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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1000字,2024大漠苍狼读后感1000字大全

大漠苍狼读后感1000字

大漠苍狼读后感(一)

颗假期间,七七八八看了几本小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大漠苍狼】,【怒江之战】,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穿越玄幻小说。我觉得【盗墓笔记】比起【鬼吹灯】来说更好看些,鬼吹灯有些过于玄幻,盗墓笔记相对来说更具真实一性一,人物的个一性一也更鲜明,作者的描述笔法也比较平实,整部小说前后的线索也很清晰,虽然是不同的探险,但是一根主线把之串联起来,环环相扣,随着探险的深入,我们一步步更接近真实,但是最后的谜底一直都未完全解一开,所以节奏把握的很好,一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不过八本还是长了些,看到一半觉得累,中间有些情节就直接跳过去了。据说作者今年3月份会出完结篇,盼望中。

【大漠苍狼】我很喜欢,两本,不像盗墓笔记那样长,相对来说,节奏更为紧凑,看的过程中一直都很紧张,担心书中人物的命运,很好奇深渊的秘密。书中埋下了很多伏笔,两本书并不能完全揭晓深渊的真正秘密,作者非常聪明,把深渊的探索交给了书中的另一名人物,他跳伞,有70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寻找深渊底部,同时告诉我们下面是一片灯火。这样故事可以先告一段落,为读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再者,也为后续留下可能。

最终,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果,我们可以想象中间以及后来又发生了无限的可能一性一。必然导致必然一句话告诉我们历史的重复之重复定律。很像以前看过的一个西方电一影,女主人公为了改变命运,一次又一次的做出选择,采取不同的行动,无论她如何做,结果总是一样的。电一影的灵感来源于一个希腊传说,而在故事中也有暗示,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怒江之战】我觉得写得很一般,草草的浏览了一遍,故事悬念比较少,读起来有些乏味。不像前面两部,伏笔很多,一直都是解谜的过程,因此读起来会有放不下的感觉。

大漠苍狼读后感(二)

记得初看【大漠苍狼】,真是深为其所吸引,疯狂的想象、疯狂的悬念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让从小就对神秘事物非常感兴趣的我欲罢不能,很快就看完了第一部。之后,在苦苦等待中,终于等到了第二部。很快,第二部看完了,不禁产生了一些感想,不吐不快。

平心而论,三叔的确是个写悬疑小说的高手。我看【大漠苍狼】的感觉就和看【迷失】的感觉差不多,这也是仅有的两部让我产生类似感觉的作品,同样具备了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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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一)

狼的故事里讲的是一条独狼的生活。从这里面我能感觉到狼是不可驯服的,虽然被关进了笼子,但它仍然渴望自一由,想尽办法逃出笼子。终于,有一天,地震来了,牢笼塌了,独狼逃跑了。可后来,它的尾巴却又被房子压住了,还是因为要自一由,它咬短了自己的尾巴,跑走了。

后来它又被一个人收养,那人以为独狼是一条狗,后来才发现它是狼,就再次将它关进笼子。但是,那人家的狗已经生了一条狼。独狼又一次逃跑,找到了自己的家,并当上了狼王。

苍狼里,作者向我们展现了狼在窘迫的、变异的生存环境中对自身习一性一、对古老的丛林法则极具悲壮色彩的固守。这种渴望拼搏的原始冲动和生命的坚忍,足以使自视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感到震颤,并促使人深刻地反省自身。

一对被俘的狼的命运被人为地改变了。它们被迫离开了狼的世界,并在电视剧【狼的故事】摄制组的策划下,被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同行的还有它们的四个狼崽。由此,一场狼扞卫狼一性一尊严、争夺生存权利的战争就悄悄地拉开了帷幕。母狼和公狼一上岛就着手创造一个属于狼的生存空间,努力避开摄制组的视野。小岛中窘迫的生存环境把狼一逼一入了接受人类的驯化或者冒死渡海追寻另一片生存空间的两难选择。狼一性一的尊严最终占了上风,它们主动地走上绝境求生之路,不善游水的母狼和小狼们一个咬着一个的尾巴,慢慢地游。

