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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2024大漠苍狼读后感

大漠苍狼读后感(一)

颗假期间,七七八八看了几本小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大漠苍狼】,【怒江之战】,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穿越玄幻小说。我觉得【盗墓笔记】比起【鬼吹灯】来说更好看些,鬼吹灯有些过于玄幻,盗墓笔记相对来说更具真实一性一,人物的个一性一也更鲜明,作者的描述笔法也比较平实,整部小说前后的线索也很清晰,虽然是不同的探险,但是一根主线把之串联起来,环环相扣,随着探险的深入,我们一步步更接近真实,但是最后的谜底一直都未完全解一开,所以节奏把握的很好,一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不过八本还是长了些,看到一半觉得累,中间有些情节就直接跳过去了。据说作者今年3月份会出完结篇,盼望中。

【大漠苍狼】我很喜欢,两本,不像盗墓笔记那样长,相对来说,节奏更为紧凑,看的过程中一直都很紧张,担心书中人物的命运,很好奇深渊的秘密。书中埋下了很多伏笔,两本书并不能完全揭晓深渊的真正秘密,作者非常聪明,把深渊的探索交给了书中的另一名人物,他跳伞,有70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寻找深渊底部,同时告诉我们下面是一片灯火。这样故事可以先告一段落,为读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再者,也为后续留下可能。

最终,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果,我们可以想象中间以及后来又发生了无限的可能一性一。必然导致必然一句话告诉我们历史的重复之重复定律。很像以前看过的一个西方电一影,女主人公为了改变命运,一次又一次的做出选择,采取不同的行动,无论她如何做,结果总是一样的。电一影的灵感来源于一个希腊传说,而在故事中也有暗示,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怒江之战】我觉得写得很一般,草草的浏览了一遍,故事悬念比较少,读起来有些乏味。不像前面两部,伏笔很多,一直都是解谜的过程,因此读起来会有放不下的感觉。

大漠苍狼读后感(二)

记得初看【大漠苍狼】,真是深为其所吸引,疯狂的想象、疯狂的悬念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让从小就对神秘事物非常感兴趣的我欲罢不能,很快就看完了第一部。之后,在苦苦等待中,终于等到了第二部。很快,第二部看完了,不禁产生了一些感想,不吐不快。

平心而论,三叔的确是个写悬疑小说的高手。我看【大漠苍狼】的感觉就和看【迷失】的感觉差不多,这也是仅有的两部让我产生类似感觉的作品,同样具备了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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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一)

狼的故事里讲的是一条独狼的生活。从这里面我能感觉到狼是不可驯服的,虽然被关进了笼子,但它仍然渴望自一由,想尽办法逃出笼子。终于,有一天,地震来了,牢笼塌了,独狼逃跑了。可后来,它的尾巴却又被房子压住了,还是因为要自一由,它咬短了自己的尾巴,跑走了。

后来它又被一个人收养,那人以为独狼是一条狗,后来才发现它是狼,就再次将它关进笼子。但是,那人家的狗已经生了一条狼。独狼又一次逃跑,找到了自己的家,并当上了狼王。

苍狼里,作者向我们展现了狼在窘迫的、变异的生存环境中对自身习一性一、对古老的丛林法则极具悲壮色彩的固守。这种渴望拼搏的原始冲动和生命的坚忍,足以使自视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感到震颤,并促使人深刻地反省自身。

一对被俘的狼的命运被人为地改变了。它们被迫离开了狼的世界,并在电视剧【狼的故事】摄制组的策划下,被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同行的还有它们的四个狼崽。由此,一场狼扞卫狼一性一尊严、争夺生存权利的战争就悄悄地拉开了帷幕。母狼和公狼一上岛就着手创造一个属于狼的生存空间,努力避开摄制组的视野。小岛中窘迫的生存环境把狼一逼一入了接受人类的驯化或者冒死渡海追寻另一片生存空间的两难选择。狼一性一的尊严最终占了上风,它们主动地走上绝境求生之路,不善游水的母狼和小狼们一个咬着一个的尾巴,慢慢地游。

