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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及规避方案,2024财务风险及规避方案范本

财务风险及规避方案

又是一年毕业季,大批学子已经结束象牙塔般的大学生活,求职成了他们目前的主要任务。

目前现状:跳槽日趋普遍化

随着时间的流逝,求职日趋年轻化。还在以前那个单位吗?这是如今不少人见面时常问的一句话。随着90后逐渐走进职场,与70后、80后追求安逸、稳定的生活相比,90后更加不安于现状,他们常常由于工资待遇、发展空间及工作环境等原因选择频繁跳槽。

危害:失去目标、丧失自我

下一家公司一定更好可能是闪辞族的口头禅,他们大多数人认为,通过跳槽能够获取更好的发展前景,搏得更好的福利待遇。但在频繁跳槽中却忽视了,什么样的工作才能实现自我价值和充实自己的生活。过于频繁的跳槽,虽然以很快时间可以换取不同的工作经验,但求职者们浅尝辄止的工作经历试图立足于职场几乎是不可能的,因为短暂而繁多的工作经历会让招聘公司觉得没有安全感。长此以往,只会让自己失去职场目标,丧失进取的动力,浪费过多积累工作经验的时间和机会。

解决方法:做好职业规划,谨慎频繁跳槽

面对目前很多90后频繁跳槽的现象,相关专家解析:在求职前,求职者应先提升自己的职业技能和职业素质。在规划自己未来职业时,应结合自身的实际,必要时可参加一些培训机构开设的职业培训课程,从而帮助自己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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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两则新闻引起了社会各界的极大关注,一条是200x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中有一个变化,对于大学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约后的违约金首次作了限定,即不得高于毕业生第一年的月收入;另一条是武汉大学近日规定,因自身原因恶意违约达两次或两次以上的毕业生,其违约状况将被记入就业协议中供用人单位参考。由此引发了众多议论-- 1、两条规定用意不同 上海的做法是为了防止用人单位在与学生签订就业协议过程中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过高,从更好地保护学生利益出发,明令降低了违约的直接经济成本;而武汉大学则是为了杜绝学生的“恶意”违约,干脆把学生违约作为违背“诚信”原则公诸于用人单位,此举若是真的实施,则无异于砸了学生的饭碗,因此笔者认为武汉大学的这一举动可以归入“恐吓”管理一类。 2、学生违约三大原因 我们不妨来探究应届大学生违约行为产生的根源: 一是“骑驴找马”所造成的违约,即不少学生在择业过程中先签下一家单位,然后慢慢地寻找更好的单位,伺机更换。根据这些年笔者在本市各高校进行就业指导时得到的反馈来看,大部分的毕业生持有这种想法,违约发生最多的当属此类情况; 二是由于信息不对称所造成的违约,即双方由于彼此了解不多或一方夸大了某些信息,导致另一方作出错误判断而签订了就业协议,事后反悔造成的违约,这时学生并没有落实好新的“下家”,而是不愿意履约了; 三是临时情况有变化,如考上研究生、出国签证被批准等等。 3、恶意之名实难承担 笔者认为,后二种都不能被列入“恶意”之类。如果一定要认定“恶意”的话,只能算第一种情形。而上海教委的规定其实是对第一种“恶意”违约实施了保护措施,而这恰恰正是武汉大学“严打”的对象。藉此我们有理由进行质疑:在同样的经济背景和教育制度之下,不同地区的教育部门和学校为什么会做出如此大相径庭的决定?这又说明了什么? 笔者认为上述三种情形都不能视之为“恶意”,学生及其家庭在支付了高昂的教育成本之后,好不容易能够在劳动力市场上获得其应该有的价值,何错之有?何来“恶意”?无论是上海的举措还是武汉大学的决定笔者都不苟同。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就业协议本身就只是一种意向书,还没有构成劳动法律关系,学校方也好,教育管理部门也罢,充其量不过是见证部门或者是协调部门,根本无权干涉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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瘫痪在床的河北省高阳县农民董克强没有想到,儿子董亚洲负气出走后竟会卷入到抢劫团伙,并因此于2000年8月6日被捕入狱,随后判了死缓。董克强以儿子被捕时并未满18周岁为由提起上诉,二审发回重审。然而,令他始料未及的是2003年3月25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重新开庭审判,判决董亚洲死刑。 (5月14日) 死缓相对于死刑,尽管不是一种独立的刑种,只是死刑暂缓执行的一种方式。但是,被判处死缓与被判处死刑的罪犯命运是不可同日而语,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只要在二年考验期没有故意犯罪就可减为无期徒刑。然而,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检察机关并没有抗诉,仅仅是被告人以被捕时未满18周岁提起上诉,就在二审发回重审时,将对董亚洲的死缓判决改为死刑,这是对被告人上诉权的粗暴侵犯,也是有违刑事诉讼中“上诉不加刑”的原则。 “上诉不加刑”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它是指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上诉不加刑”对于保障被告人的上诉权极为重要,它使被告人在行使上诉权时,不会顾忌二审会加重对自己的刑罚而放弃上诉,从而有利于保障被告人的权利和使二审的功能得以充分实现。 然而,本案中,原审法院仅仅在被告人上诉的情形下,便在重审中加重了对被告人的刑罚,而且是关系到直接剥夺其生命权的刑罚--死刑立即执行,实在让人无法想像。 司法的尴尬源于立法的疏漏。为防止二审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规避“上诉不加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五十七条专门规定了,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但是,对于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的案件发回重审能否加重刑罚,《若干问题的解释》并没有规定,说明最高法院对此种情形下加重刑罚是默许的。但是,在司法实践中,法律问题与事实问题的区分有时并不那么清楚,二审法院对于适用法律不当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从而规避“上诉不加刑”的事情在司法实践中并不是不可能发生。其次,即使是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重审法院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也缺乏正当性,因为检察机关才是公诉的提起者,对于原审的判决不公只有检察机关的抗诉才能加重改判,法院 查看全文>>>

