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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方案

公安机关全面推广“二代证”读卡器工作方案。

不管项目能不能进行,提前预备方案就是我们必须要做的根据公司对我们的要求,我们常常会被上司要求做一些方案。方案是解决一个问题或者一项工程,一个课题的详细过程。我们撰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经过收集并整理,小编为你呈上公安机关全面推广“二代证”读卡器工作方案,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公安机关全面推广“二代证”读卡器工作方案

公安机关全面推广“二代证”读卡器工作方案:

根据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旅馆业治安管理的通知》(浙公办〔〕95号),为方便信息录入,提高“四实”登记的准确率,我省将在旅馆业中全面推广安装“二代证”读卡器。为贯彻落实省厅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1、12月底前,各地在本地旅馆业中“二代证”读卡器安装率达到50%以上;

2、10月底前,各地全面完成旅馆业中“二代证”读卡器安装工作。

二、工作措施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力量配置,全面排查辖区旅馆业基本情况,确定工作重点,制订工作计划,有针对性地推进“二代证”读卡器安装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安装工作顺利进行,市局决定由治安支队为责任单位,指导各县(市)区开展工作。各县(市)区应由分管领导牵头,建立以治安大队为责任单位,各派出所共同参与的工作体系,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共同做好“二代证”读卡器安装工作。市局治安支队负责落实欣瑞科技信息有限公司制作“二代证”读卡器与旅馆业信息管理系统的软件接口程序。各县(市)区公安局、公安分局要根据公安部相关技术标准,自行确定“二代证”读卡器的型号,并落实好后期安装、日常维护等工作。市局将从11月起,在每月的旅馆业通报中对各地安装“二代证”读卡器工作进程进行通报排名。

(二)广泛宣传发动。11月底前,各地要全面排查,确定本地需要安装读卡器的数量,并与相关公司确定安装计划。要运用多种形式和方法开展宣传,特别是要耐心细致上门做好每家旅馆业主的解释工作,保证安装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强化查管力度。各地业务部门要继续严格落实旅客住宿验证“四实”登记制度,充分发挥旅馆业治安管理民警工作平台作用,进一步加强旅客数据登记情况检查力度。

三、工作要求

安装旅馆业“二代证”读卡器是方便信息录入、提高“四实”登记准确率的有效手段。各地公安机关要牢固树立强烈的工作责任感和有所作为的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部署协调,从全面强化行业场所管控、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出发,有效结合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安保工作,全面推进“二代证”读卡器安装工作,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按期完成。