苍狼读后感(二)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苍狼】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我、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一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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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300字(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苍狼】,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狼的故事。原来狼是狗的祖先,狗是被人类驯练过的狼。

在一个森林里有一只母狼,那只母狼在山洞里生了三只小狼崽,有一只雄狼日日夜夜在那里守着,但是有一天有一头野猪把雄狼给撞死了。

有一天,天上下起了大雨,那个时候狼一妈一一妈一正好出去找吃的,所以只有小狼们才在。狼一妈一一妈一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小狼就找,但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狼一妈一一妈一非常。

最后,两只小狼和一妈一一妈一找到了那只小狼,它们在一个山坡的洞一穴一里相聚了。我觉得那只母狼太伟大了。

苍狼读后感300字(二)

暑假时老师给我的作业就是读几本书,一妈一一妈一问我买什么样的书,我说买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就可以了,于是一妈一一妈一就给我买了这本【苍狼】。

这本书分为两大章,第一章是讲一匹被捕兽钳夹断尾巴的母狼和一只被人们当做狗训养过的小狼。小狼是那只母狼生的,母狼在一次事故被捕被关进了笼子,并且被送到了一家人的家里,那些人以为是狗养在了家里,不久后那家人找到小狼便也养在了家里,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是两只狼时,就把它赶出了家又被送到了动物园,后来因为一次地震才逃出动物园。

第二章讲的是一组演员拍摄狼的电一影狼在野外是如何求生的,他在设影地段设下很多危险看狼是如何躲开危险的,到后面六匹狼准备过河逃时小狼大哥被一只鹰那锋利的爪子杀害,河流成了一片血色。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以为它讲是动物,而是狼自强不息的一精一神。

苍狼读后感300字(三)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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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以汉武帝刘彻的时代作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金玉的精彩一生。在此期间,霍去病、卫青、卫子夫等等历史名人悉数登场,给人以真实的感受,说起来跌宕起伏,非常精彩。

小说的主人公金玉原本被狼群所养,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后来救了一个汉人,由此这名汉人带着金玉去了匈奴,并成了她的养父。养父教她如何做人,而非狼,教她权谋之术,并与匈奴单于的儿子们一起长大、玩耍,但是,汉朝与匈奴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打破了这种平静,养父带着她回去汉朝,却被匈奴追杀,养父死后,金玉穿行于大漠之间,重新与狼生活在一起,过了三四年这样的生活后,她偶然遇见了霍去病,并由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传奇故事。金玉之后来到长安,在历经一番波折后在长安站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歌舞坊,背后又有神秘的九爷与霍去病支持,因此生意开得很红火,但是,她与皇宫中的人和事产生了纠葛,无法脱身,这就是后一阶段展现她智勇双全的本领,凭借这点,她尽力周旋在后宫卫子夫与李妍之间,同时也有霍去病和九爷的情感纠葛,这为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小说的gaochao便是权力斗争的明朗化,随着事态的明朗,金玉在历经生死的考验中,生下了霍去病的儿子,就这是最为圆满的结局。

金玉这个人物角色有勇有谋,初到长安时所展现出的精明、干练,和对时局的把握让人叹为观止,她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由此而生出的勇气与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人敬佩,在后期与李妍的较量中也展现了她智慧的闪光点,与霍去病和九爷之间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这个角色非常真实,很感人,毫无疑问,这个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霍去病,这位战功卓著的将军纵横穿cha于匈奴腹地,如入无人之境,他所率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他的指挥下,一帮忠于他的将领竭力杀敌,使得匈奴再无威胁汉朝的能力,这是他名留青史的重要原因。他的用人手段非常高明,不仅任用政治关系敏感的李敢,而且匈奴降将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权力,在他的带领下,汉朝的军事实力逐步提升,终于称雄于匈奴,再无边患。此外,霍去病在对待金玉的事情上显露出他男人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不至于那么高高在上,令人触摸不到,这个角色有血有肉,让读者易于接近,我感觉写得相当好。

本书通过对金玉、霍去病、李妍等人物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汉时期宫廷权力斗争的险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展现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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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 查看全文>>>

