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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的招生工作计划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我们在工作中应当要有计划和安排。在我们不知道工作该如何实施时,我们必须要不断的跟进方案的内容方案能帮助我们确定目标范围,方案中包含哪些要素?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小学招生工作方案,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义务教育法》、国家、省、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及《晋江市2016年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晋政文【2016】76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2016年招生工作方案。

一、招生原则

(一)坚持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

(二)坚持"有效证件、分类招生、统筹调剂"招生原则

二、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招收年满6周岁(2009年9月1日至201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确保适龄儿童全部按时入学,严禁招收不足龄儿童提前入学。

三、招生名额

一年级招生二个教学班,100名新生。

四、招生时间

5月1日前,发出招生通告,公布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

7月5日-6日,接受服务片区内适龄儿童、来晋务工人员子女报名登记。

7月15日,公布适龄入学儿童资格审核结果。

7月25日,公布招生结果和学位余缺情况。学额已满,不再接受入学申请;学额未满,继续接受"统筹调剂"对象入学。

7月30日,不再接受入学申请。

8月25日前:招生结果送罗山教育办审核。审核时提供新生花名册及各类证件复印件。

五、入学证件

《户口簿》、《预防接种证明》、《劳动合同》、《居住证》、《营业执照》等入学时需提供的证件。(证件办理时间截止当年3月1日不含3月1日)

六、招生办法

(一)后林社区范围内居民子女

请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编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①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提供)

②预防接种证明(携带预防接种证到福埔卫生院开证明)

(二)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

(1)允许入学对象:招收在辖区内务工、符合以下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法定监护人必须在后林社区持合法居住证,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企事业单位员工),私营业主办理营业执照,请准备以下证件的原件(以备审核)和复印件(学校存档),复印件尽量集中复印或编印在2-3张复印纸上,便于学校存档。

①户口簿(父母双方和新生均需提供)

②预防接种证明(携带预防接种证到福埔卫生院开证明)

③父母的劳动合同(或企事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

④有效的居住证

(2)招生办法:如无法全部满足符合条件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入学需求的,采用"先到优先"办法招生。

(3)来晋务工人员子女与我市户籍学生须同等遵守招生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不予招收入学。

①未能在学校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提供《居住证》、《劳动合同》等"有效证件"或证件办理时间晚于本文规定的"入学证件办理时间"的。

②提供假证件、借用他人证件者。

③父母在周边县市区务工的来晋务工人员子女。

④不足龄、虚报年龄入学的。

⑤故意隐瞒就学经历,不办理正式转学手续,不提供正确电子学籍号的。

⑥错过学校规定报名时间且事先未向学校提出申请的。

七、插班生

二到至六年级转插生登记时间:7月5日,7月6日,条件同上,在原班生报名后,如有剩余学位再电话通知,并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

延林小学

2016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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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工作方案3篇



