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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招商引资工作方案

县综合治税工作方案。

写方案是做事情前很重要的一步。为了更快的落实工作任务,我们需要制定方案。方案有助于合理使用和控制资源。您对于写好一份方案是否一筹莫展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县综合治税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希望能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县综合治税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手段,提高税收征管质量与效率,大力营造依法治税、协税护税工作环境,促进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根据《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全面推进综合治税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15〕90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推进综合治税为目的,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手段,按照“注重实效、全面推进、规范管理、形成体系”的要求,整合各部门、各单位涉税信息和资源,建立“政府领导、财政牵头、部门配合、司法保障、社会参与”的综合治税机制,提升信息管税和税收征管水平。

二、职责分工和工作步骤

(一)职责分工

1.县综合治税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由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三家抽调人员组成。县财政局牵头负责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运行和维护工作,制定并实施涉税信息的业务需求、工作规程、管理制度,负责涉税信息采集,协调、督导涉税信息相关工作,并为综合治税工作提供经费保障。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全程参与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提供完善涉税信息平台相关支持,负责涉税信息的数据加工、分析、使用以及对涉税部门报送的涉税信息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反馈工作成果,并在每季度末形成分析报告报送县委、县政府。

2.各涉税部门负责做好涉税信息保障工作,保障设备正常运行,根据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及时通过信息平台提供涉税信息,确保提供的涉税信息及时、全面、准确。协助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做好护税控税工作,确保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二)工作步骤

从2015年6月份开始,对县本级涉税信息进行上门摸底,结合实际设计标准化模块,8月份上线试运行,9月份正式上线运行并投入使用。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综合治税新体制。坚持政府领导、财政牵头、税务主导、部门配合、信息支撑、司法保障的综合治税工作体系,以信息管税为基础,积极推进协税护税、以电控税、委托代征、以票管税和联合办税,采取综合措施、综合手段堵塞征管漏洞,治理逃避纳税义务行为,进一步净化纳税环境,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防止税收流失。

(二)抓紧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管理制度。综合治税信息平台建立后,各涉税部门要明确工作职责,落实专人,及时收集和报送涉税信息,严把信息质量关,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并实现涉税信息报送制度化、规范化。县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要建立科学、高效、快捷的信息处理系统,对各涉税部门提供的第三方信息进行全面梳理甄别,加强对涉税信息的综合分析和风险识别,切实提高涉税信息准确率和利用率。同时,县综合治税办公室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税收征管业务需求,对涉税部门报送的涉税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和适时调整,并帮助优化平台税控模板,完善报送内容。

(三)建立健全协税护税工作机制。各涉税部门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责,严格履行协税护税义务,在职责范围内对涉税各环节严格税源管控,建立协税护税工作机制,积极配合财政、国税、地税部门开展综合治税工作。县公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与财税部门密切协作,严厉打击偷税、逃税、恶意欠税、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各金融机构在收到税务机关的查询、冻结存款账户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后,要及时配合办理相关事项;县供电部门要将企业用电信息及时报送县综合治税办公室,作为税务部门预测税收收入和税源监控有效信息。

(四)推行联合办税工作制度。县国税、地税部门要加强联合办税工作,建设联合办税服务厅、联合办税窗口,或在现有国税、地税办税服务厅互设办税窗口,派驻专人负责联合办税工作,实行联合征税,提升征管效能,堵塞征管漏洞。

(五)完善委托代征税款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委托代征税款制度,严格执行法定代扣代缴制度;对一些零散税收或直接征收成本高的税收,要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乡镇或行业主管部门税款代征代扣点,更方便、更快捷服务纳税人。同时,要建立国税、地税互相委托代征税款制度,比如国税部门在为纳税人代开临时经营发票时,应当为地税部门代征地方各税;地税部门在代开建筑安装、销售不动产发票时,应当协助国税部门对建筑安装实际耗用材料取得发票情况进行查验补税等。

四、加强重点税源监控力度

(一)加强房地产业税收管理。要加强土地使用及转让环节税收管理工作。县国土部门在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权属登记时,需审核契税、耕地占用税完税凭证。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在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还需审核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等完税证明,对未提供有关完税凭证或减免凭证的,不得办理手续,并及时将信息反馈税务部门。县国土部门要加强用地情况检查和查处土地违法案件力度,并及时向税收征管部门反馈涉税信息。要加强对房地产交易环节的税收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房地产或向购房者收取预收款时,须使用合法发票,按规定缴纳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有关税收。在办理房屋产权交易登记时,房管部门须核实与转让协议一致的税务发票和应缴税收完税凭证。县国土、房管部门要与综合治税办公室建立房地产交易信息互通互联机制。

(二)加强建筑业税收管理。从事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及其他工程作业的建筑施工单位和个人要按规定交纳税费;外来承揽、中标的施工企业,规划建设部门在发放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要督促县外企业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属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的,项目单位向财政部门申请支付工程款时,须出具项目施工单位提供的正式发票。

(三)加强服务业税收管理。要加强宾馆旅店、房屋出租、药店等行业的税收管理。税务部门要加强对宾馆旅店、房屋出租、药店等行业的税收监督检查,对未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业户,要责令其尽快办理。公安部门要及时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旅客入住宾馆旅店信息。公安、社区以及房管部门要加强房屋出租管理,及时向综合治税办公室提供房屋出租信息,协助税务部门或综合治税办公室加强税收管理。医保刷卡信息是加强药店税收征管的重要涉税信息,人社部门要积极协助税务部门或综合治税办公室规范药店税收管理。

