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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文明行为心得体会

教育行为心得体会。

即使是读同一本书,不同的人都会不有不同的心得。有时我们需要将自己对观看或阅读过的内容以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写心得体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写作训练,写心得体会时需要将所思所得条清缕晰地记录下来,写好一份优质的心得体会要怎么做呢?小编特意为大家收集整理了“教育行为心得体会”,相信你能找到对自己有用的内容。

教育行为心得体会

关于教育行为理由的三个视角
教育者采取的任何一种教育行为都是有理由的。“为了学生好”就是一种常见的理由。因为常见,所以是个很好的话题,容易引起普遍的共鸣。从这个话题开始,我们对教育行为的理由会产生很多的思考与关切,并且由此对教育行为本身产生更加深入的理解。在我看来,下面三个视角尤为重要。
一、伦理的视角
“伦理”处理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问题。教育者给出的“理由”是否存在伦理问题,与行为的“动机”有关。
任何教育行为都有相应的功机。对于这一点,相信大家不会有太多的异议。教育行为不是无条件反射。打喷嚏、眨眼睛之类的行为没有什么动机,因为它们是无条件反射。但教育行为不是这样。教育行为很复杂,都是有目的的行为。盲目的行为显然不能算是教育。“目的”就是人们行动所能达到的“结果”,所以,教育总是冲着某种结果去的。做什么事情、怎样做,都是由目的支配着的,目的或者结果为人们的行为提供了动力,因此,它是构成功机的主要因素。教育者通过教育行为想要达到什么佯的目的,这就是动机问题。
行为都有动机,但行为者不一定会把他的动机说出来。说出来的动机就是“理由”。如果你问他为什么要那样做,他就会告诉你他那样做的“理由”。所以,“理由”是示人的。“为了学生好”就是说出来的动机,是教育者就自己的某种教育行为给出的“理由”。
“理由”未必是“动机”。在这一点上,我们一定要看清,否则就没有办法理解很多复杂而隐晦的现象。“动机”反映出行为者所要实现的真正目的,“理由”只是行为者口头宣称要实现的目的。“动机”与“理由”可能是一致的,但在很多情况下,也可能是不一致的。在不一致的情况下,“理由”就是对“动机”的掩盖——所谓“言不由衷”。在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时,言不由衷就是缺乏真诚;在处理教育者自身与学生关系时,“言不由衷”就是教育者把学生当作实现自身目的的手段与工具。教育一旦被工具化,它就不再符合道德的基本规范,就会出现明显的伦理问题。
教育者的理由总是冠冕堂皇的。关于教育,老师或者官员们说了无数的话,可直到现在,我们好像从来就没有听到有谁说过明显有问题的话——至少在公开或者正式的场合没有听过。但是,与话语世界的无比正确、冠冕堂皇相比,教育的行为世界却到处可见不堪入目的丑陋现象。在为了学生的名义之下,常常是私欲的横流,私利的横行。老师们苦干蛮干,拼命布置作业,官员们软磨硬施,拼命要求升学率,理由都是为了学生、为了办人民群众满意的教育。但在实际上.极有可能只是为了自身的利益或者政绩。掩盖真正动机的理由就像“皇帝的新装”,人人知道,但是没人去说破。于是,人们关于教育的话语,调门总是越来越高。
钱理群先生在一次主题为“倾听第一线老师的声音”的讨论会上说:“如果真的要把应试教育变成素质教育,多少人饭碗就没有了,那是要跟你拼命的。”“现在中国教育的问题是利益问题,不是观念问题,也不是方法问题。这是必须首先看清楚的。”钱先生说得很直白.他说出了冠冕堂皇的话语世界之下教育的真实图景,令人唏嘘。
二、层次的视角
假如“理由”与“动机”确实是一致的,比如,教育者采取的教育行为确实是“为了学生好”,确实是为了学生的利益而不是自己的私利,那么,教育的世界是不是就尽善尽美了?
不是。
在“为了学生好”这个常见理由中,“为了学生”是清楚明白的,没有什么深言大义,难就难在“好”上。“好”或者“善”是可以分成不同层次的。同样是为了学生,教育者可能选择实现高层次的“善”,也可能选择实现低层次的“善”。低层次的善是必要的,但不是充分的。可是在教育的现实中,低俗化倾向却异常突出。
比如,有一所学校有个传统的做法.每年组织学生外出考察,目的是增加学生的阅历,拓宽学生的视野。但是非常不幸,在一次外出考察的途中,学生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次事故对学校的影响很大,对这个地区的影响也很大。因此在事故之后,地方教育局专门发出通知,严厉禁止所有学校以任何名义组织学生外出,目的是保障学生的安全。“保障学生的安全”,是教育者给出的行动理由,也是他们所要实现的“好”或者“善”。
比上面这个例子更加普遍的,是教师和学校对学生学业成绩的极度关注。只要学生的成绩好了,就什么都好了。相对于成绩,其他任何表现似乎都无关紧要。因为成绩好了,才能升人更好的学校,将来才能找到更好的工作。这里,教育者所要实现的“善”指向了学生的“温饱”或者“生计”。
为了学生的“安全”或者“生计”而采取行动当然没有错,问题是,仅仅为了安全或者生计的行为是不是“教育”?如果教育的目的仅仅是让学生安全地活着,让学生能讨到一个好的生计,那么,教育自身的特殊性在哪里?教育的终极关怀又在哪里?
据说在德语中,“教育”一词的本

