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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天路歌读后感

《耙耧天歌》读后感1000字。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读经典书籍作品对我们的成长道路上就有很大的帮助。在读过一篇书籍之后人们内心都会有一定的收获和体会,很多优秀的读后感,就来自于作者及时地将自己的阅读心得记录下来,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或许你需要"《耙耧天歌》读后感1000字"这样的内容,供你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耙耧天歌》读后感1000字
  小说《耙耧天歌》中的背景地点是山间乡村,主要人物是尤四婆。小说的主要背景时间是丰收的秋季,我个人觉得,作者选用秋季有特定的效果,可使小说场景美丽多彩,展示大自然的美丽,为下文情节作铺垫。
  我认为该小说是一篇独特手法的小说。作者惯用化虚为实的手法,如:将死去的丈夫尤石头“复活”成能说会动的真人;“日光被她挥着的镰刀割得零零碎碎,细长的凉风也被打得一节一节,变得热烫起来了”等。作者用法独到,使小说内容丰富而充满实感,也使作者的情感抒发自然,也有利于读者投入小说情境,有身临其境之效。
  另外,作者也采用侧面描写,如:生四个呆傻的孩子,丈夫又早逝,体现了她命运不济但又坚强不屈的精神,她的生活是艰辛的。作者在描写尤石头棺材时,细节描写了棺盖上的两只蛹虫,不断侵啃着棺木间接反映了二女婿三女婿对岳父岳母家财产的啃食。但尤四婆毫无怨言,只求待女儿好点要什么都可以,这令我尤为感动。
  尤四婆所处的环境似乎没有乡间农人应有那份热心与纯朴。村里知道尤四婆家孤苦好欺负,就占她便宜,把最不好的田地给她,而没有给她一点救济。二女婿的村里,前后两次对待尤四婆的态度截然不同,可见村人们也是势力的。相反,尤四婆的品质是高尚纯洁的。不管孩子多傻,照样喜欢他们,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反映了纯真的母爱,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四个孩子。


  我在读小说前一部分时,心情压抑;越到后面,心情逐渐豁达。小说中二女婿取尤石头尸骨熬药是小说情节的转折点,是四个孩子变成全人的开始。充满神奇的小说情节,增加了吸引力。最后,四个孩子疯病医好之际,恰逢尤四婆生命走到的尽头,她一生为孩子付出,还未享受到天伦之乐便要离开人世,她是一个充满悲剧性的人物。
  或许因为母亲的伟大付出,换来了孩子们的健全。尤四婆走了,她的孩子们也有了生存的能力。回味无穷的小说。我唯有用那“带泪的微笑”来诠释我对小说的理解。
  从尤四婆这个平凡的母亲身上,感受到了天下父母之爱的博大和深厚。做父母的又是何等的不易。同时,尤四婆这个坚强的人物,她告诉了我无论生活会怎样,都要不放弃自己,要勇敢顽强的活在当下,实现自我存在的意义!

  《耙耧天歌》读后感1000字
  小说《耙耧天歌》中的背景地点是山间乡村,主要人物是尤四婆。小说的主要背景时间是丰收的秋季,我个人觉得,作者选用秋季有特定的效果,可使小说场景美丽多彩,展示大自然的美丽,为下文情节作铺垫。
  我认为该小说是一篇独特手法的小说。作者惯用化虚为实的手法,如:将死去的丈夫尤石头“复活”成能说会动的真人;“日光被她挥着的镰刀割得零零碎碎,细长的凉风也被打得一节一节,变得热烫起来了”等。作者用法独到,使小说内容丰富而充满实感,也使作者的情感抒发自然,也有利于读者投入小说情境,有身临其境之效。
  另外,作者也采用侧面描写,如:生四个呆傻的孩子,丈夫又早逝,体现了她命运不济但又坚强不屈的精神,她的生活是艰辛的。作者在描写尤石头棺材时,细节描写了棺盖上的两只蛹虫,不断侵啃着棺木间接反映了二女婿三女婿对岳父岳母家财产的啃食。但尤四婆毫无怨言,只求待女儿好点要什么都可以,这令我尤为感动。
  尤四婆所处的环境似乎没有乡间农人应有那份热心与纯朴。村里知道尤四婆家孤苦好欺负,就占她便宜,把最不好的田地给她,而没有给她一点救济。二女婿的村里,前后两次对待尤四婆的态度截然不同,可见村人们也是势力的。相反,尤四婆的品质是高尚纯洁的。不管孩子多傻,照样喜欢他们,履行好自己的责任。反映了纯真的母爱,无论如何都不会放弃四个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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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


阿二、萨沙、毛毛娘舅成了没有结局的结局,再也找寻不来;为她从一而终的程先生死去时不知是否带着一丝牵挂;而她临死看到的几十年前在片场的情景,仿佛是上天的先知先觉,抑或缘定因果。
  尤其让我动容的,是王琦瑶四人约定的聚餐。这让我想起《红楼梦》。有人说小资情调太浓了,而恰恰是这以不稳定为大背景的温馨,更为不久的落幕抹上一色难以逃过的阴冷。无声无响,却让人窒息。张爱玲的《金锁记》或《半生缘》也会出现类似的场景,却不会让我联想到宝玉和他的姐姐妹妹们。
  从头至尾,王琦瑶都没有老去。我们依稀看到,她依然穿着阴丹士林蓝的旗袍,默默地半倚在半新的沙发上,微卷的额发间露出满是落寞的眼神。用一个不算做传奇的传奇,讲述着她自己的故事,关于女人的,关于上海、繁华和命运的。
  尘埃落定,繁华不老。

