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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500字

活着读后感1500字(一)

活着,承载了多少意义、情感和力量呢?是进行时,是生命的持续状态,是灵魂的永恒追寻。

看完【活着】,想说说关于活着,这样广大却沉重的话题,似乎每一个语句都显得苍白,每一声叹息都显得无力;然而,活着,是进行时,是你我此刻正在经历的状态,无从逃避,直至那一天,你我在神的审判台前,而从那一天起,我们将活在永恒的国度里。而活着和永恒,有人只看到了一部分,于是没有永恒的方向,迷茫地活着。

当我们听着故事的叙述者福贵将自己的经历娓娓道来,感觉着他活着的状态一点点变化:年少无知时,萎一靡一地活着,无视妻子的艰辛,无视父母的关切,无视现实的责任;风云突变后,挣扎地活着,战场上经历生存的残酷抗争,生活中面临活着的底线挑战,情感上体会为父为夫角色的重担;看尽生死后,麻木而乐观地活着,无牵无挂,无泪无述,也无欲无求。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我们会默然发现,活着是一种状态,仅仅一个词,悲惨抑或苦难、凄凉、无奈,无法展现它的全貌,可是哪怕是其中一方面我们都无法深入触及。小说以时间为主线,讲述了福贵如何从游混于社会的阔少爷变成一无所有的佃农,如何从刚开始无所事事的败家子到最后持家生活的顶梁柱,如何从刚开始的淡漠亲情到后来饱尝白发人送黑发人的苦痛。

作为一个冷酷的作者,余华不动声色地让我们跟随他的冰冷笔调,目睹少爷福贵的荒诞、破产和艰难;继而又假惺惺地给我们一点点美好的希望,让有庆得到长跑第一名,让凤霞嫁了人怀了孩子,让某些时刻有了温情脉脉,有了简陋的欢乐。然而就在我们以为噩梦不再萦绕他们的时候,余华丝毫没有犹疑,他铁青着脸让自己的角色们迅速以各种方式死去,毫无征兆,近乎残忍,只留下我们错愕当场。

有庆是第一个突然死去的。有庆不会在这条路上跑来了。他的母亲说。大多数人应该在这个时候心痛不已。贫苦艰难的生活,福贵简单而粗一暴的教育方式,都不曾让有庆对生活丧失希望。他热一爱一他的两只小羊,为了割草和上学每天来回奔命。所以当他在父亲眼前拿了长跑第一名的时候,我们都天真地以为悲剧该结束了,事情在慢慢好起来,于是有了一点淡淡的喜乐。

我看着那条弯曲着通向城里的小路,听不到我儿子赤脚跑来的声音,月光照在路上,像是撒满了盐。

一切就像一个巨大的诅咒。女儿,妻子,女婿,外孙,最后福贵只剩下自己。和一头也叫做福贵的老牛。

因为远离那些动荡的年月,因为并未真正有过艰难和困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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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看完《活着》,是在这个落日的余晖洒在透明的宽阔的玻璃窗的傍晚。 就像小说的结尾我知道黄昏正在转瞬即逝,黑夜从天而降了。我看到广阔的土地上袒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就像女人召唤着她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夜的来临。

大自然都是平静而肃穆的,只是我们附加在它身上的感情太多太多。

我一直记得这样一句话,世间无所谓幸福与不幸,只有一种境况与另一种境况的相比较,仅此而已。只有经受了极度不幸的人才能感受到极度的幸福;渴求过死亡的人,才能领悟到活在世上有多美好。

这让我想起《我的兄弟叫顺溜》里面陈大雷说的,没有经历过死亡的洗礼和死里逃生的人,不能理解那一刻我们的心情。那是他们在久经战乱之后,听到传来日军投降,抗战结束之后的狂喜,不,是悲喜交集。

而这一次,又让我明白,只要活着!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只要活着,就什么都有了,什么是幸福,什么是苦难,真的都不那么重要了。

我们还能抱怨什么?因为那些不幸,足以见证,我们所拥有的,是多么的珍贵而奢侈。也许,幸福,就是靠苦难这么一点点堆积起来的。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生老病死。旦夕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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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里很沉重,像压着一块千斤的石头,喘不过气来。为何活着?或者是为了什么?看完余华的《活着》,对生命的本身、对未来生活、对人生之路都产生了无限的思索。

