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渴望之书读后感

读后感1500字《失物之书》。

书虽然是死物,但是可以帮助我们提升自我,丰富我们的生活,读书对于我们个人而言是非常重要的,尤其读经典作品对我们思想也会有一定的影响。假期时我们观看了作品,相信您对于作品在内心中会有独特的体验,我们只有读得认真,才能有所感,并感得深刻,有所获益。在读了作品后,您自己有什么感想呢?考虑到你的需要,小编特地编辑了“读后感1500字《失物之书》”,希望你更多关注本网站更新。

在失去中成长

《失物之书》,一本重口味的童话书。早在高三的时候已经被书那美丽的封面所吸引,买了一本。封面是黑白的,可以展开成一张海报。其实从那混乱黑白的画面,已经可以预测书的内容不会那么美好简单。

那时候看完的感觉是,不适合小孩看。特别是,相信童话的小孩。看完他们会很失望的,因为,那会让他们意识到,他们所期待的美好童话,其实没那么美好。

逃跑了,再也没有人看见她的意思,就是被被吃掉了。那么从此以后幸福快乐呢?

很快被吃掉。

上次女生节的时候,班里男生帮女生实现愿望,于是我收到了一本书。很巧的,是我已经有了的《失物之书》。因为种种原因,拖了半个学期之后,我才把书,重温了一遍。

戴维,一个还没从失去母亲的悲痛中恢复过来便又接受父亲再婚打击的小男孩,在心中神秘声音的招呼下,进入了充满险恶的世界。在这个奇特的世界里,他遇到了路普(小红帽和大灰狼的后代,在那个世界中,小红帽是一个连大灰狼都逃避不及的女人),哈比女妖,恶搞侏儒,白雪公主与七矮人(白雪公主是他见过的最肥硕最高大的女人,七个充满阶级意识和反抗精神的小矮人因谋杀她未遂,被迫伺候她),喜欢猎杀动物和小孩并把他们的身体拼接在一起的恶心女猎人,吸引勇士去救她最后却杀掉他们的睡美人,最邪恶的终极大boss扭曲人。。。当然,他也遇到了好人,善良的守林人,和英勇却因某种不被世人接受的原因而被驱逐的骑士罗兰(其实,其实。。。他喜欢的是人是男的。。。)。。。

面对未知的恐惧,面对完全颠覆的人物,面对险恶的奇怪生物,面对朋友的死亡,面对要依靠自己的局面,面对。。。我们的主人公戴维,终究一步一步地成长起来,一次一次地坚强起来,一点一点得勇敢起来,最后,和众多主人公一样,成为了历尽艰难,突破自我,胜利归来的勇士。所以,这本书其实还是不忍心摧毁人们心中所有的美好的。虽然戴维严守他的小规则但还是无法挽救他妈妈的生命;虽然可怜的戴维因继母和弟弟的到来而感到孤寂;虽然小红帽,白雪公主和睡美人的形象在我们心目中轰然倒塌;虽然被罗兰和戴维所救的村民最后不但没有感激他们反而怨他们毁了他们的家园;虽然英勇的罗兰在找到拉斐尔下落的同时也付出了自己的生命;虽然乔纳森为了自己的怨恨而让一个女孩的心被扭曲人吃掉;虽然。。。。。但是,至少,戴维到最后,还活着,还能回到他的家中,重新找到幸福的家庭温暖。更重要的是,戴维完成了他的成长,有一个男孩,蜕变成一个男人。

这本书不仅是一本重口味的童话书,更是一本讲述成长的书。但是,还是不建议小孩看。这本书讲述的更接近现实,虽说它的内容是童话的。童话中缺少现实,同样的,现实中也没有童话,早一点认识现实的残酷,虽然能更早看清现实,但是,这却是一件很残忍的事,毕竟,谁忍心剥夺他人的童心,剥夺他人的纯真?

小时候的我是相信童话的,我庆幸我是在高三的时候才看到这本书,我庆幸我曾经相信的世界没有突然地被夺走。但现在的我不相信童话,我更相信现实。所以,我现在更喜欢这本书,多过于童话。因为它是一个不错的故事,同时也是一个本质接近现实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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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之书读后感


沙之书读后感(一)

从未接触过,听到过博尔赫斯。更别说关于博尔赫斯的作品。在这堂课开始前,一切都是熟悉的。唯有博尔赫斯!玖了十几年的书了,不曾知道博尔赫斯不知道算不算是肤浅。大师级别的文章也多多少少读过一些。脑海里正搜寻着似乎听到的关于博尔赫斯的这个人。老师的开场白将我思绪打断!在博尔赫斯的小说中,隐藏在虚构故事中反复出现的主题往往是时间和永恒,存在的荒谬,个一性一的磨灭以及人对自身价值的探究和对绝对真理的无望追求。在短篇小说【沙之书】中,那本虚构的沙之书【圣书】没有起点,也没有终点,象征着无穷无尽,小说的主题揭示了人类面对着无限时,进入了无所适从难以摆脱的真实困境。至此将我引进博尔赫斯的世界。

