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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查实施方案

公安局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人类应该控制自己,实现有计划的成长。按照公司下达的任务目标,我们第一任务就是做一份方案,方案的确定能够更好的帮助我们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任务。对于写方案你有哪些经验呢?由此,有请你读一下以下的“公安局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大家不妨来参考。希望你能喜欢!

公安局重点工作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精神,有力推进分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的部署落实,督促各单位扎实有效抓好全年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按照全区公安工作会议“关于基层基础工作,指挥中心和督察抓好督导调度”的部署要求和分局主要领导意见,特制定本方案。

一、督察目标

通过跟踪督导、明察暗访、定期通报等措施,进一步强化各单位工作执行力度,严格责任落实,确保分局2018年度各项重点工作的圆满优质完成。

二、督察时间

自5月份开始至年底,原则上每月集中组织开展一次。

三、督察内容

全区公安工作会议确定的2018年度重点工作事项,以及其他本年度内部署开展的重点工作。

四、督察方式

采取“2+X”的督察模式,由督察科、指挥中心牵头负责,督察内容涉及业务部门的,视情从相关业务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察组协助督察。

根据全局2018年度重点工作推进时限要求和分局党委工作安排,按照《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市局《“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等规定,每月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细化检查方案,明确督察的时限、内容、标准和时间,并向分局各单位公布。

五、工作要求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对全年重点工作,各单位要提高重视程度,进一步细化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主动自查自纠,全力推进分局年度重点工作的开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分局成立由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尹焕礼为组长的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督察科,负责相关督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要科学安排,周密组织好每次督察活动,并搞好每次督导检查的问题梳理、原因分析,意见建议提交等工作,为党委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督察结果每月通报,对督察中发现的问题逐一记录、跟踪问效。对领导不重视、工作进展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及时上曝光台、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民警不作为,失职、渎职的,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同时要对有关单位领导启动问责机制。

