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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穗子物语读后感

严歌苓小说《扶桑》读后感。

读后感就是读书笔记,它是阅读一个作品后的心得体会。读书,热爱阅读,是一个人成功的不二法宝,网络上有很多关于作品的阅读分析,想信您在阅读后也有所得,此时就可以通过写一篇读后感把自己阅读其中所思所想写出来。那么该要如何写好作品读后感呢?也许"严歌苓小说《扶桑》读后感"就是你要找的,供你参考和使用,请收藏和分享。

严歌苓小说《扶桑》读后感

很久很久没有写读后感了,书是读了不少,但感觉自学生时代后就没有正经写过读后感,因为我其实不太喜欢这种形式化的东西,我感觉读了一本书,有所感悟,自己深知就行,没必要非记录下来,但既然是自己给自己定的目标和计划,那也只能硬着头皮去做了,写的不好还请各位看官多多包涵。

《扶桑》的作者是严歌苓,说实话久仰大名,主要是因为电影《金陵十三钗》,《扶桑》算是我拜读的她的第一部作品,为什么选择这部作品,有两个原因:1.《扶桑》主要是反映十九世纪北美移民潮过程中的中国移民的生活状态(也是第一代中国移民),而对于人们所遗忘的历史,我的探究心里便开始作祟;2.之前看过一个对严歌苓的采访,她写这部小说的来由是因为在旧金山看到的一幅中国女人的油画,她查证了一百多部旧金山的当地史料,走访了很多以前的老地方,所以这虽是一部小说,但其中很多内容也还是符合当时真实历史的,它是能够反映那一代中国移民的苦难史的。

先来介绍下小说的内容,小说开篇也是从那幅画开始讲起,画中的女人其实是当时唐人街的一位名妓,没有人知道她叫什么,这已无从考证,权且叫她扶桑,是的,扶桑是她的名字,她被人贩子拐骗到了北美大陆,然后被卖到了唐人街的妓院中,沦落风尘,她没有抗争与反抗,反而非常安静淡然,似乎接受着命运的一切安排,她记不住或者说她不愿意记住找过她的客人,但是在她的生命中有两个男人她却不能忘记,白种人克里斯和黄种人大勇。扶桑是克里斯的性启蒙者,而克里斯深深迷恋扶桑,并渴望像骑士一样拯救她,但是这种心态使他入了魔,畸变成是对黄种人的仇恨,但最后通过扶桑完成自我救赎;大勇是一个在唐人街的地痞流氓,但扶桑是他内心的一个柔软的地方,她仿佛是他在大洋彼岸等待他回家的从未谋面的新婚妻子(也许扶桑原本就真的是他的妻子),最后扶桑的苦难也让他认识了新的自己,最终在临死之前完成了这一辈子最大的夙愿,结拜成亲并能将骨灰埋在母亲的坟头。

抛开小说的整体内容,严歌苓想告诉我们什么?想通过小说表达什么?我觉得她想表达的是如下几件事:

第一自然是第一代移民黄种人的苦难,他们受尽歧视,从小说中对唐人街的描写便可知,基本上居住的环境就是脏乱差,女人几毛钱就被卖掉,男人在矿上干活工钱是白种人和黑人的几十分之一,白人肆意的殴打中国人,减掉你的辫子,脱掉你的裤子,他们认为中国人是肮脏,懒惰,恶魔的化身,什么都吃。其中有个情节特别让人印象深刻,几个白人用木棍殴打一个中国老厨子,老头子苦苦哀求他们打几下就行了,不要把他打死,他还要活着回家,家中还有妻子儿女等着他,他要回到大洋彼岸,但是白人并没有住手,还是往死里打,把他的牙都全打掉了,最后白人们走了,老人又在哀求他们给他最后一下,不要让他在承受痛苦。看的人真是揪心。

第二便是女人命运的苦难,这也自不必说,据史料记载,当时被拐卖过来的女人年龄都很小,基本上都只有十几岁,如果还活着,基本都会被卖到妓院中去,严歌苓在书中也有描述,在经历了几年的时间之后基本上也就烟消玉陨了,能活到20来岁的少之又少,有幸到了20左右还不死的也如同老太太一般,扶桑算是很少见的。她们的痛苦不仅来自于本族,还有外族,两个情节描述的特别好,一个是两个男人因为想赎扶桑从而大打出手,并且各自叫了一般人约好厮杀,外界说祸根是扶桑这个女人,连外媒的小报记者也在说:谁是那个美丽的妓女。但严歌苓看的清楚,其实他们的厮杀不过是被仇恨武装起来,仇恨是共同的,却为何要去怪女人。另一个情节便是唐人街的大骚乱,白种人们带着仇恨冲进唐人街将中国女人拖到街上,扯她们的裹脚布,扯她们的衣服,将所有的怒火发泄到她们身上。

第三是对人性的探究,扶桑在默默的承受着命运所带来的一切,但她都以一种超然的态度来对待一切,她对谁都是保持着一种微笑,那种微笑是能够让人着迷的,她给人的感觉犹如圣母般存在,她是那种仿佛看破了一切真实与虚伪,善与恶,克里斯尽其一切努力希望拯救她,甚至想娶她,但是直到几十年后他才知道,扶桑并不需要他去拯救,恰恰相反的是她在拯救别人,她拯救了克里斯,拯救了大勇,从她那里他们得到了自我的救赎。善良的克里斯有着恶,他仇恨中国人,甚至加入唐人街的暴乱,邪恶的大勇也有着自己的善,他埋葬了老厨子,帮着中国人罢工,和拯救会的人合作帮助中国妓女,人性真的是很有趣的东西。

可能严歌苓还有其它想表达的,不管怎么说,这是本可以细细品读的书,读一遍也许还是不够的,它能给我很多的思考,能力有限不能完全表达清楚,大家自己在书中寻找答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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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歌苓作品《扶桑》读后感


严歌苓作品《扶桑》读后感

美籍华裔作家严歌苓著的小说《扶桑》,英文译名为《The Lost Daughter of Happiness》,这个译名仿佛带着对寻找金钱与幸福的一代又一代移民的讽刺,得到的同时是不能计算失去的,不然就迷失了;既然出的去,就原始地、不用算计地活着。

作者在书里的“我”,自称以白人丈夫从旧金山各个图书馆找出来的160本书为原始资料,挖掘整理加工,再创造出19世纪漂洋而来的三千中国妓女之代表扶桑的故事。故事里穿插着以“我”第五代中国移民的视角看到的社会现象:白人儿童嫖客的代表,克里斯的青春期成熟过程中与扶桑间的纠葛,和他后来人性的觉醒。作者还刻画了另一个主要嫖客群体----中国苦力,以及活出精彩与本色的大勇。大勇不敢认未谋面的新娘扶桑,用另类的方式“解放”她(只要她叫对任一嫖客的名字,就让她出嫁)却未能成功,最后以自己的死和死前的特殊婚礼,“解放”了扶桑。扶桑被拐出洋寻夫,终究捧着丈夫的骨灰坐船归国。作者还交待了其他几个版本的可能结局,但这些于扶桑都不重要,于读者我也是如此。

这本书最令我惊恐的是认识到:时至今日,走出去的中国移民,“仍是孤独,像第一个踏上美国海岸的中国人一样孤独”,依然时不时感受到“警觉和敌意”,仍旧安静地忍耐,以为“生命中的受难是基本”,让恶劣的生存环境、低廉的非法的工资合理……作者提及的四十岁留学生住所墙上的“忍”字,真真是华人移民的集体写照。华人以其独特的无比忍耐方式“融入”西方社会,实际上屡屡引起西方人的愤怒,他们对这一切的不熟悉感到震惊,继而恐惧:华人的食品涵盖范围之广伤及他们的食物伦理和对物种灭绝的忧思;华人能以极低的工资和在极差的生存条件下存活,还能攒钱寄给海外的家人,挑战了他们对于卑微的极限定义,从而以为可以任意践踏而无反抗;华人聚居于唐人街附近,以传统的生活方式过日子,不按西人的规则和法律行事,甚至只会说句“No English”;华人的思维说是意非,与白人说YES为是,说NO为不的逻辑差之甚远,令西人以为华人多dodgy(不老实)。

书中描述的中国苦力,是不是仍在全世界范围内存在、罩在全球化的光环之下呢?2004年英国莫克姆湾拾贝惨剧,让非法廉价华人劳工问题突显;2010年澳洲广泛报道了一些中国及其他亚洲国家留学生及非法移民在悉尼非法从事性工作的现象;在发达国家从事正当工作的华人,也时有曝光同工不同酬的现象……新旧金山虽已不再,第一世界的“金钱与幸福”仍让人趋之如骛。在中国,廉价的劳动力生产出全世界需要的廉价商品,在西方非但得不到感激,反被认作抢了他们的工作。中国的劳苦大众,同当年的扶桑或那些苦力一样,接受了苦难,“再次宽容了世界”;如今不同的是,他们接受了资本主义的游戏规则,疯狂地攒第一桶金,然后去购买全世界。新一代移民中的投资类移民,或者靠投资海外房产发家的中产阶级,开始以上等人自居了吧,竟然惹得部分主流社会中的白人(或因不被华人待见)感到与生俱来的白人特权受到了挑战(比如,澳洲的有些白人认为自己被边缘化,有些白人依然拥护白澳政策,有白人街头醉后发飙时会吼一声“滚回你的国家去!”)