苍狼读后感(二)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苍狼】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我、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一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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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300字(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苍狼】,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狼的故事。原来狼是狗的祖先,狗是被人类驯练过的狼。

在一个森林里有一只母狼,那只母狼在山洞里生了三只小狼崽,有一只雄狼日日夜夜在那里守着,但是有一天有一头野猪把雄狼给撞死了。

有一天,天上下起了大雨,那个时候狼一妈一一妈一正好出去找吃的,所以只有小狼们才在。狼一妈一一妈一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小狼就找,但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狼一妈一一妈一非常。

最后,两只小狼和一妈一一妈一找到了那只小狼,它们在一个山坡的洞一穴一里相聚了。我觉得那只母狼太伟大了。

苍狼读后感300字(二)

暑假时老师给我的作业就是读几本书,一妈一一妈一问我买什么样的书,我说买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就可以了,于是一妈一一妈一就给我买了这本【苍狼】。

这本书分为两大章,第一章是讲一匹被捕兽钳夹断尾巴的母狼和一只被人们当做狗训养过的小狼。小狼是那只母狼生的,母狼在一次事故被捕被关进了笼子,并且被送到了一家人的家里,那些人以为是狗养在了家里,不久后那家人找到小狼便也养在了家里,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是两只狼时,就把它赶出了家又被送到了动物园,后来因为一次地震才逃出动物园。

第二章讲的是一组演员拍摄狼的电一影狼在野外是如何求生的,他在设影地段设下很多危险看狼是如何躲开危险的,到后面六匹狼准备过河逃时小狼大哥被一只鹰那锋利的爪子杀害,河流成了一片血色。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以为它讲是动物,而是狼自强不息的一精一神。

苍狼读后感300字(三)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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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以汉武帝刘彻的时代作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金玉的精彩一生。在此期间,霍去病、卫青、卫子夫等等历史名人悉数登场,给人以真实的感受,说起来跌宕起伏,非常精彩。

小说的主人公金玉原本被狼群所养,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后来救了一个汉人,由此这名汉人带着金玉去了匈奴,并成了她的养父。养父教她如何做人,而非狼,教她权谋之术,并与匈奴单于的儿子们一起长大、玩耍,但是,汉朝与匈奴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打破了这种平静,养父带着她回去汉朝,却被匈奴追杀,养父死后,金玉穿行于大漠之间,重新与狼生活在一起,过了三四年这样的生活后,她偶然遇见了霍去病,并由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传奇故事。金玉之后来到长安,在历经一番波折后在长安站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歌舞坊,背后又有神秘的九爷与霍去病支持,因此生意开得很红火,但是,她与皇宫中的人和事产生了纠葛,无法脱身,这就是后一阶段展现她智勇双全的本领,凭借这点,她尽力周旋在后宫卫子夫与李妍之间,同时也有霍去病和九爷的情感纠葛,这为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小说的gaochao便是权力斗争的明朗化,随着事态的明朗,金玉在历经生死的考验中,生下了霍去病的儿子,就这是最为圆满的结局。

金玉这个人物角色有勇有谋,初到长安时所展现出的精明、干练,和对时局的把握让人叹为观止,她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由此而生出的勇气与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人敬佩,在后期与李妍的较量中也展现了她智慧的闪光点,与霍去病和九爷之间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这个角色非常真实,很感人,毫无疑问,这个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霍去病,这位战功卓著的将军纵横穿cha于匈奴腹地,如入无人之境,他所率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他的指挥下,一帮忠于他的将领竭力杀敌,使得匈奴再无威胁汉朝的能力,这是他名留青史的重要原因。他的用人手段非常高明,不仅任用政治关系敏感的李敢,而且匈奴降将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权力,在他的带领下,汉朝的军事实力逐步提升,终于称雄于匈奴,再无边患。此外,霍去病在对待金玉的事情上显露出他男人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不至于那么高高在上,令人触摸不到,这个角色有血有肉,让读者易于接近,我感觉写得相当好。

本书通过对金玉、霍去病、李妍等人物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汉时期宫廷权力斗争的险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展现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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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 查看全文>>>

