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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三的读后感

在每一个人的心目中都有一段刻骨铭心的记忆,有的是快乐的,有的是痛苦的,有的是幸福的……而的那段记忆是很特别的——后母打了他三巴掌:八岁的时候因偷瓜被后母打了一巴掌;十岁时因不想借钱帮助别人被后母打了一巴掌;十四岁时因家里穷不想上学被打了一巴掌。我刚开始觉得这事特别好笑,它的,后母打了他,他竟然还好意思写出来,真是厚脸皮。但是在我细细品味完这篇文章后才明白,这不是件害羞的事情,而是值得写、值得让大家知道的事,在我看来这三巴掌是说明了后母对他的爱啊!

后母之所以打他,是因为要告诉他这样的行为是错误的,每一次打他都是要告诉他一个道理:一不能养成偷东西的坏毛病;二要做一个助人为乐、在别人有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的人;三要有人穷志不短的志气,为了自己的理想,不能半途而废。

说到这里,我想到了老师给我讲的生活中的一个实例:有一个小男孩他的父亲死了,母亲从小娇惯他。有一次他看见同学的橡皮很漂亮,就偷了那个同学的橡皮。老师知道后就告诉了他的妈妈,而他的妈妈非但没有制止他的这种行为,反而庇护他,说这是她给孩子买的橡皮,老师无可奈何,就没有追究。那个小孩长大后就不是一个小偷了,而是成了一个“江洋大盗”,最后他因抢银行被抓起来了,判处了死刑。他妈妈探监时后悔不已,这时她孩子对她说:“妈妈我有个悄悄话要对你说,你把耳朵往前一点。”妈妈就照做了,结果他把妈妈的耳朵咬了下来,说:“这就是报应!”

这个例子说明了妈妈的教育是多么的重要,如果这个小孩的妈妈也像的妈妈一样及时给他一巴掌,那么我想这种惨剧就不会发生了,也许这个小孩会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因此我们不要重蹈覆辙,要好好学习,从小养成好的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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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一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的读后感范文二

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焉―――-说实话,我不是那种喜欢把所有的行为都归结为古人智慧的人,但是,想了半天又半天,还是只有这句话最合适―――应该说,在每一个行业,每一种专业,每一个群体里面都是这样。

比如说在我们从小玩儿的这帮哥们里,有一个学化学专业的,平时聚在一起的时候,我发现他总喜欢拿着手机看一部叫斗罗大陆的小说,我从他那第一次知道了网络小说,从那以后我才知道,原来在网络上也存在可以称为小说的东西,而且看的人竟然有那么多。

虽然我的专业是中文,但是据我所知,在我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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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争之王读后感(一)

拍摄于2005年,由尼古拉斯凯奇主演的电一影【战争之王】是一部直面军一火走私的现实主义作品。美国人拍摄的电一影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其矛头可以直指当局,或揭其短处或讽其弊端,不遮掩不回避。这部电一影就是个典型。电一影以主人公自述的方式,讲述了主人公尤里军一火贩子的生命历程和反思。

尤里(尼可拉斯凯奇饰)的经历并不复杂,还是个孩子的时候,他就随着自己的家庭从乌克兰移居美国。在这个充满冒险和机遇的国家里,他开始逐渐学会如何使用自己的智慧和谎言来获得生存和壮大的机会。尤里有一次意外目睹了两个俄罗斯黑帮之间的街头一槍一战,这让他认识到人类在吃饭的本能之外还有着仇恨和屠一杀的欲一望。从这次一槍一战中,他意识到武器走私可以使其过上富人的生活,因为他觉得,买卖武器是为了提一供人们的另一种生活必须品就象你开饭馆,人总要吃饭一样。在这样的思想支配下,他从倒卖一两支一槍一支到大批的军一火直到把前苏联的军用直升飞机倒卖出去,他一步步成了这个领域的老大。而且用他的不义之财把他的梦中情一人艾娃(布里奇特莫纳汉饰)娶回家为其生儿育女。