博尔赫斯煞有介事地描述了一本无限之书。这本书像沙子一样无始无终,页与页之间总还有其他的页,无穷无尽。小说最出人意料的地方有两处:一是沙之书奇妙特一性一的显现;一是我将沙之书藏在图书馆里。在作品的开头,读者根本不可能想到会有这样一本沙之书;而当读者读到小说中间时,也根本不可能想到沙之书最后的结局是被藏在图书馆里。博尔赫斯的小说就是这样,总是让人充满期待和惊喜,让人不知道下一步会发生什么,而当读者读完全篇,又能有无穷的想像和回味。【沙之书】讲述一个波澜起伏的小故事。虽然短,但并不妨碍作者在如此短小的篇幅里施展他叙述的才能。

沙之书读后感(二)

沙之书是某种神秘之物,小说主人公我对待它的态度先是好奇,然后是钻研,然后发现对它了解得越多,则不了解的部分也越多,就越意识到自己的渺小;然后迷失于无法自拔的敬畏,再然后是恐惧,最后是逃避。这个过程前面的几个步骤和人类科学探索的步骤是一样的,只是最后一步:是逃避还是坚持显示了博尔赫斯与崇信科学的人的分歧对于笃信科学万能的人来说,他们会用进取的心态坚持;而对于相信神秘主义的博尔赫斯来说,在令人敬畏之物面前,他会选择停步。不管怎样,【沙之书】提一供了一个人遭遇无限之物的心理感受过程,这经验是新鲜的、独到的,因而是迷人的。

作为一个玄想型作家,虚构在博尔赫斯的写作中无疑占有重要地位。在【沙之书】里,作者虚构了一本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沙之书。这是小说的核心意象,是整篇小说得以存在的支点。为了让这本书显得合情合理,作者设置了小说的其他附属情节:一个去过孟买的【圣经】推销员,交易的详细过程。我面对沙之书的先喜后惧以及沙之书的最后下落,这一切使故事丰厚起来。之所以把沙之书的来源地确定为印救的孟买,源于博尔赫斯对于东方的神秘想像,他的许多小说都是以东方异国情调为背景的。这之间有一个神来之笔:我想把它付之一炬,但怕一本无限的书烧起来也无休无止,使整个地球乌烟瘴气。这是典型的博尔赫斯式的充满幽默和睿智的想像,同样有助于使叙述显得煞有介事。在这些情节中,除了这本沙之书是非现实的之外,其他的都是现实生活场景。这些现实场景让沙之书也显得像一个现实之物一样合情合理。这里涉及到博尔赫斯对待虚构和幻想的态度:他想努力抹去幻想和现实的界线,让虚构嵌入现实之中,与现实浑然一体。似乎对他来说,幻想即是现实,现实也是幻想,生活之中处处有神迹。唯美主义作家王尔德曾说:不是艺术模仿了生活,而是生活模仿了艺术。对于博尔赫斯来说,同样可以说:不是小说应该遵循现实的逻辑,而是现实应该向小说靠拢。

【沙之书】开头一段博尔赫斯即表明了他对待虚构的态度:如今人们讲虚构的故事时总是声明它千真万确;不过我的故事一点儿不假。这里,人们可以理解为是那些主张写作忠于现实的人,他们的小说强调尽可能地贴近现实,但在博尔赫斯看来,反而可能是虚构的;而他的故事虽然看起来荒诞不经,但可能反倒是一点儿不假。这和博尔赫斯对虚构一向的看法有关。在【论惠特曼】一文中,他说:一件虚假的事可能本质上是实在的。对博尔赫斯而言,虚构是艺术创造的根本点,是抵达更高实在的方式;通过虚构,写作这门活动往往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心灵的复杂活动。

以【沙之书】为例,尽管我们在现实中谁也没有看见这样一本书,但我们都曾经被无限的星空所震撼,被无穷尽的人类历史卷入沉思。【沙之书】所表达的正是人类面对无限之物时心灵的真实深度。这样,沙之书便类似于一种透镜,它来源于人类的智慧,可以穿越现实的障碍。【沙之书】也证实了虚构作为一种写作方式的有效一性一。

丛林之书读后感


丛林之书读后感(一)

【丛林之书】的作者是诺贝尔文学奖的获得者小吉卜林。作者的这个头衔,让我对这本书充满了期待。

【丛林之书】分为了正篇和续篇,一共有十五个故事,每个故事都阐述了人与动物与自然不同的微妙关系,引人深省!