(四)加强河道采砂税收管理。河道砂石涉及的增值税、所得税、资源税以及附征税费等税额可观,但直接征收成本高,征管难度大,造成税收流失严重。要建立政府主导、水利等部门配合的河道采砂税收征管工作机制,对河道采砂行业采取“设标测算、中标定责、委托代征、完标清算、全程监控”的管理方式征收各种税款。县水利部门要在河道采砂权拍卖环节协助国税、地税部门与中标者签订代扣代缴税款协议,以规范河道采砂税收管理。

(五)加强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县工商部门在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时,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企业所得税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20〕7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总局公告**年第67号)等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传递给综合治税办公室,并协助税务部门依法征收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各税。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综合治税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为进一步深化综合治税工作,加强对全县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协调、督导和检查,县政府成立**县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并从县财政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具体负责涉税信息采集、筛选、核查和追缴税款入库,对各涉税部门进行协调、督导、考核奖惩等日常工作。各涉税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明确分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和信息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涉税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信息处理结果的反馈工作,并及时将本单位负责综合治税工作的领导、责任科室及信息员名单报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备案,同时要严格信息保密制度,自觉维护信息平台数据安全,未经批准严禁对外披露相关涉税信息。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保障综合治税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大综合治税工作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综合治税宣传工作,扩大综合治税社会影响,不断提高综合治税的社会认同度,积极营造综合治税工作的浓厚氛围。要适时加强对各涉税部门和单位相关人员的税收业务知识培训,提高税收业务知识水平,为协税护税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三)强化涉税信息互通互联。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涉税信息的传递工作,严格涉税信息内容、传输方式和传输时限要求,确保涉税信息传递及时、全面准确。各相关部门、单位传递涉税信息的要求,由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另行制定。县综合治税办公室要及时将相关异常信息传递给各有关征管部门,各征管部门要认真分析,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追缴相关税费,并将信息核实处置情况进行反馈。县政府将定期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税工作进行督查,主要督查信息传递、工作配合等情况,并对相关情况进行通报。

(四)严格考核奖惩。要建立健全综合治税考核奖励机制,对积极配合综合治税,有效推进协税护税,且取得一定成效的部门给予奖励,对工作配合不积极、支持不力的给予通报批评,并采取有效方式进行惩处,以充分调动各涉税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大力营造依法治税、协税护税工作氛围。具体考核奖励办法由县综合治税办公室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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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改善我县境内水质,结合我县各流域实际,制定**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实施“生态立县、工业强县、旅居兴县”战略,结合“三边三化”、“双清”行动,以保护源头地区水质和改善跨境交界断面水环境为目标,加强污染控制与生态保护,改善全县各流域水质,保持跨境交界断面水质稳定达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水环境整治,全流域各交界断面水质总体达到水功能区要求,跨行政区域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考核良好以上。其中与东阳市交界的台口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梓誉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Ⅱ类,与天台县交界的里石门水库上游断面、与新昌县交界的夹溪大桥断面、与仙居县交界的冲背断面、与缙云县交界的上东岸断面保持Ⅱ类水质以上。其中台口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6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20毫克每升,总磷浓度≤0.2毫克每升,氨氮浓度≤1.0毫克每升;其他断面高锰酸盐指数浓度≤4毫克每升,化学需氧量浓度≤15毫克每升,总磷浓度≤0.1毫克每升,氨氮浓度≤0.5毫克每升。

三、工作重点
1.开展全县制砂行业整治,确保各流域水体清澈。
2.加强畜禽养殖场治理,促进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水平进一步提高。
3.全面开展存在废水企业执法检查,确保行业整治通过上级考核验收。
4.继续开展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对病死动物、河面废弃漂浮物、河岸垃圾、河道障碍物、农村垃圾、农村污水坑臭水沟等进行全面清理。
5.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镇污水处理率,确保出水达标率。
四、实施步骤
(一)集中整治阶段(2013年7月-9月)。抽调相关人员对全县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水环境整治行动方案,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全面开展集中综合整治。
1.全面开展制砂行业整治。由县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牵头,对砂场进行调查摸底,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整治措施。工作要求:
(1)设立禁止取砂、洗砂、制砂、采石区域。禁止范围为秀美乡村、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林区、森林公园和珍贵树林等需要特别保护区域;主要河道两岸边界300米区域内、其它支流100米内,距离敏感点300米范围内;以及其它不适宜的区域。禁止区内已有取砂、洗砂、制砂、采石企业,原则上一律关停。
(2)规范管理和限期治理现有洗砂、制砂企业。对有证、有照、有设施但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采、制砂场开展限期治理,治理后达不到标准要求的,收回有关证照,责令关闭、关停。对无证、无照、无设施的采、制砂场,在集中整治阶段达不到治理标准要求的一律责令关闭,达到整治要求的,于8月30日前向所在地乡镇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地乡镇签署同意意见,上报县水环境综合整治办公室。整治办及时召集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查勘,明确初审意见后,由乡镇负责委托环评机构评估,由各职能部门依法依规按程序给予规范管理。
(3)规范管理公路建设中废渣利用的临时制砂点。废渣利用,自产自用的临时制砂点,要合理选点,废水不得流入溪流,产生的粉尘不得影响居民生活。
集中整治期间,县供电部门对采、制沙场先断电,采、制砂场按标准治理后,由县府办牵头,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工商局、供电局等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合格后,才可以恢复供电。
2.深入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治理。由县农业局牵头,以推进生态养殖、提高畜禽养殖排泄物综合利用率为目标,集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完成全县年存栏50头以上养猪场排泄物治理工作,完善沼液后续利用,工作要求:
(1)设立禁养区、限养区。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秀美乡村及集镇建设规划区范围、旅游风景区等环境敏感区以及距主要河道村庄500米以内的畜禽养殖场要限期实施搬迁、关闭。
(2)限期整改。对现有的规模养殖场,虽有排泄物处理设施,但是污水没有达到零排放或者排放不达标的必须在9月30日前完成治理。
(3)对限期内未按要求实施搬迁或限期内整治未达标的养殖场,实行强制关停。
3.大力开展企业污染治理。由县环保局牵头,开展环保公安联合执法“零点行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以直排废水,通过暗管、裂隙和渗井渗坑偷排废水,严重超标排放等方式向水体排放或倾倒危险物质污染饮用水源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工作要求:
(1)对未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评和 “三同时”制度的企业,要限期补办和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2)对未按环评及批复要求建设水污染物处理设施便投入生产的,责令停产整顿,并予以处罚,整改后经环保部门同意方可恢