四是务求工作实效。要灵活运用督察方式,通过专项督察、重点督察与随机检查等多种手段,围绕重点督查内容,深入一线,真督实查,认真负责,实事求是,敢于较真碰硬,推进分局全年重点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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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决定》中指出:实现公安工作的现代化,必须走科技强警之路。为加速推进我市公安信息化工作建设,力争在2017年底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的目标,根据《XX市公安局2016至2017年信息化工作指导意见》(X公发[200X]X号)精神,结合我市公安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为指导,以构建信息化与公安业务紧密融合的现代警务机制为核心,以2017年底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为目标,狠抓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和信息资源整合,狠抓信息化工作机制建立和警务工作规范,狠抓应用技能培训和信息化普及应用,带动和促进公安工作现代化、正规化,为创建和谐、平安江津作出贡献。在本思想指导下,要紧密结合“三基”工程建设和“大学法”活动,牢固树立信息主导警务、信息支撑警务的理念,打破传统观念的束缚,主动适应现代警务机制的变革,增强实现公安信息化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叫响“不懂信息化应用的领导将丧失指挥权、不会信息化应用的民警将失去工作岗位”的口号,按照“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的要求,积极促进信息技术在各项警务和基层公安工作中的广泛应用,使之尽快转化为现实战斗力。二、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扎实有效的工作,全市公安信息化工作要力争实现“七个突破”:一是通过基础警务工作平台的建设与应用,在实现公安基层信息化上取得突破;二是通过强化民警计算机技能培训,在民警信息化应用能力上取得突破;三是通过信息化规范警务流程,在创新警务机制上取得突破;四是通过开展“网上作战”,在侦察破案能力上取得突破;五是通过信息化科学管理手段,在促进队伍正规化建设上取得突破;六是通过信息化改进工作方式,在行政管理和为民服务的效率上取得突破;七是通过视频图像监控系统建设,在提高打、防、控能力上取得突破。举全局之力,确保200X年底基本实现公安工作信息化,建立起较为完备的信息网络基础设施,较为齐全的应用系统和信息化平台,较为健全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形成全警采集、全警应用的工作格局,形成运行顺畅、集约高效的信息化工作体系。(二)工作原则:1、坚持“五统一”工作原则。在市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坚持统一规划、统筹资源;坚持统一标准,规范业务与技术;坚持统一审批,避免盲目建设;坚持统一管理,确保信息安全和网络畅通。2、突出实战实用、边建边用、以建促用、以用促建的原则。3、处理好条与块、业务与技术、当前与长远、共享与保密等关系。三、主要工作任务(一)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1完善网络基础设施。要把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根本,进一步优化接入网和机关局域网,满足各类公安数据、语音、图像信息的可靠传输和系统应用。进一步提升基层所队接入网带宽,200X年底前达到4M以上,200X年底前达到10M以上,适时开通接入网的语音、视频会议、图像传输功能,提高接入网利用效率。机关大院局域网在200X年全面完成机关局域网改造,主干带宽不低于1000M,至桌面不低于100M。2、完善信息中心技术建设。200X年,按照公安部《公安信息中心技术建设总体框架》要求,进一步完善信息中心技术建设,购置磁带机备份小型机操作系统,建成网络管理系统。3、着力提高百名民警上网计算机拥有量。200X年底前,我市百名民警计算机拥有量达到50台以上;200X年底前,百名民警计算机拥有量达到60台以上。4、组建公安350兆无线电同播网。使警用手持对讲机能在XX、XX主城区,XX,XX,XX等地使用。提高跨区域、跨警种协同指挥调度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二)围绕实战需要,构建二级公安信息化应用平台1、市局建立“警务应用工作平台”。以应用系统、业务数据库和门户网站为依托,使“警务信息应用工作平台”涵盖主要公安业务和基层基础工作,保障公安业务信息化的正常开展,进行各类信息的采集、维护和数据录入,建立相应的业务数据库,同时,通过规定的数据抽取整合机制向重庆市局信息中心提供数据并同步维护。2、派出所建设“基层警务工作平台”。以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人口信息系统、刑事案件系统为依托,建立“基层警务工作平台”[本文来源于第1 --有文章需求,请到第1 站留言板,12小时内解决您的问题],涵盖人口管理、治安管理、执法办案、行政管理、内务管理、信息采集、情报收集等基层基础工作,实现信息工作基础化、基础工作信息化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三)推广XX市局下达的应用系统建设任务。全面、及时完成XX市局下达的53项应用系统建设任务。在推广应用系统中,重点抓好以下应用系统:1、全面推广应用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XX市局将在200X年X月底完成该系统的开发试点工作。200X年底,争取在我局完成该系统的推广应用。2、全面推广应用新版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户口审批。3、强化旅店业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治安大队、各派出所要将旅店业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作为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着力提高旅店业系统安装率和住宿人员的数据采集量及比对率。200X年底,旅店业系统安装率要达到40%以上,未安装系统的要通过多种方式报送数据,确保各类旅店住宿人员信息上网比对率达到90%以上。200X年底,旅店业系统安装率要达到60%以上,确保各类旅店住宿人员信息上网比对率达到95以上。4、加快推进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信息系统建设。200X年底完成全市90以上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据采集,200X年完成全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据采集。5、加快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200X年底,XX市局完成警用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任务,200X年完成我市基础地理信息及部分警用公共地理信息的采集并扩展应用功能。(四)需自建的应用系统。1、办公自动化系统建设。200X年X月全面完成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推广应用,充分利用公安信息网络资源,把办公自动化系统建成一个集公文流转、个人办公、工作提醒督办等多功能的信息系统,实现无纸化办公。2、情报信息报送研判系统。建成集情报信息收集汇总、整合处理、查询统计、分析研判为一体的公安情报信息研判平台,为相关部门提供查询检索、情报反馈、综合分析服务,实现情报信息的高度整合共享和规范化分析研判,为侦察破案、形势分析、科学管理、领导决策等提供全方位、深层次、预警性的情报支持,提高情报信息对公安工作支持的主动性、及时性、科学性和规范性。3、案件审批系统。将刑事案件、行政案件的审批通过公安网络来完成。通过一系列应用系统的建设,把计算机及网络设备充分利用起来,充分发挥其效能。(五)启动图像监控系统建设。积极启动图像监控系统建设,200X年底建成监控中心和覆盖要害单位、重点路段的16个点35路图像,结合公安业务,整合社会图象监控资源,提高社会治安防控能力。要推动派出所辖区图像监控系统建设,有条件的派出所建立监控室,开通辖区图像监控系统。(六)认真组织开展基础信息的采集录入。200X年,要结合业务工作,采取“会战”等形式,集中组织开展一次大规模的信息采集活动,做到“应采信息必须采集”,并归类录入相应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要加强日常的信息采集和数据变动维护,保证有充足、鲜活的信息资源支持信息化应用。(七)强化全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必须按照市局大学法活动的要求,认真组织好全警信息化应用技能培训工作。通过组织培训、网上教学、民警自学等多种培训方式,在200X年底,全体民警必须掌握基本的计算机操作技能,达到会汉字录入、会上网、会查询、会比对的基本要求。强力推进公安信息化应用。四、建立科学、规范的信息化工作机制各级公安机关要在认真调查研究、总结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公安信息化应用工作规范和工作机制。(一)建立信息采集、录入制度。信息实行全警采集、全警录入,做到“谁主办、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谁采集的信息发挥效益就奖励谁。各单位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规定民警采集录入信息的质量指标,明确民警数据采集、录入、反馈、删除、撤销的时限和要求,遵循有关标准规范,严把数据质量关,及时维护业务数据库,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鲜活。此外,还要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建立多渠道采集电信、金融、通信、保险、公路、铁路、航运等相关社会信息的制度。(二)建立数据共享制度。要坚决打破部门界限,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工作制度,实现跨地区、跨警种、跨部门的信息共享。除公安部规定不准上网的信息外,所有信息一律上网,通过pKI/pMI数字证书授权,分级向全警提供共享服务。(三)建立健全通信网络和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制度。建立网络运行维护制度,确保通信网络畅通;建立信息系统运行维护制度,确保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作用。(四)建立信息化应用工作制度。各级公安机关要结合业务特点,建立业务系统信息化应用制度,做到强力推进、强制入轨,强制应用。(五)建立信息化工作考评机制。一是严格实行目标考核制度。市局将把信息化工作主要指标纳入目标考核,考核结果同民警的晋职晋级晋衔、单位的评先评优挂钩。各单位要结合市局的考核办法,根据公安信息化的规律和特点,制定能够充分反映信息化应用成效的考核评比制度。二是实行信息化应用通报制度。市局将从各单位对主要信息系统的访问量、网上信息发布量、“一机两用”监控系统注册率、pKI/pMI数字证书的使用、数据采集、数据维护日增量、民警计算机应用技能培训考核合格率等多方面进行通报。三是严格信息化工作奖惩制度。市局将根据信息化进程适时开展阶段性表彰,对信息化工作优秀的单位和信息化成效显著的个人,将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对措施不落实,信息化工作不合格的单位,市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于因工作责任心不强或工作失职,漏采、漏录、漏报,造成数据差错而带来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设置信息壁垒,不提供信息共享的,要追究所在单位领导责任。发生网络安全违规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单位及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五、工作职责(一)市局的职责1、抓好本级信息中心及局域网、接入网运行维护管理和信息网络安全。2、依托本局信息中心和各类业务应用系统及门户网站,建立本单位统一的“警务应用工作平台”。3、推广应用各类公安信息系统,抓自建公安信息系统建设。4、建立信息化工作制度。5、负责组织实施民警信息化技能培训,目标考核。(二)局机关各部门的职责1、做好与上级业务部门的协调衔接,负责本业务应用系统建设和推广应用。2、组织本专业信息系统的应用培训3、负责组织、指导业务信息的采集、维护和数据质量管理,协调整合相关社会信息资源,保证数据完整、准确、鲜活。4、开展网上情报信息的分析、研判和“网上技战法”研究及应用。5、开展信息化应用,规范和创新本警种警务工作流程。6、建立信息化相关工作制度。(三)派出所的职责1、以派出所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为基础,建立“基层警务工作平台”,并普及应用。2、负责采集、维护、上传各类信息数据,确保数据完整、准确、鲜活。3、全员开展计算机应用。四、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公安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形成由“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信息化工作机制。统筹资源,切实做到人、财、物向信息化工作倾斜。制定工作方案,分解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全力实施,确保信息化工作任务的完成。(二)强制入轨,整体推进。各级公安机关要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创造一切有利条件,领导带头、全警参与,迅速掀起公安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新高潮。一要强化培训,做到人人参训、人人合格;二要强力推广,各单位要按照统一部署和时限要求,抓好各类应用系统的推广工作;三要强制应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切实用好已建系统和应用平台。要充分调动民警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使信息化紧密融入日常公安工作。抓好典型,以点带面,使全局信息化工作整体推进。(三)引进人才,充实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引进专业技术人员,充实信息中心力量,壮大公安科技队伍,履行好规划指导、网络与系统维护及安全管理职能。各基层所队要培养一名信息化技术骨干,负责基层所队信息化应用的技术保障。要培养造就一批既懂公安业务、又懂信息技术的复合型人才。要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发展战略,建立合理的专业人才奖励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四)多方筹措,保障经费。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积极争取地方财政主渠道的经费保障,多渠道筹措资金,并积极向上一级争取专项资金。同时,从200X年开始,市局将调整预算支出结构,争取将信息化运行维护经费列入预算,每年安排不少于5的公用经费用于公安信息化建设,保障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市公安局信息化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供大家参阅!