一、工作原则
以市区xx 年民办学校初中招生工作文件精神为指导,结合我校实际,坚持免试入学与自主招生相结合,做到公开、透明、公正、公平,严格招生纪律,自觉接收监督。
二、学校简介
容桂实验学校是一所全寄宿、小班制(小学)、全员管理、九年一贯制的省一级学校。学校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各项教学设备设施齐全(配有各种功能室、大型体育馆、标准游泳池等)。她富有活力,特色鲜明,秉承“以人为本,以人才需求为导向,促进学校与师生共同、和谐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办学理念和“德智双全、身心两健、文理兼通、学创具能”的人才培养目标,实施以“导师制”为核心的全员管理。学校管理规范,校风严正,学风浓厚,教育教学质量高。教师敬业爱生,乐于奉献,以全程育人的管理模式,导引学生学会学习、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校连续多年被评为街道、区两级先进学校,被上海音乐学院定为社会艺术考级点,是学生理想的学园、家园、乐园。
三、招生办法
(一)招生对象
xx年小学小编。不限户口、住址。(根据服务于本学区的原则精神,我校将大部分招收容桂街道生源。)
(二)招生人数
8个教学班,每班不超过50人。(全部为民办生)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电话报名和持相关材料到校报名。
2.报名时间:xx年5月1日至5月31日
3.报名地点:容桂实验学校接待室
4.报名材料:学生家长持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和户口本到我校接待室报名。(原件和复印件)
(四)录取办法:
1、录取依据:
(1)学生五、六年级《小学生成长记录报告册》。
(2)面谈情况。
(3)学生本人xx年4月1日以后,在本市、区县级以上(或本街道镇级)医院进行的常规体检报告。
2、面谈办法:
(1)学校电话通知家长领学生来校面谈。
(2)地点:学校接待室。
(3)面谈时间:xx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
(4)面谈内容:学习、生活品性和习惯及综合素质。
(5)当日公布面谈情况。
(6)本街道生源,由毕业学校推荐的优秀学生,可免面谈环节,直接参与录取。
3.发放录取通知书时间:xx 年 6 月 20 日至 6 月 30 日
4、新生注册时间: xx 年 7 月 1 日
(五)收费标准
依据物价部门审批标准收取。
(六)招生咨询电话:(0757)2638xxx联系人:蒋老师