“她低下脸,深深微笑给自己。”如果不是看到有贪图享乐(另一种积极进取吧)的新生代,我真的以为华人都有“在苦难中偷欢的天性”呢。

严歌苓小说《娘要嫁人》读后感


严歌苓小说《娘要嫁人》读后感
偶尔瞥见电视上正在播放一部电视剧,主演为蒋雯丽。蒋雯丽主演的电视剧一般都不错,因此多看了一会儿,知道这部剧的名字是《娘要嫁人》,编剧是严歌苓。既然编剧是严歌苓,那肯定是根据她的同名小说改编而来,因此读一下原著也就是顺理成章的事了。
这部小说依然带有鲜明的严歌苓个人风格:文革,女性,感情。主人公齐之芳是一名年轻漂亮的发报员,在她的消防员老公王燕达因公殉职后,齐之芳变成了一个带着三个孩子的寡妇。在齐之芳接下来的人生旅途中,先后有三个男人走进了她的生活。
第一个男人叫肖虎,是王燕达生前的领导兼好友,为人正派,讲原则,退伍军人出身。肖虎暗恋齐之芳多年,但一来齐之芳是自己好兄弟的妻子,二来他自己也有妻子,因此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他只是默默地注视这齐之芳,力所能及的帮助她。他把自己的工资拿出一部分给齐之芳,说是王燕达的抚恤金涨了。齐之芳的孩子离家出走了,他也想尽办法去找。后来肖虎在运动中受到了冲击,妻子也和他离婚了,但我想他并不难过:因为他的生活有了新的希望。
第二个男人叫李茂才,是齐之芳哥哥齐之君单位的领导,文化程度不高,表面粗鲁内心精明,也是退伍军人出身。李茂才丧偶,两个子女均已成年,能给齐之芳和她的孩子们提供丰厚的物质条件。在那个组织缺乏的年代,这一点非常重要,因此在外人看来,虽然李茂才年纪大点,齐之芳和李茂才结婚是一个明智的原则。李茂才和齐之芳之间的矛盾主要是子女教育问题,李茂才严,齐之芳宽,这对于重组家庭能否和谐很重要。
第三个男人叫戴世亮,此人聪明,温柔,浪漫,写的一手好字,未婚。 戴世亮本来是一名老师,在划为右派后被下放到公交公司当了一名公交车司机。据戴世亮说,在齐之芳还是一个梳着大辫子打腰鼓的小女孩时,他就已经喜欢上了齐之芳。戴世亮收入微薄,为了让齐之芳和她的三个孩子生活的好点,他不惜伪造票证。就在和齐之芳将要结婚之际,戴世亮东窗事发被抓了起来判了十五年。
回过头再说齐之芳。最先走入齐之芳感情世界的是戴世亮。如果只考虑感情,三个男人中她最喜欢的也是戴世亮,因为戴世亮和她死去的丈夫是同一个类型的男人。但是当戴世亮在得知齐之芳还怀着她王燕达遗腹部子的时候,戴世亮退缩了,这让齐之芳非常寒心。经人介绍,齐之芳认识了李茂才。李茂才对齐之芳展开了疯狂的追求,齐之芳也答应了和他结婚。然而,就在结婚的前一周,齐之芳流产了,李茂才忙于结婚的事对此一无所知。戴世亮悉心照料着齐之芳,他们的感情死灰复燃。李茂才知道后大吵大闹,还说了许多难听的话,这更让齐之芳下定决心和李茂才分手。和戴世亮在一起,齐之芳是幸福的,然而好景不长,随着戴世亮的被捕入狱,一切都变成了镜花水月。肖虎一直默默的关注着齐之芳,在妻子和他离婚后,他向齐之芳表白了,齐之芳也接受了肖虎。转眼之间已经是八十年代了,肖虎好像还停留在以前的时光。他把自己的房子让给了同事,他不肯为齐之芳的孩子走后门安排工作,这都让齐之芳不满。戴世亮出狱后到香港摸爬滚打一番回来了,此时的戴世亮已经是一名成功的商人,而且依然深爱着齐之芳。戴世亮有钱有眼光有品味,逐渐成了孩子们的偶像。肖虎感到了自卑,意识到自己和这个新时代的格格不入。为了给齐之芳更好的生活,他选择了退出。为了孩子们的生活的好一点,加上对戴世亮的好感依然存在,已经当了姥姥的齐之芳打算接受戴世亮。结婚前夕,齐之芳偶然得知,戴世亮出高价从肖虎手里抢了一块地皮。肖虎要那块地皮是为了给职工盖宿舍,戴世亮要那块地只是为了伺机出手赚取差价。这让齐之芳对戴世亮的人品产生了怀疑,她选择了离开。最终,齐之芳还是和肖虎走在了一起。

严歌苓作品《陆犯焉识》小说读后感


篇一:严歌苓作品《陆犯焉识》小说读后感

《归来》的小说版《陆犯焉识》在一周之内被我抽空看完了,为什么这么慢呢,因为我的眼镜干涩难耐,看一个小时感觉就要瞎了。

小说的主人公陆焉识的命运,只是那个时代千千万万知识分子的一个缩写。那个时代的故事,每个人都是一本沁血的小说。

我都替小说里的人物羡慕那些去国外留学而留在那里的亲人,大女儿丹琼,在上海时候家境还算富足,快成年后随叔父一起去欧洲比利时,之后又嫁到美国生儿育女。一生富足。而家人在国内所受的艰苦不是她用眼泪就可以体会的。陆焉识的弟弟也是个幸运的人,尽管从小生活在神童哥哥的阴影下,但他的命跟哥哥比起来真的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老陆当年为什么就不留在美国呢?国内有他的什么啊?一个他并不喜欢的恩娘,一个他当时很讨厌的媳妇。非要说有什么,那可能就是作为长子驻扎在他骨血里的责任感吧。

印象最深的几个场景,他为了看小女儿丹钰的一段科教影片,运用了所有的有限资源去贿赂看管,大雪地里来去行走二十公里。出的汗跟泥土一样的棉袄里混合后就是一个个冰刀,每一步都有冰刀在皮肤上蹭过,等他死里逃生回到牢营后已经被磨得退了一层皮。在牢里,亲情于他们就是生死的唯一牵挂,宁可冒死只赶上结尾的5分钟也认为值得。而亲情对于那些在牢外的人,却是避之不及的瘟神。害怕跟牢里的人产生一丝丝关联。这也就是为什么坐牢的父亲可以为看女儿短短5分钟的影片而冒生死危险,而女儿却对逃狱来看她们一眼的父亲用英文喊话,让他去自首。

那些在大草漠开荒的死里逃生,他没有跟儿女亲人讲过,因为他知道他们并不关心。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所受的苦比天大。他也没法跟老年痴呆的婉俞讲,即使她是清醒的,他也不会把自己如何挨饿,如何受冻,如何用手指抠干草一样的大便,这些非人的苦难讲给最爱他的人听。值得庆幸的是这些岁月还是用纸笔记录了下来,他讲这些是写给孙女,写给婉俞,其实最多的还是写给后人,不要遗忘这段历史,不要再重蹈覆辙。

文中用婉俞的老年痴呆映射了当代中国人的集体失忆,大部分人不愿意去触碰伤痛的过去,大家喜欢娱乐至上不喜欢悲情。这当然也是执政者最喜欢看到的一群国民,没有人去纠结过去他们犯下的错,因为都是过去的事了,三四十年前的过去跟我们这代人又有多大关系呢。但是不让犯错的人正视他所做的错事,那结果就是一遇到变动就会重拾那根棍棒,随便给你扣上扰乱治安,扰乱社会和谐的罪名。这些罪名跟文革时期的所谓反革命,臭老九又有多大区别呢?

