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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800字,2024大漠苍狼读后感800字

大漠苍狼读后感800字

大漠苍狼读后感(一)

颗假期间,七七八八看了几本小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大漠苍狼】,【怒江之战】,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穿越玄幻小说。我觉得【盗墓笔记】比起【鬼吹灯】来说更好看些,鬼吹灯有些过于玄幻,盗墓笔记相对来说更具真实一性一,人物的个一性一也更鲜明,作者的描述笔法也比较平实,整部小说前后的线索也很清晰,虽然是不同的探险,但是一根主线把之串联起来,环环相扣,随着探险的深入,我们一步步更接近真实,但是最后的谜底一直都未完全解一开,所以节奏把握的很好,一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不过八本还是长了些,看到一半觉得累,中间有些情节就直接跳过去了。据说作者今年3月份会出完结篇,盼望中。

【大漠苍狼】我很喜欢,两本,不像盗墓笔记那样长,相对来说,节奏更为紧凑,看的过程中一直都很紧张,担心书中人物的命运,很好奇深渊的秘密。书中埋下了很多伏笔,两本书并不能完全揭晓深渊的真正秘密,作者非常聪明,把深渊的探索交给了书中的另一名人物,他跳伞,有70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寻找深渊底部,同时告诉我们下面是一片灯火。这样故事可以先告一段落,为读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再者,也为后续留下可能。

最终,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果,我们可以想象中间以及后来又发生了无限的可能一性一。必然导致必然一句话告诉我们历史的重复之重复定律。很像以前看过的一个西方电一影,女主人公为了改变命运,一次又一次的做出选择,采取不同的行动,无论她如何做,结果总是一样的。电一影的灵感来源于一个希腊传说,而在故事中也有暗示,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怒江之战】我觉得写得很一般,草草的浏览了一遍,故事悬念比较少,读起来有些乏味。不像前面两部,伏笔很多,一直都是解谜的过程,因此读起来会有放不下的感觉。

大漠苍狼读后感(二)

记得初看【大漠苍狼】,真是深为其所吸引,疯狂的想象、疯狂的悬念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让从小就对神秘事物非常感兴趣的我欲罢不能,很快就看完了第一部。之后,在苦苦等待中,终于等到了第二部。很快,第二部看完了,不禁产生了一些感想,不吐不快。

平心而论,三叔的确是个写悬疑小说的高手。我看【大漠苍狼】的感觉就和看【迷失】的感觉差不多,这也是仅有的两部让我产生类似感觉的作品,同样具备了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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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一)

狼的故事里讲的是一条独狼的生活。从这里面我能感觉到狼是不可驯服的,虽然被关进了笼子,但它仍然渴望自一由,想尽办法逃出笼子。终于,有一天,地震来了,牢笼塌了,独狼逃跑了。可后来,它的尾巴却又被房子压住了,还是因为要自一由,它咬短了自己的尾巴,跑走了。

后来它又被一个人收养,那人以为独狼是一条狗,后来才发现它是狼,就再次将它关进笼子。但是,那人家的狗已经生了一条狼。独狼又一次逃跑,找到了自己的家,并当上了狼王。

苍狼里,作者向我们展现了狼在窘迫的、变异的生存环境中对自身习一性一、对古老的丛林法则极具悲壮色彩的固守。这种渴望拼搏的原始冲动和生命的坚忍,足以使自视为万物之灵长的人类感到震颤,并促使人深刻地反省自身。

一对被俘的狼的命运被人为地改变了。它们被迫离开了狼的世界,并在电视剧【狼的故事】摄制组的策划下,被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同行的还有它们的四个狼崽。由此,一场狼扞卫狼一性一尊严、争夺生存权利的战争就悄悄地拉开了帷幕。母狼和公狼一上岛就着手创造一个属于狼的生存空间,努力避开摄制组的视野。小岛中窘迫的生存环境把狼一逼一入了接受人类的驯化或者冒死渡海追寻另一片生存空间的两难选择。狼一性一的尊严最终占了上风,它们主动地走上绝境求生之路,不善游水的母狼和小狼们一个咬着一个的尾巴,慢慢地游。

苍狼读后感(二)