各村(居)、镇直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安委会《xxxx〔2015〕8号》文件精神,深刻吸取天津“8.12”爆炸事故教训,经镇政府研究决定,从现在起到12月底,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深化“九打九治”打非治违行动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严抓严管,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九打九治”,切实强化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彻查事故隐患,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杜绝因非法违法行为造成的事故,确保中秋与国庆期间社会安全稳定,促进我镇安全生产继续稳定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 立即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在全镇所有地域、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全面开展大检查的基础上,突出非煤矿山,粉尘涉爆、危化烟花、油气罐区等重点部位,校车、客车和危化品运输车等重点车辆,农村、山区道路等重点路段,养老院、民办培训机构、中小学校、幼儿园等重点人员密集场所,以及近期全国范围内发生的重特大事故和较大事故暴露的突出问题开展检查,建立建全预防自然灾害引发事故应急协调联动机制,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二)持续深入推进“九打九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继续在全镇范围内的所有行业领域开展“打非治违”工作,突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粉尘防爆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开展“九打九治”。

1.打击矿山企业无证或证照不全、超深越界开采、不按设计要求生产建设、违抗停产停建指令、假密闭,整治隐蔽到致灾因素不清盲目组织生产、遇险不搞撤人、图纸造假、水害防治措施不落实、井下工程违规分包和转包、采石厂不分台阶开采等问题;

责任单位:安监站、国土所、电管站

2.打击破坏损害油气管道行为,整治管道占压及周边乱建乱挖乱钻、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建站、派出所

3.危险化学品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行为,整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仓储和经营混杂等问题。

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工商所

4.烟花爆竹重点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等行为,整治烟花爆竹的批发企业仓库“一库四防”(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宅后宅、集中连片经营等问题。

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交警中队、交管站、电管站

5.道路交通运输重点打击客车和校车非法改装、非法营运等行为,货运车辆非法运输危险品行为,整治无证经营、挂靠经营、违规装载等问题。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农机站

6.道路交通安全重点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行为,整治超速、超载、疲劳驾驶、不执行夜间和农村山区道路限行规定。

责任单位:交警中队、交管站、农机站

7.建筑施工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等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和违规借用资质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

责任单位:城建站、工商所

8.消防重点打击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等行为,整治“三合一”、“多合一”场所违规住人、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装修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

责任单位:派出所、电管站

9.粉尘涉爆重点打击违规使用可燃性彩色粉尘行为,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违规动火用电等问题。

责任单位:安监站、派出所、电管站

对其他行业领域存在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同步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将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严重非法违法行为和重大隐患,纳入“打非治违”的重点内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彻底整治。

三、行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镇政府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九打九治”和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小组,由镇长沈珍文同志任组长,政协主任杨飞鹏同志任副组长,派出所、安监站、交警中队、交管站、农机站、教育办、城建站、电管所、国土所、食安办、工商所、各村(居)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安监站,镇安监站长向鸣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

2.强化责任意识。各村(居)、各有关部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务必高度警觉,清醒认识当前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挑战,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坚决消除不敢担当、被动应付的畏难厌战情绪,坚决消除盲目乐观、麻痹松懈的思想,“全面、全领域、全员、全过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措施,严防死守,确保安全生产。要把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严厉打击和切实纠正安全生产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坚决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行业领域的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规定,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抓细抓严抓实安全生产工作。要督促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安全生产责任和事故防范措施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员工,有效防范事故发生。

3.确保全面覆盖。这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务必做到无一遗漏、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对辖区内的各类单位做到排查整治全覆盖,要突出重点行业领域、重点地区、重点单位,抓住主要问题、关键环节和要害部位开展检查。

目前要特别突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和运输、客运车辆和校车的排查整治,把大检查和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级五覆盖”、“五落突五到位”重点工作及隐患排查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4.强化执法处罚。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的通知》要求,坚持“上下联动、条块结合”的原则,采取地方为主、领导带队、部门牵头、专家检查的办法,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要按照“全覆盖、深排查,填表格、建台账,签责任、严追究,下文书、速交办,促整改、抓到底”五步工作法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对非法违法行为,坚决落实关闭取缔、行政处罚、停产整顿、依法追责的“四个一律”措施。落实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媒体开展正面报道、问题曝光。单位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交办、限期整改、跟踪督办、一盯到底。坚持“谁检查、谁负责”、“谁督查、谁负责”的原则,企业自查、部门检查和政府督查的结果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审定。对检查不认真、隐患治理不彻底的,要通报批评、严格问责。视隐患为事故,因工作不力导致隐患长期得不到整改的,要严格事前问责;导致事故的,要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各相关单位于每月底报送大检查大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及相关数据,便于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县安委办。

森林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森林公安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85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20**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发〔20**〕1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精神,以**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高森林公安行政执法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切实加强对森林公安行政执法权力的监督,推进森林公安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依法行政、依法治林,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更好地为林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服务。

(二)基本原则

推行政务公开要坚持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对各类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护的机关秘密、个人隐私外,都要如实公开。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

二、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

(一)确定政务公开的范围

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事项应实行政务公开。与本单位、本部门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工作也应在相应的范围内实行公开。特定的政务公开范围,需经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审查后,按规定公布。

(二)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及责任分解

1、机构职能类:森林公安局的主要职能和领导分工、机构的设置和职责范围(由局办公室、政工监督室负责)。另外,办公室还要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机构地址和联络方式。

2、规范性文件类:与森林公安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由局办公室、法制室、政工监督室负责)。

3、便民服务类:森林公安办理案件依据和标准(由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法制室负责)。

4、其他类: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等各项制度情况、人事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由局政工监督室负责);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预决算情况公开等(由局办公室财务负责)。

(三) 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1、建立健全预先审查制度。机关各队(室)决定的事项,都要把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在什么范围公开等,作为必须审核的内容。不能公开的要说明理由。要通过预先审查,准确把握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程序、时限等,严格限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证党务、政务公开的全面真实、及时有效、快捷便民。

2、建立健全主动公开制度。森林公安工作中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要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要报局办公室备案。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和终止,要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

3、建立健全申请公开制度。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不必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事项,应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要根据法律法规,确定依申请公开的事项及公开的对象,明确受理申请的部门、方式及工作程序等,在规定期限内作出是否公开的答复。确实不能公开的要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考评制度。要把政务公开纳入社会评议森林公安行政主管部门政风、林业行风的范围,在政务公开的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全面,时间是否及时,程序是否合规,制度是否落实到位等方面,接受人民群众评议。要将政务公开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促进政务公开工作任务落实。

5、建立健全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要在政务公开的各个工作环节明确各队(室)的职责,对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

三、**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局成立了由李文宁局长任组长,唐永波教导员、段如彪、兰春漓副局长任副组长,各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并把政务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利用机关集体学习机会,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对法律法规、工作程序等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使全体民警、职工树立正确的政务公开观。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于局办公室,杨冬菊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确**工作实效。一是要强化制度建设。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的重要**证,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政务公开监督制度》、《服务承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使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序开展。二是要加强部门联动,夯实公开平台。要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加强信息发布,增强平台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的功能。要加强与林业网、森林公安信息网等网站的联动,增强信息传播效果。三是要加强公开策划和部署,确**公开的时效性。按公开的内容分长期、定期、短期、随时等公开形式,通过公开渠道及时将局上政务及时公开,使社会、民警察和职工、群众得到相应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四是要**证政务公开的科学性。在具体实施过程,善始善终的公开,以**证其完整性、客观性,既要公开有关政策依据和公开工作本身的有关制度,又要公开办事过程,办事结果做到公正、透明,利于群众监督。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小编寄语: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 ,请大家参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1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年全省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方案》(**府厅字〔**〕53号)精神,提升全市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吃得安全、吃得放心,现根据我市实际,就抓好**年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深化改革,健全监管体系