  《长恨歌》读后感1000字
  有人这样说过,二十世纪写作中文的,有三位女性不得不提:张爱玲、王安忆和安妮宝贝。张爱玲是读过的,安妮也略晓一二,但将这三个人放在一起,总觉得似乎还是有些不妥。开始读王安忆的一些散文和短篇,就觉得这人写东西极其细腻,一读便知是个女人。即使写大历史也是用小女人的笔触,将那血腥味、硝烟味、浓烈得化不开的政治情结都融在细细的、实实在在的文字里。
  读《长恨歌》前几部分时,有一种错觉:这是小说吗?莫不是散文吧。很少能在一部并非巨著的长篇里,看到作者对弄堂、流言甚至鸽子着如此之多的笔墨。但读后才体悟到,唯其如此,才能真真切切地融入到上海这个繁华之地,才能见识它的宽厚与封闭、高傲和孤独,才能循到王琦瑶们的生活轨迹。难怪她毫不吝惜地占用篇幅去写一件衣服的一针一线。
  这部书是写给上海的,写给一个女人或千千万万个女人的。从闺房中普普通通的弄堂女儿,到名噪上海的“沪上淑媛”,再到令人艳羡的三小姐,一切都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如果这样理所当然下去,恐怕就要与张恨水之流的鸳鸯戏文无异了。但命运不会如此地善意,他不会去同情一个不得不让人怜惜的女子,只会毫无偏颇地执行既定的规则。
  一个女人,经历了两个时代,在不同的人生无奈地周旋几个男人之间。而她的悲哀在于,她永远是时尚的、不俗的、惹人怜惜的,然后结局便可想而知。

忧天读后感300字:忧天读后感


地球那为人类的母亲生命的摇篮曾是开心的快来的生活在茫茫的宇宙。但是此刻它早已被现代礼貌的烟尘复印得浑浊而模糊。人类唯一的生存场地球,已经在呼唤:我好痛

短文《忧天》,给我的心灵带来了很大的震撼。原先的天是清澈、透明的而此刻的天失去了原天的本身,还失去了彩霞、白云、空气

全世界明年有56吨矿物燃料变成烟尘,因此污染了空气。因为人类随手扔垃圾,工厂排放有毒物质使人类自身患上各种罕见病。

不必炜言,在人类的生存空间中视野中,已无一块净土:珠穆朗玛峰的雪样中含锰,大西洋海底有铅沉积,南极企鹅体内含笨,北极烟雾在加浓变酸。

患有环境病的还有:和龙比肩的物种虎,9个亚种了4个;仅仅50年,亚洲的虎总数就由6万多只锐减到2000余只,中国境内的虎则由2万多只暴减为几百只。

这篇短文,让我意识到了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80天环游世界》读后感1000字


假期,我有幸读了儒勒凡尔纳的80天环游世界,读完全书,十分佩服作者的写作功力,贯穿全书的事件被描写得如此精彩,人物的刻画更是栩栩如生,让人看了有身临其境的感觉,令人百看不厌,连声叫好。

读完这部名著我的心情异常兴奋,一种敬佩崇拜之感油然而生。在书中众多人物里,我最喜欢的就是主人公福克先生了,他对人总是彬彬有礼,做事严守时间,虽然家财万贯却从不挥霍浪费,更没有为富不仁,吝啬小气。而且做好事从不留名。他的坚持不懈的精神让我敬佩,为了一个目标,为了证明一个真理,他倾尽全力,耗尽钱财,甚至在最后一刻也从未放弃80天环游世界的梦想。尽管这可能会让他一无所有,但是他依然在坚持奋斗着,与80天的时间比赛着

光有坚定的信念也许不能品尝到成功的果实,但如果没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就一定不会成功。试问若无信念怎有目标?即无目标何来成功可言?如果总是因为看似无法逾越的困难就停下梦想的脚步,那么成功永远离你只有一步之遥。现在的我们就应该学习福克先生,把对于梦想的坚持种在心里,让它根深蒂固,长成参天大树,助我们跨过阻碍,迈向成功。

俗话说: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经历了那么多磨练,福克先生总算修成了正果,不仅毫发无伤顺利地返回了伦敦,还娶到了美丽善良的艾娥达,这一趟行程可谓是收获甚多。但这来之不易的成功,光靠不懈的坚持就能得到吗?如果没有严谨周密的计划、冷静机智的决断,80天环游世界谈何容易?如果坚定的信念是铺建通往成功之路的阶梯,那么智慧和冷静则一定是阶梯上必不可少的护栏,有了它们你才能走得更快,走得更稳!

