停放地下停车场,提高停车场(点)利用率。五、工作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一是牵头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制定相应实施方案,并开展动员部署;二是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整治通告,广泛宣传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整治目的、要求,倡导广大干部、职工、市民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文明出行、文明行车;三是通过印制城市文明交通须知,制作宣传图版,悬挂宣传横幅标语,大张旗鼓,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1日至11月30日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协同作战,集中优势力量抓住整治重点内容,全力整治城区交通秩序。(三)巩固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对整治工作进行检验回顾,总结成功做法,查找不足,及时调整,巩固深化整治成效,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六、工作要求(一)统一认识,强化领导。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工作,既是一项民生工程,也是一项市政管理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进一步深化认识,把思想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上来,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加大工作力度,深化整治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二)积极作为,务求成效。综合整治工作已经刻不容缓,各级各部门要发挥好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扎实的作风,抓好整治,确保畅通。要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找出整治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安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实施细则,立说立行,狠抓治理。在具体工作中要把握重点,攻坚克难,持续推进。综合整治工作推进情况,各专项工作组应于每月30日前报送市城管办。(三)落实责任,增强合力。城市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是一项涉及面广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四)强化督查,维护稳定。市城管办和市监察局、效能办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检查活动,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解决,以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开展。同时要高度重视群众来信来访,说明情况,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稳定。附件:1、**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组织实施方案2、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营运”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3、关于开展打击涉牌涉证和违反禁行规定三轮摩托车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方案4、**中心城区三轮摩托车管理实施方案5、**中心城区残疾人三轮机动轮椅车规范运营管理专项整治方案6、**中心城区停车场(点)规范管理专项整治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为了维护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增强全民道路交通安全守法意识,提高政府的管理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我乡实际,为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全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乡上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安办、交管站及各村党支部负责人为成员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相应的工作小组。

二、工作目标

通过努力工作,全乡范围内道路交通安全要实现如下目标:1.道路交通秩序良好。2.无利用公路堆物作业、摆摊设点、占道等违法现象。3.村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意识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增强,杜绝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而发生伤亡事件4.报废拼(组)装车、非客运车载客、无牌无证摩托车、拖拉机、三轮车载客、农用车非法载客现象得到有效遏制。5.广大群众能积极参与配合和协助乡政府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6.恶劣天气严禁客运车辆运营。

三、工作要求及措施

(一)工作要求。1.加强组织协调,明确工作责任。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和监管,掌握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落实。各村委会和乡级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检查和查处力度。2.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在全社会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工作措施。1.乡依法治理办、各村、各单位、学校要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文明行驶培训工作。2.进一步加大对超载、无证无牌驾驶车辆的查控力度。3.对辖区道路交通危险路段、中心小学等路口设置交通安全警示标志。4.做好道路交通防护的工作,对道路两旁的杂物堆放物进行定期清理,保障道路的交通安全,确保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5.汽车站加强对客运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五不出站”,确保旅客安全。6.加强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要加强乡村道路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落实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道路巡逻检查,对发现危及行车、行人安全的道路安全隐患应加强监控,及时进行整治。凡存在安全隐患难以及时整治的,要采取措施,加强监管,在安全距离范围内完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车辆、行人注意安全。对通行条件差、不宜通行车辆的,要坚决采取措施禁止车辆通行,并加强对管辖道路的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治理道路安全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附:**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请大家参阅!

各乡镇人民政府,xx、xx管理区管理委员会,xx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xx政办发〔xx〕xx号)精神和深化平安xx建设总体部署,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就进一步加强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面提升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现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

(一)坚持“安全第一”理念。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是推进“三农”建设、实施“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平安工程和保障工程。各乡镇、管理区要把安全摆在首要位置,努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综合管理”的机制,切实做到“有机构管事、有机制运作、有经费保障、有责任落实”。

(二)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根据《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xx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xx发〔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工作的通知》(xx发〔xx〕xx号)精神,各乡镇、管理区要建立完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进一步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属地化管理责任,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辖区从事农村客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防范措施,督导各村(队)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认真履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站)职责。

(三)强化部门职能责任。县直相关职能部门要依法承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职能责任。县发改、住建、财政、教育、安监、交通运输、司法、公安、农业、科技等部门要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部门责任,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实际问题,在人力、财力、物力上提供优先保障。

二、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

(一)搭建“交安办”平台。县、乡两级要建立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交安办”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县综治、安监、交通运输、农业、交管等职能部门领导为副主任,并分别派驻专人联合办公。各乡镇、管理区“交安办”与“综治办”合署办公,实行一套班子、两块牌子、综合治理。