随着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农村信用社肩负著服务三农的重任得到显现,真正成为了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集聚多年的信贷风险也日益暴露出来,信贷资产质量差和不良贷款率居高不下等状况,严重的制约著农村信用社的生存和发展,信贷资产质量作为金融企业的生命线,如何规避风险,实现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始终是农村信用社业务经营中的重要课题。对此,笔者结合多年来的基层工作体会,对农村信用社就如何规避信贷风险问题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转变经营理念,把握市场定位,防范信贷风险

随着农村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步伐的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日新月异,农村信用社要在深化改革中把握机遇,切实转变经营理念,端正经营方向,超脱陈旧的经营模式,坚持立足农村,服务三农的市场定位,利用点多,面广,线长的优势来拓展业务空间,信贷投向要在满足小额农贷合理需求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前景好、有经济效益、有发展前途的农村中小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的发展,合理的优化信贷结构,达到经营利润的最大化和信贷风险的最小化。

二营造诚信环境,切断不良资产的根源

如何改善社会信用观念,是一个多系统的长期工程,要从农村信用社自身做起,找准信贷调整的切入点,把信用意识渗透于各项业务的全过程。一方面要加强小额农贷的管理,把资信评定和贷款授信工作做深、做细、做活,引导广大农民树立诚信意识,把有借有还,再借不难的思想内涵植根于农;另一方面,要潜移默化农村经济中最活跃的中小企业主和个私企业主,在社会上下积极营造诚信氛围,把不良资产遏制于萌芽状态。 目前,农村信用社对历史遗留的不良资产处置束手无策,其中,较突出的难题是处置村集体贷款、乡镇企业、国有企业和政府部门及其干部职工的不良贷款。这些贷款沉淀时间长,担保抵押形同虚设,有的甚至丢失了诉讼时效,而且,这些贷款与当地政府往往有著千丝万缕的关系。因此,对这些(范文范文大全) 贷款的处置,农村信用社必须依靠当地人民银行、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的有效支持,形成合力,在三个有利于的原则指导下灵活处置,采取一户一策的办法进行清收或债务重组,并重点落实已悬空的债务,必要时应特事特办,把资产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三科学决策,注重贷款的营销效果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引入了贷款营销理念,然而,在实践中,这一机制的运作尚未成熟,在一定程度上具有主观性、盲目性和欺诈性。如对贷款营销的对象调查失误,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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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槽季,蠢蠢欲动的职场跳蚤们仍在四处寻找机会。近两个月,向阳职业规划咨询中心的个人客户中,有不少人在一个行业工作了3-5年后,希望转行发展,有的因为行业瓶颈想要转行,有的被新兴的亮丽行业所吸引,还有的因所在行业日薄西山而发展遇阻。于是,他们纷纷选择了跨行跳槽,希望借转换行业来站上全新的发展平台。