以前,我总以为做什么事情只要坚持和努力就会获得成功,但读完福克先生的故事后,我发现做事一定要学会冷静和运用智慧,只有运用了智慧,那些靠坚持和努力解决不了的难题就迎刃而解。有这样一个故事:从前有一个任性的小王子想要天上的月亮,于是他叫人去建一架通往天上的梯子,可一个月过去了,两个月过去了一年过去了,梯子还是没有建好,小王子十分伤心,就在夜晚一个人偷偷地跑到河边哭泣。正当他哭得十分伤心的时候,他惊奇地发现梦寐以求的月亮正安安静静地躺在河里。于是他忙跑去捞,小王子这次没有哭泣,他静静地一个人思考着第二天夜晚,小王子就得到了月亮。原来他通过一夜的思考,发现月亮能被印在水面上。于是,他接满一盆水放在月光下,果然就得到了月亮。

世间的任何成功之路都不平坦,走在上面难免会跌到受伤,但我们千万不要哭泣,要坚持冷静,要懂得用智慧去化解,有了坚持就有了成功的方向,有了冷静就不会因冲动而走错了方向,有了智慧,成功路上的大石头,也会被我们自己挪开。

梦想吧!因为我们拥有信念。追寻吧!因为我们拥有冷静。拼搏吧!因为我们拥有智慧。

《80天环游世界》读后感1000字

生活如棋局,生命如雨后春笋,生存如旅行,没有比生活更美的,只有不断追求的才是更美的。

混浑世界一袖清风,明月弦空,庄子逍游静心神殆,怡静风华,数风流人物。珠穆朗玛生命极限,挑战自我问生活苍凉何处?只近淘潜田园躬耕,绿柳斜阳,看尽沧桑岁月,物华天宝,何去何从?

人亦老而不愠,此圣贤皆非然也。故也博学而厚才,《沁园春雪》毛泽东数风流人物一代天娇,司马迁《史记》固国社稷之家,孟子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乃仁政思想。李白心旷神怡,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

我居何所依,打开心灵的窗户,望山外青山,楼外楼。把心与自然近乎,一幢小屋亦我空中楼阁。山高月小

水落石出,居高临下,一览众山小。望尽天宇浮沉,走过风吹之道,能禁风雨绵绵。畅心然志得,知行于统一变幻则无穷。

我们可以从生活中透知,当《飞屋环游记》影片中老人和孩子不屈不饶在大自然中前行,经历风和雨,在风雨兼程。历经砍坷,经过悬崖深渊,为沙维鸟所救之,即在耗狗恶犬劣主中得以脱险,谓之不经风雨
何见彩虹也,他拥有美丽的生活,从前正式青春年少,意气纷发。意志意识促使他追求梦想,曾经老人也有过甜美的夫妇生活在以后的生活寂寥中不勉忆起往事,不过生活中也充满一个与老人结伴而行的小朋友,小孩子因此依托于老人,老人也离不开小孩。也离不开救他们于水生火热的沙维鸟和旺才,终在历经万难而见到了所要得到的。与恶主在影片中乘风破浪,失去了一座美丽的空中楼阁,但他们终于脱险最后赢得了胜利。

他们机灵,他们愚志,他们快乐。其实生活的意义何尝不是在风雨中成长,生命的意义也才尽显淋漓尽致。

其实我们拥有了梦想,才有计划有目的的去实践,即使失败又何妨?总之知足者常乐,知不足者进取,这又何不是我们的所行所为呢?美丽的生活需要创造,而我们所要的亦不是虚荣,如若其想则误入歧途。德志者黑生活哪里还有美丽可言呢?

生活是美丽的,生命是珍贵的,生存更需要我们乐观豁达。打开心灵的窗户,让你的生活充满阳光,每天都是快乐的,生活才是进取的,生命也才会更年青!

《80天环游世界》读后感1000字

七律长征

一九三五年十月

毛泽东

红军不怕远征难,万水千山只等闲。

五岭逶迤腾细浪,乌蒙磅礴走泥丸。

金沙水拍云崖暖,大渡桥横铁索寒。

更喜岷山千里雪,三军过后尽开颜。

毛主席的这首诗形象的写出了长征的艰辛和长征胜利后的喜悦。同样,还有一篇长篇小说写了长征的艰辛,用形象的语言向我们展示了长征是怎样一步一步取得胜利的和党的伟大力量。它,就是魏巍写的《地球的红飘带》。

中国英雄们的长征,是中国人民的史诗,也是世界人类的史诗。这部史诗是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人用自己的脚步和鲜血镌刻在我们这个星球上的。它象一支鲜艳夺目的红飘带挂在这个星球上,给人类,给后世留下永远的纪念。

在这漫长的二万五千里的长征征途中,涌现出了许许多多的英雄人物,像智谋和才略都略人一筹的毛泽东毛主席,可亲可敬的周恩来周总理,还有具有很好的军事才能的刘伯承、朱德

屋里已经掌灯,墙上果然挂上了作战地图。周恩来看了薛枫一眼,相当满意。这薛枫是河南人,也是黄埔学生,人生得年轻漂亮,精明强干。自从刘伯承被李德排挤走之后,总参谋部的许多具体工作要依靠他了。

快谈谈情况!周恩来坐在一张竹床上说,部队都过来了吗?

周副主席,您还没有吃饭呢!

不忙。周恩来招呼小兴国,饭盒里不是还剩下一点吗?

你烧点开水我泡着吃。

大家看,我们的周总理就是这么敬业!大家说,我们有一个这么好的总理,长征能不胜利嘛!