(二)加强专职公路巡逻队建设。县公安交管大队要联合交通运输、农业等部门成立专职公路巡逻队,重点管理xx监一级公路及辖区省道,同时,督导乡镇、管理区派出所及相关职能部门依法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三)全面推进农村派出所警务改革。由县公安交管部门依法授权派出所管理道路交通。县公安机关要全面完成派出所管理警务机制改革,落实属地化管理责任。在各派出所加挂xx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XX中队标牌,明确“二警三协”从事交通管理工作。负责辖区交通秩序管理、安全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改、交通事故处置、摩托车车驾管业务、基础业务信息收集、重点车辆及驾驶人管理工作。

(四)加强乡镇、管理区联合执法队建设。乡镇、管理区“交安办”要按照“一镇一队”的要求,由派出所、交通运输、农业、司法等部门成立联合执法队,开展农村交通安全联合执法。

(五)打造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各村(队)至少建设一个劝导站,成立不少于3人的农村交通安全劝导队,由村(队)治调主任任队长,队员由村(队)干部兼任,依托劝导站开展安全宣传、违法劝导、信息收集等工作。

三、进一步加强农村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一是以农村通行班车、校车道路为重点,进一步加强对临水、急弯、陡坡、危桥等重点路段隐患排查,掌握农忙时节、重大节日、婚丧嫁娶、恶劣天气等事故高发情况;二是对需要安装交通标志、减速板、防撞栏和加固的路段,列出整改清单,按照轻重缓急分步骤实施。对新改建的道路要将生命防护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三是对排查的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分级管理、立案消除责任制。

四、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体系建设

进一步推进农村宣传阵地建设,全面推行“六个一”工程。大力推动新媒体宣传,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电影、短信、微信、微博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大力推进农村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将文明交通纳入“文明城镇”“新农村建设”等评选创建活动,推动文明交通社会共治共管,创建一批交通安全示范乡镇(管理区)、示范村(队)组、示范居民。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保障落实

一是解决组织保障问题。采取“定编、定岗、定责”的方式,组建专业队伍、固化运行机制,成立县、乡两级“交安办”归并综治、公安、司法、城建、公路五大职能,保障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切实把农村交通安全工作上升为党委意志和政府行为。二是解决经费保障问题。县“交安办”工作经费、隐患整治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据实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

明确各乡镇、管理区党委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制定相关工作机制,制定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评价体系,纳入全县综合治理考核、文明创建等考核体系中,大幅提高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在年度综治检查考核中分值权重,分值提高到5分,并与领导干部实绩考核捆绑挂钩,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年度总考与日常动态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加大检查督办力度,督促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强化执法检查,依法严查农村道路交通管理失职、渎职行为。强化事先问责,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不重视、不部署、不落实、违法突出、隐患多,重大安全隐患治理不及时不彻底的单位和责任领导严格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对因履职不力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严肃查处。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
区城乡建设局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整治提升活动的深入持续开展,打造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和生态人居环境,全面提升我区形象,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中心城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郑政办明电〔**〕154号)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水区城市管理整治提升五年工作方案的通知》(金办〔**〕14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整治活动由金水区城市管理提升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小组下设中心城区道路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局长彭英兼任,副主任由区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袁志刚、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党委副书记陈亚文担任,区相关部门抽调专人参加,统筹协调违法建筑的普查、认定和拆除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品位要求,通过对我区道路两侧建筑进行清理清查,全面掌握违法建筑现状,整治中心城区占压道路红线违法建筑,对现有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重点拆除、集中整治、还路于民,确保道路畅通,改善我区人居环境,实现我区城市面貌的整体提升。