小说里尽管没有过多的描述开荒的过程,但是尽管不经意的几点描述,也能让我们看到当时盲目的开荒给环境造成了多大的破坏,给青海周边的藏族人民带去了多少愤恨。青海湖里的鱼,一开始凿一个冰洞就可以看见鱼噼里啪啦往外跳,可没有几年的工夫,就只能用炸药来炸了。面对一条条被炸上冰面的死鱼,藏族人民只能念经帮他们超度。野生动物被人侵占了领地,没有了草只能被迫迁徙或者成为人的腹中食。藏族人在这里生活了上千年,突然来了一帮人说要统治这里,外人只知道党给藏族人民带去了电灯电话和公路,却从不关注他们从藏族人民赖以生存的环境中掠夺走了什么。如同抢劫入室一样,抢完东西后还要让人感谢他不杀之恩。

迟暮之年的陆焉识终于得到特赦,左盼右盼回到了亲人身边。让读者心疼的是,此时的他本应该享受天伦之乐以弥补二十多年的牢狱之苦。但是妻子的失忆,儿女的横拦竖挡和怨恨并没有给他多大的温情。但好在妻子还在,还拥有了五六年的陪伴。七十多岁的他成了家里不用花钱的佣人,洗衣做饭,收拾屋子,取送邮件,陪婉俞,写回忆录,教小朋友英文。七十多岁了他还可以精力充沛的做这么多事情。但是老光棍女儿的婚姻却最终让他成为了一个彻底多余的人,女婿想赶他走,儿子又不接受他,妻子已经离他而去。苦难造就了老爷子硬朗的体格,也造就了那个年代的人硬邦邦的心肠。

即使到了现在这个年代,过多的苦难仍然能锤炼人的心肠,使得他对别人乃至家人的苦难发不出来同情心,比如大姑比如三婶。因为她们觉得自己苦“那你别人的苦怎么跟我比?我连自己都没办法怜悯又用什么来同情你?”

老陆晚年的凄凉让我又想到了宋的父亲,同样的没有为家庭做任何贡献,没有为子女留下任何财产,只会给家人带来痛苦,区别是老陆是时代造成的,而老宋是媳妇的出轨导致他破罐子破摔造成的。我会同情老陆得不到子女的谅解和孝顺,会心里暗暗骂他的儿子心肠太硬,太自私了没有人情味。但是如果老宋就是老陆,我是他的家人,我会做到几分?我想充其量我也就做到丹钰的地步。做不到婉俞那种付出。一旦人的本真被剖析放大后,你会发现你做不到你认为的那么好的自己。他一生的错和无能不能成为他无权享受晚年的理由,老人都是可怜的,即使是杀人犯到了老人,那张脸也会让正常的人心生怜悯,不禁联想到自己有一天,手也会像他一样干瘪,背也会像他一样驼,脸也会像他一样难看,气质也会大打折扣。所以尽量做个心肠软的人吧。

篇二:严歌苓作品《陆犯焉识》小说读后感

前不久,张艺谋导演偕同老搭档巩俐以及著名演员陈道明拍摄了电影《归来》,上映之后引起了不小反响。片中演员表演细腻到位,人物心理刻画淋漓尽致,看过之后,令人百感交集,为两位主人公的真挚感情,为现实生活对他们造成的深刻伤害……

该片改编自女作家严歌苓的作品《陆犯焉识》,其实也只是选取了作品的结尾部分,并且做了修改。在我家书柜里也放了一本《陆犯焉识》 ,之前似乎看过一遍,但印象不深,这次看完电影之后再次翻出来,静心阅读,慢慢读出了一些味道。较之电影它涵盖了更为丰富更为深刻的内容 。

先说说作者严歌苓,她是海外最有影响力的华人作家之一,好莱坞专业编剧。她作品众多,且获奖作品也很多,短片小说《少女小渔》,《女房东》获台湾《中央日报》第三届,第五届文学奖,长篇小说《扶桑》获台湾联合报副刊小说大奖。其作品还有《小姨多鹤》,《第九个寡妇》,《一个女人的史诗》,《金陵十三钗》,《一个女兵的悄悄话》等等。严歌苓出生于书香世家,祖父留学美国并获得博士学位,回国后曾在厦门大学教书,是当时著名的翻译家。之后有长达20年的大西北监狱生活。《陆犯焉识》跟她的祖父有着密切联系。

小说就是从茫茫的大西北, 辽阔的大草原开始的,时间是上世纪50年代。主人公焉识此时是个中年犯人,被大卡车从上海送到青海的荒漠中服刑,罪名是“反革命”,刑期是无期。源源到来的大卡车,严重破坏了原本祥和的草原生态,以至于让那些草原之主“狼”也待不住了,开始了迁徙。而无数的囚犯则死于高原反应,死于饥饿,死于寒冷,死于开垦荒地的劳累。焉识的番号三年 后从 2868号到278号,也就是说,他成了严寒饥饿劳累最难以杀害的人之一 。他得以生存除去要克服严酷的自然环境之外,更要应对来自同类的迫害,他装口吃,少说话,学习察言观色,这与年轻时候一个留过洋,会说八国外语获得博士学位的他是怎样的不同?

时间回到三十年代的旧上海,陆焉识的家,一个有房有车的大户人家的公子哥;随后转到美国华盛顿,变为风流倜傥的留学生。在美国的五年当中,焉识是一个随和凑趣,说话俏皮,哗众取宠的人。他的个性是张扬的,出手是阔绰的,在他的继母不间断寄钱给他的日子里,他似乎忘却了自己从哪里来?将来要回哪里去?他活得肆意而放纵,他不负责任地跟女孩子交往,然后再逃开。他无疑是聪明的,学会了多国语言,并在二十四岁的时候获得了博士学位。

小说就这样穿插着,一会儿在西部草原,一群犯人和犯人之一老几(他是焉识在监狱中的名字),说到老几这个名字,似乎在监狱,犯人都不配拥有自己的名字,都是代码,老几就是陆焉识的代码!一会儿又回到焉识旧日在上海的生活,和继母恩娘和妻子冯婉瑜之间的生活琐事,以及留学归来后的工作状况。

在西部监狱中,作者描写了除焉识之外诸多犯人的生活状况,以及管教人员对待或者说对付犯人的态度和伎俩,还有犯人之间为掠夺有限的资源而相互伤害……其中写到那个16岁的小犯人梁葫芦,被堵住嘴巴,捆在马缰绳上,被马拉着在雪地上奔跑,后脑勺被磨得露出颅骨!还有焉识逃跑后回来,河北籍管教干部为了报复他,用死套绑住他的腿,企图废了他的一双腿。在那里所有人都是缺乏尊严的,所有人都是苟延残喘的。人性是黑暗的,人与人之间是戒备的,信任是不存在的。

或许是漫长的监狱生活太乏味了,焉识慢慢回忆他的前半生,回忆他的太太冯婉瑜,他发现之前自己并不了解太太,也并不喜欢她,一直以来只是被动接受那个来自继母安排的婚姻,但在监狱中,他意识到婉瑜是爱他的,并为他默默做了很多事情,他逐渐发现婉瑜的美好,他渴望回去见见他,趁自己还有气力。于是有了他精心策划的逃跑,这段情节张艺谋在《归来》中有展现。小说中,焉识九死一生,历时几个月,辗转几千公里,从青海荒漠中回到上海自己的家。但在最近接亲人的时刻,为了避免给家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却选择了不见面,只是远远地跟在妻子孩子后面,感受些许亲人的气味!何等令人伤感的情节,何等无奈的人生!是谁造成这样的痛?又是谁给了他们无谓的伤?

逃跑归来后,焉识做了一个决定,离婚!成全妻子和孩子们,不要再因为有个罪犯父亲和丈夫而备受歧视,那时候他以为自己永远回不去了,会死在这片大草原中。作这个决定的时候他心里是绝望的吧,他割断了自己与世界的联系!从此了无牵挂了!?可是没想到的是,他还有恢复自由的一天,在被关了二十多年后的70年代末,他回到了上海。可是他的妻子婉瑜却因患病再也认不出他!他不能跟离了婚的婉瑜住在一起,只能住在儿子家中,但每天清晨都要去看望婉瑜,陪她聊天,陪她一起等待她记忆中的丈夫回来!日复一日,在无望中等待,也在等待中和婉瑜越来越亲近。令人意外的是,当他带婉瑜回到他争取回来的曾经住过的小楼,她竟然一下子准确地走对了路!在他们的小楼里,婉瑜安静多了,他们复了婚,做回了夫妻!

在焉识从大西北回到上海之后,他在美国的大女儿和在比利时的弟弟曾回来探望他,弟弟不无感慨的看着那个自己曾经膜拜的聪明绝顶的哥哥,比自己老了不知多少,难过的不能自已,他说他一直在想:像阿哥这样的天才,天底下最好的房子就该给他住,最好的汽车就该给他开,最好的吃的就该给他吃,才公平。可是他的哥哥竟然遭了那么多年的难!在弟弟和大女儿的眼中,这是怎样地不可思议?怎样伤害了他们最优秀的亲人!