教育行为心得体会第2页

义是“神性在人脑中的呈现过程”,教育的目的就是让人变得更加超越,具有相对于现实的超越性。所以阿多诺说:“教育的理念中必然预设了一种人性的状态,并且一旦它有一点贬值,卷入了作为社会有用的工作而被兑现的特殊目的的实践,那么它本身就是犯罪了。”韦伯说:“当我们超越我们自己这一代人的墓地而思考时,激动我们的问题并不是未来的人类如何丰衣足食,而是他们将成为什么样的人。”
教育的终极追求决定着教育的层次和品格。如果我们的行为只是基于“温饱”或者“生计”的理由,那么,它只能算是一种低层次的教育,一种缺乏品格的教育。我们确实是为了学生,可是,只是为了学生的生存或者为了生计考虑的教育,它的本义已经受到普遍的侵蚀,它的内涵已经大大缩水。教育目的的低俗化正导致教育本身严重地扭曲变形,这恐怕才是当下教育首先应当关切的事情。
三、理性的视角
有理由的行为不一定就是有理性的行为。判断一种教育行为的合理化程度,不能只看行为者给出的理由,还要看这种理由是不是包含足够的理性因素。家长们在“为了孩子好”的理由之下,粗暴地对待孩子,甚至将孩子虐待死了。这样的事情司空见惯,好像已经不再耸人听闻了。学校中的情形也大抵如此。为了“鞭策”孩子们上进,我们可以对他们进行“分类”,让一部分孩子戴“红领巾”,而让另一部分孩子戴“绿领巾”;为了让学生的考分“全市第一”,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把每一个班级每一个孩子的分数悬挂在校园的围墙上,以对他们进行足够的刺激;为了提高升学的比例,我们可以歇斯底里地把学校变成“兵营”,把学生变成“高考特种兵”;为了表现我们的所谓“教育理念”,我们可以把成百上千的孩子和他们的母亲变成道具,排列在操场上,当众让孩子为母亲“集体洗脚”……每一种行为都有理由。但每一种行为也都见证着教育的疯狂。
保证教育成为有理性的行为并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情,原因有二。
其一,社会总体理性水平的发育还十分有限。中国有悠久的伦理传统,却相对缺乏理性的启蒙。在康德看来,“启蒙”的实质“就是人类脱离自己加之于自己的不成熟状态”。“不成熟状态”就是不经别人的引导就不能运用自己的理智。“不成熟状态”的原因不在于缺乏理智,而在于不经别人的引导就缺乏勇气与决心去运用自己的理智。因此,这种状态实际上是个体理智的自缚。在理性没有得到充分启蒙的社会,个体的理智也会处于“蛰伏”的状态。理智处于蛰伏状态的无数个体,非常有可能制造出种种疯狂的社会事实。想想“日本地震,中国抢盐”时的情形吧。在总体理性水平十分有限的社会,要提高教育的理性水平,也将是一个困难的过程。
其二.教育水远面对“人的无限可能性”的难题。一个孩子降生到这个世界,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这里没有确定的答案,因为人的发展存在着无限的可能性。如果我们看到了一个明确的目的地,那么我们就不难从脚下开始,找到一条到达这个目的地的路径。同样,如果上帝预先告诉我们每一个孩子“将会怎样”,我们就能知道在教育他们的时候“应当怎样”。不幸的是,上帝什么都不说。于是,教育者只能自己去假定一个孩子“将会怎样”,并且在这个假定之下。做出“应当怎样”的决定和选择。当一个老师用“为了孩子好”作为自己的教育行为的理由的时候,他就是在扮演上帝的角色。我们不是上帝,但不得不时时像上帝一样确定孩子的未来。因为“人的无限町能性”,教育注定是一项战战兢兢的事业;因为学生,教师注定应该永远地心怀敬畏。
基于上述三个视角,我们至少应当看到:教育必须基于真实的理由,教育必须具有超越的品格,教育必须保持基本的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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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守则学习心得体会


篇一:学习员工行为规范和安全培训的体会——银行员工行为规范心得

一、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在平凡中奉献,爱岗敬业是各行各业中最为普遍的奉献精神,它看似平凡,实则伟大。

从大的方面来说,一份职业,一个工作岗位,都是一个人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保障。从小的方面讲,比如我们农行,每一个人所从事的工作岗位都是个人生存和发展的保障,也是农行存在和发展的必需。农行要发展,要在这个竞争激烈的金融业中不断强大,立于不败之地,没有我们每一位同志的无私奉献精神是不行的。

作为农行人,为了农行的前途,为了农行的荣誉,做一名爱岗敬业的人,是职业道德对我们最引为用以规范行为品质,评价善恶的行为规则。作为一个金融单位的职工更应以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上讲求道与德,如果路走得不对就会犯错误,就会迷失方向;如果没有德,就难于为人民服务,就谈不上自己的事业,也就没有单位事业的兴旺,就没有个人事业的发展,也就失去了人身存在的社会价值。我现在正在从事农行工作,这是我的职业,也是我唯一的职业,自我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从事这项职业,也一直热爱这个职业,对农行工作有浓厚的兴趣和深厚的感情,所以我一直是爱岗敬业的。本文由一起去留学编辑整理,转载自一起去留学。

只有爱岗敬业才是我为人民服务的精神的具体体现。讲求职业道德还必须诚实守信,所谓诚实就是忠心耿耿,忠诚老实。所谓守信就是说话算数,讲信誉重信用,履行自己应承担的义务。所以通过对这次的学习,使我更深地了解到作为一个农行职工的根本、为人、言行和责任,就是自己在工作中不断地加强学习,时刻按照职业规范去要求自己,努力工作,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合规操作意识。

