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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号2谈起读后感

《大拇指汤姆》读后感范文一

近几天,我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你一定很想知道汤姆是一个怎样的孩子吧,让我来为您介绍吧。

汤姆一出生就和我们的大拇指一样大,父母便帮他起了大拇指汤姆。

别看汤姆小,他可是很聪明的。有一天,他的父亲带汤姆去森林砍柴,有两个商人看见了汤姆,就劝觉汤姆的爸爸把汤姆卖了,因为可以赚很多钱。樵夫不肯卖自己的孩子,是啊,再小那也是自己的孩子啊!我的爸爸和妈妈可不会随便的卖我,同学们,你们的父母一定也是一样的,天下的父母有谁不爱自己的孩子啊?!

聪明的小汤姆却说愿意。于是商人便给汤姆的爸爸一枚金子。聪明的汤姆凭着自己的机智逃了回家,路上还帮助了一些人。

汤姆的勇敢和机智是值得我们要学习的。

大拇指汤姆读后感范文二

大拇指是一个神奇而勇敢的小孩儿。

故事中的大拇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俩个坏蛋,藏进哦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后牛主人把牛给杀了,汤姆才逃出来但是。他有被狼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了,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真开心呀!

在这个故事里,大拇指真勇敢真聪明。

这时我想要是我找不到爸爸妈妈了,我会这么办呢?比如在商场里呵爸爸妈妈走散了,我会找到总服务台广播一下,那样我就可以找到爸爸妈妈了。

如果是在街上走散了,我就可以找警察叔叔帮忙打点好给爸爸妈妈,这样我就可以找到爸爸妈妈了。

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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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执手到白首》读后感

今天将《从执手到白首》一书全部读完,这是一本抵达幸福婚姻的身心灵修炼的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是从古到今每个人梦寐以求的幸福婚姻。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在追求幸福婚姻的质量也大大提高了。人们都说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就有钱,这种社会现象是越来越层出不穷,难道这真是人们的内心深处所向往所要的生活追求吗?

看完这一书我从内心里感受到了,其实不是所有的人都是这样,主要是社会压力与家庭婚姻没有一个很好明确的自由平台,人们往往把工作中的压力或是不如意的情绪,带回到家庭或是婚姻中所导致的后果。如果工作与婚姻都保持良好的心态或一碗水的距离,也许就不会有那么多失败的婚姻了,再有就是两个人没有及时的摆正好心态做一次心与心的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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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阅读了丁远峙先生所著的《方与圆》一书,使我感悟颇深。这是一本教人如何处世、如何为人的书,全书以方圆之道为主线,通过阐述方圆交融、方圆并用、方圆互变的人生智慧,以使读者了解何为做人之方,何为处世之圆。此书被读者选入改革开放以来最受欢迎的图书之一,全国发行量突破了500万册。刚开始阅读此书时我很诧异,书中既没有深奥的哲学理论,也没有华丽的篇章,这样一本普通的书籍,什么地方吸引了那么多读者呢,但随着shenru阅读,我的疑问被解开了,同时也被深深的吸引住了。书中作者通过例举日常的,身边的一些普通事例来教会读者为人处世之道,通过这些道理来催人奋进,使人积极向上,文章通俗易懂,言简意赅,从而受到了百万读者的青睐。