尤里把他的武器倾销到世界上战乱不已的中东、非洲,而那些地方的人们用他的武器互相杀戮,无辜的平民特别是妇女儿童惨遭屠一杀。甚至他的弟弟维塔利因为受到良心的谴责,不愿把武器卖给那些杀人恶魔,结果在他的眼皮底下被乱一槍一打死。可以说,他赚的每一笔钱都带着血腥味。我们在谴责尤里赚取昧心钱的同时,不能不问:是谁造就了尤里这样的军一火商人?其实是美国政一府。作为世界上的军事强国,美国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力量和雄厚的财力,到处插手国际事务。要么出兵直接干预别国内政,要么把大批的军一火提一供给那些战乱中的弱小国家让他们互相杀戮而其从中渔利。影片中有一个镜头,一个巨大的仓库里,到处堆积着如山的一槍一支,这些一槍一支是战后美国遗留在别国的,因为把这些武器运回美国的花费比扔在这里更划算,这也成为尤里这些人非法买卖的重要来源,尤里收购这些武器是论斤买的!

影片结尾处,尤里和检察官杰克在监狱里的对话很耐人寻味:世界上最大的军一火交易商,是你的老板,美国总统。他一天卖的比我一年卖的还多。有时,他需要象我这样的自一由工作者,来支持那些他不可能支持的军队。我是一个必须要存在的恶魔。

世界上只要有战乱就需要武器,只要有需求就会有尤里这样的恶魔存在。这样的恶魔存在一天,就会有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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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谊的背叛,使人伤心欲绝;情感的牵连,使人死而复生。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人生,然而,每一次人生的转折点,往往都是在逆境中产生的。

暑期中我看了《盗墓笔记》一书。书中环环相扣的陷阱,每次险象环生的背后,总会有一些不可?a href='/zhuanti/jiazuo/qingganrizhi/youqingwenzhang/' target='_blank'>友情,不拖泥带水的,只为他们默契背后的兄弟。也是,在那么多的险境中,除了回忆,最值得铭记怀念的是他们的情谊,无需言语,令人羡慕!但我深知,若没有主人公咬牙坚持下去的毅力和勇气,与超乎常人的乐观坚定,所谓的奇迹与光明,必不会如每个英雄故事中的套路那样幸运降临。

这让我想到了,当初我有一个情同姐妹的好朋友,无论有什么困难都会互帮互助,她还为了我,差点儿和同学打起来我们经常一起上下学,一起写作业,一起玩耍,一起做着所以我们喜欢做的事情。当时的我们就如同书中瓶邪所拥有的深深情谊。虽然,我和她的点点滴滴仍历历在目,却再也回不去昔日曾经了。前段时间,因为一件小事情,她和我绝交了。绝交之后的那些天,我做什么都是心不在焉的,上课走神,下课发呆,连回家作业也不好好做,又在许多个黑夜中小声啜泣中沉沉睡去。有时,我也常常会想:我做错了什么?她要这么对待我?要那么坚决地和我绝交?就因为那件小事吗?为什么?谁能告诉我,这到底为什么啊?与此同时,第二天上学,我又强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她不睬我的同时,我又默默的关注她,像个被大人批评后倔强得不肯说话的小孩,而心里其实多么渴望得到肯定与关怀,却只有自己知道。所以,久而久之,成绩一落千丈,还隔三差五地被老师喊去办公室谈话。(星辰ww)

乐观精神是在面对困境,唯一能让人坚持下去的动力。拥有乐观向上的精神,加上永不放弃和勇往直前的决心的人,总会有解决困难的一天。从此,我变得乐观起来,抱着我是打不死的小强的信念,努力追赶上了同学的步伐,以一种全新的姿态去迎接新的一天!

走在人生的岔路口,免不了面临选择。选对了,前途一片光明;选错了,也无妨,且乐观地以微笑面对,阴差阳错的巧合亦不失为人生路上的另一道风景,说不定在下一个路口,惊喜和美好在等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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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还记得多年之前看过的《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它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 查看全文>>>