(一)加快推进市、县监管体制改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完成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综合设置市场监管机构的地方,要加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牌子;要把食品安全作为综合执法的首要责任,统筹调配监管资源,确保监管力量比改革前加强。到**年底,全市100% 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管机构组建到位,并正常运转。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充实基层监管力量。健全乡镇(街办)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派出机构,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体系和责任体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等形式,妥善解决协管员、信息员工作报酬问题。到**年底,100%的县(市、区)在乡镇(街办)设立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60%的县(市、区)建立协管员、信息员报酬保障机制。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三)强化综合协调。各级食安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健全部门间、区域间的信息通报、沟通会商、联合执法、事故处置等联动机制,凝聚合力。到**年底,全市100% 的县(市、区)政府成立食安办,并有专门机构和人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健全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建立村级监管员队伍,提升县、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执法纳入农业综合执法范围,整合充实执法力量。推动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调整,到**年底,生猪定点屠宰监管职责全部移交到位。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农业局

(五)推动食品安全犯罪侦查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市、县二级公安机关食品安全办案人员力量,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形成对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强大威慑。到**年底,市、县二级公安机关要明确相关机构承担打击食品药品犯罪的侦查工作。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公安局

(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食品生产经营许可改革,将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中的粮食加工等6大类84个品种食品生产许可权下放至县(市、区)。制定全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逐步推进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许可两证合一。依法推进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和备案制度改革。推进依法行政,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政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加强合法性审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从源头防范法律风险;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操作流程,量化自由裁量标准,统一执法文书,统一执法标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行为。加强执法监管信息化建设,建立执法活动全过程记录制度,依法公开行政处罚信息,推动执法联动和区域合作。全面落实监管执法责任制,完善纠错问责机制,强化制约监督,加大问责力度。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政府法制办

二、坚持问题导向,解决突出问题

(七)强化食用农产品源头治理。加大食用农产品监管,推行标准化生产和全程控制。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私屠滥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打击甲胺磷等高毒禁用农药和水胺硫磷等高毒限用农药、瘦肉精、三聚氰胺、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和假劣农资等为重点,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加强农产品“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力争全年新增“三品一标”30个以上。加快“三品一标”产业升级,将认证认可的重点转移到绿色、有机食品上来,把我市打造成全国知名绿色有机农产品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

(八)强化食品生产经营全程监管。加强对大型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企业的监督检查,规范对小作坊、摊贩、网络销售等的管理。继续打击无证无照、销售和使用无合法来源食品和原料、侵权仿冒等违法违规行为。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针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食品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中检出塑化剂、蜂蜜掺假造假、食品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持续开展“餐桌污染”治理。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管控,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继续推进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兼并重组。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工信委

(九)强化重点区域风险防控。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加大对农产品主产区、食品加工业集聚区、农产品和食品批发市场、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监管力度。强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加大对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流动餐饮食品摊贩的监管力度。加强对旅游景区、铁路车站等就餐人员密集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指导,防范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教育局、南昌铁路局上饶车务段

(十)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开展食用农产品和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基本情况统计调查,摸清底数、排查风险。按照不同业态、规模、经营品种等分类要求进行细化梳理,建立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强化属地管理责任,结合监督检查和日常抽检发现问题较多的重点品种,开展风险隐患排摸研判,建立“风险清单”,开展综合治理,努力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的底线。规范问题食品信息报告和核查处置工作。完善抽检信息公布方式,依法公布抽检信息。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持证合法经营,督促其履行进货查验和如实记录查验情况等法定义务。**年,食品抽检监测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或问题食品的处置率达到85%以上。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完善治理体系

(十一)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首负责任,监督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继续分阶段推动企业建立完善食品质量安全授权制度,督促乳制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白酒生产企业完善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督促肉制品、饮料、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建立企业质量授权人制度。推动食品企业完善食品生产经营全程质量安全记录制度,形成上下游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的追溯体系。加大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力度。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完善餐饮服务企业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完善企业信用制度,探索建立统一的食品信用分级分类标准,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继续完善“黑名单”发布工作,公开曝光问题产品和企业,倒逼企业增强主体责任;依法及时公布严重违法食品生产经营者相关信息,加大对严重失信者的惩戒力度,建立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二)完善社会共治体系。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充分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积极性。支持行业协会制订行规行约、自律规范和职业道德准则,监督生产经营活动,交流沟通食品安全风险信息,加强行业自律。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纳入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积极发挥专家学者咨政启民作用。促进第三方机构在检验检测、合规性检查和认证等方面发挥作用。开展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在学校食堂、校园大宗食品统一配送单位等重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试点工作,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和消费者多方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市保险行业协会

四、健全法规标准,提高风险管控水平

(十三)完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突出蔬菜、水果、茶叶、畜禽、水产等重点农产品,组织制定20项以上农业地方标准。推进食品安全标准的贯彻实施,开展重点标准的跟踪评价。加强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修订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际的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四)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建立联合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活动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出台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溯标准。加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与同级公安机关密切配合,进一步完善案件线索通报、重大案件咨询会商、提前介入、涉案物品处置和案件信息联合发布机制等,全面提升打击效能和办案质量。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府法制办

(十五)提高风险管控水平。健全风险预警工作体系和专家队伍,建立科学的风险预警和交流工作机制,制订工作规范,加强舆情监测和风险隐患预判。积极发挥第三方在食品安全风险交流工作中的作用,拓展风险交流渠道。建立健全大型企业风险交流机制,强化行业预警交流。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六)提高风险监测和评估能力。继续加强风险监测网络和能力建设,夯实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基础,组织实施年度优先风险评估和应急评估项目。开展食物消费量调查和总膳食研究。建立部门间风险监测数据共享与分析机制,提高数据利用度。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十七)加强食源性疾病管理。进一步完善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制度与溯源平台,建立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有效防控工作机制。加大对新发风险、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力度,健全风险线索发现、分析、报告、通报和预警机制。到**年底,全市11个县(市、区)各设置1家食源性疾病监测哨点医院。

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十八)强化宣传引导。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费提示和风险警示,曝光违法违规行为。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大力宣传食品安全工作重大方针、举措和重要领域专项整治情况。加强与媒体沟通,妥善做好突发事件和热点问题舆情应对,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五、加大投入力度,提升能力建设

(十九)进一步加大投入。各级政府要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检测检验能力建设、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标准管理等方面的投入力度,保障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常开展。抓紧实施 “十二五”规划项目,加大预算内基建投资,规范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能力薄弱问题。到**年底,100%县(市、区)落实食品安全专项经费。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二十)科学编制“十三五”规划。总结“十二五”规划实施经验,紧扣全市食品监管发展现状和基层需求,科学编制全市食品安全“十三五”规划。重点规划一批有迫切需要、有争取空间、有实际作用的项目,为“十三五”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信息化、技术支撑、基础设施、队伍建设长远发展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一)提升检验检测能力。推动县级食品药品、农产品检验检测资源整合。推动食品安全重点实验室建设,建立重点实验室管理制度,提高实验室管理水平。指导食品生产企业加强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编办、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质监局