然而,面对跨行跳槽,他们是想跳又不敢跳,究竟要跳到哪里?新的行业是否适合自己?会不会跳出去后还不如现在?一系列问题常常搅得他们头昏脑胀。

向阳生涯首席职业规划师洪向阳认为,伴随人们职业选择的多元化,跨行跳槽日渐成为职场上的一种新趋势。不过,跳槽原本就风险重重,离开原来熟悉的行业转入新行业,风险更大。跨行业跳槽要想取得成功,要结合每个人的专业、工作经验、职业兴趣、个性等多方面因素全面考量,才能规避风险,做出科学的决策。

向阳职业规划咨询中心案例:

跨行跳槽,想说爱你不容易

diana大学毕业后在一家消费品公司做销售老总助理,去年底,她在猎头的建议下,跳槽到一家德国生物科技公司担任总助。当时,猎头开出了30%的加薪,这最终让diana动了心。虽然她也担忧过英语专业毕业的自己能否适应生物医药这样一个技术领域,但她自认为4年多的工作经验足以让自己应对新工作中的各种问题。跳槽前,diana也对新行业做了一些研究留意最新信息,学习相关知识,还包括向在该行业工作的朋友沟通交流。

到新职位后的第一个月,diana很快与周围同事关系熟络起来,对总经理的个人风格和习惯也开始留心。第二个月,总经理表示对diana的入职表现很满意。她想,功夫不负有心人,于是踌躇满志,工作更加努力。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时间的推移,diana很快发现了问题。一方面,有很多之前自以为能够游刃有余应付的事,做起来并不容易。这其中有因为专业知识欠缺造成的困难,也有未深入了解公司内部结构关系带来的困扰。diana常常对老总交给他处理的一些技术方面的文件阅读困难,对老总的业务也缺乏深入的理解,有时甚至会闹出一些笑话;另外一方面,对于她这样一个缺乏专业背景的人,公司能够提供给她的上升空间实际上很有限。

入职大半年,diana觉得工作很累,觉得也许还是快消行业更适合自己。我的跨行业跳槽是对的吗?diana常常这样自问,却百思不得其解,于是来到了向阳职业规划 咨询中心寻求专家帮助。

向阳生涯专家分析:

转行前应做好风险评估

di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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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风险评估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最大限度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建立健全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影响工程建设稳定的隐患,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评估内涵 本方案所称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指重点工程建设领域重大事项决策和实施是否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进行先期预测、先期研判、先期介入。在作出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决策或组织实施其他重大事项之前,由决策单位或组织单位牵头,协调重大事项涉及的相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通过调查研究和科学论证,进行分析研判,提出风险评估报告。对有风险的重大事项,根据风险评估报告,进行风险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和不稳定事件的发生,保障重大事项的顺利实施。 二、评估原则 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以人为本、科学决策;预防为主、统筹兼顾;谁主管、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 三、评估范围 根据应评尽评的要求,对与广大市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牵涉面广、影响深远,易引发矛盾纠纷或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问题的重大事项,都应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重大事项包括: (一)因重点工程施工,可能对沿线单位、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建设事项。 (二)关系到单位职工人员安置、社保关系、职工待遇及重大资产处置等重大改革改制。 (三)关系到一线建设人员,特别是农民工工资拨付、自身权益维护的重大事项、重大决策。 (四)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处理、安全隐患的整改。 (五)局党组、机关认为应当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其他事项。 四、评估内容 按照客观、准确、公正、实效的原则,对可能出现的影响安全稳定问题进行评估。 (一)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 (二)是否经过严谨周密的可行性论证,并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履行了征询意见、公示、听证等程序。 (三)是否给所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有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的风险。 (四)是否能通过法律和政策途径,妥善解决群众提出的合理异议和诉求。 (五)是否能依据法律和政策,化解消除群众可能提出的不合理诉求,最终取得大部分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六)是否对出台的群众补偿、安置、 查看全文>>>
篇一: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我县经济发展和审计工作的关系,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根据县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主动维护稳定和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总体思路,对重大事项可能出现的稳定风险先期预知、先期评估、先期化解,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排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确保地方社会稳定。社会风险评估采取坚持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二、范围和内容 本实施方案所指的重大事项,是我对涉及我县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审计项目等。 (一)风险评估范围。 凡涉及我市群众利益方面的重大审计项目。 (二)风险评估的内容 1、是否符合大多数群众的利益需求,是否对涉及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较大的影响; 2、是否会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其它群体性事件,化解的办法、措施是否切实可行; 3、除上述几方面外,开展工作中遇到的可能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也要进行风险评估。 三、风险评估的责任主体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责任主体是制定重大事项的职能部门。我局各股室分别对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涉及的重大审计项目进行评估。 四、评估程序和步骤 (一)成立临时评估组织 根据县要求,结合我局的工作性质,决定成立临时评估小组,由各股室负责人组成评估小组并负责制定评估方案。 (二)开展民意调查 各股室应向社会广泛宣传审计,让群众全面了解审计相关内容,要多途径、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重征求涉及直接利益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收集、归纳、整理群众的意见、建议,真实完整地反映广大广大群众的意愿。 (三)进行分析论证 如遇有分歧,产生异议的重大审计项目,应及时组织召开听证会,邀请有关人员代表参加,与会人员进行认真深入讨论、协商沟通、分析评议和科学论证,会后形成明确的论证意见。 (四)评估结果处理 局临时评估小组对该项工作进行全面汇总和分析论证,根据社会稳定风险等级对重大事项的实施作出可实施、暂缓实施或不实施的定性处理。对存在一定风险,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急需实施事项,责任主体科室、所要提前制定预防和处置应急预案,积极化解社会稳定风险。 (五)评估报告的报送 评估主体必 查看全文>>>

为深入推进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动,依法从严打击各类非法集资活动,维护正常经济金融秩序和地方社会稳定,根据《关于切实做好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湘打非办〔20xx〕3号)精神,结合我县非法集资形势和打击处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目的

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整治非法集资专项行为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摸清我县涉嫌非法集资风险底子,掌握和了解可能发生风险的行业、地域,发生风险的性质、规模和工作的薄弱环节,确保“打小打早打苗头”。通过乡镇联动、部门协作,严防由非法集资引发系统性、区域性风险,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地方社会大局稳定。

二、内容范围

(一)排查内容

1.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法规,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资金链出现严重断裂或发生群众性挤兑现象的。

(二)排查范围

1.金融业。包括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投资管理(咨询)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等。

2.房地产业。

3.农林矿业。

4.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行业及领域。

5.已经立案、正在处置的非法集资案件存在的风险。

6.社会反映或群众举报存在非法集资现象的其他企业。

7.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皇帝岭林场、县直有关部门对照排查内容,可自行确定的涉嫌非法集资的重点领域和重点对象。

除上述排查范围外,各部门要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审批、核准、监管的企业可能存在的非法集资风险进行调查摸底,调查摸底结果汇总分析后上报县人民政府。

三、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时间从20xx年5月2日至5月15日,分二个阶段。

(一)现场排查阶段(20xx年5月2日至5月12日)。由各乡镇办场、行业主(监)管部门组织专门力量,制定本区域、本行业风险排查方案和表格,组织排查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排查工作要求,通过调查问卷、实地摸排等方式实施现场排查,适时评估风险,分类整改打击。

(二)汇总报告阶段(20xx年5月13日至5月15日)。由各乡镇办场、行业主(监)管部门对本次风险排查组织工作和排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在20xx年5月15日前将书面排查报告及《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排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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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方案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给大家推荐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方案供大家参阅!

