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文 > 读后感 > 苍狼书籍读后感 > 导航 > 大漠苍狼读后感

苍狼书籍读后感

大漠苍狼读后感。

常言道“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人的成长离开不开书籍营养的滋养,作品是作者写的,读后让人很受感动,令人感慨良多,我们需要将这些感悟梳理出来,以加深我们对作品的理解。优秀的作品读后感怎么才能够写出来呢?或许"大漠苍狼读后感"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大漠苍狼读后感(一)

颗假期间,七七八八看了几本小说,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大漠苍狼】,【怒江之战】,还有些乱七八糟的穿越玄幻小说。我觉得【盗墓笔记】比起【鬼吹灯】来说更好看些,鬼吹灯有些过于玄幻,盗墓笔记相对来说更具真实一性一,人物的个一性一也更鲜明,作者的描述笔法也比较平实,整部小说前后的线索也很清晰,虽然是不同的探险,但是一根主线把之串联起来,环环相扣,随着探险的深入,我们一步步更接近真实,但是最后的谜底一直都未完全解一开,所以节奏把握的很好,一直都有吸引人的地方。不过八本还是长了些,看到一半觉得累,中间有些情节就直接跳过去了。据说作者今年3月份会出完结篇,盼望中。

【大漠苍狼】我很喜欢,两本,不像盗墓笔记那样长,相对来说,节奏更为紧凑,看的过程中一直都很紧张,担心书中人物的命运,很好奇深渊的秘密。书中埋下了很多伏笔,两本书并不能完全揭晓深渊的真正秘密,作者非常聪明,把深渊的探索交给了书中的另一名人物,他跳伞,有70个小时的时间可以寻找深渊底部,同时告诉我们下面是一片灯火。这样故事可以先告一段落,为读者留下了无限的遐想空间,再者,也为后续留下可能。

最终,这个故事也是一个开放式的结果,我们可以想象中间以及后来又发生了无限的可能一性一。必然导致必然一句话告诉我们历史的重复之重复定律。很像以前看过的一个西方电一影,女主人公为了改变命运,一次又一次的做出选择,采取不同的行动,无论她如何做,结果总是一样的。电一影的灵感来源于一个希腊传说,而在故事中也有暗示,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为了惩罚西西弗斯,便要求他把一块巨石推上山顶,而由于那巨石太重了,每每未上山顶就又滚下山去,前功尽弃,于是他就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

【怒江之战】我觉得写得很一般,草草的浏览了一遍,故事悬念比较少,读起来有些乏味。不像前面两部,伏笔很多,一直都是解谜的过程,因此读起来会有放不下的感觉。

大漠苍狼读后感(二)

记得初看【大漠苍狼】,真是深为其所吸引,疯狂的想象、疯狂的悬念不断刺激着我的神经,让从小就对神秘事物非常感兴趣的我欲罢不能,很快就看完了第一部。之后,在苦苦等待中,终于等到了第二部。很快,第二部看完了,不禁产生了一些感想,不吐不快。

平心而论,三叔的确是个写悬疑小说的高手。我看【大漠苍狼】的感觉就和看【迷失】的感觉差不多,这也是仅有的两部让我产生类似感觉的作品,同样具备了疯狂的想象和疯狂的悬念。虽然【迷失】的结局让人一大失所望,但不可否认其前面的情节非常吸引人,而且至少在此之前我没看到类似的作品出现,这就是它的成功之处。

【大漠】的结局不知道有多少人看懂了,反正我是看得稀里糊涂,也不打算去深究一番。看了不少人对【大漠】的评论,都集中在对结局的分析点评上,并由对结局的分析评判整部作品的好坏,我觉得很是莫明其妙。因为我搞不懂为什么这些人只把注意力集中在结局,而不是整部作品。整部作品中众多的悬念不正是吸引大家有强烈看下去欲一望的原因吗,其实阅读这部作品的最大乐趣就是想看看作者最后是怎么解释的,满足大家的好奇心是这部作品最大的卖点,当然,这也是悬疑小说这一类型的最大卖点。如果作者弄了很多悬念,最后却无法一一解释清楚,那么这部作品就不能算是纯粹的悬疑小说,而且还有忽悠人之嫌。

看完这部作品,再加上之前看过的【怒江之战】,我的结论是:三叔也是个故弄玄虚的高手。下面举几个例子证明我的观点。

例一,大家还记得众人初入洞时发现的爆炸痕迹吧,三叔当时对此仔细着墨,让人以为后面一定有交代,要不然你说这个干吗,不是明显一浪一费笔墨吗。可惜,最终没有任何对此的解释。以三叔的能力,不可能会犯这种一浪一费笔墨,也就是说废话的错误,那么我只能认为这是故意的,只是为了吸引大家。

