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漠青春读后感六百字
简爱六百字读后感范文一
《简爱》是英国文学史上的一部经典传世之作,它成功地塑造了英国文学史中第一个对爱情、生活、社会以及宗教都采取了独立自主的积极进取态度和敢于斗争、敢于争取自由平等地位的女性形象。
大凡喜爱外国文学作品的女性,都喜欢读夏洛蒂的《简爱》。如果我们认为夏洛蒂仅仅只为写这段缠绵的爱情而写《简爱》。我想,错了。作者也是一位女性,生活在波动变化着的英国19世纪中叶,那时思想有着一个崭新的开始。而在《简爱》里渗透最多的也就是这种思想女性的独立意识。让我们试想一下,如果简爱的独立,早已被扼杀在寄人篱下的童年生活里;如果她没有那份独立,她早已和有妻女的罗切斯特生活在一起,开始有金钱,有地位的新生活;如果她没有那份纯洁,我们现在手中的《简爱》也不再是令人感动的流泪的经典。所以,我开始去想,为什么《简爱》让我们感动,爱不释手就是她独立的性格,令人心动的人格魅力。
然而,我们不禁要问,仅这一步就能独立吗?我认为,不会的。毕竟女性的独立是一个长期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它需要一种彻底的勇气,就像简爱当年毅然离开罗切斯特一样,需要风潇潇兮易水寒,壮土一去兮不复返的豪迈和胆量。我想,这应该才是最关键的一步,也应该是走向独立的决定性的一步。而夏洛蒂笔下的简爱却把她倔强的性格,独立的个性留给我们一个感动。所以她是成功的,幸福的女性。
简爱已作为独立女性的经典,我希望阳光下,鲜花里有更多的简爱走出来,不管是贫穷,还是富有;不管是美貌,还是相貌平庸,都有美好的心灵和充实的心胸,都能以独立的人格和坚强的个性生活。
《简爱》六百字读后感范文二
读到《简爱》这本书的尾声时,我眼眶湿润了,泪水悄然滑下脸颊。夜深人静,深蓝的天空上找不到月亮的影子,只有几棵疏稀的星星在闪烁着微弱的亮光,似乎也与书中的主人公一起分享着幸福和快乐。我手捧《简爱》,感触很深,从中体会到许多人生哲理。两眼浏览着书中的文字和一幅幅插图,我也似乎沉浸在这感人的故事中去了回忆书中的故事情节,让我想起很多很多
书中的主人翁简爱在一生中经过了多少苦难和折磨,自尊心受到极大的伤害,可她极力抗争,经过了漫长的日子后,终于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虽然已看完《简爱》,但内心却久久不能平静下来。简爱从小就居住在舅妈家里,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常常被舅妈家人轻视、嘲笑。简爱的哭喊声,嘶叫声、求救声等痛苦的声音都不时回响在我耳边,仿佛刀叉刺向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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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定青山不放松,任尔东西南北风。题记
不过是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他说。他,一个坚强、不畏困难不怕失败的人。他虽然屡受打击,却从未放弃过寻找希望的念头。他虽然屡遭失败,却从未有灰心失望的时候。他虽然险些丧命却在无畏中又一次点燃胜利的怒火。他就是海明威笔下的硬汉桑提亚哥。
海明威,美国小说家, 1961年7月2日 用猎枪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令世界震惊。1952年《老人与海》问世,此后分别获普策利奖及诺贝尔文学奖。他所塑造的硬汉形象也影响了欧美文学。
桑提亚哥是一个在海明威笔下生动形象的勾勒出的硬汉形象。桑提亚哥84天出海一无所获,他的顽强与拼搏,迎来了第85天充满希望的黎明,又迎来了第85天灿烂的阳光。第85天,老人出海,在茫茫大海中他的坚持终于得到回报: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
接下来的四天里,便是老人与大马林鱼的较量。烈日当空不怕,寒风刺骨不怕,缺水不怕。他用他的勇敢与坚强,战胜了大马林鱼迎来了胜利的曙光。大马林鱼被制服了,其中的一些描写,生动的表现出了老人的坚强,永不言弃的精神:鱼又兜了两圈,还是老样子我弄不懂,老人想,每一圈他都觉得自己快要垮下了。我弄不懂但我还是要试一下,他又试了一下,等他把鱼拉的转过来,他感到自己要垮了,我还是要试一下,老人想,尽管他双手已经软弱无力,眼睛不好使,只看得见间歇的一起,他又试了一下,同样的情形,我还要试一下,他又试了一下。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尝试,桑提亚哥,终于战胜了大马林鱼,他敢于向失败与死亡挑战,是他战胜了大马林鱼,同时也告诉我们,只要不气馁,不放弃总有一天你会成功,李白有云天生我材必有用此也所谓苦心人,天不负,三千越甲可吞吴。