xx年12月25日
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2)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千方百计满足城区不断增长的就学需求,逐步化解“大班额”,确保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国发〔xx〕x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x〕x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工作的通知》(x教发〔xx〕x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xx年秋季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实际情况,特制订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制度,逐步化解城区大班额问题,切实保障教育的起点公平,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确保城区所有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原则。在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实施城区城郊公民办联动,分级管理,共同协作。县委、县政府宏观领导,县教育局负责制定小学一年级招生政策,统筹管理和协调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各学校根据招生政策,修订完善本校小学一年级招生实施办法,具体组织实施招生范围内的招生工作。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招生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关于“适龄儿童免试入学”的规定。严格按划片、就近、免试原则招生,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儿童均拥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录取结果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校要科学设计招生工作流程,加强对招生工作的全程监管,严格审核新生入学条件,把好新生入籍关,加大处罚力度,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四)坚持“三个一致”原则。即: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址一致并一起单独立页;适龄儿童户籍地址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一致;适龄儿童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房产证地址与其所交电费、水费、气费回执单所标明的地址一致。符合“三个一致”的适龄儿童到居住地所在招生学校入学。不符合“三个一致”原则的,按其他认定办法确定招生学校。
(五)坚持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和城区学生同等对待原则。符合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界定条件的,随迁子女按“一视同仁”的要求,相对就近安排入学。如务工、经商区域内学校确实没有剩余学位,则由教育局基础教育股统筹安排到有学位且相对较近的公办学校就读。
二、招生计划
1.城区:解放小学7个班,xx小学6个班,焦家垅小学5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2个班,xx小学1个班,xx学校小学部自主确定。
2.城郊:xx中心小学3个班。
3.班额:根据我县城区学位短缺的实际情况,xx年城区小学一年级班额一律不得突破70人。
三、招生范围
1.解放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从xx桥至粮食局大门口,往北至长征东路、西路南侧,延伸与园艺路相交,到原国税局、地税局(含xx市场)止区域内常住户口(含有房产户)适龄儿童;白公渡大桥南侧的白公路、金水路、金岭路的非农户口和金石1组适龄儿童;居住在以上区域内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2.xx小学:按传统招生区域不变。即xx村(不含已划入解放小学招生的部分区域)、梽木山村、xx园艺场地域的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园艺场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3.焦家垅小学:焦家垅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及居住在xx村、xx山村、xx亭村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4.xx小学:xx亭村、xx村及xx村常住户口适龄儿童。
5.xx小学:xx社区、xx村(除xx1组)、xx村、xx村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6.xx小学:xx村、xx村、廉租房小区、工业园区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7.水头中心小学:除传统招生范围外,另加水头棚户改造区适龄儿童及居住在该地域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
8.xx培英学校小学部:面向全县招生。
四、招生对象和条件
(一)年龄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一条规定,xx年秋季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法令年龄为xx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xx年8月31日前出生的),视学位情况,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出生日期可延迟至xx年12月31日前。
(二)对象及条件
1.城区常住人口适龄儿童
(1)适龄儿童本人的城区常住户口应与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户口一致,且父母为户口户主。如不一致,以其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父母在城区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现在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的户籍随祖父母、外祖父母的,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依据其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合法固定住所确定就读学校:
①父母双方都是现役军人(含武警),子女随军有困难的;
②父母双方都是公派出国的专家、技术人员;
③孤儿、烈士子女;
④适龄儿童和法定监护人户口均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起,且父母双方确无住房,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长期共同生活的(即户籍所在地址的住房产权所有人为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户主也可为监护人);
⑤法定监护人均丧失监护能力或无法履行监护人职责,适龄儿童必须与委托或指定监护人共同生活(需提供有效法律证明文书)。
(4)符合上述(1)、(2)、(3)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
2.城区有房产但非城区常住人口子女
(1)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在县城只有一处房产的(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凭证为准),以房屋所在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2)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学生)的父母在县城有多处房产的,以其父母现居住地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依据。
(3)符合上述(1)、(2)者,还必须提供与监护人住址相一致的不同时段的用电、用水、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提供电费回执单)。
3.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由招生学校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根据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调查核实后确定入学资格。应核材料如下:
(1)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提供居住证(办理时间一年以上)、租房合同(居住地社区出具的居住证明)和不同时段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
(2)户籍地镇(乡)人民政府签发的合法生育证明;
(3)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及子女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外来(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父母至少一方)与城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存折或工资发放册复印件(需经用人单位盖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父母(至少一方)经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5)金石镇以外的户口本和流出地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就业的务工证明;