而这条红飘带带我们走进了那战火纷飞的年代,领我们也走了一次长征。

在漫漫二万五千里的长征路上,红军战士靠着坚强的意志,跋山涉水、嚼草根、吃树皮,许多战士无声无息地倒下了,没有一句怨言、没有一丝悔恨。为了解放,红军战士不怕困难,不怕挫折,创造了一个个可歌可泣的神话传奇。在飞夺泸定桥战斗中,机智勇猛的红军战士,他们手持冲锋枪,背挂马刀,腰缠手榴弹,攀着铁索,冒着枪林弹雨向对岸冲去。他们冒着视死如归的精神,英勇杀敌。前面的战士用生命,用血肉之躯为后面的战士打开征途。战士们的鲜血染红了江水,染红了天空!是什么支撑着红军战士在艰难困苦、枪林弹雨面前攻破一道道天险人阻?是他们头顶上那颗闪烁着耀眼光芒的红星,是他们必胜的信念,是他们为了人民而奋斗的光荣使命,即使牺牲自己也毫不在乎。大家说,我们有这么坚强的红军,这么坚强的信念,我们的长征能不胜利嘛!

红军的精神可佳,大鹏一日同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长征精神将永远是我坚固的精神后盾,我会永远记住长征的艰辛历程。鱼儿畅游大海,需要接受惊涛骇浪的洗礼,才会有鱼跃龙门的美丽传说;雄鹰翱翔蓝天,需要接受风雨的考验,才能拥有叱咤风云的豪迈;人也一样,要想取得成功,必须要接受荆棘的磨练,才能造就辉煌人生。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

走进那战火纷飞的年代,我学会了面对挫折,不怕困难,我懂得了凡事都要有毅力,我懂得了坚持就是胜利,《地球的红飘带》带给我的财富让我受益无穷!让我们共同践行长征精神,让长征精神在我们的心中开花、结果,共同为了我们美好的未来而努力奋斗!

读后感500字:忧天读后感


几天前,我在阅读上读到了《忧天》这篇文章,使我很有感触。《忧天》这篇文章讲了:当我们用肉眼去仰望天空时,天已变的浑浊。人类生存空间已无一片净土,6500万年前恐龙灭绝于流星撞击地球产生的有毒烟尘,这天,地球上每一天会有400万人患上各种环境病,仅仅几年亚洲的虎由6万多只锐减到两千余只,人类唯一可生存的地方地球,已经在痛苦的呻吟了。

地球的环境,越来越糟,这让我想起了自己周边的环境。一位青年在前边走着,随口就把痰吐到了地上,而再往前些就有垃圾桶。男子边走边吃香蕉,吃完后把香蕉皮随手一扔,香蕉皮画了一个漂亮的弧度后落在了垃圾桶的旁边,明明离那么近,为什么就不能走过去扔呢?坐在汽车上,吃了零食后把零食包装袋随手丢出。打开电视机、打开电灯屋里却没有人。在动物园里乱喂动物食物使动物得病。洗完手后不关水龙头就走出去身边这些不注意环境的事例有很多,就因为这样,海也不再清澈,天已不再湛蓝,土已不再松软,树已不再挺拔。

地球是我们唯一的家园,我们要去保护它,地球无私地养育者人类,孕育着万物,不能够使他变得浑浊不堪。买菜时少用塑料袋;洗完手后注意关好水龙头再走;本子用完再扔;把垃圾丢进垃圾桶..我们要尽我们的力量去保护地球。

忧天方可自救,保护环境最重要。

《明日歌》读后感


《明日歌》读后感

昨天带着回忆默默地逝去了,今天携着希望悄悄地来临了,而明天,又闪烁着光辉等待着人们。有人沉浸在回忆中,他们依恋昨天;有人只迷醉在梦幻中,他们企盼明天。这两种人,都忘记了最应当珍视的是宝贵的今天!
今天,不就是短短的一天吗?我从明天开始勤奋学习。今天,不就是短暂的二十四小时吗?我从明天开始认真工作。今天,不就是一年的三百六十五分之一吗?我从明天开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有些人这样想,也是这样做的。朋友,我决不怀疑你的真诚,但为什么要把做的事情放到明天,一切要从明天开始呢?日月匆匆,到了明天,明天又变成了今天,而每个今天之后都有无穷尽的明天。那么,你的决心,你的理想,哪一天才能变为行动,变为现实呢?
莎士比亚说:"抛弃时间的人,时间也会抛弃他。"我说:"抛弃了今天 的人,今天也会抛弃他;而被今天抛弃的人,他也就没有了明天。"
农民种田,不在今天及刈草、施肥、灭虫,哪有金秋时节的丰收?医生不在今天及时抢救、医治病号,哪有人们日后的健康体魄?清洁工人不在今天及时清扫垃圾、扫除尘埃,哪有日复一日街道马路的洁净?解放军战士不在今天全副武装,做好战备,哪有千家万户永久的安宁?
"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短短的几句诗,是先辈千折百曲、历经磨难的生活体验的结晶啊!古人有感于此,于是有了"悬梁刺股""囊萤映雪"、"凿壁借光"的勤学佳话。现在我们条件优越,不是更应珍惜,抓紧今天的分分秒秒吗?
抓住了今天,就是抓住了掌握获取知识的机会;抓住了今天,就是抓住了发明创造的可能。聪明、勤奋、有志的人,他们深深懂得时间就是生命甚至比生命还宝贵。他们决不把今天的宝贵时间虚掷给明天。伟大的发明家爱迪生从来就珍惜时间,利用在车上卖报的闲暇,搞实验时,渴了,喝口凉水;饿了,啃块面包;困了,趴在桌上打个盹。爱迪生如此,牛顿、居里夫人、爱因斯坦......一切有志气、有成就的人莫不如此。他们决不沉湎在昨天之中,更不空空观望明天,他们永远从今天开始!
相反,对有些人来说,时间就像代表它的那本日历,撕了这一张,还有下一张,撕完了这一本,还有下一本,却不知道在洁白如雪的日历上留下自己辛勤奋斗的汗水和学习工作的收获。那样,他们从呱呱落地到长眠地下,都是在闲散和观望、等待之中度过的。如果人的一生如此度过,那么消逝的岁月将如一场凄凉的悲剧,留在个人生命史上的回忆,也将拌和着悔恨、痛惜和哀伤的泪水......
虚掷光阴,在折损着生命的光;及时努力,在开辟理想的路。朋友,不要沉湎昨天,不要观望明天,一切从现在开始,从今天开始。
今天,是奋斗的起点啊!
赏析:"明日复明日,明日何其多;我生待明日,万事成蹉跎。世人苦被明日累,春去秋来老将至;朝看水东流,暮看日西坠;百年明日能几何?诸君听我《明日歌》。"明代文嘉的这首《明日歌》,问世数百年来,万口传颂,至今不衰。它告诫和劝勉人们要紧紧抓住稍纵即逝的今天,不要把一切计划和希望寄托在尚是未知数的明天。本文作者在准确领会和把握原诗中心思想的基础上,根据自己读后的实感提出中心论点,然后运用例证、引证、正反对比等论证方法,论述了今天的宝贵,只有紧紧抓住今天,才能有所作为,有所成就。反之,就会一事无成,悔恨莫及。因此,应"一切从现在开始,从今天开始"。文章内容充实,结构谨严,论证有力,语言流畅。比喻、排比等修辞手法的运用,大大增强了文章的生动性和感染力,是一篇值得一读的获奖佳作。

