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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1500字

鹿鼎记读后感(一)

前几天爸爸终于把【鹿鼎记】五本都借回来了,看书到一半时因过节而停止,那心里真是全想着它啊,弄得我是食不下咽、寝不安席啊。终于昨天看完了,可以踏实了。

整部书的主角就只有一个人韦小宝。韦小宝出身于扬州丽春院中,不知道父亲是谁,直到书的最后,金庸还将此作为一个迷留给了读者。韦小宝字认得不超过七个,却做了一等侯,娶了七个漂亮的老婆,看起来这不是一个运气的问题。

在躲避母亲的棍棒时,他碰到了茅十八,与茅十八一起时遇到了海老公、九难师太、庄家三少一奶一一奶一、康熙等,每个人与韦小宝的相遇都是偶然的,而正是这些偶然才使韦小宝有了后面的结果。韦小宝出生在一妓一一院中,使他从小一便油嘴滑舌,这虽不一定是优点,但若没有这一点,恐怕他早就死了。危急关头他总能说到别人的要害,不得不让人佩服啊。

看着看着【鹿鼎记】,总觉得里面的神龙教有些像【笑傲江湖】中的日月神教(即魔教)。首先,他们见到教主都要齐念奉承话,教主听了很喜欢。其次,教中都是当年立功的人渐渐被害,年轻人渐渐得宠,一点区别是东方不败只宠一个人。第三,有一个貌美如花的次要领一导一人,即魔教圣姑任盈盈和教主夫人苏荃。第四,神龙教洪教主虽与夫人有夫妻之名却无夫妻之实,而东方不败则是更甚一筹,彻底变成了公公。第五,神龙教和日月神教都是靠给属下服毒来保证他们的忠心,而且都是一年要服一次解药。所以综上所述,神龙教与日月神教简直是一样的啊。

咦,好像我在玩连连看游戏啊?好吧,就先写到这里啦。

鹿鼎记读后感(二)

人为鼎锅,我为麋鹿,古人把鹿比喻天下,世上百姓都温顺善良,只有被人欺压的份儿。哪么为什么这本书叫【鹿鼎记】呢?是哪只勇敢的鹿让自己变成鼎锅了呢?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韦小宝,他正是那只勇敢的鹿,说到勇敢,他是有那么一点儿,但是,他最突出的还是他那无人能及的智慧和运气。本书讲得是韦小宝怎样从一个街头小流一氓变成一个富裕的大官的故事,内容离奇又曲折,他一路凭着他那智慧与运气,历经了无数场跨雨,终于取得了成功。

爸爸也是【鹿鼎记】的忠实读者,我曾和爸爸讨论过为什么韦小宝能打败这么多英雄豪杰?每个英雄都有一把武器,比如孙悟空的如意金箍棒,关羽的青龙墕月刀

当然韦小宝也有,那就是一带石灰粉、一把小刀,本来是帮助他大哥茅十八打败对手用的,后来成了他的武器。如果韦小宝遇到敌人时,首先向敌人的眼睛洒石灰粉,然后用小刀插敌人,若见没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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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我在家看了著名作家金庸的《鹿鼎记》,本故事的主人公韦小宝,是扬州妓女韦春花之子,是一个市井人物,也可以说是一个流氓,可是作者金庸偏偏就把这样一个人物写的如此可爱,他喜欢听说书受说书故事中英雄人物影响,个性颇有义气。

韦小宝是个虚拟的小说人物,按小说推算,小宝应该比康熙小2岁,即出生在顺治十三年(1656年),小说故事大约在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左右结束,小宝28岁。但是近来有人研究原型应该是清朝康熙时代的隆科多,只是隆科多没有小说中的韦小宝幸运。韦小宝的母亲韦春花是一扬州妓院丽春院的妓女。韦小宝自小在妓院中长大,为人好赌、好色,骂人、骗人、赌钱作弊更是家常便饭,又有江湖义气,韦小宝并不识字,但韦小宝有很多不同身份:因缘际会进入皇宫认识了康熙皇帝并结为好友,曾做过假太监、御膳房总管、御前侍卫副总管、都统、抚远大将军、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