县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第2页

复生产。
(3)对擅自拆除、闲置或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污水超标排放,废水未经处理直排、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责令限期整改,并进行立案查处;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责令其停产治理,逾期未治理完成的,实施关闭。
(4)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私设排污口或者暗管的,责令限期拆除,并予以罚款。排污口设置不规范的,责令限期整改。
(5)对存在渗井、渗坑排放,或者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贮存污水的,要责令企业立即停产,消除污染,并从严、从重进行处罚。
(6)对未按规定建立污染防治设施(包括自动监控设施)操作管理规程及操作运行记录台账,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进行查处。
(7)对环保意识淡薄、环境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企业,实施挂牌督办,相关职能部门联合执法。
4.加快环保设施建设。台口垃圾渗漏液处理尾水接入污水处理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继续开展城区污水纳管情况调查,对生活污水还没有纳入城区排污管网的农户及居住小区,提出纳管建设计划,分步进行实施。
(二)巩固提高阶段(2013年10月-2014年月12月)。
1.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水环境集中整治成果,健全切实可行的责任考核与激励机制,进一步明确水务、国土、建设、环保等相关部门及各相关乡镇在水环境综合整治与管理中的职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2.强化工作监管。深入开展减排重点项目的执法检查,加大对未经批准擅自建设和生产企业的执法监管力度。强化全过程监管,依照准入把关、现场监管、监测监控、处罚整改的流程,建立健全事前防范、事中查处、事后整改的执法监管体系。
3.提升污水收集率。加快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特别是做好重点区域、用水大户等污水收集纳管工作;加快云山度假区污水管网建设,加快新城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项目,建立健全后续管理制度;加快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建设。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陈蕾妍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海明、副县长陈新森、徐妙芳任副组长,县府办、督查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环保局(生态办)、农业局、建设局、工商局、经商局、公安局、安监局、林业局、供电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生态办)。各乡镇、有关部门要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确保水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由县府办统一协调。水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做好矿产资源采制砂场整治,严格审查所有整治对象的采矿许可证、选矿许可证、土地租用等问题;县水务局牵头做好全县河道保洁,河道采制砂场整治,严格控制河道内取砂、洗砂的行为,严防借河道整治的名义违规进行河道内取砂、洗砂,配合做好所有砂场整治;县环保局负责全县所有企业的排查和治理,严肃查处生产用水超标排放行为,配合砂场的限期治理和关闭工作;县农业局牵头做好畜禽养殖场污染整治和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县生态办牵头抓好清理河道清洁乡村专项行动,加快农村污水垃圾处理项目进度;县建设局负责抓好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重点工程建设;县工商局牵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的整治对象,取缔关停砂场和加工点,收回关闭砂场和企业的营业执照;县公安局负责查处阻挠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县安监局负责审查所有整治对象的安全生产条件,对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整治对象要依法责令停产整顿或关闭;县林业局要对整治对象的林地使用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县旅游局负责抓好旅游景点的小溪流环境整治和保洁工作;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抓好公路建设中临时制砂点的整治;县供电局配合砂场和企业的整治工作,对关停和关闭砂场及企业予以停电;各乡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各自辖区范围内砂场和企业整治工作,做好本乡镇整治维稳工作,妥善处置相关遗留问题。
(三)注重营造氛围。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水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发布专项整治进展情况,既要树立正面典型,也要曝光负面问题。进一步发挥县政府门户网站、各部门网站及相关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传递信息,充分听取群众需求,鼓励公众参与整治,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镇及周边乡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维护旅游重镇整洁文明的良好形象,助推我县旅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县政府决定在**镇辖区范围内开展一次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副县长石元江任组长,副县长彭涛、县猛管处处长张艳阳任副组长,猛管处、县公安局、县行政执法局、县公安交警大队、经开区管委会、县国土资源局、县旅游局、县工商局、县食药监局、县规划局、县电力公司、县交通运输局、县交管所、**镇政府、高坪乡政府、抚志乡政府、**镇派出所、景点圈总公司、**镇自来水公司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专项整治组(分为市容整治组和“两违”整治组)、应急处置组、群众工作组、后勤保障组等5个工作组,从县直相关单位抽调108名工作人员,其中县行政执法局30人、县旅游局8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国土资源局5人、县食药监局2人、县工商局2人、县公安局10人(含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4人、县“两违办”8人、经开区管委会2人、景点圈总公司12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政府15人、高坪乡政府2人,抚志乡政府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行政执法局欧阳雨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工作的上传下达及现场联络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