离歌读后感


离歌读后感(一)

徘徊在书架之间,我在寻找一本书。一本封面印着几个女孩和男孩的书吸引了我的眼球。我从书架把它拿下来,揽入了怀里,走向了收银台。

回到家,我盘着腿坐在沙发上。翻开了这本书这本书叫做【离歌】,作者是饶雪漫。无论是书名还是作者名都吸引了我。在书中,一个名叫马卓的女孩跟着一妈一一妈一来到了另一座城市。一奶一一奶一的离去,一妈一一妈一的死,朋友的离开,在马卓的人生里唱响了一首又一首悲伤的离歌。

看完了【离歌】,一股不知名的味道涌上了心头。离别,谁可以避免?世间的万物有多少东西是没有尽头?小溪会断流,太一陽一会下山,花儿会凋零,我们人也会死,不是吗?有的人,不去养花,是为了不想看到花儿不一点点地凋零。也许,这样做的确不会看到花儿凋谢。可是,在逃避了凋谢的同时,他也失去了一个新的开始。起点,终点,只有一线只差。没有终点,就没有起点。没有起点,就没有终点。到了终点,就得分离,开始下一段旅程。其实,我们要做的并不是去躲避,而是去珍惜。珍惜烟花在天空绽放的那一瞬间,珍惜小溪流淌的叮咚声,珍惜雨点滴在地面溅起的水花。相比之下,珍惜不是更加美好吗?每当回忆起当初珍惜过,心头一定会涌起一阵幸福吧?至少,我们不会遗憾,因为我们珍惜过,因为我们拥有过。

漫漫长路,我们难免要匆匆写下一首首情不自愿去又不得不的离歌。可是我们也不要忘了,这也会是一个新的开始。

离歌读后感(二)

今天在宿舍整理书籍,手指轻轻滑过每一本书,突然一个淡雅的封面紧紧地把我的目光抓住了,原来是饶雪漫的【离歌】,我若有所思地笑了笑,轻轻拂去上面的灰尘,思绪不知不觉回到了那年的夏天、那年只属于我们的青春

主人公马卓出生在一个美丽的小城镇,然而父亲早早去世,母亲也弃她而去,她自小就与一奶一一奶一和小叔一起生活,生活的曲曲折折、坎坎坷坷一直没有放过这个可怜的少女,不久一奶一一奶一就离开人世,只剩下了残忍虐一待她的小叔和她一起生活。

几年后,马卓长成了亭亭玉立的少女。她有着和一妈一一妈一林果果一样的一性一格。她个一性一倔强,极端自我,喜欢独来独往。同时,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了一所重点高中。因为一次偶然,她认识了技校的问题少年毒一药,从此,马卓的一生就改变了本来的应有方向。马卓被毒一药的桀骜不驯深深吸引住,冥冥之中,像是有一条命运之线,无形地在乖女生和坏男孩之间贯穿。最终,义无反顾地将他们拉在了一起。就像有很多时候,情感都不由自主控制着生活的轨迹。尤其是女生,正处在多愁善感的时期,对一爱一情有着懵懂的向往,那颗敏一感而多情的一爱一心种一子一触即发。像马卓这样骄傲的女生,其实是个复杂的个体。乖顺和叛逆这两种个一性一在她的体内并存,自我压抑和对一爱一的渴盼长期矛盾纠结。长期缺乏关一爱一的孤独,在毒一药这个坏小子猛烈地一爱一情攻击下,一爱一情的种一子迅猛生根发芽,蓬勃生长。骄傲的人在自己认准的事情前面,更加是不顾一切,即便知道自己是飞蛾扑火,饮鸩止渴,也别无选择。青春的美,其实也正在于这份无与伦比的勇气与付出。很多时候回想起来,幸好主人公还年轻,也很坚强,还有很多的时间让她来收拾这一切的残局,这一地的碎屑。也许若干年后,她会懂得一爱一情与生活,也许生活也会少一些伤痛,但青春过的一爱一情会永远埋藏在心底的深处吧?

