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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一、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

1、全面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与提标工作。按照往年做法,我们从三月起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对所有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年审排查。通过广泛宣传、个人申报、入户调查、乡村审核张榜公示、民政审批共取消不合条件和自然减员的城市低保户457人,农村低保户1139人,农村五保户226人,在社会上受到好评。在搞好低保户年审排查的前提下,我们还对全县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按救助类别分别进行了年审提标。到目前为止,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达到200元,月人均补差达155元;农村低保适当提标,月人均补差达61元。城乡低保资金均已实行银行打卡并按月(季)足额发放。

2、及时发放了资金。按照城市低保按月发放,农村五保、低保按季发放,医疗和临时生活救助及时办理的工作程序,6月底止,共救助城市低保对象6.78万人次,发放城市低保金1038.1万元;农村低保对象10.3万人次,发放农村低保金628.2万元;供养农村五保户11062人次,发放农村五保资金298.7万元;救助城乡患病困难对象1206人,发放医疗救助金210.55万元;临时生活救助270人,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19万元。

3、城乡社会救助对象进一步公开、透明。我们将6月1日10日定为城乡社会救助对象公示期,要求全县各乡镇搞好提标后城乡社会救助对象的公示。社区居委会公示城市救助对象救助情况,村委会公示农村救助对象和五保供养情况,严格落实公开、公平、公正,进行阳光施保。

二、敬老院改扩建工作及农村集中危房改造工程全部启动

目前,我县已改扩建农村敬老院17所,集中入住五保对象698人。按照省市一乡一院的规划,今年改扩建13所,其中12所新建,分别是周文庙乡敬老院、文蔚乡敬老院、朱家铺镇敬老院、岩嘴乡敬老院、毛家滩乡敬老院、新兴乡敬老院、沧港镇敬老院、龙潭桥乡敬老院、毓德铺镇敬老院、崔家桥镇敬老院、株木山乡敬老院、大南湖乡敬老院,另外改扩建1所(百禄桥镇敬老院)。四月份我们已完成各敬老院的选址工作,并组织相关单位到临澧县敬老院与柳叶湖敬老院进行了参观学习。由于各级领导的重视,现大部分乡镇已动工修建,建设任务完成过半。

20xx年汉寿县集中修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8所,重点解决灾后倒(危)房户、五保户、特困户、农村低保户、优抚对象中的困难户。现已全部动工,并要求在8月底全面竣工。

三、完善管理制度,加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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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社区位于xxx区东风路北端,辖区面积xx平方公里,有居民xxxx户、xxxx人。驻社区单位有省民政厅。社区成立了社会救助工作服务中心,有专干3人。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1、坚持原则,应保尽保。社区的低保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关心支持下,通过努力,严格按照《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xx〕16号文件的规定进行操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以人为本、为民解困”的宗旨,实行无条件申请、有条件审批,并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管理,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始终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应退尽退。

2、宣传政策,阳光操作。低保工作开展以来,我社区按照上级民政部门的要求,充分利用社区宣传窗、政务公开栏、居民楼道信息栏等宣传阵地,以张贴、分发窗传单(册)、开展政策咨询活动等形式,广泛宣传低保政策,并将低保办法规定的申请、审批条件和程序等内容向居民群众公布,做到家喻户晓。落实公益性劳动制度,定期组织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巡逻、环境整治及社区活动室管理等公益服务活动。为了让低保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和公正,增强低保工作的透明度,成立了由社区工作人员,管区户籍,社区党员群众组成的救助工作评议小组,对申请对象进行民主评议,并做好评议记录,低保对象在申请时和批准后,严格按照市、区低保办法要求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做到专款专用,每月能按时足额的发放到低保居民手中。