为全面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职责,保障全镇人民群众饮食安全,根据旬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旬阳县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旬食药监发〔xxxx4〕39号)要求,经镇政府决定在全镇集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百日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排查目标

按照“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彻底,成果要巩固”的总体要求,全面摸清全镇获得许可的食品(含保健食品,下同)生产、经营、餐饮各环节企业和达不到许可标准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店、小餐饮店、食品摊贩(简称“四小”)以及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底数;彻底排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各类不安全风险因素,分析研判并准确把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食品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在排查中锤炼队伍,大力提升全镇食药监系统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属地负责。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协助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落实排查工作任务。

完整真实。对辖区内的食品生产、经营、餐饮等各环节、各品种、各区域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做到食品生产经营者底数清、生产经营状况清、食品安全风险清。

突出重点。要准确判断和掌握责任区风险点,就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进行重点研判。

查打结合。以排查促进执法工作,对排查出的问题快速依法查办,对非法生产经营户坚决取缔,对涉嫌犯罪行为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打击。

三、主要任务

(一)摸清底数

1、摸清已获得许可的食品生产、流通、餐饮各环节企业、经营户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食品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摸清“四小”和未取得资质的保健食品经营者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食品安全情况。

3、摸清食品添加剂的生产、流通、使用情况。

4、摸清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基本情况;流通企业经营现状,包括专营、兼营(食品兼营、药品兼营)及其它经营情况。

5、摸清食药监、工商、质监部门和政府已制定的有关食品监管的法规、制度的名称、内容情况。

(二)查清风险点

1、查农畜产品批发零售集散地,集镇,农村,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监管风险点。

2、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原辅料进货查验、食品添加剂使用、出厂检验;食品流通环节的食品进货查验;餐饮服务环节的原料进货查验、自制食品、食品添加剂管理等重点环节监管风险点。

3、查“四小”和未取得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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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来讲,有付出就会有收获,在年终或者年底时。我们都需要撰写报告,撰写工作报告,可以让我们更好地反思自己的工作表现。期望这份"财务风险自查报告"能够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事项,请留心听讲希望你能学到一些新的技能!

财务风险自查报告 篇1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xx]19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为贯彻《通知》的相关精神,切实有效地开展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不断完善并有效执行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提高财务会计人员的整体素质,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20xx年3月28

日,公司制订了《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 (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活动领导小组。根据上述文件规定和工作方案的安排,本次专项活动时间为20xx年4月至11月,分为三个阶段,4月至6月为公司自查自纠阶段、7月至9月为实施专项检查阶段、10月至11月为汇总分析和督导提高阶段。

截至本自查报告日,公司完成了自查自纠的阶段性工作,形成了《梅花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规范财务会计基础工作专项活动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并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专项活动的组织开展情况、自查内容和发现问题以及拟订的整改措施(包括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报告如下:一、专项活动组织与开展情况

(一)根据《工作方案》,公司对本次专项活动作出如下组织部署:

1、公司总经理组织召开专项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动员会并作出具

体部署,要求工作小组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活动,切实查找存在问题与不足,制订整改措施并逐项落实到位,使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提高。

2、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福建监管局《通知》、《福建辖区上市公司财务会计基础工作调查问卷》和公司现有的各种财务制度与文件。

3、公司财务负责人布置专项活动工作安排,就自查阶段的分工、要求与时间安排等作出部署,要求相关人员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自查内容,形成工作底稿和初步自查情况提交财务负责人审核。

4、公司审计部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工作方案的要求,制订审计计划并及时开展审计。

(二)根据《工作方案》,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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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及规避方案

范文资讯网财务风险及规避方案栏目为大家提供财务风险及规避方案,2024财务风险及规避方案,财务风险及规避方案范本等,希望大家在写方案的过程中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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