阅读此书,使我受益匪浅,教会了我许多人生哲理。首先为人要方。书中释义,方为做人的正气、优秀的品质。做人首先要把握住方。要不断加强自己的品质和修养,使自信、勇气、热忱、正直集于一身,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心态,尤其作为一名管干部的干部,管党员的党员,更需要修身养xing,把加强自身道德修养作为为人、为官的思想基础,并以坚强的党xing作保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真正成为一个公道正派,正义凛然的人,这样才能体现出自己最高的人生价值。其次是处世要圆。书中释义,圆为处世的圆滑,善用技巧。书中例举了一则小故事:香港著名的歌星邝美云,曾参加香港小姐竞选,获得第三名。在竞选期间,记者提了一个刁钻的问题,:你读书时成绩不好,你是否很笨这个问题的却棘手,可邝美云的回答却发人深思。邝美云是这样回答的:你们注意没有,读书成绩一流的人毕业后干什么?可能当工程师、律师、医生;而成绩二流的干什么?他们中很多人当成了那些工程师、律师、医生的老板。从这则故事中可以看出,成绩一流的同学往往注重的是专业知识,忽略了处世的技巧,因此,他们只在学术,技能上单方面发展,而成绩二流的同学却从多方面发展了自己;成功很大程度上依靠的是正确的方式方法,正确的方式方法可以成为走向成功的助推器,(星辰ww)反之会成为前进的阻力,如在组织工作中,做群众工作时应该shenru群众,体察民情,站在群众的角度去办理每件事儿,做党员干部工作时就应注重发挥其作用,提高其能力素质,从而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些都需要采取有针对xing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技巧,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果,作为组工干部扎实的工作能力固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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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买了本《鲁迅散文集》,重温鲁迅的经典作品。所谓经典常读常新,今天读了一篇《朝花夕拾》里的《五猖会》就深感此言不虚。

《五猖会》 读到结尾处,我哑然失笑,回头看看正在自顾自玩耍的女儿,不禁扪心自问:我也没少干过像文中的父亲那样让孩子扫兴的事吧?

文章写我急切地盼望去看五猖会儿时所罕逢的一件盛事,在我跳着笑着,催着工人们快准备的时候,父亲走到他身边,让他背书,并说: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读到这,瞬间想起贾宝玉的父亲贾政来!)

多么熟悉的语言结构!你先给我干什么什么,再去做什么什么!否则,不许你去! 你想去干什么什么,可以啊,但是,你得先把什么什么做了,好不好?当孩子兴冲冲地想要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时,经常会有家长冲过来挡在面前,或疾言厉色,大声断喝;或做出和蔼可亲状,循循善诱。虽然表达有异,但用意大抵相同,那就是不想让孩子痛痛快快地去享受自己的快乐!

文中的我,听了父亲的话,只好乖乖地去背书: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接下来的描写很精彩,在父亲的威势下,家里人都肃静着,默默地静候他背书:

在百静中,我似乎头里要伸出许多铁钳,将什么生于太慌之流夹住;也听到自己急急诵读的声音发着抖,仿佛深秋的蟋蟀,在夜中鸣叫似的。

可怜的孩子啊!我的心里涌上了同情,我可知道这被逼着背书的滋味!

最后,给父亲梦似的背完之后,终于可以去看五猖会了,可是经父亲这么一搅和,我却并没有他们那么高兴,水路中的风景,盒子里的点心,以及到了东关的五猖会的热闹对于我似乎都没有什么大意思。狗置魅缱蛉帐隆?/p>

我至今一想起,还诧异我的父亲何以要在那时候叫我来背书。

我就是读到这里失笑的,仿佛在文中的父亲身上看到了自己,我确实没少干过这种不顾孩子感受,对孩子横加干涉的事情!原来我也这么可笑、可恶!

记起前两天的一件事。我躺在沙发上刷手机,孩子在一边一会摸摸弹球,一会拿张纸撕得一地的碎纸屑,看在我眼里这不就是无所事事嘛?!我顿时沉声说道:你就不能干点有意义的事?又一眼瞥见桌上的一本带拼音的古诗卡片,说:去,读几首诗去!孩子答道:我不,那是你说的意义!听到这话,我一怔,没想到一个小屁孩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竟一时无言以对!