3、程序规范,动态管理。根据《长沙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公》长政发〔xx〕16号文件规定,我社区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按规范化要求填写低保申请(审批)。坚持动态管理,及时进行核查调整和注销,实行无条件申请低保,有条件审批低保,有措施退出低保,并做好思想工作,尽可能把工作做好、做实。对于不符合申办低保条件的对象,社区严格把握政策界限,该保的一个不漏,不该保的“人情保”、“关系保”、“威胁保”坚决不保。对于一些停发低保的居民,我们做到停低保不停帮助,使一些低保边缘的家庭低保停发后,根据其家庭的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帮扶。

4、健全档案,分类管理。社区十分重视低保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了规范化的低保家庭1户1档,并实行低保信息电脑管理。社区的低保金于每月25日起(如遇到节假日往前推)至月底,在社区的一站式办公大厅进行签字认证,由低保对象在低保金认证表上签字。通过这一系列的人性化的服务,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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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一系列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办法,规范我街社会救助工作程序,切实加大管理力度,纠正和防止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中的违规现象,根据省民政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的通知》(湘民办发23号)和市民政局下发的《xx市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一次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清理核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工作核心理念,通过组织开展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清理核查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阳光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进退及时,基本做到政策运用准确、程序操作准确、对象审批准确的目标,促进社会救助工作科学发展。

二、“阳光行动”领导机构

街道成立社会救助“阳光行动”领导小组,由文鸣任组长,周珍华任副组长,刘少珍、韩路梅、阳伟荣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刘少珍任办公室主任。

三、基本原则

(一)依据城乡低保有关法规政策清查的原则。

(二)分级负责、分级落实的原则。

(三)重新审核审批的原则。

(四)公开、公正、公平、“阳光”清查的原则

四、工作重点

要对全街在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排查。

重点清理的对象是为:

1.社会转型过程中特殊群体成建制纳入的城市低保对象;

2.购房、购车、购买股票或有其他投资行为、从事个体工商业、有资产性收入等家庭生活条件明显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3.缴纳社保或购买商业保险金额较高,家庭成员中有领取退休社保金、大学毕业或成年已正常就业、国家工作人员、村(居、社区)两委干部,有正式工作单位和稳定收入来源等家庭收入高于城市低保标准的低保对象;

4. 有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法定义务人而不尽义务的低保家庭;有子、女且具有供养能力,或年满60周岁仍有生活来源的低保对象;

5.出现以下情形一律停保:三个月不领取低保金的;外出打工或离开居住地3个月的;消费水平(连续3个月的水费、电费、话费)超过保障线的;有劳动能力自谋职业经就业介绍并与用工单位协商安排而不就业的;义务教育自费择校或自费读私立学校的;企业改制或土地征收后获得补偿可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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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农民救助工作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救助贫困农民为重点,以生产扶贫、项目扶贫以及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为突破口,切实解决好农村贫困人口、弱势群体的生产生活中遇到的难题,维护贫困农民的根本利益,改善贫困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农民增收,保持和谐社会的稳定,从而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发展。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城乡社会救助功能,建立健全为农村贫困农民排忧解难的长效扶持机制,研究制定对贫困村扶持政策,为贫困农民提供相关服务,不断提高贫困农民的生活质量。三、工作措施(一)免费对农村贫困家庭成员进行农业科技培训,努力提高贫困农民素质一是在作物播种、生长的关键时期,组织农业科技人员深入农村、深入农户,进行面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充分调动农民学科学、用科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科技种田夺高产。二是充分利用“三下乡”活动,把贫困户致富急需的技术资料(光盘、录像带、科技书籍)等送到贫困户手中,提高科技种养水平和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能力。三是釆取集中培训与巡回讲课相结合,技术咨询与现场操作相结合,新技术推广与农民实际需要相结合,技术咨询与广播电视讲座相结合等多种形式进行科技宣传。四是利用“村村通”工程和“农业信息110”服务热线,架起贫困家庭与专家之间的沟通桥梁,为贫困户提供技术咨询解决生产技术难题。(二)指导农村贫困家庭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并提供技术服务。按照适宜种植的原则,根据当地土壤墒情、市场需求、发挥比较优势,积极引导贫困家庭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的粮食、特色经济作物和饲草饲料。在粮食作物中,针对大豆市场价格走低的趋势,可适当扩大优质专用玉米和强筋小麦面积,置换大豆,减少大豆重迎茬种植。经济作物要积极发展白瓜、烤烟、蔬菜、西瓜等效益好的作物。要通过狠抓产业结构调整,调出优势、调出特色,调出竞争力。要引导贫困家庭发展“订单农业”,同时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不断增加农业科技含量,提高粮食单产,增加农民效益。(三)免费开展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实现增收。按照国家阳光工程《黑龙江省2004—2005年百万农民工培训实施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农村富余劳动力中特困救助对象的转移培训工作,特困农民可以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班,所需教材、食宿和路费等费用由各级财政部门为特困农民解决。对于参加技能培训合格的特困农民要优先安置转移 查看全文>>>