对于福贵这个人物,很难描述出心中的感觉。纵观他的一生,既是可悲的,又是可喜的。可悲的是,徐家的产业被他败光,身边的亲人一个个个死在他面前。福贵注定要孤独一世;可喜的是,他所有的亲人都是那么爱他,而他亦有幸亲手埋葬他们每一个人,有他爱的,有爱他的,这一生足矣。

福贵,一个名副其实的阔少爷,他会在私塾先生让他念书时说:好好听着,爹给你念一段。也会沉迷妓院,还会不切实际地做着富家强业的赌博梦可当他欠下巨额的债务,自己扛着铜钱,一趟趟地背去还债,他了解到祖辈们创业挣钱的艰辛。从那一刻起,他不再是一个少爷,与锦衣玉食彻底告别。他拿起锄头,自食其力,将一家老小的重担一肩挑起,开始踏踏实实,安宁的背后隐藏着巨大的悲剧富贵来城里抓药却不幸被国名党军队抓取充军。荒郊野岭,到处弥漫着战场的硝烟,中间夹杂着腐烂尸体的恶臭,即使再坚强的人面对这样的场景也会精神崩溃。然而,福贵却忘记了这些,脑子里只深深惦记着家中的母亲与妻儿,活着,是他唯一的信念。终于,两年后福贵回到了阔别两年的家乡。而后,斗地主,分田地,炼钢铁,三年自然灾害,亲人的相继离去所有的苦难与灾难,福贵默默地承担着,坚强的活着。

有庆,提到他,总忍不住落泪。幼小的年纪,却早已懂得分担家人的负担,一早起来跑着去放羊;为昂贵的学费而不愿意去上学;心疼母亲的劳累而手拿着鞋,光脚在雪地里奔波;运动会上他名列前茅;献血时他义不容辞积极上前,可就因为这,他失去了自己的生命。一个年轻而鲜活的生命,就这样逝去了。就像书中所描述的那样:心口,像是洒满了盐,悲痛欲绝的母亲一家珍哭着说:有庆再也不会光着脚在这条路上跑了。

随后几年,家珍由于日益操劳,营养不良而患软骨病,离开人世;女儿凤霞因难产去世,留下一个男孩;本以为会陪伴福贵到老的女婿二喜也在一次装卸工作中被钢板夹死;唯一的依靠与希望一外孙苦根却在七岁那年吃豆过多被撑死福贵曾说过:日子苦是苦,累是累,心里却是高兴,有了苦根,人活着就有了就有劲头。是啊,在亲人都离开后,苦根就是他的命根子,有了苦根,香火就会往下传,生活就有了奔头。可是上天还是残忍地把福贵最后的希望掐灭了,只剩下他孤零零一个人。可怜的福贵终将孤独的过完他的余生。在这一生中,所有的亲人先他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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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今日以怀念拥抱过去,以渴望拥抱未来。

纪伯伦

朋友推荐了一首林俊杰的新歌《裂缝中的阳光》,歌曲中有这样一段歌词:等到黑夜翻面之后,会是新的白昼,等到海啸退去之后,只是潮起潮落。心脏没有那么脆弱,总还会有执着,人生不会只有收获,总难免有伤口也许是偶然,也许是缘分,当我听着这首歌徘徊在书架前时,我发现了余华的《活着》。

《活着》这部小说是关于福贵一生的故事。整部书通过福贵第一人称的自述,讲述了主人公自己从民国到共和国的一段生活。

福贵在赌博中输光了家业,从富家子弟一夜之间倾家荡产气死了自己的父亲。好不容易浪子回头打算勤勤快快地跟家人重新生活,却因为内战不幸被拉去当壮丁。经过两年枪林弹雨的惊恐生活,几番周折回到家中,得知母亲在自己失踪的两个月后就离开了人间。自己的女儿凤霞也在这段日子中,由于发高烧变得又聋又哑。然而灾难才刚刚开始,在大跃进中,刚懂事的的儿子有庆,因为救人被医生抽干了血而无辜死去。不久之后,女儿凤霞嫁给了城里一个偏头建筑工二喜,还怀了身孕,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苦难已经过去了的时候,凤霞生下苦根自己却因生产大出血而死在医院里。福贵的妻子家珍由于接受不了打击,加上身体常年劳累,不久之后也离他而去。随后,女婿二喜也因为建筑施工意外不幸身亡,只留下自己和小孙儿苦根辛苦过活。可是,苦难似乎偏爱这一户人家,没几年,可爱的苦根也因为吃撑了平时无法吃到的豆子而死去了。