其中,书中有一个修行僧普兰的奇迹的故事,让我感触颇多。故事讲述了一个在印救地位很高的实权者普兰。达斯辞去了官职,舍弃原有的一切,来到一个宁静小山村的神庙里,成为了一个苦行僧。在神庙里,普兰。达斯跟周围的动物们朝夕相处。再往后,小山村遭遇到了一场山崩,所幸普兰。达斯在山崩到来之前,带着所有的村民和动物躲过这次灾难,不幸的是普兰。达斯却在这次山崩中去世了。

普兰。达斯之所以能在山崩到来之前感知到有灾难到来,是因为他平时与动物接触较深,让他知道了动物的不安情绪,是一种危险即将来临的信号。从而也让他救了一村人的一性一命。这个故事让我明白:生活中,很多时候,一些不起眼的的小事可能关乎一性一命。而很多时候,只要你肯接受、肯贴近动物和大自然,得到的可能是你意想不到的结果。

以前我们也听到过于普兰。达斯相反的故事,有人类肆意破坏自然,最后遭受大自然灾害的故事;也有不了解自然的探险者,不断挑战自然,从而葬身在自然之中的故事;还有生活在自然中的人们,无辜遭受自然灾害的故事。拿普兰。达斯的故事与之相比,很多人会把普兰。达斯归结为奇迹,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觉得普兰。达斯是因为贴近自然,接受自然从而自然也接受了他,也给他指出了一条融入自然的道路,才使得他可以不同于别人,提早感知到灾难。

【丛林之书】的作者与其说他是在讲述故事,不如说他是在讲述一个个值得我们深思的人与动物与自然关系的问题。

丛林之书读后感(二)

这本书出自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之手。翻开书页,就好像进入了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徜徉其中,亲眼目睹古怪又刺激的丛林生活。

印救樵夫的儿子莫格里,被老虎追赶,误入狼一穴一,成为了狼群的一员。他在抚养与呵护下渐渐长大,经历危险而大难不死,面对财宝毫不动心,也有许多辉煌壮举,最终成为了一个叱咤风云的山林之子。

本书虽然没有多么深刻的立意,但个人带来的却是美好的感受。一旦进入书中,就会感到心旷神怡,欲罢不能。

最令我佩服的是莫格里的勇敢与机智。他利用狂怒的水牛群杀死了老虎谢尔汗;引一诱红一毛一狗进入死亡地带,那里的野蜂让它们死伤大半;调集群兽,踏平邪恶村庄,让丛林淹没那里这一切都是人类智慧的体现。向动物们发号施令,身先士卒勇敢诱敌。这是本书最大的亮点。

这本书一直被当做童话来读,给无数人留下了美好的童年回忆。但在浅显的语言,新奇的故事背后,也有一定的寓意。

原始森林古老而神秘,其中生活着无数兽民。莫格里到来之后,在巴希拉的保护和巴卢的教育下,他熟知了森林法律;老蟒蛇卡阿智勇双全,在危险降临时出手相救;狼兄弟形影不离,关心他的安慰,为他提一供帮助森林好像一个大家庭,无时无刻呵护他的成长,让他成为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

相较之下,莫格里出生的村庄则是另一番景象。人们互相猜忌,嫉妒富有的米苏阿而以莫格里为借口说她是巫师,老猎人满口胡言,说莫格里是魔鬼他们一个个愚昧无知,肆无忌惮,令莫格里十分厌恶。

同一时间,文明的村庄与原始的丛林却形成如此大的反差。动物一团一结互助,人们却善恶不分。这无疑是一种辛辣的讽刺。

不管怎么样,丛林是美好的,动物也是美好的,这就是本书给人带来的纯粹的享受。

丛林之书读后感(三)

这个长假,我看了【丛林之书】这本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法律的重要一性一!

这本书是英国诗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吉卜林的一本着作,讲述了以狼孩莫格里为主题的9个故事,为我打开了一道通向神奇的丛林世界的大门,使我急不可耐地跟随莫格里进入亦真亦幻的热带丛林。

莫格里还是婴儿的时候,被老虎谢尔汗追逐,误入狼一穴一,被母狼收养,成为狼群的一员,丛林的故事就此开始。莫格里在狼群的抚养下逐渐长大,在他的周围,慈祥的狼一妈一一妈一,忠诚的狼兄弟,勇敢机智的黑豹巴希拉,淳朴善良的老熊巴卢,刚直的狼首阿克拉,智勇双全的蟒蛇卡阿等一群群鲜活的动物组成了一个温暖的集体,他们赋予了莫格里智慧,勇气和力量。在老熊巴卢和巴希拉的教育下,莫格里明白了对动物来说最重要的丛林法律,在他的生活中,有被猴子诱-惑而被饥一渴折磨的惨痛经历,也有被蟒蛇援救而大难不死,被奇异珍宝诱-惑而不为所动的成长传奇;有过在人与兽之间难以取舍,去意彷偟的心灵磨砺,更有智杀老虎谢尔汗,全歼红一毛一恶狗的辉煌壮举。他的成长历程,正如神秘的丛林一样,危机四伏而又风景无限,波澜壮阔而又纯净清新,就这样,莫格里成为了一个勇武聪慧的少年,一个叱咤山野的丛林之子。