就这样一个硬汉形象,在海明威笔下活灵活现。他不仅告诉我们敢于向命运抗争,向失败和死亡挑战,也告诉我们面对事情要坚持不懈,不甘失败,当我们面对困难,应像文中所说现在不是想缺少什么的时候,该想一想凭现有的东西你能做什么 面对困难要镇静,要有信心,而不是抱怨。
《老人与海》也告诉我们,人不抱希望是傻的,即使生活欺骗了我们也应乐观对待。所以我对桑提亚哥和他的草鱼,和正对生活失望,找不到方向的人送上一首诗: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不要悲伤,不要心急,相信吧,快乐的日子将会来临。心儿永远向往未来,一切都是瞬息,一切都将会过去。而那过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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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传》写的是北宋末年宋江等一百零八位英雄的传奇故事。他们的勇与力、智与真,主持正义,追求理想,以及朋友的合力相助、患难与共,都使我们无限景仰,热血沸腾。
《水浒》英雄给人的第一印象,就是具有超人的勇、惊人的力,让人读着读着就不禁瞪大眼睛,张大嘴巴。的确,这样的英雄在现实生活中或许并不存在,但人们需要他们,人们在向自然要生存,要发展的拼搏中,在与社会种种恶势力的斗争中,需要与期待着这种压倒一切的力量,不可阻遏的气势,无往不胜的精神。人们在这些英雄身上体会到了一种阳刚,壮烈、伟大的美,感悟到了人作为世界的主人的本质力量。它能使人精神振奋,斗志昂扬地迎接人生道路上的种种挑战。
《水浒传》这本小说从各个方面,各个角度展示了朋友间的死生相托、患难相扶这种十分珍贵的人类感情,具有感动天地的力量。四海之内皆兄弟也,也应该成为我们今天人生的美好理想。这本小说之所以吸引人,也是因为小说中的一些英雄不拘礼法,不计名利,不做作,不掩饰,任天而行,率性而动,保存了一颗绝假纯真的童心,与那些被封建理学扭曲了人性的假道学、大头巾的虚伪做作,心胸狭窄成了鲜明的对照。 《水浒传》这本小说可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的一颗明珠。
六百字读后感范文二
鲁滨孙的全名叫鲁滨孙。克罗伊茨内他特别喜欢航海,有一天,他碰到了一朋友,他就跟他的朋友坐船去伦敦,在船上遇到了许多折磨,到达了伦敦。 鲁滨孙认识了一名船长,船长告诉他许多知识,他们一起去非洲西海岸一带做生意,回伦敦后不久,船长就去世了,为了纪念他和船长的友谊还是上了那条船;在海上遇上了海盗船,他们经过一场斗争投了降,他当成了奴隶干活,有一天,主人让他们钓鱼,鲁滨孙趁些机会找同伴坐船逃走了,在路上救了一个人,那个人给了许多东西,一个人留下他们收购了小船,买下一些东西。到了巴西之后, 鲁滨孙买下一块土地,种了一些东西。第二年,有了丰收,做上一条船,带了一些东西和同伴去非洲。在路上遇到了大风暴,把鲁滨孙冲到了一个没人类的岛屿,把有用的东西从穿上拿下来,在一个对他有利的地方,做了一个帐篷。
鲁滨孙把自己总结一下,在一个十字架的木头刻上了岛屿的日期,学会了种粮食和划分旱季和雨季。
鲁滨孙在岛上又种了一些粮食,又做了一些瓦罐,做了一条船,可惜鲁滨孙却推不动大船。要挖运河的话要花十年至二十年,这个希望很快就放弃了。
鲁滨孙很满足。他无忧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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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星春水》这本书是我头一次接触,看惯了白话文的我,一下子来看诗集,就觉得有点不适应,不过也别有一番滋味。
翻开书,首篇导读便吸引了我。讲到冰心是如何创作诗集,从小到长大,充分体现了冰心在写作方面的天赋。
她的诗主要以母爱,童真,自然着称。从《繁星》中童年呵,是梦中的真,是真中的梦,是回忆时含泪的微笑。可想而知,冰心的童年充满着梦,充满着童稚的幻想。小弟弟呵,灵魂深处的孩子呵。更诠释冰心与兄弟姐妹之间那不可言喻的深情厚谊。这些是冰心充满童稚的渴望与幸福。
