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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歌读后感,2024明月歌读后感范文,明月歌读后感大全

这学期我家发起了读书运动,爸爸是老师,自然是领头的。爸爸从《古诗》里选了一些诗歌,让我背诵。有一首《垓下歌》写道:力拔山兮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可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

别看这首诗就几句话,里面的故事可丰富了,而且故事就发生在我家乡!爸爸说项羽是个大英雄,但是运气不好被另一个英雄刘邦围困在垓下这个地方,眼见大势已去,项羽一边流泪一边写下了这首诗,跟自己心爱的战马和妻子告别。后来项羽突围出来,狂奔了八百里到了乌江边,自觉无颜见江东父老,不肯过长江,拔剑自刎而死。据说行到江心的乌骓马见主人自刎,便跳下小船追随主人而去,马鞍遗落在江边变成了一座山,形成了现在的马鞍山市。我妈妈就出生在马鞍山呢。

爸爸说现在的乌江不是江而是一个小镇,离奶奶家只有20里路。现在那里还建有霸王祠纪念项羽呢。爸爸还告诉我,项羽死后,乌江人就不用翠为孩子取名了,因为翠拆开了就是卒羽

我长大了也要做一个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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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把文看完了,说点什么吧。

俺孤陋寡闻,今年二月才知道有那么个国产动漫红红火火烧了半边天,虽然也有瑕疵,但不能否认其背景、剧情、人物设计、画面的出色。

不过我也会说:玄机你别磨叽了,我要求不高,和第一部差不多就好了,赶紧出小四!

意思说白了,我就是个剧情党,因为一直喜欢看武侠,动漫不免给我当书来看。小四半抱琵琶扭捏不出,书荒依旧的我终于摸到原著了于是周末废寝忘食,这几天争取一丝业余时间看文,咋一个兴奋了得?(好吧,我知道结局没出的)

原著贴近历史,有前言已知温大向金古梁温靠拢,虽然情节似曾相识,但全文贯接很好,人物塑造丝毫不差,虽说俺是从动漫看过来的,但一路看下来,丝毫不受影响。文字的魅力,表达的意境,有些时候是影视作品所不能表现的。也许是制作的局限,动漫虽然也有塑造很好的人物,但有些人总没有书里表现的丰满真是。高月的倔强和善良一直贯穿全文;天明内心的痛苦与挣扎让人感同身受;刘毕的转变也许会让人讨厌,但不断受挫也只能不断地改变自己,而他的目标始终未变;项羽的表现、他的志向,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西楚霸王的成长;端木蓉心无旁骛,一心专研医道,后文走火入魔理所当然;盖聂耿直侠义、重诺守信,对天明视若己出,而刚正如他,女儿的惨死、天明的叛城让我觉得表现最惨烈的就是他,最后战场上微笑而死,是他人生的解脱,也是最后的欣慰。

一本书,一个世界,人物性格的塑造描述至关重要,也决定这文章的优劣,温大拿捏很好,全书跃然纸上的人物举不胜举,而感情,则是给文章添色。月神乌断的所托非人,无喜无怒行如走尸;卫庄的深情却都已无奈收场;路枕浪的相见恨晚也只能自刎而死;白芊红的执着手段终得不到爱人之心。菜翁的阴差阳错半生天涯浪迹;天明高月因误会不信任导致的八年不见天涯各远,心落何处?而今,当初渺渺,物是人非,若即若离,身不由己,诺言尽毁,是否还能执手相伴?

好吧,说完,老老实实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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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作品《扶桑》读后感

美籍华裔作家严歌苓著的小说《扶桑》,英文译名为《the lost daughter of happiness》,这个译名仿佛带着对寻找金钱与幸福的一代又一代移民的讽刺,得到的同时是不能计算失去的,不然就迷失了;既然出的去,就原始地、不用算计地活着。