“没有规矩何成方圆”,身为网点一线员工,切实提高业务素质和风险防范能力,全面加强柜面营销和柜台服务,是我们临柜人员最为实际的工作任务。作为临柜人员,我深知临柜工作的重要性,因为它是顾客直接了解我行窗口,起着沟通顾客与银行的桥梁作用。因此,在临柜工作中,我始终坚持要做一个“有心人”。

虚心学习业务,用心锻炼技能,耐心办理业务,热心对待客户。在银行业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我们都很清楚地意识到:只有更耐心、周到、快捷的优质服务才能为我行争取更多的客户,赢得更好的社会形象。我们每天面对形形色色不同层次的客户和形形色色事物,更加要求我们一线员工有高度的思想觉悟。

加强合规操作意识,并不是一句挂在嘴边的空话。有时,总是觉得有的规章制度在束缚着我们业务的办理,在制约着我们的业务发展,细细想来,其实不然,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不是凭空想象出来产物,而是在经历过许许多多实际工作经验教训总结出来的,只有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已的权益和维护广大客户的权益能力。

我们的各项规章制度正如一架庞大的机器,每一项制度都是一个机器零件,如果我们不按程序去操作维护它,哪怕是少了一颗锣丝钉,也会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各项制度的维护和贯彻是要*我们广大的员工严格执行,正如《违规违纪警示案例》之案例三中所提及的违规行为,如果没有柜员黄齐秦的大意未临时签退系统、没有出纳颜朝霞的随意放纵、大悟支行本身存在未按章办事让坐班主任代班,明有光一切的违规行为也就不能得逞。而事后大悟支行的纵容庇护也导致了明有光的违规行为事件的延伸。管中窥豹,时见一斑,规章制度的执行,不是*某一人来执行的,而是要*一个集体相互制约、监督来实施的。

三、增强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防范案件意识。

银行号称“三铁:“铁制度、铁算盘、铁帐本”。正因为有了银行的“三铁”,银行在百姓心中才是可以信赖的。规章制度的执行与否,取决于广大员工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清醒认识与熟练掌握程度,有规不遵,有章不遁是各行业之大忌,车行千里始有道,对于规章制度的执行,就一线柜员而言,从内部讲要做到从我做起,正确办理每一笔业务,认真审核每张票据,监督授权业务的合法合规,严格执行业务操作系统安全防范,抵制各种违规作业等等,做好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不能碍于同事情面或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而背离规章制度而不顾。

坚持至始至终地按规章办事。如此以来,我们的制度才得于实施,我们的资金安全防范才有保障。再好的制度,如果不能得到好的执行,那也将走向它的反面。近年来,金融系统发生的经济案件,不仅干扰破坏了经济金融秩序,而且严重地损害了银行的社会信誉。采取相应措施,从源头上加强预防,是新时期防范金融犯罪的一道重要防线。这几年银行职业犯罪之所以呈上升趋势,其中重要一条是忽视了思想方面的教育,平时只强调业务工作的重要性,忽视了干部职工的思想建设,没有正确处理好思想政治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关系,限于既要进行正面教育,又要坚持经常性的案例警示教育,使干部职工加固思想防线,经常警示自己“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从而为消除金融犯罪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和思想基础,自觉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内部管理,是预防经济案件的保证。

为此要认真抓好制度建设,一方面要根据我们一线柜员工作的特点,组织学习,通过学习,使各岗位人员真正做到明职责、细制度、严操作。有效的事前防范与监督是预防经济案件的重要环节,本岗位的自我检查与自我免疫是第一位的;其次可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自检自查、上级检查、交*互查等方法,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偏差。对业务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的内控与制约。通过此次合规教育活动,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找准了工作立足点,增强了合规办理和合规经营意识,通过对相关制度的深入学习,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和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为识别和控制业务上的各种风险增强能力,积极规范操作行为和消除风险隐患,树立对农行改革的信心,增强维护农行利益的责任心和使命感及建立良好的合规文化都起到了极大的帮助。


篇二:员工行为规范学习体会

通过对于员工行为规范的学习,让我更加的认识到自己的不足,以及跟个人行为规范之间的差距。

例如;我们的走路,都习惯性的一群人一起走,一起说话不排队走走停停一边走一边大闹嘻嘻哈哈.........通过对于员工行为规范的学习,让我们认识到我们行为是不对的,因为我们的行为举动都不只是单单的代表我们自己,而是我们的行为代表的是炼焦车间形象,更代表了中煤旭阳的形象、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认真得学习员工行为规范,更好的规范自己的行为。

从这学习仲让我们更加的认识到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应付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办事认真负责,具有全局意识,在工作中培养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对自己的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能按时按质完成,工作,对时间和标准性重求比较严格,容不得一点的失误和拖延,也要我们在工作上细之又细,慎之又慎,工作作风正派说的少做的多,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尊敬领导,团结同事。


篇三:《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学习体会

最来,我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及师德师风方面的有关文件资料,通过学习我得到以下体会:

一、师德的重要意义和六字衡量标准

师德,即教师的职业道德。它是教师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从事教育活动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以及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情操和品质。教师劳动的对象是那些正在长身休、长知识、可塑性非常强的孩子们。教师的工作态度及道德观直接影响幼儿品德的形成与发展,而这种影响又是无形的、潜移默化的,甚至是长远而深刻的。对此,教育 家胡昭广 先生曾经有一句十分形象的话:“教师是一种精神。老师在我们心中留下的是对我们灵魂的塑造、品德的塑造,他们的灵魂,他们的思想,是深深扎在我们心中的。”