(二十二)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上下贯通、高效运转的食品安全应急体系。推进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明确市、县及乡镇(街道)基层站所应急管理职责,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加大应急装备建设投入,组织开展实战、模拟、桌面推演等多种形式的应急演习演练。督促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建立事故防范、处置、报告等工作制度。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二十三)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实施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工程,建设统一高效、资源共享的市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建立全市食品医药企业基本信息数据库。推进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预警系统、重要食品安全追溯系统、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信息平台建设。加快建设“农田到餐桌”全程可追溯体系。加强食品风险监测、风险评估、日常监管统计数据的采集和分析利用,提升科学监管水平和监管效能。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上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六、狠抓督促落实,完善考核评价体系

(二十四)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任务分工。各级政府要认真履行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职责,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投入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进度,认真抓好落实。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其他部门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食安委各成员单位

(二十五)强化督查考评,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食品安全督查考评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政府绩效考核、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开展督促检查,根据任务分工和时间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按进度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到**年底前,各级政府要逐级与下级政府签署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加大督查督办力度,适时通报典型案例。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依纪追究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责任人员的失职渎职等责任。

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


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乡决定从2015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乡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坚持将消防检查与提升部队科学施救水平相结合、与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相结合、与提升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水平相结合,进一步落实行业部门监管职责,提高社会单位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层基础,增强全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乡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事故。

二、组织机构

成立主管领导余耀东任组长,派出所、安监站、林业站、综治办、民政办、集镇办、卫生院、中心校等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和检查督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派出所,负责具体工作的筹划部署、宣传发动、督导考核等。

三、检查内容

(一)火灾隐患整治

1、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卫生院、学校、幼儿园、敬老院、信用社等为重点,派出所和相关部门加大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督检查力度。主要检查单位建立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消防培训,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自动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制度,安全疏散设施、室内装修材料、用火用电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制定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并组织演练等情况。

2、易燃易爆企业。在督促烟花鞭炮、石油等企业开展夏季消防安全自查的基础上,以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储存仓库、加油站等易燃易爆企业为重点,派出所协调安监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整治。主要检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灭火应急预案演练,建立专职消防队,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文物古建筑。以寺庙、宋任穷故居等文物古建筑为重点,派出所联合党政办等部门逐一检查,主要检查是否建立和落实了消防安全责任制、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等制度,是否存在私搭乱建、电气线路老化、违章用火用电、违规住人等问题,是否设置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消防水源、设施和器材,是否私自改变使用性质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等情况。配合文物部门向本级政府专题报告本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情况,建立本地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台账,着力消除文物古建筑的火灾隐患。

4、劳动密集型企业。按照《湖南省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强化责任落实,重点整治前阶段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

5、重大火灾隐患和彩钢板建筑整治。对于全乡重大火灾隐患和彩钢板建筑,开展一次全面摸排,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派出所督促指导相关部门、各村制定整改规划、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对已查处尚未整改各类火灾隐患,各村和相关部门逐条对照制定措施,逐一督促整改落实。对检查发现符合重大火灾隐患立案标准的,一律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依法督促整改。

6、行业消防安全检查。派出所督促指导安监、文化、教育、民政、卫计、城建规划等重点行业部门落实监管职责,组织在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指导行业实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重点协调教育部门开展学校开学前消防安全检查,部署落实开学第一课消防教育;协调民政部门开展敬老院消防安全检查及逃生知识学习普及;协调卫计部门开展医疗系统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医疗机构开展医护人员消防培训。

(二)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1、城乡消防规划编制。派出所会同规划部门开展消防规划编制情况自查,完成集镇、各村重点集中居住区域的消防规划编制,及时修订消防规划。

2、公共消防设施建设。派出所提请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强集镇、各村重点集中居住区域消火栓、消防水池建设,推动消防水源与城镇规划、建设同步发展。

3、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完善乡专职消防队、各村志愿消防队和单位专职消防队的建设,分别制定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建设发展计划。建立完善包括单位生产或存储危险品、专职消防队经费保障、人员数量及工作时间、车辆装备配备、灭火剂种类及储备、年度出警、单位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为主要内容的单位专职消防队信息台账。

4、单位专职消防队灭火能力建设。各专职消防队和各村志愿消防队制订年度执勤训练方案,结合实际制订灭火救援预案;督促专职消防队每周组织开展1天以上消防业务训练、1次以上重点部位实地熟悉,每月开展1次实战演练。针对单位主要灾害事故特点,乡专职消防队与单位专职消防队制订联合处置预案,组织实地演练,并联合开展夏季“六熟悉”训练、各类火灾扑救和抢险救援战斗训练、合成项目训练。规范公安消防队与单位专职消防队联合作战调度和组织指挥程序,建立统一的调度指挥通信网络,实行统一指挥、逐级指挥。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宣传“进村组、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加强对重大火灾隐患的定期曝光,结合“一户档档联”网格管理、短信平台、微信推动农村居民住宅消防安全宣传,普及家庭消防知识;联合应急、教育等部门推进全乡校园应急救助服务站创建,将消防知识纳入校园安全教育内容;落实村支两委负责人消防安全轮训,广泛开展农村消防安全演练;推动乡机关开展干部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协调消防公益宣传片的播放;推动在政府网站或微信平台消防宣传和消防频道、消防网页的链接,经常性利用平台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受理回应群众消防业务咨询;推动文化娱乐场所在开机、放映前播出“消防三分钟”等安全提示;督促企事业单位加强员工消防教育,开展消防控制室达标创建,确保消控室值班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率超过70%。

2、发挥消防科普基地阵地作用。充分发挥乡村农村消防宣传服务站等科普教育基地,定期组织辖区广大群众开展消防科普活动,消防监督员每周开展不少于半天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消防宣传车每月深入村组或人员密集场所开展不少于四次的上门宣传。

四、时间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6月2日前)。召开会议,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开展培训,统一工作方法,明确检查要点。各村、各企事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提请政府制定检查方案,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开展排查摸底,抓好宣传发动,营造社会舆论声势。

(二)全面检查阶段(9月15日前)。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派出所联合安监站、林业站、综治办、民政办、集镇办、卫生院、中心校等相关行业部门,对易燃易爆企业、人员密集场所、文物古建筑,公共消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消防宣传“六进”工作等开展检查;组织对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建设发展、执勤训练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列出清单,落实整改责任、整改计划和整改任务,依法跟踪督促整改。

(三)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对各村、各企事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进行分析,统一组织考核,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灭火救援能力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将组织考核组对各村、各企事单位夏季消防检查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各企事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本辖区、本单位会议动员部署,认真抓好落实、抓出成效。要成立组织机构,各村、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专人分管此项工作,加强调度指挥。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依靠党委政府,联合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管党政领导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推动解决乡村消防规划、消防安全布局和公共消防设施、消防宣传服务站、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联合行业主管部门站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加强指导培训,推动制定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以标准化促进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

(三)广泛宣传,营造声势。针对夏季火灾特点,广泛开展针对性强的提示宣传。要掀起强大声势,既要宣传党委政府重视支持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举措,也要宣传公安消防、安监部门服务企业、便民利民的做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要注重从正反两方面进行宣传报道,推广典型经验,曝光重大隐患,营造浓厚氛围。

(四)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对检查发现的隐患,狠抓整改环节各项措施的落实。党政领导联村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联村站所主人蹲点督导、跟踪问效。领导小组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适时开展对各村、各单位的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一)