各地公安机关请于1月5日前,将“二代证”读卡器安装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市局治安支队;本地“二代证”读卡器安装工作全部完成后,上报工作总结,遇有其他问题请及时上报至市局治安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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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方案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5·3”电视电话会议和省“5·4”电视电话会议、省厅“4·29”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公安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公治传〔〕159号)等文件要求,努力营造一个让学生安心学习、让教师专心教学、让家长放心的校园,结合我县校园及周边社会治安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人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精神为根本,以开展校园及周边重点部门整治工作为载体,以实现促进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良好为目标,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教育、文化、工商、综治等部门的密切配合下,充分发挥公安机关职能作用,有效整合资源,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工作,全力维护师生人身、财产安全,为学校及周边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努力实现以下工作目标:
(一)发生在学校及周边地区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刑事和治安案件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或影响恶劣的刑事案件。
(二)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坚决杜绝发生涉及师生的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
(三)校园火灾事故明显下降,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学校及周边的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五)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及广大师生、家长对校园治安状况的满意率明显提高。
(六)校园保卫组织得到加强,技防、人防、物防措施得到进一步加强。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力量,确保维护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顺利开展,县局决定成立“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一)“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副县长、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饶勇
副组长: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罗晓斌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兰奇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斌
成员:治安管理大队、交通警察大队、刑事侦查大队、国内安全保卫大队、消防大队、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和各派出所主要负责人。
(二)“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县局治安管理大队。
主任:治安管理大队大队长李金
副主任:治安管理大队教导员刘先德
交通警察大队大队长张呈荣
办公室成员:治安管理大队内勤张明星
指挥中心情报内勤胡晓
各派出所要指定专人负责收集、上报工作情况。
四、狠抓“六项工作”的开展,全力确保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稳定
(一)加强学校及周边地区巡逻,确保校园及师生安全
1.加强重点时段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巡逻。辖区派出所要合理配置警力,在学校上课、下课重点时段及夜间校外人员容易到学校滋事的时段,增加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密度,加大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工作力度,增强防控能力。
2.全县公安机关要加强学校门口的交通管理。在学校上课、下课重点时段,处于交通要道的学校校门前必须有民警维护交通秩序。
(二)加强学校内保监督,确保校园内安全
1.根据《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国务院421号令),对所有学校保卫组织进行全面清理,成立教育系统内部保安服务大队,各学校要成立分队,并落实专(兼)职保安力量,全面加强学校的治安防范能力。县城内各学校、幼儿园必须配备2人以上专职保卫力量,全县其它学校配备2人以上的兼职保卫力量,成立护校队,专兼职结合,最大限度地确保校园安全。
2.各派出所要根据国务院421号令加强监督,对不落实保卫力量安全防范措施的学校要发出整改通知,并给予警告处罚。
3.因不落实《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未建立内部保卫组织和防范措施、制度而发生重大涉校案(事)件的,一律依法追究学校负责人的法律责任。
(三)加强保安器材配备,确保学校内部保安人员有能力履职
1.督促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为学校保卫人员配备警棍、钢叉和催泪喷射剂等必要的保安器材,确保校园保安力量履职能力。
2.校园内消防器材(灭火器、应急灯等)必须按标准配备到位。
3.学校必须在学生宿舍安装报警器。
4.学校门口的公共道路必须安装警示装置(标识牌、黄闪警示灯等)。
(四)加强技术防范,确保快速反应能力
1.县一中、县直属小学、县幼儿园、各乡(镇)中学和中心校,年内必须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110联网。
2.全县公安机关要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开展网上治安巡逻,全天候监控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出警处置。
(五)加强长效机制建设,确保校园安全的长期落实。各派出所和学校要加强沟通,切实提高长期维护校园安全能