副组长:

工作职责:负责综合整治工作的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加强各工作小组之间联系。

(二)专项整治组

1、市容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58人):县行政执法局28人、县旅游局8人、县公安交警大队5人、县交管所5人、县电力公司2人、**镇自来水公司2人、县工商局2人、县食药监局2人、抚志乡政府2人、高坪乡政府2人。

工作职责:负责规范占道经营、出店经营,拆除乱搭乱建建(构)筑物;清除规范户外违规广告,清理乱拉乱扯悬挂物,以及打击倒卖门票、非法拉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

2、“两违”整治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员(14人):县“两违办”8人、县国土资源局2人、县城镇规划局2人、县行政执法局2人。

工作职责: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等情况进行清理整顿。

(三)应急处置组

组 长:

成员(5人):**镇派出所公安人员5人。

工作职责:负责在整治现场跟踪维护秩序,依法打击处理阻碍或暴力抗拒整治执法的具体行为人;密切注意被整治对象的非法动向,及时将暴力抗法者带离现场;妥善处理其它各种突发事件。

(四)群众工作组

组 长:

成员(15人):**镇政府15人。

工作职责:负责配合整治组对被整治对象进行劝阻等工作,阻止无关人员进入整治现场;全面掌握被整治对象情况,防止其出现异常举动;**镇政府、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制定稳控工作方案。

(五)后勤保障组

组 长:

工作职责:负责整治工作食宿等各种后勤保障工作。

二、整治内容及时间

1、时间: 2015年5月29日—6月28日。

2、内容:规范出店经营、拆除临时乱搭乱建构筑物;清理违规户外广告、清除乱拉乱扯悬挂物;倒买旅游门票,非法营运车辆拉散客等扰乱旅游市场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镇辖区内违规用地、违法建房行为进行清理整顿。

三、整治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5年5月29日至6月1日)

**镇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等有关部门通过发资料、上门宣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本次整治的主要内容,做好调查摸底,掌握各种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

(二)集整治阶段(2015年6月2日至6月28日)

所有参加整治工作人员必须于6月2日上午9点半在景点圈管委会会议室(听涛山庄)参加整治工作动员大会。随后各组由组长带队赴现场进行整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镇市容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的统一领导和布置下,下最大决心,采取最有力的措施,保证圆满完成本次整治工作。被抽调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并确保抽调人员准时到位,以保证有足够人力参与整治工作。

(二)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各相关责任单位要依据本方案的要求,确保人员到岗到位。要做到群众工作细致、治安防范周密、现场处置得当、后勤保障充分、强制手段有力。现场所有人员不得携带公文包和其他物品,各部门执法人员一律着装参加整治工作。

(三)严肃纪律,服从指挥。各相关责任单位和执法人员要以身作则,服从指挥,不擅离整治现场,不准迟到早退,不做“老好人”,不准为整治对象说情、打招呼。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到位而影响整治工作进度和成效以及参与或教唆他人阻碍整治工作的责任人,严格实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县环境创优工作方案


县环境创优工作方案

为认真落实环境创优的各项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做好我县2013年度环境创优考评工作,推动我县环境创优工作再上新台阶,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领导有力、制度健全,经济发展、生活改善,环境优美、设施完备,科教进步、文体繁荣,秩序优良、社会稳定,服务优质、风气良好”的基本要求,努力在全县形成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公正公平的法制环境、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和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促进“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推动社会全面进步。力争在洛阳市环境创优考评中取得好的成绩。

二、做好环境创优宣传工作,提高群众知晓率

1、在县电视台滚动播出环境创优的。

2、制作公益广告和宣传标语。各乡镇要在乡政府所在地的街道和出入口制作公益广告、宣传标语。县直各有关单位根据所分包的路段和区域,要因地制宜,制作宣传环境创优的公益广告和固定标语,督促各门店电子显示屏上播放环境创优宣传标语。住建局要在建筑工地周围、规划局要在县城出入口、市政局要在主要街道上制作宣传板面,工商局督促做好大型视频广告显示屏的宣传。

3、学校宣传。教育局要在学校开展环境创优宣传教育活动,采取学生分包家长及家庭成员的方法,印制告家长书、发校讯通短信等方式,使学生家长知晓并配合做好本项工作。教育部门要采取模拟问卷的形式,对学生家长进行环境创优模拟调查,引导学生家长选择正确的选项。

4、做好公共场所宣传。环境创优成员单位要在县城人口流动量大和人口密集场所设置宣传点、悬挂宣传标语、摆放宣传板面、发放宣传页、开展宣传活动。各单位要做好本单位干部职工及拥有产权的庭院、楼院、小区居民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分片包干,入户见人,在认真做好思想工作的同时,采取模拟问卷,使环境创优民意调查的目的、意义达到人人皆知、户户明白。