现在想想孩子说的也不无道理,很多事情只是大人觉得有意义,在孩子眼里却不尽然。反之亦是如此。在大人看来没有意义的事情对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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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本书的内容用一句话就可以概括:一个与病魔和死亡相伴的老人,一个社会上摸爬滚打的年轻人,一堂关于人生的课堂。看似简单,但是其中的每一句话都值得我们用一生的时间深思。

余秋雨在书的序言里说人人都在苦恼人生,但谁也不愿意多谈人生,往往把人生挂在嘴边的不是涉世未深的少年就是年过半百的妇人。而这本书以患als的老教授莫里在生命的最后阶段给自己的学生米奇上的最后一堂课为线索,讲述了一个将死之人对生活,生命,家庭,婚姻,遗憾,原谅等等人生中必然遇到的问题的看法和态度。

很早以前我就在思考一个问题,我们应该为自己活着,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但是我们可以为此而忽视别人的看法,不管别人的期待吗?关于什么是自己想做的,什么是别人期待你做的,莫里这样说生活是持续不断的后退。你想做一件事,但你又注定要去做另一件事。你受到了伤害,可你知道你不该受到伤害。你把某些事视作理所当然,尽管你知道不该这么做,也许很多时候我们在做的事都是我们视作理所当然的事而无关我们想不想做,这是我们在这个社会生存的必然。

我们一定都听到过或者自己讲过这样的话真希望我还是十八岁,可是我们应该很少听到别人说但愿我已经六十五岁了,莫里说人生最困难的事是与自己讲和。有些事在我们的生活中是必然会发生的,比如生老病死,如果你一直不愿意变老你就永远不会幸福,因为你终究是要变老的,不管你接不接受。从来没有人希望自己已是花甲之年,其实这正反映了生活的不满足,生活的不充实,生命的无意义。因为你一旦找到了生命的意义你就不会想要回到从前,反而你会想要往前走,想要经历更多,想要做更多,想要体验花甲之年的那一份经历。在病痛面前莫里从只是坐轮椅到呼吸困难,甚至如厕都需要别人帮助。他是一个多么要强的人,但是却能从想像别人帮他擦屁股都觉得痛苦到最后能坦然接受这一帮助,并像一个婴孩一样享受这一切。他在一点一点的妥协,一点一点的与生活讲和,与自己讲和。

自古以来爱就是一个经久不衰的话题,有时候我们会拿金钱,地位来和爱抗衡,但是毫无疑问,爱是永远的胜者。莫里在和米奇谈论世界的时候说人生最重要的是如何施爱于人,并去接受爱,这使我想起一句话,我们都是依靠别人的善意活着的。在生命的途中我们同样需要别人活着,这样我们的爱和我们需要的别人的爱才会有所依附,我们才会对生活感到满足。

这堂课以莫里的离世结束,我很赞同他的一个观点:一旦你学会了如何去死,你就学会了如何去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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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时间,每当想到死亡这个词,都会使我辗转反侧无法入眠,心绪紊乱得一塌糊涂。我想,我怕死,也怕亲人们死去,仅仅是在臆想中,那失去一切的感觉如此真实,带来撕心裂肺的痛楚,这滋味太苦。

于是我选择了逃避,任何引发思考的小苗头都被我立即扑灭,不让思绪在头脑中停留、蔓延,这招能暂时躲过痛苦的折磨,可我知道,这个问题我终究要独立面对,逃不掉。

书,是我探索答案的得力工具,从宗教对于生死的阐释到历代智者对死亡这一终极问题的思考,重塑了我思想中的基石,让脆弱的心灵逐渐强大。终于,我敢于主动探索,直面死亡,思考人生。

读了余秋雨文集中关于《相约星期二》的介绍后,我对这本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潜意识中有一个信念告诉我,它可以给我指引,改变我对死亡的态度。

一口气读完全本,当真是受益匪浅。

这是一位身患绝症的社会学教授(莫里)给他最钟爱的学生(米奇)上的最后一堂课。一种叫做肌萎缩侧索硬化(als)的病症正在逐渐蚕食这位老人的生命,书中细节的描写给我强烈的代入感,犹如身临其境地看着莫里的生命一天天枯萎,与作者共同体验死亡的逼近。