又一次沉浸在这本书中,又一次陷入了思考当中。其实,小说是小说,现实是现实,我觉得现实中并没有这样平淡细腻或者惊天动地的一爱一情,在小说中,一爱一情要多动人有多动人,要多轰动有多轰动,这样的一爱一情多么的唯美,多么令人向往,多么令人遐想无穷。不论是阿南对林果果那多年不变的一爱一恋,还是肖哲苦苦追求马卓的执着,或是毒一药与马卓之间青涩懵懂的一爱一恋,都是那么令我感动,似乎抓住了你心底最柔软的那个部分,久久不能令人释怀。

尾声响起,心底最深处回旋着的那一首离歌,终于成为一爱一与告别的最终曲。终点处,谁将会在那里,把幸福唱与你听?而我们要铭记的是伤痛让成长的过程更深刻,而青春也正因为这份疼痛而成就永恒的魅力!

离歌读后感(三)

【离歌】,是青春文学作家饶雪漫写的一部长篇小说,最近,我读了这部小说,十分震撼。

马卓有着悲惨的命运,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难以接受。在她一岁时,她的爸爸就被人杀害,至今都没有找到杀人凶手,随后,她的母亲也弃她而去;她只好和她的一奶一一奶一相依为命,她的叔叔只会喝酒、赌钱,别的男孩子也欺负她,甚至放狗咬她,就在这样的环境下,马卓一天天长大;在她九岁时,她的母亲又突然出现,把她带到成都来生活,这让马卓有了一丝幸福的感觉,可好景不长,她的母亲在给她买早餐时,遭人惨杀;马卓,无家可归,只好再次回到雅安雨城,一奶一一奶一的家里,不料,她的一奶一一奶一也离开了她,还遭到了她叔叔的毒打;还好,一直喜欢她母亲的一名男子阿南,领养了她,把对她母亲的一爱一全灌注在她的身上,对她如亲生女儿一般细心呵护

马卓也不负阿南的期望,以全县第一名的成绩考进了天中,在高中的那三年时间,她偶遇毒一药,并被他身上的桀骜不驯、帅气所吸引,展开了一段揪心的一爱一情故事,谱成了一曲悲伤的【离歌】

上天是不公平的,剥夺了马卓所有至亲至一爱一的家人,在很小的时候,就受尽了欺辱、折磨,这是非人所能承受的,何况当时她还只是个孩子,可是上天又是很公平的,她如钢铁般的坚强,就是赐予她最好的礼物,也是在这种特殊的环境下慢慢磨练出来的。

比起她的坚强,我的坚强根本不值得一提。被烟头烫在胳膊上的滋味虽然从未尝过,但想想也知道那种痛苦,她,竟然一滴泪都没有滴下,也没有挣扎,只是无言地承受着。我小时候犯了错,一妈一一妈一用针扎我的手心,我没有哭,那是因为针头并没有扎进去,只是在我的手心上稍微重地点了一下。当时我看着针锋利的针头要扎进我的手心,心里都紧张的不得了,但还是强忍着马上要夺眶而出的眼泪,倔强地看着一妈一一妈一的眼睛,面无表情地接受着一切,一副不服输、坦荡荡的样子。当冰凉的针真的碰到我的手心时,心跳得很快,但我只是眉头皱了一下,手缩了一下,没有留下眼泪。我觉得我好了不起,面对这样的场景,我没有吓得流眼泪,直到现在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但是,看到九岁的马卓冷静地面对她叔叔狰狞的表情,残酷的毒打,又是踢,又是踹,又是扇,又是拿烟头烫,又是揪着头发,她的嘴角都流一出了鲜血,她却一声没吭,甚至反抗!真的,那场景,很残忍,我看着这段时,眼泪就已经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心里好像很疼,何况,那是真实的疼

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学到的,只有她拥有;她的坚强,我们是无法理解的,只有她懂得

她的勇气无法用任何东西衡量,不知道这股勇气是从哪里来的,与坏人勇敢搏斗,对方拿出白晃晃的刀子,对着人质和自己,她也毫不慌乱,镇定自若地跟他们讲道理。

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马卓和毒一药并没有在一起,我也深深为马卓遗憾,看到结局,我流泪了,不过哭完之后,也明白,总有一个人,会默默站在你身后,呵护你,一爱一你,不管你怎样改变,这就是一爱一。

也许,我们的坚强和勇气都比不上她,但是我们有相同的一性一格不服输!我们也会学着更坚强,要好好好长大!

云中歌读后感


云中歌读后感(一)

看完了云中歌的最后一个字,内心有着止不住的哀伤,只想好好得大哭一场。

第三部,我几乎是流着泪看完的。本来看完步步惊心,后宫甄寰传,我以为不会再有让我流泪的了,可是云中歌却让我哭红了眼睛。

云歌,是可悲的。陵哥哥,是悲哀的,孟珏也是悲剧的。一双珍珠绣鞋,牵绊了三个人一生,也赋予了三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有人说,也许云歌不出西域,三人可能没有那么痛苦。可是,他们同时也不会幸福。云歌也许会天天望着繁星在泼墨般的天空眨着眼睛,思念着她的陵哥哥。而陵哥哥可能会孤独的思念着那个绿色的身影,落寞的怀揣着绣花鞋死去。孟珏可能永远不会脱一下脸上那层面具般的微笑。他们会幸福吗?