5、做好干部职工的宣传教育。要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全方位活动,尤其做好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部负责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人大办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办负责政协委员的宣传培训。要通过以会代训等形式,使其知晓环境创优的意义及对我县发展的积极作用,掌握应对的方式方法,明确自己在环境创优工作中的目标任务。

6、做好企业、商户从业人员的思想工作。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信局要充分发挥联络、管理职能,通过分片包干的形式组织人员对企业商户进行宣传教育活动,使其明确答题原则,牢记并准确地回答问题。

三、开展环境集中治理活动,提高群众满意率

根据中国共产党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伊川环境创优水平的实施意见》(伊文〔2011〕237号)的责任分工,环境创优的集中治理工作主要包括十二项内容,各责任单位根据责任目标,认真做好集中治理工作。

1、网吧专项治理。县文广新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李社伟。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为协助配合责任单位。工作任务是:严格规范经营秩序,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不得进入”标志,不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坚决实施零点断线,彻底取缔黑网吧。

2、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县教育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瑞卿。工作任务:建立健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组织开展“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主题活动、“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中华经典诵读活动。

3、群众性文体活动工作。县文广新局、县教育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李社伟、王瑞卿。工作任务:组织开展综合性全民健身活动和单项型体育活动。开展文化下乡、送戏下乡,文化活动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

4、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治理。县公安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刘晓宁。工作任务:组织开展文明交通行动计划,车辆、行人各行其道,无闯红灯、乱穿马路现象,机动车让行斑马线;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严历打击酒后驾车的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公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5、优质服务专项治理。县纪委(监察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张见敏。工作任务:建立有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完善的便民服务设施;开展优质服务竞赛活动;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文明用语、微笑服务;落实办事时效,缩短办事时限,提高即办件比率;党务、政务公开,明确办事流程,服务承诺上墙。遵守职业道德,服务程序和标准公开,服务规范,诚信守法。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注重效能建设,实行绩效考核。落实舆论和群众监督,认真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执政为民。

6、市容环境卫生专项治理。县市政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社伟。工作任务:做好单位、居民小区、楼院(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和垃圾清理工作。县城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广场、绿地要进行全天保洁。对县城所有公厕和垃圾中转站进行整修,确保卫生达标。集中清理城乡结合部各类积存垃圾,清理沟、河、渠、塘内各类杂物。加强专兼职清扫人员力量,做到垃圾日产日清;街道、商业门面房通畅、规范、有序、整洁。规范建材、料物、矿石堆放,清除占道杂物堆放。开展散流体专项治理。从根本上解决城市道路二次扬尘污染和运输安全隐患,保持县城道路安全、干净、畅通。对县城区道路绿化带、园林、绿地出现的缺株等问题实施种植、补栽,对园林绿地设施进行维护,搞好县城基础设施的维护。实施道路改造提升。对县城区主次干道进行修缮整治,确保人民群众出行畅通;对墙体上有碍观瞻的雨渍、废弃广告、残物进行清理;对脱落的涂料进行修补,需整体进行粉刷的统一按规划风格进行粉刷,对墙体上私搭乱扯的电线、通讯线路进行整理规范。

7、户外广告专项治理。县市政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社伟。工作任务:科学规划户外广告设置区域,整合资源,增加公益性广告数量,使公益广告数量常年保持达到户外广告总量的40%,营造良好城市景观环境。

8、市场专项治理。县工商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杨璨。县市场发展中心为协助配合责任单位。工作任务:加强市场卫生管理,落实市场卫生清扫制度;市场设施完善,商品分区经营,货物摆放有序;设置温馨标语;清除各种占道、店外经营现象,取缔马路市场。

9、城市基础设施专项治理。县市政局、县住建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社伟、魏民乾。工作任务:搞好城区私搭乱建集中治理。搞好县城亮化设施整治。路灯、亮化设施完好,对县城主要街道、广场、绿地、桥梁、楼体等市政设施进行全面维护提升。搞好社区人居环境改善和小区物业管理。加大对各巷道小区、庭院的治理力度,修复破损道路;清疏管道和排水沟渠,改造积水点;清理垃圾、杂物,确保保洁及时;车辆停放有序;治安防范措施到位;社区体育设施完好。

10、“五小”门店专项治理。县卫生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王国灿。工作任务:按照市容市貌标准规范沿街门店招牌橱窗设置,对门头、橱窗中杂乱广告进行清理,保持店容店貌整洁卫生,牌匾整齐醒目;证照齐全,从业人员经培训合格,持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上岗,衣帽整洁,个人卫生良好;店内外环境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门前“三包五不准”责任制落实,杜绝店外经营;公共用品、用具消毒制度落实,清洗消毒设施齐全完好,设置有专用工具。

11、农村环境治理。县新农办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李政稳。各乡镇政府为配合责任单位。工作任务:乡镇区内道路路面平整,无坑洼,无污水,无垃圾。道牙、地砖完整、无缺失,无明显破损现象;道路两侧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规范,无乱停乱放、占道现象。街道内无擅自占用临街公共场地堆放物料或搭建临时建(构)筑物;垃圾日产日清,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横流,无杂草丛生;果皮箱完整,无垃圾外溢。干道行道树生长良好,无缺失,花带、花坛内无垃圾、杂草。河道干净整洁,水面无杂物。做好乡镇干线公路、农村公路的管理和两侧卫生清扫。