我不知道如果自己面对如此境地是否还有活下去的勇气,但作者给了我莫大的勇气。他本来是一个舞蹈爱好者,病魔使他全身肌肉萎缩、生活无法自理,然而他一直保持着积极乐观的人生态度,在他看来,他是幸运的,因为他有充分的时间将自己的人生感悟留下,与亲友告别,仔细做好离开前的准备。(星辰ww)即使在弥留之际,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他没有陷入感到羞辱、无能的泥潭,反而从事事需要人照料的状态中捕捉到婴儿时期的满足与幸福

这本书传导给我一个全新的理念死亡没那麽可怕,甚至可以享受面对它的过程。

我终于意识到死亡无需逃避,因为它必将降临,它降临的方式千差万别,时机也无从把握,也许下一刻就会离开。所以,要珍惜活着的每一刻,向死而生,活在当下,不为过去的虚度而悔恨,用心感受并享受正在经历的一切!

面对死亡,我已不再恐惧,就让一切自然流转,自然地来,自然地去,我只需做好自己,好好享受活着的自由时光。我已经准备好去读《最好的告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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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读完《永远的尹雪艳》时,我就在想,明明笑起来那么明朗的白先勇,为什么写出来的文字,是这样的凉薄呢?越往后看,就越忍不住拿他和汪曾祺老先生做比较。且不管书中出现的上流人物曾经如何,那些挣扎在社会下流的人们,如舞女、仆人、退役军官、教书先生等等,哪一个最终不是悲惨的结局?即便文中没有写明,也隐隐能预料到终章的凄凉。而那些上流人物的光景,也如过季的黄花日渐萎靡。

和汪曾祺的饱含希望不同,白先勇是悲情的,每一个故事,都沉甸甸的,让你压抑、惆怅。

我想这大约还是和作者的背景有关系吧。

其实我很能理解他说的那段文化乡愁。他祖籍桂林,却在台北上学长大,可这两个地方都不是他认可的家。他说在美国想家想得厉害,却不是一个具体的家,不是某所房子某个地方,而是所有关于中国记忆的总合。

我真的是太能理解这个感受了。因为我虽然是淮安人,但是父母却在我童年时去往扬州谋生,于是我学生时代的假期,都用于淮扬两地的奔波。以至于我对淮安和扬州,都不是特别熟悉。上了班在淮安市清江浦区工作生活,对从小长大的淮安区又变得疏远起来。高中那会儿,我常常会找不到归属感,对家的概念很模糊。有时候会很无所谓,有时候又很渴望有一个家。这个家,不是说有一个房子,有父亲母亲,而是有一个根,有自己深谙的气息和密切的关系牵绊,可以轻易地说出去某地应该坐哪路公交车,知道应该把外地的朋友带到哪些非景点的地方游玩。每当同学同事会以为我是扬州人,而扬州人又认为我是外地人的时候,都让我觉得自己像没有根的浮萍。以前在常州上学,总是要费一番口舌跟别人解释,为什么我是生活在扬州的淮安人。一遍又一遍,无奈,但也只能习惯。

可是我真的很想有一个家,有一个根,不再居无定所,四处漂泊。

直到我读完全书的14篇小说,才意识到,原来白先勇先生不是凉薄,而是一种悲悯。14篇小说,写了各行各业代表xing的人物,他们的际遇、思想,涵盖了最早来台湾的那批人的风貌。你是红极一时香车宝马的舞女也好,是上过战场战绩彪炳的军官也罢,无论你曾经的风头多么一时无两,都随着迁居台湾而没落了。

大将军的填房夫人嫌台湾衣料粗糙不如大陆来的柔熟细致,可杭绸久置还不是沉了色?书香门第的世家子弟,祖上做官行善,家里是体面的公馆,到了台湾落魄还不是成了清贫的教书先生?五陵年少争缠头,一曲红绡不知数的金大班,暮去朝来颜色故的时候不也只能老大嫁作商人妇?(星辰ww)