荒野之王读后感 人类永远是世界的主宰。这部书的一系列悲剧全由人类一手造成。  为了功名利禄而以全家性命为赌注的主人几近失败,濒临崩溃之际,疯狂折磨无辜的猛禽,血的逼迫,使野鸟变成杀手,主人成功了一本《驯雕秘史》由此诞生!这看似流传下来了功名利禄的获取道路,但却实是人类对大自然的折磨! 《荒野之王》一书中最悲剧性的人物是那可怜的豹子。如果没有那场人为山火,或许它的命运又是另一番景象。火是被人类所驾驭的一批野马,它肆虐的后果如是不容易被金钱估量的损失一般很难引起人们的注意,那么那些受山火所迫害的动物就更加没人去理睬。山火是老豹悲剧的开始,是老豹命运的转折最后在暮年甚至瞎眼断尾!这一切都拜人类所赐! 我们拉远镜头看看逆风飞翔的隼雕金爪儿:它是《荒野之王》一书的主要角色,被盗卖后,药品的摧残酿成了雕与豹之间的仇恨以及随之而来的悲剧但试想:如果没有被盗的遭遇,金爪儿或许不会碰到伴侣银脖;如果没有与人相处的猎伴思想,或许塑造不了金爪儿的王者风范;同样,金爪儿如果没有这样的经历,和老豹之间也不会结下冤仇! 我不禁想问偷猎者:与动物无冤无仇,捕杀它们是何意?因为钱?钱有一条生命重要吗? 在这篇不可能长的读后感里,我还很想说说那头豹子。喜欢一本书中的人物不一定是主角。我喜欢《荒野之王》的人物就是那头并非主角的豹子,那头因人类逼迫而固执和不识好歹的豹子。我爱它的母爱,爱它面对冷酷的生存法则时的坚强。为了儿女,本可以安享晚年的老豹用血肉之躯当绞索,诱惑护犊心切的金爪儿将利爪刺进自己血肉之躯的方式而让金爪儿也陷进泥潭后,欲与其同归于尽。它因肺部的刺痛而晕了过去,可马上又清醒了过来,世界在它的独眼里渐渐模糊,唯一闪亮的只有儿女那两双闪着豹族强悍的豹眼 它向家的方向投出最后牵挂的一瞥,脚底的泥浆不容它做太多的逗留,一股强大的吸力把它没进了泥潭这位母亲最后牵挂的一瞥投射出了对孩子的担忧和为孩子争夺到了生存权的死而无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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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风之王》。这部写于20世纪40年代的小说,在这天读来,仍能带给读者一种力量,一种震撼。该书荣获纽伯瑞儿童文学金奖。这是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男孩阿巴格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巴格。巴和爸的发音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的。我保证。为了这庄严的诺言,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阿巴格是个坚强、有职责心的男孩,也是一个富有爱心的男孩。他为了闪,为了实现自己的诺言,无怨无悔的付出了很多很多,即使是生命,他也心甘情愿,每一道难关,他都克服了,最终为闪创造了机会,使之在英国繁殖了优秀的品种,成为了名副其实的风之王。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有很多需要职责,自己说到的就要做到,先对自己负责,然后自己就应承担的职责,不能因为各种理由推脱。我还感觉到爱心还会产生奇迹,阿巴格很多次都处于绝境之中,总是有爱心的人士的帮忙,帮他克服困难,走出困境,我也要经常帮忙那些需要帮忙的人,做一个有爱心的人,不仅仅陶冶自己,还能温暖别人。总起来说我要像阿巴格那样做一个有职责心的孩子,同时也做一个有爱心、善良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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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道门老九的忠实粉丝,我非常喜欢他所写的《我的盗墓生涯》。

《我的盗墓生涯》主要讲述了张家三兄弟为了解开他们侄子张萌的鬼脉,深入墓穴探究,最后纷纷不幸遇难。而张萌在一个墓冢中意外揭开了鬼脉,而张萌他的朋友叶九,胡佛(胖子)也都变成了双重人格,身体内都有一个潜在的灵魂存在,而那个灵魂的力量,是惊人的,是恐怖的。尤其张萌的另一个灵魂经常出来。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张萌,因为张萌年纪不大,却敢于探险,热爱国家。并且,在伙伴遭遇危机的时候,他总是能不顾旁人的阻拦,去救自己的同伴,所以,他是一个不可多得的好伙伴。

接下来是九哥儿和胖子。九哥儿实力非凡,外表的冷酷实际上有一颗善良的心,只是被叶八(其父)教育成了畸形。再说胖子,身体肥胖,灵活无比。本事不相信任何人,后来被张萌敢作敢当为友谊献身的精神感动,真心当他为朋友。