婉瑜在自己家中安静地去世后,焉识开始写作。在20多年的监狱生活中,焉识曾用盲写 方式记下了诸多内容,聪明的他还有一项常人无法企及的特异功能,就是不用纸笔,在脑子里写作,并且一篇一篇按顺序编号,归档,内容不限,调理清晰。在孙女的帮助下,他完成了对这段生活的记录。

故事的结局是他离开了和小女儿一起生活的房子,离开了上海,留下一封简单的书信。带走的只有自己的衣服和婉瑜的骨灰。

《陆犯焉识》讲述了焉识跌宕起伏的一生:年轻时候意气奋发,风流倜傥;中年因为战争和亲人分离;老年时候在监狱度过漫长的20多年;最后好不容易和亲人团聚,妻子却因失忆认不出他。焉识一生的遭遇令人唏嘘不已,感慨良多。透过小说,也看到了诸多人性的自私,做人尊严的丧失!同时愈发衬托出历经磨难之后两夫妻之间平实的温暖,和相伴的幸福!

篇三:严歌苓作品《陆犯焉识》小说读后感

很久之前,大概是受电影《归来》的影响,准确的说是受了社会舆论的影响,因为电影并未去看,因为当时觉得像我这种有些愤青和神经质的人,是不适合看这样的电影的,怕体会,怕感悟,怕揭伤疤,虽然自己都搞不明白究竟是揭了谁的伤疤,但总觉得伤疤一揭开就会有一股腐臭之气,我是很怕闻到这个味道的,也分不清这个味道是来自某一个仍被观赏着的身体中,还是由于人跟人靠的太近,而生存的空间又太狭小而不自觉弥漫开来的,那么肆意,甚至是招摇的向世人挥手,宣告着自己的存在。终归还是买了《陆犯焉识》,想要细细来读一番的,读书是私密的,是可以根据自己的节奏调整心情的,似乎我就安全了。惭愧的是,书并未读完,只是匆匆翻了几页,就闻到了那个味道,在如此宁静的状态下,却感受到了煎熬的感觉,越是云淡风轻的叙述,越可能隐藏着血腥的味道,受不了,弃之……

在一个偶然的机会看了《归来》,心里的感觉并不是很震撼,因为毕竟是从爱情片的角度来描述了那个特殊的时代,或许这也是编剧和张艺谋成功的地方,谁还受得了血雨腥风的电影啊,又不是美国大片,追求视觉震撼,也不是韩国鬼魅片,挖掘心理恐惧,平实而细腻的东西最能触及心底柔软的地方。当然我也揣测这样的风格才更容易让影片顺利上映。从我的角度而言,不是说爱情不重要、爱情的折磨不痛入心扉,只是在民族大义这些东西面前,个人感情往往会被旁观者弱化。道理类似于,到医院看病,你在那里死去活来,惴惴不安,医生往往三言两语就把你打发了,不是说医生不重视你,只是见得多了,他有把握不需要调查祖宗三代,佯装嘘寒问暖便能诊断,这就是旁观者的角度,永远无法体会当事人的哀怨情仇,在爱情中表现尤为明显。当然,冯婉喻那个一次又一次出现在5号的身影还是让我很揪心的,听见钢琴声,一路飞奔上去的那个脚步声还是让心中五味杂陈的,陆焉识假装出现在火车站期盼能被认出而不得的落寞眼神还是击中我的,归来,还能归来吗?是身还是心?一个畸形的时代,毁掉了多少东西,家庭?文明?人性?尸骨无存了,还能回来吗?主人公最后还是幸福的,总要给人一丝活路嘛,一个可以满怀憧憬的继续着心中的那份爱慕和等待,一个可以弥补这么多年的愧疚,终于可以不受干扰的陪伴,逝去的已然逝去,幸好还有当下,只可惜这当下短了点。对于电影的总体评价就是煽情到位、演技出色、电影有深度,但是就是差了那么一点,就是没有直击到内心最敏感的那个点,仿佛女人快要高潮似得,但就是少了那么一点,在一些不甘心,一些踌躇中完篇了,随之而来的,便是有那么一些失望的。

看完了电影,总觉得不看原著,有点不甘心,于是乎,翻箱倒柜把那本灰色基调的书挖了出来,大大的电影人物照片赫然印入眼帘,无知者无畏,我抱着观赏爱情片的心态开始了追溯时光之旅。说实话书读的不够细,因为有些着急了,画卷太大,很着急的就想要满幅打开,一览全貌,但至少是读完了,有感觉了,有了想要来说说的冲动了。

首先,读完我就知道电影的难处了,原著枝蔓实在是太大、太细了,人物的时间跨度又太大,文字的魅力实在太说不清道不明了,所以通过未曾经历的人来演,仅仅2个小时的镜头显然是没有办法诠释的,故这种用结果的凄惨、无奈和温情来折射那段不堪回首的过往的手法,也许是很合适得。

其次,看完书不用多加分辨,就能感受出作者是个女的,而且是个经历过磨练的有生活体会的女人,因为内容的深度和广度都落到了实处,没有那种飘飘荡荡的虚无感,笔尖又那么细腻和敏感,不是女子无它。

最后,来讲讲这本书本身,它是平实的,因为主人公的心态始终是安静的,即便有那么一些激情澎湃、热情沸腾、据理力争的时刻,但最终还是归于平静了,因为无啥可争,时代的畸形已经决定了越争越窘迫,越争越尸骨无存。这本书又是自然的,仿佛不是小说,不是一个个编撰出来的人物,而是真真切切的存在的人和事,作者只是简单的誊抄了一遍,那么波澜不惊,这都归功于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武侠小说里流行一句话,高手应该是“手中无剑,而心中有剑的”,而严歌苓的厉害之处就在于,貌似什么情绪都没有,只是事不关己的娓娓道来,实际已经将所有的情绪都渗透在里面了,有血有肉到几乎惨不忍睹。

这本书的时代背景我们是熟知的,却又是陌生的,我们知道它的荒唐和血腥,但又无法真正体会它究竟有多残酷,每读完一章,我想便多了一份体会。书中涉及到的人物非常多,每个都有血有肉,性格特征明显。内存有限,只能来讲讲印象最深的几个,陆焉识,曾经满腹学识、才华横溢、风流倜傥、追求自由、为人谦和,却又自命不凡,不管是对女人还是对知识,当然这两样东西都让他付出了致命的代价,在经历了人性的摧残之后看清了心底的爱情,同时也变得有些“狡猾”,成为了一个结巴老几,懂得贿赂,懂得利用学识争取自己的利益,不再是一个“没有用场的人”;冯婉喻,一个典型的江南女子,温婉安静,骨子里却又娇柔百媚,对爱情忠贞坚持,为了自己的爱人牺牲了肉体和自尊,始终记得婉喻剥蟹黄的描述,我没剥过,准确的说没这样多的剥过,但想想都觉得指甲疼,无怪乎,陆焉识要从馊臭的食物中抢回来塞进嘴里,那一口口的哪是蟹的肉,分明是婉喻心上的肉啊,晚年的婉喻不管在电影里还是书中,终究是幸福的,她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终于可以自由的去爱了,没有恩娘、没有其他女人、没有监狱、没有闲言碎语、没有儿女的压力,脱去一切束缚,尽情的去享受心里那份岩浆般的爱情;念痕,一个几乎完美的人物形象,独立坚强,大胆追求自己想要的爱情,无怨无悔的付出,当发现这份爱存在瑕疵时表现出的果断勇敢,都赋予了这个人物鲜艳的光彩;大卫,忘恩负义,以无产为资本,以无耻为荣耀,典型的无产阶级无耻之徒,这是让我很意外的一个地方,作者居然写出这样一个人物,哈哈,不是应该是“无产阶级先锋队”的吗?大实话让人喜欢;陆家的小女儿,有貌、有才的女人,因为有个反革命的爹成了老小姐,这里同样出现了一个无产阶级的无耻之徒,就是她最后找的那个男人,一无所有,只有三个满怀心机的孩子,却把无用当资本,把霸占陆家房屋当任务,想想这就是那个时代女性的悲哀,为了找个男人而找个男人;陆家的儿子,拥有典型的经过那个时代的洗礼而成长起来的性格特征,失去了爱情,谨小慎微、自私自卑、一股暴虐之气;邓指,这是一个微妙的人物,一面是个文革的捍卫者,一面又是文革的牺牲品,一面扮演着监工的角色,压榨出人性的每一滴尸油,一面又展现出自己的温情善良、软弱无助;梁葫芦,一个孩子,一个把自己身上所有优点缺点都无限放大,活得肆无忌惮的孩子,这是这本书中矛盾冲突最典型的一个人,如果把他的角色拍出来,我相信视觉冲击也是最大的一个,为了一个馍,将母亲砍的血肉模糊,亲情在他眼中简直一文不值,为了骗取一份伙食,每日与尸同睡,人性在他眼里更加不值一提,但他却为了从老陆身上寻找亲情,愿意失去半块头皮,愿意将骗来的食物与人分享,在你满满以为他终究是个孩子时,却又想用老陆的命来换自己的命,所以他终究是个孩子的同时,也终究是个人,是个怕死的有血有肉的人……

