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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谣小说读后感

《大漠谣》读后感。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平时也需要多阅读一些书籍书籍,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读了作品以后,光有零星的思索还不够,这时需要认真地写一篇读后感。我们从哪些角度来写作品的读后感呢?或许"《大漠谣》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这本小说以汉武帝刘彻的时代作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金玉的精彩一生。在此期间,霍去病、卫青、卫子夫等等历史名人悉数登场,给人以真实的感受,说起来跌宕起伏,非常精彩。

小说的主人公金玉原本被狼群所养,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后来救了一个汉人,由此这名汉人带着金玉去了匈奴,并成了她的养父。养父教她如何做人,而非狼,教她权谋之术,并与匈奴单于的儿子们一起长大、玩耍,但是,汉朝与匈奴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打破了这种平静,养父带着她回去汉朝,却被匈奴追杀,养父死后,金玉穿行于大漠之间,重新与狼生活在一起,过了三四年这样的生活后,她偶然遇见了霍去病,并由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传奇故事。金玉之后来到长安,在历经一番波折后在长安站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歌舞坊,背后又有神秘的九爷与霍去病支持,因此生意开得很红火,但是,她与皇宫中的人和事产生了纠葛,无法脱身,这就是后一阶段展现她智勇双全的本领,凭借这点,她尽力周旋在后宫卫子夫与李妍之间,同时也有霍去病和九爷的情感纠葛,这为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小说的gaochao便是权力斗争的明朗化,随着事态的明朗,金玉在历经生死的考验中,生下了霍去病的儿子,就这是最为圆满的结局。

金玉这个人物角色有勇有谋,初到长安时所展现出的精明、干练,和对时局的把握让人叹为观止,她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由此而生出的勇气与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人敬佩,在后期与李妍的较量中也展现了她智慧的闪光点,与霍去病和九爷之间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这个角色非常真实,很感人,毫无疑问,这个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霍去病,这位战功卓著的将军纵横穿cha于匈奴腹地,如入无人之境,他所率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他的指挥下,一帮忠于他的将领竭力杀敌,使得匈奴再无威胁汉朝的能力,这是他名留青史的重要原因。他的用人手段非常高明,不仅任用政治关系敏感的李敢,而且匈奴降将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权力,在他的带领下,汉朝的军事实力逐步提升,终于称雄于匈奴,再无边患。此外,霍去病在对待金玉的事情上显露出他男人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不至于那么高高在上,令人触摸不到,这个角色有血有肉,让读者易于接近,我感觉写得相当好。

本书通过对金玉、霍去病、李妍等人物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汉时期宫廷权力斗争的险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展现汉朝强大的国力,从各个方面来说,这本书都是非常棒的,值得一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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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祭》读后感1500字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后悔,那样痛恨自己,但那是剐割灵魂的现实、躲避不了的残酷、无法清醒的噩梦、不能饶恕的罪恶。人啊,就是那么的可怜。死亡,就是那道无法逾越的围墙。生存,已成为一种负担。
  老顺,老是那么瘦,那么饱受沧桑,脸褐黄满是皱纹,有几根构不成风度的胡须。秋,沙窝里满是残梦一样的枯黄色,偏偏老顺喜欢的就是那里,仅仅因为那有他最忠爱兔鹰。捋一只鹰是很耗时间,但他就是爱,每年的这个季度他都乐此不疲的忙着,“黄犟子”、“青寡妇”就是他人生的得意之作。在我的意识里作者描述的老顺就是年代中老父亲的代表,拥有母亲般的温柔,慈爱,还有父亲本色的严厉。憨头患病,老顺木着脸,双眼深枯枯的,虽深陷痛苦却坚持不懈的筹集资金只为减轻儿子的痛苦,仅仅两章的故事留下颇深的感触给读者,最最朴实的言语如此的感人肺腑,难怪我会潸然泪下……
  瘸五爷,总是吧嗒着烟袋,也许这样的情节是最适合他的。他的儿子——五子天生的疾病让他哭笑不得,一个寂静漆黑的夜晚还是痛心的放弃了儿子的生命。在他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天,风很大,大家都觉得那风那沙拧成了鞭子,死命的抽打着他的脸。


在我看来,他的做法是对的,儿子如此痛苦的活着,心像刀割似的,每天提心吊胆,怕儿子闯祸,不如解脱他的生,换平静的死。
  读《大漠祭》,其遍布凉州的方言,处处充满了生命气息,所讲西部景色粗粝苍茫、原始淳朴。我能感受作者的语言,毕竟我们同处于北部,正是这样的语言让那片漠中的故事变得如此贴切、动人。我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折服了,朴实的言语透着“致命般的”的气息,没有主题的故事,没有重大的题材,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人物,但就是这样的文字让我动情了,让我饱含泪水,让我的心激动澎湃,让我忍不住思索……
  我喜爱雪漠笔下的西部人。他们老实而憨厚,贫苦而坚强,愚蠢却狡诈,可爱又可怜……他们生活一辈子的故事总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故事中既充满了浓郁的风土乡情,又饱含对人生的品味。西部的农民父老们,一辈子生活在这沙漠中,来时不知谁是他,走时不知他是谁。他们活的异常的艰苦,但他们就是这样活着,坦然的活着。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名著读后感:读后感