三、整治范围
四环以内及城市道路红线以外20米(含20米)范围内违法建筑、违法加建建筑、到期的临时建筑和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建筑。
四环以内城市道路红线以内所有建筑(其中合法建筑按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部门职责
此项工作由区城乡建设局牵头,在市直有关单位的指导下,区直相关局委配合,各办事处组织实施。根据全区工作目标,将任务分解到区直各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实施、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落实到人。具体职责如下:
1、各街道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城市道路两侧违法建筑的排查、拆除、整治和后期道路两侧管理工作。
2、区规划分局负责并协调市规划局提供城市建成区的范围和城市道路规划红线控制情况,并对相关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制定相关道路整治的技术导则。
3、区城管局协调市城管局并负责城市道路红线以内占路经营的清理整治、相关市政管线、设施占用道路的整治、清理违法报亭、早餐等占道经营,保证城市道路正常功能的发挥。
4市交巡警支队一、四、五大队和区城管局负责违章占道停车的清理整顿工作。
5、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进行出租的,由区住房保障管理局及区规划分局协调市相关部门按照《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20xx年第6号)进行纠正,恢复原使用性质。
6、区房屋征收办及区国土资源局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xx】127号文)和《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郑政【20xx】31号),负责制定建筑物拆迁的奖补标准。对在规定期限内自觉拆除的违法建筑予以奖励。
五、方法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从即日开始,20xx年9月3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按照“依靠群众、依法行政、稳步推进”原则逐步实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即日起至5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召开动员大会,进行全面部署。加大《郑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条例》及《郑州市市容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和教育力度,切实调动各方参与的积极性,使广大群众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为集中整治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支持。
第二阶段:专项清查及认定阶段(5月30至6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在全面调查、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按照“边清查边认定”原则,对辖区的主次干道道路两侧及占用道路的违法建筑进行逐一核实登记造册(附普查情况统计表),并将排查情况报区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指挥部。区规划分局对排查出的违法建筑的性质进行认定,形成书面意见,对需要拆除的违法建筑项目及时移交各办事处。区规划分局与各办事处加强沟通联系,技术上给予支持,积极配合整治工作的开展。
第三阶段:拆除整治阶段(6月10日至9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围绕专项整治目标任务,对辖区内违法建筑实施拆除并清理现场,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第一步,利用两个月时间集中精力拆除道路红线内的违法建筑,以及红线20米以外的违法建筑和临时建筑。
第二步,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对改变原批准使用性质的违法建筑进行整治,全面查处整治范围内的所有违法建筑。
鼓励自行拆除,对在规定期间内自行拆除的给予适当奖励;对逾期不拆除的,要依法强制拆除,并公开曝光。

道路两侧违法建筑整治工作方案第2页

四阶段:检查验收阶段。指挥部对专项整治情况组织检查验收,重点检查各单位履职是否尽责、拆除是否彻底。此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内容,对工作组织得力、落实到位、成效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检查验收不合格单位予以通报。
活动结束后,进一步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并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占用道路违法建筑”现象。
六、实施原则
(一)严格按照郑州市总体规划、城市“六线”控制导则确定的红线控制标准,对占压道路红线的违法建筑、临时建筑及合法建筑的违法加建部分进行拆除整治。道路红线内所有违法建筑全部拆除,并对道路红线内的各类地上管线、设施实行迁移改建。
(二)对道路两侧红线外的其他违法建筑提出分期拆除、整改的意见,对近期需要保留的建筑,经指挥部认定后,签署限期拆除的协议,临时保留。
(三)由于道路红线拓宽导致原合法建筑占压拓宽后道路红线的,保持原合法建筑性质不变,除严重影响城市交通和道路景观的,一般情况予以保留,待城市建设需要时统一改造,需要拆除的按照相关标准予以补偿。
(四)按照先重点后全面的原则,先期开展城市主干路、城市重点街区的整治工作;本着“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原则逐步推进。
(五)占压道路的违法建设拆除后,按照道路管理分工由市、区两级政府对道路进行拓宽改造或园林景观绿化,对保留的建筑物进行立面整治、景观提升,沿路成片集中居住的村庄结合城中村、旧城改造等一并实施。
七、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抓好落实。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整治活动的必要性、紧迫性和重要意义,把“占用道路违法建筑”整治活动作为近期的一项中心工作,切实摆上重要位置,集中时间和精力,打一场整治违法建筑的攻坚战。各办事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统一部署,明确专人,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二)明确分工,密切合作。各单位要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措施,明确任务,严密组织,密切配合。要强化执行力,不折不扣落实区政府决策部署,确保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导向作用,要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郑州市市容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客观、准确、及时报道专项整治活动动态,公开曝光违法建设典型案例,形成强大舆论攻势和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依法行政,维护稳定。集中整治活动中,要做到疏堵结合,正确处理好依法行政与维护稳定关系,尤其对弱势群体和确有困难群众,要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要制定维护稳定工作预案,妥善处理矛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五)严明纪律,实现问责。要把专项整治活动工作绩效作为考核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按照条块融合、职责明确、联动负责、网格管理、逐级问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到位、工作不力、依法处理不到位、影响工作进度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和领导的责任。
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总结每月的整治工作情况,并以文字和表格的形式于每月27日前上报指挥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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