她后来出洋留学,一去便是多年,她便通过笔来叙述自己的思念,迫切希望能够早点回家。她幻想着与母亲见面,幻想着回家,她很快乐。但是一旦没了幻想,那么她就会变得更加的失落与失望。背井离乡,又离开了至爱的母亲,怎会没有思乡之情呢?故乡的波浪呵!你那飞溅的浪花,从前是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盘石,现在也怎么一滴滴的敲我的心弦。那波浪不断的拍打岸,我无动于衷,可是一旦离开了家乡。那一滴滴的波浪,无不在触动我内心的一根快要绷断的弦,思乡的弦。的确,世上只有妈妈好,母爱的爱是最伟大,母亲的爱是最纯洁。
冰心的短诗,给了我万千的感慨。她的诗不含丝毫的虚伪,全是出自内心的真实感受,能够感人至深,也可见冰心的童年幻想中度过的,她的幻想是那么美,那么引人入胜,那么富有童趣。但,她那深深的母爱,思母心切是我们所不能企及的。母爱是那么圣洁,它是世界上任何一种爱,所不能企及的。冰心是母爱的代名词,通过冰心我读懂了母爱。
此时的我,心潮澎湃,无法平静,万千感受,无法溢于言表。
六百字的读后感范文二
格列佛是一位随船医生,因为在海上突遇大风,从此开始了各种稀奇古怪的遭遇,他来到过小人国、大人国、飞岛国和慧马国。种种的离奇旅行和遭遇,无疑让我大开眼界,让我认识了这四种奇妙的国度,让我的思想停留、迷恋在了这本书中。
主人公格列佛每到一个幻想国度,都受到了不同的待遇,耳闻目睹,无奇不有。每当我读到一个故事,都仿佛如闻其声、如临其境;如此细致的描写,让我做梦都能想象出它的样子;如此奇特的构思,让我的想象力又爬上了一个台阶
果不其然,每当我读到一个故事,神不知鬼不觉的就到了书中的世界,而我,就是主人公格列佛,到小人国让小人们亲吻我的手臂,爬上我的肩膀;到大人国经历一次又一次极其危险的事故;到飞岛国欣赏飞岛国设计家们的许多发明创造;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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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很好看的故事。
在蚂蚁园里,蚂蚁一船只能拖动比身体重五百倍的东西。有一个叫达理的大力士,他竟然能拖动比身体重六百倍的东西。一次比赛后,当他拿到金光闪闪的奖牌时,心里异常激动,感想特别多:费了那么大的力气,别人也只用嘴夸我几局而已。看来我应该注意节省力气,留着在重大的比赛时用。他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卖力气干活了。该他使力气的时候,他不是装病,就是装装样子。
当又一次全国性的举重比赛开始的时候,蚂蚁达里信心十足,抱着重拿冠军,再获奖牌的愿望走上比赛场。可是,万万没想到,冠军别平时最不起眼儿的、总是默默劳动的黑黑拿走了,而达里连去年记录的一半也没达到。
看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我们做事一定要踏踏实实、坚持不懈,千万不能投机取巧啊!当我们取得好成绩的时候不能骄傲,要继续努力。
六百字作文读后感范文二
我读了《詹天佑》这篇文章后我有很多感想。 倚栏轩文学网
詹天佑是一位杰出的爱国工程师,京张铁路就是在他的带领下完成的。
我们一开始说要修着一条铁路,帝国主义者就跑出来阻挠:我们不同意你们修,要修也可以,但必须要用你们自己的工程师才行。 1905年,詹天佑毅然接受了任务。詹天佑夜以继日的工作,遇到困难,他总会想:这是我们自己修筑的铁路,一定要修好,为国争一口气。铁路经过很多高山,必须要开凿隧道,居庸关山势高,岩层厚,他采用从两端同时向中间凿进的方法;八达岭长一千多米,他们采用中部凿井法,把工期缩短了一半。青龙桥坡度大,詹天佑决定采用两个后车头,设计了人字型线路,这样就省力多了。
看到了吗?这就是我们的爱国工程师,他不怕困难,也不怕嘲笑顶着各种压力,接受了这个任务。他这种精神,非常值得大家学习。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存在着很多这样的人,比如每天要去少体校训练的人们;每天要训练的运动员;代替全校去区里比赛的同学他们都有很多压力、负担,但是他们并没有选择放弃,而是选择了坚持。那些去少体校训练的人们都可能成为未来的运动员,他们也可能会在奥运会上拿金牌,为国争光。
我们中国人有很多,人人都想为国争光,人人都有一颗中国心。想争光的人为什么没有争光呢?是因为太难?太苦?太累?我想都不是,而是你们的毅力不够坚强,做事总是半途而废,遇到困难就退缩,你们要学习詹天佑,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一定要为国争光,因为我们是未来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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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以汉武帝刘彻的时代作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金玉的精彩一生。在此期间,霍去病、卫青、卫子夫等等历史名人悉数登场,给人以真实的感受,说起来跌宕起伏,非常精彩。