作者在书里的“我”,自称以白人丈夫从旧金山各个图书馆找出来的160本书为原始资料,挖掘整理加工,再创造出19世纪漂洋而来的三千中国妓女之代表扶桑的故事。故事里穿插着以“我”第五代中国移民的视角看到的社会现象:白人儿童嫖客的代表,克里斯的青春期成熟过程中与扶桑间的纠葛,和他后来人性的觉醒。作者还刻画了另一个主要嫖客群体----中国苦力,以及活出精彩与本色的大勇。大勇不敢认未谋面的新娘扶桑,用另类的方式“解放”她(只要她叫对任一嫖客的名字,就让她出嫁)却未能成功,最后以自己的死和死前的特殊婚礼,“解放”了扶桑。扶桑被拐出洋寻夫,终究捧着丈夫的骨灰坐船归国。作者还交待了其他几个版本的可能结局,但这些于扶桑都不重要,于读者我也是如此。

这本书最令我惊恐的是认识到:时至今日,走出去的中国移民,“仍是孤独,像第一个踏上美国海岸的中国人一样孤独”,依然时不时感受到“警觉和敌意”,仍旧安静地忍耐,以为“生命中的受难是基本”,让恶劣的生存环境、低廉的非法的工资合理……作者提及的四十岁留学生住所墙上的“忍”字,真真是华人移民的集体写照。华人以其独特的无比忍耐方式“融入”西方社会,实际上屡屡引起西方人的愤怒,他们对这一切的不熟悉感到震惊,继而恐惧:华人的食品涵盖范围之广伤及他们的食物伦理和对物种灭绝的忧思;华人能以极低的工资和在极差的生存条件下存活,还能攒钱寄给海外的家人,挑战了他们对于卑微的极限定义,从而以为可以任意践踏而无反抗;华人聚居于唐人街附近,以传统的生活方式过日子,不按西人的规则和法律行事,甚至只会说句“no english”;华人的思维说是意非,与白人说yes为是,说no为不的逻辑差之甚远,令西人以为华人多dodgy(不老实)。

书中描述的中国苦力,是不是仍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罩在全球化的光环之下呢?2004年英国莫克姆湾拾贝惨剧,让非法廉价华人劳工问题突显;2010年澳洲广泛报道了一些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留学生及非法移民在悉尼非法从事性工作的现象;在发达国家从事正当工作的华人,也时有曝光同工不同酬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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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扶桑》读后感

读《扶桑》起因因高晓松在《晓说》里提及这是严歌苓小说里他最喜欢的一部,便自然新生好奇想一读。读的时机又恰好是在读完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我们谈论什么》因其言辞简洁,较之,一开始《扶桑》的文字显得过多的旁白冗长而略显拖沓。但之前了解严歌苓的相关作品,自然也是相信其水准,慢慢读下去,却也慢慢被丰满的故事情节吸引。

要写的未必是小说很深刻想表达的东西,剑走偏锋,理解浅层次好像是近期看书的问题,但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样一想,便有了写上两笔的勇气,书之于读者用处也是读者阅读完后的自我体悟,那便就自然没有对错之分。

一、扶桑对命运境遇的“宽容”姿态

扶桑是茶山茶农第四个女儿,请茶庄夫子取了名叫“扶桑”,在摇篮里与广东一个八岁少爷订了亲,未曾谋面。少爷家的人看过扶桑两三回,都喜欢她口慢脑筋慢,娶过去当条牲口待,她也不会大坑气。可见从小旁人眼里有些“痴愚”。“嫁”过去没多久被拐子以见夫君之名拐去金山成了窑姐。对于命运的多番“虐待”,妓女生活,几近病故,扶桑却以一点傻气“宽容”、不抗争,化解生存下来,竟也成了一名名妓。文中诸多细节也体现其“愚痴”的一面。但最后克里斯对于与其相关经历中诸多不解一一表示出理解时,扶桑的“愚痴”得到最好的解释:是一种以生俱来又或是远古自然便存在的母性使然。“这种“母性”包含受难、宽恕和对于自身毁灭的情愿。母性是最高的雌性,她敞开自己,让你掠夺和侵害;她没有排斥,不加取舍是对淫荡最优美的体现。”“她对受难的态度,她对自己生命中受难没有抵触,只有迎合。她生命中受难是基本,是土和盐,是空气。逃脱便是逃脱生命。”