市民政局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目标

文章标题:市民政局20xx年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目标

一是积极推进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即以建立健全城乡低保制度为重点;以系列化的专项社会救助制度为主导;以慈善救助和社会互助为补充;以法规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为支撑的城乡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二是建立和完善城乡低保和社会救助工作定期通报制度,强化目标管理和资金保障,把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列为各级党政重要考核指标。三是适时调整提高全市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五保补助标准。同时,探索建立城乡低保标准与其它保障相衔接的科学增长机制。四是修订完善城乡低保实施细则,进一步加大分类施保的力度,提高保障覆盖面。继续实施农村敬老院改扩建和农村特困户危房改造工程,力争供养率提高到60。五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低保管理机构和服务网络。市和区县两级建立低保工作专门机构;开发社会救助管理服务软件,开展网上审批的调研、探索;探索街镇接受困难群众低保、救助申请,委托社区调查、公示、评议,建立以街镇为平台、实行社会救助“一口上下”的运行机制;建立市级社会救助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低保专干、敬老院管理人员和基层社会救助干部的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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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两个率先”目标,在加快经济发展、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的同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高度重视社会困难群体的帮扶工作,倾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办好事。方法上采取了政策、资金、覆盖、管理、指导五个到位;形式上落实了灾害、大病、临时、家属、政策五种救助方式。同时对今后如何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提出了六大设想,使我市相当数量的社会困难群体的生活有了基本保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和办公室的有关同志根据工作需要,先后赴虞山镇和新港镇开展了关于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根据民政工作一线同志的要求和社会困难群体的呼声,现提出几点建议,供有关部门参考。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提高对社会救助工作的认识

社会困难群体就生活在我们身边,是社会的一员。在这部分群体中,有曾经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作出牺牲和贡献而致伤致残的人员;有由于受国家体制改革和企业结构调整影响而下岗失业的人员;有由于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被拆迁造成失地、失业的人员;还有就是因病因残致贫的困难群体,他们应当得到社会的补偿和帮助。如果这些困难群体的困难不能很好地解决,必定将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因此,社会困难群体救助是一项关系到我市实现“两个率先”,关系到小康社会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大事,是影响社会凝聚力和社会稳定的民心事业。各级政府和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切实加强对社会救助工作的领导,把社会救助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并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社会困难群体解决问题,把民心工程办好、办实。