按照保定市委员会《关于在全市组织开展冬季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保安委传〔20**〕18号)的通知要求,为深刻吸取“西安液化气爆炸”事故教训,进一步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燃气和锅炉的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决定立即在全县开展燃气和锅炉安全大检查。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年12月1日至20**年1月15日。

二、检查范围

(一)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站、车辆燃气充装站点。

(二)宾馆、饭店、食堂(学校、幼儿园、医院、机关团体食堂)、个体小吃店等各类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单位。

(三)锅炉使用单位。

(四)居民家用小锅炉设施。

三、检查方式

(一)县住建局、县质监局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管委会,按照网格化监管分工,对本部门、本乡(镇)所负责的企事业单位、村庄、个体小吃店储存、经营、使用燃气情况、锅炉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二)县各有关部门要组织直管企事业单位和机关内部涉及使用燃气、锅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三)县住建局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进行全面检查。

(四)县质监局、消防大队、气象局、交通局等部门对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使用单位和锅炉涉及到本部门的事项,按各自职责履行监管责任,做好专业安全检查工作。

(五)各村(社区)要广泛宣传液化气使用安全常识,组织辖区内居民自查,对重点户组织集中检查,消除居民家用燃气、小锅炉安全隐患。

(六)县安委办将结合年终考核,组织对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检查内容

(一)部门和乡(镇)、管委会检查内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隐患排查制度落实情况,液化气瓶、锅炉是否经有关机构检验检测合格,相关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是否落实,有关人员是否知道燃气泄露应急处置办法,督促相关单位按规定内容搞好自查。

(二)相关单位自查内容:

液化石油气储存(充装)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和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定期检验情况;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储罐防冻措施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超期未检、螺丝瓶及其他不符合要求气瓶现象;是否存在过量充装现象;报警系统、消防器材、静电接地设施完好及安全运行情况;企业安全负责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开展安全用气宣传情况;开展预防突发性事故和相关应急抢险救援的应急演练工作的情况及应急装备物资配置情况;24小时值班值守、领导带班制度执行情况;取得相关部门行政许可情况。

燃气使用单位检查内容:燃气设备及管路是否完好;是否使用超期未检及报废气瓶;气瓶间是否通风良好;不用气时是否关闭气源;是否对员工进行安全用气教育。

锅炉使用单位检查内容: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及执行情况;锅炉是否办理使用登记;锅炉及其安全附件是否在定期检验(校验、检测)合格有效期内;安全保护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作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证件并能熟练操作,是否具备紧急处置能力;常压锅炉是否承压使用或可能造成承压使用。

(三)督导检查内容:重点是各乡(镇)、管委会、各部门大检查工作安排部署情况,排查责任分工及落实情况,对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等。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及时进行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要立即将相关内容以安全提示指导卡的形式,于12月5日前发放到相关企事业单位、村庄、社区,督促其认真进行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管责任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组织进行检查,要加强与住建、消防、质监、气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通报相关信息;各部门、各乡(镇)在实施检查时,要严格落实“三定一表”制度,确保检查真正取得实效。

(二)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各有关企业、单位要树立主体责任意识和企业法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高度重视隐患整改工作,对自查及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人员、时限、标准,落实整改资金,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行;要认真制定和落实应对燃气泄露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和设备并组织演练,使相关从业人员掌握正确的应急处置知识和方法,一旦发生事故,能采取正确的处置措施,避免事态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管委会,要加强对隐患整改工作的督促指导和跟踪检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三)强化安全执法工作。各有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职尽责,加强安全执法力度,对未经检测检验合格或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设备,要立即责令停止使用并进行查封;对不按要求进行隐患整改或拒不整改的单位要坚决停止相关设备运行,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要严厉打击或查处非法运输、非法充装气瓶及非法进行瓶对瓶倒气等行为,严防事故发生。在液化气安全问题上要严格执行“三个严禁”:“严禁液化气充装站点为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气瓶充装,严禁单位和个人使用未经检测检验合格的液化气瓶,严禁使用超过规定年限的液化气瓶”,一经发现,要强制收缴报废。

各乡(镇)、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在20**年1月15日前,将大检查情况总结(重点是排查的相关单位和设备数量、发现的隐患问题、好的做法等等),上报县安委办。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二)

根据宣州区安全生产委员会下发的【20**】7号文件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校园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坚决杜绝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经学校行政会议研究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胡霞

副组长:徐德林、郑敏志

成员:郭健、黄清成、昝洪赋、吴继成、刘万水、李增光、宋伟华、

各、凌敏

二、检查内容:

1、建筑安全。重点检查各学校校舍(包括楼房顶面、外墙、阳台、门窗、楼梯扶手等)、围墙、厕所等处及供水、供电设施的安全状况,检查楼道、走廊及其它通道是否畅通和安全。

2、消防安全。重点检查学校消防责任制落实情况,学校教学楼、办公楼、实验室、图书室、留守之家、阶梯教室、实验室、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消防器材配备是否达标完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有无应急救援预案。

3、交通安全。重点检查接送学生上学、放学的车辆安全及学生上下学途中交通安全状况,()交通要道通过校门口的安全措施,当日值班教师等。

4、食品安全。重点检查学校周边饭店食卫生管理情况以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状况。

5、安全教育。重点检查各班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学校开展的防溺水教育、法纪教育、教育等安全教育情况。

6、校园周边环境。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是否存在网吧、游戏厅、考虑机等,以及危害学生身心健康的其他状况。

三、职责分工:

1、组织领导成员对校园及周边环境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逐项检查,并认真填写好《宣城八中安全检查表》。针对的安全问题提出整改方案。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及时部署。要把学校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切实抓紧抓好。全面检查学校安全隐患和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明确分工,明确责任,狠抓落实,限期解决,不留死角。

2、相互结合,共同推进。要把此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和“宣城第25个爱国主义卫生月活动”等工作相结合起来,扎实推进学校安全工作。

3、突出整改,强化督导。在检查过程中,认真抓好整改。凡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建立台帐,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并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整改资金,限期进行整改。要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加强人防、物防、技防建设,不断提高技防工作水平,增强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安全防事故能力

4、广泛发动,群防群治。要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和校园网络等形式,开展安全防范教育,发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参与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畅通安全隐患报告和检举渠道,加大群众督导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师生、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安全隐患,形成群策群力、群防群治、广泛参与的安全工作氛围。

5、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这次安全隐患大检查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学校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广大师生、教职员工创造一个安全和谐的校园工作环境和学习生活环境。

6、认真总结,畅通信息。认真分析、及时研究解决此次大检查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不断总结经验,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安全大检查实施方案(三)

日前,国务院安委会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切实做好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9号),按照省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通知精神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底立即组织开展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彻底的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把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坚决遏制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全面完成年度各项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由孙大明书记为组长,许飞洲副镇长、戚良祖副镇长、顾文杰副镇长为副组长,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指导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全镇各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消防、建筑施工、烟花爆竹、冶金等行业和领域。

四、检查内容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

3、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4、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5、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6、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7、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8、应急管理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

9、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10、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