曾代康熙皇帝在少林寺出家,法号晦明,在寺中地位仅次方丈晦聪。

他也是天地会青木堂香主。

也是神龙教白龙使。

因为有义气,他一娶就娶了七个老婆。

后来先后发生了清朝历史中著名的两个事件那就是平三藩和雅克萨之战,这两个事件韦小宝都有份,在按照康熙的既定战略一路杀去,连连得手,最后尿射鹿鼎山,一举将沙俄军队击败,迫使沙俄使臣坐在谈判桌前签定了历史上著名的《尼布楚条约》。

韦小宝取得了军事和外交双重胜利,凯旋而归,封妻荫子,权势与荣华达到顶峰,但不久麻烦又起,康熙命他去剿灭反清的天地会,天地会众弟兄要他继承师父陈近南的遗志,担任总舵主,继续与满清作对为敌,韦小宝眼见忠义难以两全,只有弃官而逃。他打着回乡探母名义,领着七个老婆回到扬州,与母亲韦春花会合,隐姓埋名,择地而居。康熙见韦小宝久不回京,着即派人四处查找,又亲自六下江南寻访。但终是石沉大海,杳无音信,自此世上不复有奇人韦小宝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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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天,我看了金庸老先生写的《鹿鼎记》。

这本书的主要内容是:清朝康熙时,韦小宝阴差阳错进了宫,当了假太监和皇上成了好朋友.又不小心成了天地会陈近南的徒弟,青木堂堂主.韦小宝夹在这两者之间,两面都帮,在两边都受器重.这期间他帮皇上生擒了鳌败,去五台山替皇上寻老皇帝,遇见九难神尼,又拜其为师邮.后来又当了神农教的白龙使,有一天,皇上知道了他所有的身份,命他反天地会,韦小宝是个重情义的人,最后带着几个老婆隐居小岛了还得到了许多人想到的八本四十二章经,拿到了里面的羊皮,找到了鹿鼎山。

令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韦小宝这个人物。他的命运很微妙,从一个不起眼的人物,一不小成了那么多大人物眼里的信任的红人了。而且韦小宝这个人物很有义气。因缘际会进入皇宫认识了康熙皇帝并结为好友,曾做过假太监、御膳房总管、御前侍卫副总管、都统、抚远大将军、通吃伯、通吃侯、鹿鼎公等。

可见,义气对我们来说很重要,在生活中。要学习韦小宝的义气,为朋友上刀山下火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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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部小说是金庸先生的关门之作,可谓聪明之举。当江郎才尽时,就要急流勇退,这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的。识时务者为俊杰。

名字的由来。《鹿鼎记》中的鹿意思是逐鹿中原,鼎意思是问鼎中原。可见,作者对政治还是很关心的。由于金庸历史观的进步,少数民族也是中华民族的一分子,中华民族一视同仁,加上小说背景是清朝发展时期,所以小说没有贬低清朝,更多认为是轮流作庄。还一度强调:清朝比明朝要好得多。这个问题不展开讨论。我想指出电视剧的一个错误之处,那就是小说背景时代的发型不是电视上拍的那样,电视上的那是清后期的发型。听我慢慢道来。

清朝的发饰经历了三个变化。第一阶段,清前期,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是四面剃光,只留中间一条竖起的小辫子,寓意扫清四方,问鼎中原。当时的发型俗称金钱鼠尾,也即鼠尾辫。第二个阶段,清中期,发型有了发展,成了猪尾,也即蛇尾辫。第三个阶段,清后期,成了牛尾辫,也即阴阳头,就是在清宫剧中看到的那种。总体趋势是头发越蓄越多,辫子越编越粗。

清朝强行推行留辫子更多是政治意义,摧残汉民族的自尊心,维护满清统治。因此,发生政治斗争时,比如太平天国、辛亥革命,首要就是剪辫子。太平军所到之处,留辫不留头,留头不留辫。康有为有向光绪皇帝上书,建议剪辫易服,可是这怎么可能?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后,亲自下令剪辫,在世界上是绝无仅有。