白老书中人物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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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是一本小说集,由十四个独立但又互相关联的小说组成。小说中的人物大多都是从中国大陆撤退到台湾的台北人。其实,作者白先勇把这些大陆人称为台北人是很耐人寻味的。他们大多都有不能忘却的过去。多篇小说中有许多看似相同却实质上不同的设景,让人有一种人是物非的乡愁感。

《台北人》还是一幅众生相。书中有将军,有女仆,有知识份子,有帮佣工人,有军人,有社交界名女,有低级舞女,等等。书中的主角们各不相同,但都背负着一段忘不却、斩不断的往事。书中有三类人,一种是完全活在过去的人,一种是保持对过去的记忆,却也能接受现在的人,最后一种是完全斩断过去的人。如《那片血一般红的杜鹃花》中的帮佣工人王雄就一直停滞在过去。王雄对丽儿的痴恋,是他对过去那个好吃懒做的湖南小妹子的怀念。

十四个故事中,我印象最深的就是第一篇《永远的尹雪艳》。作者笔下的尹雪艳仿佛不是人,而是魔,是幽灵。她超脱时间界限:尹雪艳总也不老;也超脱空间界限:绝不因外界的迁异,影响到她的均衡。作者还一直用风的意象来暗示她是幽灵,如随风飘荡,像一阵三月的微风,等等。她还似死神,像一个通身银白的女祭司,踏着那风一般的步子,轻盈盈地来回巡视着。她站在一旁,叼着金嘴子的三个九,徐徐地喷着烟圈,以悲天悯人的眼光看着她这一群得意的、失意的、老年的、中年的、曾经口叱咤风云的、曾经风华绝代的客人们,狂热地互相厮杀,互相宰割。尹雪艳就如那高高在上的死神,俯视众生。人,皆不免一死。《永远的尹雪艳》就如同作者隐形的开场白,带出了后面的十三部故事。(星辰ww)

这本书还传达了身处动乱年代的痛苦。战争给书中的许多人物带来了不可磨灭的伤害。不幸的是,在我们这个看似和平的年代里,在世界的某些角落里依然存在着战乱和杀戮。和平是多么的难能可贵。真心的希望,世界各个种族与国家之间可以互相理解、消除隔阂,用更和平的方式来解决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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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作品,这部《尘埃落定》获得2000年第五届矛盾文学奖;小说讲述麦琪土司酒后和一个汉族女人生了个傻瓜儿子。而这个被人们都认为是傻子的麦琪土司家的二少爷身上却处处展现出与同时代的格格不入。

人们平常都被他那种稀奇古怪的想法、做法认定他就是一个傻子二少爷,但是文中有这样一段文字,当太阳晃着眼睛时,我醒来了,发现自己睡在小时候住的那个房间里,就睡在小时候睡的那张床上。就是在这里,那个下雪的早晨,我第一次把手伸向了一个叫桑吉卓玛的侍女怀里。就是在这里,那个下雪的早晨,画眉鸟在庙子外面声声叫唤,一个侍女的shenti唤醒了沉睡在傻子脑袋里那一点点智慧。我的记忆就从那个早晨,就从这个屋子,从这张床上开始了。那年我十三岁,我的生命是从十三岁那年开始的,现在我不知道自己多少岁了。我觉得从这段文字足以看出傻子二少爷在十三岁那年接受了女人的洗礼,他的脑子不再是一片空白,而是混混沌沌中开始转变的有思想了,就像是一个人的成熟时期总是要经受生活的磨炼和考验才会有所成长和体悟。

我就在想我的成熟成长期又何尝不是如此,在我还未懂事的年纪,整天就是跟着一群小伙伴快乐地玩耍来度过美好的童年,等我上完学步入社会,每年过年回家看到父母黑白相间的头发和脸上枯老的皱纹,我才明白我已经长大了,我的肩上要背负起一种叫责任的东西。