在书中,吉卜林用显而易见的语言,隐身挥洒于从崇山峻岭,激流田野之间,美丽的大自然带着干湿两季的风雨雷电扑面而来,个个人物奔跑跳跃,恍如插身而过,一个人一兽穿梭,生机勃勃而又充满弱肉强食的梦幻世界跃然纸上,呼之欲出。

细细品味这一个个文字,作者的深刻寓意在我的品读下已经显出端倪。丛林中的豺狼虎豹正是人世间的芸芸众生,大自然正是作者心中的理想社会,而作者推崇的丛林法律,不正是作者心中的社会法则吗?

我明白了,原来良好的法律与秩序都是如此重要,在丛林中,丛林法律使动物们好好地生存,融洽地交流,组成了一个大家庭,而人类社会,也应该遵守法律,使人类社会变得跟美好!

【丛林之书】告诉我们一个小男孩在母狼的抚养下长大,长成了一个强壮,勇敢而又聪明的孩子。

男孩长大之后帮助狼群解脱了重重困难:他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利用牛群杀死了与狼群有着不解之仇的老虎谢尔汗。

《沙之书》读后感


最近,由于台风的来临,我只好在家蜗居,而在家,由于无聊,我看了《沙之书》这本小说。

《沙之书》是博尔赫斯的一篇短篇小说,讲的是一个近乎魔幻的故事,但是又令人感到真实。

它叙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在一位卖《圣经》的人的推销下,叙述者见到了沙之书。这本书无始无终,只有无尽的内容,而且又时常变化。在好奇与兴奋下,叙述者买下了这本书。渐渐的,这本书让他精疲力尽,心力枯竭甚至无法入眠。不安,恐惧之情充斥了他的心灵。最后,他决定逃避,把这本书藏在了别人找不到的地方。

沙之书一本无法穷尽的书,人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沙之书好像在生活真有似的。

我们都是普通人,为了满足我们自己的好奇,在获取知识的本能下,我们在不断的去学习。学习是为了什么?在我的世界之中,学习就是为了解决疑惑,然后让我们更好地去生活。令我可悲的是,疑惑就似沙之书:当你学习、探索到了知识,解决了疑惑之后,又会有更大的疑惑出现。甚至,有时在学习、探索的过程之中就会有疑惑出现。即使你解决了疑惑,疑惑之后又有新天地,就像黑体辐射与光速问题背后拥有的广阔平原一样。悲哀!疑惑越来越大,越来越复杂,越来越多,无穷无尽,真实版的沙之书!我怕,当疑惑大到、复杂到我们解决不了怎么办?那时,我们不会像《沙之书》之中那个叙述者一样不安、恐惧吗?我们,我们都是普通人!我们能力有限!难道我们学习、探索就是去自寻烦恼?我开始我的怀疑学习目的了。

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为什么学习!学习可以解决疑惑?但是他却带来更大的疑惑!学习消去了一丝恐惧、不安,却又成倍的反馈给你。还是老子说的好绝学无忧。

这时,我想起季老也有一句话:真理不是愈辩愈明,而是愈辩愈糊涂。的却如此,以前人对世界的思考是如此简单世界是神创造的。而现在,世界不仅是世界,还是思维、夸克、能量子、时间、空间......令人头痛无比!学习难道真的是让世界更加复杂?

那,我们此时此刻学习干什么?不要学习?不要学习的人,好像不可称之为人吧,而是猿猴吧。人生在世一出生就会学习,无时不刻在学习。因为人类有着更强的学习能力,人就之所以为人了吧。我们如今放弃学习那就等于放弃做人,去做猿猴。

当然,我没有认为动物是卑贱的,我知识说明在这个世界之中,我们是人,我们有我们自己的本分,我们有我们自己的使命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如果我们退缩,那么就是自我退化!

所以,作为一个人,若心中为人,我们就得学习、探索、解惑。虽然眼前是无尽的小疑惑、大疑惑、更大的疑惑。但是我们就是要走下去!我记得高尔基笔下的丹柯有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是的,一切都是有尽头的,疑惑也是如此!虽然有些浪漫主义倾向,但是我想人生就是一次浪漫主义的存在吧。虽然前路漫浩浩,但是推动它的进步是我们义不容辞的任务,我相信必定会后继有人!