其他应检查内容。

五、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本次大检查以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自纠为主,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自查自纠情况开展检查和督查。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11月30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发动职工群众,对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单位每一个岗位和每一个环节开展全方位的安全大排查,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开展自查,全面细致地排查治理各类事故隐患,加强防范措施,对检查发现的一般隐患,要立即责成有关人员现场整改。重大隐患必须落实具体整改时限、措施、责任、预案,列入台帐管理。通过大检查,进一步完善企业日检制度,提高企业作业场所现场管理水平。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1日至12月15日):镇政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进行全面检查,对事故易发、频发、多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重点检查,重点对大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隐患跟踪督促整改,暂时不能完成整改的,列入重点监管计划,确保整改到位。请镇安监办对化工企业、冶金铸造企业、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情况;企管站、园区办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化工、冶金铸造、烟花爆竹除外)安全检查情况;派出所对区域内民用爆炸物和消防、人员密集场所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交警队、派出所、农机站对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村镇建设服务站对液化气充装点检查情况;建设管理站对在建工程安全检查情况;文卫对食品和学生在校活动及校车安全检查情况;农路办对码头吊专项整治情况;农机站对农业机械安全检查情况;水管站对水利行业安全检查情况形成总结,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于12月15日前报镇安委会办公室。

(三)镇政府督查阶段(12月15日至12月20日):由党政负责人带队,对分管各条线的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这次大检查,各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为根本,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指导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生产环节和岗位,切实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按照“绝不放过一个漏洞、不丢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全方位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各村、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监管责任,扎实开展督查检查,既重视抓好重点行业领域的督查检查,又要抓好面上的检查和抽查,既要抓好生产一线、作业场所、生产装备的检查,又要抓好安全制度、操作规范、人员管理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监督网覆盖到所有地区、行业领域和作业岗位。

(二)整改彻底,不留后患。各检查组要认真进行检查,做到查隐患、促整改、强基础、防事故,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根据情况分类汇总,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能够立即整改的要即查即改;暂不具备整改条件的,要制订整改计划,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到位;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经营的,要责令企业和零售单位停业整顿,整改未到位的不得恢复经营。

(三)检查认真,不讲情面。要针对四季度能源、原材料和交通运输市场需求旺盛的特点,深入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对安全生产大检查中发现的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行严厉打击,防止回潮反弹。要层层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制,严格执行停产整顿、从重处罚、关闭取缔、严格问责的“四个一律”打击措施,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实处,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搞好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和衔接,防止因失控漏管酿成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根据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下发河东市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外侨〔2005〕调1号)精神,为了顺利地组织实施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结合我县侨情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重点侨情调查的对象调查对象为河东县海外华侨华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归侨、侨眷和港澳同胞眷属以及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重点对象:一是重点人士情况,即政治上有影响、社会上有地位、经济上有实力、专业上有造诣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情况;二是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国(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三是1979年以来出国的海外新华侨华人情况;四是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情况。二、重点侨情调查的内容重点侨情调查内容包括,调查对象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身份、出生地、居住国(地区)等基本情况;重点是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新生代和新华侨华人中优秀人才的经济实力、回国投资、回国兴办公益事业、从业类型、工作处所、通讯地址等情况;海外华侨华人、香港、澳门社团的名称、创办时间、届次、负责人、所处国家(地区)、宗旨、性质、活动情况和通讯地址等情况。三、重点侨情调查的方法和步骤(一)调查方法:重点侨情调查主要采取行政村、社区调查与有针对性地入户调查相结合、境内调查与境外调查相结合、数据汇总与资料分析评估相结合等方法进行,同时充分利用我县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有关资料。正式调查开始前,先进行调查对象摸底,在摸底的基础上,开展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分析评估、重点对象及社团背景资料整理和重点侨情调查资料汇编等工作。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从2005年9月开始,2016年1月结束。(二)调查步骤:1.成立机构(9月10日~12日)成立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蔡礼俊担任,成员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外事侨务办主任李莉星,县委宣传部副部长付军赐,统战部副部长欧林顺,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华,县教育局副局长黄力非,县财政局副局长陈淑治,县人事局副局长杨德昌,县统计局副局长吴昌荣,县科技局副局长林生华,县侨联主席兰金泰等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及成员单位抽调得力人员组成(以下简称“调查办”)。2.动员部署(9月13日~14日)召开河东县重点侨情调查工作会议,对做好侨情调查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组建队伍(9月15日~20日)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根据实际情况抽调得力人员组建调查指导员、调查员队伍。4.调查培训(9月21日~25日)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对各乡(镇)行政村、社区居委会调查指导员、调查员进行集中培训。10月下旬,省调查办对计算机录入人员进行培训。5.调查摸底(9月26日~10月7日)在重点侨情入户调查和行政村、社区调查开始之前,进行调查对象摸底。一是各乡(镇)对所属行政村、社区进行摸底,掌握需要开展调查的行政村、社区的有关情况,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行政村(居委会、社区)摸底登记表》。二是各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辖区内入户对象进行摸底,掌握需入户调查的对象和数量,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对象摸底登记表》。摸底工作以1996年的侨情调查资料为参考,同时利用家谱、族谱和计划生育工作资料以及侨联、公安、教育、人事、科技等部门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在摸底的基础上,县调查办要对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的摸底情况进行检查把关。经摸底的调查对象的数量与1996年普查相比有减少的,县调查办会同基层认真查找原因,搞清情况,防止漏查和错查。6.调查实施(10月8日~11月20日)在准确摸底的基础上,按省统一印制的重点侨情调查表开展侨情调查。一是行政村、社区居委会组织调查员入户调查,填写《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二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中的重点人士、重点人士后代及在境外出生的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新生代中的优秀人才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三是乡(镇)负责组织所属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对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实施调查,由有关行政村、社区居委会填写《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在开展我县重点侨情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有关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电话、传真或发函联系等方式,请县外、海外乡亲和社团协助了解有关情况,掌握重点侨情资料,补充、完善县内调查的数据与信息。7.质量检查(11月21日~25日)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调查结束后,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组织力量对填写的各类调查表进行全面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纠正,对不合格的组织人员重新调查。县调查办要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全面的质量检查,确保调查数据、材料的质量。8.录入汇总(11月26日~12月26日)调查员入户调查和乡(镇)、村、社区调查结束并经质量检查后,进行录入汇总。录入汇总采取人工汇总与计算机录入汇总相结合的办法进行。乡(镇)和村、社区居委会实行人工汇总(有条件的也可用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福建省重点侨情调查入户调查表》可实行人工汇总外,《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和港澳同胞重点人士、新生代优秀人才基本情况调查表》和《福建省海外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社团情况调查表》必须实行计算机录入汇总。县调查办除要在录入汇总的基础上对重点侨情调查的数据、材料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评估。9.资料上报(12月27日~30日)由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在12月30日前按要求将侨情调查资料汇总报市重点侨情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几点要求(一)认真组织实施。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严格按调查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要确保调查工作人员有固定办公地点、专项经费和办公设备。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责任到人,分工协作,形成合力,确保重点侨情调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二)注意方式方法。调查员在入户调查时,要讲究工作方法,向入户对象讲清调查的目的、意义,消除疑虑,取得理解、配合和支持。向海外乡亲和社团传真、发函调查的有关侨情调查表格,须经县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核后报市调查办审查。(三)确保调查质量。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把好摸底、调查、录入、汇总等各个环节的质量关,把握好工作进度与质量的关系,保证侨情调查资料的真实可靠。(四)依法开展调查。各乡(镇)、村、社区居委会及县调查办全体工作人员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特别是对入户调查表和重点对象的有关资料要严格保密,严禁外传外泄
重点侨情调查实施方案