福贵的人生几乎是时间无休止掠夺的演绎。可是福贵却淡淡地说;家里的人全是我送的,全是我亲手埋的。他甚至没有露出哪怕一丝的绝望。

《活着》里的福贵经历了太多常人无法承受的苦难。或许很多人觉得福贵的一生除了苦难还是苦难,其他什么也没有,是苦熬的一生,是经历了无数悲伤的幸存者。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从他的叙述中,感受到了幸福。

在极端的环境中,福贵从来不认为自己是幸存者,他要的是生活。他相信自己的妻子是世界上最好的妻子,他相信自己的子女也是世界上最好的子女,还有他的女婿,他的外孙,甚至还有那头叫做福贵的老牛,曾经在战场中一同受苦的兄弟朋友苦难的经历中,他一直相信有幸福,有欢乐。即使这些幸福和欢乐是短暂的,可这就是富贵活下去的理由,他相信,总有一天,一切都会成为过往。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出现许多突发状况,遭遇许多转折。愁苦只因没有看透,困惑皆是没有放下。只有经历过人生的荒凉,才能抵达心灵的繁华。

现实没有为福贵怎样活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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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读后感之家:《活着》读后感15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 查看全文>>>

今天是迎新日,早晨出门见处处亦是青涩的脸庞,写着憧憬。似乎两个多月的休整已经足够让他们沉淀下来,从他们脸上再也窥探不出其他情绪,外人也不得知,当他们手握录取通知书时,或喜或悲。过去总要成历史,无论如何,四年的大学还是要在这儿度过,失败者也应承受这样看似巨大的磨难。

迎新总归是忙乱的,志愿者的辛苦从他们被汗水浸湿的衣裳便清晰可见。中秋假期道路想来也是混乱的,我便来茶谣躲了清静。这地儿安静,除了偶尔会有人来喝茶聊天,大部分时间还是清然自得的。茶与书是绝佳的组合,茶的醇香和书的墨香真真是让人身心怡然。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现在的记性不如从前那般好了。常常读一本书,读到临了却怎么也记不得前文写了些什么,甚是苦恼。便渐渐地养成了读半本就拿文字稍稍记录,也不枉费品一本书的时间和精力了。大半天断断续续读了半本余华的《活着》,他的文字还是让我感动的,特别是在某个地方会特别触动人心。书不如影视剧那样给人最直接的心灵冲击,没有情感充沛的言语,也没有略显浮夸的动作,更没有恰到好处的配乐。书不容易催泪,但读《活着》是活生生地让我眼里总是噙着泪,我知道,要是流下来,那,一定是苦的。

余华是纯粹地写这本书的,纯粹地写巨大的磨难下也从来不会有绝望充斥,没有加杂任何华而不实的东西。越是朴素的文字,越是有力量。我很欣赏想书中福贵这样的人,一生磨难,年少轻狂虽也浪荡得令人发指,暮年之际还能这般清楚自己的经历,又能如此精彩地讲述自己,和盘托出,没有任何遮掩。余华说,他是那种能看到自己过去模样的人,他可以准确看到自己年轻时走路的姿态,甚至可以看到自己是如何衰老的。

人老了,什么都明白了。福贵父亲在知晓福贵败了家后的言行令我感动,年轻时自己浑浑噩噩骄奢度日,让原本家底厚足的徐家元气大伤。不想,坏基因也注定是要遗传的,徐家终是在福贵的手中消失殆尽了。因此,没有过多责骂,苦苦嗟叹之余也再三嘱咐福贵要尽了还债的责任。这是活了大半辈子的感悟和释然吧。

福贵年轻时,赌博、嫖娼、打女人、骂老子,种种大逆不道的行为也当要背上千刀万剐的罪名了。古说严父慈母,福贵的母亲正如大多数作品中所呈现出来的母亲形象,即使面对这样混球似的儿子,终归还是溺爱的。