也许,我忽略了一个事情,人生在世不仅仅仅是学习、解惑而已,而且是活得幸福感。如果有朝一日,我可以推动人类认识的进步那是最大的幸福感吧。

我,作为60亿沙之书的手捧者之一,愿无怨无悔的学习、工作、解惑、推动认识进步!愿我自己久远地记住这一点去点亮我前面的路,不让我迷失方向。

小学生读后感作文600字:《丛林之书》读后感


小学生读后感作文600字 《丛林之书》读后感

这本《丛林之书》出自英国作家吉卜林笔下,这是英国第一本获得诺贝尔奖的书。我非常喜欢它,它使我感受到了动物的想法,我更加喜欢小动物了,它们是多么可爱呀!

狼孩莫格里是一个樵夫的儿子,因意外来到了狼群,并成为了他们中的一员,与小狼们一起成长,并在棕熊巴鲁与黑豹巴希拉的帮助下学习丛林法则及生存方法,懂得了身为丛林居民必备的一切内容。可老虎谢尔可汗却处处相逼,逼迫狼群交出莫格里,于是莫格里依靠自己的智慧和同伴们的帮助最终化险为夷。故事中的莫格里聪明勇敢,巴鲁自由自在,巴希拉英勇无惧,狼爸爸狼妈妈慈祥温厚,小狼们团结友爱

这本书把我们带到了一个从未来到过的丛林深处的世界,让我们感受到了大自然中的万物的奇妙。吉卜林从动物的视角展现了丛林生活的残酷性,动物们必须在弱肉强食的情况下尽量保护自己,也更加突出了动物之间的团结友爱,正是因为这样独特的书,才受到了大家的喜爱,获得了诺贝尔奖。

不知大家还记不记得四年级下我们学过的第九课《自然之道》?我觉得它与故事中的的丛林法则一样,都是大自然生活的规律。就跟人的法律一样,动物们也有自己的丛林法则,每个丛林居民都必须遵守。莫格里的故事也正是围绕丛林法则而开展的。我想,丛林法则这四个字中,有很多问题值得我们去深思。

《丛林之书》中还有很多个不错的小故事,每篇故事后面都有一首可爱的小诗,吉卜林带领我们在诗中走进他的奇思妙想。我把《丛林之书》推荐给你,期待你从里面学到很多知识,体会读书的乐趣。

余秋雨山河之书读后感


余秋雨山河之书读后感一:读余秋雨先生《山河之书》有感

(1354字)

总有人在路边问我:“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两者关系如何?”我回答:“没有两者。路,就是书。”

这是余秋雨先生《山河之书》中开卷之《我的文化山河》的一段对话。

对普通人来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无论古代现代,均非易事。能做成其中一件便已很难。在古代,书籍昂贵,万卷书更是富贵人家才能拥有,读万卷书对一般读书人来说都更多的是一种理想,更别说平民百姓。而古代的交通条件,更决定了行万里路是一件困难程度丝毫不下于读万卷书的事情,否则中国历史上,也不会因为玄奘法师十万里西行取经、徐霞客数十年遨游山川大地而进行如此浓墨重彩的记录。在当代,文化繁盛,一天出版的书籍、报刊不知多少,更无论泥沙俱下的网络创作。但人心浮躁,能有多少人能静下心来认真的捧起一本好书,细细品读?那些无数的文字里,又有多少能让人带着敬畏之心认真阅读?现代化交通手段的发展,将远古视为不可征服的高山大海变为通途,千里万里瞬息可至,然而又能有多少人,能在行走的途中将自己的灵魂与大地紧密相联,把心灵与历史文化相互融化?

渴望读书的年代,读不了很多书;期盼行走的时候,无法跨越山水阻隔,这是悲哀。而文字风行天下时,却找不到多少能值得阅读的书籍,或是没有多少人看书;山川大洋再不成为阻碍的今天,却难以去亲近大地和历史文化,又是另外一种悲哀。

而余秋雨先生说:没有两者,路就是书。秋雨先生有这样回答的底气。于他,书读的多了,书就变成了行走于历史和文化的捷径;路行的远了,路就变成了胸中无数的巍峨高山,滔滔大河。以足迹为笔,以学识为墨,以大地为纸,以江河为砚,余秋雨先生是文化学者,也是文化行者。作为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著作等身,《余秋雨书系》凡十八卷,本本厚重,分量十足。作为文化行者,余秋雨先生曾行走欧洲、西亚、南亚、北非等数十个国家,探寻对话埃及文明、印度文明、希腊文明、阿拉伯文明,一本《千年一叹》,道尽古今中外文明兴衰;一本《行者无疆》,让人贴身感受欧洲文明的古典和现代。这两本书,是余秋雨先生文化学者和文化行者两种身份的完美一体现。没有对古今中外文化的深度研究,便谈不上对这些文化的对比、探索,这是文化学者余秋雨先生;而没有对数十个国家的行走体会,就不可能有对这些文化和文明的切身感悟,这是文化行者余秋雨先生。