小说的主人公金玉原本被狼群所养,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后来救了一个汉人,由此这名汉人带着金玉去了匈奴,并成了她的养父。养父教她如何做人,而非狼,教她权谋之术,并与匈奴单于的儿子们一起长大、玩耍,但是,汉朝与匈奴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打破了这种平静,养父带着她回去汉朝,却被匈奴追杀,养父死后,金玉穿行于大漠之间,重新与狼生活在一起,过了三四年这样的生活后,她偶然遇见了霍去病,并由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传奇故事。金玉之后来到长安,在历经一番波折后在长安站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歌舞坊,背后又有神秘的九爷与霍去病支持,因此生意开得很红火,但是,她与皇宫中的人和事产生了纠葛,无法脱身,这就是后一阶段展现她智勇双全的本领,凭借这点,她尽力周旋在后宫卫子夫与李妍之间,同时也有霍去病和九爷的情感纠葛,这为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小说的gaochao便是权力斗争的明朗化,随着事态的明朗,金玉在历经生死的考验中,生下了霍去病的儿子,就这是最为圆满的结局。
金玉这个人物角色有勇有谋,初到长安时所展现出的精明、干练,和对时局的把握让人叹为观止,她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由此而生出的勇气与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人敬佩,在后期与李妍的较量中也展现了她智慧的闪光点,与霍去病和九爷之间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这个角色非常真实,很感人,毫无疑问,这个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霍去病,这位战功卓著的将军纵横穿cha于匈奴腹地,如入无人之境,他所率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他的指挥下,一帮忠于他的将领竭力杀敌,使得匈奴再无威胁汉朝的能力,这是他名留青史的重要原因。他的用人手段非常高明,不仅任用政治关系敏感的李敢,而且匈奴降将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权力,在他的带领下,汉朝的军事实力逐步提升,终于称雄于匈奴,再无边患。此外,霍去病在对待金玉的事情上显露出他男人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不至于那么高高在上,令人触摸不到,这个角色有血有肉,让读者易于接近,我感觉写得相当好。
本书通过对金玉、霍去病、李妍等人物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汉时期宫廷权力斗争的险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展现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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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本令人感动的书,书中有兄妹情,父子情,母女情深深地打动着我。
青铜是一个哑巴男孩,葵花是一个城里来的小姑娘。自从葵花来到青铜家,青铜家人就把葵花当成掌上明珠一样,连青铜也不例外。但青铜家很贫穷,是大麦地最穷的一家,年迈的奶奶都把自己的祖传耳环,像割肉一样卖掉了,拿来的钱,就为给两个孩子一个美好的童年。
青铜是一个无私奉献的男孩,有一次村里一年一度的马戏团表演在大麦地举行了,那里人山人海,人们把马戏场围得水泄不通。青铜为了让葵花看到表演,让妹妹骑在自己背上,一直坚持了好几个小时,汗珠从他的脸颊上飞泻下来,时间久了,他开始体力不支了,青铜头晕眼花,但他仍然咬紧牙关,坚持着。就为了能让妹妹看一场完整的马戏,自己却错过了一年一度的马戏表演!