对于“母性”这点印象较深刻,大概是夹杂了自己生活里的近期体验。对于生活中苦难(或许描述为不痛快的经历更为贴切,谈苦难还不至于且略显沉重)态度,对于所谓生活的期许是否过多以至烦闷不断。从旁人角度看主角“扶桑”的经历坎坷悲伤或许都不为过,但其愚痴的回归天然“母性”宽容(作者且强调这绝非我们常挂墙头的“忍”字所表述的意思)却是一种智慧。苦难面前,抗争未必往往是正确的,一种顺应和自然生存,又或许是一种形式。回归女人最原始的母性,对于生活本分的期许,接受生活给予的样子,痴痴傻傻,又或许确实更胜抗争一筹,至少疼痛不是撕裂的那么明显。所有都仿似成了合理的存在,因为你本来也没有其他的期许,它是什么样子,你接受它的样子就好了。这或许“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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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如歌》写于老师的悲欢和酸甜,写于老师的成败与得失,教我们怎么立志立德,教老师怎样为人师表,教年轻人如何忠诚敬业,从中可以看到当代教育大师不懈学习、深入思考、勇于实践、诲人不倦,“一片爱心在玉壶”的风采。岁月谱写了与漪老师无私奉献的颂歌,唱出了一首首激扬飞越的欢歌。“和学生的心弦对准音调”、“把握驾驭课堂的主宰”、“用语言‘粘’住学生”、“身上要有时代的年轮”……书中一篇篇细腻而生动的文字,一个个难忘而感人的故事,让我读了获益非浅,感受颇多:

感受一、于漪老师所说:“教师要用准确生动的语言打动学生的心,使他们胸中或泛起涟漪,或掀起波涛,激发他们爱憎分明的感情。”我曾经数次听过于老师的报告和与老师的录象课,于老师她富有诗意的语言就是学生学习课文的一个兴奋源,激发了他们学习的兴趣,提高了他们思维的效率。她说:“我们要让学生学得扎实,只有一条路——备课越充分、越扎实越好!于老师在引导学生感悟之巧妙,让我钦佩不已。

感受二、于老师她倡导的在教学中与学生平等对话,以情生情,以思引思,相互回应,相互创生,是心智的“相长”,是情感的“共鸣”——这正是我们每一做教师所个所追求的。

我想,任何精彩的语文课都不是完全在课前设计出来的,而是在师生、生生互动中,从心与心的缝隙中,从思与思的搏动中,从情与情的触摸中生长出来的若干细节组合而成的。

感受三、书中于老师文字洗练,富有诗意。可以想象到在于老师的课堂上,与其说学生在学习语文,不如说是在享受语文,享受语文的种种情趣、韵味和意境。【整理该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原出处所有。】

古稀之年,于漪老师对钟情一生的语文教学又提出了更形象的比喻:能通向大海的港湾必然航运兴旺,物如流,人如潮,充满勃勃生气;如果是闭锁的,航道阻塞的,港湾就失去了价值和意义。语文教学又何尝不是如此呢?语文教学内容犹如港湾,执教者应熟悉它、研究它,把握它的基本特点与功能,认真地有创造性地引导学生,使港湾通向大海。在于漪老师看来,语文学科是最开放的学科,它与学校生活、家庭生活、社会生活紧密相连;学生生活在母语环境之中,母语的学习与运用无处不在,无时不在。加强课堂内外的沟通、学校内外的沟通,是提高语文教学质量、提高学生语文综合素养的必由之路,也是我们每个现今站在讲台上的老师探索之路。

作者:一片绿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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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如歌读后感(一)

【生命如歌】和【唐俊的博客】这两本文集以宣传丹东为主线,涉猎旅游美食、健康保健、民风民俗、亲情孝道、人生感悟、识人交友、股市投资、阅读欣赏等诸多方面内容,真可谓是一部脍炙人口的小百科全书、旅游指南。读后,使人受益匪浅。

唐俊仁兄不善言谈,但喜欢读书,勤于着书,他的业余时间大都在读与写中度过的。久而久之,读书着书就成了他的一种养生之道。他说:文化能养生,也能造就一个城市。如果人人都有文化,这个城市一定会是一个书香城市、文化城市。有文化的城市就能变得大气秀美。丹东正朝着这方向努力,未来的丹东一定会是一个文化强市,书香名城,一定会更加大气而秀美!