公安机关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方案第2页

力。要建立辖区民警与学校安全联络员制度,所校相连,长期深入辖区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工作;建立派出所领导或民警担任辖区学校法制副校长制度,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律知识水平,积极构建维护校园安全的长效机制。
1.各派出所和学校在联络员日常联络的基础上,要建立每月联席会议制度,适时掌握学校安全情况。
2.要全力打击、处理涉及学校师生的案(事)件。
3.加强涉校矛盾纠纷排查,努力化解影响学校的不安全因素。
4.各派出所联席会议及开展工作情况,每月30日前必须上报县局。
(六)加强责任追究,确保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管防范工作取得实效。全县公安机关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把校园及周边安全工作当作一项政治责任来抓,努力提高对校园安全案(事)件的快速处置能力。对不落实校园及周边治安管理工作措施,发生涉及学校的恶性案(事)件的,派出所长要主动引咎辞职;县局将根据《彝族哈尼族拉祜族自治县公安局领导干部及民警问责办法》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问责。
五、工作职责
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安全工作,部门与派出所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由辖区派出所承担主要责任,全县公安机关各部门依据职责承担指导及相关直接责任。
(一)各辖区派出所工作职责:
1.合理调整警力配置,在学校上课、下课重点时段,倾斜警力,强化校园周边治安巡逻密度,加大对可疑人员的盘查工作力度,增强防控能力。
2.深入开展辖区矛盾纠纷、有严重暴力倾向人员及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拦网式排查,把各类高危人员全部纳入视线,分类加以管控,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确保校园安全。
3.与有关部门一同深入校园认真开展校园安全防范大检查,加强对校园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督促单位认真落实内部治安保卫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
4.建立具体民警与校园联系会议制度,明确联络员,构建维护校园治安安全的长效机制;与学校协调,指定民警担任法制副校长,加强学校法制教育。
5.认真做好处置涉校治安事件准备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做好处置学校安全事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全面提高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二)治安管理大队工作职责:负责县局“维护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事务,与辖区派出所共同指导、督促学校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扎实开展治安防范工作;加强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管理,严防爆炸、枪支弹药、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及管制刀具流入校园,危及校园及周边安全。
(三)交通警察大队工作职责:负责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维护工作,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在学校上课、下课重点时段安排警力,加大校园门口交通管理力度。
(四)刑事侦查大队工作职责:对涉及校园的刑事案件,要安排精兵强将快侦快破快处,从严从快打击各种涉校安全违法犯罪活动,有效维护校园安全。
(五)指挥中心、政工监督室工作职责:发生涉及校园及周边安全案(事)件时,负责加大网络及舆情监察,及时发现、封堵和删除各种有害信息,切实加强舆论引导工作。
(六)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工作职责:负责与辖区派出所共同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对获取的情报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整理上报,对涉恐、危及校园安全的线索进行核实、查证;做好重点人员的排查、侦控工作。
(七)消防大队工作职责:负责校园及周边消防监督管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
(八)其它部门工作职责:做好处置涉校案件准备工作,案件发生时根据领导小组安排,积极参与处置涉校案件。
六、强化检查督导
县局政工监督室要督促检查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措施有力、成效显著的部门和民警,县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一律实行责任倒查,并按照县局行政问责办法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5〕62号)、《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全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通知》(公通字〔2005〕6号)和《贵州省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黔公通〔2005〕38号)精神,确保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国务院、公安部、省政府、省公安厅的有关要求,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从2005年5月开始,用5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为年满16周岁以上的公民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2005年下半年,各县、特区、区要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各项准备工作,待省的试点结束,选择钟山公安分局荷城派出所开展换证试点工作。2006年初,全面启动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08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二、组织领导
为做好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成立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黄 金(市政府)
副组长:
高荣光(市政府)
肖 锋(市公安局)
成 员:
袁国中(市委宣传部)
肖建军(市计委)
代云盘(市财政局)
张德林(市民政局)
吕学锋(市人事局)
马龙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公安局,肖锋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方法步骤
(一)2005年5月,研究制定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前期准备工作的具体措施。
(二)2005年8月31日前完成市级人口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2005年12月31日前各县、特区、区完成对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
(三)组派人员参加省公安厅组织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管理和技术培训。
(四)2005年8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管理和技术培训,在钟山公安分局荷城派出所开展换证试点工作。
(五)2005年10—12月总结试点工作,部署2006年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六)2006年1月起,全面开展集中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
(七)2008年底,全市基本完成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
四、换证准备工作
(一)认真开展户口核对工作
户口核对是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质量成功与否的关键,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换发之前,各县、特区、区要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开展户口核对工作,采取内部核对和入户调查的方法,逐项核准户口登记项目。对公民身份号码重错号问题认真清理、更正。
(二)完成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的升级、改造和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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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是做好人口管理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基础,市、县两级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核拨公安机关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所需的经费。经费主要包括:市、县(特区、区)公安局、派出所换证所需设备的购置费、维修费,人员培训费、办公费、入户核对费、试点和管理等经费。
(四)认真做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涉及管理、技术、业务等复杂的系统工程,对人员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抽调精兵强将,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在全市开展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制证管理和技术培训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做好换证工作,有助于推动人口管理的现代化水平,方便公民进行社会活动,对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三个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公安、宣传、人事、财政、计划、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领导小组,切实解决好人、财、物和技术保障问题;公安机关尤其治安(户政)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主要工作认真抓好。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
各县、特区、区要按照中央、省、市的统一部署,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逐级落实责任制,具体工作要落实到人,并按责任制加强督促检查、指导的力度,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三)广泛宣传,发动群众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牵动千家万户,涉及到许多部门的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配合,并及时推出便民措施,推动换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通力协作,各司其职
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是一项时间长、任务重、责任大的系统工程。公安机关负责全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具体业务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要树立大局意识,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大力支持公安机关做好换证工作,确保换证工作如期开展和顺利进行。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做好舆论导向工作,计划、财政、通信等有关部门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工作,财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协助做好困难群众的办证经费减免工作。
(五)严格把关、确保质量
质量是换证工作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要把严格质量管理贯穿于换发证工作的始终,特别是公安机关要抓好集中换发证期间群众照像、数据传输、表格登记、技术制证等环节的工作,杜绝重错号现象。
(六)落实经费,加强管理
按照《国务院关于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函〔2005〕62号),财政部门要将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以确保换证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综〔2005〕8号),对困难群众减免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的经费缺口要统筹解决;对按收费标准收取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要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费用专项用于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换发工作。
(七)加强监督,确保公正
要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凡换证工作所涉及的设备选型推荐、企业选样要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招标,进行政府采购,严禁暗箱操作。换证填表、照像等要最大限度地采取便民利民措施,切实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对换证所用照片只要符合制证要求即可采用,不得设立定点照相。要严格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2322号)收取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并将收费标准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禁借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之机乱收费。