有句极端的话叫做“崖山之后无中国,明亡之后无华夏,满清之后无汉人,文革之后无信仰,改革之后无道德”,话虽过激,道理却实在,中国文明存在太久,根蒂太深,也经历太多,正因为一路颠簸的时间太长了,所经历的磨炼也实在实在太多了,简直跟挨了面目全非掌似得,早已不是那个曾经的以积累文化、沉淀文明为傲的中国,早已不是文人墨客的天堂。我们总是站在高处鄙视美国人的侵略性文明,鄙视日本的根基浅薄,自诩是炎黄五千年的后代,为那日益垒上去的数字而沾沾自喜,这种时候觉得最可笑的就是,貌似成为一个人最基本的需要我们也不曾满足——自由。人与兽之区别,在于情感的衍生、语言的发展,填补情感,靠得就是将各种七情六欲表达出来,这就产生了对自由的渴求,也是为人最基本的生存要素,我们有吗?这本书里反复出现的字眼,就是“自由”二字,不管是陆焉识反抗包办婚姻时,通过与望达和念痕的情感纠葛,彻底成为一个毫无愧疚之心的浪荡公子,所争取的情感的自由,还是在那个文化被践踏,把无理说成有理,自成一派互相倾轧,而陆焉识通过保持自己思想的纯净,用学识来讲话所争取的文化的自由,亦或是老陆在西宁时时刻刻在心中盲写给婉喻的信,被关在黑号子时,又不分日夜,通过“我思故我在”的心态所追求的思想上的自由,还有婉喻晚年失忆后,通过生气、掀桌子、骂脏话、裸体……的方式,追求一辈子都在等待的爱情的自由……这些都是人类的基本需要,在特殊的年代却又显得那么弥足珍贵,所以作者要将这些都释放出来,哪怕是受到了禁锢,终归是要爆发的。

在看书的过程中,曾经为监狱中那些肮脏的、血淋淋的场面而揪心和痛苦,无数描述监狱的场景,摊开来仿佛铺成了一幅人间炼狱,饿到割尸体的肉为食,挖尸体肠道中的未消化的青稞,抢别人的呕吐物,为了冒领那份也不知道能不能称之为食的口粮,宁可每日与尸同睡……这一切匪夷所思的行为,恕我不能感同身受,但至少通过他们的穷凶极恶稍稍体会了一些他们的痛苦。我一度以为这便是当时最恐怖的地方,但到结尾处,邓指的儿子又回了西宁,陆焉识也回了西宁,我恍然大悟,我怎么知道这二十年西宁以外的世界不是更恐怖的,人吃人的世界未必只通过牙齿,豁豁然然的痛苦至少是干脆而明朗的,一刀砍下去要么生要么死,用思想的酷刑来折磨人恐怕不亚于求死不能的痛苦,这是作者没有描述,却表达的更丰富的地方。

合上书本,感谢作者向我展示了一个丰富的世界,进一步了解了文革年代,同时庆幸自己只是旁观者!

篇四:严歌苓作品《陆犯焉识》小说读后感

正文(必曾经看过很多反思文革的小说,残酷如血的《血色黄昏》,嬉笑怒骂的《哎,我的沧桑五十年》,在这方面有贾平凹的《古炉》,刘心武的《钟鼓楼》等。但是《陆犯焉》依然写出了自己的味道。

张艺谋根这部小说改编的《归来》肯定对于文革要趋之若鹜。虽然很想看到一部狠狠揭露文革的电影,有时只有直面历史才是大无畏。现在出版业慢慢在文革方面放开了手脚,影视业却依旧蜻蜓点水,点到为止。相信不是特别研究这段历史的年轻人,对于文革可能只是觉得它不对,害死了一些人。但是这是不对的

初三的时候第一次接触文革这段历史,那些文章里,那些血与泪里才是血淋淋的历史。喷气式,阴阳头,跪砖头,戴高帽,文攻武斗大批斗。千夫所指的骂你,根据一些莫须有的罪名。小人得志,老师,教授,政府官员。越是有头脸的人物越是跌落在尘土里,永世难以翻身。一个人掌握一个村子的命运,一句话毁灭一个家庭。小说里陆焉6为了看一场有她女儿镜头的电影,花了怎样的代价。用手表,用积攒多年的钱财,用生命只看到了五分钟的画面,听到了一句话。但是他无怨无悔。

陆焉识在无期的劳动改造中慢慢发现了妻子的好,想念那个温柔体贴的妻子。在看了女儿的电影以后,他再也压抑不住对亲人的思念。开始了第一次的逃亡,拼尽全力看了家人一眼,然后自首再次接受改造。因为一个政治逃犯只能给一个家庭带来灭亡。儿子的婚姻,妻子的工作,女儿的不理解。陆焉识都默默承受。在脑海里整理自己的散文,自己写给妻子的家书是他唯一的乐趣。

当四人帮倒台,陆焉识能够回到家里。又是一段磨难的开始。文革以后家人该怎样相处,文革完成的伤疤该怎么办。家破人亡以后谁来补偿。我觉得政府在这方面一直做的不好。偏偏中国人最大的优点就是知足。知足者常乐。能活着或许就是他们最大的满足了。

我愿有一天这个国家可以直视这段历史,能拍出一部电视剧,一部电影或许更多,让人们了解这段历史。唯有了解才能心生敬畏。

篇五:严歌苓作品《陆犯焉识》小说读后感

陆犯嫣识是严歌苓根据祖父陆嫣识的自传体回忆录而集结成册的小说,严歌苓有很多代表作,如 《少女小渔》《小姨多鹤》《天浴》《一个女人的史诗》《第九个寡妇》《陆犯嫣识》《金陵十三钗》等,其中好几部都被拍成电影或电视剧,她写的《剧场》被拍成电视剧,由陈述主演,觉得非常精彩。

在这部小说里,主要讲述了陆嫣识那一代高级知识分子所经历的时代,时间跨度很大,从一九二一年写到了一九九零年。从解放前,战后,到大跃进,四清,文革,平反,恢复名誉。作者根据时代这个大背景写出了陆嫣识一家以及西北农场的黑暗和不堪,同时也有很多无奈,那种无奈是那个时代给予的,是所有被迫害的知识分子家庭逃脱不了的。

陆嫣识是一个个子非常高,长相很帅气的富家子弟,他的父亲在他十四岁的时候撒手人寰,年轻貌美的继母正要被族人们以正当理由送回娘家时,被十四岁的嫣识毅然留了下来,过了几年后,继母为了拴住他的心,把自己的侄女嫁给了陆嫣识。对于美貌的妻子冯婉喻,虽然他也动心,但依着他叛逆的性格是不会屈就的。完婚后,他决定到美国去留学,在那里他遇到了一个意大利女孩望达,和这个女孩同居,不顾一切,但西方人很开放,人家女孩并没把一生托付给他,另嫁了别人。他在美国学习期间掌握了四门语言,博士毕业后,过够了花花公子的生活,决定回国。

回国后,和恩娘(那时管继母叫恩娘) 婉喻住在三层楼里,恩娘对嫣识有一种介于母亲和情人之间的依赖和掌控,致使嫣识和婉喻本不和谐的情感因为有了恩娘而越靠越近的反叛,嫣识利用开会的理由骗过恩娘把婉喻带到外面居住,当真正到了外面,面对山水秀丽的美景,又觉得那样无趣,似乎没有了恩娘的监控倒像少了什么。婉喻可不那么觉得,她崇拜这个公子哥,十七岁时就一直崇拜,在她看来,嫣识是很爱她的,只要一个眼神,她就心领神会的觉得彼此心灵想通,她哪里知道,嫣识除了被他的美貌吸引根本就没爱过她。

嫣识爱上婉喻那是在监狱里的时候,他叛逆的性格,特立独行的言论,太具西方言论自由的认识,遇事,他据理力争,不随波逐流,不识时务的同时难免被人利用,在1955年的时候,以反革命的罪行被逮捕,那一年他的小女儿19岁。