西顿的动物小说有很多本,这段时间我读的是他写的《狼》。这篇小说写了四个故事,分别是《宾果》《春田狐》《狼王洛波》和《破耳兔的一家》,内容生动有趣,让我爱不释手,且受到很大的启发。 宾果是主人的一只看家狗,它非常忠诚,总会帮助主人解脱困境,理解主人的心思;在主人遇到危险时,帮助主人拿来脱险的工具。即便是到最后,它虽中了毒,但还是坚强地回到了主人的身边。 狐狸妈妈维克森在失去丈夫和三个孩子的情况下,靠自己的力量,想方设法要让自己的孩子得到自由。她每次都会冒着生命危险来到孩子身边,一边给孩子喂奶,一边用牙齿啃咬着拴住小狐狸的那条无情的铁链。 狼王洛波也是在自己家人遇到困难的时候,不顾及自身的安危。它在得知妻子布兰克死去后极度伤心,自己的狡猾和智慧再也发挥不出来,最后被捕狼机捉住了。 破耳兔的妈妈莫利也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她总是时刻教育和严格要求孩子,把自己全部的智慧和本领教给小兔,让小兔学会怎样逃生,怎样生存,而把所有的危险留给了自己。 在自然界中的各种动物,有些像狼一样危害着我们人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人类会想方设法地去捕杀它们,但它们其实也是有感情的。许多动物妈妈跟莫利一样,把自己的孩子放在第一位。从书中这几种动物身上,我真实地感受到了它们的爱心,为了所爱,宁愿牺牲自己;对可能遇到的失败,它们仍然顽强地面对着,因为它们坚信:成功就在眼前! 从这几个故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是伟大的,爱的力量是不可战胜的。母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爱,我们的妈妈平时默默无闻、尽心尽力地呵护着我们,我们要爱护母亲,就像母亲爱我们一样。同时对我们周围的朋友,我们也要用心去关心他们,爱护他们。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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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荒原狼》读后感:老男人都有一颗旧灵魂

文/韩浩月

自称老男人,是一大批中年男人乐此不疲的事,这个称谓,是中年男人躲避依然身强力壮的事实,通过承认自己衰老来享受一些年轻时所无法得到东西,比如一些和闲情逸致有关的事物。承认自己老,和王朔我是流氓我怕谁的思路一致,是对现实压力的本能反抗。人老了,尽可以说我历经沧桑以示通透,而实际上,这仍不过是中年男人的自欺欺人罢了。

我们身边的老男人其实一点儿也不老,相反,男人四十一枝花在这个时代得到了最好的验证。你搞不清楚这些老男人倚老卖老的目的在哪儿,是吸引女性的一种语言撒娇呢,还是自恋的别样呈现?每次老男人之间的相聚,都充斥着烟雾缭绕、酒气熏天,席间遍布欢声笑语,或许,自诩为老,不过是正话反说,想表明自己依然年轻仍然可以纵情声色而已。

真正的老男人,应有一颗旧灵魂,就像黑塞在他那部著名的《荒原狼》中描述的哈勒尔一样。他严肃、拘谨、常常心不在焉,他胆怯孤独、急躁不安、脸庞冷静又忧虑,他把自己关在狭窄的小房间里,拒绝与外界交往,他的审美与价值观已经固化,排斥一切新鲜事物。他以荒原狼自居,和现在的男人以老男人自称,有异曲同工之处。

谁尝过另外一种充满险恶的日子的滋味,尝过痛风病的苦痛,尝过激烈的头疼,这种疼痛的部位在眼球后面,它把眼睛和耳朵的每一个活动都从快乐变成痛苦;谁经历过灵魂死亡的日子,内心空虚和绝望的凶险日子。在哈勒尔的自述里,他叙述了这颗旧灵魂的累累伤痕,拥有这样的灵魂,才有资格说自己是一位老男人吧。

老男人对爱情通常是嗤之以鼻的,如同毛姆曾说过的那样,一个男人允许自己在爱情方面恣意妄为的年龄应该控制在35岁之前。按照毛姆的说法,男人35岁之后再为爱情神魂颠倒,完全是不成熟的表现。谁会想到像哈勒尔这样的老男人,还会被爱情击中呢?当哈勒尔遇到赫尔米娜,他那封闭的内心城堡被迅速攻陷,固有的观念土崩瓦解。赫尔米娜是漂亮不假,男人都喜欢漂亮的姑娘不假,但让哈勒尔爱上赫尔米娜的真正原因,却是因为她懂得他那颗旧灵魂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抚慰。