二、规范制度,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对社会困难群体的救助,是帮助他们解决生活困难的主要手段,而完善制度建设,是困难群体得到及时有效救助的保证。目前,我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已进入稳定发展阶段,针对困难群体不同的需求,有针对性地建立了多种救助方式。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科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特别是农村低保对象的补助标准,要逐步与城镇低保标准接轨。要采取相应的措施,使这部分困难群体有病能医、有学能上。要切实解决好“四残”人员的安置工作,随着企业改革进程的不断加快和转制升级,原有不少福利企业中的“四残”人员也纷纷下岗(不再享受补贴),基本的生活来源得不到保障,建议可采取社会化安置的方式,也就是按职工总数的比例来接收四残人员或按比例负担四残人员生活费用。要继续强化低保对象、贫困户与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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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教育局高度重视下,在学校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在各班班主任的积极配合下,我校救助中心认真贯彻党和国家补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在保证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受到救助并完成义务教育阶段的学业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健全了机构 建立了救助工作领导小组,配置了救助工作专干,制定了救助工作方案和救助工作计划,建立了贫困学生档案。 二、加大了宣传 为增强一补政策的透明度,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我校通过多种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加强救助宣传工作。一是有助学宣传栏和救助公示栏,救助政策、文件、机构人员名单、救助程序的标准及监督办法能及时与师生、家长直接见面;二是借助学校行政会、教师会、学生会、家长会等四个会形式宣传救助政策,使得我校师生、家长对救助政策的知晓率比上年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三、强化了措施 为将今年一补工作落实到位,我校召开救助专题会议,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对贫困学生一补工作进行了详细地部署,在实际操作中也切实坚持了三公开(公开救助资金总额,公开救助工作程序,公开受助学生名单及受助标准)、三杜绝(杜绝助情感学、助富裕学、助亲属学)原则。 四、落实 为进一步加强对贫困学生的救助,确保国家一补政策落实在的确贫困学生头上。每年两期开学时,学校按程序确定贫困学生的名单,坚持了公开、公正、公开的原则,有效地促进了学校实施一补。维护了国家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贫困生实施救助的阳光工程、民心工程的形象,落实了党和政府维护广大人民群利益这一德政之举。 五、取得的成效 今年,我校受到救助的学生达到人,他们是迟武昊、王振桐、孔祥园、吴忠帅、刘清泉、张启彪。救助资金的发放使学校保学控流工作出现了稳中有序的良好态势。使我校的控辍保生取得到了很好的成绩。 六、存在的问题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们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和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愿望还有较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如下: 1、贫困生的救助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2、被救助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与感恩教育需进一步加强,以发挥救助资金的本质效益的最大化。为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合格人才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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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社区救助工作总结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在县民政局和镇民政所的领导、支持和关心下,在社区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社区的民政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具体工作汇报如下: 一、认真做好低保工作,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我们社区现有低保户254户,享受人口531人;三无对象3户,一般对象528户,每月保障额为51060元,本着低保动态管理的原则,上半年我社区共新增低保37户,因家庭收入超过低保线,而取消低保的有7户,无论是新增低保和取消低保,我们都严格按照低保程序,首先上门了解他们的生活状况,根据调查结果,再召开社区低保评议会,然后三处张三榜,以接受社区居民的监督,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体现应保尽保的原则,并让受益者经常参加社区公益性活动。比如:在今年创文明城区及创卫长效管理中,组织了社区的低保户参加社区的楼道杂物的清理和清除广告垃圾等,为美化社区的环境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二、尽职尽责做好社区的残疾工作 社区的残联工作始终紧密围绕着:“关心关爱残疾人,以人为本”这一主题,而开展了一系列关爱残疾人的活动。残疾人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需要社会的关爱,社区的温暧。社区成立残疾人协会,总支书记任协会主席。今年上半年,在上级部门的关心下,对社区57户残疾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摸底,社区通过多种渠道解决他们的生活及就业问题,把党和政府对残疾人的关怀及时送到他们的心坎上。积极组织社区的残疾人,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上半年共推荐7名残疾人到县党校进行残疾人技能培训。例如社区的肢体残疾人夏新德等同志,就参加了县党校组织的技能培训学习;及时掌握残疾人的困难,建立了各种困难残疾人登记台帐:如子女入学情况登记表、住房情况登记表、就业情况登记表等。社区残疾人雷运涛年卧床不起,我们及时把他的情况上报到县残联,为他争取了一辆轮椅,并亲自送到他的手里。5月份,为迎接省市民政部门的相关检查,社区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安排专人,对相关的台帐资料进行整理归档,更换了新的社会救助工作橱窗,将社区所有低保户的照片、姓名、住址、享受的救助金额公布在橱窗内,体现了社区民政救助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总之,在过去的半年中,我们社区的民政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领导和广大居民对我们的要求还有一段距离,今后,我们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与时俱进、真抓实干;发扬优点,振奋精神、团结协作、扎实工作, 查看全文>>>