一看到苍狼二字,我就十分惊讶这是写狼的书吧?既然是写狼,那不是要天天和狼生活在一起吗?那不是太可怕了?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苍狼】描写的是一个摄制组想拍摄狼的一家的生活情景,将一窝狼送上一个小岛,并不断往小岛上运送各种动物,有猪、兔子、豪猪等等。摄制组想让狼在他们的安排下演出剧情,可由于他们对动物了解得太少,许多剧情没能按他们的设想上演,而动物在岛上反而自己演出了许多情节。

这个摄制组给动物们划定了一个方向,比如,要狼按着自己的路走。可他们低估了狼。狼并不会因为人类高大而屈服,也不会因为人类聪明而被驯服。它们非常反感人类,并不同意人们的安排。人们给狼许多食物,它们并不领情,狼想要自我、想要独立。那些人自以为自己的计划天衣无缝,认为自己给了狼极大的帮助与恩惠,可其实,他们是在破坏自然法则,破坏动物们的生存环境。

在作品结尾,狼离开了小岛,它们想离开小岛的约束,离开人类的约束。它们需要自一由,其他动物也一样。这部作品在警示人类:不要再破坏自然环境,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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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狼读后感300字(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苍狼】,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狼的故事。原来狼是狗的祖先,狗是被人类驯练过的狼。

在一个森林里有一只母狼,那只母狼在山洞里生了三只小狼崽,有一只雄狼日日夜夜在那里守着,但是有一天有一头野猪把雄狼给撞死了。

有一天,天上下起了大雨,那个时候狼一妈一一妈一正好出去找吃的,所以只有小狼们才在。狼一妈一一妈一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小狼就找,但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狼一妈一一妈一非常。

最后,两只小狼和一妈一一妈一找到了那只小狼,它们在一个山坡的洞一穴一里相聚了。我觉得那只母狼太伟大了。

苍狼读后感300字(二)

暑假时老师给我的作业就是读几本书,一妈一一妈一问我买什么样的书,我说买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就可以了,于是一妈一一妈一就给我买了这本【苍狼】。

这本书分为两大章,第一章是讲一匹被捕兽钳夹断尾巴的母狼和一只被人们当做狗训养过的小狼。小狼是那只母狼生的,母狼在一次事故被捕被关进了笼子,并且被送到了一家人的家里,那些人以为是狗养在了家里,不久后那家人找到小狼便也养在了家里,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是两只狼时,就把它赶出了家又被送到了动物园,后来因为一次地震才逃出动物园。

第二章讲的是一组演员拍摄狼的电一影狼在野外是如何求生的,他在设影地段设下很多危险看狼是如何躲开危险的,到后面六匹狼准备过河逃时小狼大哥被一只鹰那锋利的爪子杀害,河流成了一片血色。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以为它讲是动物,而是狼自强不息的一精一神。

苍狼读后感300字(三)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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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小说以汉武帝刘彻的时代作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金玉的精彩一生。在此期间,霍去病、卫青、卫子夫等等历史名人悉数登场,给人以真实的感受,说起来跌宕起伏,非常精彩。

小说的主人公金玉原本被狼群所养,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后来救了一个汉人,由此这名汉人带着金玉去了匈奴,并成了她的养父。养父教她如何做人,而非狼,教她权谋之术,并与匈奴单于的儿子们一起长大、玩耍,但是,汉朝与匈奴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打破了这种平静,养父带着她回去汉朝,却被匈奴追杀,养父死后,金玉穿行于大漠之间,重新与狼生活在一起,过了三四年这样的生活后,她偶然遇见了霍去病,并由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传奇故事。金玉之后来到长安,在历经一番波折后在长安站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歌舞坊,背后又有神秘的九爷与霍去病支持,因此生意开得很红火,但是,她与皇宫中的人和事产生了纠葛,无法脱身,这就是后一阶段展现她智勇双全的本领,凭借这点,她尽力周旋在后宫卫子夫与李妍之间,同时也有霍去病和九爷的情感纠葛,这为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小说的gaochao便是权力斗争的明朗化,随着事态的明朗,金玉在历经生死的考验中,生下了霍去病的儿子,就这是最为圆满的结局。