正如玄奘法师西行取经十万里,历经磨难九死不悔;徐霞客探索名山大川,几经生死以身殉道,余秋雨先生无论是文化学者还是文化行者的身份,都不是轻易得来。在神州曾经举国疯狂蔑视文化的年代,他隐居山中,研读中华文化经典。在上海冬天寒冷夏天闷热的小屋子里,他足不出户,醉心读书。多年的读书生涯,成为他深厚学识的基矗而在行走西亚、北非、南亚,对话多种失落的文明创作《千年一叹》的日子里,余秋雨先生行程万里,也经历了被武装分子一槍一口相对的场面。但正是艰辛的付出,才有丰厚收获。余秋雨先生的著作等身,的的确确不光是读万卷书得来,也是行万里路得来。有人不服余秋雨先生,但无人能否认他的学识;余秋雨先生《行者无疆》之后,无数人以行者自居,但无人能象他那样在行程万里之后,著作等身。当代中国,文化学者有之,文化行者有之,但两者而兼一身者,论学识深厚,论行走之远,论著作之丰,余秋雨先生当为第一。

自古文人自嘲,有学书学剑两不成的说法。而余秋雨先生,行成行者,学成学者,令人敬佩。

余秋雨山河之书读后感二:山河之书读后感

(1645字)

余秋雨代表作《山河之书》,余秋雨教授花费五年时间,特地重新修订、增补该书,并按照时间顺序重新做了编排了人们所熟知的文章,使全书更系统、更完美,展现给读者展现最震撼的中国文化山河。

余秋雨教授认为中华文化拥有三条最大的天地之线,那也可以说是中华文化的基本经纬。按照重要程度排列,第一条线是黄河;第二条线是长江;第三条线比较复杂,在前两条的北方,是四百毫米降雨量的分界线,也就是区分农耕文明和游牧文明的天地之线。他这些年来的文化考察,主要就是对这三条天地之线的漫长踩踏。

余秋雨教授常说:路就是书,路外无书。在《山河之书》中,余秋雨先生用亲身游历、切身一体验,为我们探访了中华文明,他去寻找一个个文化遗址和文化现场,然后把惊讶、悲痛、遗憾、感动告诉我们,每一段文字,每一段过往都带给我们强烈的震撼。

余秋雨的《山河之书》多以景物为题名,但是他不同于以往散文只关注景物的自然现象,多以个人的感情抒发和自我表现为主,而是用他深邃的目光,透过这些现象,把关注的焦点定位在这些自然景观背后所沉淀的文化内涵上。正如作者所说的: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古代文化和文人留下的较深脚印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是完全的自然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这就与以前或偏重于时代一精一神的激扬,或沉迷于个人感一性一生活的抒发的散文有了迥然不同的风貌,开辟了中国当代散文的新的艺术空间。寻找隐藏于山水古迹的文化意蕴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以独特的视角去看待中国的山水风古迹,更加人道主义,更加深刻、透彻。《都江堰》中,作者认为,都江堰比长城要伟大得多,长城是雄伟的,但更多的是排场,背后是让人惊悸的残暴。而都江堰是质朴的,它造福千年,永久地滋润和灌溉了中华民族。长城的文明是一种僵硬的雕塑,而都江堰的文明是一种灵动的生活。有了它,才有诸葛亮、刘备的雄才大略,才有李白、杜甫、陆游的川行华章作者不受传统观念的影响,不掩盖历史的创痛和丑恶,指出了长城背后的残暴,而肯定了都江堰的实用与贡献

第一、从文章的题目中便可见一斑。譬如《莫高窟》、《都江堰》、《三峡》等,众所周知,这些著名景点作为一种人文构建,既可以使人从视觉的角度来感受其宏伟、高大之美,也可以使人从文化的角度来感受到洪厚、庄严之美。这些人文景观以其特殊的文化地位和实用一性一为世人所瞩目,它们是独具特色的景观,同时也是民族一精一神的凝聚,是一种豪放的雄伟、是一种奔腾的力量。他们可因其大而振奋人心,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激发民族的自豪感。

第二,余秋雨的散文是情与景的交一融,灵与肉的碰撞,而使得艺术审美者在体味了博大一精一深的华夏文化的同时,也会明显的受到他思想的浸一润与牵制,你会一起和他感同身受到好与恶、荣与辱,血与泪的情感宣泄,这是一种共鸣现象,这期间除了倾听到作者的痛苦,激荡、欣喜的心声之外,也会产生一种强烈的震荡感。而这些情感的波动也正源于对崇高的体验。这是美的升华。在《道士塔》中,我们一方面为道士王圆篆因愚昧和贪婪而使莫高窟中的经文、锦帛流失海外而对其切齿。一方面又因清朝官吏只注重贪图个人享受而对莫高窟不管不顾、听之任知,而对其痛恨有加。现实丑已成为即定的历史,任何人也回天乏力。直面历史百感交集,然而在痛定思痛后一种强烈的责任意识被空前强化了,崇高的历史使命感袭上心头,以至于使艺术的审美者脸红心跳、热血沸腾,这时在其意识形态当中个人的得失消亡了,取而代之的是升腾了民族大义、民族气节。