我区现有城区中学3所,城区小学11所,农村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初中1所,农村小学6所,区辖厂矿学校1所,在校小学生13988人,初中生3721人。据统计目前家庭经济困难的中小学生有1398人。其中,特困生有202人,持城市低保证的有375人,城乡孤儿有35人,因突出事件致贫的有120人,父母有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生有230人,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的有50人,其他情况致贫的有386人。我区坚持以中发[xx]1号文件和省、市“两免一补”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学生”为宗旨,共救助贫困生1398人次,救助金额达521185元,高标准超额完成今年市10件实事中资助1303名中小学贫困生就学的指标。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

贫困生救助工作是实践“xxxx”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重大举措。为了把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使之正规化和经常化,区政府出台了《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经常性助学机制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由区直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为成员单位的工作领导组织机构,一年多来我区多次召开有关会议,传达上级政策精神,并对本区贫困生救助工作具体部署,我局还落实了扶贫帮困工作“四专”即:专门机构、专用办公场地、专职人员、专项经费,区辖各学校也安排了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加强舆论宣传,重视督查指导

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阳光工程”、“民心工程”、“德政工程”,为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做到家喻户晓,我们开展了深入广泛的宣传发动工作。一是每学期开学之初,各学校利用横幅、标语、广播、专刊、征文等形式对有关政策以及贫困生救助条件、程序及标准进行全方位的宣传,让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了解此事、关注此事;二是我们积极开展专项督查,定期对各学校的宣传发动,贫困生的审核、认定、公示,数据库的建立,救助经费的到位,资料的整理入档等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扶贫帮困工作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三)规范工作流程,切实加强管理

贫困生救助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透明度很高、牵动千家万户的重要工作,为确保该项工作稳步推进和准确到位,我们注重在工作规范和加强管理上做文章。一是区政府、教育局、学校成立了三级贫困生救助受援领导小组和组织机构,加强对扶贫工作的宏观领导和管理;二是制定了一系列扶贫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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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下面是我们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进一步做好社会救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请大家参阅!

为确保社会救助制度有效实施,促进社会救助工作依法规范、阳光透明、公平公正,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xx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xx政〔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x政〔xx〕x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目标

按照“保基本、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工作方针,建立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救助为配套,临时救助和慈善救助为补充,与特殊困难群体救助相衔接的社会救助体系,构建体系完善、机制健全、标准科学、高效快捷、城乡统筹、衔接互补、区域均衡的社会救助新格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和改进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依据户籍、家庭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等基本条件,对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居民家庭实施低保救助。按照我县居民生活必需的费用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物价变动情况适时调整,进一步健全救助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逐步缩小城乡保障差距,实施城乡一体化。进一步加大分类保障力度。严格按照居民家庭申请、乡镇受理审核、县民政部门核对审批等工作程序进行办理;把好受理、审核、信息比对、入户调查、听证(民主评议)、公示和监督关口;落实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备案制度。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发改委、县统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提高特困人员供养水平。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严格实行动态管理;健全特困人员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特困人员供养制度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保障等制度之间的衔接,确保供养标准不低于上年度当地人均消费性支出的60%,切实保障其基本生活。各乡镇应及时掌握辖区居民生活情况,主动及时为符合条件人员依法办理供养。有条件的社会福利院、农村五保供养机构应设置专护区,优先保障政府供养对象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集中养护需求。健全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和重病儿童生活救助制度。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卫计委、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做好受灾人员救助。建立县、乡镇二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分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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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救助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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