无论如何,至少他们曾经一爱一过,恨过。一爱一恨纠葛过后,一切才会归于平静。我永远忘不了陵哥哥说的最快乐的事情是娶了个好妻子。

最想做的事情是能陪着她一日日变老。

也忘不了 天之涯。海之角。山之巅。相随 相随

当陵哥哥说出那句早将君心换我心时眼泪再也强忍不住,夺眶而出。都说最是冷漠帝王心,最难得到的亦是帝王心。可是最最珍贵的也是帝王的真心。因为在残酷黑暗的后宫中,他们逐渐丢失了信任人的能力,对每一个人都会有一层戒备,也就谈不上真心了。那在大漠中身着绿罗裙的云歌究竟给刘弗陵印下了多深得烙印?能让他耗尽大半生去等待,在惨淡的月光之下仰望天空?

云歌是最幸运的,得到了刘弗陵所有的完整的一爱一,一间世间最难得到屋子,却为她空关9年。

当历史的车轮滚滚而来,他们终究敌不过命运的安排,一陰一一陽一永隔。云歌抱着陵哥哥死去的时候我再次流泪,好像我所有的眼泪都是为了刘弗陵而流。为这个怀揣珍珠鞋在繁星之下落寞的帝皇而流。

也许是因为先入为主的观念吧,陵哥哥早就深深印在脑海中,所以对孟珏没什么好印想。总觉得他像是一个小偷,在偷走云歌的心。虽然在最后也被他小小的感动过,可是,却远远比不上陵哥哥给我的震撼。

书看完了,可是心头弥漫着的悲哀却久久不去。回想起书中的点点滴滴,云歌和孟珏的草地上的对话,陵哥哥和云歌的温馨生活,刘病已和许平君,刘询和许皇后,还有红衣和刘贺等等的点滴故事,都一次又一次冲击着我的泪腺,眼累一次又一次决堤。不懂为何当初在树下一同许愿的五人,死的死,伤的伤,分道扬镳是最后的结局。可是,当他们没有托盘而出自己的身份的时候,他们的结局已经注定。他们终究要变成几条平行线,没有交集。

当那幢琉璃小屋在她手上,门前站的人儿惟妙惟肖,也许云歌会发现其实陵哥哥一直就在她的身边,一直在她的心里。

当权利成为一爱一情的牵绊,刘弗陵选择一爱一情。不惜牺牲这世间至高无上的权利,在别宫与云歌做一对只羡鸳鸯不羡仙的平凡小框妻,死在心一爱一的人的怀里。

当心一爱一的人对他说,她的遗忘就从他开始,孟珏才知道当初的自己失了什么,也许万箭穿心的结局他早已知道。

当回忆成为她的幸福,许平君才明白,刘询不等于刘病已,那个肯亲手为她儿子做木马的男人已经远去。

当亲情变成权利的代价,刘询毅然向前,狠辣的手段,终究让他变成孤家寡人,权利左边,荒无人烟。

以朴实的言语诉说着最悲哀的故事,独桐华一人可以。

如果让我选择,我一定想城为云歌。至少她被一爱一过,也一爱一过,恨过。

云中歌读后感(二)

刚看完桐华大人的【云中歌】,心绞得都有点难以呼吸。

看之前就知道此文是一大虐文,看了前两部之后都毫无感觉,甚至还感觉有点温馨,原以为自己虐点高,却发现,所谓的悲剧就是把美好的东西撕一破了给人看,那点让人念念不忘的美好结束之后,接下来就是无穷无尽的虐心。

看到刘弗陵去世前后的那些章节,我的眼泪抑制不住得一次次盈一满眼眶。为一个那么美好的男子的早逝神伤,为那个如一精一灵般的女孩失去最一爱一的人心痛。耳边放的是陶喆的【寂寞的季节】,越听越是让人伤心。可是,越看到后来,心越是被揪成一一团一,为云歌,更是为孟珏心痛得无以复加。那种沉重的悲伤压迫得我不能呼吸,眼中却是没有眼泪了。原来,有些悲伤只郁结于心中,却无法用眼泪来释放。

原来是不怎么喜欢孟珏的,我看不懂这个男人。虽然知道他喜欢云歌,他那种喜欢似乎掺杂了很多利益因素在里面,让人生畏。而刘弗陵,这个男人虽然也是心机深厚、冷漠异常,作为帝王,他肯定有自己的非常手段,但至少他对云歌是完全纯粹的、包容的。也许是我的一精一神洁癖作怪吧,一个我一爱一的男人,你可以算计天下所有人,但决不能算计我!所以一开始在刘弗陵和孟珏之间,我毫不犹豫地选择喜欢刘。但是越看到后来,那个叫孟珏的男子却赚取了我更多的心痛和同情。那原是一个怎样骄傲冷酷的男人,却为了一个女子卑微到了尘埃里。他们之间有说不清扯不断的纠缠,为了保护她,他宁愿守口如瓶,让最一爱一的女子误会着他;为了让她活下去,他甚至不惜对方恨自己!小时候仅有的那点温暖,让他用劲了力气去追逐那只百灵鸟;近乎一生的守候,结果只是让她越走越远。他一直盼望着她的释怀,她也终于准备遗忘过去、重新开始,可是他从没有想到,她的遗忘就是从他开始。想象着看她离去时他煞白悲怆的脸,那种寒心的冷一点点从我的肌眶渗到骨子里。

孟珏最后是死了吧,被十几支羽箭射中并掉入冬日结冰的河中

他会后悔吧,后悔当初那一刹那的犹豫,却让最一爱一的人形同陌路。后来,即使他放下江山、抛弃千金,却唤不回最初的那个她。如果人生还能够从来一次,我想他一定会在最初的重逢时就狠狠地抓紧她,避开那些伤害与误会,远离皇城的权力与纠纷,带着她逍遥于山水之间!可惜,没有如果!