所述,余秋雨的散文,跨越了纯文学的界线,走向文化领域。他开创了散文的一代新风,以崭新的范例拓宽了当代散文的领域,创造了新的散文审美形态,使散文的河流改变了流向,由小到大,由浅到深,由个体意识的抒发到整体一精一神的张扬。余秋雨的散文集于史学、哲学、美学于一身,把高深的历史文化问题融入世俗,开辟了中国文化的新纪元。

余秋雨山河之书读后感三:《山河之书》读后感

(428字)

我是在这两个月才开始读余秋雨先生的书的,越是去读余秋雨先生的书,越是佩服他。无论是艺术境界还是人生境界都是让人仰望的程度埃

在我已经读完了的《吾家小史》和《文化苦旅》两本书中,《吾家小史》还好一点,但是《文化苦旅》因为涉及到各种不同国家文化,有些内容让我感觉很深奥难懂。希望我有一天可以懂其中的真谛吧......但是我还是坚持把这本书看完了!因为这本书真的很吸引我。

但是个人感觉《吾家小史》这本书对我的影响要更深点。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便是谣言的恐怖,开始了努力不做谣言的散布者和支持者。个人认为这本书每个人都有读一读的必要,尤其是新闻记者。记得前一阵子了解到一个新闻记者因买到不甜的西瓜就报道了一篇激素西瓜的假新闻,让瓜农损失惨重。想象瓜农辛苦一年中的东西,就让“文化人”动动笔杆子,就全白费了。虽然是以前的新闻,但是看了还是感到很愤怒。高级知识分子有着知识的武装,能创造出伟大的东西,但是毁灭的力量更加可怕。每一个文化分子更应该怀着谨慎的态度面对生活。

读后感1500字


看了《昆虫记》后,这本书使我如痴如醉,原来昆虫世界有这么多的奥秘,我知道了:凌晨,蝉是怎样脱壳;屎壳螂是如何滚粪球的;蚂蚁是怎样去吃蚜虫的分泌物。还弄清了:螟蛉之子是错误的,蜂抓青虫不是当成自己的儿子养,而是为自己的后代安排食物。是它带我遨游了昆虫的王国

心情略微激动地开始阅读一本书《昆虫记》,它是法国杰出昆虫学家、文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亦是一部不朽的着作。它熔作者毕生研究成果和人生感悟于一炉,娓娓道来,在对一种种昆虫、曰常生活习性、特征的描述中体现出作者对生活世事特有的眼光。字里行间洋溢着作者本人对生命的尊重与热爱。本书的问世被看作动物心理学的诞生。《昆虫记》不仅是一部研究昆虫的科学巨着,同时也是一部讴歌生命的宏伟诗篇。法布尔穷其毕生精力深入昆虫世界,在自然环境中对昆虫进行观察与实验,真实地记录下昆虫的本能与习性,他刻苦钻研,牺牲了自己私有的时间去观察昆虫。《昆虫记》详细地描绘了昆虫的生活:如蜘蛛、蜜蜂、螳螂、蝎子、蝉、甲虫、蟋蟀,等等。这给后世作出了很大的贡献,使人类社会迅速走了现代文明。

一个人耗费一生的光阴来观察、研究虫子,已经算是奇迹了;一个人一生专为虫子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更不能不说是奇迹;而这些写虫子的书居然一版再版,先后被翻译成50多种文字,直到百年之后还会在读书界一次又一次引起轰动,更是奇迹中的奇迹。就是这样一个奇迹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人类并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包括蜘蛛黄蜂蝎子象鼻虫在内,都在同一个紧密联系的系统之中,昆虫也是地球生物链上不可缺少的一环,昆虫的生命也应当得到尊重。

而且,这本书有很强的可读性。它的行文生动活泼,语调轻松诙谐,充满了盎然的情趣。在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小甲虫为它的后代作出无私的奉献,为儿女操碎了心;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他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多么可爱的小生灵啊!难怪鲁迅先生将《昆虫记》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昆虫记》也很有真实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真的使人身临其境。被我因为厌恶而忽视太久的昆虫的身影,及它们嚣张的鸣叫,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昆虫记》,让我重新喜欢上了这些小生灵,发现它们并不讨厌,相反,还有很多可爱之处;是《昆虫记》,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同与小说,它是最基本的事实,是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一夜,独自的,安静的,是几乎与世隔绝的寂寞和艰辛。