同时,教师的思想道德状况它不仅直接关系到学校的精神文明和校风建设,而且也影响着幼儿园的教学水平和幼儿的整体素质。许多优秀的师德传统,如爱国主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求真务实的教学态度等。在新时期继承和弘扬幼儿园的优秀传统,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意义深远。

教师是幼儿心目中的榜样和楷模,教师的言行在幼儿心目中是有着很重要的位置。所以我们教师应该严于律己,要求幼儿做到的,教师首先要做到。正人先“正己”,“正己”是师德的基础,不能正己,也就不可能有教师的垂范。

二、“敬业”与“爱生”是师德的核心

一个教师是否敬业,是师德建设的一个很重要的条件;一个教师是否爱孩子,是师德最集中的表现。教师在爱生方面主要表现为:从多方面去关心每一个幼儿,十分重视保护孩子的自尊心;注意尊重其人格;强调对每一个孩子负责;严也是爱,做到严而有度。首先要爱幼儿,这是师德的核心。只要爱幼儿,才爱教育事业,才能做好教育事业,也只有爱幼儿,才能理解、尊重、信任幼儿。这种爱是发自内心的,而又始终贯穿在整个师生交流之中。其次,在管理方面,耐心和细致程度上有待进一步提高,幼儿们年纪小、自理能力差、情绪波动快、对教师依赖心理强,这使得小班任课教师经常要忙于建立和保持幼儿就餐、上课、午睡等一日生活秩序,忙于稳定幼儿情绪、处理突发事件。这些工作对教师的耐心考验很大。我想,“严与爱”的尺度把握上,更要向身边的优秀教师们多多学习。

“手执金钥匙的人”是人们对教师一职的赞誉。知识与道德的完美结合使教师在开启幼儿智慧,陶冶幼儿情操,净化幼儿心灵中起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教育改革和发展任重道远;师德建设,影响深远。让我们共同努力,以高尚的职业理想,以高尚的职业道德教育学生,服务社会,迎接灿烂辉煌的明天。


篇四:农行员工行为守则学习心得

《员工行为守则》对全行员工如何做人、做事进行了规范。这次开展《员工行为守则》教育检查活动,就是要规范全行员工的服务行为,统一全行服务标准,在全行上下大力弘扬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倡导锐意进取、开拓创新的拼搏精神,重建员工自信从容的新风貌,重塑农行员工的职业新形象,把全行的服务水平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

新修订《员工行为守则》的核心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基本要求是通过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客户关系、公平竞争、廉洁自律、同事关系、日常办公、职业形象和监督举报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来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正确处理与银行、客户、同业、同事和监管关系的行为规范和执业准则。在全行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的道德风尚,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改善员工职业形象和农行整体形象。

对于总行印发的新修订《员工行为守则》的核心内容是“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基本要求是通过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客户关系、公平竞争、廉洁自律、同事关系、日常办公、职业形象和监督举报等九个方面的内容来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正确处理与银行、客户、同业、同事和监管关系的行为规范和执业准则。在全行树立“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的道德风尚,培育良好合规文化,改善员工职业形象和农行整体形象。,每天我都会抽出时间来学习.这本手册对于日常工作很有现实的指导意义.对于员工日常工作和行为的规范,概念清晰,生动形象.

不仅要学习.还要从工作中找到和守则有差距,或者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加以改正.总则中包括: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勤勉尽职,依法合规.应该有职业自豪感,是农行给了我这个工作的机会,我要珍惜这个岗位,维护农行的形象和利益,不做有损农行形象和声誉的事情.做一个品行端正的人,遵守劳动合同规定的条款,恪守制度的要求和办事程序,不断提高自身的工作技能和综合素质.通过学习,我了解到,员工的不当行为都有可能给银行带来合规风险.应牢固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了解岗位合规要求.自觉最受法律法规和银行内部规章,坚持以最高的道德标准来要求自己.分则中包括:保密义务,利益冲突,客户关系,公平竞争,廉洁自律,同事关系,日常办公,职业形象和监督检举.保密虽然也是这么做的,但没有提高到法律的高度.关于利益冲突,我觉得只要遵规守法,就不会和农行发生利益冲突.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是日常工作一定要做好的事情.虽然在普通员工,也要知道廉洁自律的重要性.和同事和睦相处,坦诚相待.同事之间才能有良好的协作,才能处理好各项业务.工作服穿戴整洁,工牌佩戴规范,戴统一的发饰,是每天早上到岗的第一件事.参加积极有益的活动,以保持旺盛的精力投入工作.遵守规定是在保护自己,不能马虎和失职,这样会造成严重的后果,不仅是对于个人还是农行,损失有时候是无法弥补的,依法合规,以更高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树立法律意识和合规意识.

要实现农行的战略发展目标,建设国际一流商业银行,没一个员工的言谈举止都代表着农行的社会形象和金融服务水平.我要从自身做起,从本岗位做起,始终如一的学习和践行《员工行为守则》.


