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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6月19日,原告代表其公司与被告签订购房合同。双方约定,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某小区商品房一套,建筑总面积110.9平方米,单价2302元/平方米(xx年8月此地房价为2500元/平方米),总价255292元,交房日期为xx年5月30日前,小房单价xx元/个(待交钥匙时一次交清)。付款方式为分期付款,首付30%,后凭本合同与银行订立170000元的贷款合同。签约当日原告根据约定于向被告交付了总房价30%的85292元的首付款。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1)逾期在15日内,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1/10000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超过15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3%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1/10000的违约金。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1)逾期不超过90日的,出卖人向买受人每日支付100元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2)超过90日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30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合同签订前,原告认为单独的厨房,餐厅和客厅不适合公司办公,被告遂向原告承诺可将三间房间的墙打掉,同时更改了户型图并附于合同。xx年7月,被告催促原告向银行办理贷款手续,而原告认为被告为交付设计院更改的户型图,有不能履行的危险,所以至起诉时止仍未办理贷款。xx年8月27日,交房时未按照合同中户型图建造(因要求打掉的墙是承重墙),小房也被改成车库买于他人。xx年1月原告向法院起诉。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因迟延交房所造成的损失,即甲方在逾期交房期间的房租(从xx年6月1日至xx年1月1日共1600元/月*6=9600元),和因未交小房将来租小房的费用(620元/年*3年=1860元);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按合同约定每日100元计(100元*3个月*30日=9000元),以上共计20460元,并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被告认为,因原告未及时办理贷款手续,所以原告应负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7659元,同时主张解除合同。
[分析]
该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包括:合同的性质、欺诈性合同受害人在起诉或仲裁中的救济方法、以及合同先履行义务一方的不安抗辩权。
首先,为了确定此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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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在正常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往往与对方签订合同,从而约束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但近几年来,合同诈骗案高发且追赃难度加大。对于合同诈骗被害的风险预防应该抓根本、抓源头,抓自身,实行综合治理,从而维护稳定、健康、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对于企业如何自身加强管理,以下是个人的几点心得体会: 一、注重对经营管理人员的选任 在市场交易中,能否避免被骗,单位负责人和其他经营人员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选任经营管理人员时,既要考察其经营管理能力,又要考察其道德素质和法律意识。 二、项目运作的法律论证审查 1.对主体资格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方是否实际存在;对方的经济状况,如注册资本、资产负债、经济效益、经营内容和经营水平、生产能力和技术设备;对方的商誉情况,如履约能力、以往的履约率、诉讼状况等。 2.对法律文件的审查。内容包括:证照、报表、信用证明、契证、假文件、假票据、汇款回单等。 三、合规、合同的管理 1.公章、合同专用单日管理 公章、合同专用章要专人、专柜,并负责专人审批盖章手续,避免带出单位,绝不允许空白纸加盖公章及外借公章。 2.建立合同管理职能部门,配备专职合同管理员。 设立合同管理人员,形成统一领导,分口负责的合同管理网络体系,使合同管理工作更加规范、科学、合理。 3.标准合同文本管理 标准合同文本由相关业务部门起草,经与财务部、信用管理部、法律室等部门共同讨确定后,报公司制度管理部门通过执行。