以前的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时光已经随着岁月的飞逝已经过去了,我长大了,我要承担责任,不再像小时候父母还年轻,他们总是把最好的青春都用来抚育我,那么现在他们老了,我应该来用我青春的时光来回报他们,让他们欢乐。

读完《尘埃落定》,我觉得麦琪家的傻子二少爷不是傻,只是他看待事物的思想和其他人不一样,也可以说他是有先见之明,亦或是他真的有预知未来的能力。不管怎么样,在那片土地上曾经强大的麦琪土司连同周围的一众土司最后都尘埃落定,而傻子二少爷在最后也死在了仇人儿子复仇的刀光里。(星辰ww)

小说的结局,也就是我们的主人公傻子二少爷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很难想象,要是聪明人面对死亡肯定会表现出惶恐,至少不会那么镇定。而傻子二少爷却没有,因为他不怕,为什么呢?或许他是个傻子。通常只有傻子在面对死亡的时候才会感觉不到死亡的来临。但是文中的二少爷给我的感觉可以用一句偈语: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来解释。

如果仇恨的种子能在我身上得以化解,那就让它化解,至少自我之后再没有仇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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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4》被列为反乌托邦三部曲之一,在读这本书之前,我特地去查了一下,什么是反乌托邦,词典告诉我:反乌托邦就是充满丑恶和不幸之地。当把书读完,里面营造的压抑气氛依旧挥散不去,太可怕了,那样的社会是人生存的吗?

小说的主人公在真理部工作,而这个所谓的真理部只负责篡改历史,不停根据现状制造真理,过去的一切,只要被修改,就会永远消失,另外几个部门也是一样,名字和所作所为大相径庭,富裕部不停地播报各种产品产量高,质量好,而百姓只能吃着又黑又干的面包,喝着难以下咽的杜松子酒。友爱部也并不友爱,用严刑去纠正人们的思想,在这么些美好的部门和思想警察的努力下,大洋国的人们大多成了老大哥的坚实拥护者。

在我看来,大洋国百姓的境遇极差,而那儿的人却不这么想,他们对老大哥深信不疑,我有时在想,自己会不会也处在这样一个社会中,这不过没有那么夸张,马路上随处可见的宣传语,像极了满大街老大哥的海报,或许在局外人看来我是多么封建无知,可自己却对生活满意。虽然我知道大洋国和我们现在所处的社会有着本质上的差异,但对于一些理念铺天盖地的宣传我想有点过了。社会的进步,百姓自然看在眼里,墙上的标语会有更多百姓发自真心的喊出来。

小说中还有一位重要角色,就是老大哥,他从不露面,但他的面孔却遍布这个大洋国,百姓们对他坚信不疑,恨其所恨,爱其所爱。对一个都不能断定是否真实存在的人如此信服,可见当时极权主义猖獗,个人崇拜极其严重。这让我想起了苏联和文化大革命时期。人xing泯灭。这么一位老大哥,他的话就像是法律,任何违背其意志的人,都会被思想警察无情抹除,关于你的一切记录都会消失,世界上就像未曾出现过这个人。

正是在这种高压下人们不敢交朋友,就连夫妻,亲子间关系都变得淡薄,指望着举报亲人,以示忠心。这样一个没有人情味的世界,普通人每天只有工作,休息和可笑的两分钟仇恨,相反,核心党员不仅可以享受优惠的待遇,甚至连电幕都可以关闭,人与人的差距无线扩大,地位分明。

在这个国家,一切都不完全真实,都不确定,或许果尔德施坦因并不存在,又或许老大哥也是虚构的。唯一真实的就只有统治者高压统治的大手,压得人透不过气。书中所提到的现象都是社会主义可能存在的,只有彻底否认这种恐怖的极权主义,才能到来真正值得向往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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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根号2谈起读后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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