母亲的伟爱让我念家。这是第二个不归家的中秋,想着家里应是团圆的,除了几个小辈在外求学。一个人的时间愈发难以打发,只能看书聊以度日,花了一日便看完了整本书。福贵的妻子家珍是极善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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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500字

这辈子想起来就这样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宗耀祖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这样的命。年轻的时候靠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差点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余华《活着》

《活着》是一篇读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翻开书页的不忍,那种合上书本后的隐隐不快,我很想知道一个人需要怎样的信念和意志力,才能支撑他在遭遇到一连串的打击后还能顽强的活下去。家道中落的悲哀,失去双亲的痛楚,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打击,终于的落单与那头老牛,孤苦伶仃的日子里,回首曾经,他需要多大的勇气。以笑的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福贵是生者的赞誉或是悲哀,之于他我更多的是同情却又不得不为他的淡然而心生丝丝敬意他用平静的面容掩饰着他内心的波涛汹涌。他用他的一生告诉我:平淡是福,活着真好。

是呀活着真好,更何况是活在幸福当中。一直以来我都是个平凡的女孩,平凡的家世,平凡的样貌,平凡的日子波澜不惊,也曾幻想过不平凡,也曾希望自己的日子能过的轰轰烈烈,然而父母告诉我,平凡点好,平凡了就会淡然,就会宠辱不惊学会独立学会坚强;老师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一心一意的读书,平凡了才能在一派浮躁中沉淀、成长;朋友亦说,平凡好平凡了就能每天都开心得没心没肺。平凡好吗?我对着镜子问那满镜的平凡,镜子里的朦胧玻璃后的水银说,平凡好,平凡自己成就了别人是一种幸福。

于是某天,在那窄窄的阁楼,我在散发微微霉气的书架上寻觅的时候,那本薄薄的小书兀自闯入我的镜片,泛黄的书页,向我倾诉着它的不简单,那个叫做余华的人,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正常却也不正常的故事,福贵于是闯进了我的生活,情绪在那娓娓叙说的过程中起了涟漪,《活着》就是这样,用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的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纵使余华不是一个擅于煽情的作家,然而与平常之处的发掘,那漫不经心的笔触却直击读者的心灵。

人之处总是单纯得像杯白开水,那时候的自己不知道什么是平凡什么是轰烈,那时的自己做任何事情都没有强烈的目的,也许是一时的好奇也许是一时的氛围让自己有了瞬时的冲动。于是,那个时候的自己总与半途而废相伴,也总会为了搭几块积木而拒绝吃饭这一切,全看兴趣的大小。在现在看来小时候的行为是那么的脆弱,因为背后支撑这一行为的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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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看了余华的小说《活着》,看完之后内心压抑了很久,老实说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对我来说是十分困难的,总觉得该写些什么又不知道能写些什么,写活着的读后感势必涉及对活着的理解,而活着本身是个很深奥的话题。离交作业的日子越来越近,我又实在找不到其他可写的东西,拖延症的我在办公室艰难的码下这篇读书笔记,请各位书友指教。

《活着》讲述了主人公福贵坎坷的一生,出身地主家庭,从小养尊处优,吃喝嫖赌无所不占,在赌输家产后从少爷沦为贫农,从此历经苦难的一生。

人们常说人总是在失去之后才懂得珍惜,福贵也不例外。在福贵赌输家产后,徐父并没有像以往那样要打死福贵这个孽子,而是心平气和的变卖了田地让福贵把债还了,徐母跟福贵说只要人活着,穷一点也没有关系,家珍也没有因为福贵落魄离他而去,这一切让福贵反省了自己以前的胡作非为,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从某种意义来说,福贵似乎真正开始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

然而命运似乎没打算放过福贵,搬到茅棚没多久徐父从粪罐上摔下离世,母亲病重去城里抓药,因多管闲事被抓了壮丁,回来时母亲已经去世,善良的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被无德医生抽血过多而死,女儿凤霞因高烧变成聋哑人,在后来的日子里受尽委屈,最终得遇良人二喜,一家人以为可以开始幸福的生活凤霞却因难产而死,女婿二喜为养活家人在搬运时被水泥板夹死,但命运觉得给富贵的痛苦还不够多。外孙苦根因饥饿吃豆子过多而撑死。他的父母,他的妻子,他的一双儿女,他的女婿,还有他的外孙。除了母亲,剩下的亲人,都是福贵送的葬,都是他亲手埋的,几十年来,福贵送完了白发人又送完了黑发人,一生经历过许多苦难与痛苦活到了最后,却不断眼见着,承受着亲人好友的死亡。这种悲惨的人生遭遇,读者都能感到凄然落泪,何况福贵本身?种种的不幸不禁让人发问,福贵活着的意义在哪?