我的看法是。留辫子,不好看、不卫生、长虱子、夏天热、长痱子、不好打理、浪费时间。根本不能和现代发型相比。现代发型,低碳、经济、环保、时尚、帅气、潮流,怎么看怎么舒服,怎么弄怎么爽快。历史的发展总是进步的,从发型也可以看出。

辫子的影响。如果没有清朝,就不可能打开国门,学习西方文化,可能现在还是留着全发,一辈子不剃发。把头发绾成发髻盘在头顶,可惜,历史没有如果。满族人推行剃发令,一是摧垮汉人的民族精神,迫使汉人放弃抵抗;二是保持满族人的统治地位,不被汉化,也为了国家的长期稳定和统一。历史表明,满族人的这一做法达到了预期效果。刚开始剃发时,民众强烈抵制。二百多年后,民国总统号召民众剪辫子时,许多人竟然不愿意剪。可见,这些人当奴才已经习惯了,根本就不想反抗。这也是时代需要鲁迅的原因,哪怕到现在,也还残存些许影子,只要还有奴才,鲁迅就不会过时。心理学也表明,当发生斗争时,如果施暴者与受害者穿着服饰一样,旁人不会有太多的正义感,事不关心,高高挂起。而如果施暴者在穿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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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小宝的角色分析。韦小宝是个反侠形象,既没有绝世武功,也没有惊天能力,不识字,不读书,更多是靠一种耍无赖的方式混下来的,而且还混得那么好,不得不说是一个奇迹。

一来,作者想换种写作方式,因为怀有绝世武功这种惊天能力,想行侠仗义是比较简单的。好比现代有钱人想做慈善是比较容易,首先得有钱。作者以前的小说主角一般都是刚开始武功平平,受尽冤屈,后来机缘巧合之下学到了绝世武功,而冤屈最后昭雪,让人们更加佩服。令狐冲、张无忌、狄云等都是如此设计的。二来,作者在写作后期有了更多的思索,历史观的进步,以及对社会现代的进一步认识,让其对人物的设定有了更多的思考。

韦小宝的形象,代表的更多是国民的特点。多数出身普通,甚至连一般都没有的人,却有什么非常大的野心。想要身体健康,工作一帆风顺,赚大钱,讨到如花似玉的女人,子女个个都大好前程,正所谓生活美满,幸福安康。要实现这些想法,需要付出巨大努力,而这个努力却为多数人忽略,只看到结果的甜美,没有看到过程的艰辛。

想要身体健康,就要日常做起。该吃要吃好,该睡要按时睡,该锻炼要锻炼,平时少生气,心情要好。据我所知,身边有许多人是不吃早餐的,就没有做到该吃吃。许多人是熬夜的,作息不规律。有人根本就没有锻炼,做不到出出汗,排排毒。而有人脾气很差,动不动生气,如果你碰到这种人,一定要远离,不可深交,否则后患无穷。

想要工作一帆风顺,赚大钱。想法是好的,也是值得提倡的,做人要有理想。关键的一步是如何实现呢?我发现一个现象,同样是农民工,做着同样的工作,会动脑子的人赚得就比不动脑子的人要多得多。比如,会动脑子的人自己做包工头,而不动脑子的人就只会做点零工、散工。这是为什么呢?原因也简单,那就是要用知识。做包工头如此,其他的也八九不离十。而知识从何而来?当然来源可以多种多样,比如向人请教,花钱请人等等。这些不是最好的方式,最好的当然是自学成才。向内求而不向外求。简单讲,就是多读书,这是学习知识最快最高效的一种方式。现实生活中,却是这种现象,不喜欢读书,却喜欢赚大钱呢?好比画饼充饥,缘木求鱼。

想要讨到如花似玉的女人做老婆。光有死缠烂打是不够的,只会让人可厌,也丧失了男人的尊严。生活不是诗,首先,需要的是物质基础。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简单讲,要有钱。贫贱夫妻百事哀,做人做事举步维艰,因为动一下就要钱。对于没钱人来说,动一下就要命。想要钱,就要用头脑,多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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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如痴如醉,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是它带我遨游了昆虫的王国