篇五:学习规范办学行为心得体会

今天认真学习了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

该通知主要指出了这样几点:一、切实把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摆上重要位置;二、着力解决当前中小学办学行为不规范的突出问题;三、加快构建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四、确保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通过学习,我充分的认识到,加快教育改革和发展,规范办学规范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是我们顺应时代潮流,迎接新的挑战的必然选择;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现实基础。在当前“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大趋势下,作为一名教师,我深知:要照亮别人,首先自己身上要有光明;要点燃别人,首先自己心中要有火种;而作为一个学校,一个班级,更应该从全局出发。转变教育只为升学服务为目标,树立提高国民整体素质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的目标观;转变以分数为唯一标准评价学生,树立学生综合素质提高,个性特长充分发展的教育质量观;转变只重视少数尖子生,轻视大多数学生,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的教学观。

我们学校严格规定一、二年级不准留书面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准超过半个小时,五六年级书面家庭作业不准超过一个小时,真正给学生以最幸福的童年,给人生以最坚实的起步。并且每学期初学校与每位教师都签订责任书,对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私人办班或替校外补习机构招揽生源,以及以任何形式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加重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教师在评优、评模、评先、晋职、晋级中实行一票否决,用制度约束教师的育人行为,我认真很有必要。我们每一位教师都要牢固树立“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的服务意识,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满意,让社会认可。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大全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大全

(篇一)

按照高检院的统一部署,2015年1月至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根据高检院、省市院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部署要求,我认真学习了最高检、省、市检察院的活动方案,结合我分管的实际工作,谈一下自己的心得体会。

这次专项活动的目的就是通过开展集中整治,牢固树立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重点围绕我分管的侦查监督、公诉、民行检察部门,突出整治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案件当事人及其近亲属态度蛮横,对案件存在问题推脱逃避,不注重释法说理,不注重矛盾化解。

2.特权思想严重,执法言行强势,作风霸道强硬,压制和妨害诉讼参与人正当权利行使。

3.执法办案不讲策略效果,不注重维护发案单位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不尊重当事人人格尊严。

4.对告状求助群众态度冷漠,置之不理,缺乏应有的同情心和责任感。

5、落实未成年人特别程序的各项规定不到位,图简单,怕麻烦;不尊重涉案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公开或者传播涉案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不按规定程序办理案件,该请示汇报不请示汇报,擅自决定处理案件。办案制度执行不严格,丢失卷宗材料和证据。

7、出席法庭不按规定着检察制服,法庭用语不规范,不遵守法庭纪律,不尊重审判人员、被告人和辩护人,指派不具有检察员或者代理检察员身份的人员出庭,没有受检察长指派擅自出席法庭。

8、民行部门不经过检察委员会研究或不经检察长决定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和执行监督检察建议;滥用检察建议,对法院审判、执行活动的监督不规范、不严谨,一些通过口头或其他书面方式即可纠正的错误,不适当使用检察建议,一份检察建议多头发放,重复统计,影响检察建议的权威性和说服力;超期办案。

9、刑事诉讼中,不依法履行相关告知义务,侵犯律师和当事人依法应当享有的诉讼权利。

10、不依法听取或不注重听取律师和当事人意见,律师和当事人所提意见不按规定附卷或在相关文书中予以体现,对律师合法要求不能依法及时办理,造成律师、当事人和办案人员沟通交流不畅,有意见不能及时有效反映和表达。

11、办案数据造假,把有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多报,不利于考评计分的数据不报、少报或者迟报。在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各个环节,为争取多得考评计分弄虚作假、凑监督数量。在公诉等环节,职务犯罪共同犯罪案件人为分人分案起诉,虚报案件审结率,等等。

12、不认真履行流程监控职责,重办案期限监督,轻办案活动监督,发现和纠正浅层次问题多、重大问题少,在违法违规办案监督方面存在空白和“盲区”。

13、不认真履行案件质量评查职责,重数量轻质量,重形式轻实质,对特定种类案件的评查不及时,导致案件质量问题没有被及时发现、纠正,造成负面后果。执行不到位,监督的刚性不足,责任追究不落实,不敢担当、不敢较真碰硬,对扩大解释“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疏于监督。

14、组织、监督案件信息公开不力,选择性公开、延迟性公开、不规范公开比较普遍,没有形成以公开倒逼规范司法行为的态势。

15、超越职权办案,插手经济纠纷。

16、利用职权,违法办案、徇私舞弊。

17、充当诉讼掮客,与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勾连,利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职务便利,帮忙打探案情,协调关系,捞取个人好处。

18、受人之托,违反原则和规定,过问、干预相关部门正常办案工作,利用检察权获取个人好处.

下一步我要结合具体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围绕上述重点环节和问题,结合本部门实际,逐一对照检查,逐项整改纠正。注重问题导向,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切实增强专项整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篇二)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明确要求,公诉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审判这个中心进行,公诉人在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环节要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公正的程序接受法庭审判,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一要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公诉理念。长期以来,司法活动中存在对庭审活动重视不够的现象,重视查明犯罪、轻视向法庭证明犯罪,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在庭审中有时难以查明,证人出庭率低,证据展示不够全面。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就是要根据法庭审判要求审查证据,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不轻信口供,确保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二要健全以客观证据为主的证据审查模式。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从证据来源、取证主体、程序、方式等四个方面入手强化对证据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按照出庭公诉的要求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客观证据的能力,实现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转变。大力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公开审查机制、排除决定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三要通过规范的庭审行为提升公诉司法公信力。规范开展庭审前的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庭前准备;增强庭审示证、质证能力,推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量刑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在法庭上充分展示和质证,保证审判结果罪刑相适应。让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让公诉行为更加具有公信力。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我们要从省院反贪局做起,以推进反贪工作转型升级为引领,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等,并从思想深处和认识高度充分认识在反贪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极端必要性和极端紧迫性,努力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突出整改重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什么问题。突出抓好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物等重点规范的落实。要强化整改措施。省院反贪局将建立定人定市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对下督查督办。加强制度建设,从省检察院层面,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案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适时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组织开展若干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坚决及时监督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点名批评的点名批评。要严明司法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教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惩治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树立反贪部门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反贪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篇三)