她懂得他内心的秘密,她一眼就能看穿他的心灵动向,而他深深为此折服与沉迷。对于来自她的命令,他感到自己只能去执行,内心不但不进行反抗反而欢呼雀跃着服从。这不是受虐型人格的体现,而是黑塞与张爱玲一样,拥有了对人性的高层次认知,因为懂得,所以慈悲。《荒原狼》是黑塞第二次婚姻失败后的作品,哈勒尔的灵魂之伤,很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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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狼读后感

白狼读后感(1):

这天,我看完了《第七条狼狗》里面的《白狼》这个故事。

寨子里接二连三地发生了羊羔神秘失踪的事情,猎人就断定有狼。几天后,猎狗和猎人们发现了一只黄毛狼崽。波农丁提议把狼崽带回去做人质,让母狼来送死。到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了,前面值班的猎人说,那只母狼来过就狼崽,但被枪声吓跑了。沈石溪和波农丁值班的时候,出现了一条白狗,那一条白狗跑到木桩下,背对着沈石溪和波农丁,他们不知道白狗在干嘛,但狼崽却停止了叫,波农丁去看,却发现那只狗在咬麻绳,就知道那是狼,不是狗,他们开枪,但迟了。他们拧亮手电筒,原来那狼身上有石灰,因此变白了。

真是聪明绝顶的一条狼呀!它居然想到用石灰把自己变白,装作一条白狗就它的儿子。我想有些狼的智商比人还高。但是这只狼也很勇敢,它把自己变白狗去就自己的儿子,是很危险的,万一被发现了,还很可能就不了自己的儿子,反而被猎人打死了。可这只狼并不怕,它很冷静地走进去,没有一丝慌张、一丝破绽,也许这是它能就回孩子的其中原因吧!

人类有母爱,那狼也有母爱。那只狼也是正因有母爱,才会想尽办法,不顾一切,包括自己的生命,去就自己的儿子。它之因此能够冒险走入人类的视线,不怕危险把孩子救走,这是伟大的母爱呀!

是人类也好,动物也好,他们都有母爱,都有伟大的母爱,没有母亲是不爱自己的孩子的。

白狼读后感(2):

《白狼》读后感

大部分人对狼没有好的印象,把狼当做邪恶的化身。

这个暑假。我读到了沈石溪的《白狼》,在这本书里,我看到了狼的善良一面,它们虽具有的母爱同样伟大。

白狼其实是一只灰黑色的母狼,他为了救出小狼崽,蹭了一身石灰,摇身一变,变成了一只白狗,蒙骗过了猎人的眼睛,最后就出了小狼崽。这只聪明绝顶的母狼为了救出小狼崽的这个行为,充满了母爱。摘自copyright8转载请保留此来源,谢谢。

我想到了自己,内心时常洋溢着幸福。

假期,妈妈手术刚做完一个多月,精神稍微好一点了,就很早的帮我出去买早饭。往往是她买菜回来,我还沉醉在梦乡。妈妈很喜爱看《快乐生活一点通》这个节目,经常从里面学习烧菜的方法,让我有更好的胃口吃饭。从这些细小的事情中,我感受到了温暖。

白狼还十分勇敢,这个勇敢值得我学习。我做事经常退缩,我以后要从白狼身上汲取勇敢的力量。

白狼读后感(3):