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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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后感之家:《活着》读后感15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 查看全文>>>

天下只有两种人。譬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挑最好的先吃,另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这是我看钱钟书 先生《围城》感受最深的一句话 。

前段时间趁着无聊打发时间就把钱钟书先生的《围城》粗略的拜读了一下。看的不是很认真,但是感受挺深的。这几天因为要准备读书交流会,所以又把这本书再次看了一次,两次真的会有不同的感受。特别是这次我感觉自己从书中得到的更多,可能不太能理解书中主人公的感受,不能做到感同身受,也大概可以知道一点。

第一次读这本书时,印象最深刻的还是这句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我还以为这只是被利欲占据心灵的表现,后来小说以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知识分子的生活和心理的变迁浮沉。在感情上,方鸿渐是一个彻底的失败者,在和他有过关系的几个女人面前都是如此;对于鲍小姐,他失败于无力抵抗,对于苏小姐,他失败于优柔寡断,对于唐小姐,他失败于无所行动,对于孙小姐,他失败于没有判断力。虽然说围城存在,但大多数感情的围城都是他一手造成的。但同时,他也是承认自己的失败的,当他拿到了克莱登大学的假学位,却不肯以假乱真,实际上就承认自己做了贼,做人 还是强势一点好。

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只是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有着围城,我们都是被困在城中的人,无形的城太多了。只是钱钟书先生把30年代的这座城具体形象化了,让身处21世纪的我们看清了书中城中之人的喜怒哀乐、悲欢离合,说得如此那般真切其实也是为了使我们看清我们身边同样的一座围城。现如今的社会,竞争激烈,存在的明争暗斗、勾心斗角比书中更加激烈也更凶险。同学朋友之间的友谊和竞争、家庭里的亲情和压力、社会上的各种压力压得我们透不过气,我们出生开始就有着形形色色不可逾越的诸多围城。我们能做的不是随遇而安,我们需要反抗,需要去拼搏,与命运作斗争,只有这样,我们的这座围城才不至于是困扰我们,说不定可以变成我们的乌托邦呢!

的确,我们生活中也是处处都有围城,事业,爱情,家庭,学习,生活都与这座围城密切相关,看你自己如何取舍。人性本恶亦或是人性本善?这都交由我们自己去探究。

只有一点,我觉得我们是不能改变的,就是身处这样一个大世界,不管人心不管世道如何险恶,重要的是我们始终要保持一颗善良单纯的心。虽然很多事实证明,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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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圣贤书,立君子品,做有德人。

几千年的中华文化,沉淀在一本散发着油墨书香的《论语》之中,任凭他在岁月的风箱里被剥落的斑驳朱漆,任凭他在时间的长河中刷洗的一字不剩,然而这其中的灵魂所包含的所有美丽文化都以他安详的姿态静静的躺在那泛黄的纸张上。像阳光,播撒我心中知识的种子;像雨露,滋润我向善的灵魂。

读《论语》,本只是为了完成老师看好书,写读后感的任务,可看着看着竟在书中发现了一个个灵魂,一个个穿梭于仁、学、君子与小人之间的灵魂。我还看见了一个君子坦荡荡的孔子,一个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的孔子,一个刚、毅、木、讷的孔子,一个敏而好学,不耻下问的孔子,一个事父母能竭其力的孔子,一个

孔子是很讲究学的,在他的《论语》中就有学而篇。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告诉我们学与思之间的相辅相成: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是知也告诉我们知道就是知道,不知道就是不知道,这样的学习态度才会进步;学而时习之,不亦说乎告诉我们其实学习也是一件十分快乐的事,重要的是把握好自己的心态;敏而好学,不耻下问告诉我们要谦虚、严谨、实事求是,锲而不舍地治学:温故而知新告诉我们学了就要重新再复习一遍才能学到更多的东西