加西亚马尔克斯在《百年孤独》种所说:一个人不是在该死的时候死,而是在能死的时候死。对富贵而言,徐父离世后徐母、家珍及凤霞需要他,徐母离世后家珍、凤霞、有庆需要他苦根死后福贵需要他,每次经历亲人离世都还有人是他活下去的希望,这些时候,他都不能死,他总是一次次在绝望中寻找希望。

福贵的人生虽然充斥着悲剧,他也不是没有幸福过。福贵被抓走期间音讯全无,徐母不断的跟家珍说福贵没有去赌钱的时候,家珍在得知自己时日无多时拉着福贵的手说下辈子还要在一起的时候,当二喜带着大队人马风风光光迎娶凤霞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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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识余华的《活着》是在大概十多岁的时候,那时偶然间翻到了这样一个悲情的故事,一个重复死亡的故事,十多岁的年纪怎么也无法理解其中平平淡淡叙述出的活着的真谛,只是为故事中一家人的遭遇感到无尽的悲伤,悲伤之余也就逐渐淡忘了这个故事。再次与其相遇发生在学术人生,书籍共享活动中,在看到它的一瞬间,福贵和那头名叫福贵的老牛就再次浮现在我的脑海中,我迫不及待地找到它,细细品读。

《活着》是一本薄薄的书,通篇不过五万余字,故事虽然让人无尽悲痛,叙述却是平淡地出奇,余华用平静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老人与他命运之间的友情,讲述了福贵平凡却坎坷的人生:年轻时的福贵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地主家少爷,败光家产的他气死了自己的父亲,给母亲买药时被抓了壮丁,辗转两年经历了几番生死终于回到家中,女儿却因一场病变得聋哑,一家人日子虽然过得穷苦但是总算都在一起。然而命运并不眷顾福贵,小儿子有庆被抽血而死,接着女儿凤霞难产送命,妻子家珍在病了几年之后离他而去,偏头女婿二喜和小外孙苦根成了福贵唯一的依靠,可是不久女婿被水泥板夹死了,苦根跟着福贵艰难过活。噩梦仍然没有结束,苦根生病时,福贵心疼他煮了一锅豆给他,结果饥饿的苦根由于吃了过多的豆撑死了。到了这里,所有人都以为福贵活不下去了,七个最亲的人都离他而去,剩下他形单影只地活着。但是,福贵埋葬了他挚爱的家人后,又花了一年的时间终于攒够了答应苦根买牛的钱,买回了一头即将被屠杀的老牛,村里人都说老牛买亏了,过不了两三年就要死去,福贵依然把它当作亲人,两个生命默默相守,十几年过去了,老牛仍然陪伴着福贵。福贵吆喝起来:二喜,有 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呵。但作者看到水田里只有一头牛,便问这牛究竟有多少名字。老人回答:这牛叫福贵,就一个名字。

我相信,是亲情给了福贵活着的勇气,在他败光家产的时候,在他被困在战场的时候,在他一次次失去亲人的时候,因为他活着,能给活着的亲人带来希望,能给死去的亲人以安慰,亲情已然内化成福贵坚强活着的信仰。福贵与亲人之间朴实无华、温暖内敛的亲情在苦难的折磨下不断充实和升华,最终成为福贵坦然直面人生变故的精神支柱。福贵最后的亲人将是他自己,即使有一天老牛死去,福贵仍然要为自己而活着,而且会好好地活着。对福贵来说,善待生命就是善待死去的亲人。

活着是一种幸福,不为别的,就只为活着本身,因为总有一些人,他们或者是我们的亲人,或者是陌生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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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上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显示给与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作为一部作品,《活着》讲述了一个人和他的命运之间的友情,这是最为感人的友情,因为他们互相感激,同时也互相仇恨;他们谁也无法抛弃对方,同时谁也没有理由抱怨对方.他们活着时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道路上,死去时又一起化作雨水和泥土。

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他的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

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在1995年前后,也就是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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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着读后感1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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