关于某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


关于某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


市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身份证法》),根据国务院、公安部、省公安厅、广州市公安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某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以下简称二代证)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
20xx年1月启动换发二代证试点工作,同时停止制发第一代居民身份证;20xx年底,基本完成集中换发二代证任务。
二、实施步骤
(一)全面准备阶段
从现在开始至今年年底,各有关单位要抓紧完成换发二代证的准备工作:
1、落实换发二代证经费。各单位要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落实二代证专项经费的通知》要求,确保按时落实换发二代证所需经费。
2、加紧做好换发二代证前户口核对工作。根据省公安厅要求,结合目前我市户口核对工作进展情况;为保证我市换发二代证前制证信息的准确无误,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的内容、计算机人口信息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相一致。各派出所要对户口核对工作进行反查,在今年年底前全面完成户口核对反查工作,确保人口信息“五个一致”。目前工作进展缓慢的单位务必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该项工作。
3、做好技术保障。信息采集、传送是关键;相片采集可充分利用社会资源进行照相、网上传输方式进行,20xx年年底前要完成人口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及信息传输网络的调试工作,以确保换发二代证的信息采集、传送能顺利运作。
(二)试点阶段
为确保换发二代证工作顺利开展,计划从20xx年1月至6月,选择街口街进行试点;在试点经验基础上向全市铺开换发二代证工作;力争20xx年底前完成年满16周岁居民申领及有效期满换领二代证的任务。
(三)集中换发阶段
1、20xx年1月开始全面开展换发二代证工作;重点受理年满16周岁居民申领、有效期满换领和遗失补领证件业务,范围可扩大到16周岁以下的居民,全年争取完成13万人的换发证任务。
2、20xx年至20xx年,分期分批进行换证,受理范围扩大到一代证有效期未满的人员,至20xx年基本完成换发二代证的工作目标。
三、职责分工
市公安局装财科:要抓紧协调落实有关经费,协助户政科完成制证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和制证管理系统的采购。科技通信科:要协助户政等单位认真做好有关保障工作,确保信息收集、传送网络系统的顺利运作。户政科:负责组织指导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户口核对工作;组织开展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建立完善的人口信息管理系统;负责解决全市的居民身份号码重错号问题,确保居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和准确性;组织相关的业务、技术培训;负责对公安派出所报送的制证信息进行审核、证件签发,并报送广州市公安局户政处;对领取或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或抽验;并分发到各派出所;负责对追加住址信息的写入工作。
各派出所:负责组织开展辖内户口核对工作,核对户口资料和身份证信息,做到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公民身份号码顺序码登记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信息与居民本人实际情况一致;负责组织动员本辖区居民进行集中换发二代证;协助市公安局户政科开展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升级、改造和建设;负责解决辖内居民身份号码重错号问题,确保居民身份号码的唯一性和准确性;负责受理本辖区居民申领、换领、补领身份证工作;负责采集制证信息及上报市公安局;负责对领取或接收的证件进行质量检验、核对、发放;掌握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基本情况并定期上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换发二代证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是提高我国人口管理工作现代化水平、推动我国信息化建设的重要举措。做好这项工作,对于便利公民进行社会活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加强人口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某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领导小组,由刘宗静副市长任组长,市公安局吕志成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刘辉(市发展计划局)、潘锦锋(市财政局)、王仁光、黄志明、戚延风、郭军(市公安局)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吕志成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协调开展二代证换发工作。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户政科要加强指导、督促和检查。各单位按照方案的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制,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报告制度,及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
各派出所要按时按质完成户口核对工作、人口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及信息传输网络调试工作,确保二代证换发工作顺利进行,将该项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单位要严把质量关,将换发二代证工作落实到各个环节。要着重做好户口核对工作,确保信