唐兄说得在理。文化助力于经济发展,早已成为了现实。当下,建设文化上海、文化杭州、文化青岛等成功范例,再次证明文化不仅能助力城市发展,而且还能提高城市的品位。城市文化需要有文化的人解读和保护,而一个人有文化、获得文化最主要的路径自然就是读书,增长阅历。所以,诸多城市相继都开展了读书月、读书周活动,希望唤一起民众读书的欲一望。读书本是人生份内之事、寻常之事,到了需要号召的程度,多少有些尴尬。其实读书有用,无人不晓,但有用的事很多,读书有用到什么程度,是不是有一个投入产出的问题,常常让人困惑。至于活到老读到老的价值问题,更是很少引起人们的思考。

古今中外,说读书的文章多如牛一毛一,读书体验更是五花八门。这既说明读书的好处,亦说明读书不是一个简单地寻本书来看的问题。读书娱乐,可以让人放松身心;读书求智,可以让人高瞻远瞩;读书求财,可以让人规避弯路;读书养生,自然可以让人修身养一性一。所以,在诸多真理之中,开卷有益至为重要。其实,开卷有益大家都懂,只是后来时代发展了,有益的事儿似乎多起来,似乎开卷之益,与其他之益有了些急功近利的比较,于是开卷之益被冷淡了,被淡化了。如果说人们经常会干些舍本逐末的事,那不再笃信开卷有益,差不多就是最大的舍本逐末。

唐俊仁兄不仅一爱一读书,而且不惜本钱写书、出书,这对于不读书和光读书而不善于思考的人是无法比拟的。

不读书何来文化?没有文化,自然就谈不上文化素养和文化底蕴了。一个人没有文化素养,岂能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城市缺少文化底蕴,岂能快速发展?又怎能变得大气秀美?有文化的人多了,城市就有了文化氛围,城市的书香气就浓了,城市也就随之变得大气了。正如市委书记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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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读完《长恨歌》很长时间了,可我还是久久走不出那七曲八拐的弄堂,走不出平安里,走不出王琦瑶的房间。就好像,眼睁睁看着一个至亲好友被人杀害,尸体尚有余温,我怎好舍她而去?

《长恨歌》的基调跟王琦瑶的xing格太贴切了,就好像整本书就是为她缝制的另一件无比合身又出彩的旗袍,那种叙叙体己话,时不时给你端茶倒水拿点心,人家中的体恤温馨之情溢于言表。都说,文字能看出一个人的涵养,这是真的。整部书读下来,能成诗的句子俯拾皆是,而粗陋的地方一点没有,哪怕是下水道里的水老鼠,床肚里的纤尘,巷弄沟渠里的鱼鳞籽皮,都用的是恰当的词语把它们安放在恰当的位置,不高不低,本本分分,就像王琦瑶。

二十年之前,王安忆写出了这本书,十年之前,我在表妹家摸到这本书,却没打开,直到现在,我才打开这本书。我在想,假若十年之前读到这本书,我的人生轨迹会不会有很大的变化?可能会,也可能不会,这想法并没有什么意义;我又想,到底是什么导致了王琦瑶悲剧的一生?张爱玲不是说出名要趁早么?怎么到最后竟是这步田地,连她的死法都没法选择,狼狈至极?我也没想出来名堂。

我播着周璇的《四季歌》,一遍又一遍,连母亲都诧异,问我怎么会喜欢这么老的歌。我想这就是百感交集,感触很多,却根本理不出头绪,只能任思绪沉浸在里面,自由地游走,一旦拔出来不想,就会心痛不已我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在痛什么。

这本书是写女人的吗?当然是。老牌的上海女人,从衣着到举止,从言谈到厨艺,仿佛是一部词典一般为不明就里的人定xing、分析,直分析得汗毛毕现纹理清晰,可放下字典,她们又会恢复那种神秘感,这是内敛、涵养、心思织成的薄纱,吹不破,撩不开,看不透。

我从未想过一个上海女人,或者说一个东方女xing,能这么美,这美摄人魂魄,难怪王琦瑶一生无欲无求却麻烦不断,她是没有年龄的女人,真正的女人,男人们会在她生命中的任意时刻爱上她,我已然爱上了她,都说书中自有颜如玉,我算是见识到了。

可这部书又不仅仅是写女人,更是在写上海这座城,在缅怀那昔日的好时光。(星辰ww)要说老日子里确实有不少好东西,饭菜是不添味精色素的,言语是节制而亲切的,就连腰间的皮带也是能切下来煮一锅汤的,老日子会给你拄着手杖走路的一份从容,子承父业的一份安定,这些,老上海都有。

我虽然喜欢说唱、街舞、潮牌这些流行因素,却也爱听爵士、古典,喜欢老爷车,那是安闲的腔调,恬淡自适的心情、典雅的线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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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呀,把文看完了,说点什么吧。

俺孤陋寡闻,今年二月才知道有那么个国产动漫红红火火烧了半边天,虽然也有瑕疵,但不能否认其背景、剧情、人物设计、画面的出色。

不过我也会说:玄机你别磨叽了,我要求不高,和第一部差不多就好了,赶紧出小四!