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为确保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根据文物保护与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文物保护和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认真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通过文物部门和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强化消防安全监管,进一步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责任主体意识和防控火灾的能力,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年*月××日--××年××月××日
三、检查范围
本次检查的文物单位包括:各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是古建筑、近现代代表性建筑、石窟寺),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等。
四、检查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文物局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管理办法》;
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国宗教旅游场所燃香活动的意见》。
五、检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岗位职责情况
1、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机构或者管理使用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文物收藏单位,文物考古研究所,文物保护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人;
2、距离当地公安消防队较远,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大型古建筑群是否建立专职或兼职消防队伍;
3、是否明确岗位职责,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书。
(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档案建立情况
1、是否建立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本文 ;
防火巡查、检查;
消防(控制室)值班;
消防设施、器材维护;
火灾隐患整改;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专职和兼职消防队的管理;
火灾应急预案演练;
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静电);
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等。
2、是否按规定建立消防档案,消防档案是否完整、规范。
(三)消防设施设备及其使用情况
1、是否按相关要求安装火灾报警和灭火设施、设备;
2、是否按相关要求配备消防器材;
3、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和完好、有效情况;
4、消防水源、消火栓等设施建设和使用情况;
5、是否设立必要的消防通道;
6、消防设施设备是否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确保完好有效;
7、消防控制室值班和设施运行情况。
8、职工对消防知识的掌握,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操作使用情况。
(四)消防安全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1、消防安全预案是否科学、有效,具有可操作性;
2、是否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情况
1、日常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和抽查情况;
2、对火灾隐患是否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限期整改。
3、文物保护单位是否被用于生产、经营或者娱乐场所;
4、古建筑之间或毗连古建筑是否存在私搭乱建情况;
5、古建筑保护范围内是否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柴草、木料等可燃物品。
(六)用火用电管理情况
1、是否按规定规范文物保护单位内旅游、宗教活动等用火、用电以及工程施工、生活用火用电行为;
2、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寺庙宫观是否按相关规定和要求,规范燃香活动。
3、古建筑内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敷设是否规范,是否定期检测。
(七)其他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六、组织实施
消防安全检查主要采取各文物单位自查自改、地方各级文物行政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检查、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重点抽查的形式组织实施。
(一)自查自改
由各文物单位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状况进行全面自查,分析查找消防安全隐患,针对消防安全隐患,认真组织进行整改,并及时将自查及整改情况报当地文物行政主管部门。
在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集中检查期间各文物单位要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组织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消防安全自查、消防安全演练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第2页

要做好书面记录备查。
(二)联合检查
由县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组成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组,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单位实施联合检查。对重大文物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的重大问题向当地政府报告或通报,并作为文物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重点督办单位进行跟踪督办。
(三)汇总上报
检查工作结束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对本辖区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形成检查报告,并于20xx年3月15日前分别以书面形式报国家文物局和公安部。
省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要对本辖区内被公安机关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重点博物馆进行统计,填写《文物系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统计表》(见附件),随检查报告一并报国家文物局。
(四)重点抽查
国家文物局与公安部联合组成检查组,适时对全国各地文物单位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落实情况和重点文物单位消防安全防范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切实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预防和减少文物单位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国家文化遗产安全,是各级文物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各地要充分认识当前做好文物单位消防安全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成立文物单位消防安全联合检查工作机构,制定详细、周密、具体的检查工作计划和措施,切实做到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务求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确保取得实效
通过本次检查要切实摸清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的底数,督促文物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成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研究制定科学的整改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切实提高文物单位的火灾防范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协同配合,形成长效机制
各级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协作,各司其职,依法履行职责,把文物单位消防安全纳入工作内容,及时组织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并形成良好的工作管理机制。
20xx年文物局消防安全检查实施方案

公安局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公安局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市公安机关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宣传工作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全面推进警方公共关系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省、市政法和公安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市公安中心工作和公安“四项建设”,加强沟通和联动,强化宣传策划,突出实战导向,为公安工作营造良好舆论生态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工作,着力构建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的大宣传工作格局,发好公安声音,讲好警察故事,唱响主旋律,激发正能量,不断增进公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推动公安事业科学发展,推进公安机关作风效能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措施

(一)深化走访恳谈。以“走出去”和“请进来”为主要形式,继续开展大走访、警民恳谈、警营开放、向群众报告工作、市及市级以上代表、委员、机关作风监督员等视察评议公安工作等活动,不断拓展警民沟通互动的渠道。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治处、各派出所、相关警种部门

(二)主动开展媒体访谈。主动与媒体协调,组织局相关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走进**电视台、广播电台和政府门户网站,与记者、市民就社会关注的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热点问题,进行访谈交流。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相关警种部门

(三)定期召开新闻发布和情况通报会。由局新闻发言人办公室牵头,有关业务警种配合,针对重点、热点和焦点案(事)件,定期召开新闻发布和情况通报会,增强警务公开,提升执法公信力。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治处、指挥中心、相关警种部门

(四)及时编发简报信息。加强《**公安简报》、《**公安信息快报》的编撰工作,及时寄送相关代表委员、市级机关部门、乡镇以及市四套班子领导等,汇报宣传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亮点成效,上报重要信息。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指挥中心

(五)巩固传统媒体宣传阵地。在做好部、省、市主流媒体宣传工作的同时,深化与**电视台、电台、报社等本地媒体的合作,扩大宣传面,大力宣传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成效。

责任单位:政治处、交警大队、相关警种部门

(六)加强公安手机短信、微博、微信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信息接受快、辐射面广的优势,扩大手机短信、微博、微信群,及时编发短小精炼的图文信息,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及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动态信息。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指挥中心、网安大队

(七)加大互联网站宣传和舆情引导。加大在**政府网、公安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的宣传力度,强化与网民在西祠胡同、400生活网、**论坛、泰无聊论坛、泰有趣等网站及书记、市长、局长信箱、123435政府服务热线、平安民声服务台的答复交流和涉警舆情导控、应急处置,把握话语权,传递正能量。

责任单位:局办公室、政治处、指挥中心、网安大队

(八)繁荣警营文化。大力实施“文化育警、文化强警”战略,通过先进的思想文化、浓郁的环境文化、优良的行为文化、高雅的娱乐文化,塑造公安机关团结紧张、严肃活泼和人民警察又红又专、能文善武的良好形象。

责任单位:政治处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政治处负责同志兼任主任,局办公室、指挥中心、网安大队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宣传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宣传工作专兼职人员,高度重视宣传工作。

(二)完善工作机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宣传考核制度、宣传策划制度、兼职通讯员和网评员工作制度、内外协调联动制度、典型选树制度等制度,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宣传工作效率和能力水平。

(三)强化警媒合作。要正确认识和对待媒体舆论监督,强化警媒合作,运用媒体资源服务公安工作。要通过媒体走进警营、警媒恳谈、集中采访等形式,加强与媒体记者、网站版主及活跃网民等群体的沟通交流,建立良性互动关系,推进全局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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