例二,还记得水里出现的那个水鬼吧,如果你够仔细,会发现那个水鬼根本不是人能扮出来的,也就是并不像三叔最后草草解释那样,是自己扮鬼吓人。也就是说这个悬念最后的解释非常牵强,让满怀希望的我大失所望。三叔之所以把那个水鬼搞得跟个真水鬼似的弄的有人猜测是日本人生化实验的产物,目的还是吸引大家的眼球,增添作品的神秘色彩。

例三,再就是被冻死在仓库中的日本女兵,你不解释这个女兵为什么被冻死在这里也就罢了,居然又来了句这个女兵一尸一体及其周围的炸弹看起来像个陷阱,好像在引一诱着深渊里的什么东西。有心的人肯定会以为这又是个悬念,后文一定有交代。可惜,三叔早把这茬给忘了,无怪乎有人称其为挖坑大王。

类似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深渊,相信大家很是期待这个深渊里有更多的惊喜,倒是有,一个是巨型雕像,另一个就是深渊中的一片灯光。相信看到的朋友对这两者一定非常感兴趣,以为又有什么惊天秘密即将被发现,因为之前三叔的行文风格一直给人这样的感觉。可惜,对巨型雕像,三叔的解释是远古时从陆地沉下来的,之字不提什么时候由什么人建造的、建造的目的是什么。你不提也就罢了,为什么在仔细观察雕像的时候,特地指出雕像身上无数的能容纳一人一大小的孔洞,如此强调这一细节肯定会让有心的读者觉得这是在暗示什么,是一个悬念,后面一定有解释,可惜后面什么都没有。我为什么说三叔喜欢故弄玄虚,因为看到这里,这个感觉一下子非常强烈起来,这明显又是个什么解释都没有的悬念,目的还是为了增加神秘气氛。同样的,那片灯光也是为了增加神秘气氛。

三叔在后记中振振有词道深渊的神秘就在于其有无限可能,没有必要什么都解释清楚。换句话说,你想知道是怎么回事,自己去慢慢想吧,那才叫乐趣,明白不。说句不好听的话,要满足自己对神秘的未知事物的想象,我完全可以去看相关的新闻或者书籍,这些资料基本没什么解释或解释的很简单,完全可以让大家展开想象去猜测,我为什么还要来看你的小说呢。我看你的小说是因为你能弄出许多匪夷所思的悬念,更因为你能比较合理的完全解释这些悬念,满足我的好奇心。这样,你小说的特点和卖点才能体现出来,才能与那些神秘现象的书籍和报道区别开来,才能导致我掏腰包去买你的书看。如果你做不到对所有悬念都有合理解释,那么就请你设置自己能合理解释的悬念,而不是不做解释反而美其名曰满足大家的想象力。

f132.COM更多读后感延伸阅读

苍狼读后感300字


苍狼读后感300字(一)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叫【苍狼】,这本书讲的都是一些狼的故事。原来狼是狗的祖先,狗是被人类驯练过的狼。

在一个森林里有一只母狼,那只母狼在山洞里生了三只小狼崽,有一只雄狼日日夜夜在那里守着,但是有一天有一头野猪把雄狼给撞死了。

有一天,天上下起了大雨,那个时候狼一妈一一妈一正好出去找吃的,所以只有小狼们才在。狼一妈一一妈一回来的时候发现少了一只小狼就找,但找了半天,还是没找到,狼一妈一一妈一非常。

最后,两只小狼和一妈一一妈一找到了那只小狼,它们在一个山坡的洞一穴一里相聚了。我觉得那只母狼太伟大了。

苍狼读后感300字(二)

暑假时老师给我的作业就是读几本书,一妈一一妈一问我买什么样的书,我说买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就可以了,于是一妈一一妈一就给我买了这本【苍狼】。

这本书分为两大章,第一章是讲一匹被捕兽钳夹断尾巴的母狼和一只被人们当做狗训养过的小狼。小狼是那只母狼生的,母狼在一次事故被捕被关进了笼子,并且被送到了一家人的家里,那些人以为是狗养在了家里,不久后那家人找到小狼便也养在了家里,过了一段时间人们发现是两只狼时,就把它赶出了家又被送到了动物园,后来因为一次地震才逃出动物园。

第二章讲的是一组演员拍摄狼的电一影狼在野外是如何求生的,他在设影地段设下很多危险看狼是如何躲开危险的,到后面六匹狼准备过河逃时小狼大哥被一只鹰那锋利的爪子杀害,河流成了一片血色。

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以为它讲是动物,而是狼自强不息的一精一神。

苍狼读后感300字(三)