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院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以下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学习教育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把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汇聚起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要以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整顿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忠诚为民新形象;整顿纪律、提高执行能力,树立廉洁严明新形象;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高效实干新形象;整顿执法、提高规范意识,树立公正文明新形象的“四整顿四提高四树立”。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 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创新检务公开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着力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社区,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为检务公开搭建新的平台。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到乡镇、社区、企业等开展接访、法律咨询等活动。与相关单位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联络员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划分、办案期限、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到检察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等,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注重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培训和贯彻执行,采取网络培训,派业务骨干到高校学习,邀请大学教授为干警授课,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学习交流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传、帮、带”和“练、学、赛、用”相结合,采取模拟检委会、刑检沙龙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紧紧抓住了规范执法这个根本,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执法办案与保障人权并重。 要以成立案件管理室(中心)为契机,统一案件进出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等。 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使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不断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队伍、业务、政务、党务和事务“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推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干部执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和文材档案“三个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招录、培养、遴选和提拔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制度》、《侦查监督不捕说理制度》、《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自侦部门分片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侦查监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关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刑事检察部门捕诉衔接、联动交叉办案机制》、《刑检工作分片对口强社会管理职能机制实施方案》、《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社区矫正检察分片包干工作制度》等涉及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各执法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

通过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坚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不断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签名、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建设廉政读书角和文化长廊、与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以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参谋、咨询、服务等功能,认真搞好案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上级和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在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基层检察院应成立未成年人公诉科和未成年人侦查监督科,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是完善监察室建设,许多基层检察院没有监察室机构,其职责又纪检组代为行使,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强化内部执法执纪监督。形式多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和完善检察信息、调研奖惩制度,创办检察内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赠阅,为推动检务公开不断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促进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篇四)

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职能部门,应自觉把司法规范化建设融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着力构建司法行为规范化的制度机制。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问题导向和改革取向,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监督管理,扎实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着力提升办案法治化水平,努力做到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推进法治广西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

坚持用正确的理念引领司法规范化。正确的司法理念是检察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思想基础,决定司法活动的正确方向。检察机关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引领,坚持把思想教育作为重要内容,引导广大检察人员深刻认识到规范司法行为既是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自身建设、坚持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改革创新,不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三级检察院党组始终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坚决贯彻党中央、最高检和自治区党委关于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部署,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检察职业道德教育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准确把握当前司法环境重大变化,进一步转变司法理念,提升自律意识和司法修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毫不动摇地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各级检察院检察长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人权意识、程序意识和以规范促公正促廉洁的理念,切实承担起主体职责,从谋划部署、推动执行、落实措施等各个方面下功夫。自治区检察院各部门承担自上而下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之责,在统一司法标准、严格司法程序、规范司法行为等方面,充分发挥专业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

坚持用明晰的标准保障司法规范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进程,必须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限制公民人身财产权利司法措施的使用,持续深入整治司法不规范的突出问题。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围绕司法办案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建立健全600多项司法规范化制度,努力使每一个司法环节和司法行为都有章可循、确保规范有序。在窗口接待环节,创新建设综合检务接待中心工作,实行“一站式”服务群众工作新模式,建立优秀年轻干部到窗口轮岗锻炼机制,出台30项检务接待制度。在案件受理和立案环节,出台贪污贿赂要案线索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实行举报线索集中统一受理、统一管理,强化对举报线索流转监督。在职务犯罪侦查环节,制定完善反贪污贿赂工作办案规范、加强办案安全防范、规范扣押冻结赃款赃物行为、防止超期羁押等150余项规定,严格规范初查和侦查取证活动,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在批捕、起诉环节,建立完善侦查监督和公诉工作260多项规定,严格执行逮捕、起诉案件质量标准,坚决执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切实防止冤假错案。在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环节,制定减刑假释案件开庭程序、减刑假释案件庭审检察人员出庭规程等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制度,健全监管场所被监管人死亡检察程序,规范派驻检察室的设置和管理,提高监督的质量和效率。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环节,建立完善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确立案件受理、审查、管理分离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深入推动民行检察工作规范化建设。

坚持用科学的考评推动司法规范化。检察机关作为监督者,必须首先加强自身监督,规范司法办案行为。要深入推进检察改革,继续完善和落实监督工作机制,保障司法办案依法有序开展。要加强案件集中管理和质量评查,通过强化专项检查、改进考核评价、严格责任追究等方式来规范和引导司法办案。要深化检务公开,扎实推进改革试点工作,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要继续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在促进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方面的作用。特别是要以最高检部署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为重要契机,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着力构建规范司法行为制度机制。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按照最高检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案件管理和考评机制改革,运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所有案件网上办理,强化了对司法办案的全程监控和实时监管,促进每个办案环节都符合程序规范要求。自治区检察院党组经反复研究决定,从2014年起取消简单以数字指标、比率控制线等评分评优的做法,探索推行以司法规范化和案件质量为核心的科学考评体系。组织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对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不依法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等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广大检察人员的自我约束意识明显增强,司法行为的规范程度明显提升。