同样的,孔子也是个孝子,大爱存在他的心中,不只是对人民的博爱,还有对长辈们的孝爱。可是如今的人们渐渐地对孝这个字的认识越来越淡薄,原本闪光的字眼逐渐褪色逝去了原本的光彩,而人也就因此这样坠入了一个他们自认为的美丽却又失重的世界。孔子说: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这句话完全颠覆了平日里人们眼中的孝子形象。也许你以为孝就是听父母的话,帮父母干活,有好吃的就给他吃,那你可就大错特错了!孝,是在心理上的安慰,而不是物质上的丰富;是对得起父母的期望,而不是为了他们的期望而去做一些损害道德的事情;是爱自己,而不是不顾自己的安危让父母担心、忧虑。

在《论语》中有一句话令我深思熟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啊,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才能,就是我们班这个小小的集体也会有姚明王羲之达芬奇 宋祖英华伦庚冰心等。有的人学习不好,可是篮球却是动若脱兔;有的人体育不好,可是书法却是龙飞凤舞;有的人书法不好,可是绘画却是栩栩如生;有的人绘画不好,可是唱歌却是娓娓动听;有的人唱歌是五音不全,却是满脑子的数学;还有的人对数字一点儿也不感兴趣,倒是写起作文来便妙笔生花了都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这话不假啊。每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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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说的是一个缺了一条腿的老船长,带领一群勇士,在波涛汹涌的大海上与白鲸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殊死搏斗的故事。书中,变幻莫测的大海令人神往;水手们团结协作、勇敢顽强的精神让人感动;水手们与白鲸殊死较量的场景使人兴奋、激动;玩有那身体残缺、意志坚强、沉稳老练、不畏艰难、勇于挑战的老船长的形象,使我深深地震憾。

老船长不怕危险、不怕牺牲、敢于挑战令我震憾。

他在上一次出海时,不幸被一条白鲸咬断了一条腿,但老船长没有丝毫害怕。回家疗养了一段时间后,老船长重整旗鼓,再度出海。在老船长的船上的甲板上,你会惊奇地发现:每隔正好一步,说会有一个洞。这是给老船长安放那只木棍做的假腿的。每一天,老船长都要上甲板巡视一趟。在海风中,他那只假腿的裤筒“啪嗒啪嗒”地随风飘摆,显得十分单薄。再看他的背影,却是那么高大、威武。每当遇到恶劣天气或困难时,他总是从容不迫、身先士卒,带领水手们共渡难关。老船长不因身体的残缺而退缩,不因困难而低头,勇于应对困难,向困难而挑战的精神,真令人佩服!

由此,我想到了在即将举行的残奥会中的运动员,他们不也具有这样的精神吗?他们不要仅要战胜身体残缺的种种困难,勇敢应对现实,而且还要用他们坚强的毅力在残奥会上勇夺奖牌。他们应对困难,勇于挑战的精神向世人证明:他们的身体能够被病痛折磨,但他们的精神是任何力量都摧不垮、压不倒的!白鲸是那么地不一样寻常,体积足足有普通白鲸的两倍多!远远望去,好像一座巨大的冰山。有些水手胆怯了,退缩了,有些甚至跑到老船长身边劝他回头。而老船长却没有丝毫畏惧,还亲自登上瞭望台,指挥船员向白鲸逼进。

在与白鲸的第一次较量中,船员们还没有反应过来,一艘巨大的“双桅帆船”就直直地向他们撞了过来。原先,是白鲸用尾巴给他们来了个下马威。船工上的水手们个个东倒西歪,惊慌失措,只有船长镇定自若,他大喊到:“扯起帆蓬,朝白鲸挺进!”

在水手们与白鲸的第二次较量中,水手们的鱼叉“嗖嗖嗖——”都投了出去,“噗噗噗——”也都扎中了白鲸的身子。白鲸疼痛极了,奋力地挣扎,把绳索缠在了一齐,看样貌,是要把大船掀入海底。这时,老船长果断、镇定地命令水手们把绳索割断,这才摆脱了白鲸的牵制。

在接下来的生死决斗中,白鲸在大海上下翻滚,巨浪铺天盖地地向大船扑去。此时,大船上的小艇已经早被白鲸撞得粉身碎骨,水手们有甲板上东奔西撞,一片混乱,绝望的叫声此起彼伏,海鸟凄厉的叫声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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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鼎记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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