(6)适龄儿童的预防接种证。
4.其他特殊情况者
(1)符合享受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的人员子女须由父母持人社、商务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经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后,再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2)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入学须持组织人事部门或部队的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到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报名登记,统筹安排就读学校。
(3)城区小学本校教师子女可安排在本校就读。
(4)xx小学所在地xx村和焦家垅小学所在地焦家垅村外嫁女的子女分别可在xx小学、焦家垅小学就读。资格认定程序:先由本人写出报告交当地村民小组、村委盖章证明,再到公安户籍部门审核,最后由学校审定。
五、报名程序和要求
1.城区常住户口或有县城房产非城区常住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时需持本人及父母的户口簿、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或租住政府廉租房缴费凭据)和不同时段的用水、用电、用气缴费回执单(至少有电费回执单)到所属招生学校按规定时间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2.符合在城区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持原籍户口簿和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按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在统一规定时间内,到相应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各校报名入学手续办理完毕后,要将进城务工、经商人员的随迁子女新生名册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查备案。
3.符合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引进人才子女入学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及暂未落实单位的军转干部子女持户口簿和县教育局基础教育股核发的入学派遣单到指定的学校办理报名入学手续。
六、招生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大局。县教育局成立城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光辉;副组长:朱美军;成员:李永虎、莫万刚、陈四新、郑永祥、肖一鸣、伍桄宏、雷 冲、林睦堂、郭华荣、蒋光辉、罗 斌。局领导小组重在对小一招生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具体招生工作直接由城区县属小学和金石镇中心学校所辖城区小学负责组织实施。各校要从讲政治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小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抽调精干力量组建招生工作班子,根据县教育局的工作方案制订出本校的招生工作方案,并报送教育局基础教育股。
2.突出重点,抓住关键
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户口簿、房产证、外来人员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单位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社会保险凭证等)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城区小学招生工作的准确性。城区各小学要牢牢抓住审查核实这个关键环节,务必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搞好责任分工,细化工作职责。学校校长亲自把关,在审核各种佐证材料过程中,要认真细致地甄别材料真伪(证照类必须审验原件),如因某种原因导致材料有缺项或对材料的真实性存在疑点,学校应入户调查,实事求是妥善处理。各学校对招生范围内无固定职业、住所的外来务工人员,要积极引导他们的子女回原户籍地就读。
3.严禁造假,实事求是
城区小学招生工作,各学校校长是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和有关招生工作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不管有无证件或虽有证件但不辨真伪而导致信息失真,或者有意弄虚作假或协同他人徇私舞弊,影响小学招生工作,造成社会不稳定和带来严重后果的,按照有关规定对负有主要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4.阳光操作,统一步调
(1)统一招生宣传时间。各校定于8月20日发布招生公告,公开招生政策和本校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条件与要求等信息,各校的招生公告在发布前必须报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定。
(2)统一报名登记、审验户籍、房产等相关资料时间。各校定于8月25-27日对各自招生区域内的小学适龄儿童进行报名登记、审验户籍、房产等相关资料。
(3)统一复核、公示时间。各校在报名登记、初审户籍、房产等资料后,定于8月28日-29日两天集中对已登记的小学适龄儿童的基本信息逐一进行复核确认,8月29日张榜公示符合招生要求条件的适龄儿童名单,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各校应设立招生电话或招生举报信箱为广大群众答疑解惑并接受群众举报投诉。
(4)统一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间。即9月1日办理新生入学手续。
5、规范行为,依规招生
学校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一律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各种形式的入学考试或测试,对确属三类残疾适龄儿童,各校应动员其家长将子女送到特殊学校就读,完全丧失学习能力或暂不能入学的应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按规定办理暂缓入学手续,并报县教育局批准。严禁任何学校暗箱操作,与民办幼儿园或托管机构签订生源协议。教育局根据招生形势变化情况,可适当调整相关学校的招生范围。各招生学校应严格按公布的服务范围招生,观瀑小学、水头中心小学、连村小学、见龙中心小学、柳山小学、中长小学、永安小学招生范围内的适龄儿童不适用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适龄儿童安置条件,应在原籍学校就读,解放小学、xx小学、东风小学、焦家垅小学一律不得招收上述学校招收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同时,凡在崀山培英学校小学部办理入学手续的小一新生,其他学校不准接收。
6.严肃纪律,严格追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严格执行邵阳市教育局下发的《中小学招生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x教通[xx]x号)和县委、县政府两办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城区小学招生秩序的六项规定》。一是明确招生主体责任,各校校长是学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招生工作的副校长是主要责任人,招生处室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发生违规行为的学校,第一责任人负领导责任,主要责任人负主要责任,直接责任人负直接责任。经核实确认存在违规行为的,对学校和个人做出如下处理:
1.学校有违规行为的,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理,同时,对学校相关责任人予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组织处理;情节严重构成违纪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擅自超计划、超班额、超范围招生的,除不予办理相关学籍手续、不予核拨生均公用经费外,校长先免职后处理,并责令学校将“三超”对象退回。
2.国家工作人员(含教育系统内外)应自觉遵守招生政策和招生纪律,坚决抵制和反对在招生工作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自觉接受社会和媒体监督。违者,招生学校有权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和县纪律监察部门举报违规违纪情况。对招生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从严处理。
3.对招生工作中出现违反法律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xx年8月17日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招生工作方案(3)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安 张保安