  《苍河白日梦》读后感1000字   每个人都在寻找生活的出口,或许幸运地能够看到阳光,或许永远都走不出来,最后在黑暗里消磨尽青春与梦想。   这是一个发生在江南的故事,一群奇奇怪怪的人,做着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从耳朵老而不驯的语气里,我们似乎还能感受到从繁华到落寞那种透彻的绝望与无奈。是耳朵的叙述让人不得不静下心来,慢慢地跟他重温,那段不愿想起却注定一遍遍回忆的往事。   我是从《中国往事》开始了解刘恒,了解他的《苍河白日梦》。《中国往事》里,镜头是飘忽的,就像人们荒诞的人生。我很喜欢这样的方式,没有什么大起大落,让人厌恶的假真情;只是平平淡淡,完全是真性情。可以跟小说媲美,实在很难得。   说实话,自始至终我都不能了解曹光汉。他似乎什么都不在乎,又什么都放心里了。他太善良,有时候善良的有些残忍,他对不起玉楠,从一开始就是,他根本不知道她想要什么。他非常的无助和软弱,他的出身和所处的社会背景,他都无法改变的。尽管他努力淡化人与人之间的界限,但是在他脑海里根深蒂固的传统还是出卖了他。尽管如此,当他与挺着大肚子的玉楠在一起沉默时,我还是被他感动了,我能体会他当时的心情,说不上是高兴还是难过,是羞耻还是……骄傲。无论如何,他是君子,也还是个孩子。他执拗地想干些什么,最后他死在了自己的追求里,也算是他的幸福吧。   郑玉楠有个哥哥,在她出嫁前,她曾抱着哥哥哭,跟他说:“你就是玉楠的天……”让我无言地流泪。

说她苦命也许不是很合适,但是她绝不像人们看到的那样光鲜,自己的苦只有自己知道。她刚嫁入曹家时还是个活泼的女孩,现实硬生生的让她妥协。她想要的爱情、自由,曹光汉给不了,她得到只是等待与无尽的担心。她很勇敢,因为她敢于去追求自己的爱情,明明知道后果,还是义无反顾地去做了,她比里面的任何一个男子都强。   老爷曹如器梦想着长生不老,他的小锅里熬着形形色色的东西。我一直不喜欢他这个父亲,直到曹 查看全文>>>

  《白狼》读后感1000字

  一提到狼,人们头脑里一定会显现出一种恶毒的形象,“杯盘狼藉、狼子野心、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吞虎咽”在中国文化中,只要是有关狼的故事,狼一定是邪恶的。有关狼的成语,一定是贬义的。在我所读的所有作品中,把狼写得令人怜令人爱的恐怕只有杰克伦敦的《白牙》,蒲松龄《聊斋》里也有写到过狼,但都是贪婪狡黠的,即使化成美女,也改不了吃人的本性。

  然而《白牙》却不同,作者通过对一匹狼(白牙)一生的命运的娓娓叙述,使我们对郎有了另一个不同的理解,拉近了人与狼的感情,使人感到,狼的一举一动不仅是有原因的,而且是有情义的,即使在搏杀时,在残害其他动物时,也能让人理解,甚至出现同情。因为白牙的一生是无异于人类的医生。那是为求得自己的生存而奋斗拼搏艰苦卓绝的一生。

  求得生存是一切生物的本能,也是一切生物的权利。没一个物种,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有在这个世界生存的理由,若非迫不得已,是不会任意扼杀或者伤害的。狮子老虎在正常情况下并不会伤害人,也不会伤害其他弱小,又是捕杀猎物,只是延续生命和抚养子女的需要,也就是为了自己和后代的生存。在“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动物世界,人类怎能了解它们生存的不易呢?但是人却是另一类了,在丰衣足食时,还是那样的贪得无厌、肆虐成性,毫无道理地残害生灵和自我相残。比起狼来,人类不是更可恶吗?在动物世界里,弱小的生命对已它们为食的强大生物,虽然有恐惧但是它们并不带怨恨,能够天长地久地在同一天地繁衍生息。平日里看《动物世界》,不知为什么竟常常觉得动物世界比人类的世界有秩序多了。这个世界上似乎就多了人,想像一下如果这个世界没有人类,也许是一个美丽清晰,生意盎然的世界吧。