陆嫣识有一块欧米伽手表,那是婉喻用恩娘送给她的绿祖母戒指给他换来的,他每天都戴着,从三十年代开始,一直把它带到入监。就是这块手表使他在监牢里跟姓谢的犯人换了5个鸡蛋,同监牢的小犯人梁葫芦又把它偷回来跟老几换糖豆(老几是陆嫣识的外号),老几才得以再次用欧米伽贿赂指导员,从而看到了小女儿作为主角拍的一部防血吸虫病的科教片。

梁葫芦是个十六岁的小监犯,入监的时候他才十四岁,他亲手结束了亲妈和姘头的性命,而原因很简单,就是一个白面馒头被他妈送给了姘头,而没有分成五份分给三个弟弟妹妹,在一个柴垛发现亲妈跟姘头正在捧着那个白馒头,他把他们剁成了肉泥。

也就是这个梁葫芦在被队长发现表是他偷的,问他卖给了谁时,他宁可承担被马拖死的危险,也没有出卖老几,马拽着梁葫芦一圈一圈把皮肤磨坏了,把后脑上的头发,甚至于脑组织都磨出来了,他依然坚持不说到底卖给谁了,老几到最后实在受不住内心的煎熬和梁葫芦躺在了一起,看看,这就是那个时代,要一个人性命像玩似的。

老几最欣慰的时刻就是总能接到婉喻写来的信,她写孩子们如何长大,小女儿考上了生物学博士,她成为科教片里的主角,这部防治血吸虫病的片子,要在全国各地的上映,因为毛主席说一定要根治血吸虫。婉喻在信里从来不说艰难困苦,在来信里,老几又看到了婉喻身上独有的静。老几当初为了逃避无爱的婚姻到美国时,在他心里他是一点不爱婉喻的,但经过了这么多年的磨难坎坷,他发觉自己非常爱婉喻,真心的爱,山不可挡,水不可阻,他决定选一个合适的时机逃出去一定要亲口告诉婉喻,他是真心爱她的。

婉喻是值得他爱的,开始的时候在本地宣判后,老几的刑期是十五年,后因为老几的据理力争,在法庭上陈述自己的原则,被加刑到二十多年,被流放到西北时又被判了死刑,监狱给家属发放通知书,婉喻托各种关系,走各种门路,最后把自己的身体出卖给一个领导才把老几的死刑变成了无期。在婉喻看来为了老几,似乎什么都值得。为老几把半个月工资都买了蟹,把蟹黄一点一点抠出来,整晚不睡觉,把鸭蛋腌的都长了蛆,她也不让孩子们吃,这些,跟生死比起来都是小事。

在酝酿了两年之后,逃跑终于变成了现实,在一次劳动的时候,他利用上厕所的机会,从早就看好了的地形,用高超的智商躲避着,变换着路线,解放军端着枪在后面追,他越过高墙一下跳到一个生产糖浆的大池子里 ,使本来就笨重的棉袄又加上了糖浆的分量,举步维艰。糖浆干了之后,他把糖浆抠下来当作一路的食品,吃的嗓子都坏了,直到最后吃一小块都像如鲠在喉。在路上他截到了一辆货车,司机问他是干什么的,他说是地质勘探队的工程师,出来出差被抢劫了,司机轻信了他的谎言,让他上了车厢。半路的时候,因为有一辆翻车把路堵了,司机让他到驾驶室来坐,他闻到了韭菜馅大包子的味道,咕噜咕噜的口水溢出了嘴角,司机慷慨的打开饭盒,把一个半包子都给了他,那时,他觉得会做韭菜馅大包子的女人真美。

他从青海湖逃到了西宁,到了一个小镇上,给上海的家里打电话,此刻他不知道,婉喻已被叫到居委会,告诉她,陆嫣识已经从监狱跑出来了,有任何消息赶快报告。

当婉喻被传话的叫到电话机旁,也只是三言两语的说了几句,他及时挂断了电话,痛哭嚎啕。老几决定从西宁坐车到兰州,从兰州到西安,从西安再到上海。计划好了的时候,他给监狱领导写了一封信,在这封信里,首先检讨了自己的行为,最主要为农场提个建议,他在逃跑的过程当中发现了一种含淀粉的草,是不是可以把这种草的淀粉提炼出来作为缓解饥荒的粮食呢。投完这封信之后,他坐上了去兰州的火车。

在兰州街头他又往上海家里打来电话,这次小女儿接到后说:请你快去自首,不要再找我母亲了,你如果对我们还有一丝眷顾的话,那你赶快自首去吧。老几接完电话后,知道已经连累了家人,思考再三,还是觉得跟婉喻见一面,哪怕只说一句,他是爱她的,有多么爱她。但当他到了大上海,在自己的巷口看到儿子,女儿,孙子,却不敢相认,到学校的门口,却不敢接上婉喻一起回家,脑子里出现过无数次的见面方式,在一起聚餐,都成了奢望,于是他决定自首。

故事的启程又从农场开始了,老几回到监狱的每一天里都觉得随时有可能被枪毙,他老老实实的劳动和改造,就这样从被怀疑到被信任用了几个月的时间。曾经用欧米伽贿赂过的邓指,一直信任他,保护他。有一次,欧米伽不走了,邓指让老几给修修,高智商的他在看了基础修理的书后,把表全部拆开重装了一遍,完后老几说,很奇怪呀,这表只有到4000米以上的高原才会自动停的,从那以后老几就怀疑老婆出轨,因为这表带在老婆手上才停止走字的。

第二次邓指又让老几到家里来修表,这次又是老婆带过之后不走了,邓指掏出枪来指着老几,你说,在队上看到过我老婆没有?我老婆去过队上没有?今天不说实话,你们两个我一块毙。对于枪毙人,在西北这个偏僻的农场,往上报告的时候怎么说是由着干部们的。其实老几还真看到了邓指的老婆到队上去,老几还问邓指的老婆干嘛来了,但是他坚持说没看到,在老几和邓指老婆都坚持没见到和没去过时,邓指才又把枪重新插到腰上。

那时候的时代,红的被说成黑的,黑的被说成白的,有冤无处申,每个人都在小心翼翼的活着,为了生存,为了生命,好死不如赖活着成了誓言,时代大背景下谁也无力扭转乾坤,只能夹缝中求生存,因此所受的不公,羞辱,冷遇,无一不在生命的大前提下显得那样微不足道。

故事的最后到了一九七六年,至此,文革,文化大革命的运动都过去了,农场在响应了中央指示精神后,释放了老右派们,使老几他们这样的知识分子重新释放光芒,从被释放的那天起,老几就在等婉喻让他回上海的信件,因为必须有接收的信件,老几才能从青海回到上海,婉喻接到他第一封信时,就做好了迎接他的准备,但大儿子怕被连累,怕老几再次被政府抓回去而不敢让他回家,一直到了一九七八年,由农场这边发过来的信上说,陆嫣识早在一九七六年就被释放了,因一直没有接到接收他回上海的信件,无法回去,暂时住在农场,现在农场这边要安排新的人住,所以没有地方给他提供住宿的地方了。

婉喻收到农场的这封信后立刻收拾房子,但儿子却阻拦说,他要是回来也不能住家里,他最好到外面租房子,婉喻偷偷地找居委会的人帮忙,要把这三层楼换成两个独立间,气得儿子闺女都不干了。陆嫣识回到上海后,大儿子不让他和姆妈一起住,原因是他们已经离婚了,这样岂不是让街坊笑话吗?于是人们常常看见陆嫣识每天一早就来找婉喻,跟着她遛弯,买菜,做饭给婉喻吃,但婉喻这时已然患了老年痴呆症,已经认不出她的嫣识了,两人相伴到八十多岁时,婉喻离开了。后来,当了一辈子的博士老姑娘,嫁给了一个单位的电工,电工把三个孩子都接来同住,要把陆嫣识推出去到大儿子那住,双方像踢皮球似的,谁也不容。最后,年近九十的陆嫣识离家出走了。

这部小说写的是严歌苓的家族史,家族史的大背景是时代的大变迁,在时代的洪流里,任何人都不可违逆生存,只能顺应时代,在任何时代下,生命才是最可贵的,一切屈辱,一切认命都为了活着,只有活着才能具备深远的意境和厚重的质感,才能让人们认识到什么才是英雄主义。陆嫣识是一个时代的英雄。

读严歌苓的小说《小姨多鹤》有感100字


挤出时间看完严歌苓的小说《小姨多鹤》,看完后,故事的女主人公的坚强给我深深的震撼,总是想着竹叶多鹤的坚强。

书中描写的抗日战争之后遗留在中国的日本女人竹叶多鹤的坎坷命运。日本女人多鹤在那种残酷社会背景之下活得十分坚强,忍辱负重,总是默默地承受着生活带给她的所有不公平与不幸,不抗争,只求活下来。真的非常不容易,我没有经历***那个年代,只是从上代人的描述当中知道那个年代如何整人,如何不讲道理等等。

与多鹤相比,自己如今的困难,根本算不了什么。所以我也要学会坚强,这是这本书带给我的思索!