关于某市换发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工作实施方案第2页

息准确一致,重点做好公民身份号码的清理纠错和门牌编制工作;要着重做好申领受理、群众照相、信息采集、数据传输等基本环节,尤其要保证相片质量和数据传输网络通畅。要严密工作程序,严格工作规范,严肃工作纪律,确保群众领到合格证件。
(四)公开公正,加强监督。在相关设备选型推荐(采购)中,要坚持公开、公正的原则,增加工作透明度,严禁暗箱操作。要引入竞争机制,让最有资格、最有信誉的企业参与竞争,实行公开招标,择优确定。要依法公开办证程序和收费标准,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严防腐败问题发生,严禁借换发二代证乱收费。收取的居民身份证工本费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额上缴国库。
(五)认真学习,广泛宣传。各派出所要认真组织好《身份证法》的学习工作,通过学习、培训、考核,使广大公安民警尽快熟悉法律;正确理解和执行各项规定。同时,要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深入细致的宣传活动,及时推出各项便民利民措施,使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了解《身份证法》的内容,能够正确使用居民身份证,保护自身权益,了解换发二代证的意义,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做好《身份证法》的维护和贯彻实施工作,确保换发二代证工作顺利开展。
(六)搞好衔接,加强管理。各派出所要加强调查研究,统筹兼顾,互相促进,切实搞好一代证和二代证的衔接工作,防止因换发二代证而影响其他工作的正常进行。在安排换发二代证工作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居民身份证管理,研究制订贯彻实施《身份证法》的具体工作措施,改进管理方式,及时研究解决贯彻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问题,严格执行《身份证法》中有关公安机关在居民身份证制发、使用、管理中的各项规定。
以上方案,如无不妥,请批转执行。

全县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方案


全县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视频会议精神和全县政法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局党委决定,从现在起,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为期2个月的集中作风整顿。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任务目标

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纪律条令,查摆和整改全县公安队伍在执法办案、管理服务、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端正执法思想,规范执法行为,使执法能力和执法质量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更加优良,执行力进一步增强,组织纪律更加严明,队伍整体素质更加过硬,警民关系更加和谐,广大群众对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这次作风整顿活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县局成立集中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 ** 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成 员:各党委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委,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县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工作的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

三、重点解决的问题

(一)执法思想和执法理念方面

1、理想信念不坚定,政治敏锐性不高、政治鉴别力不强,法治意识和法律观念淡薄的问题;

2、职业道德和是非观念缺失,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扭曲,以权敛财、以权谋私、执法犯法的问题;

3、执法思想不端正、执法措施不具体、执法责任不落实、执法审批不规范、执法监督不到位的问题;

4、执法不公、宽严失度、粗放执法,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问题;

5、对“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的认识模糊,特权思想严重,以“管人者”自居,将自己凌驾于群众和法律法规之上,耍特权、抖威风的问题。

(二)执法程序和执法行为方面

1、对依法应当办理的受理案件,应立案而未立案,或长期挂案不进行侦查,对群众诉求无正当理由不予办理,以及不按法律规定时效办结案件等问题;

2、对涉黑、涉恶案件认识不明确,该立案查处而未立案查处,甚至放纵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问题;

3、利用职权干扰执法办案、干预经济纠纷,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的问题;

4、不如实立案,甚至弄虚作假,造假数字、假人头、办假案的问题;

5、违反规定办理户口迁移或提供虚假户籍信息,违反规定进行身份证、驾驶证、特种行业许可证、护照、机动车行驶证等证件、牌照的办理,违规处理交通违法和消除交通违法信息等行为;

6、不按规定使用执法记录仪和警械,导致责任认定信息不明确和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7、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甚至损毁、丢失涉案财物和罚款不开票据或多收少开的问题;

8、不按网上执法办案规定进行网上录入、网上流转、网上审核,不认真落实执法办案程序的问题;