炎热的暑假,我在家里看了许多书,其中我最爱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

打开《海底两万里》,我和书中的主人公皮埃尔。阿隆纳克斯教授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只之旅。我们一起快乐地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惊奇地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等等。在两万里的海底航程里,皮埃尔。阿隆纳克斯还教会了我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知识,尤其是光的折射、珍珠的分类、采集、潜水艇的构造

在这本书里,你可以知道海底森林是可以漫步的,可以知道在海底是如何打猎的,可以知道尼摩船长是怎样制服鲨鱼的,还可以了解到诺第留斯号是怎样冲破冰山的围攻脱离险境,安然无恙地奔驰在危机四伏的海底的。

看完这本书我知道科学有很多噢秘,科学可以带我们去到奇妙的世界里。

名著读后感:《童年》读后感


读后感1

很久以前,我读完了一本名著《童年》,它是由前苏联伟大的无产阶级作家高尔基创作的。在《童年》中,作者大多数是以孩子的视角来展开故事情节的,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让我们不禁感叹道:“可怜的孩子,谁的童年有你凄惨!”书中再现了19世纪70年代俄国人民生活的社会环境和小主人公阿廖沙自父亲逝世后在外祖父家里度过的艰辛岁月。在外祖父家里,没有一点家庭温暖,尔虞我诈、弱肉强食的事是司空见惯的,很显然,阿廖沙在这里生活时,内心充满了恐惧,胆战心惊的,生怕做错了事,但是,还好有外祖母的细心呵护,她成了阿廖沙童年时代唯一的精神支柱。可以说,《童年》是高尔基的真实写照,也是19世纪70、80年代俄国社会的缩影,它艺术地再现了当时俄国人民,尤其是“铅样沉重”的残忍可怕的小市民世界的生活环境。

童年生活是一个人生命当中最美好的回忆。正在享受童年的孩子就像春天中含苞待放的花朵,充满着好奇与活力。但是,阿廖沙的童年生活却是一波三折,懵懂的他整日生活在惶恐、吵闹的阴影之下,面对凶狠、残暴的外祖父和自私自利的小舅舅雅科夫,阿廖沙必须学会坚强、学会忍让。

在阿廖沙的童年生活中,有一个重要的人出现在他的身边—外祖母阿库琳娜。她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忍让,有着圣徒一般宽大的胸怀。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阿廖沙敏感而孤独的心,她还经常讲一些怜悯穷人和弱者,歌颂正义和光明的民间故事给阿廖沙听。在这冷冰冰的世界里,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和疼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

到了阿廖沙十岁那年,他的母亲与世长辞,家中已没有了依靠,所以他不得不走入社会,独立谋生。这个不幸的孤儿从此告别了饱尝善恶的童年,走向苦难的人间。可想而知,处在社会最底层的他一定是风餐露宿,他当过学徒,捡过破烂,做过跑堂的,看门人、搬运工人和面包师傅。也许,正是因为他历尽千辛万苦,看透了这险恶的社会,整个国家民不聊生,战乱纷飞,所以他从1892年后,就以笔当枪,用文章来批判这个社会,以至于受到后人的敬仰和称颂。

自从看完《童年》之后,我觉得21世纪的我们真的很幸福。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为自己的未来而奋斗!

读后感2

童年每个人都经历过。每一个人都有自己值得回忆、值得珍惜的美好时光。童年是美妙快乐的,童年是幸福值得回忆的。而阿廖沙的童年除了一些教育和友谊,没有什么再值得回忆!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其实,阿廖沙的原型就是高尔基本人,高尔基借阿廖沙这个人物来描述自己的童年。高尔基描述了自已苦难而令人难以置信的童年.

我觉得我们应该庆幸——我们没有出生在那个年代,不可能受到那种痛苦,自己没有失去亲人……我们很幸福,甚至可以说很幸运,都被家长宠着。每天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中,听着老师讲课;回家有大鱼大肉等着你品尝;你想要什么,就给你什么。

现在的我们个个是父母的“掌上明珠”、“心肝宝贝”哪能和高尔基那悲惨的童年相提并论,年代的不同就是这差别,一个是天堂,一个是地狱;一个充满阳光,一个到处黑暗。我们现在的童年来之不易啊!

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高尔基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完《童年》之后,我觉得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我想,高尔基要告诉我们的应该就是: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持之以恒、永远以那种积极,勇于拼搏的态度对待现在和未来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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