坚持用检察信息化倒逼司法规范化。科技强检战略是科教兴国战略对检察工作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重大战略措施。加强信息化建设是科技强检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在检察工作中的运用,强化司法监督管理、规范司法行为、提高法律监督能力,推动提升检察工作的现代化水平。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以推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契机,全面启动电子检务工程,着力推进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实现检察业务网上全流程运行,以信息化规范司法流程、落实办案制度、强化监督管理,提升规范司法水平。紧密结合检察办案实际,加大侦

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大全第2页

查信息化建设力度,逐步与公安、工商、税务、金融、海关、国土、房管等部门建立高效的侦查信息查询共享系统,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网上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职务犯罪信息系统和检察机关内部信息共享机制,整合信息资源,实现信息共享,为司法办案提供高效服务。

坚持用扎实的教育培训促进司法规范化。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检察机关要按照“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在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中,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坚持以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为方向,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完善237项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提高检察人员严格司法、规范履职的素质能力,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良好形象。特别是坚持把提高素质能力作为规范司法的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积极推进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突出对办案一线人员的岗位技能培训,集中开展对三大诉讼法等法律的学习培训,促进全面准确掌握法律的新规定新要求。2012年以来,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机关共举办正规化脱产培训522期,培训检察人员37381人次。同时,强化专业化师资队伍建设,从检察业务专家、办案能手和业务部门领导中择优遴选检察教官,提高培训水平,推动司法规范化整体提升。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一)

检察机关是党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实现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重要政权机关,担负着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正义的重大的责任。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是适应民主法制建设的新形势,进一步落实检察职能的迫切需要。根据中央政法委、高检院提出的“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的要求,通过学习结合本职工作,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实现严格执法和公正执法为根本点。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司法的不公正,法治权威将无法维系,人权将难以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就无从谈起,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承担着对执法和司法活动的合法性进行监督的责任。实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首先应当强化科学执法、民主执法、依法执法理念,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职能作用,努力用公正执法,保障公平与正义;用严格执法,促进依法办案;用权威执法,增强人民群众的信赖。要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不断增强执法透明度;坚持用法律、纪律和制度来规范检察权行使,防止执法随意性,要自觉树立“监督别人首要接受监督”的观念,从自身做起,认真解决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等问题,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

二、“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必须以树立正确执法观和为切入点。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围绕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加强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和化建设,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检察权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的监督,必须满腔热忱地对待群众的诉求,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本着对群众利益和法律高度负责的精神办案,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执法观,切实把人民的利益实现好、发展好、维护好。要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坚持打击、保护和服务职能的有机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坚持监督制约和配合的有机统一,以程序规范保证司法公正;坚持办案力度、质量和效果的有机统一,确保执法的质量和效率;坚持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督的有机统一,增强法律监督的实效。

三、“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我们应当着重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要认真贯彻好“”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明确检察工作的主题和总体要求,明确执法方向,全面履行检察职责,维护公平正义;二是坚持和完善决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规则、程序,提高决策质量与效率;三是健全和完善检察机关内部监督制约制度,重点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行执法监察工作机制,保障检察权的正确行使;四是深入学习检察业务理论,用个项理论来充实自己的头脑,时刻以“立检为公、执法为民”为自己的准则。

在今后的工作中要以这次整改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认识,振奋精神,狠抓落实,努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我省“努力快发展,全面建小康”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二)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是党的提出的明确要求,公诉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要紧紧围绕审判这个中心进行,公诉人在审查起诉、出庭公诉环节要严格规范司法,强化诉讼监督,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公正的程序接受法庭审判,最终实现司法公正。

一要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公诉理念。长期以来,司法活动中存在对庭审活动重视不够的现象,重视查明犯罪、轻视向法庭证明犯罪,证据收集是否合法在庭审中有时难以查明,证人出庭率低,证据展示不够全面。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理念,就是要根据法庭审判要求审查证据,在办案过程中牢固树立人权保障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坚持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审查证据,不轻信口供,确保办案结果符合实体公正、办案过程符合程序公正。二要健全以客观证据为主的证据审查模式。重视程序的合法性,从证据来源、取证主体、程序、方式等四个方面入手强化对证据资格审查。进一步规范、完善命案等重大案件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机制,引导侦查人员按照出庭公诉的要求提高发现、收集、固定客观证据的能力,实现侦查工作由“抓人破案”向“证据定案”的转变。大力加强非法证据排除工作,规范审查起诉环节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探索建立非法证据排除公开审查机制、排除决定双向反馈机制,加强对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的源头预防。三要通过规范的庭审行为提升公诉司法公信力。规范开展庭审前的审查起诉工作,加强庭前准备;增强庭审示证、质证能力,推动完善证人、鉴定人出庭制度;加强量刑证据的收集、审查和运用,在法庭上充分展示和质证,保证审判结果罪刑相适应。让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作用,让公诉行为更加具有公信力。

依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是反腐败斗争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在工作中也暴露了一些不规范不文明的突出问题,人民群众十分关注。我们要从省院反贪局做起,以推进反贪工作转型升级为引领,全面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

要切实转变司法理念。牢固树立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并重等,并从思想深处和认识高度充分认识在反贪部门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极端必要性和极端紧迫性,努力为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要突出整改重点。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突出什么问题。突出抓好严格规范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严格执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严格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诉讼权利和辩护律师的执业权利、严格规范扣押、冻结、处理涉案物等重点规范的落实。要强化整改措施。省院反贪局将建立定人定市分片联系指导制度,切实加强对下督查督办。加强制度建设,从省检察院层面,抓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使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办案的意见等指导性、规范性文件,并适时在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组织开展若干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坚决及时监督纠正,该通报的通报,该点名批评的点名批评。要严明司法责任。深入开展专项教育,认真落实“两个责任”要求,坚决反对特权思想、衙门作风、霸道作风,坚决惩治粗暴执法、不文明执法行为,树立反贪部门良好形象。