副组长:张海宾 黄建喜 李学军 樊金海

组 员:郭振华 韩利民 乎永庆 殷 雪 李 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招生工作

1、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凡截止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说: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招生区域:大社村、乐意庄村、薛村村、薛村矿工人村。牛儿庄学校招生区域:南岗村、庄里村、寺后坡村、彦亭村、牛二庄村、牛儿庄矿工人村。小屯学校招生区域:香山村、南羊村、北羊村、东小屯村、西小屯村、佐城村、张庄村、南旺村、磨屋村、小屯矿工人村。

(4)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小学小编

(2)各学校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牛儿庄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香山中学:小屯学校毕业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3日前。

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市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进一步推进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管理,依据《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许教基〔2015〕191号)和《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小学试行集体化办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教基〔2016〕58号)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为指导,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各项政策为重点,切实做好2017年市区初中招生工作,加快实现优质义务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缩小校际差距,促进教育公平,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一)"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按照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保障辖区内每个适龄少年儿童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公办学校学位。

(二)公开公正原则。增强招生工作透明度,做到招生政策公开、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信息,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规范办学行为原则。新生入学编班程序必须公正合理,公开透明,保证平行班之间的班额、教师配备、教学条件均衡。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控制班额,提倡小班化。

(四)促进教育公平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贫困家庭以及残疾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三、学区设置及划分

根据《关于在市区部分初中实行学区化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要求,2017年继续在许昌市主城区部分初中实行集体化办学、学区化管理,设置四大学区,即:许昌市一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二中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实验中学教育集团学区、许昌市十二中教育集团学区。除此之外,魏都区、建安区老城区、东城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所管辖初中的招生范围,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小学毕业生户籍和实际住址划定。许昌市直初中、魏都区部分初中(以下简称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情况见附件2.

四、招生工作

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和魏都区教体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办法:

(一)报名。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实行网上报名,确定每位学生所在的片区(登录网址:)。报名工作由魏都区教体局和相关小学组织实施。

(二)审核与录取。市主城区初中招生工作实行网上录取,录取工作在许昌市区初中招生平台进行。各教育集团学区由市中招办根据各片区有效报名人数及教育集团招生计划(见附件1)统一划定,并对符合条件的学生划片投档,各教育集团按照招生计划统一招生。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的调剂,由市中招办依据相关政策,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调剂,市教育局纪委监察室实行全过程监督。

审核学生信息时,依据以下标准:

1.网上报名类型为"正常"的,进行网上审核、认定并录取。

2.网上报名类型为"务工子女"的学生,由市教育局中招办统筹安排。

3.网上报名类型为"借读""租住"、"挂靠"以及在规定时间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查出为虚假信息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相对就近的学校入学,各初中不得拒收由市中招办认定调配的学生。

4.网上报名审核为"不合格"的学生,由市中招办统一调配到有学位学校入学。

5.在规定时间没有参加网上报名的学生,不参加分配。对有特殊情况的可分派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初中就读。

(三)招生时间安排

1.7月17日,召开初中招生工作会议,开始投档录取。

2.7月17日—7月18日,各集团和学校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

3.7月19日,新生报到。

4.9月1日正式上课。各学校可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酌情安排开学前的军训。

(四)自主招生。为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允许各初中教育集团拥有一定的招生自主权,招生名额控制在本集团招生计划的5%以内。各集团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自主招生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五)民办初中招生。城区民办初中学校的招生工作,按照管理权限由负责审批的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按照审批的办学规模自主录取新生。招生时根据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自主招生,学生和家长自愿选择,不得采取考试的方式进行选拔招生。新生入学籍时,各民办初中按照隶属关系将新生报名情况登记表上报审批部门审核批准,方可提交学籍管理部门导入学籍系统。

(六)学籍注册。市中招办根据各初中学校审核、认定情况,确认录取结果,注册学生电子学籍,并导入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未经市中招办网上录取、初中学校擅自接收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不得在借读学校参加中招报名、考试和评估,高中录取时不享受分配生待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实施。初中招生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工作,各区教育部门和各教育集团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初中招生工作的领导。各教育集团要按照统一部署,搞好政策宣传,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及时解决招生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使招生制度改革顺利推进。

(二)落实政策,规范操作。各初中学校要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审计署关于治理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的实施意见》(豫教基一〔2012〕81号)精神,一律不准接收"择校生",不准以考试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不准擅自提前招生,不准利用招生违规收费,不准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招收学区外学生。