如原有标准合同文本不再适用时,由业务部门及时提出,相关部门参改调整。并报公司制度管理部门通过后执行。 4.合同主要条款齐全明确,担保条款真实,能够切实履行。 实践中,故意使合同条款不齐或词语含糊是合同诈骗犯罪人惯用的伎俩,如:质量条款不明确,骗取定金或保证金;履约期限过长,骗取货物后低价抛售,携款潜逃;使用伪造的票证或提供虚构的担保人等。 5.严格执行会计制度。 掌握运用法律手段对合同的预付款、定金,实行会计监督,经济往来坚持钱货两清,防止犯罪人骗取预付款、定金。 6.建立企业合同评审制度 合同审批过程由合同经办人负责合同的催办,正常合同审批过程要限进完成;合同审批通过后,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由办公室加盖公司公章交经办人。 7. 建立合同审查委员会和法律咨询机构。 设立专职公司律师或聘请社会律师为常年法律顾问,不仅成功地保障了合
查看全文>>>1989年9月,浙江省永嘉县某机电设备厂(本案原告)通过信函方式同汉沽区某公司(本案被告)签定了一份铅封及铅封丝的购销合同。合同载明,被告购买原告生产的规格10×5铅封一万千粒,每千粒25元;铜质铅封丝五千千米,每千米100元。同年十月份交货,供方代办托运,货款托收承付。合同未有注明总金额。同年10月29日,原告向被告发电称:“于10月22日向贵公司发运铅封500千粒,铅封丝500千米,货款并包装费73091.50元,本厂于24日向贵公司托收,请接单后即付,余货将产好,即予发运。”被告于10月30日接到电报及托收单后,方察觉双方所签合同,由于经办人员疏忽大意,对铅封和铅封丝的数量单位有重大误解,因而导致数量扩大了一千倍。使本来货款价值九百多元扩大到九十多万元。如按此合同履行,将会给被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被告同时发现原告要求托收付款的手续不健全,没有铁路承运部门的货物运单及领货凭证,怀疑原告可能是在没有发货情况下,即向被告骗取货款。基于以上考虑,被告即刻于当日回电:“定购铅封一万粒,铅封丝五千米,请按此数发货。”要求原告变更合同数量。同时以“货未到,与交货单不符”为由拒付了货款。原告接电后回电仍坚持合同原订数量,并催被告付款。11月下旬,被告先后收到了原告寄来的领货凭证,铁路运单及发来的部分货物,被告收到货后,妥善保管起来,等待解决问题。12月下旬,原、被告双方经当面协商未果。原告于1989年12月28日向浙江省永嘉县法院起诉。
原告起诉意见:
原告要求向被告追索已发货的货款及运杂费,并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赔偿已装好未发运的产品所造成的损失。
律师诉前工作及代理意见:
通过对案件的分析,代理律师认为这是一起对方利用我方有重大误解,从而实施欺诈行为的案件。案件本身有一定的复杂性,加之异地应诉,要想扭转我方被动局面确实不容易。一方面我方提出自己有重大误解行为,要求法院予以撤销或变更,我方首先负有举证责任。另一方面,我方怀疑原告有欺诈行为,必须取得确凿的证据,才能得到法院的认可,变被动为主动。如何把我方的怀疑、猜测变为事实,关键是要在原告当地取得原告弄虚作假,实施欺诈行为的充分证据。此案前途究竟如何?被告及代理律师怀着矛盾的心情踏上了赴永嘉应诉的路程。经过在永嘉县当地调查了解情况和在法院阅卷,被告的怀疑均得到了印证。1、代理律师经向金华大众货物联运站调查证实,原告于89年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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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下讲话:
伴随着春天舒缓的脚步,我们每天都心情愉悦的走进校园,每当我们走近校园时,会看到树木郁郁葱葱,教室宽敞明亮,各种设备齐全,多么美丽的学校呀!
我们学习生活在这个优美的校园里,你考虑过你的行为和这个校园是否和谐呢
在过去的时间里,我曾看到过这些不和谐的现象.在卫生方面:我常会在操场上看到有乱扔的果皮,饮料瓶,牛奶瓶;楼道的墙上有同学们随手画上去的笔道,踩上去的脚印,和拍到墙上的球印;教室的卫生角有的班级总是打扫的不干净.
在文明礼貌方面:我们有的同学常会说些脏话;下课时有的同学会不时追逐打闹;上楼时从不右侧通行等等,这些都是与我们这个学校不和谐的行为.
生活氛围的和谐愉悦,要靠每个人的维持和创造,人类所具有的一种文明,健康,美好的因素是通过外在言行来表现的.
当我们走进校园,看到一张张绽开的笑脸,你们是否感觉到学校是一个温馨的家园 每个家中成员的你应该怎样做呢:
一个庄严的队礼,一声老师你好!一句同学你早!就是这样一句句文明的话语会在我们心中回荡.我们生活在一起,大家互相谦让,互相学习,你帮助我,我帮助你,我们的学校将是暖意溶溶.也许你会做错事,只要真诚地说"对不起",
请求别人的原谅,彼此相视一笑心里会变得敞亮;也许你心中还有怨气,放开胸怀说声"没关系"多么崇高地忍让,一切都会风平浪静.
所以我们每个学生都
要做到:"五讲"即:讲文明,讲礼貌,讲道德,讲秩序,讲究卫生习惯好,这个"五讲"请你要记牢.
要做到"四美"即:语言美,心灵美,行为美,环境美,"四美"永远记心上,这样健康成长才能有所作为.
要做到"四有"即: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人人努力去争取,才能成为好少年.
在这美丽的校园里只要我们能做到五讲,四美,作为四有新人,我们的校园才能处处开满礼仪之花.愿我们头顶的这片蓝天永远那么蓝,脚踏的这个校园永远美丽如春.愿我们同学都能在这个美丽的校园里健康成长.
我们的校园环境美,我们的行为更要美.