《昆虫记》的确是一个奇迹,是由人类杰出的代表法布尔与自然界众多的平凡子民DD昆虫,共同谱写的一部生命的乐章,一部永远解读不尽的书。这样一个奇迹,在人类即将迈进新世纪大门、地球即将迎来生态学时代的紧要关头,也许会为我们提供更珍贵的启示。

昆虫记》不仅仅充满着对生命的敬畏之情,更蕴涵着追求真理、探求真相的求真精神,给了我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和学习中,我们要学习法布尔勇于探索世界、勇于追求真理的勇气和毅力,无论做什么事情都要像法布尔那样,要有一种严谨的科学精神,坚持准确记述观察得到的事实,既不添加什么,也不忽略什么。做任何事情都要坚持不懈,即使条件艰苦,也要为了理想而不断奋斗!

昆虫记真好看!

读后感之家:《活着》读后感1500字


  读后感之家:《活着》读后感15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活着》这部小说所讲述的,是一个荒诞却又真实的故事。说它荒诞,是因为这部小说内容是在一段精简化了的历史阶段里将整个中国社会的各种问题夸张化地集中到一个家庭中来表现;说它真实,是因为它所反映的是真实存在的社会问题。这部小说的许多内容还充满黑色幽默的意味,对官僚主义、大跃进运动和文革等方面都进行了辛辣的讽刺,如富贵的儿子给县长老婆献血却被抽血过量而死等内容,然而这种讽刺却是绝望的、无奈的、令人心酸的。

  至于这部小说的主题与内涵,一直是一个很有争议的话题,许多人都认为这部小说太过于消极,过于沉重,对读者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会有这样的评论也是难免的,因为的确,这部小说从头至尾都浸没在一种悲剧的气氛中,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是痛苦的,悲惨的,他的亲人一个个的离他而去,他生命中那些难得的温情一次次的被死亡撕扯地粉碎。读者读完整部小说,合上书本,看到封面上小说的题目——“活着”二字时,都会思索:活着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否像主人富贵一样,活着就是为了承受活着的痛苦?另外,小说的结局——富贵和老牛一起生活,似乎也暗示着一种消极的观点:人和动物的生命价值是一样的,并没有什么区别,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仅仅是一种“活着”的状态而已。主人公的生命如此悲惨,但他从未放弃,一直坚持活下去,无论或者是多么辛苦。因此我认为作者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这样一个道理:活着虽然充满了苦难,但路还得走下去。夜深人静的时候,如果想到这些,再想到不久前的[静在深秋]友的《祭奠自己》,再想到林语堂《生活的艺术》中说“……如果我们在世界里有了知识而不能了解,有了批评而不能欣赏,有了美而没有爱,有了真理而缺少热情,有了公义而缺乏慈悲,有了礼貌而一无温暖的心,这种世界将成为一个多么可怜的世界啊”,确实有点令人不寒而栗、毛骨耸然。


现实中痛苦和快乐的人们不禁要问,生命的意义难道是真的如此脆弱?

  当绝望和痛苦如狂风骤雨消失在宽广的海岸线,温暖而和煦的阳光总会相聚在某个云淡风轻的下午,让我们都去到山涧,望着无垠的天边,恬静而从容的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只是为了活着,“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活着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失去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责任,是活着的意义,也许生命有些事你无法预料,无法改变,但是更多的是需要你去负责,去担当。因此不论活着多么痛苦,你都要活下去,为了你爱的人和爱你的人,活着这件事本身也是你的责任。

  读后感之家:《活着》读后感15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作品中,如果要选出一部在我阅读过程中带给我最大的震撼,并且在读完之后给我深刻的思索,让我久久不能忘怀的作品,那无疑是余华先生的小说《活着》。

  《活着》主要讲述了中国旧社会一个地主少爷富贵悲惨的人生遭遇。“活着”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与平庸。福贵,这个曾经风光一时的富家少爷因为年轻时无所顾忌的胡闹和为所欲为毁掉了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幸福。他终于在贫困中觉悟,也许那并不算迟。可厄运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地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毫不同情。 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记得有那样一句话: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 ,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几度落泪,并不是因为作者的写作手法有多么煽情,事实上,这部小说从头到尾都一直用一种平实得近乎冷漠的笔调进行冷静的叙述。然而正是这种朴实、平淡的语言,却能带给人们一种极大地感染力和震撼性。给我印象最深的一段话是家珍病重,自知时日无多时对富贵说的话:“我不想死,我想能天天都看见你们”。不想死,不是为了荣华富贵,也不是为了功名利禄,只是不想离开自己的亲人,只是怕死后再也见不到他们。这朴实的话语所表达的,不正是最真实的最感人的情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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