9、法律、业务素质不高,不会做笔录、不会整理案卷,对案件定性不准、证据意识不强、办案质量不高的问题。

(三)群众观念和服务意识方面

1、不会做群众工作,对待群众态度蛮横、语言粗暴、方法简单,甚至引发群众上访投诉的问题;

2、遇警推诿、出警迟缓、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消极怠工,不履行服务承诺,小事拖大、易事拖难的问题;

3、办事效率不高,不顾及群众感受,不体恤群众困难,对于群众各类诉求漠然处之,慢作为、不作为甚至乱作为的问题;

4、利用职权便利,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收受赞助费、慰问品、会员卡、消费卡等问题。

(四)工作作风和执行力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认识不到位、态度不坚决、贯彻不得力,甚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造成政令、警令不畅的问题;

2、事业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只想当官、不做实事,只要权力、不负责任,只拿工资、不愿干事,只发牢骚、不讲奉献的问题;

3、缺乏工作责任心,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不及时请示汇报、不及时研究解决、不及时回复结果,致使工作被动,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4、不学习思考、不调查研究、不提高工作能力,导致工作思路不清、措施不硬,难事办不了,实事不会办,好事办不成的问题;

5、机关部门服务基层不到位,情况吃不透,问题找不准,症结抓不住,指导不得力,工作部署不落实的问题。

(五)队伍管理和廉洁自律方面

1、队伍管理松懈、纪律执行不严格、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队伍中出现的问题视而不见、充耳不闻、失察失控,甚至有意纵容、袒护、包庇违纪违法行为或带头违规违纪的问题;

2、放松对协勤队伍的教育管理,不执行上级关于使用协勤的有关规定,违规让协勤驾驶警车、单独执法以及做超出职责范围的工作,甚至事事依赖协勤,自己做“甩手掌柜”的问题;

3、纪律作风松懈散漫,值班不在岗、在岗不尽责、出工不出力,不正常上班、迟到早退,擅自脱岗离岗办私事,工作时间打牌聊天、玩电脑游戏等问题;

4、交友不慎、行为不检、情趣不良,不务正业、参与做生意、存在债务纠纷,甚至给非法经营场所提供保护,打招呼、拉关系、跑人情,接受吃请贿赂,给公安机关造成不良影响的问题;

5、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驾驶员证件不全,不系安全带、乱闪警灯、乱鸣警笛和非因警务需要而随意变道、超速驾驶、闯红灯等违反交通管理规定的行为,甚至发生在工作时间饮酒,酒后驾驶私家车、摩托车,违反“五条禁令”等行为。

四、工作步骤及方法:

全县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工作从9月6日开始至11月6日结束,为期二个月,分学习教育、查摆剖析、整改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教育阶段(9月6日至9月20日)

各部门要按照局党委的要求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动员和引导民警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推动活动深入扎实开展。同时,要以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专题讲座和座谈讨论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体民警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公安厅十不准、《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公安部“五条禁令”、《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王正升书记在全区公安机关集中作风整顿视频会议上的讲话等,为集中作风整顿工作打好思想基础。

第二阶段:查摆剖析阶段(9月20日至9月30日)

本着“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严格对照5大项28小项问题,广泛开展“八查”活动,即一查领导班子及个人自身建设;二查民警、协勤学习态度;三查理想信念;四查执法为民意识;五查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六查服务群众观念;七查民警、协勤遵纪守法;八查内务管理。对查找出来的突出问题,要分类整理,逐一研究,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限期逐一进行整改。在查摆整改工作中,要坚决做到“五不放过”,即查摆问题不细不放过、剖析问题不透彻不放过、制定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处理问题不严肃不放过。部门和民警要结合查摆剖析出来的问题,认真撰写高质量的剖析材料,剖析问题要准,制定整改措施要具体、具有可操作性。民警剖析材料必须由部门预审,部门剖析材料上报县局党委预审并将查摆出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于9月30日以前上报县局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整改阶段(10月1日至11月6日)