这本书,其实我只是看了一半而已,还没有看完,不多说,我去看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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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之王读后感

风之王读后感(一):

这天,我慢慢的合上了《风之王》这本书,可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书中的每一个字,每一个细节。我想,阿格巴为了证明闪的血统,付出那么多,值不值得?但是他成功了,让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但是这背后,他又经历了多少磨难呢?从闪一出生,就多灾多难,因为他胸前的麦穗纹是不详的预兆,所以总管要杀了闪。又因闪跑的快,才勉强将它留下。但它被选去法国的途中又忍饥挨饿,所以到法国时已骨瘦如柴,变沦为一个拉车的马,挨打受骂,遭人白眼,因为这样,闪成了很卑微的工作马。

最后,命运出现了转机,闪的儿子板子在一次奔跑中奔跑如飞,让闪证明了它的血统,闪的命运再次出现了转机,它的儿子板子、凯德、帝王在一次次比赛中傲视群冀,一次又一次摘得桂冠,板子还赢得了赛马最高奖女王奖杯。闪成为了风之王,真正的风之王。

这是一匹马的传奇。它告诉我,什么是都要坚持到底,只要坚持到底,无论结果如何,你总会成功的。

风之王读后感(二):

这是一个身怀绝技者怀才不偶与忍辱重任的故事,者也是一个卧薪尝胆,用血液来证明自己血统的故事。这故事的主角不是人,而是以匹马。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一匹小马出生了一生下来就命运多么不幸。它身上的命运符纹,分别代表着吉兆和凶兆-胸部的麦穗纹,证明它的一生会很不幸;右后腿上的白色斑点,证明它长大后将是一匹快如疾风的阿拉伯骏马闪是摩洛哥王国皇家马厮的宠儿,意外的机遇使它来到法国,又辗转到英国。然而命运一再捉弄它,它被埋没于嘈杂的市井之口。而这一切都不能改变闪高贵的血统,在不断的抗争中,它最终成就了英国有史以来最优秀的赛马品种。

这是一个关于爱与职责的故事,哑巴阿格巴在闪出生时许下诺言,我的名字叫阿格巴。巴和爸的发言差不多,我就是你的爸爸。闪,等你长大了,大家都会对你鞠躬,你会成为风之王。我保证。为了这庄严地许诺,他和闪亲如父子,不离不弃,互相鼓励,最后等到了辉煌的那一刻。

证明自己,无论以什么样的方式。即使是命运不公,也要抗争!逆境之中,更是没有自暴自弃的理由。这种对信念的执着,将使我们热泪盈盈。

风之王读后感(三):

呜呜这个寒假太无聊啦,但是老师推荐我们读了两本书,分别是《风之王》和《我要做好孩子》,其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一本是《风之王》主要资料就应是这样吧:

这是发生在两百多年前的一个传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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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难想象这样的一个人,一个一辈子不懂得什么叫睡觉永远只会闭目养神的人,一个放血跟放水一样明明很痛却做不出任何表情的人,一个永远只会给人安全感却极度没有安全感的人,一个可以随时将自己改造成到人却连自己是谁都不知道的人,一个习惯了走在无人关心的阴影中却习惯了关心别人的人,一个看过了世间一切悲欢离和却只是淡淡的站在那里的人,一个看过太多美好却无法拥有属于自己的安宁的人,一个不可能交到终生朋友却甘愿为伙伴献出性命的人,一个诞生于阳界却只能默默生活在地下的人,一个看到了近在咫尺的美好与欢乐却永远无法融入的人,一个失去了衰老与死亡的权力的人,一个强大到极致却失去了所有的人,一个独自承受着失忆的轮回的人,一个一遍一遍失忆却忘不了那个宿命的人,一个背负了太多却只自己默默承受的人,一个一次又一次挑战命运却总在谜宫的终点被一个耳光扇回起点的人。

起灵,起灵,为谁而起的灵,起了多少个轮回的灵?

他们都说,麒麟一笑,阎王绕道。可又有谁见过起灵一笑?

小哥,你真的有过,为自己真心快乐幸福的笑吗?

如果我能有幸见到你,我只会对你说一句话:累了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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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之王三的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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