葵花是一个孝顺、热爱学习个好孩子,那时候奶奶身患重病,需要一大笔钱,葵花想借着考试考砸让学校把她开除,为家里赚钱,那天,她真的故意考差,也就是说,她放弃了自己热爱的学业。家人知道后,热泪盈眶。病重的的奶奶来到校长室,她说道,让我孙女再考一次,她是为了我!说着,两行老泪落了下来。
当葵花要走,要回到城市时,大家依依不舍。可天下没有不散的宴会,葵花走了,青铜望着葵花坐着的那条船将落日的光辉切成一条条时,他泪如雨下。爱,充满了他的心头,葵花!青铜用爱的力量说出了话!爱能让一个哑巴说出话来,青铜那凝满泪水的眼睛望着渐渐消失在夕阳中的葵花,船远去了
如果一个人能为另一个人无私奉献,不求回报,那么爱就会在心中充满力量。青铜就是这样坚持不懈地向他人奉献,葵花则是希望的象征,两个人合起来代表坚持不懈地向希望拼搏,那么迎接你的就是成功!爱就是成功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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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一)
颗假期间,七七八八看了几本小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大漠苍狼】,【怒江之战】,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穿越玄幻小说。我觉得【盗墓笔记】比起【鬼吹灯】来说更好看些,鬼吹灯有些过于玄幻,盗墓笔记相对来说更具真实一性一,人物的个一性一也更鲜明,作者的描述笔法也比较平实,整部小说前后的线索也很清晰,虽然是不同的探险,但是一根主线把之串联起来,环环相扣,随着探险的深入,我们一步步更接近真实,但是最后的谜底一直都未完全解一开,所以节奏把握的很好,一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不过八本还是长了些,看到一半觉得累,中间有些情节就直接跳过去了。据说作者今年3月份会出完结篇,盼望中。
【大漠苍狼】我很喜欢,两本,不像盗墓笔记那样长,相对来说,节奏更为紧凑,看的过程中一直都很紧张,担心书中人物的命运,很好奇深渊的秘密。书中埋下了很多伏笔,两本书并不能完全揭晓深渊的真正秘密,作者非常聪明,把深渊的探索交给了书中的另一名人物,他跳伞,有70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寻找深渊底部,同时告诉我们下面是一片灯火。这样故事可以先告一段落,为读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再者,也为后续留下可能。
最终,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果,我们可以想象中间以及后来又发生了无限的可能一性一。必然导致必然一句话告诉我们历史的重复之重复定律。很像以前看过的一个西方电一影,女主人公为了改变命运,一次又一次的做出选择,采取不同的行动,无论她如何做,结果总是一样的。电一影的灵感来源于一个希腊传说,而在故事中也有暗示,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怒江之战】我觉得写得很一般,草草的浏览了一遍,故事悬念比较少,读起来有些乏味。不像前面两部,伏笔很多,一直都是解谜的过程,因此读起来会有放不下的感觉。
大漠苍狼读后感(二)
记得初看【大漠苍狼】,真是深为其所吸引,疯狂的想象、疯狂的悬念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让从小就对神秘事物非常感兴趣的我欲罢不能,很快就看完了第一部。之后,在苦苦等待中,终于等到了第二部。很快,第二部看完了,不禁产生了一些感想,不吐不快。
平心而论,三叔的确是个写悬疑小说的高手。我看【大漠苍狼】的感觉就和看【迷失】的感觉差不多,这也是仅有的两部让我产生类似感觉的作品,同样具备了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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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 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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