(三)加强督查,严肃纪律。市教育局将建立严格的督查制度,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加强招生过程管理。对各种违规招生、违规收费的行为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校长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附件:1.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招生计划表

2.2017年许昌市主城区初中学区划分方案

幼儿园、小学、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义务教育法》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以“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方便家长”为基本原则,加强领导,精心策划,周密部署,确保各项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云安 张保安

副组长:张海宾 黄建喜 李学军 樊金海

组 员:郭振华 韩利民 乎永庆 殷 雪 李 英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类招生时间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是广大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招生学校要站在顾大局、求和谐的高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招生工作的圆满完成。

2、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各单位要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及家长宣传招生政策和有关规定,发挥教职工的作用,积极动员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儿童入园、入学,做到应招尽招。

3、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招生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和借口收取报名费、赞助费。

四、招生工作

1、幼儿园招生

(1)招生对象。凡截止2011年8月31日年满3—5周岁的儿童都应接受学前教育。具体说:大班招收满5周岁的儿童,中班招收满4周岁的儿童,小班招收满3周岁的儿童。

(2)各幼儿园招生时间自定,8月底前完成招生。

2、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XX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儿童都应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各招生学校于2011年7月31日前都要将《新生入学通知书》送达到适龄儿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手中。

(3)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招生区域:大社村、乐意庄村、薛村村、薛村矿工人村。牛儿庄学校招生区域:南岗村、庄里村、寺后坡村、彦亭村、牛二庄村、牛儿庄矿工人村。小屯学校招生区域:香山村、南羊村、北羊村、东小屯村、西小屯村、佐城村、张庄村、南旺村、磨屋村、小屯矿工人村。

(4)招生完成时间为7月底前。

3、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小学小编

(2)各学校招生区域。大社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牛儿庄学校:本校小学毕业生。香山中学:小屯学校毕业生。

(3)各学校招生完成时间为2011年7月3日前。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维护义务教育公平性,切实规范办学行为,着力缓解大班额,破解择校难题,根据黄山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5]2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就我区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规范办学行为和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切实维护每一位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入学秩序,依法依规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招生政策、招生办法适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二)坚持“划片、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按划定的学区就近入学,不举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招生

城区小学招生:1、招生规模和入学条件。城区小学共招收一年级新生11个班,其中,甘棠小学招生5个班,甘棠中心学校招生6个班,每校平均班额均不超过55人。甘棠小学、甘棠中心学校招收年满6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儿童入学,不得接受不足龄儿童报名。 2、甘棠小学招生范围:招收1997年12月31日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含“经济性农转非”和挂靠户口),以及甘棠镇甘棠社区新村、汪家两居民组的适龄儿童。该招生范围内居住在甘棠中心学校附近的对象,鼓励其就近到甘棠中心学校入学。甘棠中心学校招生范围:①甘棠镇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职工及镇属居民、户口在甘棠镇的子女;②除新村、汪家村两村民组的甘棠镇各村民组子女;③1998年1月1日后“经济性农转非”以及其他性质挂靠在城区、甘棠镇的学龄儿童;④在城区从事个体私营经济的农村或外地人员子女,乡镇进城务工随迁适龄儿童。

乡镇小学招生:范围为本乡镇适龄儿童,在学位有余前提下,可适当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但不得招收2019年12月31日后出生的儿童。其中,仙源中心小学招生工作按照《仙源镇中小学幼儿园布局调规划及实施方案》执行。

(二)初中招生

初中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的原则招生,实施农村初中集中办学乡镇的小学毕业生,可根据学生志愿就近调整录取学校,即:1、甘棠小学和甘棠、龙门、新丰、永丰、谭家桥等5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黄山二中。其中,永丰、新丰等2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新华中心学校初中部;谭家桥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可以自愿就近升入汤口或三口中心学校初中部。2、汤口、三口、耿城、仙源、焦村、贤村、郭村、乌石、清溪、桃源、太平湖、广阳、新华等13所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对口升入本乡镇中心学校初中部。3、新明中心学校小学毕业生按“自愿”原则,可升入黄山二中或黄山三中。