12、市民文明行为与社会道德风尚培育工作。县文明办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李雪玲。工作任务: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制定宣传市民文明守则等文明规范,利用新闻媒体宣传普及优秀传统文化。建立志愿服务领导体系和协调机制,建立市民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服务组织。党政机关带头参加帮扶活动;市民积极参与种绿、护绿、认养和保护花草树木及无偿献血活动。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制定帮扶生活困难道德模范的办法,形成长效机制,组织开展科教、文体、法律、卫生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开办伊川文明大讲堂,对全县人民进行文明、思想道德教育和县情教育,使人民群众了解政府的各项工作和县委、县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从而支持和参与到伊川的各项建设事业上来。

13、综合治理。县环保局为责任单位,责任领导:翟龙旺。工作任务:城市空气质量,达到空气质量优良,主要污染物年日均值均满足国家二级标准。工业企业污染防治:重点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稳定达标率≥90%;国控重点工业企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并与当地环保部门联网;完成强制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的要求;“双超”“双有”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并通过省级环保部门组织的评估验收。环境噪声平均值和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达标。公众对城市环保的满意率>75%。建立节能减排工作责任制;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节能任务;完成上级下达的年度减排任务。

各责任单位要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开展集中治理活动,及时上报活动情况。县文明办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总结。

四、明确环境创优的形式及内容

环境创优采取现场调查和电话访问两种形式进行。现场调查的范围为县城、乡镇,调查的区域包括小区、街道、学校、超市、服务窗口等。电话访问的对象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由县委组织部提供)、人大代表(由县人大办提供)、政协委员(由县政协办提供)、企业、商户(由县工商局提供)的从业人员以及行政村两委班子成员(由各乡镇提供)。

环境创优问卷为文明城市创建测评体系所涉及的有关问题,包括文明创建、市政建设、环境卫生、环境保护、食品安全、文明交通、文化市场、文化场馆、绿化美化、小区管理、公益广告、志愿服务、网吧治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优质服务、文明窗口、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公共卫生,志愿服务理念、洛阳城市精神等内容。

五、环境创优任务分解、责任落实

环境创优评分的主要依据为知晓率和满意率,在做好环境创优宣传工作和环境集中治理的同时,还要划分重点区域进行重点治理,落实工作责任。

(一)电话访问

做好所属人员的宣传思想工作,按要求培训到位,确保准确答题。

责任单位: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责任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县直单位一把手。

(二)现场调查

乡镇政府所在地。做好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确定调查区域,组织人员分片包干对沿街商户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悬挂标语横幅,发放学习资料,现场进行指导。

责任单位:各乡镇

责任领导:各乡镇党委书记。

各乡镇主抓领导:

县城城区。街道、小区、商户、企业、学校、服务窗口、城中村是工作的重点。重点区域分包到单位,进行重点治理。

1、街道及商户

(1)豫港大道(含枫丹白露小区、疾控中心小区、实验小学)

责任单位:卫生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2)人民路(含大张超市、育红巷、康乐街)

责任单位:市政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3)文化北路(含周天百货文化北路店、实验中学)

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4)文化南路(含西场小学、行政服务大厅、周天百货文化南路店)

责任单位:工商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5)酒城路(含公安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6)荆山路(含龙辰盛世家园、中州文化小区、锦泰花园、住建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7)杜康大道(含汽车站、交通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交通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8)民主街、兴华街(含民主街周天百货)

责任单位:教育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9)八一路(含鹤鸣广场、鹤鸣花园)(人民路口南)

责任单位:质监局 药监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0)八一路(人民路口北)

责任单位:电业局(含电业局生活小区)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1)鹤鸣路(含国土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国土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2)新鹏路

责任单位:国税局(人民路口北)地税局(人民路口南)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2、农贸市场

(1)顺城街菜市场(含华洋小吃城)

责任单位:市场发展中心

责任领导:

(2)南关菜市场

责任单位:城关镇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3)临时摊位点

责任单位:市政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3、居民小区

(1)县政府家属院

责任单位:政府办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2)文广新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文广新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3)鹤鸣花园小区

责任单位:城关镇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4)商务局所辖小区

责任单位:商务局

责任领导:

(5)龙辰盛世家园

责任单位:住建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6)计生委家属院

责任单位:计生委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7)环保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环保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8)农商行小区

责任单位:农商行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9)县医院小区

责任单位:县医院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10)审计局家属院

责任单位:审计局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4、城中村

责任单位:城关镇

责任领导:

主抓领导:

各分包单位根据环境创优各项工作要求,对分包区域内的门店、学校、居民小区等进行综合治理,对居民和商户进行环境创优的宣传教育,提高文明素质,最大限度地提高环境创优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六、做好环境创优督导工作

1、对责任单位的督导。按照中国共产党伊川县委、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提升伊川环境创优水平的实施意见》(伊文〔2011〕237号)的责任分工,十三个责任单位要确定主抓副职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环境创优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定期召开例会,汇报环境创优的工作重点、完成时限、主要责任人、采取的措施等,县文明办组织人员进行经常性督导。对没有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下发工作提示函,在规定的整改时间内仍然没有完成任务的,由县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2、对各乡镇和县直单位的督导。按照《伊川县环境创优民意调查问卷》设置的内容,逐条进行督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环境创优工作提示函,并要求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由纪检监察部门进行责任追究。