金玉这个人物角色有勇有谋,初到长安时所展现出的精明、干练,和对时局的把握让人叹为观止,她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由此而生出的勇气与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人敬佩,在后期与李妍的较量中也展现了她智慧的闪光点,与霍去病和九爷之间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这个角色非常真实,很感人,毫无疑问,这个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霍去病,这位战功卓著的将军纵横穿cha于匈奴腹地,如入无人之境,他所率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他的指挥下,一帮忠于他的将领竭力杀敌,使得匈奴再无威胁汉朝的能力,这是他名留青史的重要原因。他的用人手段非常高明,不仅任用政治关系敏感的李敢,而且匈奴降将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权力,在他的带领下,汉朝的军事实力逐步提升,终于称雄于匈奴,再无边患。此外,霍去病在对待金玉的事情上显露出他男人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不至于那么高高在上,令人触摸不到,这个角色有血有肉,让读者易于接近,我感觉写得相当好。

本书通过对金玉、霍去病、李妍等人物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汉时期宫廷权力斗争的险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展现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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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 查看全文>>>

今年暑假 我阅读了《天狼》一书。关于天狼,我只知道《哈利波特》里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现在我知道,还有一本关于天狼的优秀小说叫做《天狼》

这本书有三个线索贯穿全文——人 、狗、 狼 。

人指的是男主人公杜仲以及温柔勤奋的女主人菊秀以及他们可爱的两个孩子,过着平淡幸福的生活。他们家里并不富裕,却收留了白狗雪玉,以及他的孩子们,他们善良;他们不畏惧狼的报复,甚至与忠诚的雪玉一同与狼斗争,他们勇敢;他们走了几十里的山路,去探望生病的姥姥,他们孝顺;他们身上闪烁着人性的光辉。

狗指的是忠诚的白狗雪玉一家个个都很勇敢、顽强,正是因为它们不顾自己的生命也要保护主人,才让杜仲一家平平安安。雪玉做事毫不拖泥带水。当侠客爱上仇人血杜鹃,并导致主人杜仲死亡后,侠客提出要去报仇,而雪玉毫不犹豫拒绝了他,并咬断了他的脖子。看到这里我的心猛地抖了一下,侠客毕竟是雪玉的孩子啊!她怎么下的去口呢?书中有这样一句话,她说“什么错误都可以容忍和原谅,唯独不能容忍和原谅背叛,尤其是亲狗的背叛”我才理解了雪玉的行为。不得不提的是最小的狗小斑点儿。小斑点儿生来瘦弱,后来因为没能保护主人杜仲而被母亲雪玉赶出家门。消失了很长时间的小斑点儿,在母亲与仇人决战的时候小斑点儿拼命相救,也是因为他母亲雪玉才打败了独眼,但小斑点儿却永远的离开了母亲雪玉……按理说,当时的小斑点儿已被母亲赶出家门,他跟雪玉已经没有关系了,为什么还要拼死救雪玉呢?我觉得是他们剪不断的亲情,他们是母子。小斑点儿短暂的生命里有一半的时间活在对母亲哥哥姐姐的想念中,可能还有深深的自责。上天并没有给小斑点儿的“人生”一个圆满的结局,可小斑点儿在生命的最后一刻放出了光彩!他死的值!

狼指的是独眼狼珍珍三代全部惨死在猎人杜仲的枪下,从此,珍珍的眼里只有仇恨,心里想着如何报复杜仲一家人。珍珍带着他的四个儿女去杜仲一家偷袭时,白狗雪玉总是保护着他的主人,不让珍珍伤害他们,(白狗雪玉不同于其他的狗,它是警犬)到了最后 他们两败俱伤,珍珍死了,只剩下一个儿子,雪玉也只剩女儿白脖。一心复仇的母狼独眼一家,或许他们对杜仲一家惨不忍睹的报复

在我们眼中很残忍,可这是他们原始的狼性啊。狼总是认为自己是万物之主,觉得犬类很卑鄙。我们觉得狼很冷血,比如为了报仇母狼珍珍把眼睛也撞瞎了,报复仇人就罢了,还要伤害自己,这未免太极端了。但是狼也是有爱的,独眼对儿女们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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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狼》这本书的名字十分威风,有一种威严的气魄。整本书记录了狼、狗与人类之间发生的令人荡气回肠的故事。