对查摆出来的问题以及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找准问题症结,确定本部门的重点问题和重点帮教民警,并采取立项的办法,逐一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方案、责任人和时间表,坚持问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整改不放过、民警不受到教育不放过、达不到群众满意不放过,切实抓好各项整改措施的落实。

对于在作风整顿活动中工作搞形式主义、走过场,对存在问题视而不见、放任自流,或遮遮掩掩“捂盖子”,导致工作、队伍发生严重问题的,县局党委绝不姑息迁就,将从严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在作风整顿活动期间,凡发生边整顿、边违纪,或接到群众反映的涉及民警重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的,一律先就地停职,再认真进行核查。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严查处;该问责的问责,该处分的处分,该免职的免职,该调离的调离;对于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坚决惩处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同时,各部门要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抓制度建设、抓工作落实、抓规范提高,真正把坚持以制度管人管事落到实处,建立长效机制。

各部门要将整改情况以专题报告的形式,于11月1日以前上报县局作风整顿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工作要求

(一)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整顿活动的重要意义

这次作风整顿活动,是加强全县公安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部门负责人要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把这次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上突出位置,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铁的决心、铁的制度、铁的纪律,采取过硬措施,真正抓实抓好。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保作风整顿活动取得实效

这次作风整顿活动目的在于统一思想、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各部门要坚决克服消极应付思想,切实防止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从现在起到活动结束,各部门在组织实施上,要根据工作实际,严格按阶段、按要求、按任务抽出专门时间用于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查找到位、处理到位、整改到位,在学习教育中转变思想、转变作风、促进工作。在具体方式上,由各部门灵活掌握,因地制宜。

(三)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监督检查

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公安网、led屏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作风整顿活动氛围,动员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公安机关的作风整顿活动进行监督。同时,纪检、政工、法制等部门也要加强检查督导,及时发现问题,认真督促整改,确保这次作风整顿活动顺利推进。

(四)抓好结合,以作风整顿活动推动各项公安工作的深入开展

各部门要把这次作风整顿活动同正在开展的中阿博览会安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同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紧密结合起来,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科学合理安排时间,努力解决工学矛盾,做到作风整顿活动与业务工作“两不误、两促进”。通过作风整顿活动,使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和纪律作风建设再上新水平,推动全县公安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公安部“3·21”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关于《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要求,为切实解决涉案财物管理工作中的存在问题,推进公正廉洁执法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从即日起至今年年底,在全县公安机关开展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局成立全县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督察长曾桓那任组长,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陈永才、丘培忠、郑文芳、林金华任副组长,刑侦大队、治安大队、经侦大队、交警大队、法制科、警务保障科、监督室及各派出所等单位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治理办),办公室在县局纪委,由纪委书记、督察长曾桓那任主任,监督室主任黄志辉,教导员张俊汶任副主任,县局各部门、派出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专项治理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扎实开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全面清理执法办案中涉案财物管理不规范的各类问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进一步健全涉案财物管理制度机制,实现办案与管理相分离、来源去向明晰、处理依法及时、监督检查到位;严格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坚决查处违规扣押、处理涉案财物、乱收保证金等违法违纪案件;大力增强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和民警公正廉洁执法、规范财物管理、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的意识,维护我县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三、工作重点

一是违法扣押、扣留、收缴、追缴涉案财物,以及超范围查封、冻结、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财物,不按规定出具法律文书,违规收取保证金等问题。二是涉案财物保管措施不到位,未指定专人负责并实行财务专户管理,登记不详,不按规定将保证金交到指定银行,不按规定移交统一保管等问题。三是不按规定及时办理涉案财物的移交、返还、变卖、拍卖、销毁、上缴国库等工作,坐支、私分、贪污、调换扣押物品,违规随意使用、长期占用扣押物品,违规没收或不及时退还保证金等问题。

四、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4月25日)

全县公安机关各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要组织民警认真学习全国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电视电话会议和刘金国同志的讲话精神,对照《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等规章制度,深入开展座谈讨论,教育民警熟练掌握各项执法规范,打牢公正廉洁执法的思想基础。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请于4月25日前报县局专项治理办。

(二)排查清理阶段(4月25日至6月25日)