环境创优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各级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希望各责任单位、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把这项重点工作抓紧抓好,确保我县环境创优工作取得好的成效。

依法治县工作方案


依法治县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进一步加强我乡依法治县工作,优化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法治,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稳定发展,结合我乡实际,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党的十八大、三中、四中全会为指导,按照“科学发展、富民强县”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制度创新为动力,以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法制宣传教育为重点,着力破解公民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秩序紊乱等制约经济发展的瓶颈,提升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实现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目标任务

通过深化依法治县工作,要实现“两个健全,三个提高,四个降低,五个百分百”。两个健全,即乡、村(社区)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规范公众行为、行政行为等各项社会管理制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三个提高,即公民法律意识、各级领导干部的执政水平、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四个降低,即治安、刑事案件发案率,越级上访、闹访、缠访事件发生率,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率,徇私枉法、冤假错案及违规执法发生率得到降低;五个百分百,即国家公职人员、在校青少年法制教育普及率,国家公职人员年度学法用法考试参考率及合格率,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合格率和持证上岗率均达100%。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依法治县组织领导机构。乡党委对依法治县工作实施全面领导、乡级各单位要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完善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一把手”负责制,统一部署,细化任务,组织人员,安排经费,抓好落实。

2、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乡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工作制度》,依法治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按照制度要求认真履行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职能。

(二)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

1、突出法制宣传针对性。各村(社区)、乡级各单位要大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劳动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信访条例》、《节约能源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与全乡经济社会发展软环境建设、招商引资等密切相关的《土地管理法》、《征地拆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

2、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要充分发挥黑板报、横幅的作用,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以“法律七进”为载体,以“学法、守法、敬法、用法”为主题,在全乡范围内以黑板报、横幅的形式广泛宣传法律知识。以动员会、讨论会、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演出等形式,集中开展依法直线宣传教育活动。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构建法治政府

1、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以及调研、听证、合法性审查、调查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要建立作决策、上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价格调整等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风险评估。要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决策行为规范。

2、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3、建立健全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建立健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以及调研、听证、合法性审查、调查评估、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增强行政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努力实现科学、民主、合法决策。要建立作决策、上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对企业改制、征地拆迁、教育医疗、安全生产、价格调整等涉及民生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风险评估。要切实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行政决策行为规范。

4、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发布、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年度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务信息,定期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切实提高政务公开质量。

5、严格行政执法。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和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县政府每年要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切实规范行政执法。

(四)扎实开展专项依法治理,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1、大力整治和规范社会治安秩序、城市管理秩序和市场管理秩序。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电力市场、土地市场、城市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禁毒禁赌等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行动、有成效,强化地方、行业依法治理。

2、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村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村务、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

(五)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1、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年终按要求进行考评,强化“一票否决”制度。

2、充实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联合调处”“五管齐下”的大调解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领导包案调处等工作制度,坚持从源头治理,积极引导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3、积极处理信访案件。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完善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干部下访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做好上访群众的矛盾化解工作,认真贯彻南法组办〔2014〕3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全乡依法治县宣传活动。

4、大力整治和规范社会治安秩序、城市管理秩序和市场管理秩序。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开展电力市场、土地市场、城市规范化建设、安全生产、禁毒禁赌等专项整治活动,做到活动有方案、有行动、有成效,强化地方、行业依法治理。

5、加强基层依法治理。积极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进一步完善“民主法治村(社区)”标准,强化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建立健全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村委会定期向党员大会和村民会议报告制度,认真贯彻执行村务、政务公开制度,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村规民约。

(六)强化司法职能,促进司法公正

1、切实抓好政法队伍建设。要以综治办建设为重点,深入开展素能教育和专项业务、岗位技能等培训,完善领导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坚持从严治警,改革管理制度,开展“六个严禁”专项治理,努力提高整体素质。要切实加强“一庭两所”建设,从人员、经费及装备上予以保障。

2、要以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和公正廉洁执法为重点,推进政法工作全面发展。审判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审判和执行工作力度,认真执行《司法公开六项规定》,确保立案、庭审、执行、听证、文书、审务公开。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努力实现案结事了目标。建立健全司法救助制度,细化明确司法救助申请条件和标准,以政府财政拨款形式落实司法救助专项基金,保证司法救助制度真正落到实处。乡纪委要积极预防和查办在工程建设、征地拆迁、政府采购等领域中发生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犯罪案件。要加强对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的监督。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黄、赌、毒”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活动,加强对流动人口及出租屋的管理,进一步增加电子探头的数量,坚持专门机关和群众路线相结合,注重在社区、车站等部位和出租车司机、环卫工人等人群中建特情和信息员,始终保持对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加强对网络虚拟社会的监控管理,严厉打击利用网络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降低六类刑事案件和可防性治安案件的发案率,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努力实现帮教率达95%以上,力争重新犯罪率控制在3%以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律援助网络,每年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不低于100件,最大限度为社会弱势群体提供服务。加强对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承办群体性案件、重大敏感疑难案件报告制度、代理案件涉访问责制度和违法违规执业处罚机制,净化法律服务市场。

(七)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1、健全和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抓好责任制的落实,年终按要求进行考评,强化“一票否决”制度。