严格执行各项纪律规定,突出抓好《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反贪干警违法违纪问题。

检察规范司法行为心得体会(三)

规范司法行为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特别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是解决执法司法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司法公信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必然要求,是检察机关适应执法环境新变化,全面正确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必然要求。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基层检察院处在法律监督的前沿阵地,为打击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公平正义,促进各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是有的基层检察院一些干警重实体轻程序的观念依然存,对上级检察院有关规范执法的要求和部署落实不到位,规范执法保障机制不健全,执法方式简单粗糙,违法违纪办案现象屡禁不止,干警违法犯罪时有发生,给检察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带领了不良影响。笔者认为,针对这些问题,要充分认识规范司法行为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和人们群众的新期盼,做好以下工作,不断规范司法行为,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切实加强学习教育

一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上级的要求上来,把学习贯彻上级精神与推动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规范司法行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心、凝聚力量,形成共识,汇聚起推动各项检察工作跨越发展的强大正能量。二要以深入开展党的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认真查找“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切实提高落实力和执行力。把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与深化检务公开、规范检察权行使、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找差距、找问题、找目标,不断提高检察工作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不折不扣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切实做到整顿思想、提高政治素质,树立忠诚为民新形象;整顿纪律、提高执行能力,树立廉洁严明新形象;整顿作风、提高服务质量,树立高效实干新形象;整顿执法、提高规范意识,树立公正文明新形象的“四整顿四提高四树立”。三要深入学习贯彻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 全面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按照高检院《2014―2018年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规划》的要求,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八化”建设,努力建设一支党和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创新发展,为辖区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不断深化检务公开

要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拓展检务公开范围、创新检务公开形式,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进行。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宣传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开展检务公开;通过“检察开放日”、法律“六进”等活动不断深化检务公开;切实加强派驻检察室建设,着力推动检力下沉,使检察工作更贴近社区,贴近基层、贴近企业,为检务公开搭建新的平台。与司法局、律师事务所、社区等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到乡镇、社区、企业等开展接访、法律咨询等活动。与相关单位建立检察工作联系点,聘请联络员不断拓宽检务公开渠道。从检察机关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责划分、办案期限、工作流程、工作重点到检察机关开展的重大活动,办理的典型案例、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特别是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积极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方面所作出的积极贡献等,不断丰富检务公开的内容。

三、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

注重抓好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刑事诉讼规则和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的学习和贯彻执行,采取网络培训,派业务骨干到高校学习,邀请大学教授为干警授课,到先进发达地区检察院学习交流等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全面提升检察队伍的理论水平。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坚持“传、帮、带”和“练、学、赛、用”相结合,采取模拟检委会、刑检沙龙等形式开展岗位练兵,全面提升干警业务能力。紧紧抓住了规范执法这个根本,坚持实体法与程序法并重,执法办案与保障人权并重。 要以成立案件管理室(中心)为契机,统一案件进出口,强化办案流程监控等。 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体系,使干警的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不断提高。

四、不断加强制度建设

要围绕规范司法行为不断管理制度和管理机制。积极探索和完善队伍、业务、政务、党务和事务“五位一体”管理机制,推动了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建立干部执法业绩档案、廉政档案和文材档案“三个档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干部招录、培养、遴选和提拔工作机制,促进勤政廉政建设;适应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的要求,制定和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工作制度》、《侦查监督不捕说理制度》、《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自侦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侦防一体化机制》、《自侦部门分片对口联系工作机制实施方案》、《侦查监督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刑事案件提前介入工作规则》、《关于办理刑事和解案件的实施细则》、《关于依法办理轻微刑事案件实施细则》、《刑事检察部门捕诉衔接、联动交叉办案机制》、《刑检工作分片对口强社会管理职能机制实施方案》、《民事行政检察办案规则》、《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社区矫正检察分片包干工作制度》等涉及立案、侦查、公诉、民行监督、执行监督等各执法环节的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全体检察干警的司法行为。

五、强化内外监督制约

通过规范执法办案流程,完善工作制度,强化科学管理,切实加强了内部执法监督,坚持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不断提高执行力、落实力,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有效杜绝违法违纪案件发生。一是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廉政签名、签订责任书、建设廉政读书角和文化长廊、与家属共建八小时以外监督岗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廉政文化氛围。二是以案件管理中心建设为契机,全面加强案件的流程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管理、监督、参谋、咨询、服务等功能,认真搞好案件统计和动态分析,为上级和领导决策提供客观依据;三是在案件量大的基层检察院,尤其是省会城市的基层检察院应成立未成年人公诉科和未成年人侦查监督科,进一步细化执法办案内部监督,同时强化对未成年人的预防、教育、感化和挽救工作,促进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四是完善监察室建设,许多基层检察院没有监察室机构,其职责又纪检组代为行使,缺乏规范性和可操作性不利于强化内部执法执纪监督。形式多样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改进检察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群众的监督,不断增强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制定和完善检察信息、调研奖惩制度,创办检察内刊,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免费赠阅,为推动检务公开不断提供新的平台和载体,促进队伍形象和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率明显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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