可是,我还是会偷偷地幻想,玉中之王并没有死,那只狐狸并没有死。也许若干年以后,再也许,是十年二十年以后,他和她会在某一处山水绝胜处重逢,而那时的她应该也早就放下了吧。他可以挽起她的手,重续儿时的温暖

云中歌读后感(三)

云中歌,又还愁绪,又还寂寞。

云歌,长安城内,我一切的刻意都不是为了认识,而是为了重逢。纠缠,在很多年前就已经开始,结束?永不。孟珏

谦谦君子,温润如玉孟珏,是九爷给他起的名字,也寄托了九爷对玉儿的怀念之情。公子一直是孑立的一个人,他一个人,寂寞坚难的行走在这荒凉的人世;他是天下第一富商、是一浪一迹天涯的逍遥客。他一个人,不解释,不交待,做着他要做的一切;他一个人,单纯的想走入另一个人的生命,与她执手,看细水长流。别人来了又走,公子他一个人,仍在那里。

于云歌,虽在咫尺仍处天涯之远,你在她面前曾掩饰一切,她从来不曾了解你,不曾深入你的那个世界,你为他做的一切,你为她舍弃的一切,你为她放弃的那个信念,她,从未知晓。

昭帝薨,云歌先被刘询禁锢,后辗转落入同谋霍成君手中。得知云歌已有刘弗陵子嗣,贴出告示七日之内斩立决。为保云歌一性一命,孟珏不得已答应霍成君亲自扼杀云歌腹中胎儿。伤痕累累的云歌因痛失骨肉对孟珏绝望透顶、恨意深入骨髓,陷入昏迷。孟珏救治不醒,只对她说:我等你醒来,等你的复仇

当时断送、而今领略,总负多情。

从大漠初遇到长安重逢,你所做的一切,只为了她。在雪山,当鸟叫一声再次响起,云歌眼中泪花隐隐,立即追着鸟叫一声而去。当她拨一开密垂的藤萝时,孟珏正倚在山壁上朝她微笑,神情平静温暖,好似山花烂漫中,两人踏青重逢,竟无丝毫困顿萎一靡一。孟珏虽为云歌所救,但自知时日无多。弥留之际,他告诉云歌自己就是云歌另外一只绣鞋的拥有者。深情缱绻,云歌却未置可否。没有食物与伤药,孟珏徘徊于生死边缘。当云歌冷着脸说:你因为我遭受此劫,我现在救你出去,我们两不相欠! 而孟珏只微笑着说:好。

孟府院中,竹林掩映下,孟珏静静而站,她窗前的烛火清晰可见,只要再走几步,他就可以跨入屋中,与她共坐,同剪夜烛,可这几步却成了天堑。她的每一滴泪,都打在了他心头,他却只能站在远处,若无其事的静看。她一面哭着,一面查看着刘弗陵的遗物,一卷画、一件衣袍、一方印章,她都能看半晌。很久后,她吹熄了灯,掩上了窗,将他关在了她的世界外面,漫漫黑夜,只余他一人痴立在她的窗外。

云歌于无意间发现了钩吻。她联想到了刘弗陵的病,于是怀疑是孟珏毒杀了他。来不及细思量,云歌在汤中放入钩吻欲毒死孟珏。孟珏发现了她的意图,但是,为了保护云歌的安全,他付诸了早就决定好了的打算:以一己之身换取他在乎的人的平安,他义无反顾的喝完了汤。他从没有在乎过自己的一性一命。在昏倒前的那一刻,他只告诉云歌,忘却仇恨,离开长安。

静静江水,伊人远去。公子独立,寂寞如雪。

在长安那一普通院落中。地上星和掌中雪的映照中,你的笑颜还没有染上疲惫和痛苦。只是很久之后,你为救她,再次回到了这个院落,萧声中,以血为引,渡她行过生之险崖,吹的,是她的陵哥哥惯常吹的那只曲子,萧上沾了你的斑斑血迹,这血迹,又成了锈,锈蚀在她的心里。让她对陵哥哥又添几分怀恋,傻狐狸,救她一性一命,却不跟她说,不跟她解释,却将她从你身边推得越来越远。云歌终不能摆脱心里的一陰一影,她决定从此游走大江南北缅怀她的陵哥哥。她不知道孟珏曾以心曲救她,不知道紫玉箫上面的血是谁所留,不知道孟西漠医书后孟珏留下的治她咳疾的药方 她只是坚称要离开孟珏。

你举手对月,一字字地起誓:今生今世,若霍云歌无子无女,我孟珏也就断子绝孙!若违此诺,生生世世永坠泥哕。

长安城里,未央宫中,沧河之上,带着三分疲惫、三分厌倦、四分的不在乎,你坠入了沧河。我想这是不是你另一种实践诺言的方式?翻身坠入了冰冷刺骨的滔滔河水,不断的下落,下落。只是最后一瞬,眼里还是那个笑意盈盈的绿裙衫,奈何缘生缘灭,笑梦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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