国庆长假中,我读了一本很有意义的书【苍狼】。其中最吸引我的【生命之链】主要讲了一个摄制组为了拍摄电视剧,把狼的一家送上了一个小小的荒岛,试图让它们按照自己的安排生存。可一切都在意料之外,又都在情理之中。公狼竟勇敢地闯入摄制组居住的地方企图报复;母狼用她捕获的一头猪和人类交换她的大儿子;最终它们义无返顾地渡海离开孤岛

当我读到:母狼仰首观察,厉声发出警戒。除了母狼,其他的狼现在都衔着一条尾巴,不能发出一点声音。只要一条小狼一张嘴,这个队伍就会折断我的心立刻提到了嗓子眼,因为我知道狼不善水,特别是年幼力怯的小狼。我只有在心里为它们加油、助威。希望它们同心协力相互帮助,顺利到达彼岸。当我又读到:小狼大哥已经死去,可它的嘴巴依旧没有松开这句话时,我的眼泪再也控制不住了。我仿佛看见这条生命之链在海面上划出一道鲜红

故事读完了,透过对狼一家命运的审视,我发现,狼,原来如此优秀,如此可敬!感谢作家金曾豪点燃了我对动物的一爱一!

《大漠谣》读后感


这本小说以汉武帝刘彻的时代作为背景,讲述了主人公金玉的精彩一生。在此期间,霍去病、卫青、卫子夫等等历史名人悉数登场,给人以真实的感受,说起来跌宕起伏,非常精彩。

小说的主人公金玉原本被狼群所养,从小与狼生活在一起,后来救了一个汉人,由此这名汉人带着金玉去了匈奴,并成了她的养父。养父教她如何做人,而非狼,教她权谋之术,并与匈奴单于的儿子们一起长大、玩耍,但是,汉朝与匈奴不可调和的矛盾终于打破了这种平静,养父带着她回去汉朝,却被匈奴追杀,养父死后,金玉穿行于大漠之间,重新与狼生活在一起,过了三四年这样的生活后,她偶然遇见了霍去病,并由此开始了他们之间的传奇故事。金玉之后来到长安,在历经一番波折后在长安站稳了脚跟,她开了一家歌舞坊,背后又有神秘的九爷与霍去病支持,因此生意开得很红火,但是,她与皇宫中的人和事产生了纠葛,无法脱身,这就是后一阶段展现她智勇双全的本领,凭借这点,她尽力周旋在后宫卫子夫与李妍之间,同时也有霍去病和九爷的情感纠葛,这为故事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小说的gaochao便是权力斗争的明朗化,随着事态的明朗,金玉在历经生死的考验中,生下了霍去病的儿子,就这是最为圆满的结局。

金玉这个人物角色有勇有谋,初到长安时所展现出的精明、干练,和对时局的把握让人叹为观止,她从小与狼群生活在一起,由此而生出的勇气与无所畏惧,勇往直前的精神值得人敬佩,在后期与李妍的较量中也展现了她智慧的闪光点,与霍去病和九爷之间的情感纠葛让人看到了她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这个角色非常真实,很感人,毫无疑问,这个角色塑造得非常成功。

另一位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人是霍去病,这位战功卓著的将军纵横穿cha于匈奴腹地,如入无人之境,他所率领的军队所向披靡,战无不胜攻无不克,在他的指挥下,一帮忠于他的将领竭力杀敌,使得匈奴再无威胁汉朝的能力,这是他名留青史的重要原因。他的用人手段非常高明,不仅任用政治关系敏感的李敢,而且匈奴降将也是给予了充分的信任与权力,在他的带领下,汉朝的军事实力逐步提升,终于称雄于匈奴,再无边患。此外,霍去病在对待金玉的事情上显露出他男人感xing的一面,让人觉得非常亲切,不至于那么高高在上,令人触摸不到,这个角色有血有肉,让读者易于接近,我感觉写得相当好。

本书通过对金玉、霍去病、李妍等人物的描述,为我们展现了大汉时期宫廷权力斗争的险恶,也为我们提供了这样一个平台,展现汉朝强大的国力,从各个方面来说,这本书都是非常棒的,值得一读。