意思说白了,我就是个剧情党,因为一直喜欢看武侠,动漫不免给我当书来看。小四半抱琵琶扭捏不出,书荒依旧的我终于摸到原著了于是周末废寝忘食,这几天争取一丝业余时间看文,咋一个兴奋了得?(好吧,我知道结局没出的)

原著贴近历史,有前言已知温大向金古梁温靠拢,虽然情节似曾相识,但全文贯接很好,人物塑造丝毫不差,虽说俺是从动漫看过来的,但一路看下来,丝毫不受影响。文字的魅力,表达的意境,有些时候是影视作品所不能表现的。也许是制作的局限,动漫虽然也有塑造很好的人物,但有些人总没有书里表现的丰满真是。高月的倔强和善良一直贯穿全文;天明内心的痛苦与挣扎让人感同身受;刘毕的转变也许会让人讨厌,但不断受挫也只能不断地改变自己,而他的目标始终未变;项羽的表现、他的志向,让我们看到了一个西楚霸王的成长;端木蓉心无旁骛,一心专研医道,后文走火入魔理所当然;盖聂耿直侠义、重诺守信,对天明视若己出,而刚正如他,女儿的惨死、天明的叛城……让我觉得表现最惨烈的就是他,最后战场上微笑而死,是他人生的解脱,也是最后的欣慰。

一本书,一个世界,人物性格的塑造描述至关重要,也决定这文章的优劣,温大拿捏很好,全书跃然纸上的人物举不胜举,而感情,则是给文章添色。月神乌断的所托非人,无喜无怒行如走尸;卫庄的深情却都已无奈收场;路枕浪的相见恨晚也只能自刎而死;白芊红的执着手段终得不到爱人之心。菜翁的阴差阳错半生天涯浪迹;天明高月因误会不信任导致的八年不见——天涯各远,心落何处?而今,当初渺渺,物是人非,若即若离,身不由己,诺言尽毁,是否还能执手相伴?

好吧,说完,老老实实等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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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居易长恨歌读后感(一)

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乐天在【长恨歌】一诗中赞美了唐玄宗与杨贵妃的唯美一爱一情。

玄宗统治王朝,国力鼎盛,万国朝拜。唐王朝的规模可谓空前绝后。在这种安逸的环境中,玄宗的妃子的数目恐怕难以统计,但是,当遇到了杨玉环之后,玄宗集三千宠一爱一于一身。这种举动,对于拥有无数嫔妃的君王来说,是史无前例的,即使往后唐朝衰退了,皇帝也不是只钟一爱一一个嫔妃,一直到明朝孝宗时期明孝宗才打破这个记录。可是当时明朝的成就远远比不上此时的唐王朝。一个盛大王朝的君主,在安逸情况下,钟一爱一唯一一位嫔妃,除了一爱一,还有什么力量有如此伟大!

安史之乱发生后,在外逃的过程中,唐玄宗始终与杨贵妃不离不弃,作为一国之君,唐玄宗有太多的理由独自逃离,然而事实上纵使逃亡的速度非常慢,唐玄宗也不曾离开杨贵妃。这难道不是一种一爱一的表现?或许有人会说:那是唐玄宗沉迷美色。我就不得反问一句,唐玄宗是何许人也?在他的手中,唐朝空前的鼎盛,他会是一位如此昏庸的君主吗?或许又有人反驳:此一时被一时啊,那时候的唐玄宗自然是睿智无比,但现在可就说不定了,俗话说,温柔乡英雄冢。我又不得不说:一个人的判断力有如此容易下降吗?以唐玄宗的智慧何尝不知道江山与美人何者更加重要。但是唐玄宗没有放弃杨贵妃,因为除了唐玄宗除了是一国之君,同时也是杨贵妃的丈夫,他要尽到作为丈夫的责任。是对杨贵妃的这种责任感,使他在极其危难的时刻始终陪在杨玉环身边。在如此发达的今天,在如此了解一爱一的今天,又有谁能真正做到这一点呢?是一爱一,和一爱一衍生出的责任!