小说读后感


小说读后感(一)

今天是九一八,早晨打开电脑,看到蹦出的新闻,才发现,说实在,我昨天荒废了一天,看小说,今天似乎也是,没心情学习,想想这大半年来,我不看韩剧,偶尔为学习而看看日剧和美剧,其余大部分的消遣就是看小说了,从一开始的网络小说到后来的看的天翻地覆的蝴蝶季,说起来以前我很鄙视网络小说,可是当我沉浸其中时,我就不知道说点啥好了,不过说实在的,这种小说的作者也就是20岁到30岁之间,和我一样,在一爱一做梦的年纪,虽然我一再标榜我心理年龄很大,自我感觉我也很成熟,很世故,甚至有时我都有些讨厌这样的自己,想让自己变得单纯些,但环境使然吧,我没法变得纯粹,从小我考虑的应该更多,我看人看事容易在第一感觉下往悲观方面想

颗暑假之前,因为要去云南,想想漫漫旅途就头痛,因此借了几本小说,就这样我莫名的借到了【蝴蝶季】的小说【金龟记】写得真的很不错,很喜欢男主人公---翟知今,说不上多喜欢女主韩京冀,感觉,说不出来的感觉,就因为她一次次拒绝翟?还是因为她不是处一女了,稍显轻浮?亦或是她大翟2岁?不知道,只知道说不定她的命运就是我的,现在看小说总喜欢把自己也安插一进去,真怕我将来嫁不出去,我刚刚过完生日,吓了我一跳,我已经这么大了,我希望27岁前出嫁,30岁前生子,但是有时候事情真的不会想我想的一样发展,

这周,去图书馆一查,果真还有好多【蝴蝶季】的书,几乎整个周末都奉献了出来,看了【守候瞬间的永恒】【试离婚】【一爱一在阿拉斯加冰川下】【纸婚】【这麽远那么近】【指末的幸福】,有时候我也蛮佩服自己的阅读速度,24小时不到,一精一读了三本半小说,泛读了两本多,我如果看英文看日语能有此速度的一半,我就谢天谢地了,看守候时,触一动也不小,但是感觉他前面写的有些唯美,有些韩剧范,总之有些超现实,觉得不是很妥当。后面还不错,这就是为什么我感觉金龟记更胜一筹,至少少了一份理想化,多了一些现实一性一,守候里面有两段出自张一爱一玲的引用。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迟一步,遇上了也只能轻轻地说一句:哦,你也在这里吗?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看了前一句就情不自禁的想到了一奶一茶的那首【原来你也在这里】,虽然早知道那里面的歌词化用了张的话,但是在小说的背景衬托下,越发使人悲从中来。

另一本笔调惆怅的书就是【一爱一在阿拉斯加冰川下】。女主人公一出场就是心事重重,忧不胜犹,虽然穿插全文的关于郦小桥和付越明中学时代的叙述让我笑翻了好几回,但是我还是在一片沉重之中读完了小说,我在想,如果小桥不是因为那场变故,应该和【柠檬色琴声】里的桑柠有的一比,我喜欢那种一陽一光的一性一格,纵使我没有,其实我一直觉得倘若不是那次该死的转学经历,我应该会一直开朗下去,如果不是我对自己的顾忌,我也应该会有这种一性一格,但是少年时代终究一去不复还,我的一性一格终究还是这样无情的定了一性一。

我喜欢付越明那种默默地喜欢,喜欢小乔与都督的诨名,喜欢沈瑶佳对咸鱼施以一一婬一一威,终归我还是喜欢他们那青葱的岁月,但人总要长大,不是吗?去面对不想面对的,去工作,去为了那个虚无缥缈的所谓的锦绣前程拼搏,我很早前就发现我已经不太能看悲剧作品了,都说悲剧比喜剧有更强的震慑人心的力量,但是我的确很认同【守候】作者的一句话:生活中已经有了太多的不如意,何必在小说里制造更多的不愉快,因此,无论电一影还是电视,还是小说,我坚信我要一个明亮的结局。

【这么远那么近】是我最佩服的一部作品,不是因为情节有多末吸引人,而真是作者只写了肖颖和叶昊宁平淡的分居生活,却有一种魔力,吸引我迫不及待的看到最后,合上书,感觉作者没有写多么狗血的情节,没有多么激烈的冲突(小说本来就是由一个个冲突组成),但是我被征服了,我被吸引了,说实在,一开始还真有些接受不了作者不温不火的笔调,但是这也是一种风格,就像我弄不懂叶昊宁究竟一爱一不一爱一肖影。不过豆瓣上的对此书的吐槽倒是蛮严重的,批评这两个人就是一对神经病,我笑了老大半天,再次审视这不小说,不得不承认,确实如此。

今天说了很多,只因为看了太多,明天我又该奋斗了,应该快聚会了,说实在我很期待,因为我想惊艳一下,后来又想,期望和失望是对等的,不抱太大期望,也许才不会有失望,万一他来不了,或者我去不了怎么办?万一没有达到我想要的效果怎么办?因此我只能老老实实承认,我是一个悲观的人。算了,聚会后再说。

小说读后感(二)

看沈石溪的文章,经常会出现的一个地点一陽一光大马戏一团一,我想这应该是作者经常到这儿去观察这些可一爱一的动物们了。

【老虎哈雷】初看这篇文章,觉得动物园或马戏一团一的动物真没意思,不但没有了动物们的本质,本来凶猛的老虎也变得温顺了。而且动物园的驯养员也在驯养这些凶猛的动物的时候方法也用得真多。可细细看完全文后却有了不一样的感觉,原来野兽也是有感情的

一陽一光大马戏一团一要加一个新节目:老虎钻火圈;这是整个故事的开始。

一般野兽天生都怕火,所以想让老虎克服对火的畏惧,勇敢地从烈焰中钻过去,并非易事。马戏一团一用了很多方法都没有成功,在高导演想要放弃时,驯兽员老章提出了一个建议:把从小饲养哈雷的宋大一妈一接来试试看,哈雷的一妈一一妈一是一只患有心脏一病的母虎,产下哈雷就死了,而哈雷从小就是宋大一妈一饲养的,宋大一妈一对于哈雷来说就是一妈一一妈一这样一个角色。这时宋大一妈一却因为那个瘾君子(这里是说吸毒)的儿子被动物园开除,因为儿子犯毒瘾了,偷了动物园的一对小孔雀去卖。所以马戏一团一在找到她时发了不少功夫,找着她时是在垃圾场。

久别重逢,母子相会,情景应该很是感人。遗憾的是,他们之间隔着燃一烧的火圈,不管宋大一妈一怎么呼唤,哈雷也只是在火圈的另一边踯躅徘徊,伤心的呜咽着,克服不了对火天生的畏惧。试了好多遍,在所有的人都要泄气了时,宋大一妈一想到自己有段时间因为对儿子太失望,经常会对着哈雷哭诉、诉苦,想出了一招泪水攻势,没想此法,一试见效。哈雷和宋大一妈一之间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所以哈雷只要一看见宋大一妈一哭泣就会激动,这不但帮它客服了对火圈的恐惧,顺利的完成了钻火圈这个节目,而且还帮宋大一妈一得到了份不错的工作。

到这里我有一个疑问出现了,像老虎、狮子这类食肉野兽怎么可能会同情一人类和人类产生感情呢?