我看书时,仿佛身临其境。我跟着雪虎一起在鬼跳崖意外见到失散多年的老主人后激动地哭。当它发现老主人变成一名罪犯,想从鬼跳崖逃跑时,身为警犬的它心情十分矛盾。但当狱警向老主人举起枪的时候,毫不犹豫的扑向狱警,甩掉了他手中的抢,和老主人一起冲出了监狱,我震惊了,没想到狗对老主人的感情竟这样深厚。当雪虎的孩子小斑点被雪虎误以为临阵脱逃咬下了小斑点的一只耳朵并赶走了他,我心里难过极了。当雪虎与独眼狼珍珍撕咬搏斗,眼看就要没命的时候,小斑点不知从什么地方冲了出来,用自己的生命救了妈妈。雪虎失声痛哭,我也跟着不由自主的流下了眼泪。我被血杜鹃与侠客狼犬之间相爱的感情所感动。这之间一个个离奇的故事使我入迷。狼犬、犬类与人类间的关系是那么复杂矛盾。它记载着一场战斗,一场搭上了无数条生命的战斗,一场几代狼与人之间恩怨的战斗。

造成这一切后果的,都是仇恨造成的,使动物与人结下恩怨冤冤相报何时了呀!而化解仇恨的只有爱,就如同血杜鹃和侠客,本来是仇人,结果却结成了伴侣。白狗雪玉(虎)与独眼狼珍珍,独眼狼珍珍与人类,他们之间的关系注定是你死我活,你杀死我的母亲,我杀害你的命。你杀死我的儿子,我杀死你的孩子。一命还一命,最后,人类死了一位父亲,也是一位好猎手。,犬类只活了白脖和雪玉。而狼类,一心只想着复仇,最终却只剩下了山妖。山妖几经周折当上了狼王,并率领狼群攻击小村,最后留下的只有人类、狼类、狗类的一堆白骨。

那狼类与人类间的仇报了,狗类与狼类间的仇也报了,换来的却只有一堆白骨,爱!是多么的重要,它能把人与兽之间紧紧的联系起来,仇恨最终只能带来两败俱伤。让我们记住这个故事,时刻提醒自己,爱是永恒的!是最伟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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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王梦读后感800字 《狼王梦》读后感

一张血淋淋的嘴巴,一双阴森森的眼睛,藏在草丛中,贪婪地望着无知可爱的小绵羊,一听就知道是狼,在人们心目中,狼是邪恶的化身。翻阅《成语字典》,什么狼子野心,狼狈为奸,狼心狗肺,狼烟四起、豺狼当道等等,都用来形容残暴、奸恶和凶险。在汉语方块字中狠字与狼字只相差一点意思,是再狠一点就是狼了,人对狼的憎恶可见一斑。可以这么说,在许多民族的传统文化中,狼就是恶的代名词。可是看了沈石溪的《狼王梦》后,我对狼的看法渐渐变了。

故事中的母狼紫岚,为了完成黑桑的心愿,想让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但是,灾难一次又一次的降临在她的狼儿身上,狼崽们刚刚降临这美丽的世界时,暴风雨就来了,这时死神就驾着暴风雨将紫岚的狼儿给带走了一只,他冷死了,当黑桑快成为超狼时,它因为好奇而被金雕给吃了,蓝魂儿也魂断捕猎夹,只剩下双毛了,可是双毛和狼王决斗时,因自尊心而战亡,紫岚几乎绝望了,还好媚媚怀了紫岚的狼孙,为了保护狼孙,紫岚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我被这故事深深打动了,我没想到狼也有如此深的感情。紫岚的母性感人至深,伟大至极,令人心生敬意。我也万万没有想到当如此凶残的动物作为母亲时,她对孩子的爱竟然如此的无私,所以看事物不能光看表面,要用一双慧眼识到其中的内涵、本质。如果加以深入了解的话,我们又会发现更多的精彩。其实,我们身边何尝没有这样的例子。就好比班里一个学生,表面上他不爱学习,老是调皮捣蛋,成绩又比较差,无可厚非,这样一个学生不太受老师和同学们的欢迎,但是有一天,他的一个小小的举动便让大家刮目相看。那是一个忙碌的早晨,走进教室,一团醒目的废纸被遗弃在了门口。然而,却没有一个人肯弯弯腰将那团纸捡起来扔进垃圾桶。说来也巧,老师也在这时走进了教室,无疑,我想老师肯定也看见了,只是她默不作声。报告!大家都将目光转向了这个晚来的调皮鬼。又迟到了,下次注意。赶紧进来!老师厉声呵斥道。哦,知道了!他依旧不以为意。这时,在众目睽睽下,他捡起门口的那团废纸,我发现大家的嘴型都发生了变化。从此以后,我改变了对他的看法,我敢肯定他并非坏学生,因为说实话,我为我们的视而不见感到羞愧。