被一逼一无奈赐死杨贵妃后,唐玄宗再也没有纳过嫔妃,而是在半囚禁生涯中恪守着与杨贵妃的一爱一恋。在【长恨歌】中,犹给了唐玄宗以希望,以安慰。可是,事实是唐玄宗一个人独自睹物思人,尝尽相思。在寒冷的偏宫中,儿子想毒害自己,身旁无一亲信,说话都得小心翼翼,在这种凄惨的生活之中,唐玄宗依然保留着对杨贵妃的思念。在现代,离婚之事尚且屡见不鲜,那么在男子当家的封建社会,保留这份一爱一情的唐玄宗难道不是因为深一爱一着杨贵妃?也只有一爱一,才能抚一慰心中的伤痛!

唐玄宗与杨玉环虽然生活在古代,但是他们的一爱一情与现代一爱一情一样轰轰烈烈,一样刻骨铭心!

白居易长恨歌读后感(二)

因为白居易的【长恨歌】,更让我对获得茅盾文学奖的【长恨歌】感兴趣,趁着暑假的空闲终于拿起了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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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小说《扶桑》读后感

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了,书是读了不少,但感觉自学生时代后就没有正经写过读后感,因为我其实不太喜欢这种形式化的东西,我感觉读了一本书,有所感悟,自己深知就行,没必要非记录下来,但既然是自己给自己定的目标和计划,那也只能硬着头皮去做了,写的不好还请各位看官多多包涵。

《扶桑》的作者是严歌苓,说实话久仰大名,主要是因为电影《金陵十三钗》,《扶桑》算是我拜读的她的第一部作品,为什么选择这部作品,有两个原因:1.《扶桑》主要是反映十九世纪北美移民潮过程中的中国移民的生活状态(也是第一代中国移民),而对于人们所遗忘的历史,我的探究心里便开始作祟;2.之前看过一个对严歌苓的采访,她写这部小说的来由是因为在旧金山看到的一幅中国女人的油画,她查证了一百多部旧金山的当地史料,走访了很多以前的老地方,所以这虽是一部小说,但其中很多内容也还是符合当时真实历史的,它是能够反映那一代中国移民的苦难史的。

先来介绍下小说的内容,小说开篇也是从那幅画开始讲起,画中的女人其实是当时唐人街的一位名妓,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这已无从考证,权且叫她扶桑,是的,扶桑是她的名字,她被人贩子拐骗到了北美大陆,然后被卖到了唐人街的妓院中,沦落风尘,她没有抗争与反抗,反而非常安静淡然,似乎接受着命运的一切安排,她记不住或者说她不愿意记住找过她的客人,但是在她的生命中有两个男人她却不能忘记,白种人克里斯和黄种人大勇。扶桑是克里斯的性启蒙者,而克里斯深深迷恋扶桑,并渴望像骑士一样拯救她,但是这种心态使他入了魔,畸变成是对黄种人的仇恨,但最后通过扶桑完成自我救赎;大勇是一个在唐人街的地痞流氓,但扶桑是他内心的一个柔软的地方,她仿佛是他在大洋彼岸等待他回家的从未谋面的新婚妻子(也许扶桑原本就真的是他的妻子),最后扶桑的苦难也让他认识了新的自己,最终在临死之前完成了这一辈子最大的夙愿,结拜成亲并能将骨灰埋在母亲的坟头。

抛开小说的整体内容,严歌苓想告诉我们什么?想通过小说表达什么?我觉得她想表达的是如下几件事:

第一自然是第一代移民黄种人的苦难,他们受尽歧视,从小说中对唐人街的描写便可知,基本上居住的环境就是脏乱差,女人几毛钱就被卖掉,男人在矿上干活工钱是白种人和黑人的几十分之一,白人肆意的殴打中国人,减掉你的辫子,脱掉你的裤子,他们认为中国人是肮脏,懒惰,恶魔的化身,什么都吃。其中有个情节特别让人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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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歌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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