一位动物行为学家给我们做了解释:解剖学证明,老虎半岁龄到一岁龄,是智力发育的高一峰期,也是培养行为模一式、形成行为特征最重要的年龄段,对动物来说,一旦养成某种行为模一式和行为特征,终其一生也不会逆转。

看了这篇文章大家都会明白,宋大一妈一和哈雷之间的关系就像现实生活中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情感是一样的,这种感情甚至可以超越生育之情,虽然我们会经常说一个成语血浓于水,但是养育之恩却也是不能忘怀的。

生之苦、生之痛;养之切、养之恩,我在把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做对比时在网上搜出来的,同时我也搜到了很多对这两种感情的辩论,到底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哪个更重要,我觉得生育之恩和养育之恩同样重要,看到这十二个字,我联想到了好多年前看过的一部电视剧【搭错车】,剧情讲的就是一对养父女之间发生的所有故事。不知道你们有没有看过这个电视剧!这部电视剧让我记忆犹为深刻,就好像电一影【一妈一一妈一再一爱一我一次】一样。其实【搭错车】、【一妈一一妈一再一爱一我一次】还有【老虎哈雷】这篇文章同样都在教我们要知恩,感恩。

小说读后感(三)

前一段时间阅读了译林出版社出版的【卡尔维诺文集】,包括了卡尔维诺的绝大部分作品。本来阅读卡尔维诺是为了写篇论文的,后来发现自己水平太低,写不出来,但读过他的作品后对卡氏还是不由得喜欢上了。

总体来讲,阅读卡尔维诺是一种很新奇的体验,好像在一个陌生的国度徒步探险,一路上迎接你的都是奇谲瑰丽的画面,令人目不暇接。不像读很多其他作家的全集,读着读着就觉得乏味厌倦,因为作者总是难免在不同的作品里重复自己,尤其是在写作风格上。卡尔维诺虽然也是一个风格鲜明的作家,但他的小说就题材内容和表现形式来讲可以说是相当丰富多彩。他在探索小说写作的无限可能中不断地挑战自我,也给读者留下了宝贵的文学财富。卡氏的小说像一块晶莹剔透而又坚不可破的水晶,其结构完整严谨,增一分则太肥,减一分则太瘦,如水晶般浑然天成,无需装饰。卡尔维诺的语言也是恰到好处,流畅自然,在阅读中能够感觉到作者思维的迅捷敏锐,写作也仿佛一气呵成,不磕绊,不拖沓。

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先读到是他早期的几部短篇小说,当时只是因为其篇幅短小,比较利于在睡前随便翻开读一读才看的。出乎意料的是我一读起来就被卡氏丰富大胆的想象力以及小说幽默风趣的故事情节所吸引,我觉得【马科瓦尔多逛超级市场】、【糕点店的盗窃案】、【弄错了的车站】等故事既妙趣横生又发人深思。可以说是这些小说滋润了我呆板枯竭的思维,向我敞开了一扇通向奇异的艺术花园的大门。

要说卡尔维诺的作品中我最乐意读的还是【我们的祖先】三步曲,包括【分成两半的子爵】、【树上的男爵】和【不存在的骑士】。可能很多读者跟我一样也喜欢这三部小说吧,我认为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我们的祖先】采用了比较传统的写作方法,更易被大众读者所接受,但这决不意味着这部作品平庸,相反,这三部小说却极富张力。表面上看小说讲述的是过去发生的事情,或者说作者把故事发生的时间安排在了过去,使得作品看起来像历史小说。而对于历史故事,普通读者都或多或少地熟悉并乐于接受;小说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入胜,这一点也类似于以情节取胜的传统小说;此外,作者高超的文学造诣也是让读者为之倾心的最重要因素。凡此种种构成了【我们的祖先】大众化的原因。然而它决不是通俗小说,细心的读者能够从中读出丰富的哲学内涵。在小说的字里行间经常能够找到闪烁着智慧光芒的语句,而小说背后的哲学思想更是若隐若现,发人深省。尤其是【树上的男爵】,它看似平淡无奇,讲述的是一个人一生的故事,唯一独特之处是这个人不像普通人一样,他生活在树上。然而卡尔维诺正是利用了这看似荒诞不经的设计,为读者提一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来审视人类的生存状态。总之,【我们的祖先】读后既令人拍案叫绝又让人掩卷沉思,是值得一读再读的好作品。非但如此,为了更好地理解书中提出的问题,勤思好学的读者很有可能还会因此找来其它的相关书籍深入阅读,从而丰富自己的知识,我想这也是好书的一个长处所在吧。

卡尔维诺的代表作要数后现代作品【寒冬夜行人】了。读这部小说确实是一种与众不同的体验。小说不同与传统的小说,不采用线一性一的叙事方式,据评论说体现了作者时间零的创作理论。对于这个理论我并没有搞清楚,而小说新颖的形式确实是一种不错的尝试,也是对传统小说的挑战。它颠覆了作者与读者的传统关系,给读者一种全新的阅读体验。虽然谈不上对这部小说有多么喜欢,但对其探索一精一神我还是不由得心悦诚服。

另一部带有鲜明实验一性一质的小说是【命运交叉的城堡】,它是作者运用了符号学理论,历经数年呕心沥血创作完成的。小说选择了塔罗牌作为一个符号系统,利用牌上的图画(符号)杜撰故事。小说的最大成功就是将符号学与文学较好地结合起来,因此很多符号学专家对这部小说赞赏有佳。从小说的内容等方面看,作者为了能够将符号学运用到作品中,确实发挥了极大的想象力。但就文学一性一而言,这部小说显得滞重枯燥,并不耐看。

卡尔维诺的其它重要小说还包括【看不见的城市】、【宇宙奇趣】以及早期作品【通向蜘蛛巢的小路】、【烟云】、【阿根廷蚂蚁】等。【看不见的城市】故事发生的时间是过去,但却体现了对现实问题的思考。【宇宙奇趣】充满了奇思妙想,读起来非常有趣。

除了小说以外,卡尔维诺的另一部重要作品就是在他死后由他妻子整理的【美国讲稿】。这部讲稿本来是卡尔维诺应邀去哈佛讲学的演讲稿,但因其猝然死亡,演讲未能成行。【美国讲稿】是卡尔维诺的小说创作观的集中体现,他为2000年以后的小说创作开了一剂良方,其理论价值不可忽视。

卡尔维诺是个严肃而勤奋的作家,他有强烈的作家使命感和对文学的炽烈的热一爱一,在他并不算长的一生中一直坚持思索和开拓小说创作的无限可能,他的作品也成为文学宝库的奇葩,绽放异彩。

《小说课》读后感


回北师大和留校任教的同学聊天的时候,她问我中学教小说是怎么讲的,我说五年之前我都是从小说的三要素人物情节环境来讲,分析人物形象,概括小说主题,体会小说蕴藉的语言,等等。自从读了孙绍振的书之后,我自己正尝试着改变自己的小说教学,开始从新的小说阅读知识出发重构小说教学的内容,比如我现在的小说的教学重点放在了作者是如何讲故事的的层面上。

她说,那这样的话你就应该多看看叙述学方面的书,并从她的书架上抽出了一本叙述学的书,这一本你得好好看看,非常适合作为中学小说教学的知识普及。我趁机说,我也带了一本书,你看看怎么样,就把我随身带的毕飞宇《小说课》拿出来。她说,读了这本书,并补充说,她正在做这样的阅读研究,正打算从她博士导师曹文轩的小说入手,这样一种阅读小说的方式是一种欧洲学派的解读方式,不是美国学派的方式,欧洲学派重阅读过程,美国学派重问题引导

这让我回想起我自己在高中时读小说的经验与感受,我高中的时候特别喜欢读《故事会》,觉着有趣极了,那一个个充满着乡村神秘与时代玄幻的故事,常常让我废寝忘食,但读完之后,几乎是同时间地忘记小说讲了什么,只是在读的过程中觉得非常愉悦、刺激,就像我现在看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一样,如果再让我看一遍,我不太愿意了,正如看过的很多剧情电影一样。当时觉得非常有趣的故事,在知道了情节以后,基本就不想再看了。从这个阅读经验出发,自然就会想到两个问题:读小说和小说教学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小说教学如何体现出教学的效果与目的?
家蛭槿伲蚋黄徘匦∮窠枇艘惶踝晔盍床渭硬砍ぜ业呐啥匀チ恕E啥越崾螅盍炊恕N伺獬ィ醣η亢退奶拇Υ蚬ぁ?0年后,就是2014年,这对夫妇终于还清了债务,他们在国庆长假的九寨沟遇上了富婆秦小玉。秦小玉没能把苍老不堪的张小芳认出来,然而,张小芳十分自豪地把真相告诉了秦小玉。秦小玉大吃一惊,反过来告诉了张小芳另一个真相:那串项链是假的。

如此一比较,就会发现,完全变了,变得面目全非,不合情理,漏洞百出、幼稚、勉强、荒唐,诸多细节都无所依据。这仅仅只是在讲述故事的环境上稍作调整就出现了完全不一样的小说效果,为什么?如果再进行一些叙述方式的调整、改变,估计会更糟。记得南师附中的张小兵老师就写过一篇教学论文《和作者一起写小说》就是从这个角度来进行小说教学的,把握小说讲述故事的方式,这就是小说教学的重点。

另外,也可以想一想:小说和故事的区别是什么。如果从英文单词来进行理解会更容易区别,(novel)fiction和story,前者更重讲述的方式,后者更重讲述的事件。因此,依据从文本体式特征进行语文教学的课程基本原则,讲小说的重点应该放在作者是如何讲故事的上,这样才算是抓住了小说教学的核心,否则的话,可能只不过在重复学生自主阅读的过程而已,读过的人自然就没有兴趣再听教师重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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