  近来人类似乎有了些进步,懂得了生态平衡的重要,开始注意保护生态环境和动物了,但还是从维护人类的利益出发,而不是出于对生物生存权利的尊重。殊不知现在的一些主张保护动物的人他们在动物 查看全文>>>

在这个由血色染成的世上,无所贵贱,无所强弱。只要是以一种生命的形式存在于这片血色之中,都要面对弱肉强食的生命法则。

无可否认,爱与自然的法则共存。若没有了爱的联系,这个时代的生命,可能早已被下一个时代所遗忘,就是在这片血的侵染下,生命依旧以不同的形式诠释着爱的译文;梦醒,叹吁的间隙,爱仍旧呈于心底。

远处的雪丘上,狼群正凝望圆月,哀声鸣唤同伴。这个隐秘世界中的魁影,这个杀戮与谋略并兼的战斗主义者,这个圆月下独步走在雪地之巅的魁影。

雾霭如一层巨云,平整的铺在日曲卡雪山下的草原上。在冷风呼啸的大草原中,狼群迈着碎步,闻嗅猎物的行踪。

在日趋卡雪山下,有一只体态轻盈的母狼,叫做紫岚。它的名字赋予诗意,而它真正的形态,也的确如此。这传奇一般的狼,正独步走在日曲卡雪山的碎石之中。它的腹部撑鼓着,它就要分娩了。

往常的一日,诡秘的紫岚从山庄里猎走了猎人家里的一只幼鹿,因为身体轻便,不容易被察觉。它鬼魅的一身短鸣,讥嘲驯鹿的愚钝。

这样,足以饱餐一顿了。但在跨跃横栏不久,公驯鹿反应过来,犄角撞着碎石,而后昂首大吭,大白狗、猎人都闻讯赶到。

猎人和狼的眼神,在柴堆上碰撞,一个混沌,一个愤慨。

猎人偕着大白狗,上前追赶。大白狗血色的双眸看到了紫岚,它犹豫了片刻,便奋不顾身的冲上前去追捕狼。

狗比竟是狼的退化,实力于比狼逊色一些,所以,白狗并不在狼之上,狗的这一错误决定,只是为了讨得猎人的一片欢心。

到一处绝路,紫岚只好停下来,稍加叹吁,似乎要与大白狗决一死战。

或许鹿肉可嘉,狗肉也还行哩!但,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紫岚的腹胃有些胀痛,仿若支持不住的样子。

狗眼看上去,感觉紫岚好像很难受的样子,没有了战斗的旺盛与激情,只是一幅招架不住的态势,好像一面空洞的防线。

所周知,狗不如人类聪慧,但也不乏智慧,并不是愚钝的动物。于是,它又从反面的角度想,狼是一种很狡猾的动物,也许在自己被它所迷惑的时候,便在顷刻之间用锐利的狼爪,舀下几块皮肉。

狗在狼的利齿前心怀不安,它还是不敢上前去打斗。紫岚已经脆弱了,白狗疑惑似的盯着它。

白狗向前探了一步,看了看狼狰狞的面容,又缩了回来。但它意外地发现,狼的腹下,探出来了个粉红的肉物!紫岚咬咬牙,已经生下了第一个。。。。。

它木然的抬头,白狗纵身一跃,扑面而来。它跳上狼的背脊,用犬齿撕咬,用利爪狠挠,再将狼毛撕扯下来,叼在犬齿之上。紫岚的肉如一块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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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花了一个下午把人狼城看完了,新本格固然恶名在外,但这本还算比较有趣,坑爹也是有啦,但总比海猫或者泪流不止或者清凉院老师的那种好点。不过我很奇怪的是,这故事怎么这么中二!!散发着强烈的中二气息!!我一直莫名其妙地联想到diesirae!!看介绍二阶堂老师和我娘一年生的,这本书是九几年写的,那也得三十多快四十了吧,怎么写出来这么中二的东西!!超兵啦星光体啦绝色的人造美女啦还有为爱犯下大屠杀的boss啦,有一种很恶俗的轻小说设定的感觉诶!而且对boss的外貌描写老师让我想起黄金之王白银之王之类的东西