《白狼》读后感1000字[y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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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天狼》的小说,故事情节曲折而生动,让我回味无穷。 讲述的是人、狗和狼之间的较量。猎人杜仲杀死了狼族的三代,逃走的独眼母狼珍珍为了爱,为了亲人,走上了漫长的复仇之路。而杜仲因为收留了白狗雪玉,雪玉出于对主人的忠心,誓死救主。后来白狗雪玉有五个子女:李逵、花脸、白脖、侠客、小斑点。雪玉把自己的本领都传授给了他们,为了保护杜仲全家的生命安全,带领孩子们和独眼母狼珍珍一家进行数次的决斗,虽然他们没能使主人幸免于难,但是最终在被误解曾被赶出家门的小斑点的帮助下消灭了母狼珍珍。然而她的五个孩子也只剩下白脖一只了,而狼族中仅存的山妖以绝招左式爪战胜狼王魔鬼如愿以偿地成为了新一代狼王。它上任后第一个命令就是浩浩荡荡的杀奔兰花坳 冤冤相报的复仇之战还将会在兰花坳继续上演 读完这个故事以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小斑点,它因瘦弱不被重视,更重要的是因没有帮主人杜仲脱离险境,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这是多么的伤心和无助。想想我们现在的生活,如果换位是我们,又将如何面对?他虽然被驱赶出了家门,但是它一直偷偷的关心着主人家的财产和安全,及家人与狼族之间的战况,特别是在妈妈雪玉与独眼母狼珍珍决斗的生死安危的关键时刻,挺身而出,竟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帮助妈妈战胜并杀死了独眼母狼珍珍。他短暂的一生是在委屈、误解和对亲人的思念中度过。 我理解到,人要有爱,有爱才是力量的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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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狼读后感(一)

有这样一本书,它带着我的心灵在无边的大海上自一由驰骋;有这样一本书,它使我震撼,震撼人为了生命,为了活着,变得坚强勇敢这本书就是【海狼】。

我――凡卫登乘坐的马丁内兹不幸帆船,凡被救上了海狼拉森的魔鬼号帆船。在凡未携手美丽的女诗人布鲁斯特自救成功前,目睹了拉森杀人不眨眼,是如此凶残的对待自己的船员,最后使得所有船员都投奔他的敌人,也就是他的弟弟。

在这段日子中,凡认识了布鲁斯特,与她相识,相知,相恋。一起逃离魔鬼号,一起将海狼拉森打倒。而凡卫登在船上不再是那个娇娇欲滴的千金公子了,他的手越变一粗糙了,声音越变沙哑了,身上也留下了一道道疤痕。更懂得了生命的可贵。

我在那碧绿的草地上,看天空,柳絮一样的云,缓缓飘动;看溪水,有一层朦朦胧胧的薄雾,慢慢扩散。我心中有所顿悟。

为何我们一定要在失去的那一刻,才能懂得珍惜呢?就像拉森一样。在船员,猎人都敬他,畏惧他时,拉森对他们拳脚相加。待到他们全投奔马其顿号时,拉森才有所觉悟。

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有些人的父母在他身边的时候,对他们唠叨几句,就嫌父母烦。等父母出差,不在自己身边时,就会觉得寂寞,无助,好像少了些什么似的。

再有,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凡卫登先生在魔鬼号上忍辱负重,靠自己的双手,为自己造出了一条回家之路。我们要学习这种不叫苦,不叫累的一精一神。在学习路上,老师布置的作业稍微多些,同学们就埋怨累。古话说得好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做舟比起凡卫登先生,这又算什么呢。这只是冰川一角罢了,只是成长路上的一段石子路罢了。

人是要磨练的,也是需要一爱一的。因为,一个人在面对困难时应该勇敢去承担,在面对弱小时,则应有仁一爱一之心。如此,一个人才算是具有了健全的人格。而能做到这样,需要一爱一与磨练才能达到的。

海狼读后感(二)

自从读【海狼】这本书后,我模模糊糊懂得了什么。

故事的主人公海狼,他是文明世界与野蛮世界的溶体。他既有海伦的才华,又像狼那样凶狠,所以大家叫他海狼就是半兽人的意思。他目不识丁,却懂得语法,还会读书,原来这是他自学的,自学了航海、数学、科学、文学等。所以我对海狼是即害怕又佩服,不过他也被疾病折磨。

坎丶卫登故事讲了一个从文明世界误入野蛮世界的评论家,他在海中被严谨恶魔号救起,遇见这船的船长海狼,一个极端的利己主义者。后来,他在船上受尽羞辱。不久,船上又救起一个女人,叫莫德,她是文明的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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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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