2、充实和完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司法主办、部门参与、联合调处”“五管齐下”的大调解工作模式,进一步落实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专项排查和领导包案调处等工作制度,坚持从源头治理,积极引导群众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的首要选择,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3、积极处理信访案件。健全以乡镇信访调处室为龙头、村(社区)信访代办站为基础信访工作网络。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领导责任制,完善主要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和干部下访制度,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做好上访群众的矛盾化解工作,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攻坚战,力争两年内基本消化信访积案。

(八)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依法治县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1、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联动、全社会参与的工作运行机制。建立领导联系村(社区)工作制度。领导要深入各自联系村开展法制宣传、民主法治村创建、专项依法治理等工作,每年在联系村开展2次规模较大的法制宣传活动,上一堂法制课。实行法制宣传责任捆绑。各部门要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开展部门法的宣传教育;为依法治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乡财政要按照人大决议的要求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及时足额核拨到位。乡人大要适时开展对依法治理工作的视察监督。要通过设立见义勇为基金、城市建设发展意见征求箱等形式鼓励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法制宣传、城市规范化建设等依法治理中来,形成全乡上下全面有序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新格局。

综合测评初评工作方案


一、 指导思想

贯彻学校关于综合测评的通知与办法,促进我院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引导我院学生学习知识、发展能力、提高素质,从而使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最终综合测评工作奠定基础。

二、指导原则与工作要求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标准,实事求是。

2、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努力提高同学们的参与程度。

3、严格把握测评的每个环节,审查监督工作要及时、到位。

三、组织领导

为搞好综合测评初评工作,我院成立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小组由法政学院党政领导、各教研室主任、团总支老师组成,小组下设办公室,有团总支老师、学生会部分成员和各班班长、团支书组成。

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领导、组织和监督我院综合测评初评工作,办公室时我院综合测评初评工作的组织着和实施者,负责综合测评初评相关文件的起草、发布、执行检查、解释、监督等具体是事务性工作。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

1、学生干部层面的发动。召开由团总支老师、学生会和全院学生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使班级学生干部充分认识综合测评的重要性。

2、班级层面的宣传发动。各班召开综合测评初评动员会,部署综合测评初评工作。

3、成立民主测评小组。成员组成为:辅导员、团支书、班长、体育委员、素拓委员、学习委员、每宿舍一名普通同学代表,其中团支书为组长,普通同学代表由宿舍全体成员选举产生,小组成员中班干部占宿舍名额。测评小组产生后要及时在班内公示,测评结果未经审核,民主测评小组不得私自公布。

(二)个人总结

各班组织发动,每位学生对自己一年来德、智、体、能等各方面做出实事求是的书面总结,并完成《山东建筑大学学生综合测评评优登记表》,学生的个人总结应是民主测评小组对学生进行测评的重要参考。

(三)班级测评

1、初评

(1)德育

基础性素质分

a、民主评议:依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采取直接打分的方式,最高分20分,最终成绩由综合测评小组成员的分数采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

b、纪律观念:基本分30分,出勤、考勤、处分等依据团总支备案和隔板综合测评记录表中的认证请款进行扣分,各项可重复扣分。

c、宿舍文明:由卫生成绩和宿舍纪律组成。其中卫生成绩的等级标准为:a级:每周均为a,允许b<总周数×30%,c≤总周数×10%

b级:每周均为b(含b以上),允许c<10周

c级:a、b以外的情况、

宿舍违纪通报只在宿舍文明中扣分,不再纪律观念重重复扣分。

宿舍成绩为a,全体成员加20分;为b,全体成员加12分,为c,全体成员加5分。

d、诚信评价:20分,按照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办法,其中无故不缴纳学费者,在诚信评价中扣5到10分。

拓展性素质分

严格按照各班级《学生综合测评评优登记表》上的认真情况进行操作,加分过程中如有问题及时与辅导员联系。

(2)智育

各班学习委员根据教务员提供的成绩对同学的智育进行测评。注意事项如下:

每门可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智育成绩按照学校组织的第一次成绩(原始成绩)计算;

智育成绩所需表格应统一按扎附表要求进行填写。

(3)体育

各班体育委员根据《学生综合测评评优登记表》及体育课成绩初步统计。注意事项如下:

a≥20分;10分≤b<20分;5分≤c<10分;d<5分。

(4)各班民主评议小组完成综合测评汇总表初稿。

(5)各班将初评情况上报辅导员审查,审查无误后在班内公示,确保每位同学了解自己的测评结果,并及时将同学意见落实,如有问题,及时反馈给辅导员。

2、复评

在初评的基础上,示公示情况,填写本版综合测评相关表格,并把复评结果进行公示。

3、班级综合测评材料上报

复评结束后,各班将综合测评初评工作总结(总结应包括各班实施步骤、存在主要问题、同学反映意见等)、综合测评汇总表(包括学生智育测评表、学生体育测评表、学生德育测评表、综合测评汇总表)、法政学院综合测评评优登记表、复评结果及相关公示情况等材料上交。

4、测评材料审查

学生会量化部对各班上交的材料进行认真核实,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

五、总结宣传

根据各班综合测评初评的情况,实事求是做出总结,针对出现的问题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对综合测评中涌现的先进集体或个人,进行宣传,鼓励同学们向其学习。通过综合测评初评工作,使各班明确下学期工作目标,达到鼓励先进鞭策后进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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