不过这本的诡计还可以的感觉,虽然不是很靠谱,三子城和我之前想到的不一样,还算有点新意。凶手人员重复和尸体的多次利用也满有意思。不过兰子小姐好烦,前两本猎奇杀人我看得多爽,第三本她一出来冷艳高贵地破案时我卡了好久都看不下去。之前我还没觉得兰子烦呢,还好奇为毛每提二阶堂的作品必定要婊一婊她二阶堂老师你是妹控是伐?即使是控想象中的义妹也是妹控好伐!太苏了啊二阶堂老师!!

我觉得再没有新墙头的话我的脑残要进化了

炎先知窝喜欢泥啊炎先知!!

现在我都觉得法伦海特是颜团了怎么办!!

先知的萝莉脸时期超可爱超可爱怎么办!!

昨天还做了一个他们四个人组了一个轻音部的诡异的梦

只有特摄能拯救我了

/duhou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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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1000字(一)

在中国,狼一直都不是正面形象的代表的,一翻词典很容易就能找到狼心狗肺、狼狈为一奸一等贬义一性一词语,因为狼比狠多了一点就是狼了,可见狼有多么凶残。可当我看了【狼王梦】后,我对狼又有了新的看法。

【狼王梦】主要讲了母狼紫岚为了完成死去的丈夫黑桑的遗愿,决定不惜一切代价培养她的狼崽成为狼王,可因为种种原因,她的三个公狼崽都死了,于是紫岚把所有希望寄托在了媚媚生的狼孙身上,最后,紫岚为保护狼孙,与金雕同归于尽。

整本【狼王梦】的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主角紫岚对于狼王梦的坚持和为之付出的努力。

在培养黑仔时,紫岚处处保护着黑仔,什么好东西都给他,使黑仔变得很自傲,都不把别人放在眼里。再一次玩耍中,因为没有母狼在身边,黑仔被一只饥饿的金雕给盯上了,年幼而又自大傲慢的他并不知道来自天空的威胁,当紫岚赶到时,一切都晚了。于是,她又开始培养蓝魂儿,之前非常顺利,紫岚甚至放弃了重新配偶的机会。她对蓝魂儿进行了一精一英式的训练,但这让蓝魂儿缺少了一团一队意识,让他在捕食中鲁莽地冲上去,结果被猎人的弹簧夹夹一住了,紫岚只好咬断他的喉管,将他埋在雪地里。紫岚顾不得失子的痛心,马上开始培养双一毛一,可是双一毛一的奴一性一已经超过了狼一性一,要让他当狼王的可能一性一不大,这点紫岚心知肚明,可她还是坚持不懈地努力着。虽然,双一毛一的狼一性一已经恢复了不少,但由于幼年时养成的自卑心理,双一毛一最终还是死在狼王脚下,尽管她的孩子都死了,可她还是没有灰心,又把希望寄托在了她的狼孙身上,并且拼死保护他们。

最后,结局并没有告诉我们,狼孙们到底有没有当上狼王,可是我们知道,紫岚已经尽了全力,面对失子的痛苦,面对一次次希望的落空,她都没有放弃过,一直都在努力。虽然紫岚的狼崽没有当上狼王,但她在培养过程中是多么的不屈不挠,好像没有任何困难拦得住她。

你瞧,紫岚为了养活孩子,忍痛将自己死去的孩子吃掉来喂饱其它狼崽;为了让双一毛一恢复狼一性一,她抵上了自己一条腿;为了让自己的后代成为狼王,也为了实现黑桑的遗愿,她拼死保护狼孙紫岚的坚强意志,一爱一子心切,难道跟人类不相像吗?很多人类也是这样,为了达到目的,不惜牺牲一切,即使是最极端的,也会去试一试。

俗话说得好:最重要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生活中也是这样,如果你在过程中已经尽了自己的全力,那么不管结果怎么样,你都已经成功了,因为你已经战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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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1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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