各单位要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正在办理的行政和刑事案件、以来已办结的行政和刑事案件、以前已办结但当事人因涉案财物问题仍在信访投诉的案件进行排查清理。各执法办案单位要建立工作台账,逐案登记造册,彻底摸清底数。通过排查清理,及时发现涉案财物管理中的各类问题,逐一认真分析研究,找准症结根源,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各单位排查清理情况请于6月20日前书面报县局专项治理办。

(三)整改建制阶段(6月25日至10月25日)

各单位要针对涉案财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抓紧健全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县局专项治理办要重点抓好《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若干规定》的贯彻执行,并针对不同性质的涉案财物以及涉案财物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明确、可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使涉案财物管理的每个环节都有章可循。要全面推行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制度,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工作,严禁办案人员自行保管涉案财物。要逐步建立涉案财物集中管理制度,县局指定警务保障科对各办案单位经手的全部涉案财物或者涉案款项和价值较大、管理难度较高的部分涉案财物设立或指定专门保管场所、账户实行集中管理。抓紧完善涉案财物管理协调配合机制,办案部门要协调警务保障科负责涉案资金的上缴、退还,涉案财物的接收、移交等工作。要建立健全监督考评机制,将涉案财物管理情况纳入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并作为执法考评的重要内容。

(三)总结验收阶段(10月25日至12月10日)

各单位要把涉案财物管理纳入绩效考核内容,迎接上级公安机关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确保验收过关。对在专项治理中领导重视、措施有力、成效突出的单位,要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一般化、效果不明显的,要及时督促整改;对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对因措施不力,导致问题频发或因久拖不决引发当

县级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第2页

事人反复投诉、上访的,要严格按规定追究有关领导和民警的责任。各单位的专项治理工作总结请于12月5日前报县局专项治理办,并做好接受上级公安机关组织的检查验收的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协作配合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坚决把县局的部署要求落实到执法办案的每一名民警,“一把手”亲自抓。各部门、警种发挥主观能动性,切实抓好专项治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治安、经侦、刑侦、交警等部门要针对本部门警种执法特点,加强对基层办案单位指导和日常监督。法制科要在案件审核和执法质量考评中,加强对涉案财物管理的执法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警种建立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警务保障科要加强专项检查,建立统一的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并定期与办案部门核对账目、物品。监督室要加强现场督察,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要结合“审计整改年”活动,加强对涉案财物的专项审计,并及时向相关部门通报情况。监督室要会同信访部门认真梳理近年来群众举报反映有关涉案财物管理问题的线索,及时组织查办,化解信访积案。

(二)加强督导检查

县局专项治理办要建立常态化的明察暗访机制,将监督检查贯穿于专项治理工作始终。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确保问题不查清不放过、剖析不深刻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选树坚持规范执法、落实工作制度、赢得群众好评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三)准确把握政策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既要把违纪案件查处、责任追究作为重要环节来抓、作为硬措施来落实,又要注意把握政策、区别对待。对专项治理前发生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问题,能够主动自查自纠、妥善处理的,一律不再追究有关民警和领导的责任,即使构成违纪,也要从轻处理。对自查工作不认真,甚至边治边犯、顶风违纪的,或者瞒案不查、压案不报的,不仅要严肃处理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要坚决执行公安部提出的“六个严禁”(严禁截留、坐支、挪用、调换涉案财物,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借用、调用涉案财物,严禁扣押收缴与案件无关的财物,严禁返还性质尚未查明、权属有争议的涉案财物,严禁办案民警保管涉案财物,严禁违规收取保证金和以保代处)。违反这“六个严禁”的,首先停止执行职务,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贪污、私分、侵占涉案财物的,一律先予以禁闭,再立案调查,从重从严处理;有关主管领导疏于管理、失职渎职的,一律先予免职。县局纪委要会同派驻纪检工作组,按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六条的规定,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引导民警举一反三、汲取教训、防患未然。

(四)加强信息报送

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专项治理工作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专项治理工作期间,实行综合情况“一月一报送”制度,各单位每月5日前要向省厅专项治理办书面报送当月工作进展情况,并对各单位信息上报情况实行量化考核。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公安机关全面推广“二代证”读卡器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公安机关干部竞争上岗方案”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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