所以,谁说狼就一定凶残,一定可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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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雕也摔死了,它那只左翅膀最后扑棱了两下,便停止了挣扎。火红的夕阳下,那只金色的翅膀直直地僵硬地伸向天空,犹如一块金色的墓碑。这是老母狼紫岚的墓碑。这是沈石溪《狼王梦》中对主人公紫岚的最后一次描述。当我读到这里的时候,我久久不能平静。

紫岚的一生是坎坷的。在她生命最美好的季节,她陪着心爱的人追逐狼王的梦想,可是意外夺走了爱人黑桑。擦干眼泪,她开始对儿子――未来狼王的培养。然而追梦的道路是艰辛的,她付出更惨烈的代价。大儿子黑球成了金雕的腹中之物;二儿子蓝魂儿被捕兽夹夺去了生命;三儿子双毛惜败狼王,成了众狼的美食。

青年丧夫,中年丧子,晚年孤独。这样的遭遇或许是生命难以承受之痛。我想,紫岚或许会放弃她的梦想。然而,紫岚没有。她又有了新的希望狼孙,未来的王。为了扫平孙子成为狼王的障碍,在风烛残年之际,她豁出性命与那只曾夺走其爱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紫岚真是伟大!她不仅是一个伟大的母亲,更是一个执着的追梦人。追梦的道路尽管遍布荆棘,但是勇往直前,锲而不舍。这深深地震撼了我。

我一个四年级的学生,也有一个梦想。我希望我的文字变成铅字。然而,每当老师鼓励我参赛时,我总是不胜其烦地说,烦死了;每当朋友拉住我细品好词好句时,我总是漫不经心地说,知道了;每当妈妈指出我写作不足时我总是心灰意冷地说,不写了

我如今看到紫岚的故事,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一只动物尚能为自己的梦想打拼,我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

有梦想就有奇迹。12岁的周恩来在课堂上立下为中华崛起而读书的壮志,从此以后振兴中华成为奋斗的目标;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希望稻子像高粱一样高,果实像葡萄一样大,于是田间地头金灿灿、沉甸甸;少年聂海胜做梦都想飞上蓝天,终于成为一名优秀的航天员,将其足迹留在太空

既然如此,我也要做一个执着的追梦人。我要将梦想的种子种在心田,直至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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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

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

母狼紫岚为了继承已故丈夫黑桑的遗愿,一直努力地把孩子培养成狼王。可是命运不济,狼崽未出生,就遭到大白狗的围追堵截,战斗中又正好开始生产狼崽。

战走白狗,山洪来袭,一个狼崽丧命,紫岚痛不欲生。紫岚共生五只狼崽,死去一只,只剩三只公狼崽,一只母狼崽。可是每当紫岚倾注全部的心血培养一只狼崽,狼崽就会死在各种因素下。长子黑仔命丧金雕下;次子蓝魂儿断魂捕兽夹;三子双毛决战失利,被群狼吃进腹中;女儿媚媚前途未知。尽管双毛懦弱无比,但是还紫岚还是费尽心思让最后一只狼摆脱奴性,重铸王者风范。尽管媚媚把她赶出家门,但是母狼仍然想着狼孙的安全,与金雕同归于尽。

小说的剧情扣人心弦,让我陶醉其中,身临其境。有人说母狼紫岚是个被权力欲而扭曲的可怜的失败妈妈。而我却更多的被母狼紫岚那博大无私的母爱所打动。紫岚为了这个梦想的背后,又有怎样伟大的付出啊!为了把自己的狼崽培养成狼王,完成丈夫的遗愿,她又花了多少的心血!她把自己的所有爱都倾注到了孩子们身上,她承受着肉体上的伤痛,几颗门牙在营救蓝魄儿的时候被捕兽器夹断了,为了培育双毛脚被摔跛了,胸前还永远留下了一道难看的伤疤,她为了孩子们变成了一只丑狼;除了外表的牺牲,她的内心何曾得到过安宁。她承受了生活的艰辛,成长的困惑,失子的痛苦和老年的孤独;即使在她生死的最后一秒,她也奋不顾身,与金雕博斗而同归于尽,让自己的子子孙孙扫除了一个隐患。

读完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从紫岚联想到了自己的父母,古人说: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父母的爱是无私的、无微不至的,让我们一起去珍惜它,用实际的行动回报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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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漠苍狼读后感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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