武汉大学深圳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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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4月,某市水泥厂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2年8月,水泥厂与李某签订了为期8年的劳动合同。1995年1月,水泥厂拟进口新的生产设备,打算派李某等3人出国培训。在和李某协商并达成一致的基础上,双方就原劳动合同进行了修改。修改后的合同规定:合同有效期为15年,李某无正当理由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赔偿水泥厂支付的全部出国培训费用及因此造成的其他一切损失。
合同签订后,李某等人于1995年2月出国培训。1995年8月,李某等人完成培训回厂工作。因为李某在培训期间刻苦钻研、虚心好学,全面掌握了新设备、新技术的操作技巧,回厂后被任命为副厂长,主管全厂的生产工作。在外方技术人员和李某等人的努力下,新设备于1995年9月安装调试完毕,开始进入试产阶段。就在试产的关键阶段,李某却于10月6日将一份辞职报告留在自己办公桌上,第二天开始即不到厂工作。经厂方多方寻找,直到12月初才得知李某已就任某外资企业的副总经理。厂方多次与李某联系,要求其回厂工作。李某拒绝回厂。
厂方无奈,要求李某及其所在外企支付李某的出国培训费用8万元及李某离职给水泥厂造成的80万元损失。李某及其所在外企只答应支付8万元培训费用。双方多次协商未果,水泥厂遂于1996年2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仲裁委员会裁定:李某及其所在外企向水泥厂支付8万元培训费用及20万损失赔偿费,双方解除劳动合同。水泥厂对仲裁裁决不服,于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经审理查明:李某与水泥厂签订的劳动合同为有效合同;水泥厂为李某出国培训支付了8万元费用,李某突然离职后,致使水泥厂新引进设备停产两个半月,造成损失76万元;李某所在外企在明知李某尚未与水泥厂正式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仍招用李某,这是一种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行为,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判决如下:(1)解除李某与水泥厂的劳动合同关系;(2)李某赔偿水泥厂支付的出国培训费用8万元,及损失2万元,共计10万元;(3)李某所在外企赔偿水泥厂损失74万元;(4)诉讼费由李某及其所在外企全部承担。?
专家评析:人民法院的判决非常正确。
(1)李某违反合同约定擅自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有效成立后,当事人双方均应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根据有关规定,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李某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法
查看全文>>>你之所以过得那么惨,是因为你还不够努力吗?不,是你在忙碌时会忘记了思考,不辨方向,不查环境,不懂变通,入不了优秀的圈子从而错失财富。
爱国的人一定珍视他的国家过去留下的文物遗产。-----《中国》梁实秋
强者有参与精神,因为他们有力量参与,温顺者--他们占人口的大多数--消极避世,因为他们需要保护自己。-----《中国》林语堂
老骥伏枥,志在千里,烈士暮年,壮心不已。-----《中国》曹操
其次,在三国等古代历史上,男子身高可以说是影响个人形象的重要指标。在蜀汉国的五虎上将中,身高九尺的关羽,在三国文臣武将中都是比较罕见的。在关羽之后,西凉地区的马超身高八尺有余,而张飞和赵云的身高都在八尺左右。与此相对应的是,至于三国五虎将谁最英俊,则是见仁见智,难以客观评价。
不因忙碌而疏远,更不因时间的冲刷而淡忘你,秋花冬雪,夏去又立秋,季节虽变,我的关心未曾改变,祝福你拥有一个硕果累累的秋天。
美术所以能产生科学,是从"真美合一"的观念发生出来。他们觉得真即是美,又觉得美才是真。所以求美先求真入手。-----《中国》梁启超 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做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中国》毛泽东
绝美的风景,多在奇险的山川。绝壮的音乐,多是悲凉的韵调。高尚的生活,常在壮烈的牺牲中。----《中国》李大钊
有时也觉得宽恕是美德,但立刻也疑心这话是怯汉所发明,因为他没有报复的勇气;或者倒是卑怯的坏人所创造,因为他贻害于人而怕人来报复,便骗以宽恕的美名。-----《中国》鲁迅 夫妻者,有骨肉之恩也。爱则亲,不爱则疏。------《中国》韩非
生了孩子,还要想怎样教育,才能使这生下来的孩子,将来成一个完全的人。-----《中国》鲁迅
我们在求学时代,应该暂且把趣味放在一旁,耐着性子接受教育的纪律,把自己锻炼成为坚实的材料。学问的趣味,留在将来慢慢享受一点也不迟。-----《中国》梁实秋
愿得此身长报国,何须生入玉门关。-----《中国》戴叔伦
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中国》毛泽东
一定要保持冷静,迅速判断周边环境,尽快向山上或较高地方转移;如一时躲避不了,应选择一个相对安全的地方避洪.
爱国的人一定珍视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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