《大漠祭》读后感1500字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敬佩他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是那样的安详,脸是那样的平静、超然。那是放下了尘世一切的超然,是经历了惊涛之后的平静。我懂他。肺癌的后期是那样的疼痛,他能笑绝对不会哭,能忍绝对不会呻吟,多么坚强的西部汉子!灵官,是爱弟媳,但是憨头的病诊断出的时候他是那样的后悔,那样痛恨自己,但那是剐割灵魂的现实、躲避不了的残酷、无法清醒的噩梦、不能饶恕的罪恶。人啊,就是那么的可怜。死亡,就是那道无法逾越的围墙。生存,已成为一种负担。
  老顺,老是那么瘦,那么饱受沧桑,脸褐黄满是皱纹,有几根构不成风度的胡须。秋,沙窝里满是残梦一样的枯黄色,偏偏老顺喜欢的就是那里,仅仅因为那有他最忠爱兔鹰。捋一只鹰是很耗时间,但他就是爱,每年的这个季度他都乐此不疲的忙着,“黄犟子”、“青寡妇”就是他人生的得意之作。在我的意识里作者描述的老顺就是年代中老父亲的代表,拥有母亲般的温柔,慈爱,还有父亲本色的严厉。憨头患病,老顺木着脸,双眼深枯枯的,虽深陷痛苦却坚持不懈的筹集资金只为减轻儿子的痛苦,仅仅两章的故事留下颇深的感触给读者,最最朴实的言语如此的感人肺腑,难怪我会潸然泪下……
  瘸五爷,总是吧嗒着烟袋,也许这样的情节是最适合他的。他的儿子——五子天生的疾病让他哭笑不得,一个寂静漆黑的夜晚还是痛心的放弃了儿子的生命。在他被警察带走的那一天,风很大,大家都觉得那风那沙拧成了鞭子,死命的抽打着他的脸。


在我看来,他的做法是对的,儿子如此痛苦的活着,心像刀割似的,每天提心吊胆,怕儿子闯祸,不如解脱他的生,换平静的死。
  读《大漠祭》,其遍布凉州的方言,处处充满了生命气息,所讲西部景色粗粝苍茫、原始淳朴。我能感受作者的语言,毕竟我们同处于北部,正是这样的语言让那片漠中的故事变得如此贴切、动人。我被作者细腻的文笔折服了,朴实的言语透着“致命般的”的气息,没有主题的故事,没有重大的题材,也没有什么伟大的人物,但就是这样的文字让我动情了,让我饱含泪水,让我的心激动澎湃,让我忍不住思索……
  我喜爱雪漠笔下的西部人。他们老实而憨厚,贫苦而坚强,愚蠢却狡诈,可爱又可怜……他们生活一辈子的故事总是生之艰辛、爱之甜蜜、病之痛苦、死之无奈。故事中既充满了浓郁的风土乡情,又饱含对人生的品味。西部的农民父老们,一辈子生活在这沙漠中,来时不知谁是他,走时不知他是谁。他们活的异常的艰苦,但他们就是这样活着,坦然的活着。

  提起大漠,我就想起王维的那句名诗:“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在西部的那座城市——凉州,就是这番景象。那里的沙漠,似海,却时时骄阳似焰,太阳的暴戾,烤蔫了禾苗,烤黑了裸露的皮肤。吸满阳光的沙海衬得蓝天成了放着蓝焰的魔绸。一只桀骜不驯的苍鹰,一头肉骨碌碌的老牛,一骆驼,一老头,作者笔下的故事在那个地方就是这样简单,是这样开始的,也是这样结束的。
  磅礴是大漠独特的气势,雄浑、博大、阳刚、阴柔。是,还有阴柔。我深爱着那说是最美、最安逸,也是最丑、最狂躁的大漠,喜爱那漠间蠕蠕沙浪,喜爱那赤热热的太阳,更喜爱这村子里的故事。大概是因为人稀的缘故,那儿的风,清冷。而在风最猛的时候,太阳就瘦、小、惨白,在风中瑟缩,漫天黄沙,沙粒顷刻就疯了,成一只只箭,射在脸上,死疼。那儿的夜是最让人窒息的,偶尔夜色正好,明月高挂,而其余时间就是黑,那是一种凝固了的黑,仿佛一伸手就可以抓一大把。果然,像老一辈人说的一样——大漠的夜就像是死神召唤。
  当我无意中看到这本长篇小说的名字的时候,我就在心里反反复复的问:“为何要用一个祭字呢?!”直到我将书的后两章读完时才恍然大悟。祭,即祭奠,作者雪漠把自己的情感寄托在了憨头(作者弟弟的原型)的身上,这本书用最朴实的语言记载着小弟及其他的故事,淡淡的笔锋流露出的有一份思念,一份沉沉的爱,更多的是一些内疚。
  憨头,沉默寡言的像个骆驼似的憨头,在我眼中的他真的是太不幸,年仅二十七岁,就患有在那个年代不可治愈的肝癌,死后还不知自己的媳妇爱上的是自己的哥哥灵官,肚子里的小生命虽让自己活了口棺材,却不是自己的骨肉……同时,我也敬佩憨头。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