小学毕业生因回户籍地、务工随迁、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原因需要调整录取学校的,须于7月8日前按以下程序办理。逾期不予调整,按转学程序办理。1、区内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向毕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毕业学校审核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2、区外小学毕业生,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和原就读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出具的同意改录证明,向拟就读初中提出书面申请,初中学校审核同意后统一报区教育局办理改录事宜。(相关材料:①属于回户口所在地的,需提供户口本;②属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需提供监护人的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居住证、户口本; ③属于监护人工作调动的,需提供单位出具的调动证明、户口本。)

(三)民办学校招生

民办学校招生需要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通知》(黄教基[2015]23号)文件(见附件)规范进行,即:在完成主管部门下达的属地招生计划后,在办学规模允许的前提下,可以跨区县招生,跨区县招生计划应经属地教育局同意,报市教育局批准。民办学校在相关外区县的招生数量须经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同意。民办学校未经备案同意违规招收的学生,不得获得相应学籍。

四、招生日程安排

(一)小学招生:

7月20日前完成登记,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学区证明材料,到所在学区学校办理登记手续。学校完成学生信息采集(见附件)和材料审核工作。8月10日前汇总登记人数并报基教科。

8月31日新生报到,并办理报名手续。

9月7日前,各小学将新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导入学籍系统。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审批。

(二)初中招生:

6月19日,填写登记表,各小学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小学毕业生需持户口本、照片,在班主任的指导下,用黑色中性笔或钢笔准确填写《登记表》(家庭住址以户口本为准).

7月10日,上报登记表,学校将审核无误的《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及《小学毕业生简明登记表》(一式三份)一并上交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新丰、永丰、谭家桥、新明中心学校需同时上报小学毕业生升初中意向表)。

7月17日,集中办录取,各初中学校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领取《初中招生花名册》及《黄山区2015年初中义务教育入学登记表》。

7月20日—24日,下发通知书,各初中发放《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

8月1日,注册学籍号,区教育局通过学籍系统导入各初中新生电子学籍。

8月31日新生报到。

9月7日前,各初中在学籍系统中采集更新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含照片)。

9月20日前,区教育局完成新生学籍信息更新审批。

五、相关要求

(一)规范招生行为

严禁公办学校擅自跨学区招生,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各种捐资助学费用,严禁以考试、测试等方式选拔录取学生,严禁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和各种形式的实验班、特色班等。严格控制“大班额”,合理确定班额,班额原则上不超过省规定标准。

(二)加强招生宣传

2015年全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将在区政府网和区教育局网站面向社会公布,各学校也要采取相应措施,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让家长和社会充分了解招生政策和程序。要进一步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家庭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省厅、市局规范民办学校跨区域招生的相关规定,各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信等方式,向义务教育学段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学生家长广泛宣传,重点宣传跨区县招生要有计划、有备案、有生源地教育局同意招生文件,否则出现学籍问题由家长自行负责。家长会要有家长签到表和会议记录,家长信要有回执。

(三)增强服务意识

要强化政治意识和大局观念,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服务意识。各招生学校和招生工作人员,要认真对待工作,热情对待群众,认真做好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耐心解释政策,提高服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对招生工作出现的矛盾问题,要及时化解,出现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教育局,切实维护招生秩序,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策划方案,是策划成果的表现形态,通常以文字或图文为载体,策划方案源自于提案者的初始念头,终结于方案实施者的手头参考,其目的是将策划思路与内容客观地、清晰地、生动地呈现出来,并高效地指导实践行动。《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如果还没解决您的需求,请访问我们为您2024准备的“小学的招生工作计划”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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